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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号婚介所-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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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平见她捂着耳脸,面露痛苦之色,忙问道:“怎么了?是耳边疼了吗?让本君看看。”
  凑近一看,只见程想想的耳垂下红得厉害,尤其是位于耳垂后方的两个红点点,比之先前更加的红,像是血珠一般,随意会滚落。
  广平:“没错!你这是起反应了,蛊虫应该就在这一片了。”
  一听这话,程想想顿时大喜,顾不得耳上的刺痛,“太好了!那我们赶紧找吧。”
  四人兵分四路,搜索了每间石屋,又在附近的草丛、树边、水源处挨个检查,均无所获。
  除了没有找到蛊虫之外,也没有找到一点人迹,连尸首都有一具,就好像这里全部的人员,在几十年前忽然消失了一般。
  而此时,太阳亦已西沉,暮色来临,四周的景象也渐渐看不分明。
  广平见程想想有些疲倦,便道:“要不先休息一夜,明天再找吧。反正大致范围已经框定,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也不急于一时。”
  挑了块空地,僵尸先生蹦跶着清理干净了附近的杂草,桃夭拾来了干柴,广平出了火点燃了柴。程想想拿出了锅和泡面正准备煮,桃夭忙阻止道:“程姐姐,这泡面吃好几天了,都腻味了。不如换换口味吧?”
  程想想无奈地道:“我也不想吃呀。可这不是没办法吗?”
  桃夭笑嘻嘻地道:“要不我煮点粥给你们喝吧。离开封塘镇之前我买了点米,正好可以煮点粥喝。”
  “野外煮饭太费劲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长,还是吃泡面简单。” 程想想会煮饭,但她其实很不爱做饭。否则当初在婚介所的时候,也不会大部分时间都叫外卖了。
  “我会煮饭。锅和食材都有,一点都不会麻烦。”桃夭一边说,一边解下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包,拿出事先买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够了泡面,在这种环境下,能喝点清粥地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改善。自然也不会拒绝,和桃夭一起到水源边上把米淘洗干净。“
  食材收拾完之后,架上火上的一锅水也已经煮滚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搅动了几下后,盖上锅盖让它自己慢慢煮着。
  她又跑到附近采了些野蘑菇、野菜当煮粥的配菜。
  这些蘑菇程想想在市面上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菌,但桃夭说,这些都是无毒可食的。她以前经常吃,吃腻了就采一大筐拿到封塘镇去卖,好换些其他的生活物品。
  蘑菇也洗净后,又撕成小块小块的,然后一起洒到锅里和米同煮。等到粥煮得差不多了,桃夭又从小包里拿出食盐洒上,最后放上碧绿碧绿的野菜。再稍稍煮一会儿,便大功告成。
  程想想还没吃过这种野味十足的粥,待尝了一口之后,只觉入口润滑,清香宜口。她忍不住竖起了个大拇指,嘴上却根本顾不过得说话,忍着烫又连喝了几口,越喝越觉得鲜美。明明只是简单的食材,甚至连调料也只有盐而已,可是这粥的味道却比程想想以前在小吃街上吃过海鲜粥还要美味得多。
  僵尸先生呢,当然也早饿了,不过他在吃之前狠狠地夸了桃夭一通,吃的中间又是夸不停口。把桃夭的一张漂亮的小脸都夸得满面绯红,差得连头都不好意思抬。
  “夸张。”广平淡淡地丢下了一句,却是连看都不多看一眼,跳上树自我入定去了。
  定了不多时,便听到程想想喊他:“大神,吃点饭呗?”
  他一垂眸,居高临下地看到程想想站在树下,仰着脸对他笑着,唇角边上还粘着一粒米,因为说话时嘴唇在动,那粒米也跟着一动一动的,眼见要掉,却又迟迟不掉,看得他心里发急,遂抬手一挥,扬起清风一缕,不偏不倚正好拂落了那粒尴尬的米粒。
  “你是没吃过粥吗?至于这么丢人吗?”
  程想想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嫌自己贪吃,便道:“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我又不是大神,做不到辟谷不食的境界。还剩一碗粥了,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吃了啊!”
  话音才落,广平的身影已经从树上消失,不等程想想看清,手上一空,碗已经被夺去。广平站在她一步之远的地方,正悠哉悠哉地喝着粥。
  喝了一口,他的眉头微微蹙了蹙:“一般般而已,而且还有种兔子的骚味,怎么就被你们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似的?我怎么觉得还没你煮的泡面好吃?”
  “这肯定比泡面好吃多了!是不是凉了,味道变了?” 程想想说着,端过他手里的碗,也没多想就尝了一口:“还温着的呀,味道也没怎么变,挺好吃的。是不是不合你胃口?”
  “谁说的!虽然味道一般般,但勉强还是可以喝的。”广平再次抢过了粥,端到了一边,暗搓搓地想着:她和我喝同一碗的粥了,喝同一碗了……那是不是代表在她心里,我们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同吃一碗饭的地步了?这世间,也只有情侣才能这样的吧?
  于是那碗滋味一般般的粥,愣是让广平吃得心花怒放。
  程想想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嘴上说着不好吃,却背过身去吃得那么乐呵?


第67章 蛊虫出现了
  晚上广平则跳到邻近的树上打坐; 僵尸先生对睡觉的地方一向不太挑; 以天为被地为席躺下就睡着了。
  程想想照例在外头搭了帐篷裹着睡袋睡,余下的女生桃夭也被请进了帐篷里。不过她不用睡袋; 在角落里一缩; 变成了一只毛茸茸、雪白雪白的大兔子,两只白里透粉的长耳朵抖动了两下,扭过头看了眼程想想,三瓣小嘴动了起来:“程姐姐你怎么一直看着我,是不是我的原身吓到你了?”
  程想想忙道:“没有没有; 我就是觉得你太可爱了。”
  太可爱,太想撸了怎么办?
  白天走山路太费体力; 晚上一躺下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本又该是一梦到天亮,可睡到半夜; 程想想只觉得浑身一冷; 猛地惊醒,额头间也渗出了不少的冷汗。
  正纳闷间; 忽然听到外头传来“沙沙、沙沙”的声音。时间由远及近,由轻变重。像是什么数量众多的东西; 从帐篷旁爬过。
  帐篷被拉开了一道缝隙; 月光透过缝隙; 投进一片朦胧的光。已经变成人身的桃夭正凑在前头窥视着外头的景象。
  程想想也凑过去; 小声地问:“外面有什么?”
  然而; 不等桃夭回答; 她已看清外头的情况; 浑身顿时起了层鸡皮疙瘩。
  这一片地方没有高大的树木做档,再加今夜月色极好,能堪堪照清周围的景物。
  因为程想想一眼就看到蛇、蜈蚣、蝎子,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像是训练有素一般,排成一条长队,朝着一方向而去。而那些“沙沙”的声音,就是这些动物爬行时发出来的。
  足足过了一分多钟,这一队长长的队伍才从帐篷前爬过,去远。
  广平此时也从树上跳了下来,“你怎么也醒了?不用害怕,他们已经走远了。”
  程想想道:“这个季节还有些冷,可刚才我看到不少蛇都出来了。事有反常,必然邪门。”
  广平道:“这些蛇都是被强行唤醒的。空气里有股奇怪的味道,对蛇虫都能起到迷惑作用,引诱它们过去。你不用嗅了,普通人的鼻子是闻不到那味道的。我去看看,你和兔子妖留在这里。”
  程想想的睡意早消,一听这些话,顿时来了兴趣:“会不会和蛊虫有关?我也要去看看!”
  她要去,桃夭当然也不甘落后,从帐蓬里跳了出来:“我也去我也去!我在这山里呆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种奇怪的现象呢。对了,小江哥哥呢?”
  僵尸先生本睡在离帐篷大约5米远一块草丛里,此时也依然在那里,身体躺得直挺挺地,乍一看就如一具尸,半分气息都无,走近些才能听到他酣声阵阵。
  程想想有些无语。要知道刚才那些动静虽然算不得惊天动地,却连她这种凡人都能惊醒,可这只傻僵居然毫无知觉。真不知道该说他心大,还是没心眼。
  可是这样的一幕看在桃夭眼里却又是另一番感觉,“小江哥哥真是太可爱了,连睡着的时候都这么萌萌哒!”
  广平两眼望天,“呵呵”了两声。
  程想想则暗自抚额:“到底哪里萌了?!”
  喊醒了僵尸先生,在广平的带领下,几个人一起朝着蛇虫们离去的方向而去。
  走了约摸20多分钟,从这片盆地,到了西边的一座山边。这座山山势奇高,山壁陡峭,即使是蛇虫一类也不能随便攀爬上去。可到跟到了这里,蛇虫却都不见了踪影。
  广平仔细地辨别了下味道,“味道还在,应该就在这附近。小江,你看看山壁上有没有什么洞口。”
  “哦。”僵尸先生应了一声,然后认真地在山边翻查了起来。果然在附近找到了一个被藤蔓所遮的洞口。
  “想想你走在本君后面,小江你垫后。”广平说罢,打头先进了洞。
  洞口不大,仅有一人左右高。像广平和僵尸先生这样的,还入洞时还得猫一下腰才行、外头的月光照不进洞内,里头只有一团漆黑,以及浓重的泥湿味。
  广平知道程想想视物不便,正想甩两团火帮着照明,忽觉胳膊间一紧,却是程想想下意识地攀上了他的胳膊。于是广平又暗搓搓地收回了法力,反握住程想想的手,还安慰道:“有本君在,不用怕。”
  顺着山洞走了约有几分钟,广平的脚步一顿,声音冷然:“本君还奇怪,那虫子怎么会藏得这么深,原来是在这里。”
  说话间,他指间一捻,捻起一团火扔到了虚空中,也照清了周围的景象。
  这里已是山洞的尽头,大小约有20多米平,呈椭圆形。洞内的地面上,密密码码地挤满了蛇虫,像是失去了知觉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看得人头皮发麻。
  而洞内的正中央处,是有一处约有50公分高的石台,台上躺了只浑身滚圆,足足有成年水牛那么大的黑色虫子。身体一扭一扭地,侧对着众人,它的嘴里正大口大口地嚼着一条蛇,那蛇细长的身体还在伸缩卷曲着,黏答答的蛇血顺着口流出。看着实在有些慎人。
  察觉眼广平他们的靠近,那巨大的虫子扭过了头,绿莹莹的眼睛闪着凶光,张开嘴,露出一嘴像猛兽一般锋利,且还挂几丝黏稠蛇血的牙齿,似乎是想吓似他们。
  程想想的耳垂又开始痛了起来,耳后的红点出也随之渗出了血来。她强忍着痛道:“是了,这就是那只蛊虫!”
  她一出声,那条虫子也发出了“咕隆、咕隆”的声音,而后地上那些原本一动不动的蛇虫瞬间就活跃了起来,纷纷掉转了头,向着广平他们爬来。
  广平冷笑一声:“不过才几十年,你就有这种智商,再让你多活几年,岂不就要成精了?”
  然而,面对向他们爬来的众多蛇虫,广平却不见有任何反击的动作。倒是程想想只觉得密集恐惧症都要出来了,恶心得都想吐了。
  桃夭对蛇一类的也有些天然的恐惧,赶紧就窜到洞壁上头,蝙蝠一般地贴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僵尸先生一见桃夭害怕了,立马跳了出来,嚷道:“桃夭妹妹别害怕,小江哥哥会保护你的。我们这些怪东西,敢靠近,老子就将你们团灭了!”
  意外的是,那众多蛇虫在爬到他们附近时,极有灵性地绕过了他们所处的位置,纷纷朝洞外爬去。
  “咕隆!咕隆!”那只大虫大约也没料到会是这样情况,发出的声音变得尖锐而急促,与此同时,它的身上还散发出一股奇怪的臭味,似乎是想再次用味道引诱那些虫子回来。因此,散出的味道也是特别的浓郁。
  然而,它又哪里能料得到,广平可不是普通的人或者妖,这些小技俩在他面前简直不值一提。他甚至都无须动用什么灵力去针对这些无辜的动物。
  而些动物天生的敏锐,已经能察觉到危险,纷纷选择出逃,连巨虫的控制都失去了作用。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洞内的蛇虫们已经逃得一干二净。它们一退走,便露出地面上的东西来。
  坑坑洼洼的土地上,散落着许多白森森的骨头。看时间,已经有许多年头。有腿骨、有胸骨,还有头骨,虽然都是散乱不成形的。可很明显,这些都是人的骨头,数量众多的人骨!
  “这难道就是那些失踪的人吗?”
  广平道:“应该是。而且本君之前也查过,这些人的灵魂没有去地府,也不在周围,应该都被吃掉了。如果本君估计得没错,这条虫子在吞食完了饲主的肉身和魂魄之后,除了能对你们程家的后代产生诅咒之外,也拥有了超乎寻常的力量。用同样的办法,它把石屋的居民们全部引诱过来,然后就像吃这些蛇虫一样,慢慢吃肉吞魂。等到都吃完了,它就会进入长眠中。隔几年才会醒一次,然后就重复着吃蛇虫,再长眠的循环。我们也算是运气好,正好赶上它肚子饿要进食。否则,倒还真不容易找到它。”
  这些事情根本无须亲眼看,光是听广平的描述都让人心惊胆寒,上百口人,在不知不觉间被活活地吃完,甚至连魂魄都不剩!这也太恐怖了吧?
  “那个下诅咒的人既然把虫子养在这里,那么他很有可能认识那些居民,甚至可能是他们的族人。他怎么会,怎么会连族人也伤害?”
  广平道:“你说得没错,是族人。但也许就因为是族人,所以结了很深的怨。养这个虫子,即报复了你爷爷,又报复了自己的族人。也算是一箭双雕吧。”
  广平抬步往洞里走进了几步,站在那条肥硕恶心的巨虫面前,淡淡地道:“我知道你有灵性。虽然你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可是你造下的孽已经太多了,本君留你不得。”


第68章 意外中的意外
  那虫子此时也察觉到了危险; 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肥硕的身体蜷缩成一团; 开始瑟瑟发抖,绿莹莹的眼睛里却还有怨愤; 这种怨愤即有来自于它本身的; 但更多的却是传承了伺主生前及临死前的。
  广平手掌一翻; 祭祀出了一柄光剑,剑光大盛; 将整个洞内都映照的亮如白昼。那柄剑轻轻地挥下; 沾满了罪恶的虫子就彻底在世间湮灭。
  而程想想耳上的痛感,也在那一瞬间消失无踪,她摸了摸已经没有红点的耳垂:“不疼了,不疼了!这就算解除诅咒了吧?”
  广平的光剑在虚中空挽了个漂亮的剑花,双掌一合间; 剑已经收归不见。
  他回眸; 看了看程想想的耳朵,“本君出手; 自然不会再有问题。”
  困扰了程家几十年的诅咒就这样被广平轻松化解; 接下来就该回程了。
  为了节省时间,广平提出背程想想直接飞回去。程想想虽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怕耽误广平太多的时间,便点头同意了。
  临时走之前; 她给僵尸先生和桃夭留了些钱; 方便他们在路上花费。
  “小江、桃夭; 再……”不等程想想道别完,广平已是足下一剁,背起她,一瞬间便直冲云宵之上,速度之快无法用肉眼来衡量。
  看在僵尸先生和桃夭眼里,那就是一道白光,瞬间消失在天际的尽头。简直是帅得不能再帅了。
  可趴在广平背上的程想想就没那么好过了。她只觉得周围风大速急,自己连睁眼之力都没有,甚至连耳边的风声都变得尖锐而奇怪。而自己周身的肉血都像是要分离了一般,难受异常。可偏偏嘴里却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
  就在她几乎都快要错觉自己要死了一般的时候,广平的速度似乎降了下来,难受、不适的感觉渐渐消失。她慢慢地能睁开眼睛,能看到底下的浮云,以及浮云缝隙下的山川河流。
  “好点了吗?”广平问。
  “好像是活过来了,不过胃里还有些难受。你刚才一下子飞得太快了,我差点就要死掉了。”
  “本君以前也没背过人,所以也没料到现在的凡人体质都这么差,连这点速度都经受不了。我已经减速了很多了,按我正常的速度,跟你说话的这点时间,早就已经到望江市了。”
  “那照眼下这速度,还有多久能到?”
  如果是在电影里,被一位大神带到高空中,赏常人所不能见之美景,这应该是十分难得的机会。从程想想这个角度,也确实能看到周围的风景很美。
  可大约是刚才起速太急,现在又处于高空中,氧气稀薄,让她很不适应,此时只觉肚子疼,隐隐有想大号的感觉。胃里也早就在翻江倒海了,很想吐,有点像是晕车的感觉。
  广平刻意停在一大片云朵之上,遥指着四周的美景,略带得意地道:“世人登临名川大山,遥遥望一眼云海翻腾就觉得一生无憾。你现在却能凌驾于云宵之上,看世人终身难见的美景,是不是如痴如醉?”
  此时,正好是夕阳西下,云层翻滚不息,在阳光的映染下,所有的浮云一半是金色,一边是灰白色。人在云层之上,如处仙境,只一眼就能让人忘却今夕何夕。
  程想想忘了今夕何夕,却忘不了胃和肠道里,同时在翻江蹈海般的痛苦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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