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越80年代种田记-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穿越80年代种田记》作者:花期未晚
 

文案
一妹子穿越到八十年代的山村种田记事。

ps:此文因大纲问题,会不定期更新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乡村爱情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慧、郑明安 ┃ 配角:其他 ┃ 其它:家长里短,农村美食
======================================================================
文章类型: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83185字
第1章 穿越(修)
第一章

程慧最后的记忆,是奔腾而来的泥石流。错愕的她,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便被掩埋了。眼前霎时只剩一片黑暗,浑身剧痛无比,之后她便失去了意识。

再次恢复意识,她只感觉头晕目眩,耳边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扰得她更是不安宁。
然而,她的大脑还没开始运转,身体却下意识的动了起来,摸索到旁边的婴儿,不太熟练的轻拍起来。

程慧觉得有些惊悚,这种思维和身体分开的感觉,实在是太过奇怪,令她一阵心惊肉跳。

眼睛从模糊到清晰,看见的便是自己身前裹着红布的小婴儿。肉嘟嘟、粉嫩嫩的脸上挂着两滴眼泪,眼睛因为刚刚的啼哭而微微泛红。

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婴儿!

程慧侧着身轻拍着她,心里泛起一股身为母亲的骄傲和对孩子的爱怜,心软得一塌糊涂。

这种感觉一出来,程慧一下僵住了身体,混沌的大脑只觉得浑天一个霹雳,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婴儿哪儿来的?自己又是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做出这种动作自己会泛起身为母亲的慈爱?……

一大堆的问题蜂拥而来,程慧的脑袋嗡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钻了进来,然后像漫天的烟火般一下炸开了。

许多记忆的片段开始在脑袋里闪现,使得她的脑袋像是要爆裂开了一样。额头大滴的汗水流下,程慧紧闭着眼□□出声。


外间有人声传来,她却分不出神去关注。

有人掀帘子进来,脚步有些轻,然后慢慢地走进了床。要不是投在蓝布的棉被上的黑影越来越长,恐怕根本不会注意到有人进来。

“玥玥睡着了?”因为压低了的轻柔询问声,进来的人似乎有些过分小心,就似贴着耳朵在说悄悄话,生怕被别人听到。。

程慧还在承受着头剧烈疼痛之后的余悸,本来就对外界的反应有些迟钝,再加上来人刻意压制的声音,以致她根本没有听见询问声。

没听见她的回答,只见她蜷缩在被子中,以为她睡着了,来人也不生气,探头看了看襁褓中的婴儿,然后又轻轻地走了出去。

程慧的头疼终于缓了过来,只是对于脑袋里多出的东西有些反应不过来,睁着眼睛愣愣的发呆。
好半晌她才有了反应,先是眨了眨眼睛,然后伸出手臂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

手臂上传来的痛感,终于让她有些飘忽的思绪落了回来。

她穿越了?!!!

这个事实是她对于现在处境的解释!

脑中多出来的东西,那是另一个人的记忆,也是另一个人的人生,而现在,身体里的灵魂却变成了她程慧。

她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伤心,她依然活着,然而她却不再是她了。

这大概是个平行时空的世界,背景有些像80年代的山村。原主也叫程慧,今年才19岁,去年嫁了人,旁边的婴儿是她的孩子,还差几天才满月。

原主的丈夫叫高成阳,在家排行第二,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公公婆婆三人,都还在世。

三人?!是的,就是三人!

高家情况有些特殊,高成阳的爹高富民先娶了妻子林德珍,林德珍接连生了几个孩子都夭折了,最后难产生了一个女孩儿倒是养活了,但她却因为伤了身体再不能生育。


高富民是个典型的封建男人,作为一家之主,大男子主义深入骨髓,但因林德珍娘家强势,又因林德珍的可以迎合,他对林德珍倒是很喜欢。

得知林德珍再不能生育,他先是安慰了一番,最后委婉的提出没有儿子不行,高家的香火不能在他这里断了。

林德珍知道他的意思,无非就是要离婚另娶。虽然心里不愿,但到底是因为自己不能生的原因,也只得把气咽回去。

面上一副愁容,哀叹的表示一番是自己的原因,他要另娶是应该的。至于这人选,她一定会让自家哥哥留意的。

高富民见林德珍没有打泼纠缠,反而很是痛快的答应,就连之后的事也要帮他操办,难得的,他心里舒了一口气的同时隐隐生出了些愧疚。

连忙拉住林德珍的手表真心,自己最喜欢的就是她呀,以后再娶也不会亏待她什么的,就差没赌咒发誓了。

最后,林德珍和高富民离婚了,但是她依旧住在高家的房子里。堂屋右边的一间,成了她的屋子。

高富民最后娶了隔壁村胡家的姑娘,这是还是林德珍看中了说给自家哥哥听,最后由林家大哥说和的。

胡家在他们村算是很穷的人家了,本身挣的公分都不够糊口,每年都欠着大队上不少的钱粮。又恰逢胡冬梅的爹摔断了腿,一家人正着急上火的时候,林家哥哥就上门来说和了。

胡冬梅家五个孩子,她上边儿有个姐姐已经嫁出去了,后边的弟妹都还比较小,本身在家里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不受重视,此时家人也毫不犹豫的把她推了出去,因为林家哥哥说礼金还是比较足的。

林德珍特地去打听观察过胡冬梅才有的想法,胡冬梅生得很矮小,因为家人的漠视,又养成了胆小懦弱的性子。林德珍觉得,就是像这样的人自己才能把她捏在手里。

林德珍想得很好,她虽和高富民在名义上离了婚,但是并不代表以后自己就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她再嫁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对于这个自己经营了很久的家,她是绝对不会让出去的。

当然,她的这种想法也付诸了行动,而后成了现实!

胡冬梅就这么嫁进了高家。

之后的日子,与其说她是嫁进了高家,不如说她是卖身进了高家当丫头,还是那种兼当暖床的通房丫头!

林德珍依旧住在高家,与他们同桌吃饭,打理家里的财务。而胡冬梅除了干活,以及晚上的暖床,基本没有其他作用。

哦,还有一个作用,兼当生孩子的机器!

胡冬梅第一胎就生了儿子。高富民高兴得不行,他终于也是有后的人了,不过对于胡冬梅的态度,他却没有丝毫的改变。

心里最膈应的大概是林德珍了,她之前夭折的孩子里,只有老三才是儿子,没成想这胡冬梅居然第一胎就生了儿子。此时她的心里陡然生出了许多憎恨,之后对胡冬梅的态度变得更差了。

高富民对胡冬梅也没什么感情,对于林德珍刁难她的情况,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
胡冬梅月子都没做完,便被指使着干活了,而她生下的儿子高国阳也被抱给林德珍养。

此后几年,胡冬梅又生了三胎,得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养在她身边,儿子依旧被林德珍带着。

她从最开始的稍微反抗,到后来的完全妥协,也不过就是一两年的时间。


关于上一辈的纠葛,程慧也是后来听村里人说的,当时她心里被雷得不行,真是好大一出现代版的宅斗大戏呀!但是此时的她还不怎么了解,现在能知道的,也不过是些原主脑中有的信息。

此时,她成了高家的媳妇,又生了高家的第一个孙辈的孩子,虽说有些遗憾生的是个女孩儿,但是倒也没人责怪她什么。

亲婆婆在家完全说不上话,另一个婆婆平时不是很亲热,对她生的是女儿似乎还有些喜闻乐见。至于公爹,他倒是有些遗憾不是孙子,但想着以后还能生,自己也管不了儿子的房中事便也没话说了。

丈夫高成阳,年龄也不过才十九,还是个大孩子,因为是家里的第一个儿子,平时深受自己一个爹两个娘的宠爱,养得有些吊儿郎当的。

对于自己第一个孩子是女儿,他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对于自己初为人父有些新鲜罢了。

就因家里这些状况,程慧倒也踏踏实实的坐着月子,没有像亲婆婆胡冬梅那样月子还没做完便开始干活。

……

程慧整理完信息,揉了揉很是难受太阳穴,旁边的小婴儿哼哼唧唧的叫了两声,引起了她的注意。

转过身去便看见小婴儿睁着清亮的大眼睛,流着口水的嘴不停的哼唧着。

程慧凭着记忆,知道她应该是尿了。翻开包裹着她的小布袄,果然见垫着的尿布已经湿透了,赶紧从床头的小竹筐上拿过一片给她换上。

换得时候手法有些生硬,实在是婴儿太小太软了,程慧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伤到她。

忙活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换好,然后把小布袄重新裹上。看着舒服了开始吐泡泡的孩子,程慧望着她的目光很是柔和。

“虽然不是我孕育了你,但是我占了你母亲的身子,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连同你母亲的那一份。”程慧轻轻地说道,俯身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给你取个小名儿吧,嗯,就叫阿念吧,好不好?”念着你不知此时在何处的母亲,念着我已如隔世的曾经。

阿念吐了一个小泡泡,然后傻乎乎的笑了,咿呀唔的不知道在说什么。程慧自觉的领悟为是对这个名字的赞同,“呀,阿念也同意了,是吧?真乖!阿念,阿念……”

就这样吧,既来之则安之。能重活一世,也是我莫大的福气了。

程慧这样想着,便是全然接受了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异世的事实,只是对于未来,她心里却多了很多迷茫与畏惧。

……




作者有话要说:
重修过的哟~大纲,人设什么的,都有变动!看过的小天使们,真的是对不起你们呐。'鞠躬'





第2章 取名(修)
第二章

此时晌午刚过,屋外面明晃晃的日光晒得人头晕,泥瓦土胚房里的温度倒是有几分凉爽。

村里人此时几乎都蜷缩在自家屋里,女人大多会穿一根麻线纳鞋底,密密地缝,每缝一针都要使劲儿的扯一下线,务必要使鞋底纳得紧实牢固。

高家小院中也是这种情景,林德珍坐在堂屋门口纳着鞋底,偶尔使劲儿扯线的时候还要咧一下嘴,就好似连嘴都在用力似的。

她用针撩了一下头发,对坐在堂屋正中椅子上抽着草烟的高富名道:“我昨儿听村头的王婶子说她家过两月就要娶媳妇儿了,娶得还是隔壁村村长家的姑娘。你说,她家咋就这么有福呢,居然能娶到村长家的姑娘,以后不知能得多少好处呢!”

高富民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取下烟斗,往旁边儿吐了口口水,才慢悠悠的回道:“有福?!呵,要守得住这福气才好呢,看那王家大侄子整天吊儿郎当、流里流气的,我看呐,早晚得出事儿!你也甭羡慕。”

“我羡慕啥,横竖跟我也没多大关系,又不是我亲儿子。”林德珍小声嘀咕着,但到底知道这话不能让高富民听到,只能转而说起旁的事儿来。

“再过两天成阳媳妇就要满月了,你倒是先说说这酒席到底是个什么章程?”

高富民拨弄着烟斗里燃烧的烟丝,沉吟了一下,才说道:“就在惯例上加两分吧,好歹是我孙辈的第一个孩子,也算是件喜事了。”

林德珍费力的拉过鞋底上的针线,道:“嗯,知道了。对了,你给咱们孙女取得名字取好了吗?”

林德珍说到咱们孙女的时候,特意的往堂屋外面看了一眼,眼里带着几分炫耀和得意。

林德珍看的是胡冬梅,胡冬梅坐在堂屋外面的一个矮木凳上,她整个人蜷缩成一团的靠在墙上,不知是在打瞌睡,还是沉思,也可能是在想她新得的小孙女。

她先前趁林德珍不注意,偷偷进房去看了看小孙女,白白嫩嫩的可爱模样,让她心都快化了。
她想些什么林德珍是不关心的,此时带着炫耀意味望向她的时候,她的身子小幅度的抖动了一下,林德珍见她这样,嗤笑了一声,眼里的得意和愉悦更甚了。

这些小动作高富民是没注意到的,他专注的看着他的烟斗,除此之外分了两分神去想关于孙女的名字。

“照族谱上的字辈看来,成阳他们之后是秀字辈,咱家的女儿都随花取名,那便叫秀芸吧。”

“哪个云?这云可跟花没关系吧?”林德珍有些疑惑。

高富民斜觑了她一眼,慢吞吞的说道:“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这个芸可跟你那云不一样,这个芸可是油菜花的文雅说法。哎,和你说这么多干什么,反正你也认不得。”

听他这样说,林德珍有些不高兴,语气自然有几分不好:“是是是,这些就你懂,就你懂,行了吧?我管她是叫秀云还是秀芸,只要你高兴就行。”反正是个丫头片子,就算名字取得像朵花儿,那她也变不成一朵花儿啊!

高富民也没再纠结这个事情,反而想起自己一天都没见着儿子了,便问道:“成阳呢?早上还见着他,这会儿子怎么不见了,莫不是又缩在屋里了?一个大男人,怎么一天尽往屋里钻,别沾了妇人的晦气。”

他虽没明说,但是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是明显,高成阳的媳妇儿程慧月子还没坐完,身上还不干净,他怎么能一天就缩在那屋子里。

他们这里的人都比较迷信,深信才生了孩子的妇人身上带了晦气,男人不能离她们太近,不然就要被那晦气沾上身,要倒一辈子的霉。所以一般妇人月子期间,他们是不大会进那房间的。

林德珍知道他的忌讳,大抵也是和他生活久了的缘故,对他这些想法也是深以为然的。

不过高成阳今天确实没在屋里,好像是出门去了,她便说:“早饭之后,我见着成阳出门去了,该是去哪儿耍去了吧。”

“出去了?我看他最近是经常往外跑,这一天天的都出去干嘛了?”高富民皱了皱眉,觉得儿子最近有些不对劲。

“这我哪儿知道,等他回来,你问问他不就得了。大抵是和他那些朋友一起耍去了吧,年轻人不就是喜欢到处跑嘛。”林德珍有些不以为意的说道。

对于高成阳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她也是真心疼爱的,她心里清楚,自己这辈子都不能有自己的亲生儿子了,那她也不会吝惜付出一点好意。都说生恩不及养恩大,只要自己养得好,这以后他照样是自己儿子。

这样一来,不仅压了胡冬梅一头,还有了养老送终的人,就连自己唯一的女儿也有了娘家兄弟的依靠,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林德珍心里的算盘打得啪啪啪的响,但是在其他人看来,这就是她的大度宽厚了,比如高富民,比如村里的人。

然而大家都忘了,她只是高富民的前妻,而胡冬梅才是高富民真正的妻子。也或许大家都明白,但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没见胡冬梅都没说什么吗?

……

被高富民提到的高成阳在哪里呢?

他此时正和几个狐朋狗友在山里找野蜂窝呢!在山里转了好几圈,头上日头晒得不行,几人已经都汗流浃背的了。

“大狗子,你不是说野蜂窝在这里吗?!咱们都在这儿转了几圈了,连个蜂窝壳斗没见着,你这是耍着哥几个玩儿呢?!!!”

走在最后的高成阳是在是有些受不了了,停下脚步,摸了一把脸上的汗,有些不耐的道。

中间的几人也都停了下来,望向走在最前面带路的大狗子,眼神都有些不善。

大狗子闻言转过头,便见大家都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心下一紧,赶紧赔笑道:“阳哥,还有大伙儿,我怎么敢骗你们!我前两天真在这儿看见一个大蜂窝,只是我这记性不太好,忘了到底是在那棵树上看见的。嘿嘿,要不咱们再找找,肯定是在这附近,我保证!”

大狗子拍着胸脯保证,开始还挺理直气壮的样子,后面见几人都只是望着他不说话,这气就弱了下来。

“你保证?!你他妈的这一路都保证了几次了,到现在连根蜂窝的毛都没见着!”高成阳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跳着,遇上这么个二货也真是要被他蠢死了,更蠢的是自己还跟着他在这山里转了几大圈。

“那蜂窝也没毛呀,当然看不见……”大狗子下意识的嘀咕了一句,而后看到高成阳越来越黑的脸,直接把话吞了回去。

要说高成阳,长得倒是有几分俊俏,又因为上了几年学带了点儿斯文,倒是很得大姑娘小媳妇儿的喜欢。只是后来跟着村里的狐朋狗友混到一堆,一天无所事事,反倒是去了斯文带了些流氓的样子。

自从他不上学之后,一天就在外到处晃荡,在那群朋友的撺掇下,干了不少的烂事儿。但是他脑袋瓜子有几分聪明,隐瞒得不错,所以家里人一直都不知道。就算偶尔被察觉到了什么苗头,他也三言两语的哄骗了过去。

这阵子耍得有些无聊,便想找点儿刺激的事情来做,正好大狗子说他在一棵大树顶上发现了野蜂窝,觉得能爬上树把蜂窝取下来的人一定很不得了,因为那棵树太高了,一般人绝对没那勇气上去。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