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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私奔前夜-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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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家虽然不像李家那样大富,但公公却是在镇上的供销社里上班,供销社油水一直很足,他们内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将一些‘次品’的货物低价带回家,像她家里,从来不缺什么毛线吃食之类,公公婆婆也很疼自己的儿子。
  而他李博光呢?他爸再有钱又怎么样?他不是到现在还没结婚?
  李博光紧张的用手理了理衣领,问站在他面前矮他一大截的孔嫣:“怎么样?你看我这样行吗?”
  他另一只手的手里拎了一对东西,有他从港岛带回来的各种营养品,有他从老家带过来的沙参,有他自己泡的养生的参酒,还有一件特意从港岛带回来的黑色羊毛衫。
  零零总总一大袋子。
  “好看好看,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们快进去吧!”孔嫣穿着高跟鞋撒娇地抱着他的一只胳膊。
  孔嫣的家里并不是什么豪华别墅之类,实际上不过是国大教职工家属大院,小区已经相当陈旧了,里面养了很多猫猫狗狗,他们一进大院,就有两只小狗跑过来围绕着李博光转。
  李博光不光老人缘好,猫猫狗狗们也很喜欢他,可能和他也喜欢猫狗有关系,只要手中有食物,就忍不住逗弄着给它们吃,给他们搭建猫窝狗窝什么的,这些猫啊狗什么都很聪明,知道他没有对它们怀有恶意,也不怕他。
  孔嫣却是有些害怕,惊叫了一声:“是秦爷爷家的卡夫卡。”她皱了皱鼻子,像个小孩和小伙伴吵架一样骂回去:“臭狗!走开!”
  还伸出穿着高跟鞋的脚踢了踢,也没有踢在狗身上,而是虚空做做样子。
  那狗根本就不怕她,还挑衅地‘汪!’骂回来。
  于是孔嫣又骂回去:“臭狗臭狗!”
  “汪汪!”
  “臭狗臭狗臭狗!”
  “汪汪汪!”
  李博光看的要笑死了,觉得孔嫣怎么这么可爱啊。
  他赶紧扶着孔嫣,生怕她要上去和那只长的特别像一个叫林永健的男演员的牛头梗打起来,一手拎着东西,一手揽着她赶紧上楼。
  孔嫣还不服气地回头朝牛头梗踢脚吐舌做鬼脸:“哼,臭狗,今天饶了你。”
  这时楼上突然冒出一句:“嫣嫣,又和卡夫卡吵什么呢?”
  孔嫣条件反射地皱了皱挺翘的鼻子,撒娇回道:“我才没和它吵呢,是它每回都找我吵。”
  李博光和孔嫣站在一楼楼梯口,说话的人在三楼阳台上浇花。
  孔嫣连忙拉着李博光往上跑,十多公分的高跟鞋,看的李博光心惊胆战的,“你慢点,当心脚扭了,下次不要穿这么高的鞋子,你穿平底鞋不是挺好看的吗?”
  “不要不要,我就要穿高跟鞋!”孔嫣拉着他的大手,任性地说。
  她的手小巧玲珑,他的手因常年打篮球,骨节分明,非常大,可以完全将她的小手罩在里面,干燥,温热,有力。
  她非常喜欢他牵她手的样子,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保护之下,让她十分安心。
  到了楼上,孔嫣打开门,一边换拖鞋一边喊了声:“老头子!”
  里面传来中气十足的骂声:“喊谁老头子呢!”
  “这里除了你还有谁是老头子吗?”孔嫣半点不怕他,换了鞋就哒哒哒跑到阳台上坐着的老人身后连椅子一起抱住他,然后高兴的拉着他的手起来:“爷爷你看,我把你孙女婿带回来啦!”
  老人大约七十岁左右,精神瞿烁,带着一个圆框眼睛,面容很是严肃,正坐在椅子上,透过眼镜打量李博光。
  李博光有些局促地站在那里,将手中的东西放在桌上,对孔教授露出憨厚的笑容:“孔教授好。”
  他个子太高了,又长的十分健壮,在这个灰暗,狭窄的房子里,越发衬得这空间逼仄。
  孔教授家的房子不算小,三室两厅,但是一间被他做成了实验室,一间是他自己的房间兼书房,一间是孔嫣的房间。
  因为房子陈旧,有了些年代了,又没有开灯,才显得屋子灰暗,实际上里面的装修十分古朴,客厅有个木头架子,上面还放置着各种金属矿石。
  这个穿着西装,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还系了领带的孔教授,用犀利的目光仔细的打量了李博光一遍,才指着一旁的椅子说:“坐。”
  李博光笑着坐下,孔嫣立刻跑到他身边,抱着他胳膊挨着他坐下,一副护短的模样。
  孔教授简直没眼看。
  孔教授神色淡淡地问:“你来就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
  李博光看了孔嫣一眼,孔嫣立刻抬头对他傻笑,“晚辈第一次上门,也不知道教授您喜欢什么,就带了些老家的特产。”
  孔教授沉着脸说:“不知道就问。”
  孔嫣不满地嘟了嘟嘴:“哎呀,你不要这么凶嘛!”
  孔教授又是一阵‘……’的无奈。
  孔教授严肃地看向李博光:“自我介绍一遍,将你家里几口人,做什么的,怎么和嫣嫣认识的,都说一遍。”
  “这个我知道!”孔嫣不等李博光说话,就兴致勃勃地说:“他家里还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妹妹,他妹妹是我好朋友!”说到这里她突然羞红了脸,特别不好意思地偷觑了眼李博光,对着手指低着头羞答答地说:“我是在打排球的时候认识他的,他就在我隔壁场地内打篮球。”
  “我是让他说!”孔教授再度表示无语。
  “他说我说不都一样的嘛,他家里情况我早就知道了,他爸妈每周要打两个电话给拾光,拾光家的情况我都知道啦,对了,拾光就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是室友!”
  李博光见孔教授脸都快气黑了,连忙拍拍孔嫣的手,对孔教授说:“我叫李博光,开年二十五岁,来自Z省华县,爸妈原是机械修理厂的工人,现在开了个店卖家用电器,还有一个妹妹在国大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和嫣嫣同年级同寝室,我高中毕业后就去深市学了四年电器维修,本打算回去开电器行,现在在京城的‘拾光’美容院当总经理。”
  “总经理?”孔教授目光犀利语气很淡说:“看你年纪不大,居然是‘拾光’美容院的总经理?美容院你家开的?”
  “是,我妹妹开的。”
  “你妹妹都开了美容院了,你还在打工?你以后拿什么养嫣嫣?”
  “我正在帮妹妹打理美容院的事宜,以后不论是回去开电器行还是加盟妹妹的美容院都可以。”
  “你不是说你爸妈在开电器行吗?你回去是要和你爸妈抢生意?还是打算直接回去啃老?”孔教授淡淡的问。
  “可以帮我爸妈打理生意。”李博光态度很好地笑着说。
  孔教授却很是严厉:“帮你妹妹打理生意,帮你爸妈打理生意,你怎么就不想着给你自己打理生意?”
  李博光道:“我还在积累资金,还要慢慢来。”
  “慢?怎么慢?有多慢?你让嫣嫣什么都没有的等着你吗?”
  “爷爷!”孔嫣特别不满地跺了跺脚,紧紧地抱着李博光的胳膊不放,头靠在他肩膀上:“我不管,我就要他,慢我也要等!”
  孔教授却不看孙女,问李博光:“你怎么说?”
  李博光笑道:“我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现在也有工资,养活嫣嫣不成问题。”
  实际上,拾光美容院里是有李博光的股份在的,不光是他,涂邵东先生也有。
  为了留住涂邵东先生,李拾光自然是不遗余力。
  她不相信人情,只相信利益,共同的利益。


第111章 
  罗春花手中拿着锅铲; 站在灶台前挥舞着手中的大铲子,抹着头上的汗; 用力的炒菜。
  为什么要用这么大力?
  因为是食堂的大锅菜; 直径一米多的大锅,架在灶台上; 里面放置着各种切好的菜; 炒了没几次就开始加水,锅盖盖起来焖熟。
  食堂的饭菜就是这样; 算不上多好吃,但分量足够。
  李爸爸早已忘了这么个人,李六叔却还记得,偶尔来这里时; 看到她; 让她忘了自己那段被拐卖的经历; 如果想要回家,他可以随时送她回去。
  她已经在这待了快两年; 已经会说一点基本的本地话,但还是说的不多; 夹杂着浓浓的云省口音; 但大多已经听得懂。
  闻言立刻紧张地摇头。
  李六叔见她不想回去,态度十分温和地说:“那就好好做; 每个月工资和他们一样,没事不要出去乱晃,实在有事要出去; 找个围巾将自己围起来,最好和砖窑厂的人一起,不要再出了什么事。”
  态度虽然和蔼,语气却是命令性的。
  罗春花连连点头。
  其实不用李六叔说,她也不会随便出去乱走。
  她就像个鹌鹑一样,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恐惧。
  从走出大山的那一刻起,给她年轻世界带来的就是痛苦和伤害,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每个月还有工资可以拿,包吃包住,她已经非常满意。
  两年下来,她用钱的地方非常少,现在已经存了两千块钱。
  她想再存点钱,以后有机会把妹妹也接过来。
  因为李六叔的关照,她在这里过的非常好,没有人敢欺负她,在这里做工的女工们,大多是当地闲暇时过来当临时工的妇女,她们非常热情,在和她熟了之后,还说要帮她介绍对象。
  可是她不敢,她怕。
  她害怕外面的一切。
  她问过李六叔救她的一家叫什么名字,李六叔说,如果她真的感谢他们,就忘了曾经的遭遇,也不要再提起任何关于那一段时间的过往,“你对他们最好的感谢,就是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要去打扰他们。”
  罗春花似懂非懂的点头。
  她知道,救命恩人不需要她的报答,她也无法报答他们什么。
  两年来,她一直躲在砖窑厂内不出去,偶尔出去,也是在附近村子的小店里买一些生活用品,有时候直接让附近村子的女工帮忙带。
  因为很少出去见阳光,她皮肤白了一些,不再像刚过来时那么黑,人也胖了一些,至少脸上身上不再是骨骼嶙峋,长了些肉了,甚至个子还长了点,脸上也有点笑容了。
  李六叔见李爸爸不提,也不提罗春花,甚至没有对任何人提过。
  李拾光突然听到孔嫣说,她爷爷要邀请她吃饭后,有点惊讶:“谁?”
  孔嫣抠着手指头羞答答的:“我爷爷。”
  “孔教授?”李拾光吃惊。
  实在是孔教授在国大实在太牛逼了,孔教授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每年报考孔教授研究生的人非常多,孔教授手中的项目也非常多。
  听到她说孔教授请她吃饭,她就知道,估计是她哥哥李博光已经拜访过孔教授,孔教授这是要看看李博光的家人呢。
  所以她必须得表现好了,不然孔嫣这个嫂子跑了也说不定。
  说到孔嫣变成自己嫂子,李拾光内心还是很复杂的。
  实在孔嫣不像个‘嫂子’,反而像个孩子。
  还有个就是,她前世有嫂子。
  想到前世的嫂子,她打电话给李六叔,问罗春花的情况。
  李六叔笑着说:“她在我这里你还不放心?她现在过的非常好,每个月都有工资拿,我问她要不要回去她都不愿意,还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估计过两年就在这里生根了,你要真关心她,就不要再提她,将她忘了对你对她都是好事,你认为呢?”
  李拾光沉默了一下:“六叔,麻烦你多关照一下她。”
  李六叔不懂大侄女为什么如此关照罗春花,只当她是同情心泛滥,但也不是什么大事,便道:“行,在六叔这里,你放心。”
  李拾光挂了电话,不由有些沉默。
  虽然从她打算改变家人今生境遇的那一刻开始,哥哥和前世嫂子再续前缘的机会就不大了,但心底还是有些惆怅。
  她前世和嫂子相处的还不错,前世嫂子已经融入了前世的李家。
  缘份这东西真的很奇妙,缘来缘去,缘聚缘散,就像她和……徐清泓。
  这次过年,要说李家谁最开心,那必然是李爸爸李妈妈,因为儿子李博光打电话回来说,这次过年要将对象带回家,听说对象还是国大的学生,爷爷是国大的教授,叔叔是在京城当大官的。
  多大的官?反正很大的官。
  李妈妈一听到的这个消息,那叫一个高兴啊,马上给王家外公外婆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外公外婆也十分高兴。
  外公外婆年纪都大了,平时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上回因为逼两个儿子借钱给女儿家的事,二儿子一直都对她心存芥蒂,虽然最后钱还是没有借,给老二媳妇带回来,但老二媳妇儿一直对她冷嘲热讽,被李妈妈知道后,李爸爸和李妈妈一起将老两口接到华县的别墅里住了好几个月。
  二舅二舅妈他们这才知道,姐姐姐夫家什么时候造了这么大三栋大房子,如此豪华。
  外公外婆一家大多时候是和大儿子一家住的,有时候会去小儿子家住一段时间,女儿女婿也孝顺,愿意养着他们,但二老还是愿意住在大儿子家,在农村,一般都是大儿子一家帮着养老。
  几个儿子女儿给二老的钱,他们除了补贴小辈之外,基本上都补贴给了大儿子一家,当初分家时,也是大儿子一家分的最多。
  外公外婆知道这个消息,大舅一家自然也知道了。
  大舅一家都是厚道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打心眼里为妹妹妹婿感到高兴。
  大舅妈叹息道:“这下大姑子要松口气了,儿子没考上大学,娶个大学生的媳妇回来,现在一家两个大学生,祖坟冒青烟了!”
  “是啊,二妹现在事事顺心,就博光的婚事还让她操心。”大舅道。
  大舅妈道:“哪能事事顺心啊,一辈子操不完的心,博光结婚马上要轮到飞飞了,拾光结婚又要操心孙子,哪有闲下来的时候。”
  大舅家的小儿子刚从外面打工回来,突然道:“我听说飞飞以前谈的那个对象现在在省城混的不错,都买上汽车了。”
  谢成堂现在正在港岛,身边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年轻男子。
  他按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一个写字楼内,终于找到那个欠债逃了的老板。
  他是过来讨债的。
  做包工头,最怕的,就是事情做完了,老板不付钱,跑到港岛去。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讨债。
  第一次的债务是谢家表叔,接了个大工程借了好些钱垫上,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跑了。
  谢家表叔遇到的便是这样的事情万念俱灰,本来没打算能将这个人找到,能把钱要回来,没想到谢成堂让他把那些合同给他,他去找,他去要钱,但前提是,要到的钱,他要百分之五十。
  表叔犹豫了两天,答应了谢成堂。
  如果他不去要债,这次的工程他要亏近百万,钱要回来分谢成堂一半,今年一年就相当于白干了。
  所以表叔心里也有些不爽。
  当初谢成堂没地方去,是他收留了他,一直带他在省城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他不过是帮他要个债,就如此狮子大开口。
  即使是百分之三十,他也不会这么生气,可他一开口就是百分之五十。
  但他什么都没说,答应了。
  谢成堂在拿到那些工程合同之后,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去了港岛,承诺如果债要回来,两个人一个人百分之五。
  他没和他们说他能拿到百分之五十,而是说百分之二十,他拿百分之十,如果中途还需要人加入,继续从他的百分之十里分。
  两个人自然无话可说。
  那是谢成堂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到港岛,人生地不熟,却硬是被他从人海里将那个逃债的老板个找到,一番威逼恐吓之后,将欠债拿到了手。
  这次讨债,除去谢家表叔该得的,和分给两个兄弟的,他一个人得了三十多万。
  这是他人生得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三十多万,将表叔工地上一批和自己玩的好的小工都给挖走,自己组了个班子,开始在省城接工程,当包工头。
  九十年代中旬,全国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包工头在这个年代属于非常吃香的一个行业,要当好一个包工头,你不光要能接到工程,你还要保证接完工程后你能拿到钱,这样你手下的民工们才愿意跟着你。
  过去谢成堂没有想过这些老板居然还会不给钱就逃跑,自从那次讨债事件后,谢成堂就有了经验,不论是防止对方逃债,还是过去讨债,都驾轻就熟。
  在他手里,就没有要不到债的,甚至不光给自己要债,在这个行业内,还有哪家老板逃债的,东西给他,他过去帮忙要债,债款看难易程度五五分或四六分。
  到了九四年年末,他已经在省城拉起了很大一个工程队兼要债公司。
  在挣到钱的第一时间,他不是给家里造个新房子,也不是在省城里买个房子成家,更不是给他的父母家人买点什么东西,而是去商场置办了两身行头。
  在港岛讨债的时候,他就去给自己买了个手表,脖子上买了根很粗的大金链子,手上也买了一个硕大的金戒指。
  港岛金子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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