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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情你妹起来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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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盛跟着宁朗并肩出了小院,熊蛋欢快地跑在两个人前面,跑一会,又回头,绕着两个人转一圈,继续向前跑,两个人几次都被要被狗绳绑到一起,还好都还算身手敏捷,及时绕开了。
    走了几步,凌盛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开口:“哎,对了,小老板,你看过我身份证知道我叫什么,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宁朗歪头看了他一眼,“宁朗,宁夏的宁,明朗的朗。”
    凌盛点头,记下了这个名字。“我看你年纪也不大,怎么不上学,开起客栈了?”
    宁朗脚步顿了一下,“大叔,你希望工程的吗?要送辍学儿童回去上学吗?”
    凌盛被这称呼叫的一愣,随即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看你年纪不大,一个人开客栈感觉还挺辛苦?”
    “余家贫,上不起学。”宁朗有点娃娃脸,加上两个酒窝,看起来确实还像一个学生,他也明白这男人没有别的意思,大概只是想随便聊聊天,还是没忍住那么回答了一句。
    凌盛突然有了翻白眼的冲动,他低头看了一眼扯着绳子拼命向前冲的大胖狗,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家贫的样子。其实他也不是对别人的隐私好奇的人,只是看着他一个人照看一家客栈,又不怎么熟手的样子,便问出了口。
    但是看宁朗的样子,自己好像有点多事儿了。凌盛耸了耸肩,没有再接这个话茬儿。
    
    第三章
    
    从客栈出来并没有经过商业街,宁朗带着凌盛一路穿小巷,最后在一家十分不起眼的小店前停了下来。店门口稀稀落落地放着几张桌子,竟也坐满了好几桌。宁朗将凌盛按在一个空位前坐了下来,将熊蛋的狗绳塞到他手里,“看着熊蛋,我去端早餐。”
    熊蛋在凌盛脚旁蹲坐下来,一边张着大嘴哈气,一边有些兴奋地盯着隔壁桌上的早餐,凌盛忍不住担心,它会不会趁自己不注意,扑到人家桌上。
    不过凌盛担心的一切并没有发生,直到宁朗端着早餐回来,熊蛋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没有动分毫。宁朗将早餐放在桌上,见凌盛的注意力都在熊蛋身上,笑着说道:“熊蛋虽然馋,但是机灵着呢,离开了家门,别人喂得东西一口都不会吃的。”
    凌盛挑眉,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有点蠢的狗居然还有这么实用的技能。
    宁朗将一碗粥放到凌盛的面前,“尝尝吧,虽然只是普普通通一碗粥,但是喝起来还是不一样的。”
    凌盛端起来喝了一大口,“点了点头,米尝起来挺香的,味道确实不错。”
    宁朗扬起唇角,有些骄傲的语气:“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推荐的。”
    凌盛被他小孩子般的语气弄得有些好笑,噙着笑意吃起了早饭。
    只吃了一会,凌盛就发现宁朗有些挑食,一边漫不经心地喝着粥,一边把小菜里不喜欢的萝卜条扒拉到一边,连吃包子也只吃馅儿不吃皮。
    注意到凌盛的视线,宁朗拿筷子的手顿了顿,然后没话找话地说道:“明天旅游节,今天开始镇上游客就多了,你要在四处逛逛吗?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些游客比较少的地方,另外你要买什么特产当礼物的话最好让我陪你一起去,不然我不敢保证你会不会被骗。”
    “礼物的话就算了,我想,也没什么人需要我的礼物。”凌盛盯着粥碗,视线有些飘散,随即回神,“到时候我随便逛逛就好,有需要我会麻烦你的。”
    吃过饭,凌盛掏出钱包想要付账,却被宁朗按住了手:“我已经付过了,说好我请客。”
    凌盛失笑,也没有再和宁朗争抢,看着宁朗神清气爽地牵着熊蛋起身,便也跟了上去。
    宁朗遛狗走的都是游人稀少的小巷,路过很多院子,门口都坐着看起来很清闲的古镇居民,有的三三两两的闲聊,也有的一个人叼着一根烟蹲在自家门口发呆,这是游客熙攘的商业街上所看不到的闲适与清闲,凌盛忍不住想,这里大概才是霞绍古镇最真实的面貌吧?
    宁朗的确对这里很熟悉,几乎每走一段,都会遇见有人跟他打招呼,凌盛听着他操着一口熟练的方言,跟这些老乡们对话。
    这两天宁朗与他说话都是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凌盛以为他跟自己一样都是外地人,因为什么小清新的原因跑到这里开了家客栈,此刻,他才相信,面前的年轻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
    怪不得他早上跟遛狗叫巡街,这里是他的地盘,他只是带着他的狗例行巡视。
    “这么对比,你普通话说的还不错。”听了一条街的方言后,凌盛终于忍不住开口。
    “昂,我以前在B市上的大学。”宁朗随口回道。
    “哦?”凌盛轻笑,“不是家贫,上不起学吗?”
    宁朗回过头看了凌盛一眼,笑道:“那不是想让希望工程来的叔叔能够给我些援助吗?”
    凌盛简直哭笑不得,宁朗长得脸嫩,看起来就像个初入大学的新生,听他这意思,已经毕业了。这次倒真是自己看走了眼。
    “在B市上大学,怎么毕业没想着留在B市?”凌盛倒不是随口问的,在原来单位,他见过太多的还没毕业的实习生,想方设法的想要留下来,就为了能够在B市立足,他倒是有些好奇,面前这个年轻人为什么偏偏独树一帜。
    宁朗挑眉,有些疑惑:“为什么在B市上大学就一定要留在B市?生活压力大,竞争大,人活在世,做点喜欢的事情,过得轻松点不好吗?”
    凌盛倒是没想到,宁朗年纪轻轻,出口倒是有些老成,笑了笑,接道:“这到的确是,相比而来,的确是这里更加悠闲,更加适合生活。”
    两个人走走逛逛,偶尔闲聊几句,在镇中转了一大圈,最终又绕回了客栈。
    宁朗进了院门就摆了摆手,打着哈欠,牵着熊蛋往自己屋里走,“我要回去补觉了,半夜还有一家人来玩要接站的,您自便吧,有什么事儿招呼一声就成。”
    凌盛点头,看着宁朗回了房间,关上门,又重新在院里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自便?其实他也不知道现在要做点什么。出来散散心也只是临时起意,毕竟发生了那些事儿,即便是淡定如他,也是要好好消化一下的。
    至于到霞绍古镇来,也只是因为顺便吧。
    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凌盛突然想起来,先前还有一篇论文写到了一半,之后发生了那些事儿耽搁了,还扔在电脑里。不管以后怎么样,论文总是要写完的。
    想到这,凌盛忍不住摇了摇头,以后能怎么样呢,虽然他有些措手不及,但是,对他来说,只要他想,以后的生活总能按着他想要的方向走。
    等凌盛写完论文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他发现院子里变得格外的热闹。他站在二楼的楼梯上,看见宁朗正坐在早上的石凳上,旁边坐着昨晚他接站回来的那个小女生,正眉开眼笑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从凌盛的角度看过去,能够明显地看到那小女生通红的耳根。
    凌盛笑了笑,视线转回宁郎身上,从外形上来看,他的确是那个年纪的女生容易喜欢的类型,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笑起来还有两个好看的酒窝,如果自己再年轻几岁,说不定也会被他吸引。
    意识到自己思维跑偏的时候,凌盛已经不知不觉地下了楼,在宁朗对面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看见凌盛下楼,宁朗挑了挑眉,“你在啊?还以为你出去逛了。”
    凌盛摇头,“我不喜欢人多。”
    “昂,好巧,我也是。”宁朗支着下巴趴在石桌上,整个人显得有点懒散,大概是睡醒了中午阳光暖,他换上了一件白色的连帽T恤,胸前印着凌盛不认识的卡通,整个人看起来温顺又乖巧。
    院子里不知道哪个位置连了音响,此刻在温柔又婉转地放着一首凌盛未听过的英文歌。午后的阳光照进小院之中,宁朗伸了个懒腰,面上的表情,让凌盛总有种去挠挠他下巴的冲动。
    那女生见到凌盛坐下,倒也不怯生,笑着开口打招呼:“你好,也是一个人出来玩吗?”
    凌盛点头:“你也自己?怎么不找人做个伴?”
    女生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大家都忙着弄论文,找实习,只有我忙里偷闲,想趁着没毕业时间还算多,出来逛逛。”
    “是啊,”凌盛感慨道:“工作之后,这么清闲的日子的确不多了。”
    宁朗一直半趴在桌上,不知道是在听两个人说话,还是在发呆。院门被推开的时候,他腾地弹了起来,凌盛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男生正大咧咧地站在门口。
    宁朗瞥了他一眼,又重新坐回了石凳上,“你不是要去接林子吗?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林子说跟你好久没见了,既然你没时间见他,他就来见你了。”罗永宁说着向旁边侧了一步,一个外表清俊又带着点书生气的年轻男人站在门口,微笑着开口:“好久不见。”
    宁朗面上的表情僵了一下,慢慢地站起身,露出个笑容,慢吞吞地开口:“好久不见。”
    凌盛明显地感觉到宁朗并不如他表现的那样,对见到久别重逢的朋友感觉喜悦,因为他的笑,只是努力的在扬起唇角,连酒窝都没露出来。
    叫林子的年轻人唇畔挂着笑容,“听罗儿说你这几天有点忙,我想着从上大学之后,咱们就没怎么在一起聚过,正好我也想看看你的客栈,就过来了。”
    罗永宁在旁边抢着开口,“我从机场接了林子,陪他回家放了行李,他就非要过来看你。哎,宁朗,林子刚说你们好几年都没聚过了,你们都在B市上大学,一直都没聚?”
    宁朗的手不自觉地抓着自己的衣角,正要回答,林子抢先开了口,“我不是刚上大学就准备出国的事儿吗,后来就出国了,哪有时间跟宁朗聚啊,啊,这么说来,我这个朋友还真是……”
    宁朗扯了扯嘴角:“说这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旅游节,客栈离不开人,本来还打算等忙过这几天再去找你,既然你过来了,今天就在这,我做东,好好聚一下。”
    林子向前走了几步,视线在那个小女生身上掠过,在凌盛身上停住,想要说话,凌盛先站了起来:“我正好要出去逛逛,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小老板。”
    宁朗侧头看了他一眼,还未说话,凌盛已经出了院门,那小女生看了宁朗一眼,也缓缓地起身,“那我也不打扰你们了,我正好准备去吃饭。”说完便走了。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了宁朗跟罗永宁和林子,音响里,一个男声正缓缓地唱着:“The thing never now; were you,You're gone and I won't see you anymore……”
    宁朗伸手指了指身边的石凳,“坐吧,站着说话多累。”
    罗永宁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拉着林子在石凳上坐了下来,“怎么样,林子,宁朗这个客栈怎么样?哎你还记得这儿吗?咱们当初老跟宁朗到他外公家玩,没想到会被这小子改成这样。”
    林子四下里看了一圈,点头:“确实不错,宁朗还是很有想法的。”
    罗永宁看了宁朗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有些不对,“哎,你发什么呆,我干儿子呢?”
    宁朗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今天客人多,我把它关屋里了。”
    罗永宁起身走到屋门口,拉开屋门,熊蛋就从里面扑了出来,罗永宁高兴地把它抱在怀里,一人一狗就在院子的角落玩了起来。
    林子将视线从罗永宁身上挪了回来,看向宁朗:“你这几年好吗?我在国外一直也没机会跟你联系。”
    宁朗抬起头,看了林子一眼,“挺好的。”
    宁朗有些冷淡的语气让林子一顿,半天才继续开口:“宁朗,当年的事儿,我想跟你道个歉,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说那些话也是无心,我只是……只是太吃惊了,这些年,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歉,但是我怕你……”
    “够了。”宁朗站起身,“当年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我希望你也能忘了。你先在这坐会,趁着现在没人,我去前面馆子叫几个外卖过来。”
    林子跟着起身,想要开口叫住宁朗,他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第四章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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