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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有鬼呢-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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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了,这么想就通顺多了。
  先被我们找来的是王雪,如果是她做的这一切,她必定会选择做一些手段让我们喜欢她。而且,她时时刻刻都为能够撇清嫌疑做着准备。
  她同我们分开之后,知道我们会找何翔,所以就将早就准备好的香灰放到墙壁拐角,让何翔踩到香灰,引导我们对何翔产生怀疑。
  我希望我的猜测是错误的,因为我很喜欢王雪的眼睛,那是一双能让人感到温暖和鼓励的眼睛。
  任酮早就怀疑王雪,在我提出对王雪的怀疑,他丝毫不感意外。任酮怀疑王雪,是因为王雪太过冷静,这并不是一个高中孩子应该有的表现。
  就算心理素质再好,也不该是王雪这个样子。王雪简直就像是千锤百炼的老江湖,因为常常被警察抓,所以早就习惯了被问询,而且能巧妙的在问询中保持自己的主张。
  她太镇定,说话太有条理,这是导致任酮怀疑她的原因。
  再加上后来何翔踩过香灰这件事情,任酮就将王雪放在了嫌疑人的首位上。
  任酮隔着电话教育我,让我不要以貌取人。因为凶手并不都是猥亵丑陋的,尤其犯下连环惨案亦或者高智商案件的凶手,他们往往并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反而让人感到十分舒服。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一而再的从警察手里逃脱。
  我谨记任酮的教育,暗自警醒自己,以后不要做以貌取人的那类人,从外貌协会脱离出来。
  以后我可不想再遇到长瘤尾芽这种恐怖的事情了,这简直太可怕了,都快把我折腾成神经病了。
  这两天,只要我哪儿稍微有点儿,我就担心那是不是要长出瘤尾芽,反复的要求欧博士给我检查。
  幸亏欧博士性格好,要是换成性格暴躁的,被我这么一而再的要求检查,绝对早就炸毛了。
  我在隔离室里面神经质的担心着瘤尾芽,任酮他们在外面劳心劳力的办案子。
  其实我也想出去帮忙,因为忙着忙着,说不定我就不用这么老是担心身上长瘤尾芽的事儿。
  可欧博士不准我出去,担心我身上有什么传染的介质,他需要继续观察我几天,确定我不会长瘤尾芽,也不会传染瘤尾芽,才放我出去。
  已经第三天了,我简直都快要疯了。
  欧博士并不是每时每刻的呆在这里,他只是定时过来观察我。我每天对着一台电脑,但是却没有心思玩,电影也看不进去,注意力一直在我自己的身体上,时时刻刻的担心着身上会长出瘤尾芽。
  第三天晚上,欧博士总算把我放了出来。
  我右手手背上的****还在,里面塞着药物,正在缓慢的愈合当中。不疼,但是看着挺恐怖,欧博士用白色棉布帮我包扎了起来。
  出来后我才知道,那个尸体的身份已经查清楚,并确定了下来。他活着时候是个二百多斤的大胖子,硬生生被瘤尾芽吸成了瘦子,所以没人认出他。
  他是邻市孤儿院的一个孤儿,名叫苟爱家,因为早些年得过病,注射了过量的激素,导致变成了大胖子。
  一个月前,他坐上了到海城的汽车,从此之后,就同孤儿院失去了联系。
  他来找的是王雪,被王雪从汽车站接走后,就消失无踪了。
  尽管王雪已经删除了同苟爱家联系的网络号码,但是难不倒廖泽这样一个电脑高手。他复原了王雪同苟爱家之间的联络记录,上面清清楚楚的记录着王雪和苟爱家认识的过程,以及王雪为什么叫苟爱家过来。
  苟爱家因为吃激素变成了一个大胖子,很自卑,通过网络认识一些朋友,来倾诉自己的痛苦。他在网络上认识了王雪,听王雪说了她在学校被欺负的事情,对王雪产生了同情心理。
  在王雪的诱导下,他与王雪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并且为王雪的遭遇而感到愤愤不平。
  一个多月前,苟爱家因为在外面被嘲笑和欺负,产生了浓重的厌世心理。他决定结束自己的性命,并把这个决定通过网络告诉了王雪。
  王雪规劝苟爱家珍惜生命,并告诉苟爱家,她祖奶奶是个修道的,家里有一门修道的书,能够让人改变容貌,变的好看。
  可是,这个道术是邪术,需要用两个人的生命做祭祀。
  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用师晗和李一然这两个败类做祭祀,然后用邪术将两个人的容貌都改变过来。
  后期就有了,苟爱家过来找王雪的事情。
  至于他们是怎么实行这个邪术,又是怎么将师晗和李一然弄消失,还有那个瘤尾芽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这就需要王雪亲自告诉我们了。
  任酮雷厉风行的将王雪捉拿归案。
  王雪刚开始拒不合作,拒不承认自己是凶手。
  她有理有据的驳斥着我们的怀疑,对于廖泽查找到的那些网络对话,她也拒不承认。她信誓旦旦的说,她只有一个网络号码,这个并不是她的号码。
  路峰和杜凯从她家等待拆迁的旧屋里,发现了一个地窖。地窖里有两个半人高的腌咸菜的大缸。大缸旁边拴着一个巨大的红眼睛老鼠,据杜凯说,那只老鼠比藏獒还凶,差点儿冲上来咬掉他的胳膊。
  幸亏他躲的快,要不然他现在就成了独臂杨过了。他总是喜欢千方百计美化自己的外表,任何时机都不放过。
  两个大缸里头,密密麻麻全是瘤尾芽,在水里像是蝌蚪似的,游来游去。杜凯说,当看到那么多瘤尾芽的时候,跟他们一块儿进去的女办案人员直接吐了,吐了那只大老鼠一头。
  大缸被小心翼翼的搬回了科里,送到了欧博士那里。
  那只红眼大老鼠,见光后像是被扎破的气球似,缩小了一圈,唯有肚子鼓鼓的,仿佛怀孕了似的。
  欧博士在大缸底下,发现了被啃的七零八落的人体组织,以及人体骨骼。欧博士将人体组织和师晗以及李一然父亲们的进行了比对,确认了里头这些人体组织是师晗和李一然的。
  那只大老鼠,吃掉了师晗和李一然的身体,然后在体内转换成瘤尾芽,排到缸里的人体和老鼠组织混合液里头。
  王雪在见到大纲和那只被欧博士解剖开肚子的大老鼠之后,阴恻恻的笑了好长时间,然后承认了师晗和李一然是她杀的,但她不承认杀了苟爱家,她说苟爱家的死是个意外。
  王雪将苟爱家接来之后,让苟爱家住在了待拆迁的老房子里头。
  他们按照书上的方法,抓了很多大老鼠,把老鼠关进两个大缸里头,然后朝里面倒进去鸡血,让老鼠在里面互相残杀。
  等五天过后,将两个缸里活着的老鼠都弄到一个缸里,继续让他们互相残杀,直到只剩下一只老鼠活着。
  他们将那只活着的老鼠弄出来,用缸里的老鼠尸体和鸡血喂养,然后用香灰画阵,让老鼠快速长大。
  等老鼠长到猪仔大小,他们就各自取了血喂它,让它记住他们的味道,认他们为主人。
  他们让老鼠将师晗和李一然咬晕,将他们拖到了这里。然后,他们将老鼠将师晗和李一然活活咬死,收集师晗和李一然的怨气,与血液混合在一起,喂老鼠喝下。
  他们的尸体,则扔进两个大缸里头,作为老鼠平时的食物。
  七天过后,老鼠就开始排泄出瘤尾芽。瘤尾芽必须活在水缸的组织液或者人的身体上,如果离开了这两个地方,就会迅速枯萎,最终成为灰烬。
  瘤尾芽并不是最终的成品,最终的成品应该是瘤尾芽在缸里熬上两个月之后,化成的两颗肉珠子。
  吃掉这两颗肉珠子,王雪和苟爱家的容貌就会焕然一新。
  书上记载着,让他们不要接触瘤尾芽,因为瘤尾芽会钻进他们的身体内,落地生根,会像是吸血鬼一样吸取他们的生命,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停止呼吸。
  王雪和苟爱家一直小心翼翼的对待着大老鼠和那两缸东西,避讳接触到瘤尾芽。
  就算必须要接触,那也会先用醋洗洗手。手上沾了醋,在醋没有挥发干净的时候,瘤尾芽就不会落根到人的身体里。
  苟爱家会弄一身瘤尾芽,完全是个意外。
  他去喂老鼠吃缸里的尸体的时候,被老鼠撞了一下,整个人落进了缸里。缸里的瘤尾芽快速在他身上落根,让他产生幻觉,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失足落进了臭水沟里头。
  瘤尾芽在他死后,一直吸着他身体里的血肉脂肪,这就是导致他从大胖子变成瘦子,改变了容貌的原因。
  
  第126章 瘤尾芽十
  
  王雪诉说的时候始终很平静,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仿佛她只是开了个小玩笑似的。
  她将犯罪经过说了之后,努努嘴唇,“其实我并不想通过这种办法让自己变漂亮,我不需要用这个。因为我知道,只要过了青春期,没了青春痘,我就自然会好看起来。我只是想试验一下,这种方法有没有用,是不是真的。”
  她像是外国人一样,耸了耸肩膀,“看,这个办法很有用,苟爱家确实变了样子。可惜他运气不好,没有等到完全完成的那一天。”
  用力搓搓脸,她遗憾的看着我们:“如果苟爱家没有掉进缸里,你们永远也不会发现我做的这一切。只能怪我运气不好,我认栽。”
  她像是病态科学怪人一样,丝毫不认为自己做的是错的,一副坦然到极点的模样。她认为,之所以被抓,不是因为她错了,而是因为她运气太差。
  我很庆幸,幸亏我们现在就抓到她,如果晚几年,她肯定会成长为更聪明的罪犯,说不定会把我们耍的团团转。
  现在,她因为首次犯案,所以计划上欠缺周密,让我们发现了线索。就像她弄的那个香灰,目的确实是为了引导我们怀疑何翔,但是她却并没有像任酮猜测的那样,将尸体放出来。这一点,她做的并不完美,没有很好的栽赃何翔。
  王雪承认,她曾想过把尸体弄出来,借此诬陷何翔。但是,她实在拼凑不起来尸体,又没有时间再去弄一具尸体,所以她只能将这个计划作废。
  她原本还打算去销毁大老鼠和那两缸东西,但是她实在舍不得,就心存侥幸,希望我们查不出苟爱家的身份,查不到她藏尸体的地方。
  我们最终查到了苟爱家的身份,并找到了她藏尸的地方,这是她不愿意接受的。
  她认定,我们之所以能抓到他,是她的运气实在太差了。
  “有些人,天生就是凶手。”廖泽这么评价王雪。
  我没说话,因为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敢相信这是王雪做的。直到现在,王雪的眼神一直没有变过,依旧坚毅而温暖。
  “人不可貌相,你应该改掉以貌取人的坏习惯。”廖泽拍拍我的脑袋。
  “她的眼睛。”我皱眉指指自己的眼睛。
  廖泽了然的点点头,“我明白我明白,你想说她的眼神是吧。不要相信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这种话,你又不是还在上学的孩子。你知道吗,我们以往抓到的连环杀手,他们的眼神就很清澈很坦然,让你根本无法想象,他们就是凶手。”
  敲了下我的额头,廖泽继续说:“越是聪明的坏蛋,眼睛就越明亮。他们比真正的好人,更像好人。”
  “等你办的案子多了,你就明白了。”杜凯凑上来,插了句话。
  我点点头,“希望我能早点儿明白。”
  不明白的不止是我,还有王雪的父母。
  王雪的父母根本不信这一切是王雪干的。
  在王雪父母的心里,王雪一直是个聪明又听话的好孩子,会帮助他们做家务,会自己制定学习计划,从来不贪玩。
  在几乎所有人的眼里,王雪都是个非常好的孩子。
  没人相信这一切是王雪干的,连师晗和李一然的父母,都难以接受王雪是凶手。因为师晗和李一然失踪后,王雪曾作为年级代表去过他们家。他们都从王雪那里得到过安慰,对王雪非常有好感。
  师晗和李一然的父母简直要崩溃了,完全不敢相信,他们竟然曾和杀死他们孩子的凶手面对面,并且他们还在背地里一直夸赞着王雪。
  但事实就是这样,王雪就是凶手,而且是一个完全不知道悔改的凶手。
  没人能改变她的想法和态度,即使欧博士这种资深心理学家,也没有办法改变王雪。王雪的大脑里仿佛缺少感情那块组织细胞似的,漠视生命,不认为用人体做实验是错误的。
  她被判处死刑,并且不允许上诉。
  王雪被判决之后,下庭途中很轻松的对我们说:“我的运气真的很坏,如果再早一个月被你们抓到,我就不用被判死刑了。可我现在满了十六周岁,真是太糟的运气了。”
  朝我们挥挥手,她说:“来生见,如果我还有来生的话。”
  她肯定会有来生,但她的来生肯定不轻松,因为她这辈子犯过罪孽,并且毫无悔改的心思。
  那两缸瘤尾芽被欧博士用陈醋溶解了,他留下了那只大老鼠和几个瘤尾芽,用来做研究。他希望能从这邪门的东西上,找到让人美丽的秘密。
  就算他找到了,我也不会用,一想到是从瘤尾芽上提取出来的,我就汗毛倒竖。
  我右手手背上的洞,长了半个多月,才勉强愈合成了肉疤。手背上有个肉疤实在难看,我想等它完全愈合了,就找美容院,把这个疤去掉。
  廖泽规劝我,说就算我去了美容院,也不可能完全把这个疤去掉。
  他给我了一个建议,让我去找纹身店,在疤上弄个纹身。
  我心思一动,想按照廖泽说的去做个纹身。我们科并没有要求不能有纹身,杜凯就有个纹身,是个老鹰,据说在屁股上。
  任酮打消了我这个念头,他非常不喜欢女人身上有纹身,为了他的眼睛着想,他坚决不允许我把纹身弄在身上。
  他甚至威胁我,如果我敢在手上弄纹身,他就让欧博士用硫酸把纹身洗掉。
  最终,我没有弄什么纹身,只能从欧博士那里要了去疤水,每天早中晚的擦右手上的疤。
  欧博士的去疤水很有效用。
  我擦了三个周,疤淡了不少。
  不过,不管怎么擦去疤水,都不可能完全让疤消失。
  好在这个疤不是在脸上,如果在脸上,以后我可就要担心嫁人的问题了。其实现在我也挺担心嫁人的问题,因为尽管我一直刻意的胡吃海塞,但不知道身体哪里出了问题,怎么吃都不胖。
  这么一直干虾似的,根本不容易找到对象。
  嗳,我得快点儿胖起来,让我的胸由丘陵变成高山。
  
  第127章 老禽兽一
  
  瘤尾芽那个案子完了,但臭水沟南边那片儿三个老大爷消失的事儿,移交给警察局之后,过了一个月,又移交给了我们。
  因为他们在大半个月后,分别从垃圾堆臭水沟以及海岸,搜到了老大爷们零散的尸块。
  这些尸块上,有用利器穿刺以及捆绑过的痕迹,而且都被阉过,找不到他们的生殖器。
  “这是病态连环碎尸案?一个病态狂干的?”我讨厌碎尸,这会影响我的胃口,会影响到我的增肥计划。
  “也许。”廖泽模棱两可的回答我。
  他指指尸块上穿刺过的腐烂小洞,问我:“你猜,这是什么造成的?”
  “铁钩子?筷子?螺丝刀?树枝?粗铁丝?这些东西都能弄出这样的伤口。”我半斜着脸,用眼角余光瞅着廖泽电脑上的照片,“凶手虽然杀了好几个,但不是很专业,应该不是医生或者屠夫。”
  廖泽笑着点了下鼠标,这张照片是刚才尸块的另一面,“两边洞口都很不规则,应该是随手找到了某样东西,硬生生捅过去的。但凶手或许是故意将伤口弄成这样,让我们把怀疑对象从医生和屠夫身上转移开。”
  我点点头,“对,你说的有道理,我不能再犯这种以貌取人类型的错误了。在没有查明白的情况下,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孺子可教。”杜凯朝我扔了个花生米。
  我一歪脑袋,用嘴巴接住花生米。
  刚嚼了两下,杜凯说:“我刚上厕所,没洗手。”
  我赶紧弯腰,呸呸几声,将花生米吐了个干净,然后喝水猛劲儿漱口。
  杜凯嘿嘿嘿的一劲儿乐,“我逗你玩呢,我怎么可能不洗手。我可是特别爱干净的,有名的洁癖。”
  我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他洁癖,他桌子上的东西都快凌乱成垃圾堆了。
  上次我去他桌子上找资料,亲眼看见一只蟑螂从他的键盘里钻出来,而且丝毫不怕人的在我眼前舒展着翅膀,仿佛早就习惯了被人注视。
  “这个案子会交给谁?”我看了看廖泽,眼神划过杜凯,看向对面的路峰。
  路峰摇摇手里的资料,“我这里有案子了,应该不会交给我。对了,过几天得让你帮忙,宁彩,帮我去引鬼。”
  “不会吧。”这么长时间不用我引鬼,我还以为从此以后我不用干这种活儿了呢。没想到,这活儿不是不用我,而是没到用着我的时候。
  杜凯嘿嘿乐,朝我促狭的眨眼睛,“就靠你了,宁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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