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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倾-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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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是什么样子呢?在茫茫人海中,偶然的邂逅,只要一个回顾,甚至只要一个眼神,就决定了一生的相守,这才是爱情吧。

  由于短暂,更显得璀璨而夺目。

  也许,换个时间,换个地点,王睿思也好,邝逸如也好,我和他或他,原本也有这样一见倾心的机会吧,毕竟他们都是如斯的出色。

  只是,时间上,差了一点,差了一点而已。

  不过我知道,在过去的若干年里,他们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愿割舍,更不能忍受分享,哪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文芝和文兰,这就是人性吧。

  天擦黑的时候,我们到了平定州下的一个小镇。

  古朴的小小民宅,不大却流溢着浓郁酒香的小小酒肆,街上正忙着收摊回家的百姓,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平静祥和。

  小镇上只有一家客栈,名字却也有趣,招客来,开店的确是为了招客来,于是跳下马车,看着这写在一块很普通的木板上,很随意挂在大门口的牌匾时,我笑了。

  小店里上房不多,今天刚刚好剩下两间,自然,小二将王睿思送进了其中一间,另外一间,请进了文芝、文兰姐妹;旁边一间干净的厢房,让进了邝逸如,至于我们剩下这三个人,几乎一股脑被赶进了一旁的一间耳房,幸好我们坚持,并且先付了两串钱,才勉强允许我们要了两间这样小小的耳房。

  忘了说了,这里地处交通要道,往来的客商很多,也难怪小二如此势力了。

  自然,小二转身走后,王睿思和邝逸如都来敲我的房门要求换换房间,不过我心里还是不舒服,于是一概不理会。只赌气的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旋即又站了起来。

  真是,真是太久没睡过这么硬的床了,竟然只有一床薄薄的甚至看不出颜色的褥子,细闻闻似乎还有一种怪味道,当下睡意全消。

  不过我却没有开门出去,我们住的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我知道,此时他们几个都站在外面,在等什么,自然是等我忍不住自己跑出来要求换房间了。

  我承认自己有些洁癖,又有些娇贵,不过,这不等于我一点苦也不能吃。这次,就要让他们知道,我并不是宫里生长的娇嫩牡丹,我也可以是一株青松,在任何地方,挺拔生长。

  大概一直僵持到入夜,逸如轻轻敲我的房门说:“永宁,他们都睡了,你还好吗?”

  “不早了,逸如,你也睡吧,我很好。”我回答,烦闷的心情微微舒展,一头躺了下去,竟然真的睡着了……

  到了第二天出发的时候,我依然决定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乡下人的样子,粗布的男装,一脸的黝黑,从房间里出来,便看到了王睿思紧皱的眉头,我却只是眨了眨眼,徐文彬和王简芷也和我同样打扮,邝逸如却换回了自己本来的长衫,不奢华,却也和质朴挂不上边。

  于是,我决定分两组走,他们四个依旧坐马车,而我们三人改为步行。

  并不是我热爱走路,不过比较起那颠簸的马车来,我宁可走路,而且重要的是,到下一站平定州,即便是步行,也不过是半日的路。

  对于我的决定,王睿思没说什么,我们必须要有代步工具,因为文芝和文兰都裹着小小的脚,没有马车,这种道路根本寸步难行。我很庆幸当年自己的坚持,而父皇同意时说的话也让我感到很幸福,他说:“朕的宁儿是大明最尊贵的公主,不缠足又有谁人敢挑剔。”于是今天,我可以幸福的大步走路。

  邝逸如却明显的露出了忧虑的神情,马车和步行很难保持步调一致,外一彼此间的这段距离造成了什么危险的存在或发生该怎么办?他的眼睛在问我,而我嬉笑的拍了拍腰间,我惯用的暗器和软剑,此时都安静的呆在那里,有他们在,就有了保障不是吗?

  自然,在我的坚持下,我们终于按照我选定的方式,开始向平定州进发。

  在此前,任谁人也不曾想过,在平定州,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正文:十三章]


  我和王、徐两人到达平定州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倒不是指路的人有心为难,实在是他说的是普通人半天可以走到,这普通人显然不是指我们这三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米虫了。

  感觉上,好像一辈子也没走过这么长的路,其实当他们四个坐的马车从我们的视野内消失的时候起,我就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过路是自己要走的,还能说什么,只是苦了徐文彬和王简芷,虽然没说什么,不过我猜他们也一定如我一般,在脚上磨起了几个大水泡。

  按照事先约定的信号,我们很快找到了王睿思和邝逸如几人落脚的客栈,这几个人都是一身华服,住的,自然也是当地最大最舒服的客栈。

  既然是最大最舒服的客栈,自然,当我们三人被小二挡在门外时,也并没有觉得意外。

  拉住有些光火的简芷,我们在附近找了个小很多的客店安顿了下来,换过干净衣衫后,我叫文彬去告诉逸如几人,我们落脚的地方,叫他们不用担心。

  然后才叫上简芷,准备去这里最有名的同贺居吃上一顿,安慰一下啃了一天干粮的胃。

  出门前,我已经洗去了脸上黑黑的保护色,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长衫,做一个秀士打扮,之所以如此,实在是因为我真的很饿,不想再被人赶来赶去。不过显然,这身长衫,到了平定州这间最有名气的同贺居,也是不够看的。于是,我再次被小二挡在了门外。

  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发火吧,对于这种势力眼的小人,何况我的脾气从来就称不上好。于是我故意不看小二,一边对店里张望,一边对简芷说:“咦!好奇怪呀,这家店的老板可真有趣,怎么好好的小二不请,却栓了只狗在门口,吓唬客人?”

  简芷一愣,还未及开口,店小二已先自急了,上前一步一边挽袖子一边大声说:“喂,那里来的穷酸,敢说爷爷我是狗?”

  “敢说什么?”我一副听不清的样子,“劳驾你再说一次,我没听清楚?”

  “爷爷我是狗!”小二大吼一声。

  “原来真的是狗在看门。”我转身对简芷说,却见到他已经恍然且憋笑憋的脸都红了。自然,坐在店门口附近的客人也都忍不住“轰”的笑开了。

  “臭穷酸,你找打!”小二经不住我的奚落,挽起袖子就扑了过来,早知道饭还没吃上就要先上演全武行的戏码,我刚刚就应该在出门前,把剩下那个馒头吃了,这样打得会痛快一些。

  脚下一滑,我已经闪过了小二凌厉的一扑之势,一只手还很好心的轻轻推了他一把,反正要摔跤,不如摔得实惠一些;同时,另一只手自然也没闲着,一把捉住了跃跃欲试的王简芷,刚刚投宿的时候他已经火大了,如今正想找人发泄,这家伙手狠着呢,要是让他挨上那小二的边,即便不出人命,那小二满地找牙的命运也是不可避免的。只对金钱奴颜媚骨的人是该惩罚,不过不必太严厉。

  “哪来的混帐东西!”

  “且慢!”

  “啊!”

  “什么人?”

  一闪之下,四个不同的声音几乎在同时自背后传来,我和王简芷连忙回身,却见那小二竟被人踢飞起来,接着又在眨眼的功夫,让一道白影安稳的带落在地上。

  我闪身,小二跌倒又被踢飞,再被人救下,所有的事情不过发生在一瞬间,待到定睛看时,同贺居的门前,却多了四个人。

  面对我站着的三个人,当中一个衣着华贵,年纪在二十四五左右岁,看起来该是主子,而两旁的,身型高大,多半是保镖、打手之类的下人。这三个人虽然衣着打扮与这里的人没什么区别,不过刚刚的口音却泄露了他们的身份,明显的北地口音,难道是瓦剌人?我用眼神询问一旁的简芷,却见他露出了愤恨的神情,估计我的猜测没有错。

  这几年瓦剌逐年扩张势力,边关大小战事不断,徐文彬和王简芷最经常说的就是要领军去杀敌报国,不过因为他们年纪还小,父皇和我都不同意才作罢。

  其实我们心里都明白,如今朝政,十之六七操纵在王振手中,而王振一贯主和,想痛快的对瓦剌一战,谈何容易。

  只是如今,边关局势如此动荡之时,这几个瓦剌人出现在此,总让人觉得,有阴谋的味道。

  “要不要通知官府?”王简芷忽然在我耳边低声问。

  “不必,我们并没有什么证据。”我摇头,虽然觉得不妥,不过假如他们只是商旅,官府也奈何不了他们。“瓦剌狗。”回过神的小二狠狠的朝地上吐了一口之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转身挣扎着向救下他的白衣人道谢。

  我看不到白衣人的样子,不过却知道他这件看起来普通的白色长衫,其实非常不普通,做工就不说了,单是这料子,就很讲究了,是出自江南一家名为锦绣织坊的百年老店,其名贵之处就在于,对着晚上的月光,可以看到锦缎上织绘的图案仿如有生命般的在动着。

  据说,锦绣织坊一年之中,只生产这样的白色锦缎一匹,锦缎上织绘的图案可以由客人指定,不过要想成为锦绣织坊的客人,却非常的不容易,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有钱,因为这锦缎往往价值万金;二是要风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要能胜过织坊的主人;三是要有诚意,不以权势压人,诚心诚意的登门拜访,并且能以情打动织坊的主人。

  当初听人说起锦绣织坊这种锦缎的妙处时,我还真是满心向往过一阵,待到听说这摆明了刁难的规矩后,才感叹着作罢,不是说我不想得到这样的锦缎做衣裳,而是觉得为了这么一件只能在夜晚欣赏的衣服大费周章,未免有些本末倒置。

  不过心里还是满想见识一下这种锦缎的,当年给我讲锦缎妙处的师傅,家里正好有一块裁衣余下的边角料,拿进宫来给我们看,虽然至今已经匆匆几载,不过那质地和外观,却入目难忘,想不到今天,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城镇里,竟看到了一件成衣。

  在我对着那件白衣发呆的时候,身边的情况又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先是小二的一句“瓦剌狗”,激怒了那两个保镖模样的人,既而那衣着华贵的主子也皱了皱眉头,于是两个保镖冲了过去,预备再教训一下出言不逊的小二。

  这时在一旁的简芷却早火了,大喝一声:“尔等鼠辈,当中原无人吗?”抢先冲了上去,并不宽阔的一条街路上,刹时拳脚分飞。

  我收回目光,看了看场上的形势,两个瓦剌人身手都是出奇的好,简芷以一敌二,虽然暂时还看不出什么,不过时间拖得稍微长时,恐怕占不到什么便宜。而王睿思、邝逸如、徐文彬三人,却没有出现的迹象,看来,今天这场仗,我是躲不掉了,也好,真是很久没有松动筋骨的机会了,今天的“沙包”看起来皮糙肉厚,打着手感应该不错。

  微微挽了挽过长的衣袖,我准备加入战团,却在下一刻看到眼前白影晃动,先前那白衣人竟抢先一步加入其中,片刻之后,形势转变,两个瓦剌人渐渐被迫落下风。

  “打得好!”简芷一记少林长拳,正中其中一人的左眼,我忍不住叫好,同时眼角余光一扫,发现两个瓦剌人的主子,正无声的向我身后移动,看来是想偷袭我,有趣了。我不动声色,继续注目场上,不时叫好。

  “小心!”

  “啊!”

  “哈……”

  又是三个声音同时响起。

  偷袭的人在我背后举起了一把匕首,正好被转身的白衣人看到,于是他出声示警。

  我早做了准备,在同时转身,迅速的一拳招呼到了偷袭者的鼻梁上,并不意外的听到了喀嚓一声轻响和被打到的人痛苦的呼声,然后忍不住好笑起来。

  “打这几个坏蛋!”逐渐聚拢的人群里突然爆发出这样的喊声。最近几年,瓦剌势力日益扩张,雁门关外百里的地方,尽被占领,更有小股骑兵不是在边境烧杀掳掠,老百姓受害最深,如今忽然有几个自己恨的人送上门来,焉有不喊打的道理。

  我一招得手,却也知道,眼前这个家伙的功夫只怕更在他的手下之上,自然也就不敢再马虎大意,拿出十分的精神,全力投入。

  这是我不多的实战机会,而且对手实力还颇强,打起来自然是过瘾万分,招数施展开来,并不去跟对手硬碰,只是找准机会便偷袭一记重拳,虽然对手再不吭声,不过额头上的汗却出卖了他。

  “并肩子上啊!”打到得意处,我卖弄了一句新学的黑话,却在下一刻看到那白衣人眼中流露出好笑的神情。那一仗打得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这是事后简芷做出的评价,因为到我们收手的时候,那三个趾高气扬的瓦剌人只能依靠互相搀扶,勉强离开现场,而沿途百姓热情招呼他们的白菜叶子、臭鸡蛋,更为这一仗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拍掉身上因为动手而蹭上的浮灰,同贺居的老板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中年而微胖,脸色红润而油光,不过他开口说的话,却让我和简芷一愣。

  老板说:“多谢三位英雄仗义出手救了本店的伙计,小人本该备下酒席好生款待的,不过官兵恐怕马上就到了,三位自然是不怕,只是为了几个瓦剌人和官兵动手,却是不值,好在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自有后会之日,待到那时,再和几位把酒言欢,不知可好?”

  “官兵?”我和简芷同声重复,心里暗自叫了声不妙,瓦剌前年攻打兀良哈时,曾到大同乞粮,结果被父皇拒绝了,去年派了三千多使臣来朝,结果由于虚报人数,所得的金银物品赏赐,不过是他们开口求取数目的五分之一,为此,最近边境上战事频频。这次的几个瓦剌人也不知是什么身份,贸然的动了手,外一事情弄大了,真不知会引起什么后果,而且看他们走的方向,正是来时看到的府衙的位置,衙门我自然是不怕进了,不过麻烦却依旧不好解决,这次真是逞了一时之快了。

  一旁久没开口的白衣人却在此时连连冷笑,见我们目露惊讶的神色,才说:“见两位器宇非凡,又路见不平,颇有侠义之风,如今仗也打了,便是祸也闯下了,何以听官府二字而色变?”又说:

  “如今瓦剌入侵中原之意,有如司马昭之心,尽人皆知,有无今日之事,都不会改变。如今朝廷昏聩,不能守土卫民,我辈中人,如果还不能快意恩仇,为百姓出这口恶气,实在妄称侠义。”

  听这话的时候,我留意上下打量眼前这个白衣人,他该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长眉入鬓,眼神虽然稍带讥讽之意,然而并不能掩盖他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贵气,看来出身不是官宦、也是大富之家,只是看起来,和我身边常见的人,又似乎有着本质的区别,该怎么说呢?就是一见之下,让人又觉得可敬可畏,又有想要亲近的冲动,好奇怪的人。

  听到朝廷昏聩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倒没什么感觉,因为这的确是事实,不过简芷却有些耐不住了,几乎冲口便要质问,幸而我见机快,拉了拉他,才勉强堵住了他的话,不过显然,这并没有逃过站在我们对面的白衣人的眼睛,只见他目光流转,忽而笑说:“看来说起朝廷,这位兄台也有感触,不妨说来听听如何?”

  简芷张了张嘴,好在他还想到了开口之前至少要征询一下我的意见,见我斜了他一眼,便忙闭了嘴,于是我笑说:“山野草民,那里懂什么朝廷,不过想来,朝廷的事,自有拿俸禄的大臣们操心,咱们说说呆会到那里去吃上一顿,再大醉上一场的问题,恐怕更实在些。”

  “哈……这话说的及是了,我也正有此意,今天与两位兄台偶遇,且容弟做个东道如何?”白衣人说。

  “如此,叨扰了。”我也笑说。

  “好,这家同贺居虽然好,不过恐怕这会不肯做我们的生意,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如何?”还是白衣人说。

  “有何不可。”我回,这会肚子饿得狠了,眼睛看东西的时候恨不得放射出蓝光,实在是没什么比吃更重要了。

  
[正文:十四章]


  平定州的地方并不大,除了同贺居之外,还有几家规模不大的馆子,不过因为刚刚在街上大闹了一场,我们几个外来人顷刻间便成了这里的名人,加上随后赶来搜查我们的官兵,吃饭的问题便成了老大难。

  好在,这世上早有人发明了烧烤,买两只鸡,趁黑翻出城墙,在城外树林的一处开阔地,支起篝火,忙碌了一阵后,鸡肉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这还是我生平第一次吃到如此名副其实的“烤鸡”,只是没有盐,吃起来没有闻着的香。

  刚刚本来是想打发简芷去给其他几个人送个信的,免得他们担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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