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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角色-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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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芝装了弹簧似地跳起来。她抓住门,狠狠地推上去,把罗昌海的头夹住,同时抬起脚,一下两下三下……拼命地踢向他的软裆。
罗昌海倒没防她还有这下,眼冒金星之余痛得五脏六腑都在抽。他大吼一声,硬是推开门,反身一拳砸在明芝的腹上。
明芝又是一阵腾云驾雾,整个人飞撞到墙上才停止。
喉咙口有什么冲上来,她一张嘴,喷出一大口血雾。
她觉得自己的肋骨大概全都断了,所以才会这么疼,所谓拆骨,无非如此。
但事情还没结束,罗昌海红了眼,恶狠狠地再次扑过来。
明芝抓起身边的椅子,把所有的不甘心都集中在这一击。
在罗昌海挥下拳头的同时,她也同时挥出椅子。
在木片乱飞的同时,明芝呼出一口气倒在地上,她是真的累了。
门终于开了,外面有人进来,“啊呀老罗你玩得太过。”那人过来搭明芝的脉,“糟了,要是死了我没法交待。老罗啊,你跟徐老九都是我兄弟,你也不能让我太为难。”
明芝被人抱了起来。
即使受了这么重的伤,她始终没晕,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被抬上车,被送去医院。
午夜,护士去拿药,躺在病床上的血人挪开氧气罩,拔掉针头,艰难地爬下床,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五十六章
明芝踉踉跄跄走在夜色里。
她没有去处,生她养她的家不能回;沈凤书那里,她好不容易才不亏不欠;而徐仲九,她现在还不能想。
她浑身上下都痛,腹部更甚,一阵阵热流淌下来。但比起死,她更怕回到那里。
她想她是宁可去死的,反正什么也没有了,死不足惜。
家里的佣人吵架时经常说“黄浦江没装盖子,你去跳啊”,现在她正朝那里去。哪怕是用爬,她也会爬到。
要是还有钱吃点东西就好了。
餐馆虽然已经打烊,霓虹灯却仍在闪烁。明芝记得自己和父亲在这里吃过饭,两菜一汤,汤是腌笃鲜,菜是鸡头米炒虾仁和清蒸鲥鱼。父亲平时对她不苟言笑,但菜上来的时候却亲自动手,给她舀了一大勺虾仁。
虾仁是河虾剥的,清淡鲜美。
她大大地咽了一口口水。她属于不馋的人,就算小孩子时忍不住,经过十几年的教养,早就懂得在餐桌上不可以总挟一盆菜,也不会多吃。
季家的厨师很会做菜,哪怕普通的炒时蔬也比外头的好吃。大师傅自称是他加的盐恰到好处,不多不少,刚好吊出蔬菜本身的鲜头。
明芝想到初春时分的蔬菜,忍不住又直冒口水。她刚吃素的时候每天都觉得没吃饱,要偷偷在外面买素点心吃,但时间一长就习惯了。清明前的马兰头、荠菜、枸杞藤,样样都好吃,拌香干,再淋点麻油,香喷喷的。
不过女子的胃口总是小,她就不明白徐仲九怎么能吃那么多而不撑着。
明芝心口一痛,她现在还不能想他,一想就没有力气。
舞厅刚刚散场,红男绿女嘻嘻哈哈涌出来,上各自的车。
有人轻轻哼唱,“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我的心也碎,……我的肠已断,我就只能去闯祸……我不管天有多高,更不管地有多厚……只要有你伴着我,我的命便为你而活……”
明芝被他们挡住路,半蹲在路边,此刻听到这熟悉的歌曲,不由抬起头去看唱歌的人。那是位年轻的小姐,声音清脆娇柔,穿着条时髦的跳舞裙,她转了个圈,侧头问身边的男人,“要是我真的闯了祸,你会怎么样?”
男人搂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话。年轻的小姐哈哈笑起来,摇晃着他的胳膊,“詹森,我实话告诉你,昨天我告诉你妹妹,我正在和你交往。她说要告诉你们的母亲,我算不算闯祸?”
明芝记得,这年轻的小姐姓胡,她家里开家杂货店,经常跟在百货公司家的小公主旁边。原来经过那么多事,时间才过去两年,胡小姐还没找到合适的婚姻对象。
詹森仿佛生气了,不耐烦地拉开车门自顾自上车。胡小姐生气地直跺脚,但夜已深,实在不是大发娇嗔的好时机,她还是跟着他走。
明芝刚要站起来,另一批人涌出来。看见其中的一个,她连忙蹲回去,把脸埋在膝盖里,免得被那人发现。
“哪里来的小瘪三,滚!好狗不挡道。”
“火气别大,又不是小年轻,少动无名火。”那人温言细语哄着男人走了。
看着他们的背景,明芝很佩服她,短短一年她卷土重来,看样子已经有了新的人。作为亲母女,明芝丝毫没遗传到她的本事。
旗袍的衣角拂过明芝的手,那人放下两块大洋,“去找个大夫看看。”
她说完就走,明芝拿起钱,感觉到身边的虎视眈眈,那是常年驻扎在那的乞丐们。
明芝缓缓站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目光到处,他们收回视线。
死之前,要吃点东西。
有了钱,明芝更是大大咽了一口口水。她觉得冷,和很饿。
即使是一碗小馄饨也好,她知道街头巷尾会有这样的摊子。
明芝看到灯光,却终是没有吃到东西。
她是被臭味熏得醒过来的。
明芝睁开眼,几乎以为睡在了垃圾堆。大概来说,她躺在一个草席编的窝棚里,旁边有两双亮闪闪的小眼睛,而门外,假如那也能算门而不是狗洞口,一个大嗓门正在和另一个大嗓门用方言吵架。他们的方言宏亮而带环绕效果,让她的头片刻间嗡嗡荡起回声。
“娘…她醒了!”小眼睛同时扯开嗓门大叫。
明芝差点没被他俩的声音轰倒,幸好,有臭味撑着,她想晕也不行。
外头的一个大嗓门停了战,钻进窝棚。
经过一阵呜哩哇啦的对话,明芝知道自己被这位大娘救到了她家的窝棚。大娘自顾自地说了许多,她是收垃圾的,家里没男人,只有两个小崽子。凌晨她在路边看到明芝,便把人带了回来。
“姑娘,你这是小月子了,得躺一个月养着。你家人在哪里,我去叫他们来接你。”
明芝脸涨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钻下去。
然而粗心大意的大娘仍然扯着她的大嗓门,“啊哟我的乖乖,你什么都不懂,难道还没嫁人有了私孩子?!啊哟哟作孽啊,你到底干什么的?我看你身上全是伤,不会是被男人打的吧?”
两个孩子似懂非懂,“娘,什么叫私孩子?”
然后被他们的妈给轰了出去,“滚滚滚!不是小孩子听的。”她凑到明芝嘴边,才听到若有若无的辩白,“办过婚礼的。”
就算没办过,在明芝心中,她早晚也会嫁给徐仲九。但不是这样。
大娘挥挥手,“没事,我见得多了,年轻姑娘被男人一骗就上当,越是不能有孩子越是来得快。”
明芝啼笑皆非。
大娘又凑上来,“我帮你洗过,放心,用的熟水。外头那个杀千刀就是嫌我一大早倒血水晦气,在那里骂人。”她嘿嘿一笑,“姑娘,你留下来养好了再走,那两个大洋就当你的食宿费。”
不等明芝答应是否,大娘站起来,力拔山兮大吼一声,“小讨债鬼,进来守着,姐姐要什么拿给她,老娘我要去做事。”
两个黑猴般的小人丝毫不受狭窄的门洞影响,同时扑了进来。大娘满意地拍了拍身上的灰,“这事就这么说定。”
明芝在棚户区躺了一个多月才能慢慢起身,大娘后悔莫及,深觉做了笔蚀本生意,一边念叨一边还是供应热水以及薄粥。倒是两个皮猴,某天日光下突然觉出了这位不知名姐姐的美丽,扭扭捏捏地发出赞词,“姐姐你真好看。”另一个加以补充,“比这里的姐姐们都好看。”
这里也有年轻女孩,在纺织厂做工,挣回的钱还要养父母和弟妹。长期的劳累让她们已经失去青春的光泽,而明芝,死里逃生反而焕发出异样的光芒。她的脸是一种瓷白,黑幽幽的眼睛格外大,深得让人看不透她的心思。
窝棚太浅,明芝每天都能听到新鲜的活剧,嗜赌的父母卖儿女,婚嫁的青年筹不出一张床的钱。就连大姑娘怀上私孩子的,短短时间也发生了几起,有的被工头占了便宜,有的是跟人相好。每件事都能拿来当笑话,这样的笑话也可能发生在讲笑话的人身上。
她觉得自己像掉进了人间地狱,而地狱里的人并不觉得。他们来自四面八方,有从洪水里逃生的,有在家乡活不下去到大上海讨生活的,这里多的是机会,只要抓住机会就能发达。
明芝能爬起来后没多久,也进了纺织厂做工。
她干脆把稀拉拉的头发又剪短了,自称叫陆明,不知道的人还当她是个男孩。
每天上班下班,赚到的钱分一半给大娘,每天晚上吃大娘做的油渣白菜面糊,明芝发现日子也能这样下过去。
只要她不去想徐仲九。
理智上她知道她的遭遇不是他的错,他只想压服她,像驯服烈马一样让她服从他。情感上,她受不了。
明芝想自己真是变态,谁惹她谁倒霉。
“这家走失了一个大小姐,登了一次又一次启事,还说找到人有厚酬。”大娘在晚饭桌上又提起这事,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我看这上面的人跟你有几分像,还有手上的伤疤,……”
明芝没缩回手,“不是我。”
大娘收起旧报纸,喃喃道,“不是就不是吧。”
明芝对往事已经不再介意。她杀人,别人当然可以关她;她打伤人,别人当然也可以踢断她的骨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论她做过的事,老天对她也已经不薄,没教她生在穷人窝,好歹吃过好饭、穿过好衣、受过教育,还想怎么样。
她现在就想多攒几个钱,好跟大娘一家三口搬离这里。春夏秋三季还好,等冬天一来,恐怕要冻掉小命的。两个小皮猴告诉她,他们去年还有个弟弟,天冷了生病,没多久硬梆梆没气了。
“娘哭得死去活来。”
这家没有男人,弟弟的来历是个问号,但孩子们并不介意彼此的血缘,为了生存他们来不及想太多。
在这里,只有活下去才值得用力。
第五十七章
夏蝉鸣声如盖,季家园子的春红已谢,只余石榴的枝叶还缀着数朵盛放的花蕾。荷花当季,远远望去池面上花叶亭亭,又清爽又好看。
徐仲九新剪了头发,极短,映得眉目格外乌亮。天气热,白棉布衬衫被汗打湿了,贴在背上。他和季老爷谈完正事便往藏书楼来借书,行走在小径间,不由自主想起明芝。
也不知道她如今躲在哪里。
按理明芝受了那样重的伤,又刚刚小产,活下来的可能性不大,但徐仲九不信她会死。他总觉得明芝和自己是一路人,就算世上别的人死绝了,他俩总可以找到一条生路。可惜寻人启事登了那么多次,明芝依然沓无音讯,按阿荣看来是凶多吉少。
徐仲九听不得这个,所以阿荣他们当他的面不说。最后连老头子也知道了,特意把徐仲九叫去安慰一顿。原本还要送他一个刚下海的小舞女,被徐仲九拒绝了,他只说怕风声透到季家,毕竟他和季家大小姐的婚约仍在。
徐仲九并不是鲁男子。可为了对得住他和明芝一夕所得、又一朝失去的孩子,他决定守上一阵子。除此以外,徐仲九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表达自己的懊恼。他原本打算把明芝关上个把月压压性子,等她求饶就放出来,没想到半路跳出个罗昌海。不但害了小的,连大的那个也去掉半条命。
藏书楼里静悄悄,徐仲九在书架上找到上次他见明芝看的书,是一本英文小说。翻开书页,第一句话便是:“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虽然深觉明芝在友芝的影响下尽看些没意思的爱情小说,但猛然一见此话,徐仲九倒也觉得作者是个妙人。
楼梯上传来一阵快速的脚步声,徐仲九合上书,侧身往书架后一站。
上楼的是初芝。她跑得很急,直奔到窗前才停下。
初芝喘了几口气才缓过劲。她掏出手帕打算擦汗,却在无意中带翻桌上的一叠书,书本接二连三掉下来,哗啦啦落在地上。
徐仲九刚要出去帮忙,谁知初芝捡了两本后突然不耐烦,她竟挥动双手,把桌上另外的几叠书都扫在地上。
这不是徐仲九熟悉的季初芝,也不是她愿意给人看到的样子,他收住脚步,仍然侧身站在原地。
大概初芝也被自己的举动吓住了,她呆呆地站了会,蹲下来慢吞吞地把书捡起来。
才捡几本,楼下又有人上来,是季太太身边的丫头,说太太有事请大小姐过去。
初芝也不言语,只低头捡书。丫头笑着催了一次,见她固执地蹲在那,就跟着一起收拾。
等她们走了,徐仲九才转出来。他看了看桌上的书,拿着那本小说不声不响出了藏书楼,同时下定决心不管将来自己和明芝有多少个孩子,都不能由她来教,免得养成这付骄纵脾气,总是骤然爆发。季家的女孩子们,从初芝数起,从明友到友芝,哪个不是看着笑盈盈的娇柔少女,论起她们的行事,却哪个都不是乖巧孩子。
也是梅城这边的事情尚未处理完毕,否则他早将阿荣踢到一边去,自己出马去找明芝…白长那么大个,连找个人都不会,还能干什么。
沈凤书离职,徐仲九的职务却仍在。他离开许久,自然也有人想顶他的位置,但新来的县长无钱不欢、又是酒肉之徒,唯独不喜理事。徐仲九礼貌周到又懂事,新县长乐得自己搂钱,把公务统统交给徐仲九去处理。
除了公事,徐仲九这边又帮干爹收了三百亩上好的水稻田。田是季家出的,一进一出徐仲九落了些好处,和着明芝的钱他在租界悄悄置了处小房子,准备将来在那里安顿。
明芝当然不知道徐仲九的打算,要是知道也不会同意,她一点也不想在上海呆下去。
有钱她想跑得远远的,省得遇到不想见的人。
俗话说一分钱难倒好汉,现在是明芝最穷的时候,她始终恢复得不太好。除了伤痛之外,纺织厂的工不容易做,车间里又吵又热,噪音让头脑发昏,热气么,蒸得人拼命出汗,一天下来全身的衣裳都湿透。大娘拿了明芝的一半收入,每顿把第一碗干的盛给她,但就算全吃掉也长不了两斤肉,更别说有时候根本累得什么都不想吃。
等过了夏天就会好,明芝对自己说。夏天是一年中最消耗精力的季节,到秋季天气转凉,睡眠、胃口都会变好,那时人也有力气了。
天热,两个孩子,宝生和福生成天野在外头,傍晚才回来。穷人家的孩子再小也有算计,他俩每天回来总不空手,多少有点东西。明芝怀疑当中有些是偷的,但她也知道穷得滴滴嗒嗒的时候还能坚持骨气的人是少数,而自己没资格跟孩子们讲道德。
这天宝生竟然拎了一整块肉回来。
宝生已经有十岁,很知道美丑之别,发自内心地把肉献给明芝。他自家的老娘收垃圾还没回来,明芝倒是早班,已经下了班在家。看两个孩子眼巴巴盯着她,她一时来了兴致,把肉细细洗干净切成小块,又给钱让宝生去买冰糖八角之类的调料,很有心思地煮了锅红烧肉。
宝生和福生嘴里含了一大块冰糖,鼓着腮帮子站在煤球炉旁盯着锅子,大力吸、慢慢呼,务必不能放过飘出来的每一丝香味。
明芝看着好笑,笑着、笑着突然想到幸亏肚子里的孩子没扎下根,否则该怎么办。要不是医生说流产,她自己根本没意识到已经怀孕。但流掉也好,不然说不定再过十八年又是一个让人厌恶的徐仲九或是季明芝。她很有自知之明,无论她还是徐仲九都不适合有孩子,他俩是同样的偏激暴戾。
等到红烧肉可以吃的时候,明芝给宝生和福生先每人舀了一小碗,让他俩过个馋劲。至于她自己,笑眯眯坐着看他俩捧着碗吃得不抬头。
天热肉放不久,晚饭大娘母子三个吃得精光。
常年少见荤腥的肚子承受不了突然而来的口福,半夜明芝被外头此起彼伏的脚步声吵醒。怕热睡在露天的母子仨,跑马灯似的奔出去泻。
福生八岁,蹲在河边一边打瞌睡一边拉,睡眼惺松之际,脚一滑掉进河里。
宝生眼明手快想拉住他,却人小力弱没成功。他连裤子都来不及系,连忙跳到水里去捞弟弟。
好不容易把人顶上岸,福生在那呃呃地吐水。
宝生走过去,扬起巴掌恶狠狠给福生来了个左右开弓。
河面实在太恶心,连垃圾窝里长大的宝生也觉得很吃不消。他指着福生的鼻子凶声霸气地骂,“小王八蛋!”
裤子不知飘到哪去了,他光着下半身在那里教训弟弟。大娘看不下去,走过去,扬起巴掌恶狠狠给宝生来了个左右开弓,“小王八蛋!”
再破的裤子也是条裤子,再做不要钱的么。
打完孩子该睡觉还是睡觉,要拉的仍然去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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