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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国民妖精-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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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CP圈一直有句名言:同框即发糖,对视即上床,互动一句子孙满堂。
    但是CP粉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通常不被男方粉待见。毕竟CP粉多数为女性,对女性有天生的袒护,一旦她们意淫中的“男主角”和其他女星组CP或者仅仅是合作,就会骂“渣男”和“小三”。如果“女主角”和多个男星暧昧,就是人人都爱XXX系列,如果不选“男主角”也是他配不上她之类的。
    于是吴远廷的粉丝如同全娱乐圈的小生粉丝,果断选择和CP粉撕了起来。当时他的微博下方沦为战场,他就不小心在评论里看见了有个粉丝骂“真当你家小姐姐是活体玛丽苏?全天下男人都爱她?”
    他之前的自拍被粉丝舔屏,嗷嗷嗷叫着肌肉好苏之类的,所以一时半会没明白“玛丽苏”在现代已经算上一句骂人话了。
    后来在百度上,他才了解到“玛丽苏”这一词的来源与解读,说白了就是万人迷,和所有异性纠缠不清、桃花朵朵开。现在市面的爆款电视剧,尤其是古偶剧都有点这个倾向。
    然而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世界上哪来无缘无故的爱,“玛丽苏”终究是少男少女们的自恋幻想与对欲望的虚拟满足,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人见人爱的“玛丽苏”?
    但是当他开机第一天,走进片场,和女主角对上的第一眼就突然理解了——“玛丽苏”也许太过夸张,但是妖精是真实存在的。
    他即便已经见过CC“纯”的香水广告,看到真人的刹那,心脏的跳动也有些失率。
    林窈的魅力,只有有幸亲眼所见之人才能领悟。和复试那天匆匆一见不同,这次她颇有闲情逸致坐在那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地看过来——远山眉,鸣凤眼,眉梢飞扬肆意,眼尾明媚飒然,一举一动都带着贵族的倦怠慵懒和玩弄人心的冷艳风姿。她的嘴角即便不笑也微微上翘,配上她如审视又如挑逗的眼神简直就是勾魂摄魄。
    她只需要舒适而又自在地坐在那里,就能引起无数的垂涎。
    比起她成功演绎的“女主角”关新月,她本人要更符合“玛丽苏”的人设。
    最可怕的是,这天生媚骨中还流淌着青涩与天真。当她看见他,礼貌而谦虚地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仿佛刻入灵魂的锋锐艳色在她眼睛弯起的弧度里化成娇憨,然而这并不影响她的个人魅力,只会让人对她再多起几分怜爱罢了。
    如果不是建国后不能成精,吴远廷甚至考虑过,她是不是游玩人间的妖精。而且这种妖精的种族优势,就是让人一见钟情。
    在这方面,他倒是要比谭垣要强一些——
    毕竟在见过那样能击穿灵魂的倾城艳色后,被编剧用无数华美辞藻和美好品格堆砌塑造的女主角是那么的暗淡平庸。或者她不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来拍摄这些冗长的电视剧,她只需要出现在十五秒的广告里,就足以让全国人民记住她并爱上她。毕竟,没有任何一个角色要比她本人更讨人喜欢。
    如果一定要形容他对她的感觉,比起定义要求更加严苛的“爱慕”,或者稍有些轻浮的“惊艳”,还不如说是一种“追星心理”。你追过星么?各国娱乐圈里出道了千万男女,除了天朝本国的各类型明星演员艺术家,日系的花美男星和甜美女星,韩范的各大天团,欧美那些性格鲜明卓尔不凡的歌手球星,你总是会在某一个时间因为不经意的一眼就忍不住为他/她沉沦。可能是因为一个综艺她的某个行为很可爱,或者一部电视剧里他的人设戳中你的苏点,甚至只是一个访谈他的谈吐让你觉得很有智慧。当你成为粉丝,你的偶像在你眼里便鲜明起来,你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他/她,你会忍不住反复欣赏他/她的作品,关注他/她的生活,甚至愿意投入金钱、时间、精力与情感,为他/她的事业提供微不足道的帮助。这种心态也可以用最俗气的话来总结——任别人千好万好,也不即你矜贵。
    但是粉丝心理很可爱的一点是,你可以在屏幕后花痴尖叫,疯狂舔屏,在微博评论“调戏”你的爱豆,但是当你见到真人,便会忍不住拘谨起来。所以即便他们在这一个半月的合作里成为了还不错的朋友,每次和她交谈都会让他有些紧张。是的,即便她在剧中扮演着他的妻子,在片场他们是可以互相开一开玩笑的朋友,他依然觉得她触不可及。
    不过,在娱乐圈里,追星真的要比平常人要便利许多。
    吴远廷看着小号关注的林窈粉丝团的“元老”们在微博林窈话题里每天祈祷偶遇甚至跪求宠幸暖床。结果到头来还不如他这个“新粉”,他今天要跟自己爱豆拍吻戏啦!羡慕死你们这群小妖精!
    看着爱豆从休息室里姿态娉婷地走出来,他很难不把目光放在一会要吻上去的唇瓣上,于是他忍不住又在嘴里喷了一下口气清新剂,玫瑰味的,前几天谈(套)话的时候女神亲口说的最喜欢的香味。
    “打光——收音——好的,演员就位,action!”
    这幕戏和他俩复试的片段是连接关系,讲的就是表面孟关两家联姻,达成权与钱的结合;实则不过是党派与军阀之间的一次互相试探,而新娘就是身负任务派到新郎身边策反的重要棋子。
    比起复试粗糙的布景服侍,正式开拍当然要郑重起来。林窈身穿一件束腰的银白色立领长裙,上身饰以银线穿着米粒大的水晶珠子,镂空的花边圆形立领,和领口的珍珠盘扣,下身要朴素一些,是同色的软缎拖裙垂在脚踝上方,露出银色的鞋袜。在外面却又用一支橙花将长而飘垂的乔其纱别在肩上,看起来多了几分朦胧婉约。民国的婚纱通常都会有长长的面纱,《暗战》剧组的服装师自然也不会例外。于是林窈将烫好的头发挽成髻,上面又罩上一层可以遮住额头的银色挑花透孔面纱,最后用一顶橙黄色的花冠固定住。最后,她捧着一束用白色与银色缎带扎着的淡红色麝香石竹花和翠绿色棕榈叶子花束站在了镜头前。
    吴远廷则是一身挺括的黑色军装,领口与袖口处描着金线以示地位的高贵。比起林窈脖颈手腕上戴着的珍珠钻石首饰,他唯一的装饰也许胸前别着大大小小的擦得程亮的勋章,和他刚刚脱下来的猩红里面的厚重披风。
    林窈,不,现在应该说是关新月了,她坐在他们的新房里,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与决心,只是她才十八岁,第一次嫁人,还是有“屠夫”之称的暴戾冷血的大军阀,又如何不会怕?
    她怕自己的任务失败,没有完成组织的重托;她又怕自己的身份暴露,她垂下眼,回想起刚才在婚礼上她握住的那只大手,那么宽厚有力,只怕一只手就能轻松拧断她的脖子。
    当这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军阀脱下自己的披风,朝着她走过来的时候,她不能自抑地小小打了个寒颤。她鼓起勇气看过去的眼睛里是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怯意,孟谨丞看着,心里有些好笑,一只幼猫张牙舞爪伪装成豹子,以期吓退会伤害自己的天敌,看她绝望的挣扎,多么可怜,又多么……令人喜爱。
    他朝她走过去,军靴的靴跟在地板上敲出令人战栗的节奏,最终在她面前站定。
    他凝视她良久,久到关新月以为他打算就这么看一整个新婚之夜。
    关新月只是普通的民国天朝女性身材,此时又是坐在床上,所以在孟谨丞面前她被衬得越发娇小,腰肢怕是还没有人家大腿粗呢!如果他想对她做些什么,她凭借自己是一定反抗不了的,所以她暗暗握紧手里的女士手枪,随时准备跟自己的新婚丈夫同归于尽。
    可是别说她藏了一把手枪,就算她在床底下藏了一辆坦克,都很难伤到孟谨丞。他对她的小动作一清二楚,却气定神闲地站在这里,神色看着是越发冷肃,实际上他在思考一会怎么不会吓到这只“小猫”。
    如果以上帝视角看来,他俩也算是天生一对——一个试图把自己伪装成豹子的幼猫,和一个试图把自己伪装成家犬的孤狼,他们各有算计,此时却僵持着面面相觑。
    终于,狼先动了。
    孟谨丞伸手按着关新月的肩膀把她压在床上,然后随之覆了上去。他带着酒气(不,其实是玫瑰花香气)的吻不管不顾地胡乱印在她的脸颊上,嘴唇上,下巴上和脖颈上。
    幼猫被亲的懵了一瞬,随即亮出自己的爪子,挣扎起来。
    关新月在绝望与恐惧之下爆发出惊人的力道,居然把孟谨丞直接从自己身上翻了下去。她翻身坐在他腿上,一个漂亮的锁腿桎梏了男人的双腿。与此同时,精致小巧的女士手枪的枪口顶上了孟大帅的胸膛。
    孟谨丞:“……”这倒是让孟谨丞有点小惊讶,原来幼猫也不是只有软绵绵的肉垫吗?
    不过他看起来是这么脾气好的人么?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有人敢对着他亮出枪口。
    不过,他没说什么,交叠双臂枕在脑后,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让气势不足的关新月的手更加抖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那个拿着枪骑在别人身上耀武扬威(?)的“坏人”呢。
    “你……别动……”幼猫颤巍巍地威胁道。
    孤狼懒洋洋地呲了呲牙,似笑非笑:“夫人你……是打算谋杀亲夫么?”
    幼猫越发色厉内荏:“你以为我不敢开枪么?”
    他眉眼越发纵容,哼笑:“傻姑娘,你的枪忘记开保险了。”
    幼猫被吓傻了。
    他耐心地把这把“哑巴枪”拿起来扔到床底下,然后伸手揽着她的腰重新将她压在柔软的大床上,重新回到“男上女下”的姿势。只不过,这次他没有直接亲上去,而是慢条斯理用手指顺着她的眉眼轮廓描摹了一遍,看着她在他身下瑟瑟发抖眼神却依然倔强不屈,不禁让他想起十年前在长白山看到的那只鹿。
    它腿上受了伤,缩在陷阱里,看着他,漂亮清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野性难驯和宁死不从。
    然后他杀了它。剥皮,放血,取角。
    也许是年纪大心就软了,十年后当他看见了同样的眼神时,他不再暴戾,不再想着毁灭——好的猎人总是要有耐心去驯服他的猎物。于是他柔和了语气:“我知道你的目的。”
    关新月:“!”
    “我娶你,跟你背后的政党、家族反正就是那些狗屁倒灶的事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中意你这个人——”他感觉到关新月的肌肉有些微放松,知道这个计策奏效了,附在她耳边轻声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你刚从英吉利回国那一天,你从船上下来,穿着粉色的小洋装扑到你父亲的怀里,笑容漂亮的我移不开眼……当时我就在想,你合该是我的女人。”
    十八岁的少女,最是容易动情的物种。更别提她还是留过洋的新时代女学生,对于成熟又强大的男人的呢喃情话,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猎人继续诱哄道:“今夜,只有你我,好么?新月?”
    她茫然地看着他,眼睛里盈着蒙蒙的水雾,虽然没有真切的答应,他也知道,自己成功诱哄了她。
    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用上这些“无伤大雅”的小手段,他一点愧疚都没有。
    他露出了得偿所愿笑容,伸出手将她头上的花冠与面纱一同摘下,然后轻轻吻上她光洁饱满的额头,鼻梁和嘴唇。这一次,她虽然还是有些惊慌,却没有再抗拒。
    林窈躺在床上,只需要皱眉闭眼就行,她被动地承受着男人的亲吻。他的吻技的确高超,至少比刚才的岑子陌要高超许多。他不会笨到磕痛她的嘴唇,她能明显感觉到他灵活的舌尖在口腔中翻搅,却不像岑子陌那么失态,而是彬彬有礼转了一圈就离开了。可是他的吻技再高超,林窈的内心却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在心里品评:玫瑰+薄荷味。
    导演喊“卡”的一刹那,她感觉到身上的男人刚才满身的气势都烟消云散,刚才游刃有余的舌头僵硬地像截木头。
    林窈:“……”现代的男人怎么都这么蠢的可爱呢?
    吴远廷立刻从“孟谨丞”这个角色抽身出来,慌乱地起身结果反倒摔了回去,如果不是林窈反应灵敏在床上打了个滚躲到一边,怕是直接要被砸中脸。
    现场静了足足十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就连林窈倚着床头都忍不住跟着笑出声。
    吴远廷:“……o(╥﹏╥)o”他要被自己蠢死了。
    导演倒是觉得挺有意思,还告诉摄影把这段留下来做幕后花絮。当然,这段视频在日后被由“丞月”CP粉奉为“宝典”,在B站的各种视频剪辑中反复用到,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分割线——
    后来他俩又亲了两次,因为导演要多补拍两个角度,不过吴远廷倒是再没有伸舌头,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单纯触碰嘴唇。吴·迷弟·远廷实在太过激动,再加上和林窈接吻的时间又短,他没敢太深入,只是浅浅地探进舌尖打了个圈罢了。所以他忽略了一个很容易脱粉的事实——爱豆前几天还信誓旦旦说自己喜欢玫瑰花香,就连牙膏都是玫瑰味的,为什么刚才她嘴里是一股蜜甜味?
    岑子陌:【笑而不语】,深藏功与名。
    这场吻戏+拉灯床戏是海市片场最后一个镜头,导演知道他俩是第一次合作,林窈又小,不熟就直接上舌吻那不是耍流氓欺负人家小姑娘嘛!所以他把这个戏份放到最后,给两位主角一个半月的时间去熟悉起来,事实证明他的决策一直是英明的,他满意地看着监视器,这场戏两人拍的够真也够美,不用加后期的bgm,就能感受到他们彼此之间的性张力。
    他们收工的早,林窈又拍了几个镜头后就结束了今天的行程,明天就该去下一个片场了。
    结果第二天,她上了飞机发现这个航班的头等舱居然被人包场了!
    她按照机票上印着的字母找到自己的座位,自顾自地系好安全带,打开小毯子盖在身上。就在她正准备拿出眼罩的时候,距离她一个过道的那个刚才仿佛一直在看法文报纸的男人按捺不住,终于收起了报纸,露出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精致面孔——
    “这么巧,你也是这趟航班啊。”林窈轻描淡写打了声招呼。
    岑子陌背后的怨气更重了,他抿着嘴纠正道:“不巧。”
    “我在等你。”
    林窈配合地送上了真挚无辜的疑惑眼神,让岑大导演越发委屈,道:“昨天在休息室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么?”
    “不然呢?”渣窈故作不解地问道。
    岑子陌更委屈了,忍不住提高声音强调道:“我!就像一个应召女郎!还是夜总会里的那种!被你召之即来!按在沙发上接完吻!就挥之即去!”
    林窈习武,所以她的体温比普通女性要更高一点。而岑子陌体寒——毕竟七年前沾过毒,不管是不是处于自愿,又会有些后遗症——他有时候都会怀疑自己的血管里是不是会结冰。当她坐在他怀里搂着他脖颈接吻的时候,他是能感觉到浑身流淌着的热流,像沸腾的岩浆重新填满他冰冷的四肢,并不灼热,他只觉得自己在暖烘烘的温度中幸福地要睡过去了。可是当她离开他的时候,她给予他的那点热量很快就在空气的流动中冷却。昨天他一个人坐在那间休息室里很久,他几乎自虐一般感受着身上最后的一点她的体温慢慢消散,化为空气中的一个个分子。
    他想起母亲岑嫤当年还有耐心给他讲睡前故事的时候——是的,在正牌楚夫人没找上门前,他母亲如同所有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公主,即便生了孩子也不会有什么质的成长,她就像过家家一样对着他这个新“玩具”有过很长时间的好奇感,她会亲手照顾他,甚至坚持给他讲过一段时间的睡前故事——曾经讲过的一个寓言: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名乞丐,他在饥寒交迫时经过地主家的门口,他实在是太饿了,于是忍不住敲开了地主家的大门,请求地主给他点吃的。当时正在围着火炉和朋友喝酒吃肉的地主觉得无聊,见到乞丐便心生一计找点乐子。他跟朋友打赌说:“只要这个乞丐能光着脚在雪地里呆一夜,我就将我的一半财产和良田给你。”他的朋友觉得这个赌约很有趣,但是提出说无功不受禄,如果侥幸赢了的话,这份财产还是给这个乞丐吧。于是他们把这个赌约说给乞丐听,乞丐心想反正这样下去不是冻死就是饿死,还不如搏上一搏,便同意与地主打赌。如同所有的童话故事一样,乞丐在雪地里惊受住了寒冷的考验,他不停地在雪地里跑着跳着,虽然他的双脚被冻伤,但他赢得了地主的一半财产。
    那个时候,他以为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可怜的乞丐凭借自己的毅力与背水一战的决心赢得了大笔的财富,足以用来教育小朋友了。然而,岑嫤第二天讲完了故事的后半段——
    接下来的一年里,乞丐摇身一变成了与地主一样的富人,他在地主家的旁边盖起了一座大房子,娶了娇妻美妾,雇了一大群仆人伺候,整天大鱼大肉吃香喝辣,他尽情的享受着自己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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