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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变-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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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我……”

这是她能用出的最后的力气。这声音似乎有催眠的力量,促使我用双手圈住她的脖子。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能闭上双眼,手指力度慢慢加重,掐住她柔软而长满红斑的喉部。她再也不能发出声音了,只是从咽喉深处传来奇怪的声音,就像打开一扇破烂的木门,或是风吹过古老的寺院窗棂。闭着眼睛的我不知深浅,从小心翼翼到用尽全力。

忽然,我感觉什么东西断了。

但我的手还停留在她的脖子上,直至我感觉她在变冷。

于是,我睁开双眼,看到她瞪大的眼睛。

她死了。

死去的纤蓉的目光里,带着一种满足与感恩——她感激我杀死了她,从而终止了她所有的痛苦。

到这时我才明白,为何许多人在受尽苦难之后,还会把加害者视为救世主,还会为强盗扔出来的半根骨头而感恩涕零。

我知道我对阿香,对莫星儿,都做了不可饶恕之事,对纤蓉也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可是,对刚才对她所做的这件事,我却丝毫没有愧疚之心,反而心安理得地看着她的尸体——我只是替她完成了心愿而已,用一句老话来说是将功赎罪。

不过,既然已经世界末日了,就算犯罪了又怎样?这里没有警察,没有法院,没有监狱,没有军队,只有十来个可怜的幸存者,他们为了如何生存下去而苦恼,为了不知自己何时死去而惶惶不可终日,为了看不到明天而绝望至极。

但我不敢离开这里,因为莫星儿看到了我的脸,她肯定告诉那些人了,而他们除了惊讶与愤怒,也会组织起来四处搜索我。说不定他们已经约定好了,只要看到我就乱棍打死!妈的,这些早晚要死的家伙们,我不会那么轻易被你们逮住的。

然而,我只在这里忍耐了十分钟,就再也受不了这里的恶臭了——洗发药水混合着人类的大小便再加上死人的尸臭……虽然,我是一个畜生,但我想连畜生都无法忍受下去!

我冲出小房间逃了出去。八楼仍一片黑暗,底下却响着许多脚步声,从中庭栏杆往下看去,六楼与七楼的灯都亮起来了,他们肯定在找我还要杀了我!

你们都去死吧!

我像个孤魂野鬼似的在楼层间穿梭,八楼的灯光也亮了起来。我知道大事不好了,急忙躲入一条常人不走的通道,这里隐蔽地通往楼下。我匆匆地穿过七楼到二楼,一直逃到了底楼中庭。远远听到一阵犬吠,他们居然出动了那条拉布拉多犬?接着传来似是周旋的声音——“大家听好了!抓到许鹏飞,格杀勿论!”

靠,周旋,平时看你是个三流作家,没想到你妈的也太心狠手辣了!

不过,他们大概不知道我已经逃下来了,还在上头拼命地搜索。但我也没有再往地下超市逃,而是摸黑穿过底楼的走廊,通过一道隐蔽的小门,来到未来梦大酒店的大堂。我想那条狗也不会搜索到这里,因为底下有许多腐尸的气味,肯定会干扰它的嗅觉。

我躲藏到酒店前台后面的小房间,那是寄存旅客行李的地方。我打开一个大拉杆箱,发现一大堆发臭的衣服,浓烈的男士香水味扑鼻,估计是刚从酒店退房的外国客人留下的,真他妈倒霉!我蜷缩在几个行李箱中间,找了条毛毯裹起来,手里抓着防身的刀子,渐渐失去知觉。

永远的黑夜。七点,没有晨曦没有天空没有鸟鸣的清晨,我醒了。

我是被一个女人的哭泣声惊醒的。

谁?

当我慌张地跳起来,却发现有个女孩闯进了小房间——为什么是高三女生丁紫,而不是拿着棍棒刀枪的男人?这个十八岁嫩模般的可人儿,脸上还留有泪痕,突然看到小房间里有人,吓得魂飞魄散,刚要回头逃走,被我一把紧紧抓住。

我将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手堵着她的嘴巴:“不许出声,不然杀了你!”

杀千刀的!我真是个畜生,居然还有心情亲吻她的耳根!而她已浑身战栗,从耳根到脖子涨得通红,双腿几乎软下来了。我把她压到地上,把刀子放到一边,腾出一只手来,肆无忌惮地抚摸她的身体。

年轻就是好啊!乖乖!十八岁……就当我即将完全变成畜生时,后面响起一声女人的尖叫:“住手!”

我打了个激灵,回头看到那个女清洁工,她疯狂地向我冲了过来,而我下意识地拿起地上的刀子。

她叫什么来着?晕,谁会记得一个女清洁工的名字呢?

就在我分神的一刹那,感到右手震动了一下,同时,一片热热的液体洒到我的手上。

什么情况?

靠,我不是想杀你啊。

我看到我的右手已沾满鲜血,尖刀深深扎入女清洁工的身体,刀柄已几乎没入!

随着丁紫的一声尖叫,我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飞快地冲出小房间。清晨的酒店大堂,如同子夜一片黑暗。我这才发觉自己身上也全是血,心跳剧烈。我穿过狭窄的通道,回到未来梦商场的底楼中庭。

我不敢往楼上逃跑,可能那些人还在彻夜搜索我,只能逃到地下一层。面对空旷的卡尔福超市,忽然想起两天以前,阿香就是死于此地。我躲到一个货架后面,颤抖着闭起眼睛,想象那个十三岁女童般的身体。

一分钟后,感觉眼前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当我睁开眼睛,却看到了阿香的脸——这回轮到我发出骇人的尖叫了。

可是,我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因为在四分之一秒内,我的脖子被什么卡住了——该死,我受不了了,我想我快要窒息了!

掐着我脖子的,是一只女人的手。此时一盏灯从头顶照了下来,才让我看清了那张脸。

莫星儿。

六小时前,她刚被我残忍地弓虽。暴。

而今,我变成了可怜的兔子,而她变成了恶鬼般的猎人。

她小小的手竟如此有力,如同钢铁陷入我的筋骨。我还听到一阵机器的噪音,好像是手持的小型电钻——Fuck!我必须要用英语骂人了,你他妈的敢用德州电锯来报复?

不……不……对不起……我不该骂你……莫星儿……是我错了……请不要……不要!

电钻飞速旋转着,渐渐逼近我的眼睛。我拼命地往后退,背后是沉重的货架,脖子已后退到了极限,而电钻始终在眼前发出狰狞的声音。

除了这恐怖的电钻,我还看到了莫星儿冷酷的表情,那不是一个女孩的眼神,甚至不是一个人的眼神,而是一只从地狱爬出的恶鬼的。她依然穿着那身白衣,被我弓虽。暴时穿的衣服,头发似乎刚刚梳理过,自然地散在双肩,就像从古画里出来的魂魄。她的手仍然掐紧我的脖子,我全无力气反抗。而她拿电钻就像拿发卡似的轻松,一毫米一毫米地向我逼近……妈妈,妈妈,你听到了吗?你快救救我啊!妈妈,你看到我哭了吗?靠,我真的哭了,我的眼泪,该死的,不要啊……最后一毫米,我看到莫星儿嘴唇动了几下,我明白她在说什么——“去死吧!”

终于,电钻占满了我的左眼。一阵钻心的疼痛,只剩右眼能看到世界,一个被鲜血覆盖的世界,热热的我自己的鲜血。

在莫星儿的电钻刺穿我的大脑之前,心脏已提前停止了跳动。

我不是被电钻杀死的,而是被自己吓死的。

第四章海美

世界末日,人真的会把自己吓死。

但不会把我吓死,因为我早就日夜盼望这一天到来。

你们大概觉得我身世凄惨,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苦逼日子,只愿解脱出这悲惨世界。

其实,你们错了。

我叫海美,来到世上的十八年来,顶多就是打游戏打到手指发麻,吃海鲜吃到急性肠炎——如果这也算是吃苦的话。虽然我的爸爸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科长,这职位却是区政府里掌握关键图章的肥差,家里常有生意人来访,留下一条鼓鼓囊囊的中华烟,或一只沉甸甸的廉价皮包。不到几年,我家就在市中心买了豪宅,在郊区添了独栋别墅,更为我去澳大利亚准备好了移民条件。在闲得没鸟事的文化局上班的妈妈,已经开上了奥迪A6。她知道爸爸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但从不吵架,我也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不在乎爸爸有小三,只要每个月照常给我零花钱,我就可以买好看的衣服,换iPhone手机,去机场追五月天……有时我也会想,如果没钱了,如果爸爸锒铛入狱(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爸爸妈妈不要我了(除非亲子鉴定确认我是在医院被抱错的孩子)……甚至,如果世界末日来临。

就像吃不饱饭的农村孩子天天想着怎么挣钱养家糊口,给我家打扫的钟点工整日想着怎么从东家揩点油带回自家,学校门口扫大街的外地人时常期望捡到一个手机或钱包——因为他们一无所有,而我生来就不缺这些东西,我缺的只有一样——冒险。

爸爸把我十年后的人生也安排好了。高考全砸了也没关系,反正肯定要被送去国外读书。大学不毕业也没关系,他会把我安排到一个旱涝保收的企业上班。上不了班也没关系,他会把我的老公也提前预定了——女孩子嘛,嫁得好就OK了。

我讨厌这样的未来,却没有能力改变。我无法离开爸爸给我的钱,无法离开他给我的舒适生活,甚至无法离开因为爸爸的权力而得来的别人对我的羡慕。我生怕一旦失去这些,一无所有,会被所有人无情地嘲笑,终日背负那些轻蔑的目光——因为我也以这样的目光看待别人。

如果我变成了穷光蛋,丁紫这个富商千金小姐,会立即从骨子里瞧不起我。虽然我们是高中三年最好的死党,平时互称老婆,我相信她表面上会百般安慰我,信誓旦旦无论贫穷富有都一定要与我做朋友——可她又能坚持几天?说不定隔一两个礼拜,就会渐渐冷落疏远,嫌我身上的衣服廉价,嫌我用的手机山寨,嫌我吃不起哪怕是最普通的餐厅,嫌我不陪她一起去买演唱会的票,接着就以厌恶的目光看我,最后干脆把我从她的世界里删除,即便我就站在她的眼前,也只当我是悲催的路人甲或死尸乙。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我跟丁紫一起逛未来梦商场,正在乘自动扶梯往下走,对面上来一个跟我们同龄的少年。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他。

这是我除了五月天的阿信之外,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

该死的,我从没想到过自己会对谁一见钟情!

可是,我盯着他的眼睛,他却在看丁紫的脸。

这让我怎样的无地自容啊,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钟。丁紫却也只顾着看少年的眼睛,没有注意到我变得苍白的脸。

突然,大地震发生了——要是早走一分钟,说不定我俩就死在外面的世界末日了。自动扶梯断裂成了两截,我本能地跑到四楼,丁紫与少年却被留在了扶梯上。当时乱作一团,再回头扶梯上已空无一人。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死活,只能随着逃难的人群到了底楼。很多人在挖掘逃生之路,但我毫无兴趣,我已想到了世界末日的可能性,或者说希望这个想象成为现实。于是,我开始未雨绸缪地寻找末日生存的空间。

当底楼中庭发生坍塌与踩踏,无数人瞬间死于非命时,我却在地下二层的超市深处,找到了理想中的末日生存室。太完美了!就跟网上说的一样,这样的结构和环境,加上超市里那么多东西——如果人类还能多活二十四小时,我绝对会撑到最后一秒。

我不关心上面那些人的死活。如果真如我希望的那样,整个世界都已陷入末日,那么无疑我的爸爸妈妈也都死了——确实有些悲伤,我还很爱他们,不仅仅因为他们也爱我。但这并不怪我,不是吗?难道我是上帝?难道我说我想要世界末日,地球就立马GameOver?总之,我也是个受害者。虽然既有些悲伤,也有几分兴奋,大概我天生就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我按照末日生存手册的指示,独自守着这个小房间,不断储藏各种食物和必需品。当我确认这些囤积的物资至少可以够我生存一个星期,便放心地拿起iPad,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直到丁紫带着那个少年找到我。

与好友重逢的喜悦只维持了半分钟,就被满腹忧伤取代,虽然我脸上丝毫未曾显露。小光——我是多么喜欢这名字啊,我才不管这是不是真名,也不管他到底姓什么,我只在乎他喜欢的女孩是谁。可地震发生时,他与丁紫在一起逃生,两个人亡命天涯的冒险,多半会产生爱情最起码也是好感吧。而我呢?一个可怜巴巴地躲在末日生存室里的精神病人——小光会这样想吧?

当大家都努力在末日活下去,丁紫和小光替我保守了秘密,没有让别人知道我在这里有个秘密基地——否则到了危急时刻,那些SB们肯定会抢占我的新家,就像住在破房子里的穷鬼们,整天做梦都想搬进我爸买的豪宅与别墅。不过,丁紫还是邀请我住到三楼去,她说有一家女装店宽敞又干净,很适合我们两生花居住。我却拒绝了她的邀请,虽然这样也就更难以见到小光了,但那本来不就是奢望吗?我无法离开我的末日生存室,我给自己搭建的末日里的天堂。

世界末日的第一个凌晨,我在地下二层的小屋安然度过——我没有梦见爸爸妈妈,但愿他们在天堂里安息,我只梦见了小光,梦见他细碎黑发下的眼睛。

第二天,丁紫与小光一起来找我。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我也知道就算我悄悄地问丁紫,她也不可能对我说实话的。

小光说他并没有选择某个餐厅或店铺住下,而是整夜都在未来梦商场四处闲逛,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即便世界末日也没办法调整过来。我盯着小光的眼睛,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因为这是我凌晨梦中出现过的情景。

我们三人一起闲逛,主要在超市“采购”食品。我顺便把超市里所有的口香糖都囤积到了地下堡垒。口香糖是我从小的最爱,但妈妈说吃口香糖会把牙齿弄坏,爸爸说只有坏女孩才嚼口香糖,要是让同事看到会丢尽面子。他们没收了我所有的口香糖,每次回家都要检查我的书包,口香糖是唯一的违禁物品。我只能在外面大嚼一顿,实在吃不完就送给丁紫。现在,我拥有了几年都吃不完的口香糖,各种品牌各种味道,我一口气嚼了三条,这是末日里唯一幸福的事。

虽然,我有了自己的末日生存室,但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里面,我还是要被迫与许多人相处。二十来个幸存者当中,必然有我喜欢的人,也会有我讨厌的人——比如那个叫郭小军的富二代,第三天就被人乱刀捅死,至死还穿着他的迪奥西装。

死得好!是哪个好汉为民除害?我真想送给凶手一面锦旗。

不过,小光却在一边叹息,我从他的眼神里发现一种寒彻骨髓的悲哀。我真想悄悄对着他的耳朵说:为这种人渣,值吗?

就在这天晚上,洗头妹阿香不知为何发疯了。她在底楼的哈根达斯店连续杀死了四个重伤员,之后逃到地下一层的超市持刀顽抗,结果被正当防卫的周旋杀了——这种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人,从小没受过教育的野蛮人,不就天生擅长干杀人放火的勾当吗?就算是个女人也不例外。同时,人们在地下三层的车库,发现一辆撞毁的雷克萨斯SUV,保安杨兵死在车里。男人们艰难地搬出他的尸体,扔到了地下四层。

一夜之间,连死六人!幸存者人人自危,并很自然把杨兵与阿香的死联系在一起。不过到底什么原因,大概只有看过地库监控录像的罗先生才知道,反正我是到死也没挖出什么八卦。

我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丁紫身边除了小光,经常会出现另一个人——女清洁工。这个女人四十来岁,一看就是乡下人,她为什么总是要接近丁紫呢?我了解死党的脾气性格,丁紫平时也最看不起穷人,尤其是打扫卫生的女人,似乎接近她们就会被弄脏。然而,当她面对这个女清洁工时,脸上却有复杂的表情。我不相信世界末日会让人转性,定有某种隐情。因此,只要离开地底堡垒,我就会悄悄地观察丁紫,偶尔也会跟踪一下女清洁工。

这是从前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我居然会去跟踪这么低贱的人!在我的辞典里,女清洁工就属于第四等人。

什么?你问我的辞典里,第一等人又是什么?

当然是未来梦大厦的主人罗先生,在他永远冷漠的眼神里,我发现了一种高贵——骨子里血管里的高贵,起码几代人才能养成,岂是郭小军这种暴发户能比拟?他有内敛、沉静、坚忍的气质,我打心底尊敬甚至崇拜这个男人。如果我爸站在他跟前,必然感到无地自容。不错,罗先生才是真正的贵族。

吴教授也可算作第一等人,他来自大名鼎鼎的学术世家。要不是因为他的理论,我也不会迷恋上末日生存。虽然,他的财富与权力无法与罗先生相比,可话语权不是更大的权力吗?他能一呼百应,微博上短短几句,就引来全世界上千万关注。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也是一个权贵。

第二等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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