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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君大人是竹马-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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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逍捉住她的手指,放在嘴边亲了一亲,笑道:“谁最爱吃肉包子,谁就是。”
  “好啊,我是小狗。”清欢双手搭着他的肩膀,蹦跳起来,“那我咬你哦……”
  谁想云逍竟然轻轻闭上了眼睛,面颊低俯下来,“你咬吧。”
  “你……”清欢看着他的长睫,心中又慌乱起来,连忙把他推开,蹲在船舷边上自说自话,“不要不要,你们人类的肉一点也不好吃,我们小狗不吃人肉的……”
  云逍大笑开来,清欢自己也笑得说不下去了。
  这一日,船行至贞国境内。江流好似画卷,伴随两岸地势平铺延展,草长莺飞尽皆入画。层叠新翠之中,忽添数笔重彩,万紫千红繁盛而出,江面上渲染起无尽芬芳。
  公子卿迎风立于船头,笑言道:“百里花廊,便是由此始了。”
  两大两小四个孩子,俱是兴味盎然,举目四望犹不过瘾。公子卿命人停船,携了他们上岸游览。值此一程,所栽乃是茶花。万叶千花齐在风中摇曳,甚是富丽好看。
  淡竹十分兴奋地指着一株花瓣层层叠叠的白山茶询问,“公子公子,这是什么花啊?”
  公子卿白衣潇洒,漫步万花丛中,闻言回头笑道:“那是牡丹点雪。”
  “牡丹点雪?”清欢听到一个“雪”字,便觉分外亲切,笑道,“这名字真好听,原来山茶花里,也有这么多的分类啊。”
  公子卿笑着点头。
  南烛嚷嚷起来,“哇,这里还有黄色的山茶呢!公子,这个叫什么呀?”
  公子卿看了看道:“这是正黄旗,在南方的话,确实算是比较少见了。”
  云逍道:“那那边那棵,叫什么?”
  几人循他所指看去,却见一树大红花朵似碗盛开,蕊心是璀璨的金黄,这两样色泽合在一块,好似火红嫁衣上用金线绣出来的花样,分外喜庆热闹。
  公子卿笑道:“那是金心大红。”
  见他们不断询问,公子卿干脆边走边向他们介绍起来,这是观音白,那是一捻红,这是秋色平分,那是西施晚装,这是十样锦,那是玉楼春……
  清欢不但过足了眼瘾,耳朵也分外受用。莫说目之所见花美景秀,光是一些花名,就已够人好半天玩味。百里花廊自非仅是茶花,沿岸各种花卉怒放,绚丽成诗,让人直觉是在画中游览。
  清欢觉得,自己此趟非但只是不虚此行,简直就是赚得不要不要的。
  可是这样的想法,却在他们出游的第十二日上,暂时中止。
  清欢重重搁下喝空了的药盏,然后捂脑袋埋在自己的手肘间。云逍与淡竹、南烛俱小心翼翼地看她。清欢一下子抬起头来,三个人险被她吓了一跳。
  清欢的目标却不在他们三个,转向身后痛心疾首,“公子大人,大夫先生!这已是我喝的第三十六盏苦药了,为什么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啊!”
  “哦,三十六盏了么,那差不多了。”公子卿微笑道。
  “差不多?”清欢差点义愤填膺,“差很多好不好,你没听我说,我、什、么、都、想、不、起、来、啊!”
  公子卿笑得优雅,“你当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嗯?!为什么?”清欢十分警惕地瞪大了眼睛,这家伙,难道不怕砸了自己的招牌?
  公子卿道:“因为这三十六盏苦药,是给你清热毒的。我刚刚的意思,是说你体内的热毒,清得差不多了。你不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的气色,更加好了么?”
  清欢差点一口老血喷涌而出。
  云逍的额角跟着跳了一下。他这段时间倒是不要被这医生养得太好,那精气神足的,一拳就可以打死一头牛。嗯,虽然这样的比喻很没档次,但差不多也就是那么回事。
  公子卿笑道:“别急。”
  经过这十多日的相处,清欢与云逍对他已是非常信赖了。否则途径西沙镇的时候,也不会主动要求在那风景美如画的小镇上多留两日,滞慢了行程。尤其云逍,他觉得自己对公子卿无来由生出来的这种信任与依赖感,仅次于天之雪,以及……那个只比他大上三个月的家伙。
  所以——
  “好好好,你说不急就不急。”清欢双手抹了把脸说道。难怪,她还真是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好像更白也更水灵了些,嘿。
  船至梅城。
  阴雨绵绵的天气,枝头绿叶被水打湿,亮闪闪的仿佛镀了层银,满城尽是清新泥土香。公子卿携了他们,去拜访城中一位故人。
  楼子里的歌声穿透水汽,飘飘渺渺地传出很远,“歌扇飞花轻似梦,漠漠轻寒烛分烟,掩泪含羞辞别去,似飞花逐梦水悠悠,萧萧孤影向谁投。奈愁里,匆匆换时节……”
  清欢听着这歌声,心神都要醉了。这是她第三次来梅城,所以她也知道,这歌扇飞花楼,乃是一处很了不起的地方。
  了不起到什么程度呢?世人闲着无事总爱排出几个第一,但是他们排了几百年,也未能得出一致结论,这天下第一楼,该是江海余生楼,还是歌扇飞花楼。一座歌楼,何以能与定人生死的江海余生楼难分伯仲?
  答案自然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座歌舞楼。
  第二百一十章 歌扇飞花
  清欢十分好奇地问公子卿,“你要找的人,就在这楼子里?”
  “对啊。”公子卿含笑点头。
  清欢直接噤了声。她总是觉得,以他江海余生楼主的身份,来人家歌扇飞花楼,总有一种砸人场子,又或者前来叫板的意味。不过这世界上,见过江海余生楼主真面目的人,也实在是少之又少。能得他亲见的,自然也都是会守口如瓶的。
  公子卿带着他们入了歌扇飞花楼,一楼堂子里的歌舞表演正是热闹。他也不直接说要寻人,只是找了一处稍僻静地,与他们环桌坐下。待侍者奉上茶点,便一直分外安静地品茗观舞。
  不过一会功夫,便见两名清秀男子并肩来到,一人着黑衣,一人着粉衣。一旁伺候着的小厮分外讶异,香君也就罢了,墨君可是甚少出现在众人眼前,再熟稔阔绰的客人,想要见他一面也是难如登天。可是今日,这二位竟然一起出来了。
  “墨常兰香”四君子,乃是歌扇飞花楼明面上的大佬,墨君排名,更在四君子之首,总理楼内各项事务。
  墨君向着公子卿揖了一揖,略为俯首道:“公子,您来了。”
  公子卿点头道:“先给我们,安排几间客房。”
  “是。”
  墨君说话的空档,香君一直拿眼睛偷瞟清欢,面上短暂失神,像是有什么东西呼之欲至,却又没能想得起来似的。
  清欢并不识得这两人是谁,只是看这穿了身粉衣衫的男人,一直看自己,心里就不大自在。男人穿这种颜色,她觉得他的品味实在是……特别。不过她也没多想,只是随了公子卿等人,往楼中客房里去。
  上楼的时候,正与俩穿戴华贵的青年男子打个照面。本该擦肩而过,可那俩见到这一行人,那眼珠子就像是钉在了云逍与公子卿的脸上,竟是连着腿脚一起挪不动了,直接愣在原地。
  清欢本也没注意他们,这才抬眼,多打量了那二人两眼。却见他俩明明锦衣华服,面容也说不上丑陋,五官神情却偏偏透出许多油头粉面的猥琐意味。其中一人大冷的天气,还拿了把折扇在手装风雅,可那一脸的龌龊模样,就已深深地出了他。跟他们比起来,就算香君穿着粉衣,那也绝对可算作是君子了。常言君子坦荡荡,别的不论,单看行止,总该是让人觉得舒服的。
  那二人感受到她的目光,这才将视线挪到她的脸上。这一看,二人同是一怔,然后一起大声叫嚷。清欢也猛然明白过来,她当是谁呢?可不就是小半年前,雁徊湖旁,**不成反被她一顿胖揍的那俩纨绔么!拜他俩所赐,她之后出门总爱扮作男装,不过今日除外,没想到好巧不巧就被认了出来。
  其中一人十分夸张地淫笑,“哟,难怪看不上咱哥俩,原来这身旁,有着这俩大美人呢。”
  “那有什么要紧?”另一人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咱们一起快活快活,一回生二回熟,咱哥俩的功夫,那可是好得很!哎呀,这俩小朋友,长得也实在是可爱,莫非……你们还恋童?”
  二人拦在路上,俱十分放肆地大笑起来,险将外堂的歌舞声音盖过。
  淡竹哪见过这样下流无耻的俩人,硬忍着才没有被吓得哭出来。南烛握着小拳头,拦在她的身前。
  云逍微蹙了眉心,目露探询看向清欢。清欢咬耳朵将事情大概与他说了。那俩纨绔瞧他们这般亲昵姿态,更加笑得轻贱放荡。
  云逍的眼睛里窜出怒意,指上已经掐了一诀。香君将要开口说话,却见公子卿已经先动作了。
  公子卿一手按在云逍肩头,旋向那俩满面猥琐的青年男子道:“二位盛情,在下来日定当登门拜谢,今日烦请让路。”
  十分清淡敷衍的话语,那俩人竟然就真的乖乖闭了嘴,闪身让在一旁。若清欢等人仔细看,定然就能发现,他们的眼睛里,已经呆滞得没了半分神采与生气,简直就不像是活人了。但是,无论清欢还是云逍,都不愿意再看那俩人哪怕一眼,所以他们什么异样也没察觉。
  一行人继续往内走,墨君面色凝重,香君则已面如土色,冷汗沿着背脊涔涔而下,两人俱是大气也不敢出。
  公子卿却像是已然忘了方才不快一般,待至客房,重又笑得春暖花开。
  第二日,清欢沐浴过后放松身心,躺在榻上。房中只剩下了云逍与公子卿两人。她眼睁睁地看着公子卿排出一枚枚长短大小不一的针来,心中紧张得不行。但是为了恢复记忆,这金针刺穴又不可不为,清欢只能大睁着眼睛,就像一只待宰的小动物,目中颤栗不言而喻。
  公子卿手中持针,与她大眼瞪小眼了良久,竟是初次败下阵来,气馁道:“你别一直这样看着我,我没法下针。”
  云逍弯唇失笑,十分轻柔地,将手掌覆盖在她的眼睛上,说:“不要怕,不疼的,一会就好了……”
  清欢双手抓住他的手掌,将他的手拽了下来,最后看了他一眼,这才又把他的手,按回了自己的眼睛上。
  她想要记住他现在映在她心里的样子,记住他此时的温柔和笑靥,记住这一刻,她心间所洋溢的忐忑与柔情,记住他给她的这一种,心动连着淡喜的感觉。等她恢复记忆了,那也一定一定不要变。
  她的睫毛搔刮在他的手掌上,眼前陷入一片黑暗,心神却不知不觉松懈下来。眉心一点刺痛,仿佛一点灵光闯入,好像,确实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疼……
  清欢陷入了沉睡。这一睡,就是好多个日子。
  所以,她没有听见接下来的一段时日,梅城之中传得最为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
  时常厮混一处,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钱家公子与吴家二少,同一晚上发了疯,城中无数大夫看了都没半点起色。不几日上,这两人一个投井,一个上吊,一起死了个干净。有人说,这是被他们害死了的冤魂,前来索命。
  这事虽然蹊跷,但百姓们暗地里却都拍手称快。尤其一个馄饨的老婆婆,头发都已花白了,眼睛却还雪亮,对过往的行人们说,那是罪有应得……
  第二百一十一章 忆之初
  记忆开始的地方,是在流云天舒。记忆最深处的那个人,总穿一袭风华绝代的白衣。
  小时候的她身体很不好,时常奄奄一息的像只小病猫儿,全靠天舒的灵气滋养着。因此在她五岁以前,天舒上并不能有太多外人。偌大的流云天舒,除了阿洛时常会来,音尘绝偶尔造访,大部分的时候,就只有她与雪两个人。
  她从一开始,就对音尘绝喜欢得不行,大概是合了眼缘。每次他来,她都缠着要他抱。音尘绝也总是笑呵呵地抱起她。被抛弃的某人,只能在一旁看着无奈摇头。音尘绝告辞的时候,某人还在吃醋,扬言要把她送给音尘绝一并带回泗水寻芳。这个时候,她又伸出小细胳膊,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怎么也不肯松手了。
  在她还听不懂的时候,他就将她抱在膝头,与她说话。等她能听懂了,他就开始对她说各种各样稀奇有趣的故事,她就在那一个个星宿神话,远古传奇里,倚着他的怀抱酣甜入梦。更多的时候,他会透过一方小小的水镜,带她去游历流云天舒以外的那个世界。他教她下棋,教她画画,教她写字,甚至还教她修剪花草。实在没事的时候,他就抚琴给她听。
  她与他的生活,温馨宁静却丰富有趣。
  但一年里最开心的日子,还是要数每年生辰左近,爹爹会带着小流和小遥来到天舒与她作伴。她开始的时候以为,他们两个也是爹爹的孩子,后来才知道不是。
  每次分离,三个小孩儿总要抱头痛哭一顿。
  小遥的口齿已很清楚的时候,小流和小欢还在奶声奶气地互相喊着“流流”、“叶叶”,舍不得分开。
  雪就在这个时候摸摸他们的小脑袋,答应下来,等小欢满了五岁,就让小流与小遥也留在天舒。
  打那以后,小欢就总坐在门槛上,数着细小的手指头开始过日子。可是她五岁的生日还没到来,就先把雪给惹怒了。
  那好像是他第一次对她生气,原因是她对音尘绝介绍说,雪是她的“养父”。本还因为自己刚学会的这个新词语很有些自得呢,谁知道雪却那样生气,倚在榻上阖着双目不理她,他好像很不喜欢这个称呼。
  天之雪正闭着眼睛,忽然感觉面上呵来一阵暖暖、痒痒的气息。他忍着不睁开眼睛,唇上,就印来一张柔嫩嫩、软嘟嘟还有些湿呼呼的小嘴。他瞬间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他留了那么久的初吻,竟然被一个不到五岁的小女孩子……
  “嘻嘻……”见他终于又有反应了,小欢笑了起来,“不高兴,亲亲就好了。”
  “小欢儿……”他抓住她小小的身子发问,“谁教你的?”
  “爹爹。”小欢一本正经地回答,“爹爹说的,不高兴,亲亲就好了。”
  “……”天之雪无语,“那你还亲过谁?”
  小欢就满面认真地掰着手指头又开始算,“流流、遥遥、爹爹……”
  “……”天之雪再次凝噎,半天之后牙缝里面迸出两字,“叶、辰。”
  小欢有些被他震慑住了,满面无辜看着他。
  天之雪开始教育她,“女孩子的小嘴,不可以乱亲。”
  “乱亲?”
  “嗯。”
  “流流,遥遥,爹爹……”
  “都不可以。”
  “那琴绝……”
  “不可以!!”
  “阿洛呢?”
  “你能亲得到吗?”
  小欢侧着脑袋认真想了一想,也是,她都没见过阿洛的脸。
  “那雪呢?”
  天之雪也思考了一下,然后从容笑道:“可以,只可以亲我一个人,除我之外,别的任何人都不可以。”
  “哦。”小欢乖乖点头。
  就在小欢眼巴巴的盼望里,她五岁那年的生日,终于到来了。
  这一天,她一大早就起来了,穿了一身漂亮的新衣服在半空中玩耍,脚下踩了一柄小小的飞剑——阿洛刚刚教会她的新本事。
  等她飞完一圈回到竹舍前的时候,叶辰已经来了,可这次跟随他一起来的,除了小流和小遥,还有另外一个漂亮得不得了的小人儿。
  小欢只顾着看那漂亮的小人儿,降落的时候就没有留意,一不小心摔在了那个小人儿的身上,两个小娃娃滚作了一团。
  旁边的大人都还以为她要哭了,谁知道她却自己拍拍膝盖站了起来,然后还伸手去扶被她撞倒的小伙伴,“对不起,小姐姐。”
  小人儿的面色涨得通红,一旁的小流和小遥已经咯吱咯吱大笑起来。
  叶辰俯下身子,将两个小人儿拉到一块,对她介绍,“欢欢,这不是小姐姐。这是云逍,小哥哥。”
  “小哥哥?”小欢瞪大了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小云逍,然后拍手笑道,“漂亮!好漂亮!比雪还漂亮!”
  天之雪在一旁无力扶额。
  小云逍却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狠狠盯了她一眼。小欢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神,立时就愣住了,笑靥凝结在了脸上。两个小孩子的友谊,因为这个眼神,戛然而止。
  总之那个生日,小欢过得很不开心,人生第一次,知道“讨厌”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在她接触过的所有人里,大家都是笑嘻嘻的。阿洛虽然不怎么说话,但她知道阿洛也是疼自己的。只有那个云逍,总是板着个脸,还时不时地拿眼睛瞪她。
  可是云逍,就是跟小流、小遥一起,在流云天舒留了下来,她怎么反对都没有用。这也是第一次,雪没有依她。
  小流爱笑爱闹,小遥乖巧懂事,小云逍话语最少,还总是流露出小狮子般凶狠的眼神,却反而最能得到天之雪的关注和疼爱。
  过了几日,天之雪不知从哪寻来一只虎头虎脑的斑纹花猫,背上还生了一对小小的翅膀。小欢与小流、小遥都很喜爱,争着抢着要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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