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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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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知道了。”狄欣然盯着山路入口,连停顿都没有地直接回了焦刘青一句。
焦刘青面上一喜,抬头去看狄欣然,难道是平时自己献殷勤献得不错,这位冰山美人对自己有情,所以不在乎刚才的事?却发现狄欣然连个眼角都没给他,似乎压根都没听见刚刚他说了什么似的。他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是哪个损友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女孩子根本不在乎你,管你骂她还是表扬她,她都不会在意,因为不喜欢,所以不失落。浓浓的失望涌上心头,焦刘青还想跟狄欣然再说些什么,山路那头,终于传来动静,他也只得先顾着孔怜花的安危了。
出现在众人视线里的,是李旭葵的坐驾。再向后张望,一直没有第二辆车的身影。等车停稳,正副驾驶位的门居然全开了:孔怜花摆掉头盔,一张脸阴沉得几乎滴出水来,二话不说,直奔李旭葵而去,挥起一拳将他打倒,咬牙切齿地说:“你到底安的什么心?我的车向来都是你检修的,这次居然出了事,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李旭葵一言不发地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嘲讽一笑:“我说不是,你会信吗?”
“哼,除了你,平常我的车根本没有人敢动,上次我开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会到了山顶突然刹车失灵,要不是这段路了八百回,熟得不能再熟,现在早就掉下山摔成渣了!用不着你装得跟个人似的跑来跟我献殷勤!这事儿没完!”说完,孔怜花拉着自己的两个发小,直接上了焦刘青的车,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时,一骑绝尘而去。
李旭葵望着车离开的方向,面无表情,没有理会一众打着关心的旗号问东问西的的八卦分子,径直上了自己的车,也走了。
余下的人哪还有飙车的心思,孔怜花此时明显心情不好,他们不敢惹,但是李旭葵却一直都是老实孩子的形象,虽然有点冷,不太爱说话,但脾气还是不错的,问问吧,不然只听孔怜花说了那么一嘴,他们心里像猫抓似的痒,不问清楚,怕是睡不好觉了。
他们这群人有钱有闲,日子过得略无聊,身边人的八卦隐私密闻什么的是他们的最爱,越劲爆越好。孔怜花平时并不太好说话,除了焦宁两位从小一起跟他长大的朋友,其他人都不冷不热的,看他这回气得不轻,估计山上的事故不小,他那辆跑车,平时可是当个宝贝似的得着,一般人不经他允许连摸都不能摸,在会所还有专用车库,这可是别人都没有的待遇,怎么能不让一众人心里发酸,都花了不少会费进来的,进来才发现原来有些服务真的不是他们花钱就能买到的,孔怜花不也就是仗着他爸吗?会所里的人谁还缺这几毛钱吗?不过是想争口意气罢了。
此时看平时不声不响毫无存在感的李旭葵在花少头上动土,他们佩服其勇气可嘉,想趁着他还在会所的时候,先把事情真相套出来,不然以花少的能量,暴怒之下直接赶人的可能很大,虽然会所不是他开的,但他绝对是第一白金会员,李旭葵跟他斗,半丝胜算都没有。
没想到,李旭葵却左拐右拐的,进了城没多久,便将后面的尾巴统统甩掉,他放缓车速,慢慢向家的方向驶过去。
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他的家,只不过是间能遮风挡雨的房子。他停好车,上楼,开门,进家。动作一气呵成。
就在他想要溜回去的时候,背后一声暴喝:“你还知道回来?”
李旭葵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很快便恢复正常,也不理身后的人,径直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可是他想走,也得问问后面的人答不答应。一只手很快拉住了他,强忍着想要甩脱的冲动,他转过身去:“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干什么?你个小王八犊子,翅膀硬了,老子叫你理都不理!”身后的男人正是李旭葵的父亲,两父子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是李旭葵最最最讨厌的,就是自己的一张脸。
李父逮着他骂了半天,他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最后,见这儿子还真油盐不进,才手一伸:“给我点钱花。”
李旭葵突然笑了,他就知道,这个给了他一半生命的男人,除了在需要钱的时候才会想起他,别的时候,半点责任都没尽过。他觉得自己很可悲,为什么会是这个男人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他,深爱着他的母亲就不会死,他也不会变成假性孤儿,在十三四岁的年纪便要自己养活自己,过得不如有钱人家的一条狗!
一个大男人,以前让妻子养,现在让儿子养,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死了大概得污染土壤,可是他却半点自觉都没有,还总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他笑的声音极大,不管会不会打扰左邻右舍休息。他庆幸自己已经长大,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反抗眼前这个该死的男人,他的拳头也已经够硬,身手够灵敏,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怕挨打怕得要死。
他停止了笑声,毫不留情地打开男人的手:“凭什么?”
“凭什么?就凭你是我的种!就凭你这条命是我给的!就凭我养你到成年,你就得养我后半辈子!哼,你乖乖拿钱出来,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
“告我?呵呵,哪条法律规定二十岁无业的儿子就要赡养四十出头,有劳动能力的父亲的?你是断了胳膊腿,还是偏瘫生活不能自理?”李旭葵的眼中暴出杀意,直直射向这个男人:“如果,你能让我妈活过来,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你能吗?”
提起已故的妻子,男人终于面上划过一丝愧色,却不过转瞬即逝。儿子月初才一共给他一千块钱,他早就已经花光了,每天靠着家里买下的一袋米蒸白米饭过活,连榨菜都配不起,他哪里过得惯这种苦日子,可是儿子从来不大回来,他又没有联系方式,除了伸直了脖子往下咽,就只有饿死一条路了。
按说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便是再没本事,去工地搬个砖都有一天二百块的收入,总不至于没饭吃。但是他,这辈子都没挣过一毛钱,完完全全是被他父母惯出来的废物,以前啃老,结婚后啃老婆,现在理所当然地想啃儿子了。但这儿子却一点都不像自己软柿子似的妻子,对他不像亲生父亲,恨不得他早点死了算了,要不是他死皮赖脸地跟儿子要钱,还真能让他自生自灭去。
见说什么都不好使,他一咬牙一跺脚,往地上一坐,准备开哭,哪里顾得上现在半夜三更,四邻早已经睡下,他这动静一出,怕是要惊醒无数人了。
李旭葵一脑门官司,根本没空跟他扯皮,两天两夜没睡觉了,他困得站得几乎都能睡着,刚刚一场赛车已经让他足够疲惫,跟这个男人的战争必须得是持久战,他没耐心了。
从衣服口袋里摸出薄薄的几张毛爷爷,施舍般甩到那个男人的脸上,见男人像狗看到骨头似地扑过去,他心中厌恶更甚,迅速回到自己屋里,任凭门被敲得地动山摇也绝不理睬。
大约是觉得自己一顿闹腾得了几百块,等睡一觉还有机会再磨点出来,门外很快没了动静,李旭葵慢慢在床上坐了下来,双眼皮直打架,他从床头柜上拽过一张合影。照片里的那对母子,虽然穿着陈旧,可是母亲一脸温柔,孩子天真无邪,天伦之情满满。他搂着照片,闭上了眼睛。
梦中的母亲,还是那么年轻,她总是穿一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常年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每每母亲的头发从长变短的时候,他就能吃到自己最爱吃的炖排骨,香香的排骨肉,还有咬起来嘎吱嘎吱作响的排骨,是他童年的最爱,可是母亲的头发长得很慢,那种美味,需要足足一年的等待才能吃到。
母子俩聚少离多,因为母亲总是十分忙碌,忙着挣钱,忙着养家,忙得团团转,父亲却总是在吃酒赌钱,没钱了便问母亲伸手要,母亲不给,便会遭到一顿毒打,每每打到最后,母亲都会妥协,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那个男人,变成酒,变成牌,全部挥霍光。
他是心疼母亲的,心疼他拖着满身伤痛给自己做早饭,心疼她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还要跑去工作,因为旷工一天,扣两倍的当天工资,她舍不得。
这么疼他爱他保护着他的母亲,只有梦里才能看到了。
小人得志
李旭葵一夜好睡,梦醒时分,望着窗外高高挂着的太阳有些愣神,他早已经习惯昼夜颠倒的生活,时常在睁开眼时分不清是上午六点还是下午六点。
醉生梦死,不过是逃避现实。李旭葵捏了捏仍然有些疼的脑袋,翻身下床,从昨天傍晚就没怎么吃过东西的他此时肚子里狂唱空城计。
冰箱里空空如野,连耗子都不愿意光顾,插着纯属浪费电,厨房里除了一袋还没拆封的米之外,连个菜叶子都没有,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将日子过成这样的,而且还能甘之如饴,几十年如一日,饿得快要死了都绝对秉承着劳动可耻的念头继续懒下去,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真的会饿死,李旭葵心里不无阴暗地想着,最好哪天他回来真好看到饿死在家的那个男人,他一定让其死后哀荣,绝对一掷千金,办一场空前绝后的奢华葬礼,以此来庆祝他终于从假性孤儿变成真正的孤儿,从此天上地下,再不相见,他终于不用再厌恶有人顶着跟他一样的脸来恶心他了。
就在他站在厨房发呆时,那个男人居然破天荒头一回在天还没黑之前回来了,他身子又是一僵,几乎可以想见,那个男人扑将上来朝他要钱的丑态,都多少年了,他还是适应无能。
可是今天那男人只是小心地蹭到餐桌边,然后,他闻到了一阵香气传来,独属于饭菜的味道阵阵传来,一丝一缕地往他鼻子里钻,勾得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对食物是最没有抵抗力的。可是那个男人买回来的东西,他要是真的敢于吃上一口,需要付出的代价究竟有多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别说桌上摆着饭菜,就是给他龙肝凤脑,他也绝对不敢吃!
他想转身离开,那个男人却开口叫住他:“儿子,坐下吧,咱们父子俩喝一杯,聊聊天。”
李旭葵终于忍不住抬头向外张望,想看一看是不是火星马上要撞到地球,又或者外星人入侵了,不然好端端的,这个男人又发什么神经!他疑惑得望着那张相似的脸,脸上没有以前的谄媚与无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无奈,还有几分小心。
这样的男人很容易让人心软,因为那张脸的原因吧,李旭葵心里暗想。可是这个男人是个什么货色,他就在六年前就清醒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一时低声下气又如何?还当他是可以欺瞒哄骗的无知孩童吗?
他生硬地站着,没有半点坐下与人把酒言欢的意思,居高临下地问:“你又想耍什么花招?告诉你,没用的。无论你做什么,说什么,都没用的。如果你老老实实的,我不介意每个月给你点零花,让人苟延残喘下去,但是别的,你就别指望了。我每每回来,不是为了看你,这个家,是母亲的心血,是她一手一脚挣回来的,这里有她的味道,会是我以后一直住着的地方,如果你想打这房子的主意,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早两年你就应该明白,我的底限在哪里。”
对方一句也没反驳,只静静听他说完,才端起刚刚斟满的酒杯,一饮而尽。李旭葵微眯了双眼,似曾相识的一幕啊,果然还是能勾起很多回忆的,想当年,他也是这样,给自己买几个下酒菜,有肉有菜,再配一壶好酒,香喷喷地吃完,醉熏熏地站起身来,拽过正在忙于家务的妈妈就打,完全没有理由,没有缘由,没有借口!如果非要说出个为什么,大约就是喝醉酒后撒个疯吧。都说酒壮怂人胆,那么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只会把所有的气都撒在自己的女人身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是个男人!
所以无论这个男人现在装成什么人样,在他的眼里永远都是那个不事生产,挥舞着拳头,气势汹汹,酒气熏天,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父爱的“父亲”!永远!难不成年轻时候做下恶,老了来了句我错了,对不起,便能让儿女感恩待德地供养起来?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去他大爷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圣母婊们请嘴下积德,希望下辈子你们都碰上个这么不讲道理的父亲长辈,也全了你们一场孝道,之于他李旭葵,都是放屁!血缘是什么?提供了一颗精子,别的一概不管,孩子如野草般长大了,以后也会只认为自己是野草,别说这辈子他无法原谅,下辈子也会恨之入骨的!
他甩手想要走,可是这个男人居然又拽住了他的胳膊,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缠上来,只是语气中透出前所未有的哀求:“求求你,原谅爸爸吧!”
爸爸?他也曾满怀孺慕叫他爸爸,换来的是一巴掌,用力之大,让他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都顶着明晃晃的巴掌印缩在家里不好意思出门,那时候年纪小,还不懂事,对父亲的依赖出自本心,哪怕挨了打,也只会认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没有想过,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是不会爱的,或者说,他们除了爱自己,是不会爱任何人的。
“我没爸。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李旭葵怒发冲冠,扔下这么一句,匆匆离去。身后,只剩下那个男人呆呆地坐在餐桌边,他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是目送着儿子离开,一声叹息。
桌上的饭菜仍然发出诱人的香气,可是那个男人却再也没有胃口,从兜里掏出一张诊断证明,再看一看检验结果:肝癌晚期四个大字无情地印在上面,一点都没有改变。死亡,是个人都害怕,谁不想好好活着,可是见儿子望着他的眼神里全是厌恶,他突然没来由地灰心,也许他死了,对谁都是一种解脱。
吞下两碗面,李旭葵觉得饥饿的感觉散去,慢条斯理地夹着菜,有一口没一口吃着,至于那不负责任的男人,早就不会再影响他的喜怒哀乐了。
吃饱喝足,开车回到会所。李旭葵自以为一觉睡了很久,其实他醒的时候不过才10点多,到达会所,正值中午。
一群夜猫子聚集的车友会所,白天几乎没有人,李旭葵为了维持自己烧钱的爱好,不得不通过各种副业想办法挣钱,修车便是其中之一。
爱车人士普通的共性,不愿意让别人碰他们的车,可是是车就会坏,更何况这些需要娇养的高级跑车,指望着二世祖们自己会修车,不如指望着天上会下红雨还来得靠谱一些,外面的修车场自然是信不过的,所以会所的后半边便应大家的要求改成了修车棚,装备之高级,服务之周到,外面的修理厂望尘莫及,才算勉强让二世祖们将自己的爱车献出来。
李旭葵一开始就是学修车出身的,他从小就对车有种特别的情结,常常能坐在马路边上看路上来来往往的车,一看就是一整天,连吃饭喝水都忘了,如果不是每天晚上他妈妈都会来专门领他回家,他怕是能入神得连睡觉都忘了。
那么个金属壳子,怎么就会叫会跑,装着人跑得飞快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李旭葵出来混社会就在修理厂当了学徒,几年时间,便成为个中翘楚,被会所重金挖来,之后又疯狂地爱上飙车,享受着绝对的速度带来的快感。
如果让他自己买车,他怕是一辈子也只能望着这么名贵的跑车流口水,他现在拥有的银灰色跑车是辆事故车,原主人财大气粗,不要了,贡春红买下来,让他修好后就扔在会所里,权当个真车模型。
有钱人的世界,李旭葵不懂,为什么好好的车说不要就不要了,不过却正好便宜了他,他偷偷地修,偷偷地改装,偷偷地开车出去放风,最终被贡春红抓个正着,原本以为会被臭骂一顿再赶出去,没想到贡春红却直接将车送给了他,明言让他好好练,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
瞌睡送枕头不过如此。李旭葵仿佛找到了人生目标一般,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吃住都在车上,他做梦都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高级跑车,虽然有几个零件不是原装,可是整车性能,他敢拍胸脯打包票,只会更好。
没日没夜地练,仅三个月,他就敢上研山跑,算是基本上进入飙车圈子了。贡春红这才找到他,说明目的。虽然明知道自己做的事不合法,可是李旭葵没有选择,一来他舍不得将车还给贡春红,二来以后养车的费用绝对不是会这点工资能负担得起的,他只能自我安慰,反正都是些有钱人,根本不在乎输赢,就当劫富济贫了。
会所里果然静悄悄的,只有前台mm方怡无精打采看着店,看到李旭葵来了,也只抬抬手就打招呼了。李旭葵也没工夫跟她多说话,众所周知,方怡是个典型的物质女,像他这样一穷二白的修车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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