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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娇娇女-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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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倩兮缩了缩脑袋,后怕地退了一步,差点撞到桌子上摔倒,幸好她的跟班李佳园紧紧地扶住她将要摔倒的身子。
这个林雅智,自从和李佳园在幼稚园打了一架后,据说被她外婆扔进了跆拳道,武术馆,练就一身的打架本事,剽悍到不行。
有一次,隔壁班级的王小胖喜欢了上了林雅智,放学后拦着一条校园小道上动手动脚地告白,就被她一个过肩摔,摔断了小腿。
王小胖的爸爸妈妈吵着要求道歉,而林雅智家的四个极品长辈拒不道歉,双方僵持不下,最后由学校董事长出面,调节这一纠纷,以林雅智家拿出赔偿金才算是了了这个事情。
至此,林雅智一战成名,成为明瑞剽悍少女的代表,吓退了一干喜欢她的少男们。
顾明达听到两人的争吵后,懒懒地拿出小镜子,小镜子中折射出她米分扑扑的苹果脸蛋,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又白又胖,白里透红,她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已,觉得挺美的呀,为什么大家就觉得她胖呐?
胖胖的女孩子那是一种福气。她始终是那么想的,她想不明白现在流行的骨感美,怎么大家热衷于瘦成一道闪电。
瘦成一道闪电有什么好,还不如多吃几只鸡腿来的实际。
“其实,我觉得我长得挺好的,”顾明达严肃地扳着胖乎乎的小脸,她长相本就属于萌萌可爱型的,做什么都会让人觉得萌萌哒,扳着严肃的脸,出现了一种滑稽的喜感。“胖乎乎才好看,”顾明达补充,又怜悯地看了一眼瘦成一道闪电的张倩兮,“你应该再胖点,太瘦一点都不好看。”
张倩兮被气个半死,暗暗地骂着,你这个死胖子,知道什么是美吗,你以为你在唐朝啊,以胖为美,搞清楚状况现在是现代,是现代,以瘦为美的,看看电视上的明星和模特身材多纤细。每次,她嘲笑顾明达的身材时,就会被死胖子气得牙痒痒,这猪头,干什么用那么怜悯的眼神看着她?
正说着,杨芊芊拎着香奈儿的一款涂鸦书包,款款而来,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看得张倩兮和林雅智一阵的恶寒。
“哎呦,我当是谁来的这么晚,原来是我们王氏娱乐太子爷的女朋友来了呀。”张倩兮出口讽刺,她讨厌顾明达那是纯粹的讨厌,不喜欢杨芊芊心里上的一种厌恶,长得那么柔弱,却做出那种撬人墙角的事情。
王乐凯和顾明达虽然没在一起过,但是整个宁市的名流都知道,王女boss对顾家的女儿超级满意,三番五次地找夏苑,希望顾明达高中毕业后能做他们王家的儿媳妇。
张倩兮拉了拉李佳园的手,站在她的跟前,示意她不要冲动地冲上前,李佳园狠狠地瞪了一眼杨芊芊,差点冲上去打她一个耳光。她前段时间放学后还看到杨芊芊装柔弱地请张一默帮忙,对张一默拉拉扯扯地。
李雅智自然也不会放过奚落杨芊芊的机会,“呵呵,我觉得有些人哪,真是忘恩负义,给她吃,给她穿,给她付昂贵的学费,还做出撬墙角的事情,恶心不恶心?”
犀利的语言,说的杨芊芊脸一阵白一阵青,尤其教室的人渐渐地多了,纷纷张着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小达,”杨芊芊跑到顾明达位置上,居然下跪了,班上的同学们议论纷纷,事情来的这么突然,这让林雅智和张倩兮完全傻眼了,不就说了几句吗,用得着这样吗?
顾明达反射性扶她起来,不由得皱眉,虽说上辈子她很习惯一大群的人下跪给她磕头,但是在现代活了16年,接受过了现代的教育,一点都不习惯有人跪她。
“你先起来,有什么话好好说。”顾明达拉着杨芊芊起来。
杨芊芊拉着她扶着的手,情深意切,语气戚戚,“小达,我真没抢乐凯哥哥,你一直不喜欢乐凯哥哥,我只是捡了你不要的,你不会告诉我妈妈吧?”
顾明达干脆在位置上坐了下来,不打算扶杨芊芊了,她要跪着就跪着吧,义正言辞地说:“杨芊芊,首先请你叫我顾明达或者顾同学,我想以我们现在的关系没有好到可以以小名来称呼,其次,我根本就不在意你和王乐凯在一起,这句话我不想说第三遍,最后,你恋爱是你的自由,我根本就不会告诉你妈妈。”
林雅智实在看不起下去,拖着杨芊芊想让她起来,顾明达拉住了她的手,面对同学们的质疑,根本就不顾别人怎么看她,“杨芊芊,我希望你自已能够起来,你要是想跪着我也不介意,那你就继续跪着。”
那种霸气地语气,简直让人气得牙齿痒痒的。
杨芊芊咬咬牙齿,最后可怜兮兮地站起了身子,摇摇晃晃地向后退了一步,被一双温暖的手扶住了。
是王乐凯,他折了回来,一开车,就发现了女朋友的手机落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手机没带怎么行咧,甜甜蜜蜜就靠它的传输,想都没想地直接跑到她的教室送手机,却没想到遇见了杨芊芊下跪这一幕,这让他心脏忍不住抽疼起来。
“乐凯哥哥,”杨芊芊两眼湿湿地看着心爱的男朋友,似乎在述说什么委屈。
王乐凯是个性子软趴趴的人,此刻正怒气地看着顾明达,一脸地不可置信,小时候像个年画娃娃般可爱的小妹妹,长大后不仅模样变了,连性子也变了,变得一点都不可爱,咄咄逼人,像他强势的妈妈指手画脚地要他做着做那,偏偏他却不敢反抗。现在面对盛气凌人的顾明达,他气势上有点怂了,但女朋友的手紧紧地抓着他,他男人身上的尊严战胜了却弱。
“小达,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芊芊?”王月凯用质问的语气说。
顾明达理都不想理这一对神经病男女朋友,林雅智气得差点挽袖口揍人,拿着手指指着王乐凯,“管我家达达什么事情,是你女朋友像神经病一样疯了跪在小达面前,你现在最好带着你女朋友去医院检查检查,看看她脑子里是不是少了块神经?”
“你”从小就家教严格的,谈吐文明的王氏太子爷,一时之间脑子里还真想不出什么骂人的话来,反而气得说不出话来。而脑子一转,想到昨天夏承铭告诫,他直接缩了缩脖子,反而对杨芊芊说,“芊芊,你也真是的,不要动不动就下跪,公众场合要注意点分寸。”
“我”,被男友批了一顿的杨芊芊,顿时眼泪汪汪。
顾明达拿起书包,懒得看这对男女朋友,有他们出现的地方,她觉得空气都不好了,和林雅智小声地说﹕“雅雅,你帮我向老师那里请下假,就说我身体不舒服好了。”
林雅智比了一个ok的手势,于是顾明达就背着一本书都没有的书包,趁着早自习还没开始,就明晃晃地走出校门口。
顾明达背着空荡荡的书包,一个人慢悠悠走在学校两旁的绿树成荫的小道上,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头。
其实,她觉得她长得挺好看的,圆圆的小脸蛋,肉肉的小身躯,多可爱呀,是她上辈子做梦都想要的体态,小时候大家都被她萌地不行,爸爸抱着她出门,一大堆的人不停地拍着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说的不就是她吗。
那为什么现在总是被嘲笑胖?叫她“胖达”,虽说那是一种昵称,但听着总是让人感到不舒服,那是丰腴,要是在唐朝,这样有福气的体态,不知道会被多少媒婆抢着做媒?
对了,貌似她家现在做媒的一个人都没有,难道是应该她太胖了?她现在都16岁了,再过几个月就满15周岁了,也就是及笄了,意味着长大了,她以前的皇姐们一及笄了,父皇就赐婚给某些皇亲国戚。
而她现在家里却一个来说亲的对象也没有,虽然这个社会要年满18周岁才能结婚,但是到了18;19岁,她就成了老姑娘了,不行,想她堂堂晋阳公主,怎么可以做老姑娘呢?要是顾炎知道女儿的想法,估计胃里的血都要吐完了,他捧在手心里当做公主养的女儿,居然会那么早想嫁人。
其实,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不能怪顾明达此刻有这个想法,她是个古人,骨子里有刻着上辈子的根深蒂固的想法,虽说被现代教育教育了16年,明白了男女平等,恋爱自由,但内心的某些想法却很不容易改变。
她这个时候好像见到大哥哥啊!
☆、第三十章 男神做饭
她好像见到大哥哥啊!顾明达的心里充满着对颜承朗的思念,她是不是在爱情观上过于苛求了,是不是她真的很胖,她心里的问题一个个都要爆棚了。但是她现在肚子有点饿,还是先找家餐馆去戳一顿。
一想到颜承朗,顾明达就觉得骄傲,她家大哥哥现在可是超大神级的作家,所写的小说本本畅销。
20岁那年,颜承朗写了《魔法师爱德华》,迅速红遍大江南北,首次出版50万册,遭哄抢,隔年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第一名,网络富豪榜第一名,连续5年不曾被挤下,22岁那年,外语版的《魔法师爱德华》畅销英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与此,颜承朗被媒体挖掘出身世,已故春雨文学得奖华人籍作家夏语之子,继承其母的卓越才华,青出于蓝更胜于蓝。
同年,颜承朗联合养父顾炎和他的上海小熊猫影视公司,拍摄电影版《魔法师爱德华》,称霸了整个电影圈,上映第一天,中国票房达到一个1亿,不包括海内外的电影票房。
23岁,颜承朗成立《微风》杂志社,买下春风坊出版社,致力于网络文学的发展。
只是颜承朗年满18周岁之后,就搬离了顾家,在宁市最繁华的地方买了一套公寓,开始了他一个人的独立生活。
颜承朗戴着无框的眼镜,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双手飞快地敲着键盘。继《魔法师爱德华》后,他已经停笔了将近两年,脑子里虽说有不少稀奇古怪的想法,但把这些想法敲成文字后,不是写了开头没下文,就是写了中间圆不了开头和结尾,就像现在他写着写着就思路有点岔开了,跟预想的剧情开始越走越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瓶颈期”吗?
叮咚叮咚,屋外的门铃声不停地响开了,颜承朗抓了抓头发,就从门缝里看人,发现是碧丝她拎着大包小包地站在门口。
不由得叹了一口气,颜承朗开了门。“你今天没上班?”
“对啊,我翘班了。”碧丝举着手中的食物,不是说,作家是最邋遢的生物吗,房间堆满垃圾,饭桌上堆满了方便面盒,那谁来告诉她,眼前一尘不染的客厅,长长的圆桌上干净地摆着一束香水百合。
说好的袜子衣服漫天飞,泡面盒子一大堆,为什么地板干净地可以照耀出她美丽的脸蛋,那她买着一堆的各种的清洗液有什么用啊?
颜承朗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啤酒递给了正在四处张望的碧丝,“在看什么?”
碧丝拿过啤酒,拉开冰箱,水果,牛奶,蔬菜,肉类一应具备,“连冰箱都是满的?”
“颜承朗,”碧丝娇俏地叫了他一声,“不是说你们作家都是邋遢的吗,听说冰箱里只有泡面而已,我买了一堆的清洗液和食物。”
“碧丝,那谢谢你了。”颜承朗不冷不热地道谢。
碧丝禁不住又一次地受挫折了,心里顿时感到有那么一点不舒服,眼前这个男人,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笑容中带着疏离,但是看到他一如既往地俊美着迷,心中的那点不舒服慢慢地淡了下来,然后看着男神英俊又有弧度下颌线,痴痴地发起呆来。
16岁那年,她从苏黎世湖边遇见这个温润的男孩子,一见钟情。自此,她一有空就去苏黎世湖边散步拍照片,却一次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俊美又冷漠的少年。直到6年后的某一天,她随着父母来到中国,在出版商叔叔的家中,见到了传说中的少年作家颜达,一眼就认出当年在苏黎世湖畔拍照的温润少年。
岁月真是一把美工刀。原本眉目清秀的少年,现在五官菱角分明,微微上扬的眼睛带着湖水般迷人的目光,禁不住叫人沉沦在这种温柔中。下颌线条俊美又有弧度,英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边框架眼镜,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仿佛让人置身于书海中那般浩海无垠。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那三见是不是以身相许了?碧丝当时为自已脑子中这个想法,深深地害羞了。
有人说,爱情来的是那么突然,也许一秒钟,你就爱上了某个人。碧丝觉得她与颜承朗眼神对接的那一秒钟,她心脏跳动地是那么快,突如其来地爱上了这个笼统才见了两次面的男人。
矛盾的突发点还在于,这个有着两面之缘的男人,居然不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对她冷淡得很。
颜承朗似乎习惯了碧丝偶尔性的发呆,手抚着头,就踏步进了卧室,把门轻轻地关上了,继续在桌子面前和笔记本电脑奋斗,就算没灵感,他也有强迫症,总觉得在手指头敲在键盘上的感觉很好。
“承朗,”碧丝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唤了男神一声,扭头看了空荡荡的客厅,承朗怎么不见了?
真是的,总是犯不爱理人的老毛病。碧丝悄悄地推开了房门,颜承朗端正的坐在一张卡通趴趴狗椅子上,十个手指头不停地叫着键盘,表情严肃。
碧丝作为他的编辑,一起共处过,每当男神表情严肃的在码字,她就知道他现在灵感全无,只是手指习惯性敲着键盘,强迫症上身。
很多人都夸他少年天才,其实天才他有时候也需要努力,并不是光靠天赋来肆无忌惮。早已成为大神的承朗,每天都会在桌子上坐半天,在键盘上敲着脑子里的故事。
碧丝最受不男神神情严肃在码字,这个时候她奶妈性子就会上来,“承朗,你吃过中饭了吗,要不要给你做一面三鲜面,或者给你炒一碗扬州炒饭,还是你想吃什么菜,双椒炒南瓜,山药排骨汤,番茄炒蛋,土豆炖牛肉?”
颜承朗停下了敲键盘,“碧丝,你是我的编辑,吃饭的事情你不要操心,我已经吃过来了。”
碧丝的脑子里自动认为男神舍不得她做煮饭婆,美丽的脸蛋巧笑嫣然,带着小女儿的娇气,“我刚刚在你家的厨房看了下,锅碗瓢盆那么干净,你说你吃过来了,我才不信咧。”
承朗干脆放下了手中敲着的键盘,正想说点什么,门口的铃铛声一阵接一阵的响起,他会心一笑,暂时忘记和碧丝要说点什么,快步走到门口,开了门。
会在他家急促按铃铛的人,除了顾明达还真挑不出谁来,每次来,她就好玩似的不断按铃铛。
“大哥哥,”顾明达肉肉的小身躯扑在了颜承朗身上,哇塞,哥哥身上有一股书香味,帅帅的下颌线条,让她忍不住化身为痴汉,差点忍不住就亲上去。
“小七,我记得今天是星期二,你怎么不在学校上课?”颜承朗内心是很高兴见到可爱的妹妹,脸上却装作严肃的表情,语气委婉地带点询问。
顾明达眼尖地看到了大哥哥身后的苦着一张脸的碧丝,就冲着她热情地招手,“碧丝姐姐,你也在,你是不是向哥哥来催稿子的?”
今天来的不凑巧,赶明哥哥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要向哥哥问问她存在内心的问题。
碧丝尴尬地笑了笑,她才不是来催稿子的,她虽然是编辑,工作职责是催稿,但是催稿能催到作者的家中吗?
她是来给她家男神做饭的,做饭的。碧丝在心里强调。
颜承朗宠溺地接过妹妹手中的大包小包,点了点她的小鼻子,“你这小家伙,就会逃避我的问题。”
顾明达抓着颜承朗的胳膊,撒娇,“大哥哥,我快饿死了,我今天去郊区那边吃了一家新开的炒菜馆,哇塞,那真是太难吃了,美团上评论说还挺好吃的,我真想呵呵了。”
“所以,”颜承朗耐心地等着妹妹接下来的话。
有所求的顾明达立刻狗腿起来,开始拍马屁,“我想吃哥哥做的黑胡椒鸡翅,可乐排骨,糖醋里脊,盐酥鸡,汤的话就白菜豆腐汤吧,哦,对了,我忘记了还要吃番茄炒蛋。”
颜承朗捏了捏她肉鼓鼓的小脸蛋,“好,哥哥给你做,你这个小吃货,为了吃哥哥的菜,还翘课,下次不许翘课,要吃的话,给哥哥打个电话,哥哥会叫司机给你送过来的,”
顾明达熊抱住哥哥窄腰,小手偷偷地摸了一把,嗯嗯,硬硬的,估计脱下来应该有腹肌吧。她小时候的时候,哥哥貌似是个白斩鸡,软趴趴的,有时候连妹妹都抱不动,后来那天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哥哥的身体是越来越好,连哮喘都不曾发作过。
碧丝默默把头扭在一边,她才不要看男神的妹妹抱着男神撒娇,妹妹也是雌性动物,在她眼前揩油,她会生气的好不好?
“我才不要你叫司机给我送过来,你天天躲在这个小房间写写写,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也不知道吃饭,我要是不找你吃饭,你早就饿死在电脑上,快点给我做饭去啦,我快饿死了。”顾明达野蛮地拉着颜承朗的袖口,振振有词地说。
论口才,家里的人都不是顾小公主的对手,颜承朗温和地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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