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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角色-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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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芝刚挑起篮子,烟馆门口一阵热闹,伙计们把老板送到车边。那烟馆老板抬头看去,无意间见到个清秀少年,虽是肤色黝黑,但眉眼极其俊俏,宽松的青布大褂也掩不住的挺拔身材,瘦生生的刚好。
    这种乡下土包子,抢了也没什么,但当着街市上的人未免太过明目张胆。烟馆老板一边思索着可以把人出手到哪里,一边示意手下把人叫过来,打算骗上车就带走。
    路边摆摊的人互换个眼神,都知道要糟,然而谁也不敢去拦。
    要不要现在动手?明芝也在想,随即决定不。风险太大,她很难在一群男人的追赶中脱身。
    烟馆老板笑哈哈的问明芝姓名,又问她家在哪,听说是外乡人便说要帮她介绍活计,每个月能拿到手二十个大洋。他凑得太近,一阵阵口气喷到明芝脸上,熏得她险些想吐。光说话也算了,他还伸手拍明芝的肩膀,一口一个小兄弟。
    明芝动了杀机,固然风险大,但几天来她已经看好退路,只要绕过两条巷子跳进一个花园就有藏身之处。何况失去现在的机会,说不定就没机会了。
    烟馆老板见她垂眼看着地上,两排长睫毛微微颤抖,是心慌意乱的样子,不由得更觉有趣。他给手下一个眼色,有人拿钱过来给明芝,大老板连篮子带菜都买了。
    明芝接了钱揣进口袋,再拔出来就是枪。
    然而她动作再快却快不过烟馆老板的反应,他仿佛能够未卜先知,在瞬间感受到浓厚的杀气,迅速后退一步想缩进车里。他快明芝更快,她一把抓向他的脸,在后者仰头避开时顺势而下扼住他的喉咙,另一手扣动扳机朝他头部连发数弹。
    红的白的喷了明芝一身。
    她用力把死者推到地上,自己钻进车,朝司机一挥枪,“走!”
    变数在顷刻间发生,打算看好戏的伙计们目瞪口呆:自家老板被打成了稀巴烂,行凶者躲在车上扬长而去。他们拔腿就追,嗖嗖的子弹更是密集地飞过去。
    明芝抱头弓背缩在后排,完全是煮熟的大虾样。
    突然车头一歪,接着是猛烈的撞击,明芝被撞得七昏八素。她打开车门下了车,才发现不知何时司机后脑中了弹,已经死在座位上。
    明芝匆匆打量周围,车撞在一棵大树上,车灯碎片到处都是,水箱也破了,热腾腾的水淌了一地。远远的,追兵已经跟上来。
    她来不及多想,拔起腿就跑,眼看快到墙根时深吸一口气,蹬蹬蹬借着助跑的冲劲翻上墙。在跳下去之前明芝朝汽车的油箱开了一枪,火光应声而起,但她顾不得了,满脑只记得快跑、快跑!
    明芝终于还是误了买生面,在预先定好的房间洗过澡,换过衣服,天色已不早。
    城里各处布满查探的人,但谁也没注意到一个女学生坐上洋车走了。
    明芝换了几班洋车,最后的路是走回去的。她额头有老大一块青肿,借着假发的刘海掩盖住了。腿上也有伤,但有裙子和长袜挡着。到家她把这些全摘掉,又变回清秀的少年。
    办法都是人想的,明芝舀了两碗面粉,加水和成面,打算做手擀面。虽然没做过,但想来也不会有多难。
    水加多了,明芝又舀出半碗面粉,边和面边往里面加。稀烂的面糊沾在手上,白花花的,猛烈的恶心袭来,她捂住嘴冲出去哇哇大吐,一股一股的黄水苦水往外冒,胃抽得仿佛就在喉咙口,心脏也跟着凑热闹,“呯呯”地跟胃争地方。
    “怎么了?”徐仲九光听见声音,却离不开床边三尺,赤脚站在地上连声问道。
    “吃坏东西。”明芝喝了半碗温水,哄住肠胃,“你回床上去,别添乱。”好不容易才好,着了凉又是事。
    徐仲九乖乖地回到床上,没等明芝再说话,她胃里半碗温水又开始作怪。奔到院里又吐了个天昏地夜暗,明芝才确定,她今天真的没办法做饭。
    “明天给你补庆生。”明芝觉得冷,裹着被子缩在床边。
    徐仲九刚才就看见她额头的伤,他什么也没说,艰难地凑过去在上面印了个吻。
    明芝轻轻推开他,继续方才的话题,“想吃牛排吗?城里有家西餐馆子,虽然不好,但乡下地方不能强求。只是我们住得太偏,等拿回来都冷了,味道说不定会很差。”
    “有总好过没有。”
    “你今天怎么样?”
    “没咳几声,也有胃口喝粥。你呢,今天怎么样?”
    黑夜里明芝没马上回答,过了会她说,“很好。”
    其实好个屁,明芝总感觉鼻间有一股大烟特殊的臭味,还有满嘴黄牙在眼前直晃。应该再早点开枪,她默默地想,反正要动手,早点还省得受荼毒。
    夜半,明芝腾地坐起。她大口呼吸,满脑门的汗。
    在梦里,火光中,人渐渐变软变形。她吓着了。
    不过到了第二天早上,徐仲九醒来时明芝已经在院子里挨个举石锁。他津津有味地看了会,居然觉得挺有趣,没想到自己亲手培养出一个杀手。她洗了又洗,虽然洗得掉血腥和火药味,却洗不掉眼睛里的杀气腾腾。
    她是回不去了。徐仲九淡淡地想。
    
    第四十五章
    
    明芝认真帮徐仲九过了个生日。
    先是洗澡。
    下午室外将近二十度,但徐仲九现在的身板经不得一点寒,明芝烧了两个炭盆,西厢房被烘得热腾腾。她又烧出两大桶热水,搁在澡盆旁边,这才扶他进水。
    为了方便做事,明芝穿着白布小褂,袖管卷到手肘,露出两截雪白的小臂。小臂上好几处擦伤和青肿,徐仲九看着都替她疼,但明芝若无其事,照样给他打肥皂洗头搓背。
    虽然明芝天天帮徐仲九擦身,那毕竟替代不了洗澡。她拿着毛巾帮他搓了又搓,洗出一个粉红色的徐仲九。按说男女授受不亲,可这段时间全是明芝照顾他,在她面前也没什么隐秘的地方。然而泡在热水里舒服不过的徐仲九,眼睛里晃来晃去是明芝纤秀的脸、锁骨、领口处细嫩的皮肤……慢慢的下面不由自主起了变化。
    他突然觉得尴尬,侧过身怎么也不让明芝再帮洗。
    明芝正在跟他背上的老皮较劲…躺了小半年,徐仲九没生褥疮已经是明芝照料得当,背部跟床铺长时间接触后无可避免变了颜色,成了乌沉沉的一大块。见他没头没脑闹脾气,明芝皱起眉头,老实不客气给他背上来了一巴掌,“别动。”
    徐仲九不敢动了。刚才的一巴掌跟明芝的声音、水花的溅起合在一起变成电流,暖流从尾巴骨直升到大脑,让他全身上下微微一抖,包括某些小部件。
    “冷了?”明芝不明所以,嘀嘀咕咕地抱怨,“叫你别动,得赶紧洗好回床上去。别以为我喜欢侍候你,不准再给我病。要是再病,我就……”
    就……也不能怎样。她卡了壳,起身去拿了条干净床单,折了几折给徐仲九披在上身,“再有一会就好。”
    他瘦骨嶙峋,从前的肌肉全不见了,搓衣板似,数得清一根根肋骨。明芝看在眼里,忍不住心里又酸又疼。她加快手势,匆匆洗好,一阵风地把他又搀上床。
    明芝拿了干毛巾替他擦头,生恐潮气从头而入,伤到他的身。
    徐仲九被揉搓得哭笑不得,“行了,我又不是纸糊的,沾着水就化。”
    明芝不跟他斗嘴,扯着他一只耳朵,慢慢拉开。徐仲九发犟劲不低头,眼看那耳朵从半透明变成通红明芝才放手,“你不是最会讨好人,今天真硬气啊?”
    徐仲九的耳朵在辣辣生疼之外又有些痒,还热,赌气道,“你再凶下去,除了我没人敢娶你。”
    初时明芝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劝自己把徐仲九当丈夫,才做到了无微不至。因此她潜意识里早一厢情愿设定和他终有一日要成亲,闻言便脱口而出,还提高了点声音,“除了你我还嫁哪个!”
    一言既出,她涨红了脸,默不做声去西厢房收拾东西。
    徐仲九隔着窗看她在院子里洗衣服,日光洒落,整个人如沐浴在金色中,说不出的好看。
    “你怎么什么都会做?”他搭讪道。
    明芝不理他。
    徐仲九又说,“头痛,怎么办?”
    明芝连忙进屋,帮他头上围了块干毛巾,又搬进一个炭盆,煮了碗红糖姜茶给他。
    “趁热快喝。”
    徐仲九一把握住她的手贴在他脸上。两人四目对视,好像有许多话要说,一时间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还是明芝轻轻缩回手,“我要去洗衣服,晚了不方便。”
    徐仲九点点头,说好。
    什么都没说,然而好像什么都说了。
    春风吹动窗帘,带着熏人欲醉的花香。这时节好,桃花杏花梨花开得满满当当,招得蜜蜂蝴蝶营营嗡嗡地疯忙。间或有一只跑错路,误闯进房间,被扑扑拂动的窗帘卷着乱飞一气。远处有鸟鸣,雄鸟总是好斗,啾啾地一声高过一声。
    徐仲九迷迷糊糊睡着了,醒过来天已经黑了。
    明芝做了一桌菜。竹荪炖鸡,自从徐仲九病倒,附近乡下人家养的小母鸡算是倒了霉。另外煎炒蒸煮,紫菜苔炒腊肉,糖醋鱼,香椿头炒鸡蛋,红油焖春笋,清炒小白菜。还有今晚的重头戏…面条,明芝试了又试,总算给她摸到门道,成功切出两碗的量。虽然比不上外头买的,但吃着也不差。
    徐仲九拿起筷子尝尝这个试试那个,样样都说好吃,又可惜没有酒。
    明芝不声不响,去厨房忙活了一会,拿了个小坛子出来,给他和自己各倒了小半碗酒。坛子破旧,酒液浑浊,是乡下人酿的米酒,喝在嘴里甜丝丝的,过后才缓缓地透出劲。
    明芝喝光了自己碗里的,又倒了一碗,“那天你喝得也不多,怎么醉成那样?”
    徐仲九摇头,自嘲道,“所以老天注定我阴沟里翻船。我…想都没想到你会出手,一出手还这么狠。”
    明芝抬起眼看他,“我说过,你说话要算话,不然我会讨还。”
    徐仲九求饶,“现下我知道了,发过誓就要做到。”他抬起手腕,“这个能解掉吗?”他举动间铁链碰到碗,叮叮当当的。
    明芝摇头,很坦然地说不行,“我打不过你,脑子也没你灵活。”
    徐仲九扑噗一笑,放下手,“你哪里比我差,就是没我坏。我有今天,全是我自作自受。”
    明芝只听他说,并不说话。两人默默吃了会菜,徐仲九久病初愈,大部分菜明芝也不让他多吃,只有汤给盛了两次,“多喝点,这个止咳润肺。”
    吃完饭明芝独自在厨房收拾,徐仲九只听到一点儿动静。夜浓如墨,他撑不住又睡了。
    明芝累了一天,只觉身上粘糊糊的,又是汗,又是烟火味。洗完碗筷,她又烧出热水,洗过澡才上床休息。
    明芝仗着眼神好,也没点灯就进了卧室。借着家具隐约的轮廓,她摸上床。仿佛感受到她的动静,徐仲九轻而长的呼吸声停了下,但片刻后又恢复。在那数秒间,明芝动也不动,生怕吵醒他,医生说病人需要大量休息才有可能复原。
    徐仲九没醒,她小心翼翼地钻进自己被窝。
    就在她刚刚躺好,徐仲九突然靠过来,在她脸上猛地一啄。没等她做出反应,他飞快地又缩了回去。而他的手,穿过两边被子的边沿,握住了她的。
    “闹什么,快睡。”她呵斥道,脸上却有点热。
    “谢谢你。”他低声说,“这是我过过的最好的生日。”
    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很久才回了一句,“祝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福寿安康,平安喜乐。”
    歌里怎么唱的,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明芝恍恍惚惚想道,终是抗不过困乏。直到沉沉睡去之时,他俩的手仍握在一起。
    过了十多日,中间人给明芝介绍了一注“大生意”,若是做成,有一万大洋的谢礼。
    
    第四十六章
    
    烟馆大老板街头暴毙,他的手下追查了两天凶手,随即轰轰烈烈的地盘之争占了上风。一帮人你打我我打你纷纷扰扰又两天,突然冒出来个狠角色。此人叫吴啸雄,是山上的土匪,烟土从他处过都要被剥一层利,听说烟馆老板死了,他跃跃欲试打算开拓新财源。
    城里“大哥”们不服气,联合起来想排除掉外来者。然而几场架打下来,他们才知道对方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地龙再狠,毕竟是城市贫民出身,再穷也有点破烂,在一无所有者面前成了穿草鞋的怕赤脚的。
    吴啸雄踏进风波圈,不是无备而来,该小心的时候他很小心,大部分时间盘据在半山的庄园中。那里有一座碉堡,方便居高临下打击敌人,所以单枪匹马者什么念头都不用想。唯一可以动脑筋的,他每个月有几天会去城里的相好处留宿。
    吴啸雄的相好叫小金花,在百花楼从业,差不多十年前曾经红过。也有人想从小金花这入手,但吴啸雄让人传话说“要动只管动”,而且果然没有出手救她。不过等他们放了小金花,吴啸雄还是跟从前一样去她那,也不嫌弃她被多人动过。
    明芝在热闹地方出没,大致摸到吴啸雄的情况。他双手都能开枪,指哪打哪,年少时学过武,一个打七八个不成问题。
    钱不是那么好拿,明芝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总抱着一线指望,当初烟馆老板不也是个厉害人物,还不是被她轻松干掉了。
    一万大洋是巨大的诱饵,明芝对吞下没把握,又不舍得放弃…有了这笔钱,她和徐仲九才能远走高飞。她心里有数,有钱有势才留得下徐仲九。不能一辈子锁着他,就只好靠身外之物,势不容易得,但是钱,现如今摆在那,只等她想出办法来拿。
    “在想什么?”徐仲九站在门边,见她握着饭勺发呆,忍不住问道。
    “在想……我们吃干饭还是烂饭。”话到嘴边明芝又吞了回去。不要说徐仲九未必会帮忙拿主意,哪怕他愿意她也不想和他商量,让他对这里的事一无所知,然后她也忘掉,在新地方从头开始。
    徐仲九知道她在随口敷衍,笑微微地说,“都行。”他现在一天好过一天,明芝在家的时候让他在屋子里走动,免得锁得太久失去行动能力。“又那么多菜,我们真是大户人家的吃法。”
    灶上蒸了一大块腌青鱼,外面买的酱鸭,一碗青菜,汤是明芝做的改良罗宋汤,满满的都是牛肉。
    饭还没好,明芝见他是个垂涎的样子,挑了一块鸭腿拿给他吃。她怕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回锅蒸过,此刻鸭腿颜色暗红,热腾腾的酱香扑鼻。
    徐仲九喜滋滋咬了一大口,嚼到第二口变了脸色,第三口鼻梁开始冒汗,还舍不得吐掉,“好吃,就是辣。”
    明芝买的时候特意挑不辣的,然而一方水土一方人,此地认定的不辣跟她认识的仍有一段距离。她连忙倒水送到他嘴边,“快过口。”
    徐仲九躲来躲去不肯,等明芝沉下脸要发火,他才在她手上喝光水,边笑边吐舌头给她看,“好辣,快麻了。”
    趁明芝注意力集中在他舌头上,徐仲九凑过去在她额头重重一吻。
    明芝啊的一声,已经晚了,不用看她也知道额头上被盖了个辣油的唇印。她又好气又好笑,拿毛巾抹掉油渍,“越活越小?”
    “反正有你照顾,我乐意。”徐仲九嬉皮笑脸。明芝一把把毛巾拍在他脸上,丢下他在原地不理。
    饭吃到一半,明芝突然站起身,打了一盆热水仔细地洗了一遍脸。
    徐仲九过了会才明白,笑得直敲桌子:到底有多辣,以至于明芝额头顶着一圈小红疙瘩。
    明芝悻悻然,把那碗酱鸭放到他面前,“你吃。多吃点。”
    徐仲九挟了一块鸭翅膀,眼波却全在她身上,“我喜欢辣的,有味,好吃,耐吃。”
    听上去怪怪的,明芝瞪他,却说不出理由是哪里不对。她闷头吃了会饭,又听徐仲九说,“要是去了南方,你就知道还是这个好。那边的菜没味道,青菜搁水里一撩,半生不熟的淋点酱油。炖汤放药材,阿胶、黄精、参片都能放进去一起煮。还吃蛇和猫,美名其曰叫龙虎斗。”
    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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