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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捕-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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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清溪的话,那不行。
清溪是他和赵戎一起拼出来的,流了多少血和泪,合作归合作,其他的不可能,他不会答应,赵戎也肯定不会答应。
赵戎睁开眼,打量着徐露,问:“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一并说出来,省得大家互相猜来猜去,也不痛快。徐小姐,实在不必这样。”
“那我就直说了,”徐露转过身,“赵老板,如果你能把月沉沙卖给我就好了。你知道,我不缺钱,只是对这个地方付出了心血,你不能一直让我只做个掌柜的。握不到手里的东西,我不放心。”
大川松了口气,他不怎么喜欢月沉沙,小云和阿蒙还老去那儿,不学好。月沉沙是赵戎最开始为洪梅、田小芸这些歌女开的歌厅。
赵戎带着阿蒙逃荒时,遇见了洋人船上的歌女找他做旗袍,那几个银元让赵戎和阿蒙在月岭城能活下去,他心中感激,后来歌女们陆陆续续还帮过他,他心中记得清歌女们的情分,在歌女们有难的时候收留了她们,顺便开设了这么个地方。
“买下来?你手头有多少钱?”
“赵戎,你没良心。之前我替你承担下陈家的服装厂,担了多大的风险,你如今不想着报恩,居然还嫌我穷。”
赵戎笑了,月沉沙之前不值钱,但现在是月岭城首屈一指的歌厅,陆陆续续捧出几位明星,应该能值不少钱。
“何必呢?”大川叹口气,插话道:“你也不缺钱,你个女人家的,实在……”
“你懂个屁!”大川话还没说完,就被徐露骂着断了话,“女人家的怎么了?”
“其他的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何公子那边你要怎么和他说?”
何家保守,从前的地绅,怎么会允许自家媳妇买歌厅?
徐露上个月和何思明订了婚,但徐露似乎对何思明不太满意。
何思明刚从英国回来,学的什么英国文学,是个“知书达理”的翩翩公子,只是徐露从来不喜欢这号人,和他说话时,何思明眼神总是闪躲,徐露便想着怎么拿到嫁妆又把婚给退了。
反正她从来是个没心没肺的,从前任外面的人怎么传她与其他男人的关系她都不介意,更不要说退一次婚,这算什么。
听见这个名字,徐露脸色变了,做出一副要哭的模样,缓缓道:“我可不打算和他一起。只是我哥和我爸那边不好交代,你在我爸和我哥知道之前卖给我,我还能用家里给的嫁妆一次和你结清。”
“行,”赵戎笑出了声,“只是这月沉沙卖给你之后,便和我再无关系,月沉沙里的谁都和我无关系,我也不会再和谁密会,更不会让记者有机会拍照片、写下来一段故事。徐小姐铁了心要买,之后便要自己负责了。”
好多人来这里是冲着赵戎来的,若是赵戎不在了,难免会对月沉沙有影响。
“你得给我些时间。”徐露咬了咬手指头,心中却不太确定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
她十几岁时就出了名,徐家的大姑娘在月岭城闹得满城风雨,仗着自己哥哥护着,不将旁人看在眼里,实在胡闹。
风言风语的十几年过去了,她也不到三十岁,一张脸像刚剥完壳的鸡蛋,完全看不出任何年龄的痕迹。
“你要多久?”
“等到你把陈欢追回来,这样是不是正好?”徐露笑了笑,故意讨巧,又说,“正好,莫禹十八日过生日,我哥哥要给他在家里办生日晚宴,莫禹胆小,哥哥只叫了家里人,不过也给了陈欢帖子。你也跟我去,说不定便可以见到他了。怎么样?”
“行。”赵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徐露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顿了顿,又说:“就怕你一直追不回来,那你就得一直帮我了。”
第四章
赵戎是做衣裳起家的,从前家里穷,大家都叫他裁缝。他初到月岭城的时候,便是被陈家雇去给陈欢做私人司机,送他每日上下学,还是大川介绍他去的。
现在有了钱,便被人称为“服装设计师”,听上去一股子奢靡的味道。他一双手为无数名人贵人做过衣裳,就是这位无数名人贵人交口称赞的人,近几日却发了愁,一屋子的衣裳像是长了刺一般,件件都不入眼。
他穿着一身黑丝暗金线睡袍,不住打量着屋内的一排排衣裳,没有一件能让他满意。赵戎颓唐地倒在沙发上,听着阿蒙和阿黄在花园里追逐打闹的声音,心中却像是长了荒草一般——他是个无趣的人,他自己知道。
现在住的地方是以前洋人留下的老洋房,赵戎给买了下来,买的时候就想着陈欢应当会喜欢。房子还算大,仆人住在一层,他与阿蒙住在二层,外面还有个半大的小花园,花园里有只狗,是阿蒙从小养大的土狗阿黄。
三层是他的工作室。他挑了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存衣裳,其他房间里放了满屋的布料,针线和装饰。
那间房里有他自己的衣服,有他给别人做的,还有他给陈欢做的。
他与陈欢一起时,便说好了每年陈欢生辰时要为他做一套衣裳——他那时除了会做衣裳什么都不会,这样无用,陈欢那样矜贵的人也让他亲到了。
陈欢撑着头问他:你亲不亲,不亲我就回去了。那时候他望着陈欢一张脸,几乎快失了神。
就在车的后座,他压着陈欢亲,将陈欢的嘴给亲得有些肿了,陈汉便笑着捶他的肩,说奶妈必定会发现,让他给想个理由搪塞过去。他那时说的什么?好像是说的:你就说你刚刚吃了辣的吃食好了。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后来的好多次。
今年是陈欢走的第七年,陈欢终于回来了。赵戎想做一件喜袍,亲自在喜袍上绣上所有好看的花纹图样,缝上最贵的宝石珍珠。可是除了材料,他什么也没做好。
他总在想,都过了七年了,欢欢应该长高了些。
喜袍这样重要的衣裳,若是不知道主人的身高尺寸,他怎么能做出让人满意的喜袍?
太小了不行,太大了也不行,若是穿着不合身,欢欢会笑着骂他,然后又去了那个不知道说着什么鸟语的国家,连信也不回一封,绝情得有些过分。
赵戎太过紧张,仿佛喜袍出了半点差错,他与陈欢的联系便会彻底断了一般,选好的布料便一直放在了案台上。
“咱们可是拜过天地的……”
赵戎右手轻轻抚在那块布料上,嘴里不知在和谁说话,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的,右手拇指戒上的墨绿宝石微微闪着光。
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做了个梦,不然自己怎么会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变成月岭城最大的服装厂老板?运气好?又怎么会和陈欢七年没能见面?他们从前明明那么好?
他总疑心自己年少时拿这份感情去哪个诡异的地方换了东西,可他确实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
狗叫声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赵戎听见阿黄在门外扑哧扑哧地扒门。
阿蒙敲了敲房间的门,软软糯糯地说:“哥哥,司机在楼下等你啦,你快点换好衣服了下去吧。”
“嗯,”赵戎的双眸仍是呆呆盯着某处,目光涣散,口中闷闷答道:“你去和阿黄继续玩,我……我马上就下去。”
“嗯!”
阿蒙欢快传完话,又耷拉着拖鞋跑下了楼,赵戎这时才有些后悔,他刚才与阿蒙说话时情绪不高,阿蒙当然是能感受得到的,可是赵戎从来不想要阿蒙觉得他很累,不然阿蒙在他面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他担心两人会不如从前亲密。
月岭城的上流社会如今流行穿洋服,他没见过几个人还在穿长袍。长袍是他入门时第一个学的东西,他当时跟的师傅已经在饥荒中饿死了。
赵戎换了身铁灰色法兰绒西装,对着镜子在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瞬间就变成了月岭城人人都知道的那位赵先生。
可是赵先生心中已是对自己全无自信了,关于陈欢,他内心敏感,丝毫算不得大度。
陈欢回来后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已是深重打击,对他避而不见又是雪上加霜,但他还得死皮赖脸地去徐仲林家中见陈欢一面——毕竟能见一面也是好的。
陈欢很厉害,会画油画,还会插花……尽是些他不会的稀奇玩意儿,毕竟他从前没有闲钱学这些。
赵戎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这张脸,难道自己变丑了些?确实不如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那般有活力,眼神里都是疲惫,眼尾处有几条纹理,眼下一圈淡淡的青色,大约是前几年累出来的。
还有他的一双手,经年累月的做活磨出了茧子,抚在人脸上时大约粗糙得很,与缠绵浪漫毫无瓜葛。
这是他从前经历的记录。
在车上时,赵戎也仍在想着自己这七年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真的有价值,想来应该是有价值的,至少阿蒙不再跟着他风餐露宿,他想,如果陈欢不愿理他了,他便在阿蒙成年时将手底资产悉数转给阿蒙,让她一生无虞,自己便可以找个寺庙安生度过余生。
可是亲眼见到陈欢时,脑内的热血便开始往上涌,赵戎又回到了年少时第一次见到陈欢时的心情——去他娘的寺庙,他想要和陈欢一起入睡,一起醒来,最后再一起死去,埋入同一块墓地。
“赵先生?”
管家见他愣了半天,叫了他一声,伸手要接过他西装外面披的大衣,赵戎回过神,将大衣解开递给了他。
随着赵戎进场,室内都变得安静了些,只能听见赵戎的皮鞋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地板,清脆又清晰。
赵戎想,所有人都知道他来了,欢欢现在又在想些什么呢?
室内的水晶吊灯发出暧昧的橘黄色暖光,壁炉里燃烧着火红的炭。孩子们在壁炉不远处坐了一圈,入迷地听着陈欢弹奏钢琴。
赵戎不懂钢琴,但是他听得出这音调已经有些乱了,大概是从自己从门口向钢琴处越走越近时开始乱的。察觉到这一点,赵戎刚才阴郁的心情好了不少。
一曲落幕,小孩子们爆发出欢快的掌声,等所有掌声都静下来,人们听见一个男人还在不依不饶地鼓掌,又过了好一会儿,这位刚来的、不懂事的客人还主动与弹奏钢琴的人搭上了话:“真好,弹得真好。”
陈欢换上了那副熟悉的笑,赵戎心里第一次有些空落落的。他想,从前陈欢也只是这样对他笑,原来也只是骗他的么?陈欢精心准备了一个陷阱,他甘之如饴地陷了进去。
“赵先生,您好,好久不见。”陈欢笑着和他说。
“确实好久不见,从你不告而别,已经有七年了。”
赵戎语气有些冷,大厅里都是徐家人,大约能猜得出这两人是怎么回事,听出来赵戎不是很客气,将自己的小孩儿都叫到了一旁,最后只剩下了这两人在这里。
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僵硬地坐在钢琴前,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儿,于是将手背在了身后,眼睛望向头顶的吊灯,露了怯。另一个穿着铁灰法兰绒西装的人手撑在钢琴上,目光冷冽,散发出旁人勿进的气场——旁人看着,他像是来找人算账的。
陈欢害怕了,又或者是难过了,他哪受得了赵戎这样看他,就像两人是仇家一样。陈欢不再看那大吊灯,垂头,但是眼睛却怯怯地向上,与赵戎四目相对,眼底都是泪。
“赵戎……”
“陈先生怎么突然哭了?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吗?”
所以才不告而别,一走就是七年,音信全无。赵戎拿出口袋里的手帕,弓身替陈欢擦掉脸上的泪。
“别这样叫我……”
“那应该怎么叫?陈先生?”
陈欢闻到手帕上的香味,有些难过地挥开了赵戎的手,可是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伸出右手,想勾住赵戎的手,却被赵戎避开了。
“就,就叫名字就好。”
“陈欢?陈欢。”
陈欢哭得小声,不敢随便让大厅内的其他人发现,怕自己辱没了赵戎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便哭一下歇一下,仿佛要把眼泪都给咽下去。
“赵先生心情不错。”
还是那副哭哭嗒嗒的模样,饶是这样,赵戎也能看出这人在拐弯抹角地骂自己——小狐狸。
今晚的主角是莫禹,可是莫禹与徐仲林二人都还未到,赵戎环视一周,看见旁人面上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对这边并无太多关心,便低下头,对着陈欢耳语道:“跟我走吗?”
他心软了,陈欢拿住了他,他撒不了手。既然人都回来了,又哭得这样委屈,那这七年就不算数了吧。稍稍狠下心,七年大概也能忘掉——就当自己这七年没活过。
陈欢愣了一下,迟疑地看着赵戎,总疑心自己听错了。
“跟我走,今晚便不许走了。以后让不让你走,也全看我心情,我数三下,一、二……”
“去就去!”
陈欢突然抬高音量,赵戎伸手捂住他的嘴,惹得他脸红,赵戎叹了口气,转身伸出一只手给陈欢,小声道:“走吧。”
陈欢小心地拉着他,却只勾了一根手指头,赵戎顿了顿,停下来,用自己的手将陈欢的手包了起来。
陈欢伤心起来快,高兴起来也快,心里突然多了许多希望,像少女一样悄悄望向赵戎,看着赵戎牵着他毅然向门前走去,心想,赵戎的手还是暖的。
第五章
这时天已经黑了,莫禹的生意宴会约莫已经开始了。莫禹总是一副文弱内向的模样,心里却是喜欢热闹多一点。徐仲林那般喜欢莫禹,一定会让他的宴会热闹得不行,逗他高兴。
可是这与他们二人无关。
赵戎和陈欢并排坐在后座,看着窗外流窜的街灯,却都默契地闭上嘴不说话。
赵戎的右手抓着陈欢的左手,先是一个个探索他的手指头,后来又将他整个手放在了自己两只手里,好好地放着,不愿放手。
赵戎在感情上总是格外记仇,因为从前的经历,陈欢有些骄纵,可也还记得从前自己无论怎么闹,只要不说分开的话,赵戎便会一直纵着他。唯独有一次,陈欢与赵戎置气,说要与赵戎分开,便看见了赵戎一张铁青的脸。
陈欢见状,围在赵戎身旁,发了个敷衍的誓,两人才和好如初。陈欢发誓说,没有赵戎的话,自己便会一辈子过得不好,如今想来也是生效了。在国外七年,他总是担心赵戎会忘了他。
赵戎认真得很,所以不能和赵戎说这种话。
陈欢心中忐忑,动也不敢动,任由赵戎拿着他一只手。哪怕是天那么大的惩罚,他也认了——陈欢心中清楚,赵戎一定会找他算账。
到了香蒲,司机直接开进了院子。下了车,院中的人都围了过来,赵戎亲自给陈欢开了车门,下人们见了,还以为是哪里来的贵客。
陈欢坐在车上,动作有些犹豫,赵戎仍是沉默地看着他,也不着急,静静地等着他。
刚一下车,便看见一只大黄狗向他扑了过来,朝他使劲摇尾巴。
赵戎安抚地摸了摸大黄的头,大黄仍有些兴奋,想要与陈欢更亲昵些,陈欢蹲下身背对着赵戎,将大黄抱到了怀里。
赵戎见陈欢抹了把眼泪,又添了句:“他今年八岁了。”这句话中带了些小心思,赵戎想让陈欢愧疚,便一直提起这段时间。
陈欢走之前,三人一狗一起待了整整一年,大黄知道陈欢是谁。陈欢走后,也没有人忘记过他。
阿蒙在看清陈欢的脸后,脸上的笑僵住了,在原地不安地站了一会儿,扯着大黄的项圈,一边哄一边走:“我们吃东西去,阿黄,该走了,哥哥,我们先走了。”
“去三楼。”
两人上楼后,阿蒙便千叮咛万嘱咐,说一定一定不要随便去三楼打扰赵戎,不然阿蒙便要和他们拼命。
下人们吓了一跳,以为来的人是和清溪命运相关的贵客,如临大敌般,走路都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却听见三楼传来一声短短的惊呼,众人便迟疑看向阿蒙。
阿蒙脸有些红,跺了跺脚,闷闷道:“可能没踩稳楼梯吧。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不用管他们,别去打扰他们就行了。”
这声惊呼的来源便是陈欢,一上二楼,赵戎便将他整个人抱起来扛在了肩上,陈欢吓了一跳,叫出了声,赵戎便惩罚似地拍了拍他的屁股。
赵戎的手很大,还旁若无人地带过陈欢柔软的腰,手上的茧似有似无的磨蹭,陈欢的身体便有了反应,颤着声音问了句:“赵戎……我想先洗澡……”
赵戎动了动喉结,郑重其事道:“待会儿。”
可是并未发生什么——赵先生独自住一套房,他将主卧给了陈欢,自己离开主卧后去了次卧。陈欢在床沿处怔愣坐着,盯着欧式的房内装饰,像是踏在云上一般没有现实感——赵戎反反复复,突然又不再理他,像是小孩子一般。
半夜,下人与阿蒙都睡了,陈欢穿着一身白而薄的睡衣偷摸去了次卧。次卧大约是书房改的,一面书橱加上一张小小的床,床头昏暗的灯隐隐映出赵戎脸的轮廓,还是与以前一样瘦。
次卧的门没关,陈欢心里笑赵戎傻,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掀开赵戎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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