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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仨物种-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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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都能吃了,何况庭坚和伯益两个人类。

    也不知这两位觉得自己能让凶兽嚼个几顿?

    庭坚不知情也就算了,可伯益,冲他腰间和凶兽身上拴着的狗链,獬豸就不信他不知道蛟究竟是什么品种,否则他拴个狗链干嘛?

    肯定不可能是为了好玩,人的身上拴着一条狗链,绝对丢人,庭坚乍看到儿子的非主流造型时就险些气出个心脏病来。

    防止蛟走丢?

    得了吧,蛟的嗅觉很好,走丢了,哪怕在千里之外也能自个找回来。

    共生盟约很成功,蛟拥有了灵智,虽然是两三岁孩子的灵智,但这也很有进步了,要知道它之前可一点灵智都没有,只有凶兽本能。且它的心智并非永远如此,两三岁心智只是因为蛟还在幼生期,待它日后长大,心智自然会慢慢增长。

    只是——

    “一只两脚羊、两只两脚羊、三只两脚羊、四只两脚羊、五只两脚羊。。。。。。”

    街边羊肉摊,蛟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数着数。

    伯益曾教过蛟数数,蛟以前虽然没有灵智,但记忆还是在的,能够想起来很正常,但。。。。。。两脚羊是什么量词单位?

    獬豸指了指大街上走来走去的人,提醒:“都是两只脚的。”

    伯益愣了下,一把抓住蛟的角将蛟拽了过来。“哪里有两只脚的羊?”

    蛟伸爪一指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口水直流:“好多羊。”

    伯益的脸黑了黑,以前不是没看到蛟对着人群嘟囔,可因为语言不通也只能算了,可如今语言通了,伯益宁愿继续语言不通。

    “那不是人,是人!”伯益纠正道。

    蛟认真的说:“两脚羊。”

    伯益继续纠正:“是人!”

    “是两脚羊。”

    “人!”

    “羊!”

    “人!”

    “羊!”

    “人!”

    。。。。。。

    你人我羊了半天后伯益忍无可忍的在蛟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虽然有点用力,但蛟皮糙肉厚,这一巴掌跟挠痒没什么两样,蛟以为他在跟自己玩笑,在说羊的时候也回了一爪子,但——

    人跟蛟的气力是一样的吗?

    呵呵,人挠痒痒的气力和蛟挠痒痒的气力杀伤力自然是不一样的。

    獬豸毫无意外的看到伯益被蛟一爪子拍飞几丈远,还在地上滑出了一段距离。唯一让獬豸惊讶的是被拍飞那么远,伯益很快就自己站了起来,且站起来的时候除了衣服破了一点没有一点事,油皮都没蹭破一丝。

    这是被抽得有多习惯?

    獬豸瞠目结舌,它刚才就注意到了,被拍飞的时候伯益想都没想,本能的做出了最保护自己的动作,将所有力道都化去,这才毫发无损。

    那反应、那敏捷性、那娴熟度,明显身经百战。

 第56章 三观差异

    有了灵智的蛟虽然还是拿两脚羊当计量单位; 但别人对它还是比较放心的; 虽然嘴巴丑了点; 至少不会真的吃人啊。

    虽然气力大了点,有一回不小心把庭坚的骨头拍断了一根,虽然它只是想打个招呼; 只是。。。。。。人不是妖,庭坚也不是伯益; 被抽出经验了。

    为了这事; 伯益把子娴拴了半年; 每天不干别的就忙着教子娴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道了,不是每个人都跟他一样被抽出了经验,知道怎么在子娴的爪下保护自己。事实上,伯益一直都很佩服自己,命真硬,这么折腾都没给抽死。可别人没有他的经验; 也没有他的命硬; 一个不小心弄出人命的话。。。。。。后果很严重。

    这里是人族王都; 不是孤竹部; 可以仗着关系和重金把事情平息下去。闹出事来,伯益没把握压得下去。

    □□了半年; 子娴总算能够控制气力了,虽然还是会出现打个招呼把人给弄出淤青的情况,但淤青总好过骨折,那可是真正意义上的骨折; 子娴之前轻轻一爪子,人骨立马就成两截了。可伯益并没有高兴多久,乐极生悲这个词很适合此时的他。

    刚□□好子娴,伯益多年未见的未婚妻就送来了一封信,言辞殷切,主旨就一个:凶兽很危险,养着很容易受伤,婚前把凶兽给处理了吧。

    伯益二话不说跟人姑娘退婚了。

    “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允了子娴的父亲会照顾子娴便一定会做到,我的妻子若不能接受子娴为家人,这婚事不要也罢。”伯益言辞阵阵的对父母解释。

    女华险些被儿子气死,坚决反对。

    庭坚认为人无信而不立,鼎力支持儿子,并亲自陪着儿子上门去退了婚。

    “你不难过吗?”獬豸很不解的问伯益,这门亲事是伯益年幼时定下的,庭坚还征询了伯益的意见,某种意义上,媳妇是伯益自己挑的,如今却要自己退婚,怎么也该难过,但伯益却一点都不难过。要知道,伯益回来后就在准备婚礼所需的东西了,显然是打算把子娴□□得可以控制气力后就娶妻的。

    “我为何要难过?婚前发现不适合,对我对她都是最好的。我无法背弃自己的承诺,她又不能接受子娴,若是嫁给我,必然会过得不快活,或许还会郁郁而终。如今退了亲,她可以找一个真正适合她会把她放在首位的夫君,我也可以找一个能够理解我与我互相包容的妻子,这于我,于她都是最好的选择。”

    獬豸愣了下,獬豸的天赋告诉他,这青年嘴上说的就是心里想的。

    “你不可能照顾子娴到成年,它体内的凶兽血脉太浓,没有个万儿八千年不可能成年。”

    “我知道,可我会有儿子,我死后,我的儿子会继续照顾她,我的儿子死后,我的孙子会照顾她,我的子子孙孙无穷尽,照顾她万儿八千年又有何难?”

    獬豸:“。。。。。。。”

    伯益的逻辑,正常人都不会想到,庭坚也不例外,他认为自己的儿子怎么也会为退婚的事难过,怕儿子闲来无事胡思乱想,便安排自己的儿子去当了官。与其成天闲着想东想西倒不如找点事做,正好儿子有这个能力,那就别浪费了。

    许是跟子娴呆久了,伯益对鸟兽虫鱼非常了解,不想子娴吃人的话就得了解这些好给子娴准备最美味的食物,让它觉得人肉不如这些食物,久而久之自然就了解了。

    尧的女婿重华发现后便提拔伯益担任虞官,掌管山泽,繁育鸟兽。前者很符合伯益的专业,东游西荡那么多年,华夏山泽他门清,但繁育鸟兽。。。。。。怎么用鸟兽烹饪出最美味的佳肴他也很门清,可繁育。。。。。。专业一点都不对口。

    所幸有子娴。

    繁育鸟兽,说白了就是驯养鸟兽,让鸟兽听话,简单,把子娴拎着去鸟兽面前溜达一圈,哪怕是大虫也会变成乖宝宝。

    如此简单粗暴的驯兽之法,整个王都的人都给跪了。

    哥,那些鸟兽大部分可是吃人的,不过想想同样吃人的子娴,好吧,简单是简单,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子娴也就给伯益面子,明眼人都看得出除了伯益及其家人,子娴看别的人虽然不会吃,可那眼神,只看她的眼神一定会认为她面前摆的是一盘香喷喷的五花肉。

    伯益在虞官的位置上干了两年,子娴只在初期帮过忙,伯益身上沾染了不少凶兽气息,寻常鸟兽都对他发悚。

    伯益忙,子娴不忙的结果就是子娴在王都到处闲逛,欺男霸女。。。。。。自然是不可能的,她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开了灵智只是让她可以说人话,想要化成人形,洗洗睡吧,过个三五千年再说这事。

    吃喝玩乐,子娴也只能干这四件事,也因此跟子朱成了好友,子朱很会享受生活,喜欢吃,也喜欢玩,发明各种各样的东西,整个就是一老顽童,子娴跟他很合得来。吃喝玩乐,整个王都二害。

    可好景不长,尧死了,三年孝期后重华继位,史称帝舜。

    说是禅让,其中有几分真情实意不得而知,反正在禅让之前帝舜就已经掌控了朝政,子朱这个储君,说是摆设也不为过。只是子朱心态好,或者说,他清楚自己是块什么料,很平静的接受了现实,然后潇洒的去丹水了,史称丹朱君。不过这也只是他,换了别个,七成得郁郁而终,剩下三成则是蓄谋推翻帝舜夺回共主之位,也令人族陷入内乱。

    丹朱君的洒脱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如果丹朱君一定要做什么的,人族内部肯定得出问题。可尧最后把共主之位禅让给帝舜,一半是因为帝舜架空了他,可若非丹朱君实在不是那块料,尧想要改变继承人也不是不能。

    帝舜虽然继位,但他接受的是个烂摊子,四千多年前的华夏大地,浊水泛滥,人民几成鱼鳖。

    帝尧时就对水灾头痛欲裂,可花了一辈子都没能将浊水给收拾了。帝舜,既然成了共主,自然要接过这一根烫手的接力棒。

    帝舜认认真真的挑选了一番后选择了治水世家的鲧负责治理浊水之事,并将伯益调去给鲧做助手,负责治水工程的后勤部分,谁让他是司掌山泽、鸟兽繁育的虞官。

    考虑到外头妖魔鬼怪挺多的,而浊水中生活着很多的水族,对子娴的龙裔血统感兴趣必然不少,说不定就有甘愿铤而走险的,因此伯益没带上子娴,而是将子娴托付给了庭坚。

    没了玩伴,伯益也走了,子娴无聊得发霉,庭坚琢磨了下,最后让子娴担任了狱令的职位。

    远古时的人还是很单纯的,不怎么惹事,都忙着填饱肚子,没空惹是生非。因此庭坚手里的圜土关的人不多,但能够被他关进圜土都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不是穷凶极恶就是非常欠抽的那种。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圜土里关的都是精英罪犯,若是在后世,专门钻法律漏洞,很难被关起来,可在五帝时代碰上庭坚,脑子再聪明也没用,獬豸一眼就能看出是非曲直。任你雄辩滔滔,我直接用读心术读你心中所想。

    什么?

    哦,你说对人用读心术很没人权。

    人权?那是什么?远古时没这玩意。

    庭坚用子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普通人未必看得住圜土里的那些家伙,子娴却是软硬不吃的凶兽,正合适。

    子娴也的确很干这行,圜土里关的家伙完全影响不了她,可人族的犯罪分子再穷凶极恶那也是人,而子娴再幼崽也是凶兽,让子娴看管圜土,那跟让狼去看管羊群有什么区别?

    上任前子娴问庭坚:“他们要是跑了怎么办?”

    “那就抓回来。”

    “他们不肯回来怎么办?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随便。”庭坚不认为有人能从子娴手里逃出圜土,也不认为哪个人会不怕子娴,宁愿死也不肯回圜土。

    然后,一个月后,庭坚发现圜土里的犯人少了一半,少的那一半在子娴的肚子里。

    子娴理直气壮的回答:“他们逃跑了,又不肯跟我回来,我就把他们都吃了。”

    再然后——

    又一个月后在治水工地的伯益收到一份“快递”——一头生龙活虎的蛟。

    知道子娴做了什么后,伯益深吸了口气。“为什么吃人?别说什么他们跑了不肯回来,正常人看了你的凶相都不可能不敢回圜土。”生命诚可贵,自由更珍贵,可真正能为了自由舍了小命的人都是稀有品种。

    “你真了解我啊,我只是饿了。”

    “家里那么多牛羊糕饼不够你吃?”

    “够吃,可我这不是吃腻了想换一下口味嘛。”

    伯益抽死子娴的心都有,什么叫吃腻了想换一下口味?想换口味你就去吃人了?“我说过了,人不是羊。”

    子娴满是鳞片的脸上很人性化的露出了不以为然。

    伯益一口老血哽在了喉咙。“子娴,如果我吃了你的同族,你会怎么想?”

    子娴猩红的竖瞳立时放出了一万瓦的亮光:“你逮到蛟还是逮到龙了,见面有份,分我一半。”

    老血隐隐溢出了喉咙,喉咙间透着丝丝缕缕的血腥味,好半晌才道:“子娴,你现在生活在人族,不是妖族,人和妖不一样,人是不吃自己同类的。”

    “几千年前父亲曾见过人族狩猎同类做为储备粮,我们游历南方蛮荒之地时遇到的生蛮也是食人的。”子娴的记忆很好,黑白蛟为了让她多懂一点而给她说了很多的见闻和常识,虽然在当时是一点用都没有,可随着子娴拥有灵智,那些见闻便成了最宝贵的财富。

    狠狠将喉间老血咽下,伯益道:“这里不是蛮荒之地,这里的人族已经有了文明,我们不吃同类,你如果这样肆无忌惮,早晚有一天我也保不住你。”

    子娴默。

    “答应我,以后别吃人了。”伯益摸着子娴的因鳞片密布而冷冰冰的脑袋道。

    瞅着伯益眼里掩不住的疲惫,子娴沉默了片刻,终是道:“我答应你,可如果人要伤害我呢?我能打牙祭吗?”

    老血又冒到了嗓子眼,伯益努力的再次咽下老血。“可以,但你不能没事主动去惹别人,引得别人来找你麻烦。”

    对于高智商犯罪分子,必须堵死漏洞。

    “那我能吃死人吗?”

    “那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我不杀人,人也会生老病死,他们死了,可以吃吗?浪费可耻,要被雷劈的。”

    伯益狠狠抹了一把脸。“可以。”

    子娴满意的用最前面的两只爪子很认真的做出了一个标准的揖礼,道:“喏。”

    伯益想欣慰的笑一笑,却怎么都笑不出来,整个脸部的表情都是扭曲的。

 第57章 治水

    既然送来了; 伯益也就不打算把蛟送回去了; 送回去也是气人; 倒不如留在他身边,跟着他一起治水,顺便打牙祭; 浊水有着无数的水族,对子娴来说很有营养。

    吃了好几年牛羊糕饼的子娴很高兴; 她最喜欢的就是鱼虾了; 浊水的鱼虾比起其它地方的更加肥美; 随便逮条鱼都有四五尺,味道特别好。自然,这样大的鱼都生活在□□的地方,寻常人根本下不去,可子娴本身也是水族,跑到浊水河底抓个鱼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让治水工程的人可以非常有口福的加餐。遇到捣乱的妖魔鬼怪也不怕了; 子娴最喜欢这种额外加餐; 当然; 额外加餐的结果就是做为一个妖族她在妖族算是声名狼藉,几成公敌了。

    子娴加餐; 伯益也在摸索自己的职责,曾经走遍华夏山河的他见过很多的东西,都给记了下来,如今治水; 仍旧将自己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加以整理。在整理中,伯益想起了很久以前见过的一种可以在低洼处耕种的植物,植物的果实是可以食用的。

    伯益将名为水稻的植物找了来教先民种植,让先民得以旱涝保收粮食,旱时有粟,涝时有稻。

    总的来说,治水工程每个人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毕竟做为陆地生物,没人喜欢自己的家隔三差五被水淹一回,然事实往往不如人意。

    鲧治水三年,无功,帝舜诛鲧于羽山。

    鲧的治水法子是就一个字:堵。

    后世人都知道堵不如疏,可远古的先民却不够清楚,刚刚决心治理浊水的先民治水经验并不丰富,一切都还在摸索中,因而采取了比较熟悉的法子。人族原本居住的都是小河,也有闹水灾,堵一堵就能解决,因而将这一招套到了浊水上,但浊水不是小河,是万里大河,结果可想而知。

    帝舜一怒之下把鲧给杀了,第一次全民总动员的治水以失败告终。

    堵的策略失败后,浊水大泛滥,很多河水都是浑浊的,前脚饮用,后脚找巫医救命。

    伯益每日饮用的水都是用布帛过滤的,但并非每个人家里都能奢侈的用布帛过滤水,伯益颇为头疼,不管是做为共主的重臣还是做为部族的继承人,他都得想办法解决问题。

    伯益很快就找到了新的水源,而给他提示的是子娴。

    子娴原本生活在海里,天天泡水里,藻类植物和贝壳都在她身上搭窝了都没感觉。可与伯益一起生活后,就算不天天洗澡,也要用刺猬的皮和刺做的刷子刷一刷身上的鳞片,免得鳞片里面藏污纳垢。伯益对第一次给子娴刷澡的记忆犹为深刻,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甚至鳞片的缝隙里还寄生着非常微小的贝类和螺。

    也是那一次伯益猎了只刺猬做了个刷子,就算不洗澡也要刷一遍,反正皮糙肉厚,怎么刷都不疼,就好好刷刷保持洁净。久而久之子娴也习惯勤清洁躯体了,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掉,哪怕水都是不干净的,子娴都坚持天天刷鳞片,有的时候还会找座火山跳进去洗个岩浆浴。

    岩浆浴洗多了子娴又怀念起了热水浴,可惜远古时没有明矾沉淀浑浊的水,子娴也嫌弃那水,最后自己想办法弄了一球清水回来。

    没错,单位是球。

    几百斤水被子娴揉成了一个球拎回了家,喷了口火加热后便让伯益给自己刷澡。

    伯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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