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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是少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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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昱看得目不转睛的,一双眼跟着孙远均的每一个动作滴溜溜的转。他自己都想着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大概和女生犯花痴没啥区别。
孙远均挑了挑琴弦,然后在贝斯低沉的声音伴奏下,轻轻吟唱起一首歌,宋昱听出来了,那首歌叫《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
那时孙远均的声音已经有些变声了,尴尬年纪的变声期让他声音有点像传说中的公鸭嗓,说低沉也不够低沉,略带沙哑,可是在宋昱听来依然如同天籁。
唱完之后,宋昱傻乎乎的拼命鼓掌。
他看见孙远均偷偷的笑了,但就那么一瞬间。
然后孙远均赶紧整理好自己的表情,一本正经地问道:“这首歌你会唱吗?”
“会一点点。”
“能合唱吗?”孙远均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歌词。
宋昱是第一次在孙远均面前唱歌,有一点紧张,可是他本身音色清亮,又经过合唱团大半年的培训,再加上这本来就是他很喜欢的一首歌。
总之,他唱得很好。
李思在演奏贝斯的过程中都惊呆了,他觉得两个人完全不像第一次合作,默契度简直高到爆棚。而且两个人的音色好合啊,一个略沙哑低沉,一个清亮甜美,就好像是什么呢。两个本来就不错的声音合到一起就起了化学反应一样,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就好像是原本看起来很朴实的璞玉一下子通过打磨就成了晶莹闪亮的玉石。
李思之前还一直很奇怪,孙远均为啥和看起来不太起眼的宋昱走得那么近,毕竟和孙远均关系好的一般都是特别牛的一些人,要么成绩特别的好,要么音乐方面很有才华,要么就是人际关系特别的好,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不得不佩服孙远均的眼力,他果然眼睛很毒,会选人。很不起眼的宋昱竟然在开口唱歌的一刹那,自信和光芒全都绽放出来了,整个人都觉得耀眼起来了。
可是那孙远均看向宋昱的眼神,让李思忽然有一瞬间的恍惚。这眼神怎么像是在欣赏一幅世界名画的表情啊。
他看着他笑,他回头发现他在看他,也笑。
妈的,这也太暧昧了。
李思手抖了一下,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
后来又练了几首曲子,李思找了个理由先走了,他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些信息。当然他宁愿相信自己是眼神不好,看错了。
那一天,孙远均十五岁,宋昱十四岁。
孙远均那天似乎没再把宋昱当成一个孩子,跟他进行了很多深度的交流。
他和他讲他喜欢的乐队,从披头士,枪与玫瑰,涅槃,一直讲到香港的Beyond,宋昱那时候对音乐所有的概念还停留于每年过年要看的春晚歌曲,他之前唱得那首□□的歌就是那时学会的,他对于流行音乐最大的想象力充其量不过是来源于班上女生都喜欢的周杰伦,小学五年级时候,那个眼睛小小的,不大爱说话,喜欢带个鸭舌帽的大男孩出道了,脸上带着青涩,他总是哼唱着人们永远也听不清楚歌词的歌曲。宋昱也会觉得好听,可是也只觉得好听而已。
可是他听孙远均讲的那些,他说那些音乐不仅仅是音乐,也不仅仅是讲爱情,而是有关愤怒,自由,爱和信仰。讲到激动的时候,孙远均弹了一首枪花的《civil war》,歌词和吉他都练得不是特别的熟,但是孙远均唱的时候,就好像突然黑化的暗夜天神,激情满满,完全不再是平常那副乖学生的刻板面孔,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的样子。
宋昱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他喜欢上了能让孙远均热情燃烧的音乐。
“宋昱,你有什么理想吗?”
“理想?不就是上大学吗。”宋昱不假思索的说道。
“不对,这只是愿望,这不是理想。”
“那哥哥的理想是什么?”
“我想组建一个乐队,唱自己喜欢的歌,站在很大很大的舞台上,让每个人都为我疯狂。”
宋昱傻呆呆的看着孙远均,他从来不知道孙远均的理想或者是野心这么大。可是眼前的孙远均那闪亮的双眸,那脸部越来越坚毅的线条却又如此的真实。要是这些话从别人的嘴里讲出来,宋昱一定会笑话他别犯傻了。
可是眼前的男生根本不把同龄人的上个好大学的理想称之为理想,也许,这对于他来说确实太简单了,简直不屑一顾,想到这里,宋昱笑了,他拍了拍孙远均的肩膀。
“哥,你一定会实现的”,可是,宋昱还是不太明白,又继续问道:“为什么你一定要那么成功呢?”
“因为你如果不想主动去选择的话,就会让别人来选择你。”
“哥,我还是不懂。”
“比如说在动物世界里吧,跑得不够快的羚羊就会被猎豹吃到。”
“可是这是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人类不会这么残忍的。”
孙远均淡然一笑,继续解释道:“人类还不是一样,比如说你想考大学吧,如果你成绩一般,就只能上一般本科,或专科。但是如果你成绩像我一样,什么学校都可以选择。”
宋昱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怎么可以讲得这么直白,但是也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明白了他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大概孙远均说的也是没有错的。
不得不说其实当时宋昱对于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他却无缘无故的就相信孙远均说的一切。
后来他们俩和李思在一起组建了一支叫“□□”的乐队,在学校的元旦晚会表演了他们练了整整一个月的《追梦人》之后,一时风光无俩。
其实孙远均当时想唱首更high的英文歌的,但是负责审核节目的音乐老师觉得不适合。
据后来李思回忆,孙远均的课桌里常常因为情书太多,弄得他连自己的书都没地方放了,应该是有夸张的成分了。但是受女生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
在经过去别的学校的几次演出之后,每到星期五放学,都有好多外校女生穿着超短裙来一中门口看他,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宋昱都看到过好多次了,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一方面为哥哥受到欢迎而开心,另一方面他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他潜意识里觉得,孙远均会被那群穿着超短裙中的一个给抢走。
因为内心实在太关注孙远均了,宋昱丝毫也没有注意到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了很多别人的眼光。
第5章 第 5 章
五
孙远均15岁就上了高一,可是14岁的宋昱还在读初二。
因为永远差着两个年级,又因为宋昱永远保持在年级中上但又不会更好的学习成绩,所以孙远均永远在念叨着他要好好学习,于是宋昱便永远有着做不完的数学题,永远有着背不完的英语单词,孙远均还要监督他把每次试卷上的错题全部都抄到一个本子上。每次大考之前,孙远均甚至会帮他整理一份为数不少的笔记要他看。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宋昱从来没见过他记过什么笔记。
孙远均他说他上课的时候最多听十五分钟,剩下的时间,自己在课堂上看书比听课效率更高。
即使上了高中之后,各科的难度明显加大,孙远均依然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打篮球和练他最爱的吉他,还有每周两次的跆拳道。可是,也没见他的成绩有所下降。
发挥好的时候会是年级前三名,如果某次考差了掉到了年级十名之外,他的班主任和级长就会紧张地叫他到办公室喝茶了。
宋昱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天生聪明,智商超群的人。
孙远均有一天告诉他每天回家之后都要做题做到十二点,宋昱一直不太相信,觉得他在骗自己。直到有一天他们班的数学老师在他们班上课闲聊的时候,说道,孙远均班上的数学老师每次看到他来了就会绕道走,为什么呢?因为他数学已经一百四了,他不会的都是些什么问题呢?都是些老师也不会的问题。而且又多又难,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走不了。然后又接着说,你们不知道吧?孙远均谁不怕啊,整个高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都怕他,但是又喜欢的不得了,你们要有他一半用功,就不会考这么烂了。
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用功,而是有一种人比你聪明还比你用功。
大家听完老师的话,简直都把孙远均视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奇和偶像。
宋昱一方面因为孙远均成了整个学校师生的偶像而觉得骄傲,另一方面又在想,这样一个长得又好看,又会唱歌,又会学习,还那么努力的人存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然而宋昱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校园偶像剧里的完美人设,最近也有自己的烦恼。
孙远均虽然平常话不多,但是并不是一个在班上不合群的人。他懂得在大多数人的场合适当的收敛起自己的锋芒,才能不会让别人讨厌。比如在某些明知道老师讲的都会的情况下,他会不听课,会做自己的事,比如更高难度的数学题,比如新概念英语的三四册了,但他不会去睡觉,也不会和别人说话,不会不遵守班级的正常秩序。因此老师也都会喜欢他。
就算他没有听课,也有能力在自己的同桌和邻座回答不出老师问题的时候,他会毫无犹豫的立刻小声的告诉他答案。平常下课时候,总有一些女生带着各种目的红着脸来问他题目,他心里明镜似的,但也不会戳穿别人,总是还算耐心的讲解。再加上他大方,他的父母在深圳工作,虽然不在身边照顾他,但是给他的零花钱并不少。
成绩好但不会桀骜不驯,长得好看,又大方,孙远均的人缘不可能不好,在班上除了李思之外还有白瑞这个死党。
如果说李思是个玩音乐又玩滑板的炫酷boy,那么白瑞就是个成绩虽然差,但是在篮球场上却所向睥睨的公子哥。白瑞家里特别有钱,据说是某乡镇企业的大老板,上高中时因为分数不够,光给学校赞助费都给了数十万。白瑞性格又特别豪爽大方,很快就成了班上男生的头目。
三个人都是长得好看的,一走出去特别显眼,都是又高又帅,简直走过都能带出一阵风。
最近在班上的男生中开始流行一种看一种片子,就是那种从日本岛国传过来的“教育片”。2004年的时候,手机还没有完全普及,家长们也因为怕孩子玩手机影响学习,中学生大部分都是没有手机的。但那个时候已经有MP3可以听歌了,后来又有了MP4可以看视频了。孙远均经常看到一堆男生聚在一起,盯着一个MP4一起看,一瞥见那些兴奋又略带猥琐的小眼神,有如聚众嗑药一般迷醉神态,就知道他们又在看“教育片”了。
李思和白瑞都有自己的女神。李思比较喜欢松岛枫,但白瑞喜欢苍井空,青春期的男孩每十七秒就有一次性幻想,这话果然不是骗人的。
在他们的强烈的安利下,孙远均在某个打完篮球赛的傍晚,和他们一起在白瑞家的大别墅里有了人生中对性的第一次观摩学习。
当李思和白瑞看着频幕上的可餐秀色简直要流下口水的时候,孙远均忽然对那种和动物配种一样没区别的活塞运动觉得有点恶心。可是又不好打扰好朋友的兴致,他提起书包准备走的时候,李思和白瑞还在对那身材妖娆的□□的某些细节讨论得津津有味,孙远均发誓以后再也不进行如此无聊的活动了。
有这个时间,真的还不如在学校里再打场篮球呢,或者还不如给他家宋昱多讲两道数学题呢。
他一走留下李思和白瑞面面相觑,白瑞纳闷的问道:“你说,孙远均是不是性冷感啊?”
李思无奈的耸了耸肩。
“我都不知道给他送了多少封学姐学妹的情书了,不仅一个都没下文,而且真没发现他正眼看过哪个女生。你说他是不是傻?”
说完,他转过头来问孙远均最好的朋友,“你有发现他对哪个女生有兴趣吗?”
李思想了下,答道:“他除了对音乐和学习感兴趣,真没特别提过哪个女生。”
说完这话,李思突然咯噔一下,脑中突然一下子投影出孙远均看宋昱的眼神,想到白瑞也不是外人,悻悻的说道:“除了他那个认的弟弟,真没见过他对谁特别上过心。”
白瑞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复杂。
孙远均心情有点复杂的骑车回到了家,推开大门,发现宋昱正坐在他家的沙发上磕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的陪着他的爷爷看电视聊天。
看到他进了门,那热烈又带着讨好的眼神立刻迎向了自己,拿着他最喜欢的柠檬茶饮料给他,看他热得满头大汗,就自来熟的去卫生间拿来他的毛巾给他擦汗。
“哥,今天音乐老师又把我拉去练合唱了,所以没能去看你打球。”
孙远均接过宋昱递过的毛巾,擦了擦汗,随口问道:“唱得怎么样啊?”
宋昱把客厅里的落地电扇调整了一下位置,以便能对着他吹,答道:“老师说我唱歌唱得好,让我当领唱了。”
看着他这些明显讨好的动作,孙远均脸上没什么反应,心里想着,简直了,宋昱简直像是一只养熟的小狗一样,见到他就各种上来蹭,极尽讨好之能事。可是偏生他又做得极其顺手,自然,简直浑然天成,让他不能生一丝反感。孙远均脑海中忽然脑补出这样一幅画面,宋昱头上长了两只狗耳朵,一只大尾巴在后面拼命的摇啊摇,咦,感觉有点可爱啊。
孙远均想到这,忍不住呵呵笑出了声。
宋昱去帮他挂毛巾跑回来,以为他是因为自己表现好开心呢。就继续撒娇道:“哥,你还没表扬我呢。”
孙远均一把摸到他后脑勺上:“你都多大了啊?还要表扬”,说着顺手就在那一头柔软的头毛上摸了两把,“要不要奖励你一朵小红花啊?”,说罢,孙远均又笑。
等俩人写完作业的时候,爷爷也差不多做好了饭。
宋昱正要回家去吃饭,这才发现外面下了特别大的雨。T城是一个没有海的内陆城市,可是夏天的暴雨来得又快又急,而且这架势不像是一时半会能够止得住的。
爷爷就让宋昱打个电话给爸妈,就在这吃饭。
宋昱的父母一听说是在孙远均家,就放心说没事。孙远均是谁啊?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宋昱和他认识之后,成绩提升了那哪何止是一截呢,简直有了质的突破。自从有次宋昱带孙远均回家,那次宋昱的妈妈借着送水果的机会,推开了宋昱的书房,发现俩人真是在认认真真的写作业的时候,而不是看漫画打游戏时,就彻底放心了。
宋昱留下来吃饭自然是开心的,爷爷做的饭并不太好吃,可是他愿意留在只要能和孙远均在一起的任何场合,这个事情不用藏,昭然若揭,连孙远均的爷爷都看得出来。
只有孙远均貌似不开心的说了声:“留他吃饭,这饭菜哪够啊,他可是有名的吃货啊。”
宋昱赶紧说了声,“我今天可以少吃点的”,而这时他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咕叫了起来。
宋昱的表情顿时又委屈又尴尬。
片刻之后,三个人都哄堂大笑。
孙远均就是个嘴里不饶人的人,真正吃饭的时候,他帮宋昱夹菜勤快着呢,吃完又怕他真没吃饱,自作主张又去煮了包泡面。
宋昱看着窗外的雨,还在霹雳哗啦的下,心里想着这是不是要发大水了呀,但是鼻子闻着煮方便面的香味,又希望雨千万别停,要是可以留下来过夜才好呢。
结果老天遂了他的心愿,吃完了面,雨还是没停。
电话铃响了,孙远均去接了电话,宋昱支着个耳朵听。
然后孙远均跑过来和他说,“你妈妈打电话过来让你就在我家睡,明天再回去。”
宋昱高兴坏了,“太好了。”
“你个傻子,那么高兴做什么。”孙远均说道。
第6章 第 6 章
六
宋昱本来还在为终于能和孙远均一起睡了,可开心呢。结果听到爷爷让孙远均去把客房的席子什么的擦干净,结果又满心的失望起来。心里埋怨着要是他家里小点多好,就算不能睡一张床上,睡一间屋子也好啊。
但是没办法,他还是拿着孙远均的睡衣去洗澡了。
洗完澡出来,孙远均已经帮他收拾好了房间。
宋昱拿着一条白色的新毛巾擦着头发,穿着的是孙远均初中的时候穿着的睡衣,宋昱虽然也不矮,但是人瘦骨架又小,穿起来松松垮垮的,衣服明显大了一个号。孙远均看到他头发还在往下滴水,就去拿了吹风机帮他吹干,宋昱就像失去了自理能力的婴幼儿一样,任他摆布,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好像一切都是自然又理所应当的,一直以来,他们俩就像是亲兄弟一样没有什么安全距离。可是却没有人想过,亲兄弟又怎么会一起干这种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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