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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逆天-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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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高速路口的时候。
“喂,你看,天上,外星人!”唐小甜突然伸出手指着,高声呼喊。
怎么了?蒋泊如期抬头,顺着她指的方向看。
结果那里是一个电子警察,下高速路前的最后的一个。
唐小甜抓对时机,和蒋泊凑得很近,对着那个白色摄像头,做了百试不爽的剪刀手,大呼了一句“oh yeah!”
不知道坐在监控室里看着录像的交警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的。反正蒋泊差点疯了。他是个老古董,接受不了。张大嘴,鼓圆眼睛,眼珠子要掉出来,一副好似被人强/奸后的郁闷表情。
蒋泊真想爆粗。
“你越那么作,我越想逗你。”小甜直直地着盯着蒋泊笑。
蒋泊被盯得难受,没好气地说,“看个屁啊。”
“我没看屁,我在看一朵奇男子。”
“……”
“奇葩!”
蒋泊白小甜一眼,烦死了,“你特么绝对是傻鸟!”
小甜更乐,“急了?”
“……”你才急了。蒋泊说不过,整张脸丧气得很,黑透了,两侧泛红的脸颊像警示牌,写着“休勿靠近”。他闷声声地将方向盘一拐,下了高速路。坚决不再理唐小甜这个疯子。
自个儿自娱自乐去吧,蒋泊心里说。傻鸟!他又暗暗地骂了一遍。
结果骂着骂着,蒋泊竟然噗嗤笑出了声。他的笑容很浅,连粉红色的牙龈都没露出来,丝毫不似小甜的张扬,却无法阻拦地灿烂如光。那个弧度,好似春日里的太阳,融了万顷冰雪。
终于野了一把了,哈哈,蒋泊偷笑得厉害
湿热的夏风刮在他的头发上,衣服上。夹带着尘土,同时带着庄稼田的味道。
蒋泊的笑容还未褪尽,虚起眼睛看着两边的水稻田,放佛是见到了霜冻时令,唐小甜嘴里那个在秋风中连成一片,摇曳着的金色稻田,阵阵波涛,连天而去。
这一刻,蒋泊忘记了他伟岸、大名鼎鼎的父亲,忘记他的家族。那平日困在他身上的一道道枷锁,一层层束缚仿佛都随着脱下的厚重西装,被遗留在喧嚣的大都市里了。
此时此刻,蒋泊就是蒋泊,一个嬉笑怒骂,穿着廉价T恤的平凡的小老百姓而已。
——╭(╯3╰)╮——
B镇这个地方,不大不小,半城半乡,空气里四散着烧烤、辣椒油、和凉面凉糕的味道。夏季的风一阵吹过一阵,时不时传来两声汽笛,或是卖麻糖的老汉挑着箩筐,用糖铲子敲着竹扁担的脆响。
这里,有些庸俗,不美,不mordern,却组成了小甜心里的“故乡”二字。
到的时候,已快正午。小甜先给蒋泊找了住处。
在这里,好一点的宾馆只能求个干净整齐,其他什么的就谈不上了。
宾馆找在离小甜家不远的地方。老板娘是个和善的人,说着蹩脚的普通话给蒋泊办理了登记。她后面的小花园里养着绣球花和昙花。绣球花虽美,一团一团的,浅紫或粉红,老板娘却像更偏袒那几盆昙花一些,把它们摆在了显眼的位置。
昙花结的苞已经变成了红色,老板娘说晚上会开,记得来看。
蒋泊在房间里大致安顿好之后,小甜准备走。蒋泊却说:“等等我。我换身西装。”
他也要去?“那种场合,你不喜欢吧。”穷乡僻壤,乡里乡间的低档酒席,很喧闹。
“都来了。”不去不好。
地主之谊的道理,小甜懂。她摆摆手,替蒋泊掸掉衣服上的灰,“甭换了。我们这儿不兴那一套,穿拖鞋,牛仔裤,照样参加。”
“……”蒋泊现在的头发没有用定型水往后梳,懒散地搭在额头上,随意至极。他无奈地拉了拉身上二十块钱一件的短袖T。哎,入乡随俗了。
——╭(╯3╰)╮——
这几年唐小甜家里条件改善了。家里按揭了一套商品房。七十多个平,不算大,却够住了。
小甜回家扔了行李箱,和蒋泊并肩往楼下的酒楼去了。
酒楼没有多高雅,重利的风格,不上档次的装修,在大城市待过好的人见了只会觉城乡结合部的味道颇浓。
门口支着牌子,贴着红纸,用毛笔字写了一副对联,恭喜宋浩金榜题名。
厅里一共摆了三十桌。人声鼎沸。
有的化上浓妆,穿着花里胡哨的服饰,浑身飘着十块钱一盒的廉价的脂粉沫味;有的短裤下面套皮鞋,穿着男士丝袜,袜筒一直拉到小腿;有的年轻些,留着洗剪吹杀马特造型,爆炸头,飞机头……染上夸张的颜色,套着黑色直筒裤,上面破了几个洞,挂着铁环,走起路来,叮当叮当作响。
放眼看去,真的,像赶集。
蒋泊却没说什么,不多言,不多语,跟在小甜后面,对每个和小甜打问好的人都客气地微笑。
小甜眨巴眨巴嘴,用胳膊肘戳戳蒋泊,低声说,“小地方的人没见过世面,你别笑话我们土。”
这时候人挤人的,蒋泊身边碰巧走来一个大叔,穿着“阿迪达达斯”运动装,想穿过蒋泊和小甜之间,伸手到旁边的桌上抓一把瓜子。蒋泊见他过来麻烦,礼貌地搭了一把手,把桌子上装着花生瓜子的果盘递了过去后,才转过头来,冲着小甜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回到她方才的话 “没什么好嫌弃的,大俗即大雅了。”
“……”小甜的心骤然被融了一角。
她不知道是什么让从前高高在上的蒋泊变得彬彬有礼。或者说,他一直是平易近人的,只不过是自己没发现罢了。就像曾经也不知道他喜欢草莓味的润唇膏。
以偏概全。昏聩了。
小甜很少见蒋泊笑。这会儿,她看着他狭长的双眼里流动着的谦和,像潺潺水流边的柳絮随风,突然觉得难得的好看。
第 17 章
酒席一共摆了二十桌。
圆形的大转桌,白色的餐布,上面压着重重的玻璃转盘。
耗子很忙,里里外外地跑,游走在各餐桌之间招呼人,像个三陪。一会儿在这儿和人聊几句,一会儿又在那儿和人喝几杯。他还要拿着一纸讲稿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站在台子上对着话筒讲话,说说学习,感谢感谢家人和乡亲云云,紧张得手抖、语颤。
耗子穿着格子短裤,浅蓝色的T,运动鞋。人高高的,浓眉大眼,稚气没脱尽,额头上冒着三颗红红的青春痘。他的眼睛和小甜的很像,都随小甜的外婆。
小甜刚进来,站在门口,远远地看着宋浩。
曾经的痞子学生现在考上大学了。还是她弟弟。
小甜鼻子有点酸。
或许现下社会,考上一个本科已经稀疏平常,远不如二三十年前的光宗耀祖。但对宋家,却万般地难得。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家里没钱没势,唯独只有效仿古代的穷秀才们,靠科举,靠教育改变人生。然后进入主流社会,谋得正经的职业,获取一定的地位,不再如父辈一般的生活,当一辈子的社会混混、小流氓,或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日日种地务农。然后子子孙孙,循环往复。
不要这样。
宋浩选择了改变。
“我弟弟比我有出息。”唐小甜哽着声音对蒋泊说。她觉得骄傲。
蒋泊微微一笑,心里默默地想着:其实你也很好。
耗子发完言,红着脸跑下来时,看见了门口的小甜。骤然笑开,小跑过来,嬉皮笑脸地喊了一声姐。
小甜要过宋浩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看,红色的底,烫金的字,写着“金榜题名”,她还没见过呢,“j□j的大学生,太特么地帅了。”小甜像在骂人,却又是欣喜占得多。
“所以你回来了,就像你走之前说的。”宋浩哈哈地笑,抱了抱小甜。晃晃就快过了一年多,春节夜场更忙,他的姐姐从没回来,现在已有些变样,“你再胖些,我就要抱不过来了。”
“我怀孕了。”
耗子眼珠子猛地一缩,不信,“你说笑吧。”
“真的。”
唐小甜的事,长辈们不知道,耗子却知道很多。包括她的工作,她的前男友,她好几次堕胎。他眯起眼睛,看着站在小甜后面的蒋泊,问到:“孩子是你的?”
“……”蒋泊不说话。
“是你的吗?”耗子又问了一遍。
蒋泊拉着嘴角,客气地笑了笑,走上前,从裤子里摸出一个红包塞到耗子手里,只是轻言几句,鼓励地说:“考上大学了,好好念,买学习用品。”
他用冠冕堂皇的话将这个尖锐的问题敷衍了过去。
蒋泊不讨厌小孩。现在,有多讨厌小甜,也说不上了。可当这两个东西放一块,他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避。
脏话可以骂两句,无伤大雅,说说变过了;出席乡间宴席也可入境问俗,穿着随意,反而显得低调,不摆姿态。
这些都可以,除了孩子,一个和风尘女子的非婚生孩子。
蒋泊想,如果唐小甜是一个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退一万步讲,只是个普通人家但清清白白的姑娘,他都应该会和她交往。再如果,没有卿青,他说不定还会娶她。
可都只是“如果”了。
对于这个私生子,蒋泊总是讳莫如深。
他给自己找了无数的台阶和数不清的理由,宁愿真的把小甜想成自己的表妹。这样,去照顾小甜,照顾所谓的“远方表妹的孩子”,便变得理所当然了,至少对他而言。
即使听起来像掩耳盗铃。
第 18 章
酒楼的饭菜多油,重盐,偏辣。
宋嘉知道了女儿怀孕,回家清炒了一道小菜,煮了豆腐汤,用保温桶提到酒楼,凑合着给小甜开小灶。
饭桌上,唐小甜坐在蒋泊和耗子中间,对面是爸爸,舅舅和舅妈,却不见外婆。
“昨晚上下雨,你外婆腿疼,一早去看过了,就不来了。”舅舅说。
舅妈则看到了坐在小甜身边一表人才的蒋泊,叹了声好福气,说“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呢。”
蒋泊听到后,装做听不懂方言,没搭腔,继续埋头吃饭。
“孩子他爸出着差呢。”一语双关,小甜笑着解释,说蒋泊只是她在A市的一个客户,刚好到西南出差,就一路送她了。
可这种借口被小甜的父亲,王兴东听了,只觉好笑,纯属小儿之言。
王兴东个精瘦的男人,一米七五的个头,尖下巴,小眼睛,第一眼看上去很羸弱。他年轻时混过社会,九十年代去过沿海,挣了些钱,见过些人,后来又蹲过监狱,早已被磨成了火眼金睛。
王兴东端着老式的白色搪瓷茶杯,杯底磕掉了一块,露出生锈的铁,里面泡着老鹰茶。他揭开盖子,看见没水了,站起身说去接,打着幌子把小甜叫到了一边。眼睛瞟着小甜微微隆起的肚子,低声说:“是和那个蒋先生的孩子吧。”
“……”小甜一怔,缓缓说了个“嗯”。
“他是个显贵的人。就手上那串的佛珠,看见了吗,凤眼菩提,尼泊尔的,上了些年月,是个古董。至少能在咱这儿买套房子了吧,比我们家的大。”王兴东瞄着蒋泊,三两眼看出了来头,“这种身份的人,愿意开几个小时车,陪工作上的乙方到我们小地方里吃趟酒席。普通客户,呵,我这般说给你听,你信吗?”
“……”姜还是老的辣。
王兴东叹气, “小铃,他不会娶你的。”
“我根本没那么想过。”小甜捧过父亲手里的茶杯,拿了热水瓶,拔掉木塞,给他杯子满上开水,递了回去,“上次说要带个男朋友回来。他是真出差了,来不了。”
“蒋先生也好,你口中的男朋友也好,我只是给你提个醒,具体的得你自己拿主意。”王兴东吹开茶叶,喝了一口,“小时候我和你妈没管过你,现在大了,如果我们独断专行,你也肯定不听。”
“……”她被说中了。
唐小甜很少和父亲这么推心置腹地谈话。年幼时,王兴东在监狱里;等王兴东被放出来了,小甜早已在外打工,不常回家。童年的记忆里,有外婆粗糙的手,有妈妈在邮局的挂号信,却不曾有过什么是关于父亲的。除了一个现在已显得有些破旧的贝壳风铃,挂在外婆家正东方的窗户上。
外婆说那个风铃是早时父亲下海去沿海经商时带回来的。妈妈很喜欢,还用它给小甜取了名字,叫“一铃”。风铃挂在正东方,一来有爸爸的名字,二来在风水上寓意“家人头脑灵活”,“子女读书聪明”。
小甜曾经大半日、大半日地坐在东边窗户下的小马扎上,天晴的时候,下雨的时候,不吃饭,不睡觉,只是仰起头看着那个风铃,看到脖子酸疼,才肯罢休。然后再用认识不多的词语和拙烂的笔迹在日记本上写字,写那些想给爸爸说的话。她还记得那个日记本的壳是素净的白色,上面印着一朵红梅花,正中间用毛笔字写着“红梅”,卖得很廉价。小甜的钱只够买这个牌子的,不似别的同学爱用得花花绿绿。
素净的日记本里,小甜的句子同样写得简单:
——“今天阴天。外婆去看舅舅了。爸爸,我在想你。你呢?”
——“今天晴。我摔了一跤,膝盖疼,但是没哭。爸爸你会表扬我吗?”
——“今天下雨,去了镇上。外婆给我买了大白兔,我给你留了一颗。”
……
她写完了,就把日记本放在放在离风铃最近的那个抽屉里。接着又开始傻傻地撑着下巴看风铃。
风铃是纯纯的白色,靠近了还能闻见海水的咸腥味。有风吹过时,特别是起风的春天,它就叮叮叮地响,声音很柔和,好像在一声一声地喊着“铃儿,铃儿,铃儿”。
小甜曾无数次地希望那个铃铛像阿拉丁的神灯一样,擦一擦,就能变出个人来。当然,小甜想要的是父亲。想有父亲疼,有父亲爱,有父亲在夜里给她盖被子,给她讲大人世界里的故事,帮她欺负那群嚣张的小子。
这个愿望很小,却异常奢侈。日复一日的等待换来的只是苍白的杳无音讯。父亲没有给家里写过一个字。
久而久之,不显灵,她就厌倦了,再也不写日记,再也不相信骗人的故事。不信风铃,不信父亲,不信神,不信天,不信地。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
唐小甜童年里没有这个男人的影子;
青年也没有;
当长大了,成年了,那个被称呼为父亲的男人回来了,她却和他亲近不起来,只能勉强靠血浓于水的情分维系着。他们从不熊抱,从不说笑,从不一起散步。
王兴东又呷了一口茶,用茶盖挡住脸,不让人见到他的神色,“总之,我和你妈一样,只求你开心稳当了。”
“嗯。”小甜点了一个头,同样强作镇静。
等到两点,都吃得差不多了。打牌的打牌,搓麻将的搓麻将。男人们开始抽烟。
蒋泊碰了碰小甜,喊了声“小铃。”
小甜笑,“你怎么也这么喊了,家里人才爱这么叫。”
蒋泊笑着好似没听见,只是说:“雨后空气好,领我去外面转转吧。”
唐小甜点头说好,“去看看外婆。你把相机带上,我和耗子带你去田里玩。”
耗子在旁边听到,探出个头,皱着眉头说:“他开的车只有两个座。”
小甜笑,“你又不坐。”
宋浩:“……”
小甜:“蹲着。”
宋浩想抗议。
小甜却说:“这是先下最in的一种style。”
蒋泊笑,“哪一种?”他怎么不知道。
小甜抹掉了前面四个字:一家三口,“去郊游,还带着狗。”
“……”
第 19 章
唐小甜想着蒋泊不喜欢长头发,干脆迁就地把头发盘了起来。
蒋泊把行李箱挪上车,里面放着他的相机、镜头和三脚架。载着小甜和宋浩往远处的乡下开去。
小甜的外婆住的老房子,一层,瓦房。进门的房间算作客厅,右边是卧室,左边是厨房和喂牲畜的地方。外婆七十多了,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却仍然不肯到镇上和子女住一块。
乡下有她的庄稼地,有她和老伴年轻时一起垒的屋。在这里当了媳妇,当了妈妈,当了祖母,都过一辈子了。离开了不习惯。
外婆的牙齿脱尽,花白的头发干枯而稀疏,背因多年的劳作而变得有些驼曲。她的手大而结实,长着老茧,像男人的。褐色的皮肤上有木刻般的道道风霜。但她的眼睛很美,透出岁月经年后的静谧,依稀看得出年轻时的风情。
他们三个进去的时候,外婆刚睡醒午觉,假牙还泡在盐水里。嘴巴浅浅地凹了进去,一笑,眼睛成了一条线,露出红色的牙龈,显得格外慈祥。
宋浩喊了婆婆,帮忙把大包小包的东西拎进屋,药片,理疗仪和滋补品;小甜甜喊了外婆,蒋泊则称呼了一声“宋奶奶”。
外婆坐在床沿上,虚着眼睛瞅了一眼蒋泊,和善地说:“来,孩子,过来坐。”。
蒋泊嗯了一声坐过去。
外婆又喊小甜把抽屉里的针线盒给她,要白色的线。
针线盒其实就是一个装着针线的铁皮月饼盒,正方形的,已经掉漆了,磨平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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