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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侠引仙-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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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听她这么一说,心中的不郁和担忧像是豁然开朗一般,他与整个思微界的人或许都在局中,而乐小透却在这个局外,所以她没有任何牵绊,将一切倒看得很清楚。
      “小透,你可知道铸魂术?”易痕突然发问。
      “铸魂术!这个我知道,五十年前,有一个思莲谷的叛徒利用铸魂术将五百名师兄弟的魂魄纳入剑中,以增加自己的修为,真是残忍啊!我还记得,那个家伙叫……叫什么呢?”小平叼着半截红薯,凑了过来。
      “你不是去吃东西了吗?”乐小透郁闷道。
      “吃完了啊,这里阴凉点,来蹭蹭。”小平嘿嘿一笑。
      铸魂术这个说法乐小透在苏华那里听过,当年之事发生之后,易痕的修为确实突飞猛进,但那是因为他屡屡遭遇险境,时时刻刻都不敢松懈,再加上他天资聪颖,才会有了那么大的突破,并不是因为什么铸魂术,而且易痕的剑上一直都是淡淡的蓝光,很沉静很安祥,若是真用了那么阴狠的法术,剑上应该会有显现吧。
      但是易痕自己都记得那个场景,这又怎么解释呢……乐小透晃晃脑袋,想不通就别想了,先去吃点东西吧。
      几人的干粮依旧是红薯,因为除了这个,易痕弄不到其他东西了,看来那人的红薯园被他们挖了不少,作为补偿,易痕将自己和其他人身上的水晶石都留到了地里。
      翼屏区的水晶石非常少,但许多翼人修者仍需要借此修炼,因此在这里水晶石也算比较珍稀的东西,只是市面上的普通人对水晶石不太看重,相比较来,他们更喜欢金子。
      烤红薯的味道可真香啊,乐小透啃了半个,然后将剩下半个剥好皮递给身边虚弱的女人。
      女人名叫陆秋,大家都叫她秋姨,因为身体虚弱无比,平时饮食起居都要靠人照顾,她平日也不怎么说话,偶尔开口,都是让他们将她留下,不要再管她,任她自生自灭。
      易痕帮她看过,说是因为转换后身体耗损太多,除非有修为高深的翼人帮她将七脉调理好,否则境况堪忧,恐怕活不过个把月。
      可是翼修都是什么样的人,大家也算见识过,这一路走来,时不时会有一些修为低浅的翼人觊觎易痕身上的灵气,明面上打不过,就暗地里搞偷袭,好在易痕警惕性非常高,他们那些下作的手段,没一次得逞的。
      因此,要找到好的翼修帮她治病,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但乐小透却知道,有个人一定可以,那就是明亦天。
      但这翼屏区地方虽不及思微那般广阔,但也有半个思微那么大,要在这里找到那位悠闲的公子哥,还真是不容易,于是大家只能每经过个大的地方,都要找找有没有大夫,帮她看看。
      一行人走了七天多,发现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好,开始住的地方,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天气也是灰蒙蒙的一片,雨雪风雷,严寒酷热,交替发生,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可是越往南走,情况越好了许多,虽然比起思微界还是差上一大截,但到底能看清远处的景物,偶尔也能见到绿树红花,天气也没有那么反常,同时,沿路乞讨的人也少了很多。
      小平一路上暗自庆幸,幸亏跟着易痕往南走了,否则在那个鬼地方,就算不被那些翼修杀掉,也会被那恶劣的天气活活折磨死的。

      第九十三章 钱!

      前边来往的行人越来越多,众人这才发现,到了一个大的镇子,名叫燕乔镇。
      镇上的街道虽然繁华及不上泗县,但是花样却很多,像思微没有的饭庄,这里却有好多家,此外还被乐小透发现了一个当铺。
      思微界人的生活幸福,除了翼人来犯外,基本无苦无忧,任何所需都是自己自足,或者用灵气购买,而且他们平日里无需进食,衣食二字上便可以不为食字发愁,作为货币的灵气,也是极容易弄到的,就算不是修者,只要平日里多打些坐,便会有多余的灵气输出。而且思人平日里相互帮助的多,因此很少遇到苦难,所以在思微界,根本不会有当铺的出现。
      她一路上在使用吸引力法则召唤金钱,金钱没招来,却招来了一个当铺,唉,早知道就让易痕留点水晶石,不要将那些水晶石一骨脑儿地全给了未曾见面的红薯地主。
      小水滴窜到了她的头顶,在她的破布帽子上又蹦又跳,“我要吃那个!还有那个!”
      就知道吃!现在他们可是穷鬼,哪有东西吃,有红薯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她向小水滴的指向看去,竟然看到旁边饭庄靠门口的桌子上,摆了一盘烧鸡!
      那烧鸡表皮酥黄,光亮好看,桌子旁的一个大汉正伸手撕下一个鸡腿,大嚼特嚼起来。
      乐小透眼都看直了,和小水滴一大一小,眼巴巴地看着那个大汉津津有味地吃着鸡腿,两个同时咽了下口水。
      易痕看到乐小透定定地站在原地,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一个方向,不由纳闷,但看到眼前的情景时,不由背过身去。
      “唉呀!真是恶心啊。”小平扁扁嘴,用手扇了扇,好像那味道已经传到他这边了。
      “我看人家吃得很香啊。”大牛看了一眼,说道。
      “香!你说香?别忘了只有翼人才吃……”小平说到一半,才意识他也是翼人了。
      “我们已经是翼人,翼人会吃那个,要不咱们试试?”大牛试探地提了一声。
      乐小透反应过来,推着众人往前走,“我说你们要不要有点原则啊,就算身体沦为翼人,心里也要坚持是思人才对!”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唉叹,要是易痕也吃肉多好,这一路走来,各种飞禽猛兽,易痕还不是手到擒来,只是他守着思人的准则,不袭击人的动物不可杀害,所以别提吃了,让他杀也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是与肉无缘了,毕竟易痕是个食素的,这么多年已经根深蒂固了,在他看来,吃尸体是种很恶心的行为,她怎么能做让他恶心的行径呢。
      “乐姑娘刚才差点流口水。”一直沉默的瘦子突然冒出一句。
      这家伙要么不说话,一旦说话就要震惊四座,他一说完,大家都盯着她,看能否在她嘴角找到口水的踪迹。
      “我没有……”乐小透极其苍白地辩解了一句,加快了脚步。
      没走几步,她的胃便开始激烈地反抗起来,吃了多少天红薯了,现在就算吃不上肉,也得吃点什么菜之类的,尤其是这街边,各种小摊贩,平时看起来很普通的大饼、馄饨都看起来分外诱人。
      兜里没钱,还是赶紧走吧。
      “这边有个医馆,我进去看看。你们照顾好秋姨。”易痕吩咐了一句,迈入前方的医馆之中。
      他们之所以走进这个小镇,就是为了找能给秋姨看病的大夫。
      趁着这机会,乐小透闭眼睛想像了下,自己手中都是金子,然后带着小水滴席卷各大饭庄,各色吃食都被她吃了个遍。
      等到她睁开眼时,手中没有出现金子,却出现一个注满灵气的水晶石。
      “主人,这个不是能换吃的吗?赶紧我要吃那个!”小水滴伸着圆润的胳膊,指着一个做馅饼的摊位。
      这家伙,竟然有水晶石!
      “你这东西从哪弄的?”乐小透问道。
      “以前我存起来的。”小水滴担心乐小透知道它偷偷藏了她的水晶石,为了掩饰心虚,理直气壮地说道。
      吸引力法则果然有用,哈哈,金子马上要到手了!
      乐小透再次回顾了一圈街上吃的东西,朝当铺跑了过去。
      “姑娘,你要害我还是怎么滴!”掌柜的见她手心的东西,大骇之下怒声道。
      乐小透低头看了手心的水晶石,没问题啊,这哪害他了,她茫然地摇摇头,“店家,我是当东西,怎么就是害你了?”
      “这里面的是灵气!还装!”掌柜的很生气,摆了摆手,示意让她赶紧走。
      乐小透灰溜溜地跑了回来,一脸沮丧。
      “你有东西可以当吗?跑那么快!”刚才听乐小透讲了当铺的用处,小平搜刮了全身,除了一个破碗,没有找到有用的东西,见乐小透兴冲冲地跑进当铺,还以为有戏,连忙问道。
      大牛和瘦子也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在翼屏区呆了这么久,他们是越发明白金钱的作用了,只要能有一点金子,他们就不用睡到野外,还能吃点除了红薯之外的吃食。
      “我还以为水晶石可以当呢,结果店家见了水晶石,却像见到瘟神一样,不停地说我要害他。”乐小透还是搞不清楚什么情况。
      “你忘了,翼人是以浊气为生的,而这水晶里都是灵气,灵气对于浊气来说,确是毒物。”易痕从医馆走了出来,“大牛,你背秋姨进去,让大夫瞧瞧,这次可能有戏。”
      大家都是一阵惊喜,秋姨那浑浊的眼睛里闪现出点点泪花,一路走来,各个大夫都给她判了死刑,没想到今日竟有了希望。
      “来,石头给我。”想到乐小透刚才那副馋鬼的可怜模样,易痕淡淡笑了笑,开口说道。
      片刻过后,易痕拿着一个纸包走进医馆,纸包打开,里面放了几个白白胖胖正冒着热气的包子。
      “易痕万岁!”乐小透兴奋地喊了一声,和众人一人捧起一个包子,恶狠狠地吃了起来。
      “你怎么做到的?”乐小透很快便干掉一个包子,从没想到这普通的面食也是这样美味。
      “慢点吃,还有呢。”易痕看她狼吞虎咽的样子,笑道,“水晶石里的灵气,被我用功力输入到体内了,这一小块水晶,可以换五钱银子,够你们吃好几顿了。”
      原来如此,这么简单,而且一举两得!不禁换了钱财,易痕体内的灵气还得到补充,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而且小水滴这个喜欢藏东西的家伙,估计在冰块里藏了不少水晶石,看来够他们用上好久了。
      看来真是便宜了那个红薯地主了啊!还是大的地方好,有识货的人!

      第九十四章 治病

      “这位夫人恐怕刚来到翼屏区吧。”大夫诊了会脉,又细看了秋姨的面色,发问道。
      乐小透赶紧凑上前去,“大夫您说对了,秋姨她来到翼屏区不过半个多月,才变为翼人不久。”
      “她的身体先天不足,恐怕在思微界的时候就有恙在身,现在能变成翼人已经是造化了。”大会站起身,环顾了众人一眼,目光落在乐小透和易痕身上,捋着胡子摇了摇头,“你们俩个,竟是思人?”
      秋姨是后院的病人,自然是有病在身的,但没想到这大夫一眼就看出来了,不仅如此,连易痕还是思人也瞧了出来。
      “大夫,您是修炼之人?”易痕问道。
      若是普通人,怎么可能一眼便瞧出他身负灵气,而小透因为身上无浊气,恐怕也被他认作是思人了。
      大夫点了点头,虽然须发皆白,但是面容却很年轻,脸上几乎没有几道皱纹,“想不到能有思人活在翼屏区,真是了不得,而这位姑娘则更是奇特。”
      “你看得出来我是女的?”乐小透惊愕,毕竟她还穿着乞丐装啊,不是说换装后古人就看不出男女了吗?看来电视上都是骗人的。
      “我不光能看出你是位姑娘,还能看出你七脉皆碎,只是七脉碎了的人还能活着,并且看起来一点事情都没,真是奇特。”大夫看着乐小透的眼光都是惊奇,“能否让我帮你把把脉?”
      乐小透递过手去,连她七脉已碎都能看出来,这位大夫真是厉害,那说不定能帮她修复好七脉,不用每天都忍受那针扎般的痛了。
      “七脉都被震碎,无力回天了。”大夫摇了摇头,又换了左手诊了半天,“都这样了,身体还没有异样,奇!真是奇!”
      乐小透的情况易痕都清楚,只是听大夫说无力回天,他心中还是有些抽痛,到底乐小透是为了救他,才取下了坠子。
      乐小透有些郁闷,看来她想修炼的愿望是彻底破空了,不过她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怎么能强求学会那些异能呢,“算了,不说我了,大夫,秋姨的病怎么样?”
      “这位夫人的病根在七脉之中,现在七脉中灵浊混杂,已经累及整个身体,需将七脉内的灵浊二气皆数去除,若是不尽早去除,恐怕活不过十日。”
      众人都倒吸了口冷气。
      “听大夫的意思,您应该有清除的法子了?”乐小透凑上前,连忙问道。
      “有是有,只是她这病时日已久,又长途奔波,恐怕不太容易。”大夫和大牛将秋姨扶到屋后的塌上。
      秋姨已经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七脉上的病由来已久,自小便被爹娘送入了莲门,后来爹娘因为翼屏区重合之事消失不见,这世上便只剩下她一人,住在莲门的后院中,因为身体虚弱,大小事都需要其他人帮忙,虽然修者们和病人们都对她很好,但她总觉得自己是无用之人,事事都要仰人鼻息,生怕得罪了别人,没人管她了。
      翼屏区重合之时,别的病人都屋内静坐,她趁着修者们忙碌之时,独自一人拄着木棍,游荡在外,就是想要碰到那传说中的翼人。
      她没有勇气自尽,便想借翼人之手了却残命,却不想阴差阳错进了翼屏区。又碰到大牛等熟识的病人,借着众人的帮忙,一直苟延残喘到现在。
      其实,她到底还是想活下去的,但想要像其他人一样,不需要别人照顾,不需要求别人帮这帮那,不需要靠着别人的恩惠便可活下去。
      来到翼屏区后,她曾一度燃起希望,希望因为换了个世界,换了个环境,自己的病能够消失,却不想不禁没有转好,反而越来恶化,每天数次的剧痛疼得她死去活来。
      现在,她已不抱希望,只希望早点死去,才一干二净。
      “大夫,您快说,要什么办法,我们能帮上忙的一定帮。”大牛抓住大夫的袖子,急道。
      大夫又捋了捋自己的白胡子,半晌不说话。
      “大夫,您别卖关子了,快说要怎么办?”看大夫半天不说话,乐小透也有些急了,真想将他一直捋胡子的手给抓下来。
      “大夫,是不是有什么难处,请您直说。”易痕上前一步,将急得快炸毛的乐小透拉到身后。
      “几个年轻人真是沉不住气!”大夫笑道,“就你们这点耐性哪能救得了这位夫人,好了我就直说了,在燕乔镇东北有一座乔山,山高且陡,山顶有一种草药叫做锦瑶,依这位小兄弟的修为,要采这个倒不难,难的是此药极阳,若是直接采下来,这位夫人的身体恐怕受不住,因此必须有女人持我配制的药,每隔一个时辰浇灌一次,待到二十时辰过后,再将锦瑶连同下方的土块一并采来,方可使用。”
      小平和大牛都看向了乐小透。
      “为啥必须要女人采啊!”乐小透纳闷道。
      “锦瑶属浊阳,需清阴之体方可柔和它的药性,在你灌药之时,需将药倒至手心,然后要经由手心才能浇到锦瑶上。”
      这么麻烦!采个药而已,需要这么多规矩吗?还要在山顶上呆上十二个时辰,乐小透怎么看都觉得这大夫在整她,但是为了救秋姨,只能宁可信其有了。
      “没事,我陪你。”看出乐小透的担忧,易痕安抚道,然后转头看向大夫,“请问大夫,如果药采回来后,秋姨便可得救了吗?”
      之前秋姨的伤,他有看过,必须要有浊修高手帮忙才可痊愈,眼前这个大夫虽然有些修为,但是离高手还差得远,难道仅凭几味药丸便可以将秋姨的伤治愈?若是这样便可以的话,以莲门的大夫水平,不至于这么多年都没治好啊。
      “接下来的事,就不用你管了,只要你准备好诊金和锦瑶,保管药到病除!”
      既然大夫都这么说了,易痕也不好再质疑,当下便将剩下的几钱银子付了诊金,又拿水晶换了几钱银子,在附近的客栈订了房子。
      大牛和瘦子留在医馆看护秋姨,小平和乐小透回客栈休息,易痕在街上采买了一些上山的物品,便回了客栈。
      傍晚,几人在客栈好好吃了一顿,虽然没有肉食,菜的口感比思微差了许多,但对于天天吃红薯的几人来说,实在算是一顿美味了。
      来到翼屏区这么多天,乐小透头一次洗了个热水澡,还睡在了有被褥的床上,但她却很不习惯,倒怀念起野外露宿的日子,至少那时,易痕是在她身边的。
      虽然现在只有一墙之隔,易痕也说过,只要有事,她轻喊一声,他便会立刻过来,但她依旧不习惯。
      床前的凳子上,放着易痕帮她买的衣服,因为天气有些冷,她要在山顶呆一天一夜,易痕便特意备了些厚衣。
      “换回女装吧,在这里人流很多,乞丐较少,要是刻意扮成叫花子,反而引人注意。”
      送衣服时,他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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