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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你莫属:青城之念-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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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她立刻用力地点头。
正文 第62章 愈加喜欢(11)
她连忙走了进去,连拖鞋都没有穿,就赤着脚朝卧室跑去,一会儿的功夫,她又跑了回来,手里拎着一双大号的男士拖鞋,她弯下腰把拖鞋放在他脚下:“穿上吧!”她微笑着说。
他微微皱了皱眉,他想那一定是她男朋友的拖鞋,他男朋友来的时候,她一定比现在还要高兴,他瞪了那双拖鞋一会儿,穿上了那双该死的拖鞋。
他皱着眉,指了指她光着的脚丫子:“穿鞋。”
“嗯。”她乖乖地点头,穿上门口的一双极其卡哇伊的兔子头拖鞋。
“我去煮面,你随便坐。”她清亮的声音中,夹着说不出的兴奋。
向羽已经来过这好几次了,可除了第一次以外,其余两次都是在乌漆嘛黑的情况下进来的,所以他根本没有仔细地观察过这里。
他环视着这间客厅,客厅不算大,墙壁上贴着淡粉色的碎花墙纸,电视的背景墙是浅灰色的文化石,地板是象牙白,看起来很干净,沙发是布艺的,很温暖的米白色,此时他送给她的那只猴子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茶几上有些凌乱,上面放在一只白色的骨瓷水杯,和一些零食,他拿起那只水杯仔细端详了一下,因为水杯上竟印着河晓虞戴着博士帽的毕业照,她的笑容明媚靓丽,眼神像泉水般清澈见底,整个人充满了青春的蓬勃朝气。
他放下水杯,又看了看茶几上散乱的零食,那是一包番茄味儿的乐事薯片,一盒德芙巧克力,一袋开心果、一袋核桃、和一袋已经开封的烤鱼片,这些应该都是她爱吃的东西吧!
他又看了看窗台,窗台上全部都放着花花草草,而且窗台旁边还放着一个三层的花架,花架宽约一米,上面也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绿色植物。
原来她还喜欢养花儿,而且每一盆花草都都看起来很健康茁壮,他的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
厨房里传来排油烟机的轰鸣声,和一阵呜呜的烧水声,他走进厨房,看见一侧煤气灶上的白钢锅里正烧着水,另一侧煤气灶上的炒勺里正烧着油,而她正站在橱柜边,身上扎着一个镶嵌着花边儿的碎花围裙,一手端着一个白瓷碗,一手拿着一双筷子,动作娴熟地搅动着几枚鸡蛋,看来她准备做炸酱面。
油烧热了,她把搅动好的鸡蛋倒入锅中,发出嗞啦一声,然后她用锅铲不停地搅动翻炒,偶尔晃动一下炒勺,他看着她有模有样地忙碌着,冷清的目光里渐渐晕出点点温柔。
水烧开了,她把炒勺的煤气关小,然后快速地从旁边的挂面口袋中抽出一缕,把挂面交叉着放入白钢锅中,以防它们沾粘,看来她真的经常煮面,否者不可能左右开弓,还这么井井有条。
他脱了西装上衣,并把它搭在了餐椅的靠背上,然后边走边解开了袖口的扣子,并挽起袖子,他来到炒勺的煤气灶跟前,把火开大,帮她翻炒。
“不用了,我来就行了。”河晓虞连忙说道。
“没事。”他低声说。
他们并肩站在厨房里,一个煮面,一个炒蛋,那短短的几分钟,让河晓虞觉得这个画面无比温馨、无比幸福。
他把豆瓣酱挤到一个碗中,然后在水龙头下接了些水,倒入了锅中,动作娴熟而利落。
“你自己一个人,就整天吃挂面?”他低声问。
“嗯。”她点了点头:“我只会煮面,别的什么都不会做。”她老老实实地说。
“你哥也真放心你。”他的声音不大,而且很平缓,可是河晓虞却听出了他在指责她的哥哥,她连忙辩解道:“我哥隔三差五就会来的,每一次都会给我带好多好东西,也会给我煮好吃的菜,他很疼我的。”
他很疼我的——
这让向羽忽然想起她孤零零地躺在军区医院的走廊里,然后流着眼泪说:他们一定没有联系上我妈妈,不然我妈妈一定会来的,还有我哥哥,他们都很疼我的。
他忽然很想问,她的妈妈和哥哥当时为什么没有来,还有,她的妈妈是怎么过世的,可是话到嘴边,他没有问。
河晓虞手中的挂面已经完全放入水中,她立刻过来抢向羽手里的炒勺:“你是客人,你去坐。”
“没事。”他低声说。
“不行,我来。”她用力地拉向羽的胳膊,终于从他手中夺过炒勺,可是却把一大块带着大酱的鸡蛋甩到向羽的身上,而且刚好落在他胸口的白衬衫上。
河晓虞惊呆了,手足无措地说:“烫着了吧!一定烫着了吧!是不是很疼?是不是很疼?”
“没有,没烫到。”他看着她紧张的神情,也连忙说,并回手关了炒勺的煤气。
她立刻跑到餐桌上抽出几张面巾纸,然后又赶紧返回来,并手忙脚乱地解开他胸口的扣子,他健壮的胸肌立刻呈现在她眼前,可是她眼中却只看到了那一小块被烫得微微泛红的肌肤,她用纸巾轻轻地擦了擦那肌肤上的油渍,并把嘴唇凑近他的胸膛轻轻地吹了吹,然后怯生生地看着他:“都烫红了。”
她突如其来的靠近和温柔细致的抚摸,让他的身体里忽然涌起一阵不安的躁动,紧接着喉咙就上下滚动了几次,他突然想立刻把她拉进怀里,紧拥住她,并热切地亲吻她的脸颊,她的额头,她的眉毛,和那两片娇艳欲滴的红唇。
他握了握拳头,把视线移到别处,低声说:“没事,一点儿都不疼。”
可是她的眼睛里却已经浮起一层泪膜,并赶紧垂下视线,又用纸巾擦拭他的衣裳,可是那大酱已经完全浸入衣服的纤维,晕染面积越来越大。
河晓虞看着被她擦得越来越花的白衬衫,简直要哭出来了:“完蛋了,怎么会这样,完蛋了,一定洗不干净了。”
他低头看着她,她的小手在他胸前紧张地忙活着,她的脸颊因为紧张和焦虑而愈发地红润,那两把小扇般浓密的睫毛不停地忽闪着,还有那两片微微嘟起的红唇,这一切都让他怦然心动。
那种压抑的滋味非常难受,尽管他接受过各种严酷的训练,可是却没有训练过这个,于是他硬生生地拉开她的手,和她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
正文 第63章 愈加喜欢(12)
“没事。”他声音冷清地说。
他生气了,他一定是生气了,她怎么这么笨,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他面前低着头:“对不起。”
“都说了没事。”他皱着眉说。
她忽然抬起头,眼神微凝,仿佛想起了什么,然后突然转身朝卧室跑去,只几秒钟,她又跑了回来,手里拎着一件男士的白衬衫,她欢欢喜喜地拎着白衬衫的两个肩膀:“你可以穿这件。”她目光含笑,声音愉悦。
他立刻皱紧了眉头,那是一件男士的衬衫,一定是她男朋友在这儿过夜时留下的,他盯着那件衬衫,它被烫得平平整整的,没有一个褶皱,他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无名火,他真想立刻上前把那件衬衫撕得粉碎,于是他声音冷清地说:“我从不穿别人的衣服。”
她茫然地眨了眨眼睛:“这不是别人的衣服,是你的衣服。”
“我的?我的衣服怎么会在你这儿?”他紧紧地拧着眉头。
她低下头,脸红了红:“就是……上一次我生病了,兰姨给我换了这件衣裳,然后我出了好多汗,把它弄脏了,我想拿回来,洗好以后再还你,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还,所以……所以这件衬衫……的确是被我穿过了,但我洗了,洗得很干净。”她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
他沉默了一下,伸手拿过那件衬衫,朝卫生间走去。
他站在那间狭小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手里的白衬衫,那的确是他的衬衫,因为他一直穿这个牌子的衬衫,他把它放在了洗手台旁边的洗衣机上,一边解开身上的扣子,一边看着眼前白亮亮的洗手台。
洗手台上摆着一个维尼熊图案的刷牙杯,里面只有一个牙刷和一管牙膏,旁边是很少的几瓶化妆品,毛巾架上只挂着一条白色暗花的毛巾,旁边的洗衣机上放着一包拆封的卫生巾,和一盒不知干什么用的棉签,他的目光再次把这里仔细搜寻了一遍,没有找到任何属于男人的东西,比如剃须刀。
他的眉头舒缓了一下,然后脱了身上的衬衫,洗了洗粘在皮肤上的油渍,他盯着毛巾架上的毛巾看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来擦了擦自己健硕的胸膛。
他换上那件被熨得很平整的衬衫,她熨衣服的手艺真不错,不知比他强多少倍,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身上的衣服,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香气,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个味道。
他一边扣衬衫上的扣子,一边走了出去,她已经把面条和鸡蛋酱摆放在她的小餐桌上,餐桌是方形的,很小,大约只有半米乘半米,而且上面还摆着一盆欣欣向荣的向阳花,他盯着那盆向阳花看了一瞬,就转过了视线。
这时,餐桌上放着的一大一小两只碗吸引了他的目光,大的是一只大海碗,小的跟碟子差不多。
她从厨房里走出来,身上依旧扎着那条镶着花边的碎花围裙,看起来就像个等待丈夫吃饭的小妻子,她眉眼一弯,朝他微微一笑,那模样可爱极了:“开饭喽。”她俏皮地说。
他走了过去,看了看比例悬殊的两个碗,她指着大腕,俏生生地说:“这是你的。”
他凝视了那个小碗一会儿:“你所谓的没吃饱,就差了这么一点儿?”
她用力点头:“嗯,就差这么一点儿。”
他忽然很想笑,这个小女人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还是她猜出了他晚上没有吃饭,想到这时,他的眼睛变得异常深邃。
他们面对面地坐下,他拿起筷子立刻吃了起来,他真的饿了,因为中午和阿兰吃饭时,他是气饱的,而不是吃饱的,而晚饭他又只喝了一杯白酒,所以现在他吃得很快,他觉得她煮面的手艺真的不错,甚至可以说,这碗炸酱面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炸酱面。
她看着他低头吃面的样子,忽然想起了张小娴的一篇散文《爱情的餐桌》。
“爱情从餐桌开始,也在餐桌上消逝。
第一次约会,总是离不开餐桌。
也许是两个人一起吃的一顿晚饭,也许是一杯咖啡,也许是喧闹酒吧里的一杯鸡尾酒。
这样的第一次,我们总是努力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从此以后,我们在餐桌上共度无数时光。”
……
“我们总是希望永远没有最后晚餐。
要是可以,我要一直跟你吃到永远,看着我们彼此在餐桌上渐渐凋零,眼睛老了,看不到账单上的小字,胃口小了,只能吃那么一点点,牙齿终于也掉光光了。”
看到他在她面前吃着她亲手做的饭,她忽然就想起了这些,忽然就觉得心里充盈着无数的感动……
窗外明月高悬,屋内时光静好,他们坐在餐桌的对面各自想着心事。
他想:真希望你吃饭的餐桌旁,始终有我陪伴。
她想:只要你喜欢,我愿意为你学习厨艺。
他想:你可以什么都不会做,因为我会为你做。
她想:我要怎样做才能更有魅力,才能吸引你的目光,才能打动你,走进你的心里。
他想:你只要给我机会,我就会好好地疼爱你。
她想:我一定要改掉身上的缺点,让你喜欢上我。
他换好了鞋,准备离开了,她立刻朝卧室跑去,她匆匆地跑进去,又匆匆地跑出来,跑到门口时,却突然被涩涩的地板绊了一下,他一把抱住了她,一只手搂在她不盈一握的腰间,一只手扶着她的后背。
他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不变,她的腰非常纤细,估计也就一尺七八,她的背也没有什么肉,隔着衣服就能清晰地摸到脊背上的骨头。
“对不起,对不起。”她的脸颊涨得通红通红的。
她连忙推开他,心里一阵懊悔,她怎么总是这样不小心,怎么总是在他面前出丑。
他低头看着她,目光深沉:“总是大大咧咧的那么不小心。”
她低着头咬了下嘴唇,然后把手里的两张红色人民币伸到他跟前。
“不用这么多。”他低声说:“一张就够了。”
正文 第64章 愈加喜欢(13)
她立刻抓起他的手,然后把两张钞票拍在他手上,并双手合上了他的手指:“那也拿着,凡是都有个万一。”她轻声说,并立刻松开了自己的两只手,把它们背在身后。
他缓缓张开手指,看着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忽然问道:“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工作?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回答:“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所以我不想虚度光阴,所以我做任何事都很努力。”
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可是她依旧站在客厅的窗台前,眺望着远方。
已经凌晨一点了,河晓虞却始终睡不着觉,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向啸天那句话:
你和向阳很像,不但长得像,身高也差不多,糊里糊涂的性格也差不多。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以后开始记的,几乎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级拉风的QQ,之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登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绰号取代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篇,几乎每一篇里都有向啸天,她细细地数了数,一共一百八十多个“神经病”。
这个绰号一直被使用到他们在青陀山上相遇,他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她。
那个漆黑而恐怖的夜晚,和她发生海难的那个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命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个人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忘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而且时间也模糊了他的容颜,但是她依稀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仔细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围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之后的内容就变成了寻找,她顶着黑夜里的严寒风雪,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他,贴广告,发传单,手脚耳朵都被冻伤,而且每天都伴随着低烧,那段艰苦的日子真的不堪回首,可是她凭着一个信念挺过来了,她要找到他,她必须找到他。
日记中,她写了无数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究竟在哪儿?
寻找他似乎是她那个阶段唯一能做的事情。
同时她也记录了自己当时的情况,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而且体重骤减,虽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方法,可是回想起那段岁月,真的很心酸。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之后,她就从未读过,如今仔细地读一遍才知道,原来,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泪水夺眶而出,落在日记本上,立刻阴湿了一大片,她赶紧抹了抹落在纸张上的水痕,把模糊的面积降到最低。
她拿起笔,翻开崭新的一页,写到:
向啸天,我不想做你妹妹,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地去喜欢你,我也会努力地争取,让你喜欢上我,给我机会,让我努力,让我好好表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
那一晚,向羽也没有睡好,他一直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抽烟,脑子里反反复复出现的都是河晓虞像个小妻子般忙碌的身影,和在他怀里时娇羞可人的模样,怎么办?他爱上了她,无药可救地爱上了她,他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究竟是应该再努力地去爱她,打动她,还是应该放手,不要去招惹他,不要让她卷入一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可怕的旋窝之中……
他闭了闭眼睛,内心充满了纠结,却始终得不出正确的答案。
这是位于青城市中心一个名叫“锦绣江山”的高档公寓。
向羽穿着一套黑色真丝的家居服,站在二十七楼的窗前,他目光冷清地望着窗外,下雨了,雨点儿不大,但柔柔绵绵、密密麻麻的,可是云层很厚,但不全是铅色的乌云。
他抬起手腕,想看时间,发现手表没了,这时他才想起来,他的手表押在了“姜子”餐厅,因为昨天吃饭他没有带钱,于是就把价值一百多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压在了饭店,其实他完全不必那样做,可是他嫌废话麻烦。
他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已经七点十五分了,他走进更衣室准备换衣服,却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件白衬衫,于是他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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