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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里摇滚迷情路-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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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

一张脸憋的通红,心跳的比脑子的疼痛还要夸张。岳彦笠有点眩晕的想,是不是老天听到了他的愿望,这种美梦成真有点太过美好,让人惶恐……

“你没事吧?”胥罡迟疑了一下还是问了出口。

岳彦笠眨眨眼,反射弧慢一拍的想明白,自己这会儿的样子怕是不太好:“哦,我没事,谢谢。”

看得出的,胥罡松口气转回脸去,专心致志的打算抽根烟放松一下。

手心冒了汗,岳彦笠听到自己声音很奇怪,像是生了锈的门轴,涩而不畅:“那个,我们昨晚见过,买烟的,”男人指了指胥罡手中的中南海:“你……生病了?”

或许是没想到会被搭话,或许是不习惯多说。胥罡摇摇头,简洁明了:“没有,探病。”

干巴巴的哦了一声,岳彦笠觉得手心的汗长了腿,沿着胳膊一直往上爬,很快细细密密盖住了额头鬓角。

说吧,随便什么。岳彦笠,老天不会一直眷顾你,过了这村不一定会有下个店了。

胡思乱想着,胥罡手机响了。男人拿着手机看了看划开了屏幕。

“嗯,医院……我知道。”

从岳彦笠的角度,看得到胥罡低着头,脚尖轻轻铲着地面。这样百无聊赖的小动作带着孩子气,分外迷人。

“下午去会馆健身……”不知道对面说了什么,胥罡笑了,很放松没防备的样子:“唱的动,放心,算是告别吧……昨晚你真该去现场看看,很怀念……冠名商啊,不太清楚,只知道是A市的……你查这个做什么?人家低调一定有低调的道理……屁!”男人骂了句脏话,弯起的嘴角像是挂了一轮小太阳,几乎灼伤偷看者的双眼:“你以为我跟你似的,到处留情?……好,就这样。”

电话挂了,男人左手食指跟中指间夹着的香烟已经快烧完了,挂着长长一截烟灰,摇摇欲坠。

人家低调一定有低调的道理。

岳彦笠这一瞬间感情几乎是濒临于喷发的状态,他快忍不住对这个男人的渴慕了。

他的目光太焦灼,几近有形,胥罡想忽视都很难:“你认识我?”

“我、我是,你的歌迷。”第一句破冰消除心理障碍,后面的话顺畅多了:“昨晚去参加歌迷会的。我很喜欢你……的歌曲,每首都熟悉。”

看得出,胥罡有点不知道怎么应对的样子。他并不擅长这种场面,哪怕在最红的那几年。

话痨与哑巴乐队,其实哑巴才是胥罡的本命真神吧。

“很高兴你喜欢,”男人把烟掐了,随手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很多年不唱现场了,幸好还算勉强及格状态。”

“你太谦虚了。”岳彦笠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从坐着改为了站着。这样对方身高上的压迫多少少了一些:“非常棒,甚至比当年还要更好。”

“哦?你听过我当年的演唱会?”胥罡勾勾唇:“都这么多年了……铁杆老歌迷啊。”

胥罡没什么含义的一句话居然让岳彦笠红了脸,结结巴巴的:“是,几乎场场不落。”

“那,”胥罡有点犹豫的抓了抓头发,一向面瘫的表情有点小苦恼和赫然:“是不是要给你签个名?”

“啊?!对!”幸福来得太猛,岳彦笠身体一晃,赶紧条件反射的扶住身边廊桥的白色柱子:“太感谢了,我都不好意思说。”

男人浑身上下摸了一通:“我没带笔。”

“我有。”岳彦笠赶紧从西装口袋里摸出钢笔,打开笔帽递过去,眼睛都笑弯了:“谢谢谢谢。”

胥罡接过笔,先是在自己掌心划了划,迎着岳彦笠稍显不解的目光解释:“好久没签,都忘了当年设计的签名什么样了。”

“没关系,你随便签。”岳彦笠暗想,你就是写上两个首写字母我也甘之如饴啊。

“签哪儿?”胥罡看着手心像是满意了,顾自点了点头看向岳彦笠,目光清亮通透,像个孩子。

“可以,”关键时刻岳彦笠又怂了。他说不出口,请你签到我脚踝上吧。这怎么听都是个变态:“我想,可以签,签……”

胥罡笑了,居然难得心有灵犀的替他解围:“你说吧。早些年时候,什么肚脐胸口头顶,歌迷提的签名要求五花八门我都免疫了。不会有什么位置让我吃惊了。”

岳彦笠被他的笑晃了眼,要求脱口而出:“能签到我脚踝上吗?”

说是不吃惊,胥罡的表情还是愣了几秒,然后是迟疑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左脚。那处纹身。

心脏缩了一下,岳彦笠讪讪的:“要不,签手腕上也行……”

签名最后还是落在了岳彦笠左手手腕上。

胥罡左手托着他手腕,右手认真签名的时候,在男人看不到的角度,岳彦笠眼底的炽烈毫不掩饰。想亲他留长的头发,想亲他的耳朵,还想更多……

“好了。”胥罡签完名,歪头看了一会儿好像挺满意。站直身体把钢笔还给岳彦笠:“不记得原来设计的花体签名了,有点土你别介意。”

“不不,很好。”抬起手腕眯着眼看,岳彦笠笑的特别满足:“这样很好。”这样能看得出来是你的名字,与众不同的独一份,私心里很幸福。

三十多岁的男人,在阳光下仰着脸,因为一个签名笑的阳光灿烂。

“我觉得,”胥罡咽下差点脱口而出的“你很面熟”,生生转了个弯:“还行吧。”

告别的时候,胥罡都走了,又莫名其妙的回了头,看着岳彦笠盯着自己手腕傻兮兮的笑容,忍不住问了一句:“下一站C市你去吗?”

“去。”岳彦笠连磕绊都不打:“每一站都去。”






第3章 第三章
晚上洗澡的时候,岳彦笠小心翼翼的在左手腕那里先是裹了好几层的保鲜膜,然后又用胶带严密的贴了缝隙,再三检查后才去快速冲了个澡。

胥罡不肯签在脚踝上,这种感觉又甜又酸。

爱慕是一场细细密密的网,勒的他艰于呼吸却甘之如饴。

只是有点犯愁。手腕上的签名,他想纹可是又不敢。太明显。

那份喜欢他不敢大白于天下,万一再被胥罡看到,他简直不敢想象结果。

算他保守老土吧。据说现在的粉丝疯狂的,别说是纹个身这么小儿科,哪怕倾家荡产哪怕整容增高什么的都可以。在他们眼里,为了偶像做任何事都是天经地义的,就没有什么惊世骇俗不可理喻。

太疯狂了。

翻来覆去的咀嚼着今天的意外之喜,直到将近十二点才迷迷糊糊有了睡意。关了台灯,岳彦笠哑然失笑,一把年纪了,狂热起来也像个不着四六的傻子。

C市的演唱会是大后天,他明天找个纹身馆问问,看看有没有办法把这个签名原封不动的转移到脚踝上吧……

……………………………………………………

“可以啊,当然可以。”纹身师是个帅哥,年纪不大,穿着黑背心格子衬衫,袖子卷起露出一双炫酷花臂:“很简单的,转印一下就好。”

岳彦笠不太放心:“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不会。”帅哥拍胸脯保证:“别说你这么简单的几个字,我转移过特别复杂的麒麟,绝对完美!”

“我明天要坐飞机出差,没什么不良影响吧?”

帅哥给他逗乐了:“您只要不是坐火箭去外太空,我保证不会出任何幺蛾子。”

老老实实哦了一声,岳彦笠小心翼翼卷起袖子:“喏,这个,纹到左脚脚踝。”

“脚踝啊,”纹身师低头看了看:“会比手臂肩背疼,要不要上麻药?”

“不要。”岳彦笠想都不想的否决,蹲下去卷裤脚:“我不怕疼。”

帅哥吹了个唿哨,开始准备工具:“放心,咱技术好,很快搞定,不会太疼的。”

一针接着一针,微微的痛感绵延不绝。

岳彦笠吸了口气,又缓缓的呼出。每一秒的疼痛都是他更靠近胥罡一点,他怎么可能会忍不了?

纹身师是个话密的,也可能是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低着头边干活边说话,什么都不耽误。

“其实脚踝的疼痛还算好的,而且地方小,也纹不了什么忒复杂庞大的图案。您是不知道,像是敏感的腰侧啊,大腿内侧啊这些地方,纹起来更疼,而且那一大片一大片的,弄个嫦娥奔月画上去都不成问题。”

给纹身师逗得想笑,岳彦笠顺着问:“我听说过,原来有个香港明星好像在大腿内侧纹过他恋人的名字。”

“嗐,可不是!”纹身师兴致勃勃:“不仅纹了名字,还有表白。后来跟恋人分了好尴尬,洗都洗不干净,再找对象都得看名字。”

两人一起笑起来。纹身师紧了紧握着他脚踝那只手:“稳住,别动哈。我讲你听着就行了。咱别一个大意,乐极生悲毁了我招牌。”

小帅哥谈兴极浓,继续头也不抬的普及纹身知识:“其实还有更疼的。有个二逼,我发小。”小青年自己笑的直抖,干脆先放下了手里的针缓一缓:“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他。当年谈了个对象,自以为炫酷吊炸天的让我帮着往老二上面纹他对象的名字。我说不行,万一给他扎萎了,后半辈子就算是废了。这小子一根筋,说是就信我的手艺,死犟着要纹。我艹,您是不知道,我这蹲这儿对着一根打直的大傻雕,那种心情呐……”

岳彦笠又是好奇又是好笑:“真纹了?那……多不好。”

小帅哥瞬间秒懂,点着头眼泪都要笑出来了:“纹是纹上了,我那发小鬼哭狼嚎小死了好几回,好悬没尿我一地。坦率的就技术层面说,称得上我的得意之作。可是,我就不明白了,他办事的时候,心里不膈应吗?”

这种男人间的荤段子简直就是最佳的气氛调节器,岳彦笠那点拘谨差不多被纹身师给丢到爪哇国去了,乐得脸颊都酸了。

“你说他爱的要死要活那个对象,要是白头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自攻自受。哦对,我哥们儿是个同。上面那个。可是这小子后来换对象了啊,想洗掉纹身来着,结果才试了两针就快疼抽抽了……你说他再跟他新对象上床,作案工具上写着别人的大名……啧啧,我数学不好,这种心理阴影面积简直算不过来。”

抹了抹笑出来的眼泪,岳彦笠一边付钱一边真心实意的道谢:“谢谢你啊,我特别满意,真的,不管是纹身效果还是服务品质。”

纹身师眨眨眼:“不客气,欢迎下次再来。我给您打八折。注意事项别弄丢了,有事微信问我哈。”

出纹身馆的时候,岳彦笠神清气爽一身轻松。

脚踝上的签名纹的相当不错,哪怕这儿还沾着些许的血污和药膏。疼痛依然在,虽然只能说是轻微。

路边有人蹲着晒太阳,松垮垮的对襟大褂松垮垮的吊裆裤,看不出年龄只知道不会太年轻的脸上一派悠闲自得。

那人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惊的岳彦笠眼神都变了。

“我是一只狐狸,我住在森林里,我的对手太愚蠢我没谁看得起……”

伴奏里的吉他声分外好听,清清朗朗,穿透岁月的长河,共舞出一曲摇滚人的款摆伦巴。

……………………………………………………

岳彦笠让小汪先开车回了A市,他自己买了机票去C市。

也不纯粹是体恤下属辛劳和离家好几天,C市太远,将近十个小时,开车的坐车的都会疲惫不堪。索性让小汪先回去,等第四站去S市,后面几站都在两三小时车程内,小汪再来跟他汇合。

晚上的航班,岳彦笠简单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把那个令人羞耻的兔尾巴裹了一层黑塑料袋扔进了垃圾桶,锁上住处的门打算出去转转再去机场。

尽管这些年他来来往往B市很多次,可是每次都是来了就打车直接去谈生意,结束了又匆匆忙忙的回A市。真要说起来,他对B市的餐饮业和娱乐业可能了解更多一些。当然,这里的娱乐业指的范围很窄,就是些KTV啊会所啊之类消遣的地方。

认真算起来,他对B市所有的印象,更多是当年在这里读书的时候。大学四年,囊中羞涩却也快乐无比,一群穷学生呼啸着,骑着自行车钻胡同跑后海,没心没肺。

不是饭点,簋街上没有人来人往的热闹劲儿,有家东北菜饭店门口坐着俩阿姨,一边择菜一边唠嗑,手边的筐子里是青中带着紫色斑点的豆角,新鲜水灵,焖上土豆和五花肉,岳彦笠能吃两碗饭。

今天身体状态不错,脑子不疼也不晕,岳彦笠就沿着大马路信马由缰的走,也不觉得累。

他想去工人体育场看看,还有边上的三里屯。哪怕大白天的,那里安静的只适合晒太阳。

他有太多割舍不掉的回忆都在那一片。

三公里的路程,曾经觉得几步路也就到了,现如今走了一半就有点累,只好伸手招了车。

工人体育场北路路口在施工,看样子不是修水管就是处理排污管道,没办法,岳彦笠只好提前下了车,幸好也没几步路了。

还是有点失望的。这里跟留在他记忆里的已经不一样了。

经过奥运会的全面改造扩建工程,工体变了模样。单从门口看,除了枝叶繁茂的大树,岳彦笠找不到任何熟悉的感觉。一街之隔的三里屯,这些年花样翻新的进了更多的夜店更多的品牌,时尚新潮不输任何城市商业休闲中心,只是重叠不出过去的影子了。

岳彦笠不死心,凭着记忆往里面摸索。

他记得那家酒吧的名字,也记得他不起眼的位置和招牌——

果然没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栋大楼。现代利落的线条结构,一楼是家sta咖啡店,倔强傲慢英国佬的品牌捞金地。

难受,特别难受。即使有心理准备,可是当卑微的侥幸落空,还是惆怅不已的。

咖啡店里很热闹,一点不像工作日该有的空旷。

岳彦笠买了杯热美式,直接坐到了户外的遮阳伞下。

时间轮了十二年,他还是记得那么清楚。

他记得男人喉结吞咽时性感的样子,记得男人叛逆不羁的光头上新长出的发茬儿硬硬的戳手,记得男人压在他身上闯进去的时候带来的极度震撼、疼痛还有快感。

如今,记忆的碎片只有他有,另外一个人已经彻底忘了。随着酒精和车祸后遗症,遗忘在记忆的长河里,除了惊鸿一瞥的交集,更多的毕竟还是微不足道。

岳彦笠喝了口咖啡,咽下满嘴的苦涩。

忘了也好。他从来没想过要如何如何,自己一个将死之人,如若豁出去狂欢,也是昙花绽放不扯未来的一夜就好。

或者说,不是查出了脑癌,他一向谨小慎微的人生也不会有什么变化,一直到老死。十几年,真有心想找,早找了。

过去是贪而不得,现在是不想得也得不起了。

咖啡店里有小青年急匆匆接着电话走出来,从身边走过带起一阵凉风:“哎别介啊媳妇儿,说好了明天去……放心,铁定陪你去,答应了每次都陪着,老爷们儿就得言而有信不是?……嗯呢,就东四条那家的陆记……回见了您呐。”

跟爱人打完电话的青年眉眼鲜活,最后还不嫌肉麻的对着话筒响亮的啵了一声,惹的边上坐着的岳彦笠都不好意思再继续多看,脸颊微微发烫。

他记起昨天跟胥罡分别时候说的那句话。

去啊,每站都去。

此刻想来,耳朵发烧,怎么琢磨着就变了味儿,像是个承诺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狐狸,我个人很喜欢的万总的一首歌。带点狡狯带点直不愣登的傻气,就着质朴的吉他声,吼出那种很畅快的感觉。万总的歌曲不说都听了,也听了大半,慢的实在太慢,快的不多,《这一切没有想像的那么糟》,《陀螺》,《走过来,走过去》都很有意思。定位在民谣歌手多于摇滚的概念。哦对了,这首歌还是今年三月份引进的法国动画片《大坏狐狸的故事》的电影推广曲,甭管多少人唱,其实还是万总唱的最好听。





第4章 第四章
“嗯,跟龙龙大宝贝儿问个好,说叔叔从C市回来给他带礼物……放心吧哥,你都快成老妈子了……我自己身体我有数,难得有机会,你让我再玩一圈过过瘾……罗城大厦项目已经收尾了,王副总一直盯着,没事……要起飞了,哥我挂了啊。”

戴着墨镜的男人收了手机,很快又是面无表情的样子。

边上的贝斯手包秋秋扑哧一乐,拿胳膊肘捅捅他:“哎我说胥大老板,你跟你哥打电话总跟个话痨似的,怎么电话一挂,翻脸跟翻书有一拼?”包秋秋双手拍打膝盖晃着身体唱:“P…P…P…Poker Face,I want roll with him a hard pair we will be……”

“闭嘴。”胥罡嫌他烦,伸手大巴掌推着包秋秋的脸偏到远离自己的位置,要多远有多远。

只有他们两个坐的商务舱,今晚的航班。其他的人虽说这些年陆陆续续一直有演出上的合作,到底远了一些,不比他们两个近二十年的交情。是以连设备带人的,都由他那个能干的红姐一手打理着一站站往下安排,设备托运,临时工经济舱,错班次飞行。

“我都跟你半辈子了,你竟然嫌弃我?”包秋秋瞪着一双不大的眼睛,满脸委屈的作势就要哭:“伦家从十八岁第一次就跟着你了——”

“包秋秋!”胥罡虽然习惯这个兄弟胡说八道满嘴跑火车,可是并不代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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