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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盗墓]蛇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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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伪盗墓'蛇蜕
作者:Ar18
文案:仿南派三叔盗墓笔记流猎奇灵异,少年瓶×学生邪
“你该知道我并不是普通人吧?”他问。我点头。
他弯下腰,伸手挽起右边的裤腿。那一瞬间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刺耳的铁链子声,我看到一条几乎有成年女人手臂那么粗的锁链现出形来,锁链从他的脚踝中穿过去,密密麻麻地盘在他消瘦的身体上,看起来无比残忍恐怖。
那时我的眼泪唰一下就掉下来了。我终于明白,之前做过的那个梦都是真的。为他戴上这枷锁的人,就是我。
他却只是摇了摇头,平静地望着我,像是那条锁链不曾为他带来丝毫困扰。
“我身在何处,你永远都是这世上最清楚的人。我不躲,也不会逃。我就在那。你想见我的话,随时可以找到。”
#只是一个改了名字的少年瓶和学生邪前世今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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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桩疑案

    大三那年暑假,我在市检察院实习。
  基本上除了家里早有安排的,其他人就算大学这几年过得再混,到这节骨眼上,总要随大流开始紧张起前途问题。等九月开学,校招就会铺天盖地砸过来,这个假期做了什么,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
  毫不谦虚地说,我就是那些随大流紧张起来的人之一。
  检察院的实习实在算不上太好的机会,钱很少,工作又辛苦,中级检察院说低不低说高不高,写进简历里面大概率也是鸡肋。
  唯一的好处,往好听了说,就是可以结结实实体验一把惩恶扬善的快感,亲自扮演把坏人绳之以法的英雄,让从小被电视剧熏染得爆棚的正义感能有个口子发泄发泄。
  往难听了说,就是能近距离见些最真实的阴暗、血腥。这是多数像我这样的在和平年代遵纪守法的小市民,一辈子都没机会碰的。
  从某个层面上讲,这也是一种快感。
  传奇色彩说说而已,当不了真。所谓检察院,大部分的时候,也不过是朝九晚五。一个小方格的办公桌,理卷、写文书、做笔录,外加三天两头加个班。
  带我的师父姓侯,检委会成员,是在全院排得上号的人物,行事却非常特立独行。他嘴边永远留着一圈胡茬,不是有意蓄起来的,倒像三五天没刮胡子的状态,脏兮兮的。说他懒得刮胡子又冤枉了他,因为那一圈胡茬从来都是那么长,显然有按时修剪。我真想不透,他到底怎么做到每次都能留下一些,这明明比全刮干净难度高得多。才三十冒头的年纪,由于那一圈胡茬,搞得好像老了至少十五岁。
  师父有一口极重的东北口音,连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都花了三五天才逐渐适应。跟他出过两次庭,听着他用说相声一样的语调发表公诉词参加庭辩,还表情严肃气势逼人,我总觉得额角一阵阵隐隐作痛。
  他不动笔,文书一向列个提纲甩给我写。这对毫无经验的我来说是个大难题。等我忐忐忑忑地交上去了,人家反而看也不看,法庭上照例能口若悬河清清楚楚掰出个一二三来。法条记得比我这刚考完刑法和刑诉的学生还要熟,不服不行。
  相处久了,心里对他也就不由得多了点信任和敬意。
  那天早上我刚到办公室,师父就把一本案卷丢到我桌上。“检委会讨论一周了,嫌疑人和被害人身份都不明。”
  我想都没想就顺口答道:“退回补侦啊。”
  师父摇了摇头:“补侦了两次,什么都没有。唯一的证据是钟点工保姆的证言,说被害人和嫌疑人是父子,案发当天她去打扫,进门的时候看见爸爸浑身是血倒在门口,儿子手里拿着刀,站在尸体旁边。”
  “这不是现行犯么,还有什么可查的?”我拉开椅子坐下,开始翻那本案卷。据保姆说,犯罪嫌疑人叫白景皓,15岁。被害人是他的爸爸,叫白启纹。案发地点是他们家中,但现场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文件,连派出所的户籍档案也查不到这两个人。
  “黑户啊,有点意思。”我明白了师父的为何说身份不明,点了点头。
  从照片看,“白景皓”是个秀气的男孩子,皮肤白,面容很干净。很难想象这样的孩子会是暴力杀人犯。照片里的他微微低垂着视线,我只觉得那双眼睛出人意料得淡薄,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更绝的是,这孩子从被捕到现在几个月了,无论警察怎么问,愣是半句话都没说过。”
  “不是哑巴?”我继续翻附卷证据,发现果然讯问笔录都是空白。
  再往后就到了现场勘验笔录。白家住的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百米左右的小户型,两室两厅,进门有段很短的玄关。从主卧到玄关一路到处都是被害人的血迹,显然被害人是在卧室被刺后想要逃出来,最终倒在门口。看到血迹的分布,我吸了口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后面的尸检报告更证明了我的直觉。“白启纹”被捅了二十二刀,伤口遍布全身,惨不忍睹。我翻来覆去研究了半天那些伤口的照片,越看越觉得奇怪:“师父啊,按我刑侦课上学的,这手法像是女人做的啊。”
  师父盯着我看了几秒,忽然狠狠弹了一下我的脑袋。“你们这些大学生,现在上课学的都是些什么玩意。”
  我疼得一缩脖子,捂着额头揉了半天,刚想抱怨,抬头就发现他正笑着。我这才反应过来。师父是老江湖了,就算干的不是刑警,这么多年命案肯定经手过不少。我这半吊子都看得出的东西,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问题恰恰就在这里。画像说凶手是女人,证人证言说凶手是个15岁的男孩子。就这么一条证据,画像又和单一证据不符,到底应该信哪个?
  检委会讨论了一周,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几乎就是现行犯,对刑警而言,算重案不算疑案。对检察官和法官却是最棘手的情况。证据看起来指向性很强,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冤案的味道。要真判了,指不定哪天就冒出个真凶,到时成了错案,上头追究起来,所有牵扯到的人都不好交代。
  何况嫌疑人还是未成年人。进了监狱,又是杀人犯的罪名,这可是耽误人家孩子一辈子的事。
  我问师父:“那这案子现在怎么办?”
  师父叹了口气,“现在这样只能起诉。而且如果没有新证据,八成会判有罪。”
  我点头。毕竟画像不是证据,定案肯定不能拿画像来说事。按现在的证据,也只能如此。
  只是……
  翻回前几页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我看着孩子干净而稚嫩的面孔,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半天才说:“他一直什么也没说,是不是受刺激太严重了?我们应该见见他,好好开导开导,说不定能问出什么来。”
  师父撇撇嘴,一抬手合上案卷,拿起来夹在腋下。“你小子还看上人家了?总之这案子不归我管就阿弥陀佛土豆炖大萝卜,赶紧干你自己的事。”说完就转身进了他的办公室,也没关门,我听到“哐当”一声,估计是把那本案卷随手扔到桌子上的声音。
  我对着他办公室的门做了个“我擦”的口型,心说:“不归你管你给我看干嘛?逗我玩么?”
  一上午过得浑浑噩噩得,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案子。我总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熬到午休,便趁师父去吃饭时,溜进他屋里把案卷偷出来,拿到复印室去又印了一份。
  到院外的小馆子随便打包了一盒盖浇饭。我开始一边消灭午饭一边仔细研究复印来的案卷。
  最主要的证据只有保姆的证言这一份。保姆名叫李桂梅,1960年生人,从名字到年纪都给人感觉是很典型的家政大妈。据她所说,因为还要在家带小孙子,她不当全职保姆,只做两三份钟点工的工作。她是一年前在报纸上看到白家请钟点工的广告的,见了面觉得钱给得大方,老板很和气,就接了这份活。一年中她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去白家给父子俩做顿晚饭,顺带打扫一下房间。白家小孩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但很有礼貌,挺讨人喜欢。这次出事之前,一直没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案发当天她照例去打扫做饭,一开门就见到老板全身是血倒在门口,孩子手里拿着刀在旁边站着,她吓得魂都没了撒腿就往楼下跑。直跑出那栋楼几百米,有点跑不动了,见那孩子也没追出来,才打110报了案。
  等问到老板在哪上班孩子在哪上学,她就完全不清楚了。还有两份邻居的证言,说几乎没跟白家人照过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的,案发当天也没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全看完之后,我更觉得这事不靠谱。白家父子俩从姓名到行事作风,到案发当天的情况,全凭李大妈一个人一张嘴,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虽说大妈不至于故意忽悠警察,但难保没些岔子或者隐情什么的,要凭这个定案,放谁那谁心里都得没底。
  我扒了几口饭,把李桂梅的证言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次却让我发现了端倪。
  录口供的警察请她详细描述一下开门看到的情况。她说看见“白启纹”趴在门口,头冲着门,浑身是血,身下也有一滩血,她往里看了一眼,屋里地上和墙上到处都是血迹。“白景皓”站在“白启纹”旁边,右手拿着一把菜刀(说到这里她补充道:白家有一把双立人的洋菜刀,据说挺贵,快是飞快,但分量太轻,切菜时用着还不如市场上买的十几块的顺手),刀上也是血,他手上也是血,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警察就问她那天“白启纹”和“白景皓”都穿了什么衣服,她说“白启纹”身上血太多她没看清楚,“白景皓”穿了一套白色的连帽运动服。
  我往后翻去看物证的照片,凶器还真是把双立人,Pollux系列主厨刀,型号30721…200。尸检报告说,这把刀跟“白启纹”身上所有伤口都能吻合。刀柄上提取到了“白景皓”的指纹,没有其他指纹。
  ——一把随时都在用的菜刀上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以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我说,这事还能假得更露骨一点吗?
  想到这里,我竟隐隐有些反胃。盒饭还剩一半,勉强再吃了几口,愈发不舒服起来,索性就都扔了,又接了点热水,给自己泡了杯茶喝。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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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嫌疑人1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她说“白景皓”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
  为什么单单是袖口?
  如果对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从主卧一路折腾到玄关,搞得房间里地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凶手按理说也会浑身上下沾满血迹才对。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单单把袖口有血这件事拿出来说,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会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红,说明“白景皓”当时,身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至少没有明显的血迹。李大妈在说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时,没有再提起运动服上有血迹,也从侧面证明,当时那套运动服大体上还是干净的。
  假设“白景皓”在杀害“白启纹”之后,无论出于什么考虑,想要换一套干净的衣服,此时就必须放下刀洗掉手上的血迹。而且这样的话,新换的衣服袖子上又沾了血就不合情理。
  唯一的解释是,他之前就穿着这套白色的运动服。他可能确实刺了“白启纹”,也可能没有,而是拿着刀做了尚不得而知的某些事,使手和袖口染了血。
  不过,“白启纹”身上那些引起大出血的致命的伤口,不可能是他刺的。
  我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转椅靠背上,舒展四肢伸了个懒腰。
  李桂梅或者是在说谎,或者没有说谎。
  但无论如何,我到现在几乎可以确定,这案子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确凿。
  “白景皓”可能是从犯。那样的话,凶手就不只一个。
  他也可能对“白启纹”的死全不知情,拿刀做了无关的事。那样的话,凶手就另有其人。
  考虑到他被捕之后不发一言的态度,这两种可能性都很高。
  他在掩饰什么?
  什么事?还是,什么人?
  我躺在转椅上,从案卷中抽出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放到离眼睛很近的地方,盯着瞅了半天。照片里的孩子显得有些疲惫,但并不萎靡,一双漆黑的眸子清澈镇定得很。瞅得久了,便觉得他眉眼之间好像有股气势,不露锋芒,却能感染人。
  这是一种有故事的人的眼神。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觉得思路无比清晰。
  要搞清真相,果然得见见这个“白景皓”。
  我把犯罪现场和尸体的照片和勘验笔录都扫描了,把案号和人名盖掉,发了封邮件给刑侦的老师,只说是实习时师父出题考我,我跟他意见不统一谁也无法说服谁,请老师大概画个像,我们好看看到底谁对。刑侦这门课虽然开在法学院,这位陈老师却是外聘的资深刑警,一级警督,有二十年的办案经验,请他画像应该绝对信得过。
  陈老师讲课幽默风趣,案例丰富,给分又厚道,在学生中非常受欢迎。想当年选课时我费了老大劲才挤进去,结果一个学期听得云里雾里,笔记里尽记了些案情八卦。多亏课后给他发过邮件,现在地址簿里还留着他的邮箱。
  发完邮件,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桌子上摊开得乱七八糟的案卷,按页码排好摞成一摞。刚做完就见邮箱有了新邮件的提示,是陈老师的回复。我在心里感叹搞实务的人办事效率跟学院派就是不一样啊,这要是发给院里那些老学究,两三天内能收到回复还要算运气好。
  陈老师的邮件很简短,只有一行字:
  “激情杀人,熟人犯罪可能性高,综合作案手法和现场情况推测,凶手为女性,中等身材,偏瘦。”
  大部分跟我想的差不多,如今老师也这么说,就坐实了我的这些想法。正想给老师回复一封邮件表示感谢,收件箱竟提示又有一封新邮件。
  是陈老师的第二封回复,同样只有一行字:
  “我知道这个案子,亦觉蹊跷。你师父若有意调查,我可以联系看守所让你们见到嫌疑人。”
  我死死盯着这句话,心脏一阵狂跳,顿时有一种作弊撞枪口上了的感觉——要打比方的话,就是你在网上百度来一篇出处不明的论文复制粘贴好几大段到自己的论文里,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答辩时主审老师先评价了几句文章可圈可点总体还不错,然后接着说:“你复制粘贴那篇是我写的,已经修改出版了,修改之后很多观点比原版更成熟,你有兴趣我可以送你一本。”
  弱爆了啊!盖案号改名字这种小把戏,简直弱爆了!我的脸火烫火烫的,恨不得能马上有块豆腐,好让我一头撞死。
  羞愧归羞愧,陈老师提到可以见到嫌疑人,对我实在是大大的方便。这案子现在还在审查起诉,按程序走的话要提审少说得再等个把礼拜,而且又不是师父负责,到时候根本轮不到我一个小小的实习生露脸。
  俗话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当然不会因为花招被人识破觉得无地自容就放过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驴肉火烧,赶紧给陈老师回了个邮件,说希望尽快见见嫌疑人,如果可以的话今天下午最好不过,末了还留了我的电话。
  又等了5分钟,陈老师的回复就进来了,还是一行字:
  “下午1点半,到看守所找吴桐警官。”
  我心里一阵暗喜,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已经12点半了,连忙又到师父办公室从正本案卷里偷出那张提押证,收拾了一下东西,给师父发了个短信请了假,出门奔看守所而去。
  等我在出租车上坐稳之后才收到师父的回复:“这么着急回家娶媳妇吗?别耽误正事。”总觉得其实师父是希望我去查这件事的,他这种神神秘秘的态度实在很奇怪。我也没多想,只回了一条:“放心吧。”
  到看守所的时候正好1点半,我跟门口值班的说找吴桐警官,他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在大门外等着。等了能有20分钟总算出来一个人,看着很年轻,比我大不了几岁,一身警服让他穿得透着一股痞气,见了我说:“吴警官不在,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吧,他交代过了。”
  我从包里拿出学生证和检察院的介绍信给他,说明来意。他扫了几眼,道:“怎么就你一个实习生自己过来?”我随口扯了个谎:“我师父下午要开会,他觉得这件案子有隐情,就让我先来问问试试看。”
  “能有什么隐情?这不是板上钉钉的事么?”他转身示意我跟上,“按规矩不能一个人单独讯问。”我一边过好几层安检一边陪笑道:“我这不是给我师父打个前哨么。这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您看我一个实习生还能问出点啥来?也就走走形式回头跟我师父好交代。您要不放心您在旁边看着?”他瞟了我一眼,好像觉得应该看着,又嫌麻烦不愿意趟这趟浑水,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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