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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小娇妻:重生八零发大财-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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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爱华眼珠子转了转,舍不得放下来,“这个送我吧,好不好,三姐。”
    “你一个男孩子戴什么手镯,你是想把它送给女同学?”
    “怎么可能呢!我就是看着它喜欢,”李爱华拿着跑出去了。
    他不会真的要送给哪个女同学吧,李静华笑着摇了摇头,李爱华前世的妻子是一个比较富裕的人家出来的,手指没沾过什么阳春水,也不会做什么家务,他们家平时一日三餐都是李爱华在做,甚至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都是他带得多。
    要说他妻子每天都在忙什么,他妻子是一个会计,每天都在忙工作,没有上班的时候就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而且她自尊心特别强,总认为女孩子不能依附男孩子而活,要自己会一门手艺,要自己会赚钱,不能向男人低头,她本人也特别的强势,因此经常和李爱华吵架甚至打架。
    李爱华的婚后生活过得苦,李静华也知道,她也经常劝他,床头吵架床尾和吵一下就算了,不要在意她那么多,她毕竟是从富人家出来的,已经养成了这个性格,没有办法去改变了,要改变的只能是自己大度一点吧。
    李静华把那盒漂亮女老板免费送给她的玻璃小珠子拿出来看,仔细想了一想,觉得可以用来窜手链和其它的小饰品,下次再去批发市场看看买点零散的饰品回来自己做。看了看时间,时钟指向了5点半,她起身去了厨房。
    说是厨房,也只不过是在外面那间比较大的房间里,一个角落搭起来的临时煮饭的地方,旁边是一个小饭桌,在旁边就是一张床了。
    李静华先是从米缸里面抓了两把米放在锅里,淘了两次水,淘米水也不能浪费了,一天的淘米水全部倒在一个盆子里,晚上用来洗碗清洗得非常干净。
    又在一边地上捡了两个红薯拿来仔细清洗了,连皮都舍不得削掉,就这么切成小块的放到米里面,再把锅子架到灶上面。灶的旁边堆着一堆从山上捡回来的木柴,李静华拾掇拾掇柴火,把木柴放在灶里码好,中间留了一个大大的空,又从窗户上面拿了一盒火柴开始生火。
    李静华打开食品柜看了看,里面还有吃剩下的一些咸菜辣酱,就这些东西也已经吃了好几天了的。
    “妈,家里有鸡蛋吗?”李静华问在一旁坐在缝纫机面前的王美林。
    王美玲说,“应该有一两个鸡蛋吧,天气太热了,鸡也没怎么生。”
    “刚刚大伯母应该是在我们的地里摘了一些韭菜,我说你今天打了农药,大伯母做贼心虚就把那些韭菜扔了,爱华去捡了回来,要不然今天晚上吃韭菜炒蛋吧?”
    王美林有些舍不得那个鸡蛋,想着没菜的时候再拿出来吃,“清炒韭菜吧,不放鸡蛋也挺好吃的,柜子里还有一些咸菜,再说了,我们今天晚上有包子,应该够了。”
    “好吧,”李静华没有再坚持,她知道王美玲的想法是要未雨绸缪,“爱华去哪里了?又出去了?”
    “不知道跑到哪玩去了,快到时间吃饭了,还到处乱跑。”
    李静华瞧着天色越来越暗,“妈,你不要再做了,再做下去对你的眼睛不好。”
    王美玲只好停下来,收拾针线,把剪刀碎布料全都放在一个小篮子里面。她在镇上接了一些小零活回来做,钱虽然不多,但好在时间上比较灵活,不忙农活的时候几天做完,忙农活的时候不管多长时间只要做完就行。
    王美林把小篮子放到衣柜顶上放好,“静华,看着火,别把饭烧糊了,鸡还没喂食吧,我出去剁点鸡食。”
    “哎呀,我都忘了,马上去看,”李静华一边应着一边跑去看火了,果然,柴火都快烧没了,她赶忙又拿了好多柴放在灶里面,很快火便又烧起来了。
    

第十章 去镇上摆摊

  夏天的早上不到四点,就已经天放光了,家里没有风扇,每到这个时候的夏天,就特别难熬,只有比较凉爽的早上才能多睡一会儿觉。
    李静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公鸡在打鸣,屋外面传来有人在说话的声音,还有其它一些嘈杂的声音,但这也并不能阻碍她们年轻人再睡会觉。
    等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七点多了,王美林已经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还去菜园子里挑水,把地里种的菜蔬用水浇了,这才挑了一担子用的水回来。
    “妈,你全身都汗湿了,快去洗一下,换身衣服吧,别感冒了,”李静华正蹲在屋门口刷牙,一边刷一边口齿不清的说着。
    “爱华起来了没有?”王美林把水桶挑进了前屋,全都倒进了一个大水缸里,然后舀了两大勺水在脸盆里洗脸。
    “没有呢,我去叫他,”李静华快速刷完牙洗完脸进屋去了。
    王美林大声说,“叫他快点起来读书,锻炼身体。”
    “李爱华,李爱华,妈叫你起床读书,锻炼身体啦,”李静华悄悄地走到他的床边,掀起蚊帐突然大声地叫,吓得他差点滚下床去。
    李爱华睡眼惺忪地看过来,痛苦地说,“姐,我在做梦,你这样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
    李静华一边把蚊帐挂起来,一边说,“太阳晒屁股了,快起来,等下妈来叫你,就不是我这么温柔了,快起来,妈叫你读书呢。”
    说完李静华就出去了,看到王美林在生火做早饭,她连忙过去帮忙,“妈,我来吧,你忙了一个早上了,肯定很累了,你去休息。”
    李静华把昨晚吃剩下的红薯饭拿出来,放在锅子里再放点开水就这么搅拌起来,一直搅拌成糊状,家里吃食不多,平日里的早饭基本上就是前天晚上吃剩下的饭再弄成稀饭。但昨天李静华买了包子回来,于是这个早上的早餐就是包子,稀饭再加上咸菜辣酱,显得格外的丰盛。
    李爱华读了一会书然后绕着屋子跑了十来圈,这才去刷牙洗脸,看到包子两眼放光,扑过来抓了个放口里,“我的最爱!”
    早饭后,李静华拿着篓子要去打猪草,李爱华则拿了两根麻绳去山上捡柴,王美林则是继续忙土里的活。
    河边有很多猪草,半个小时李静华就打满一篓子,把它背回来后还要用菜刀将猪草剁碎,再放到大锅子里煮熟,熟了后还要放米糠一起搅拌均匀,过一会等它凉了之后就可以舀给猪吃了。
    李静华家里养了两头猪,都是公猪,到了年底,一头拿来卖,换钱,另外一头拿来斩杀用作过年猪,多余的肉也可以卖给乡里乡亲,也是一个进项。
    剁猪草煮猪食喂猪这种活,李静华前世就干了不少,而她的丈夫王强民除了上班就是上班,即使难得休息在家,这种家务活他也是不屑于干的。
    等李静华把猪草剁完了放在锅子里煮的时候,王美林拿着锄头回来了,她一看见李静华在煮猪食,还吓了一跳,“你怎么在弄这些了?你从来没弄过的,你不会弄,我来我来。”
    “这有什么难的,以前看你弄那么多次,一看就会了,我这不是看你还没回来,怕猪给饿坏了嘛,我听见那猪叫得挺惨的,”确实,李静华未出嫁之时在家从来没有做过这些活,小孩子心性,总是贪玩的多,就算是心不甘情不愿要做活也是挑一些轻便的活干。
    “好了好了我来吧,”王美林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了,便就过来烧火。
    李静华看事情反正都做得差不多了,就起身让位,“妈,我有事要到镇上去,中午可能赶不回来吃饭,留我的饭,你们先吃。”
    “你干什么去?你弟弟呢?”王美林问道。
    李静华人已经到里屋了,声音从里屋传过来,“爱华捡柴去了呀,他又没和我一起,应该快回来了吧。”
    王美林看着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的李静华,神色有些担忧,“静华,你说你要自己赚钱,你是不是要去卖东西?卖什么东西?”
    李静华看时间快到十点了,事情没有什么眉目也不想和她说得太多,“妈,我就是去镇上玩玩,看看,到时再告诉你,我先走了,等下太晚了。”
    说完,人就已经冲出去了,转眼又跑回来,在桌子上倒了碗凉水喝就跑了,“妈,我走啦!”
    “这孩子,风风火火的。”王美林无奈地摇头,她把灶上的柴火放好,就去踩缝纫机了。
    夏天的日头挺火辣的,这个时候买菜的人倒也不多了,李静华在街边找了个树底下挡住太阳光,打开塑料袋子拿出来一个黑色的布,摆放在地上铺好,再把那些饰品拿出来一一放到黑布上面。
    刚开始,李静华还有些放不开,因为她从来没有做过生意,这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吆喝,还是头一遭。看着别人都可以,她给自己打气了好久,终于放开嗓子吆喝起来。
    “快过来看看哪,好看的手链脚链耳环项链头花啦,过来挑一挑看一看啦!”
    只要有人经过,李静华就这么吆喝,几次之后发现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主要还是因为她自己有些放不开手脚,怕丑罢了。
    因为现在是暑假,出来闲逛都是些年轻人和半大不小的学生居多,看到她这里有饰品都很好奇地过来看了看,一看就觉得非常喜欢,尤其是李静华选择用了一块黑布,衬托得那些饰品更大又明亮和好看。
    “老板,你这个手链可以试一下吗?”一个小姑娘手中拿着一窜手链问道。
    李静华看了一眼,关于价格,她都是定在了批发价的两倍,价格定的高一点,这样别人也可以还价,这时她再把价格降一点,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便宜了。“小妹妹,你戴这个手链真的挺好看的,衬的皮肤又白,手也变得好看了,这个要五毛钱。”
    小姑娘啊了一声,“五毛钱?有点贵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李静华就算没卖过东西也是买过东西的,她回想起买东西时那些售货员怎么把死的说成活的,“小妹妹,你看这手链的做工,漂亮吧,这可是纯手工制作的,其它店子里可没有卖的,你戴出去真的很漂亮,别人还以为你这要十几块钱呢!”
    “真的吗?”小姑娘一脸带笑地抬手晃了又晃,一直看着,她又到太阳下面晃了晃,显得更加好看,“看是挺好看的,就是有点贵了,我身上只有四毛五分钱,你看……”
    

第十一章 他又来找她

  “算了算了,就便宜卖给你了,”李静华记得这个手链的成本价是两毛多吧,不管了,反正有得赚就行。
    小姑娘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掏出来,一分两分五分一毛的都有,唯独没有两毛的,李静华拿在手里数了数后放进口袋里,“谢谢,下次再来我给你算便宜,记得带同学朋友来我这啊,都可以算便宜一点。”
    生意一开张,后面的李静华就得心应手了,不一会又卖出了两条手链个一个头花。只要有人经过,她就大声吆喝,每个人都会好奇地转过来看一眼,多半的人都会走过来看一下,挑挑选选,买的人虽然不多,但李静华心里可像吃了蜂蜜那般的甜。
    这可是她第一次做生意,第一次尝试这个,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她仿佛看到了美好的前景,她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刚开始在人前摆摊和大声吆喝,让她觉得很不好意思,现在她也完全放开手脚了。
    脚蹲得麻了,李静华干脆去找了几个砖头叠在一起坐在上面,口渴了忍着,肚子饿了也忍着,直到下午一点多钟,街上的人才渐渐少了,她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一股脑把黑布包起来放塑料袋里就完事了。
    回去只要走十多分钟的路就到家了,“妈,我回来了。”
    一到家,李静华先是狠狠地喝了两大碗凉水,这才感觉舒服点。
    “出去也不带点水,没找到地方喝水吗?”王美林叫她回来了,赶忙把饭菜端出来,“已经冷了,要不要热一下?”
    “不用了,天气这么热,吃冷的还舒服些。”还是红薯饭,另外就是咸菜辣酱还有一个清炒黄瓜,人饿的时候什么都吃的很香,她以前为什么会觉得红薯很难吃呢?早上就吃了大半碗稀饭和半个包子,早就饿坏了,她端起饭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王美林柔声细语,“慢点吃,也不怕噎着,肚子饿就早点回来吃饭,弄到这么晚,静华,你到镇上干什么去了?”
    李静华神秘地说,“先保密,等我干出点成就再和你说,爱华又出去玩了?他捡了多少柴回来了?”
    王美林无奈,“也就够今天烧的,吃完中饭就跑得没见人影了。”
    “捡这么少,那我下午再去捡点回来。”
    第二天,依然是重复昨天的事情,但李静华做事比今天快了许多,她早早的起床把早餐弄好,然后提着篓子到河边打猪草,回来后再吃早餐。她还特意叫李爱华去山上多捡点柴回来,每天都要烧柴,消耗也挺快的。
    快速地剁猪草,把剁碎了的猪草放大锅子里到灶上架好,把火生起来就完事了,“妈,你来看火,我有事出去了。”
    这个时候才早上九点,李静华准备了一壶水,又到街上的原地方把饰品都一一摆好,开始吆喝,每天都是到下午一两点,然后匆匆赶回家吃中饭,饭后还要午睡一会。到下午四五点钟,她和王美林说晚饭要晚点回来吃,就提着东西到镇上的服装厂去了。
    她也只是过来试一下,服装厂里面打工的大部分都是附近村子里一些初中高中刚刚毕业的小女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装厂一天两班倒,交班的时间就在4点到6点之间,这个时间段人流量是最多的。李静华就在大门口不远处的大树底下摆上了。
    只见小女孩们一出厂子就全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要买这个,要买那个,但是一听她说价格大部分都打了退堂鼓,毕竟她们的工资是拿来家用的,几毛钱对她们来说还是有点太贵了,但好在也卖出了几件。
    李静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的时候看到黄桂蓉就站在身后,“哎,我刚刚就看见你过来了,后来一忙就给忘了,你怎么不叫我一声呢?”
    黄桂蓉笑着说,“我不是看你在忙吗,没舍得打扰你,想法不错啊,前几天你就说要想办法赚钱,没想到这么快你就过来摆摊了,果然是行动派呀,”两人并排着往村里走去,“怎么样,卖的好不好?”
    李静华也没有隐瞒,“还算不错,这几天大概赚了十多块吧,除去一些成本,算下来大概净利润也就五六块钱吧,具体的我也没有多算。”
    “那还是挺不错的,照这样下去两个月应该就可以把学费给赚齐了,”黄桂荣高兴的说。
    “希望如此吧,”李静华换了一个话题,“你们厂里面没有晚饭吃吗?”
    “没有,只有上晚班的人才有晚饭吃,上早班的有中饭吃,但是,大锅饭实在是难以入口。”
    李静华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有的吃就不错啦,还挑!我们在家里也都是天天吃红薯饭呢!”
    “也对啊,我还得赶回家去给菜地浇水,改天见。”说着,黄桂蓉就抬脚跑远了。
    晚上李静华整理那些饰品,有些好卖的快没有货了,有些贵的就还剩好多,看来还是便宜一点的好卖,下次去县城进货的时候,这些快卖断的还是要多进一点。
    突然听到王美林在外面喊她,说是过来了,李静华不太想出去见他,但有些事情拖着反而不好,还是尽早找他说个明白吧。
    李爱华的大嗓门在外面响起来了,“三姐三姐,明军哥来找你啦,你快点出来啊。”
    李静华只好把东西全都收拾起来,深深的呼了一口气,这才走出来,语气平平淡淡,“这大晚上的你怎么过来了,黑黑的路不好找吧?”
    “怎么说话呢,明军,你坐吧。”王美林示意李爱华快点进屋去搬几条凳子出来,坐在大门口乘凉。
    大家都坐着,王美林还递给一把扇子用来驱赶蚊子,李静华一个人靠在墙边一声不吭,只听到他们在那里闲话家常。
    气氛有些尴尬,正在这时,灯灭了,其他人家的灯也全都灭了,夏天的晚上一般都会停电的,整个村庄笼罩在皎洁的月光之下。
    王美林起身进屋去了,过了一会便叫李爱华进去帮她找煤油灯,于是只剩下了李静华和两个人。
    李静华靠在那里一动不动,还是没打算开口。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觉得自从她说要再去复读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变得和以前不同了。他想了想,先开口打破沉默,“静华,我们去走走吧。”
    

第十二章 取消婚约

  “行,正好我也有事同你说,”李静华率先走在前面,跟在后面。
    快两步走上来和她并排着,两人走在乡间小路上,“静华,我今天来是有事想跟你说,我过段时间要去当兵了……”
    “什么时候去当兵?”是了,前世也是这个时间,去当了三年的兵,退伍回来之后又过了一年才娶的她,当时她真的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他,想必当年他也是不得已才和她结婚的吧。是什么不得已呢,不过是因为他喜欢的那个邻村的女孩子嫁给了别人,他终于死心了吧。
    “过一个星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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