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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鸟游书-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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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这个词在庙宇周围出现的频率较高,他也就经常在庙宇回眸一笑,然后发现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立刻化作捂脸化作轻烟飘走,完全不想解释什么。
因着这样的经历太多,他一度被人当成艳鬼。好多不正经的香客都借故夜宿寺庙,期待跟艳鬼来一段风流韵事,共赴巫山。因着狼多肉少,色心不足的家伙就开始竞价,一个只有土炕的破厢房居然能抬价到五两一晚!
再清净的庙宇也需要香火支撑,对此,主持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香客的活动范围加以限制,不许他们在禅房和佛堂里走动,以免扰了佛祖的清净。
这些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乐得不去,一个个守在房间里敞开被窝,窗户开得大大的,瞪大了眼睛,生怕错过美人飘过的衣角。
沈季恨得牙根痒痒,又觉得气不过,干脆借着鬼修身份的便利,找来了几个真正的艳鬼,让她们吸取这些家伙的阳气,吸收的量不多,后果也不过是大病一场而已。看着那些要美人不要命的家伙,他着实又气又无奈。沈季针对的对象,不过是那些心术不正的人,至于真心向佛的人,沈季会多少看顾一下,不让艳鬼伤到他们。
每一次把艳鬼招来,都能收到一些鬼修修炼的资源做报酬。不然,以他的散修身份,哪能突破得如此之快?
“若你记性好点,再改个名字,也不至于此。”连默拉起颜朵的小手捏来捏去,眼睛已经绿到不行了:这坑人的结界,为了限制有人夹带人口观战,连随身空间都被限制无法打开,这半年多干看不能吃的日子,都快把他憋疯了。
沈季撇撇嘴:“我才不跟永远都吃不饱的狼说话!”记性不好怎么了?记性不好也已经是元婴老祖了,很厉害的……好吧,起一次名忘一次的确伤不起,不要揭人伤疤了谢谢!
连默挑了挑眉,没有说什么,只是缓缓地从腰间解下了一个灵兽袋,就吓得沈季花容失色,连连大叫:“住手!我错了!”鬼跟鬼之间基本上没有老乡见老乡的感触,尤其是唠叨的女鬼。
艾玛上次那个女鬼从灵兽袋里被放出来的时候,他甚至产生了自己还会再死一次的错觉。作为一个鬼,他见过各种各样的鬼,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唠叨的鬼,如果鬼也会死,一定是被她给念死的!
“哦?”嘴角勾起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连默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轻轻地瞥了他一眼,挑了挑眉。
“我错了,我什么都没有说……”沈季觉得,自己真是世界上最苦逼的鬼修了,连实话都不能说。虽说自己修炼之后炼成的皮相,只要摆出一副愁容就能迅速博取同情顺便影响舆论,但这一招在连默面前完全不管用。
见连默只是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却完全没有把灵兽袋收回去的意思,沈季哆嗦了两下,试图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可惜收效甚微。盯着连默锐利的眼神,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之前虽然只跟连默见过一次面,却足以让他了解到这个家伙是多么腹黑记仇,可自己偏偏不长记性,忍不住招惹了他。现在他是彻底进退维谷了,若现在立刻掉头走人,一定会被他报复,而且是不记名的报复;若是等一会儿才走,妨碍到他跟他娘子亲热,则会招惹到更猛烈的报复,不过这一次是实名报复。
报复还是更猛烈的报复,这真是个糟糕的选择题。
眼神左瞄右瞄,沈季最后抱起了贝儿,恶狠狠地揉搓了两下,干巴巴地笑着说道:“我说的是它啊,额呵呵呵……”这只一看就像宠物的小白狗应该不会怎么样吧?记得上次它被连默用女鬼修理过一次,死道友不死贫道,就让它就委屈一下吧,等会儿给它买个大肉骨头补偿一下好了。
不管沈季信不信,反正连默是不信的。其实,他只希望这个碍事的家伙自觉地离开,不要打扰到自己跟娘子的二人时光,因为每次被打扰的时候,就会有一大摊子麻烦事蜂拥而至,推都推不出去。
无奈沈季因为恐惧过度导致信号不好,完全接收不到连默的想法。连默叹了口气,准备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却让沈季陷入了更大的恐慌中,连信号都没有了。
连默:“……”
就在两人彼此僵持的时候,一个人御剑而来,劈手夺过贝儿,狠狠地用眼刀剐了沈季一下。
贝儿正待挣扎,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根美味的金条。于是,饥饿过度的贝儿果断抛弃了节操,乖顺地趴在了来人的怀里啃金条,任由来人给自己顺毛。
“这个没节操的。”颜朵看着在湘洺怀里乖顺得跟家猫一样的贝儿,暗自摇头:这么容易就被勾搭走了,只怕在化形之前都会被湘洺吃得死死的。这怎么行呢?
沈季因为没有心理准备,双手还维持着揉搓毛的动作,傻愣愣地站在原地。等他回过神来,又被湘洺的眼刀戳了好几下,直到他反应过来放下手为止。
多了一个人之后,气氛越发诡异。沈季看着一心想剁掉自己摸过贝儿的爪子的湘洺,整个鬼都不好了:虽然咱没有宗教信仰,但是来个人拯救我吧!只要让我脱离这个火坑,我什么都愿意做!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祈祷,白泽的声音适时传来,打破了僵局:“连默,颜朵,两位有空的话,请过来帮一下忙吧。”
白泽是出窍期的妖修,有什么事情是他解决不了,化神修士却能帮得上忙的?颜朵和连默对视了一下,带着满心疑惑调转飞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飞去。
沈季见状长出了一口气,提着衣摆准备逃跑。至于发誓什么的,不好意思,人家记性不好,不记得刚才有谁在这里发过誓了。
推开九霄飞车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白泽负手而立的背影。神识察觉到两人的到来,白泽挥挥手示意了一下,眼睛则盯着躺在地上的几具身体,一言不发,眉头紧皱。
“这是……”连默用神识扫了一下,顿时也跟着皱起了眉头:眼前这几具妖修的身体,生机尚存,元婴尚在,元神却不知去向,这种情况实在太奇怪了。
要知道,元神对修士来说,相当于凡人的魂魄,非死不会离身。可眼前这几个妖修,身体并无太大创伤,呼吸尚在,胸膛略有起伏,连元婴也完好无损,识海也没有任何损伤……除了元神,一切正常。
偏偏就是这一点,正常也变成了不正常。
颜朵蹲下身子,小心地察看了一番:“是离魂不成?可修士也会离魂吗?”但凡修仙之人,魂魄自打变成元神之后,被道法磨砺得何其坚强,若非夺舍,哪会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轻易离体呢?可若是夺舍,这夺舍的元神也应该在才是。
要说这是魔人捣鬼,似乎又不太合理。相比元神,元婴对魔人来说才是真正有用的东西,因为那是修士的修为,是他们需要的营养。而元神,大多是被魔人抓来炼制千鬼幡等魂体类法器用的,价值远远不如元婴。魔人若是下手,可没有绕过元婴只掠走元神的道理。
☆、第 168 章
离魂?连默突然想到了什么,反手一招,还没溜出多远的沈季就像被扯住了线的风筝一样被扯了进来:“说起魂魄,鬼修应该了解得更多一些吧?”
沈季在连默的手里挣扎了一番,最终垂头丧气地老实了下来:誓言果然不能随便发,这现世报太快了,以后再也不敢随便发誓了。
白泽转头一看,顿时眼前一亮:没错,鬼修,尤其是不在大宗门里修炼,而是土生土长的鬼修,对魂魄的了解远超常人。
无论是修真者还是凡人,死后只要不出意外,魂魄都会去一个地方,那就是冥界,就是人界俗称的阎王殿。这个鬼修,身上有一股很稀薄的冥河水的味道,应该是冥界里生活过很长时间的鬼修,这种情况问他最为合适。
沈季被连默拎着晃荡了两下,踉跄了两下站稳了身子。扯了扯被风吹皱的衣领,沈季幽怨地扫了连默一眼,那眉眼之间流转的风情,楚楚动人的粉颊,足以让世上任何一个男人为之心动,为之疯狂……嗯,连默除外。
对连默来说,除了颜朵之外,一切的美色都是红粉骷髅。另外,男人的事情?不好意思,他是莲花,雄性莲花,男人的事情跟他一个妖修半块灵石的关系都没有。
见连默眉头一挑,一只修长优美的手又开始向腰间的灵兽袋摸去,沈季立时打了个哆嗦,不敢再嘴硬:想当初,他第一次见到这对道侣的时候,抱着“突破了说不定就能再塑一个比较像男人的身体”的心态,追在他们的身后各种请求得到一点指导。要知道,他一个元婴后期的修士,居然无法看透他们的修为,那么他们的修为至少也是化神初期!
结果,大概因为自己从艳鬼那里获得的法衣袖口处的金色纹饰太过惹眼,居然被那只白毛小狗跳起来一口咬住。虽然没有受伤,但是面对那个血盆大口,好久没有经历死亡危机的沈季着实吓了一大跳,忙不迭地挥舞着胳膊甩了起来,想把小白狗甩下来。谁知道,小白狗是飞出去了,但与它一起飞出去的,还有自己那金灿灿的袖子……
颜朵是个心善的孩子,在训斥了那只叫贝儿的小白狗之后,给了他一些蕴魂果,还与他讨论了一番修道之事。尽管两人的道并无多少相通之处,沈季依然受用无穷。
不过连默似乎不希望自己的二人世界被打扰,碍于颜朵的坚持,没有把他赶走,只能把罪魁祸首,也就是贝儿扔进了一个灵兽袋里。
当时,沈季并不明白连默这样的举动代表什么,也不知道颜朵为什么对这个行为欲言又止。只是在神识略过的时候,似乎听到了那灵兽袋袋口关闭之前,里面隐约传出一阵阵惨叫声。
过了一会儿,他知道了原因,但也因此吓得落荒而逃,头也不敢回:死了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啰嗦的鬼。虽然已经是鬼了,但是他总有一种会被女鬼再念死一次的错觉。他很想死,但不想被念死啊!
尤其是在女鬼被放出来之后,连默清理出来的大量妖兽的死尸更是证明了这一点。面对这种鬼修都比不了的杀伤力,沈季整个鬼都不好了,差点对自己修炼千年的鬼修功法产生怀疑。
“不要紧的,知道什么说什么,不会为难你的。”见两人僵持在那里,白泽上前一步,温和地笑着将连默挡在背后:兽命关天,元神离体原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若是没有得到妥善保护,很容易消弭于天地间;若是在外面游离时间太长,气息会变得越发薄弱,用寻亲盘也难以找回,纵使找到了,记忆也会损失大半,更严重的,甚至连自己是谁都毫无印象,变成一个痴儿。
时间不能再浪费下去了,必须尽快找到那几个妖修的元神!
“哦……好!”白泽的亲和力杀伤力极强,沈季这个直男也被迷得整个鬼都轻飘飘的,不自觉地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无论是人还是修士,死后进入冥界做鬼的时候,都是很普通的鬼。即使死前你叱咤风云,死后在冥界也只是一个鬼而已,无财一身轻,如果没有被人护持住灵魂转成鬼修或者护持转世,走过奈何桥喝下孟婆汤之后,再多的牵挂,再不甘心遗忘,也都会遗忘。
沈季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毕竟流落在外不被大宗门收藏的鬼修功法可遇不可求,因此,在冥界里,像他这样土生土长的鬼修到底不多,大多数都是凡鬼而已。大家都靠着下葬时家人给烧的财产以及逢年过节烧来的纸钱度日,掰着指头数着投胎的日子,时候一到就直奔奈何桥。
只是,据说因为个别的鬼太过挑食,不肯喝孟婆汤,孟婆一气之下,直接辞职了。如今接替她的,是一个修士大厨,人长得很英俊,做汤也很有一手,有些鬼一时看入迷了,不小心多喝了几碗孟婆汤,结果投胎之后记性总是不好,跟金鱼似的。
鬼没有饥饿感,没有疲惫感,在冥界,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街道上都是热热闹闹的。昼夜交替,只是一种时间的记录方式,对于鬼来说,白天和黑夜并无太大差别。
时间长了,鬼也会感到无聊。更何况,并不是所有的鬼在到达冥界之后,就会立刻投胎转世的。因此,应广大鬼魂的需求,冥界出现了许多跟人界相仿的商铺酒肆,各种生前随处可见的建筑物鳞次栉比,那情形,跟人界几乎没什么不同。唯一一点,就是这里的食物,是鬼能吃到的,人也能吃到,但若是人吃了的话,就会找不到离开冥界的路,只能选择投胎,或者等待有人护持离开。
奈何桥只有一个,鬼却每天都有,为了不发生交通堵塞,投胎也是有预告的。那些初来乍到的鬼魂,在被告知了自己的投胎期限之后,都会做出自己的思量。有的鬼会窝在屋里宅着,睡到自然醒,然后继续睡回笼觉;有的鬼会疯狂地玩,努力地玩,争取把生前没玩的时间都挣回来;还有的鬼就会跟黑白无常或者牛头马面去申请当商人,挣点冥币,过一把土豪瘾。
冥币只有在冥界能用,不过因着冥币可以用烧的,那些生前十分困苦的人,死后反而可以在冥界享受到生前享受不到的各种美食和奢侈品。当然,前提条件是你有冥币。对于有经商经验的鬼来说,这并不算什么难事。
冥界内部虽然十分繁华,不过到那里逛街的都是凡鬼,修士到了冥界,一般也只是去奈何桥等待需要护持转世的前辈,或者偷渡魂魄而已。只有一个地方,是修士也十分向往的,那就是鬼市。
鬼市,位于冥界的边界,每年都会开启一次,时间不定。它虽然位于冥界的边缘,但大家都习惯于把它当成独立的一个区域。因为那个地方,是凡人也能进去的冥界交易所。
虽说进入鬼市没有限制,但进入鬼市的方法鲜为人知。那些鬼自然知道如何进入鬼市,甚至他们有些人都靠着鬼市大赚一笔,但活人当中,知道去鬼市的方法的人寥寥无几,他们只能偶尔在半空中看到一片海市蜃楼,那是鬼市在世间的投影,可望不可即。
鬼市的常客是鬼,但大户却不是鬼,而是修士。因为鬼市里,可以交易世上存在的任何一种东西。
凡人修士去鬼市一般是为了给长辈买一本鬼修功法,或者在这里买一点鬼修的用品,毕竟冥界的鬼修用品更为有效,冥河的气息能让鬼修感到舒适。久而久之,鬼市越来越繁华……
“你……跑题了吧?”听了半天,颜朵终于忍不住插了句嘴。
正说得起劲儿的沈季立时瞪了她一眼,正待说什么,却又被连默横了一眼,于是只得撅着嘴巴缩了缩脖子,硬挤出一丝笑容:“我……正要说呢!”表情十分温柔,只是磨牙声大了点。
沈季接着说道,鬼市越开越大,各种货物琳琅满目,除了凡人能吃的东西,在这里什么都能买到,包括各种魂魄!
“有些魂魄是被魔人抓走,自己用不上就转手卖掉的;有的是误入了鬼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冥界的食物无法离开,只好自卖自身糊口的。魔人一般都会在鬼市买魂魄,其他新奇的东西在鬼市上也不少,有驱魔人或者魔人喜欢的阴司之物,也有凡人喜欢的古董字画。”这里的驱魔人驱的可不是魔人,而是那些魑魅魍魉,说白了就是不穿道袍的道士,驱魔为生,大多都是代代相传的。
沈季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魂魄意外跑到冥界里,不过冥界的魂魄进出都有记录,去找生死薄查查就能知道。如果生死薄那里没有记录,再去鬼市不迟。但愿……”但愿那几个元神不要那么惨,落到那个地方……
☆、第 169 章
“但愿什么?”虽然沈季最后一句话说得很轻,白泽还是很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两个字。莫非,还有其他危险?
沈季叹了口气:“不是我诚心诅咒他们,只是……除了冥界和鬼市,发生意外的魂魄,更容易出现在……无归林!”
“……无归林?那是什么?”
沈季仔细回想了一下,然后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无归林位于冥界之外,穿过彼岸花,趟过无归河就能到达,路途不远,但是这安全性……唉,冥界里戒备森严,鬼市也有冥界的人管辖,虽然有时候生意谈不拢会吵架甚至打架,但都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只有无归林,那是个三不管地带,别说是人了,连鬼都不愿意去。有些搏命的修士为了换取一些资源,会到无归林的外沿搜集一些鬼修能用的灵草,拿到鬼市上去卖,至于中心地区,从没听说有谁去过,因为仅仅外围就已经很危险了,每年去的人数跟回来的人数从来没有一样过。”
说完之后,沈季抓过一旁的茶壶毫无形象地对着壶嘴灌了一大口:修仙就是好啊,能像凡人一样吃吃喝喝,太感动了!
“看来的确很危险……”白泽皱紧眉头,开始计算要带几个人同行。不知道,这个鬼修有没有什么方法带他们去呢?
沈季又灌了一口茶水,这才舒了口气回答:“当然了!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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