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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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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真有药就好了,最好是春药,她今晚就把他给办了,看他还去找别人不去。
    “汤毅凡,我不喜欢你有女朋友。”
    她郑重其事地把话撂在他面前,手里还高贵典雅地端着一大壶白开水,企图让自己淹死在过去的种种弥天大错之中。
    这是一个奇妙的,很接近真相的时刻,因为毅凡他沉默了很久。他将手探进怀里摸出烟盒,烟盒空空如也。他于是想起自己的最后一支烟被她踩扁了,这下可好,他再没地方可以藏住一只细微颤着的手。
    “婉儿啊,这么多年,你也该知道一件事了。”
    她屏住呼吸,等待着他即将要说出的那句话,甚至都没顾得上表示,她厌恶他对她的称谓。
    然而他不再看她的眼睛,他起身,去别的什么地方找烟。他背对着她,说出给她听的话,让她第二次尝到了心碎的滋味。
    “你该知道,我不是重色轻友的人。永远不会是。”
    
    [如果要自我安慰,你总能找出各种理由。但内心深处,永远会有那个微小的声音说出真相——没什么理由,只是他,不爱你。]
    
    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什么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她故意等他整理好床才说,我要回我自己的房间睡。然后在他惊愕的神情面前,转身走开。以前她从容不迫地睡在他床的另一边,但以后不会了。从一开始,她就不该糊里糊涂地跟一个男人靠得这么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该有的界限,对她和毅凡来说根本就不存在。现在搞得自己苦得像吞了黄连,还抽都抽不开,说也说不得。怡风这家伙每次都是对的,什么知己啊朋友的,都是男人们为不对女人负责而编出的动听词汇。
    第二天晨起,她做出了一个决定——搬出去住。
    下次他到巴黎,会发现她没有在原地等他来看她,他会郁闷好半天,嘀咕亲爱的小婉儿同学又生气了,可到底为什么呢?而那时,她将会得意地笑上很久。
    找房子不是难事,她有很多酒肉朋友可以帮忙,而且她对住处的要求并不高。或许她搞不定一个汤毅凡,但她强悍到连专抢华人的美丽城地区的恶霸都丝毫不怵。最终她安顿在13区某处,一个大学生的聚集点,身边都是些生活乏味、毫无趣味且胆小如鼠的外国学生。这间小小的公寓,统共没有阿泰内广场芭比房的一间浴室大,没有空调,弹簧床咯吱咯吱地响,地板像被一把钝刀刮过。赶上雨天,还会有些昆虫来做她的室友。但她觉得很舒服,只要想想汤毅凡下次来到阿泰内广场,发现人去楼空时脸上的滑稽表情,她就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那种为伟大事业壮烈牺牲的慷慨激昂,让她整个人幸福得像热气球般膨胀升空。她盘腿坐在麻布床单上,咬着超市买来的巧克力松糕。
    不用说,她在所有合同上都填了他的手机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但她说服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事——当时安东尼不在她的身边,而是在为一个名叫丹尼尔…朱力安·德·费内的无耻杂碎服务。
    这太不公平了,在她大伤元气,最需要一个年长亲人的照顾的时候,她却不得不打电话过去,和丹…朱先生对骂。如果说易微婉是在巴黎开始变得强悍粗鲁,那么她至少可以一口咬定那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她不得不在这失败的人生中,抓住别的亲人,不敢放手。
    “等等,您是……那个Vivien?我们是同学不是吗?”
    “随便吧。总之您是否可以帮我这个忙呢?我真的很需要安东尼!我敢肯定您可以找个别的什么人来帮您策划这次的沙漠之旅,买上一打镶满钻石的俗气到家的玛莎拉蒂来败光家产,拜访个把长得像猴子的酋长,参加食人典礼只因为您生活缺少刺激,没有某个男人把您的心踩碎一地。”她一口气说完。
    丹…朱该死地沉默了。“您说的这所有事,都跟我没关系。可是……我还没有听过哪个法国人可以把法语讲得像您这样快。”
    
    关于法语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对方说“滚开”。与此同时,用敬语“您”的动词形式来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礼。
    某种意义上,她跟汤毅凡用汉语也可以做到——
    所以,汤毅凡,滚吧您。
    
    “我有个提议,我们明晚可以一起吃饭,我很乐意将您的亲人还给您。”挂电话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还没有想起我是谁,请Facebook我的名字。到时见。”
    丹…朱的提议的确非常好,她顺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学历、个人爱好,甚至还有他每个前女友的名字。她读了他发表过的所有网志。她从网络上了解了关于这位同学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欢的花是黑色的兰花,最喜欢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钟爱的电影是《公民凯恩》,他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哥。她从前并不真正认识他,如今却开始关注了,而且还不免真心地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惊叹。
    现在她没办法再将毅凡当成最好的朋友了,那么这个空缺该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见面之后,她觉得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没拧!�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的吃喝玩乐。只偶尔在夜里,她会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么近,也是从没有牵过手的。
    他们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来巴黎,一定要见见他。”
    “不用了。您什么胃口,没人比我更清楚。。”
    然后她安静地听他自得其乐地回忆,心就像在海边行走着,随着潮涨潮落,最后却渐渐平静了。她早就该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现在也不会在乎。因为他从来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样那样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们都不一样。这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样”这三个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细说了丹尼的千般万般好。这回换他安静地听,连不耐烦都没有一丁点。
    她听着自己原本虚高的声音逐渐低落,这样她便听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平缓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汤毅凡,你不重色轻友,我可是很重色轻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时候别忘告诉我。”
    自那以后,他每月两次的巴黎之行,变成了每月一次,后来甚至更少,她死撑着不再给他打电话。起初她不改Facebook状态,自网络上面绝迹,装作恋爱甜蜜到无暇上网。后来她忍不住,但凡考个试、挪个地儿、心情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跑上网去叨叨两句,广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装作完全不刻意的,让他看见。在这件事上她颇花心思,尽管得到的往往是扫兴的结果,但她乐此不疲。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
    老天作证,丹尼绝不会拿她当沙包一样,丢来丢去。
    她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幸运,虽然来得晚了点。
    
    [当你长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为,你已经不再重视他时,现实会给你一记耳光,嘲笑你伪装的坚强。]
    
    打破这种宁静的那件事,来得没有任何创意,无非是汤毅凡居然真的有了女朋友。看来,他爱上的女人最终还是抵挡不了他的诱惑,从了他。这本来就只是时间的事,她居然掩耳盗铃地遗忘了这么久。
    在微婉和毅凡这两个孩子之间,安东尼一向是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宠任何一个的。但这次,安东尼更偏爱微婉而背叛了毅凡。老人告诉她,毅凡上个周末来了巴黎,但没告诉任何人。
    微婉相当地震惊,因为他根本没给她打电话,也压根没让她知道他来了。被蒙在鼓里的“任何人”,竟然包括她。
    汤毅凡,见了另一个女人。
    微婉怒不可遏,在意识到自己完全没资格生他气之前,她歇斯底里地咆哮了一阵子。后来她坐在床上,流着泪,试图把卡在胸腔骨里头的那颗心,用涂了指甲油的手给挖出来。别这么难过,好不好嘛,她安慰自己,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他最重要的女人仍然只有一个她易微婉。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说的。
    大不了,她就把真心话全都说出来。
    她就不信,拆不散他跟任何一个女人。
    她盘好腿,拨通了他的电话。
    “汤毅凡。”
    “哎。”
    “咱俩之间肯定没秘密,所以我觉得,有任何事,都得跟对方诚实地说明白,不管后果如何。”
    她听到他咽了咽口水。
    他说:“小婉儿同学,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听说!你别说下去!她在心里默念。
    
    “……我是一直忙,忘了跟你提这茬,这事也挺复杂的。总之,这回到巴黎,我得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以后,帮我多照顾她。”
    微婉盯着墙纸上的花纹,玫红色上面有一块暗疮色的斑,她得叫安东尼来处理一下,重新贴下墙纸。虽然上次老人抱怨这可不像女孩子换身衣服那么容易,但他总得为她做到。她会为那块暗疮而燥郁起来,原本下定决心的什么事,也因此而破产。
    他说,要她帮忙照顾她。
    好主意!她当然会好好照顾汤毅凡的新女友!
    他怎么知道她会买通巴黎的恶棍小阿们,一年洗劫那女人十八次?
    她不是想想而已,她用了整个夏天的时间,在流氓横行的午夜地铁中游荡,就像夜行的老鼠在污秽的地下水道里,吱吱乱撞一样,她有右臂上被11号线地铁门夹伤的瘀青来证明这件事。通常,她是享受汤毅凡的夺命连环call,最后心急如焚地来把她拎回去的感觉。现在,她只是一门心思地想使坏。
    在那个甚至还不知道虞雪名字的时候,她就对虞雪心怀恶意了。
    她最终没能把抢劫计划落到实处。但当你这样地厌恶一个人,用心本身就已经足够恶毒,这让做与不做之间,没有了任何分别。
    事实上,在知道隔壁三圣母就是汤毅凡要介绍给她认识的女人之后,她想起了自己更多的刻薄。所以,她相信现在的心碎是报应。
    
    19
    第一次和毅凡一起在学校走廊里与虞雪擦身而过,她兴高采烈地向他介绍了她。
    “瞧那黑框眼镜,她才像熊猫呢!”
    她的音量足够大,能让刚走不远的虞雪听见。她听见后者脚步屈辱地加快了,她为此开心了很久。毅凡随着她又尖又酸的话回头看了一眼,那一瞬间,估计虞雪瘦小的背影在他的眼中分外惹人怜惜。
    “能不能别这么损啊?人家招你惹你了?”
    微婉不以为然,他可不知道是虞雪先在学校里叫她熊猫的。只要有机会,虞雪就会在课堂上对她翻白眼,虞雪还高调地对教授表示,她不愿意跟易微婉同组做任何作业。不过微婉刚刚决定要在毅凡面前装用功点,装作对自己的人生有完美的掌握,所以她决定不说。
    于是她撇撇嘴:“我就是讨厌她,讨厌死了。”
    “改改。”
    毅凡的严肃突如其来,让微婉有点吃不消:“哈?”
    “我说让你改改!”
    微婉不得不瞪住他:“怎么了这是?”
    欠收拾的汤毅凡,从那时起就已经向着他女人了,还说什么自己不重色轻友。他明显对她隐瞒了什么事,低头咕叽了半天,凝重地说:“你别总是这态度对别人,改改行不行?对别人好点,你得学着交朋友,尤其在这异国他乡。”
    微婉自然不爽,听这话登时就起了火:“我总是什么态度啊?我对谁不好了?”
    那次,他没直接带她去吃东西。那一架,他吵得相当坚决。
    “不是所有人都是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
    她有点懵,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他叹了口气:“我想说的是,你老是自以为能照顾好自己,你照顾好了吗?你这样的人,没有朋友,让我怎么放心你?你老看不起人家好姑娘,其实你该找个真正的好姑娘当朋友,而不是那些……”他咳嗽两声,不说了。
    真正的好姑娘?
    她不懂为什么相貌平平、乏味无趣,而且其实跟她一样刻薄的虞雪,会让毅凡这么看重。直到今天,她依然不懂。
    “她那都是装的!不知道多阴险。”她恨恨地说,“为个一两分跟教授吵得面红耳赤,告同学的密,自己还说什么中国人在外国要有尊严,好笑。自动售货机吞她一个硬币,她都要守着一整天,找人给她抠出来。”
    她应该注意到,毅凡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种难看,不是生她的气,而是对她彻底地失望。她这才有点后悔……好像,这些话有点过分了。然后,她做了件更蠢的事——为了掩盖自己的出言不逊,她决定列举出虞雪更多的不是好姑娘的证据。
    “她就是那种什么都要搂着不放的人,容不得别人比她强。上学期有个同学小测成绩比她高,她就去假装作人家的朋友,其实是想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后来她就……哎,总之她只和成绩好的、工作好的人交朋友,这也太势利了。”
    她绝没料到,毅凡会为这事跟她翻脸,就算没持续很久,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翻脸。
    
    话出口后,想一想,她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可又死撑着不愿承认。也许她对虞雪那么生气,有其他原因——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可以称得上是她的对手。当她从平淡无奇的衣服堆里随意挑出一件穿上时,立刻她就会听到“这件在哪里有买?我也想要”的话,如是羡慕渴求的声音。也许妈妈说得对,她们真的是魔杖,似有慧眼,点石成金。
    有人说,易微婉并不算漂亮,只是有魅力而已。另外一些人说,是这姑娘“放得开”。后者不是真的,目前为止她只对一只酒瓶子放开过。
    在她看来,女生们愿意跟她玩,最大的原因是,易微婉是接近女王汪凌茜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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