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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男友-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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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然承认着害怕,凌霄却反而就不怕了。这个怀抱结实又温暖,让她不由自主地平静下来、异常心安。
当晚,江城看守所内忽然骚动起来——唐沁被杀一案中暂时被羁押在狱的犯罪嫌疑人赵雷半夜全身关节忽然疼痛难当、哀嚎不止。看守所负责人第一时间安排他就医治疗,却不知为什么居然查不出半点病因。同一时间,凌霄窝在叶霖的怀里,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女孩子有一张可爱的圆脸和姣好的五官,脸上带着开朗的笑意时不时地偷偷看向自己。
凌霄走近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轻声问她:“后悔吗?”
女孩子似乎是有些害羞地微微红了脸,却又忍不住把自己的脸往她的掌心里贴得更紧了一些,笑着摇头:“不过下一次我一定会小心一点儿的!”
凌霄愣了愣,摇头失笑,却忽然低了头、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似有若无的叹息消散在分不清真假的梦境里:
“傻姑娘……”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次死者的身份有些特殊,社会影响太大,法院很快开庭,一审判决死刑,被告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陈颀坐在办公室里,查了查判决书、又算了算时间,莫名地长长松了口气。
几日后唐沁的遗体在殡仪馆火化。她的父母知道她喜欢这座城市,就将她的骨灰葬在了江城的公墓。唐沁的读者会通过出版社联系了她的父母,得到了同意和地址后,由读者会的几个负责人作为代表去了公墓悼念她。
除了清明,公墓向来都是个冷清至极的地方。几人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也是生平第一次踏足这样的地方,难免有些紧张忐忑。好不容易根据事先要到的地址找到了唐沁的位置,却又齐齐驻足不敢上前——
前方不远处墓碑照片上那个笑意盈盈的女孩子,正是曾经给他们带来无数快乐和温暖的漫画家。墓碑上,“唐沁之墓”几个字却和周围所有的字体都不一样,铁画银钩、笔走龙蛇,仿佛一气呵成、一蹴而就。
墓碑前站着一个修长高挑的人影,一身墨色的外袍、长发披散、腰间斜斜系着一支笔。寒冬的北风吹过,扬起她及腰的发丝,宽大的衣袖迎风猎猎。
她探手从自己的衣袖中取出一卷袖卷,不紧不慢地展开——袖卷尺幅不长,上面写着的约莫也就是百十来字。她似乎是从头至尾看了一遍,而后两指夹着袖卷抬手、微微一扬。袖卷的另一端“刺啦”一声忽地就燃烧了起来。她侧目,静静地看着手中的纸慢慢燃成了灰烬,直到那火舌马上就要舔上她的手指,这才轻轻松了手。
宣纸带着火焰缓缓飘落,终于彻底燃尽,落在地上变作飞灰,最终消散在寒风中不见踪迹。
穿着墨色衣袍的人沉默了一会儿,微微弯了腰——几人这才注意到墓碑边的地上居然还放着一小坛酒。那人提起酒坛、微微倾斜,酒水滴落,在水泥的地面上染出了一团深深的水渍。然后她仰起头,拎着酒坛一饮而尽。
她的酒量似乎是极好,一坛酒灌下也不过就是转眼之间,喝完放下酒坛,就这么用宽大的衣袖随手抹了抹被酒打湿的下巴,而后从袖中取出了一支竹箫来,低低地笑了一声:
“委屈你耐着性子看我写的祭文又陪我喝酒,吹支曲子权作给你赔罪吧。”
箫声散落在风中,带着三分思念七分磊落,哀而不伤。
☆、第一百十四章 小说
但凡是唐沁的粉丝,就没有不认识凌霄的——谁都知道自家大大隔三差五地就带着条漫向“男神”公然表白,甚至凌霄的粉丝里都有一些是被唐沁带着粉上她的。几人都唐沁书友会里的骨干分子,自然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大大心里的男神”。
其实唐沁的案子最近在网上也是火了好一阵,微博上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对此表示了极度的哀悼和惋惜,唯独凌霄却是什么也没有说——一早就有许多粉丝请求凌霄参与调查、抓住凶手,凌霄不仅对此没有半句回答,甚至近一个月来连微博都没有更新过,仿佛对这件事根本就毫不在意一样,不置一词。
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顿时就激起了唐沁一些粉丝的不满,这些日子来对此颇有微词,私下里都抱怨着凌霄太过冷漠,毕竟也是相识一场、唐沁又这样喜欢她,这种时候她居然毫无半点反应。
说实话,眼下在场的这几人,心里还真多多少少都有些这样的不满。直到看到了不远处那个墨色的身影,几人齐齐愣住后却终于是有些恍然——原来,她也并不是真的漠不关心的。
此时此刻,箫声里的哀恸昭然得连不懂音乐的人听得也忍不住鼻子发酸,却又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哭不出来。
几人不敢打扰,就这么站在原地,静静地听完了一首箫曲。直到有一块浓重如墨的衣料映入自己的视线里,他们这才像是一下子醒了过来,赶紧抬头,顿时就撞入了一双长眉入鬓的凤眼。
几人赶忙张口想打招呼,就见凌霄对着自己微微颔首、随即不等自己说话就已经径直越过了自己一行人。几人愣愣地看着她一边走一边又把箫拢进了自己的衣袖里,她走得明明也不算很快,可好像只不过一眨眼的工夫就这么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里。
……
一月底已经是期末考试周。好在凌霄平时就用功,从来不用考前突击,出了这个案子对她的成绩倒是没有什么影响。再紧接着就是新年,叶霖依然没有回叶家,和凌霄两个人一起过了个简单却温馨的新年。
凌霄却从寒假就开始忙碌起来,一直到第二年四月份的时候才算是稍稍松了口气——唐沁的画集出版了。
凌霄在她的家里和笔记本里发现了许多她还没有出版的画,有的是已经完成了的、也有一些是未完稿的。凌霄和她的父母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替她将这些画稿全部整理出来,辑成一本画集出版。四月底的时候画集顺利出版,凌霄给这部画集定名为《赤心集》,亲笔写了书名、又在扉页提下了八个大字——
“赤子之心,九死未悔”。
这大概……是她能想到,对于唐沁来说最恰当的形容。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对凌霄心存不满的那些读者才终于有些脸红——原来她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她只是……什么都不说。
画集上市之后销量惊人,很快就登上了热销榜,出版社甚至还紧急加印了一次。凌霄在唐沁父母的委托下代收了唐沁的稿费,而后一并捐给了山区——那是唐沁生前就时常汇款资助的一所山区小学,她的父母在为她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许多汇款单,从她大学开始,年年不落。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末的仲春了。凌霄足足忙了小半年,才算是终于能喘口气。这会儿沈清来找她的时候,天气正好,她正懒洋洋地倚在学校草坪的树下,眯着眼睛看跟前一个小娃娃一边奶声奶气地喊着“师糊”一边遥遥晃晃地往她怀里扑。
聂瑫一岁了,早就学会了走路和说话,只是走得还不稳,口齿也含含糊糊的只能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平时秦瑶和聂峥都要工作,白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聂峥的父母在家里带孩子。凌霄这几天好不容易空了下来,排课和实验室的活也都不紧张,就常常把小徒弟抱到学校来帮着带带。
她一个女孩子常常抱着个这么小的孩子出入学校,难免总有些难听的议论和臆测。她倒是也不在意,依然天天带着小徒弟招摇过市,要星星不给摘月亮,简直恨不得宠上了天。
聂瑫虽然看着还是粉粉嫩嫩的一个小团子,因为年纪小五官又精致,乍一眼很难分辨出性别,看起来像是个漂亮的洋娃娃。但其实凌霄虽然忙,对这个小徒弟却一直都极上心,小家伙长到一岁,几乎连病也没有生过,长得比同龄的孩子还要壮实许多。他离凌霄本来也不过就是几步路的距离,兴冲冲地晃着身子跑了几步,眼看着就要扑进师父香软的怀抱了,突然就是眼前一花。
小家伙有些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就见自家师父的怀抱已经被别人抢走了。他一下子就急了,扑腾了两步没走稳、一下子栽倒在了凌霄身上也顾不得,伸着小手去拽那人的衣角,一边气呼呼地瞪大了眼睛:“坏!坏!”
“你徒弟真小气!”沈清回过头看了眼被聂瑫攥在手心里的衣角,转过身又去看凌霄,神色哀怨极了,“我都几天没见你了!”
凌霄也不说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清被她看得有些心虚,往后退开了一些、让出了些距离。凌霄伸手,把还在和沈清作斗争的小徒弟举起来抱到自己的怀里,这才又笑了一声:“这可不怪我,这几天忙的是你,可不是我。”
小徒弟一到凌霄怀里就踏实了,安静地坐在她腿上,兴致勃勃地玩着她手边的竹箫。
沈清被凌霄这么一说,更心虚了,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掩饰性地捏了捏聂瑫的脸,小声道:“那不是快要开拍了嘛。”
上个学期的时候沈清的小说签了电视剧。制片方对这部作品很是看好,签下版权后很快就开始运作了起来,不止迅速联系了业内著名的编剧,同时又主动联系了沈清一起参与编剧的工作。剧本在过完年后就已经定了下来,现在选角的工作也已经进入了尾声,开拍在即。沈清虽然没有选角的权利,不过她毕竟是原著作者,有时也会受邀一起去看看试镜。
当然,也就仅止于“看看”了。
凌霄倒是也知道个大概进度,有些好笑地看她:“怎么样了?”
“其他的都定了,就是找不到合适的女主。”沈清说着,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眨了眨眼睛扯着她的衣袖晃,拉长了声音喊,“凌霄……”
凌霄抱着小徒弟侧了侧身:“我没听见。”
小徒弟伸手配合地捂住了她的耳朵,一副“什么都没听见”的模样。
沈清来气,用力地晃她的衣袖:“凌霄!”
凌霄叹气,把小徒弟的手拉了下来,伸手把他举起来一边玩“举高高”的游戏,一边无奈:“你又有什么打算?”
沈清凑过来撒娇:“你去试试吧?特别适合你!我当初就是拿你做原型写的!”
“嗯?”凌霄挑眉。
沈清赶紧捂住嘴——坏了,说漏嘴了!
凌霄扬眉斜斜看她。
小姑娘有些心虚地缩了一下,一边又像是想到了些什么,回过身在包里翻了好一阵,终于翻出了一本她去年出版的小说来,把心一横、一把塞进了凌霄的手里:“你看看么!看看又没什么损失!”
她说完似乎是又觉得有些害羞,不知不觉就红了一张脸,把书塞进凌霄手里后有些紧张地站起来,没什么威慑力地瞪了凌霄一眼:“我先回去上课了。我不管,反正你看了再说!那什么……这本书很红的,大家都特别特别喜欢女主!”
凌霄捧着书,看着小姑娘红着脸急急忙忙地走了,有些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倒是真的低头翻了起来——女主是照着她做原型写的,大家都特别喜欢女主,小姑娘是想说……大家都很喜欢她吧?
沈清大学就开始写小说,运气和天赋她都不缺,将近两年的时间能有现在这样的成绩也是足以称道了。但细想想她倒是还真的从来没有看过她写的故事,毕竟她大多数时间实在是都排得满满当当、忙得厉害。
凌霄下午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倚在树下,一页一页地看完了沈清的书,到了傍晚的时候,合上书,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小说不长,情节主线也不复杂,讲的就是一个独走江湖的游侠在外族入侵、国破家亡之时挺身而出,女扮男装投入军中,征战沙场,守护家国百姓……直到最后一刻的故事。书的名字,叫做《风流冢》。
凌霄几乎可以肯定……她看出了些什么,或者说,猜出了些什么。
其实这不奇怪,真要算起来,她是和凌霄相处时间最长的——就算叶霖,白天上课的时候也是不在她身边的。她甚至还在沈清面前显露过内力,小姑娘虽然单纯了些却向来都很聪明,再加上自己写小说想象力丰富,几年来拼拼凑凑、真的猜出些什么也未可知。
凌霄也大概能知道为什么始终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演女主角了——沈清还真就是照着她的性格写的,我行我素任性妄为,独走江湖时风流不羁,身披战甲时杀气凛然。
这年头,这样的人,除了她也是没谁了——凌霄扬了扬眉。
☆、第一百十五章 试镜
夜已过半,万家灯火都已熄灭,叶霖公寓的房间里也就还剩下一盏昏暗的床头灯还在尽职尽责地驱赶着夜色,温黄的光线却又给安静的卧室晕染出了几分暖意和温馨。凌霄裹着浴袍、眯着眼睛迷迷糊糊地靠着床头坐在床上。披着的浴袍看尺寸明显是属于男人的,裹在身上松松垮垮,露出肩头星星点点的暧昧痕迹。然而凌霄倒像是并不怎么在意,看也不看自己身上的痕迹,仍旧懒洋洋地随便一裹浴袍,掩着口直打呵欠,一双狭长的凤眼眯得都快只剩下一条缝了。
又等了一会儿,她微微抬头,就见叶霖正端着碗进来——他倒是早就已经穿戴整齐,一身睡衣规规矩矩严严实实,看起来还真像是个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
叶霖伸手把碗递给凌霄,一眼瞥见她的领口,眼神顿时就微微黯了一下,深吸了口气赶紧又替她把衣领拢得严严实实的——叶二少虽说到底还是自己把自己说过的话都吃了,但总觉得凌霄毕竟还小、心里多少有些负罪感,所以平时大多时候都克制得很,两人之间“亲密交流”的频率其实并不算高;再加上凌霄最近忙得很,他们实在是也已经有很久没有好好亲近过了,于是顺理成章地,今晚就都失控了些。结束后凌霄懒洋洋地不想动,叶霖就任劳任怨地抱着她洗了澡穿了衣服,回到房间替她吹干了头发,而后凌霄就坐在床上摸着肚子说饿了。
叶二少也是没脾气,哄着她等了一会儿,二话不说就去厨房给她下了碗馄饨,回来就见她这么随随便便一披衣服、也不知道好好遮一遮,看得他刚才那个澡差一点就彻底白洗了。
凌霄确实有些倦意,也没心思去管叶霖肚子里的那些弯弯绕绕,吃了两个馄饨后才感觉终于垫了垫肚子,又咬了半个边吃边随口问他:“你吃不吃?”
叶霖倾身凑过来,就着她的手和勺子顺势就把剩下的半个吃了。
凌霄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有些嫌弃。
叶二少也不生气,无声地笑着在她身边坐下,抬了手细心地替她整理了一下衣着。
凌霄一边吃着馄饨一边随口说了沈清下午来找她的事,末了又问叶霖:“你说呢?”
叶霖没回答这个问题,却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有些好笑:“你想去,我要是说别去,难不成你还会听我的?”
“不会,”果然,凌霄毫不犹豫地就摇了摇头。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叶霖也不生气,刚要一脸了然地说一句“你看吧?”,就见凌霄吃着馄饨慢悠悠地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可以考虑。”
她向来都是任性妄为得厉害,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压根儿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会儿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叶霖一时间居然觉得有些受宠若惊。愣了片刻的叶二少终于反应过来,低头就见凌霄又递了一个馄饨过来。叶霖张嘴吃了,脸上的笑意却是怎么都忍不住,声音温和:“我没什么要说的,你想干什么都行,我没意见。”
其实凌霄本身的外形条件就极好,自从出名以来,已经有过不少经纪公司陆续找上门来,只不过在此之前凌霄始终都不太感兴趣罢了。而至于叶霖……凌霄去不去他倒是都无所谓,只要女朋友乐意就够了。
叶霖的反应也是凌霄意料之中,她闻言顿时就也笑了一下,把碗里的最后一个馄饨也塞给了叶霖,见他吃了馄饨端着碗出去收拾,她随手摸了手机一刷微博,有些意外地看到沈清的作者号前不久刚刚发了条新微博:
“不小心让室友知道女主是没经过她同意就照着她做原型写的。她一直到现在都没理我,一定是生我的气了QAQ怎么办?我去找她道歉她还会理我吗?”
用读者的话来说,大大的微博上每天都在和室友君秀恩爱虐单身狗,万万没想到今天却居然破天荒地发了这样一条微博,下面的评论顿时就跟炸了锅似的,纷纷安慰着“大大别担心”,一边又个个都跟福尔摩斯似地推测着这说的是哪一篇文的女主。
凌霄几乎能想象到小姑娘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半是委屈半是懊悔、坐立不安的模样,轻轻叹息了一声,看了眼沈清现在也不算少的粉丝数,想了想后用自己的微博转发了一下:
“我没生气。早点休息,明天给你带早饭。”
当初沈清是不想借着她的身份炒作博取关注,现在沈清自己也算是个名人了,凌霄也就不用再“偷偷摸摸”的了。
下一秒,两人的微博下面同时就炸了:
“天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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