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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仙妻[封推]-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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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上了云舟。凌秀清就开始抓紧了一切空闲时间修炼,其他的事情交给胡甘子安排,他对龙君鹏一片赤诚。总不会把她拖去卖了吧,常太忠也不是吃素的。
    凌秀清有神级功法。有辅助的灵丹妙药,还有堆积成山的灵石,成仙是早晚的事,她差的就是时间。
    此去无尽海,吉凶难料,唯有努力拼一把。
    让低调见鬼去,现在是全力以赴涨修为。
    不过是半小时,两块灵石就被吸收殆尽化成粉末。凌秀清手指微动,粉末消失,另两块灵石悄然出现,修炼继续。
    胡甘子慢慢回头看了一眼,又慢慢转回去,狐狸眼流露出思索,这期间,常太忠有点小紧张。
    阿清师妹修炼的功法特殊是苏浅告诉过常太忠的,他真的担心小狐狸见猎心喜生出坏心,如果打起来。他该怎样争取最大胜算,并且避免伤害到阿清师妹呢……
    事实证明常太忠想多了,胡甘子除了一开始有点好奇。后面再也不管凌秀清,专心驾驶着云舟一路往北走。
    常太忠的心思,也逐渐放在云舟的安全之上,越走越荒有没有?不时惊动一些潜修的大妖和妖王,虽然不知因何缘故他们没有冲过来打砸抢,可是站在附近窥视也会让人心里不好想的!
    云舟没日没夜的飞驰,凌秀清一直在修炼,用掉的灵石不知凡几,常太忠却紧张得要死。不敢睡也不敢修炼,胡甘子却一直都是云淡风轻的表情。偶尔看看常太忠,嘴角微微上翘。
    常太忠仿佛听见了笑声。猛然回头,刚好看到小狐狸来不及掩饰的嘲讽的讥笑,顿时福至心灵啊,想通了啊,一屁股坐下来,万事不管了。
    直到这时,胡甘子才大发慈悲的告诉常太忠,“我家就在黑狱城。”
    “黑狱城?那个别名混乱之都的邪修乐园?”常太忠脸色微白,随即恍然大悟的点头,“如此说来,你当和神狐宫关系匪浅。”
    胡甘子微微惊讶,狐狸眼角上挑,“你竟然知道神狐宫?”
    “呵呵,这有什么,我家少爷来就职之前,可是把截灵星大大小小的势力研究了个透彻。”常太忠挺了挺胸脯,颇有些得意的说道,“一路上看到的妖修,对你都很恭敬,所以你的身份不言自明。”
    “哼,他们恭敬的是这云舟上的标志。”胡甘子再露嘲讽的冷笑,他凝望着北方,陷入沉默。
    两个男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们说到神狐宫时,白泽悄然抬头,红宝石一样的小眼珠子乱转不停,常太忠心有所感掉头看它,它却提前一秒闭眼装睡,一点破绽都没露。
    云舟跑了三天三夜,到达黑狱城之前,凌秀清修为晋升金丹中期。
    这个速度让常太忠大吃一惊,忍不住多看了凌秀清两眼,胡甘子倒是很正常的向她表示祝贺,因为他不知道她结丹不过两月余。
    黑狱城地处截灵星北端,终年积雪,寒冷异常,巨大的城池冰雕玉琢,美轮美奂。
    美是不能当饭吃的,黑狱城最大的缺点就是资源匮乏,但有人的地方就有商,天下间总有那么一些人天生喜欢做生意,倒买倒卖,与外界互通有无。
    又因黑狱城标榜自由至上,只要不妨碍到城主神狐宫主的利益,随便怎么弄都没人管,所以黑狱城地处苦寒却并不萧条,集市非常活跃,外界难以寻找的材料也许能在这里找到,比如高阶妖丹万年神药,比如修士的生魂等等犯禁忌的东西。
    凌秀清醒来之后,胡甘子就简单把黑狱城介绍了一遍,还给了她一块白色面纱,嘱咐她戴上之后就不要轻易取下,这东西织有幻阵,可以模糊她的容貌和声音,让人认不出来。
    混乱之都不是说着玩的,凌秀清可是上了通缉令的人,被人认出真面目,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人要逮了她去领赏。
    凌秀清捧着面纱,看了常太忠一眼,他是苏浅的奴仆,自然也在通缉之列,可胡甘子明显不想管。
    常太忠不愿意去想,那面纱可能只有一块,他紧抿着嘴唇,在一枚不起眼的储物戒指里掏啊掏,掏出一块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往他脸上一贴,一个元婴期的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出现了。
    凌秀清掩嘴直乐,胡甘子翻了翻眼皮说道:“现在,你是胡秀,他是胡忠,是我在灵山抓来的奴仆,记住了。”

  ☆、304章银狐宫

一个黑衣少年,带着一个紫衣女奴,以及一个蓝衣男仆,大摇大摆走进黑狱城大门,有那面相凶恶的守城侍卫上来阻拦,大声喝止:“站住!干什么的!”
    胡甘子被迫回家本就心里不爽,现在居然被家养的侍卫拦路,当即怒发冲冠,一巴掌就扇了过去。
    砰!侍卫倒地,一张脸都快被打烂了,鲜血淋漓,其余五名哗啦围上来,纷纷拔刀相向,就在侍卫们想要将这三人砍杀时,胡甘子抛出一根银光闪闪的狐狸毛,侍卫们大惊急退,收了法宝单膝跪地行礼。
    “属下不知公子驾到,失礼之处,还望恕罪。”
    “哼,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下值后去找胡森领三百杖!”
    “是。”
    胡甘子领着两个仙奴走了好远,侍卫们才敢起身,扶了那半死不活的倒霉鬼去疗伤。
    这一幕落在有心人眼里,不到一刻钟,银狐宫四公子化形归来的消息就传遍了黑狱城。
    胡甘子对黑狱城的感情很复杂,如今带了朋友回来,自然要尽一番地主之宜,而在凌秀清看来,这是赤果果的炫耀,城主家的四公子呐,绝对的高富帅,官二代。
    对中二期的少年,不要期望过高,凌秀清安慰着自己,慢慢跟在小狐狸身后走马观花,欣赏雪域风。情。
    既然是雪域,各类皮毛制品满街都是,店铺里有炼制好的皮草仙衣,路边摊有腥臭扑鼻未经处理的原材料,凌秀清悄悄跟常太忠传音了几句,便随意选了一家小铺子,各买了一件皮草换上。府里带出来的储物袋也小心藏好,白泽给揣进了口袋里。
    相貌不同,风格不类。多了拘谨少了高傲,这下就是原苏府的人站在两人面前也认不出来了。非大罗金仙不可窥视真容。
    常太忠说,截灵星的大罗金仙不过五指之数,而且多数都在闭关修炼不闻世事,凌秀清的小心肝便妥妥的放回原处,露在面纱外的双眸水润润亮晶晶,透出了些许笑意。
    见她如此,胡甘子和常太忠不由对望一眼,彼此暗暗松了一口气。胡甘子更是得意翘嘴角,阿鹏哥说的没错,女人不高兴的时候就得带她们出来逛逛。
    混乱之都名符其实,三人一路走一路看,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路人不要太多,法宝交击的爆炸声就没停止过,时常看到空中匆匆飞过银狐宫的执法侍卫,胡甘子说打架的越多越好,因为抓到了可以罚款,执法的侍卫们还能提成。
    凌秀清咋舌不已。银狐宫主手段了得,有这许多好处,侍卫们牺牲一点修炼时间也无所谓了。
    胡甘子仿佛猜到凌秀清所想。冷笑一声说道:“这是老祖宗在创建银狐宫之初订下的规矩,百万年来从未改过。”
    百万年!凌秀清眨眨星目,越发觉得银狐宫神秘莫测,而且小狐狸好像跟家里的关系不是很好,搭便车的计划能成功吗?
    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凌秀清默默握拳给自己打气,微抬眼眸看向来人。
    熟人啊,如果所料不错。这三只就是胡甘子的三位兄长,银狐宫主的四位公子全在这里了。
    白衣胜雪、风。流倜傥的三位俏郎君。领着一大波奴仆呼啸而来,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只是为首的胡大郎脸色不怎么好看,腿脚好像不怎么灵便,都没踏足地面,而是一直飘浮着的,显得他比旁人高了一大截,队形不甚整齐。
    “四郎,进了家门却不去觐见母亲大人,在外面荒山野岭呆久了,连规矩都忘干净了不曾?”胡大郎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瞅着胡甘子。
    “打小哥哥们就教你要孝顺,没想到如今都化形了,还是这么不长进,唉,你叫大哥怎么说你才好。”
    “知晓大哥一向嘴笨,可谁叫我们是兄弟呢,不会说小弟也不会怪你的。”
    胡甘子嘴边挂着邪气的笑,哪怕胡大郎飞得高,他也高高扬起下巴,做出俯视的姿势来,黑衣仙衣无风自动,冷光四射,特别狂霸拽,一波妖娆俏丽的女奴集体脸红星星眼了。
    胡大郎被噎得干瞪眼,胡二郎见围观的路人都在偷笑,赶紧上来打圆场,“四郎,母亲大人已知晓你回来,传你说话呢,赶紧的吧,别让她老人家久等。”
    有求于人,胡甘子见好就收了,淡淡的应声,大袖一卷,就带着凌秀清和常太忠,踩着一道弯弯的黑雾飞向城中央的银狐宫。
    那道黑雾有如实质,一经现身,胡大郎首先想到不好的回忆脸色铁青了,二郎和三郎也有些不快,笑容齐齐消失,眯着狐狸眼死死盯着胡甘子的背影。
    银狐宫也是寒冰所砌,中间加了特殊的材料,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银光,这是一个气势磅礴的建筑群,有高达数丈的宫墙,有风格各异的宫殿,还有宽敞的演武场,更有栽满奇花异草的后花园。
    凌秀清在空中匆匆一瞥,便到了一间圆顶宫殿,在这里,她对遗传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银狐宫主的宫殿装修主材料也是灵石原矿,甚至还有大量仙晶,仙灵之气浓郁成雾,这酸爽,好想就地修炼……
    原先心里有所准备,可见到银狐宫主的真面目,凌秀清仍然吃惊不小,什么是沉鱼落雁,什么是闭月羞花,什么叫做神仙妃子?来看这个狐狸精吧!
    凌秀清只看了一眼,就赶紧垂下了眼眸,尼玛,本仙子居然小心肝砰砰直跳,这狐狸精不但长得美绝人寰,而且还修了魅惑之术,一不小心就中招啊喂~
    大殿之上响起轻笑声,就像羽毛轻轻划过心尖,令人麻酥酥的,两腿直发软,凌秀清顾不得别的了,拼命默念清心咒,试图让沸腾的热血凉下来。
    “母亲大人,孩儿好不容易找到两个好玩的,你别把人吓坏了行不行?”
    胡甘子万般无奈的声音就像一针阻断剂,银狐宫主的笑声戛然而止,扶着榻边探身凝望,浅粉色的暗花仙衣软软的垂了一地,“你这孩子,出去玩了这么久,怎的还是这般无趣,太叫人失望了。”

  ☆、305章

见识过胡甘子与银狐宫主的母子情深,到了胡甘子类似四合院的宫殿之后,再奢华凌秀清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大孙子幺儿子的千古定律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胡大郎等人的羡慕嫉妒恨并非空穴来风。
    唯一不正常的地方,就是胡甘子不喜欢用奴仆,大得没边的宫殿里空荡荡冷冰冰,没有一点人气。
    这时候,就连常太忠都有点理解银狐宫主看到他和凌秀清时,为什么会有那么热切的眼神了,大概以为小狐狸开窍了吧。
    宫门刚一关上,胡甘子就从刻板冷酷的小公子变成了笑颜如花的小少年,他搓着手掌告诉凌秀清:“赶了那么多天的路,可把本公子饿坏了,胡秀,快点弄点好吃的来。”
    说话间,胡甘子还冲凌秀清眨巴狐狸眼,传音告诉她,千万记住她是胡秀,是他的仙奴。
    凌秀清点头应诺,问明偏殿有许多空房可以用,便自去准备晚饭。
    肉包子蒸点,稀饭煮一锅,再炒四个菜,小狐狸喜欢的烧鸡必定要准备五只才够吃。
    进了银狐宫,胡甘子不得不守着百万年来的规矩,独自一人享用满桌的美味佳肴,常太忠和凌秀清一左一右服侍他吃完,才可以下去满足自己的食欲。
    常太忠好说,打小就服侍苏浅习惯了的,凌秀清觉得客串一下服务员没什么,反正先前说好了的,她除了做做家务,别的一概不管的。
    心里没有疙瘩,两人表现就分外平静,虽眼神比一般的仙奴多了点神采,但其他都没有出错。银狐宫主神识扫过来看了三回,就再也不额外关注这两只了。
    胡甘子塌下肩膀,很无力地把自己摊在大软枕上。“好了,今晚她不会再来了。”
    常太忠扭了扭脖子。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后,他露出惬意的表情,他的面具法宝非常神奇,不会面僵,看起来与真人无异。
    凌秀清捏了捏手指,“甘子弟弟,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启程?”
    “十天之内必有消息。”胡甘子翻了个身,以手支起下巴。狐狸眼亮晶晶的,“不如做点好吃的打发一下时间吧。”
    凌秀清扶着额头,为什么她遇到的都是吃货,厨房刚刚才清理干净。
    常太忠扭头瞪眼,胡甘子感觉到浓浓的怨气,忙道:“明天,我说的是明天。”他不是怕常太忠,他不想清清姐生气。
    想到黑狱城外那一望无际正在化冰的大海,凌秀清再次捏了捏手指,笑道:“不知甘子弟弟喜不喜欢吃海鲜?不如我们明天出海捕鱼玩吧。”
    “海鲜?”胡甘子好看的长眉轻蹙。“你是说那些臭鱼烂虾?”
    “什么臭鱼烂虾,阿清师妹做的海鲜可好吃了。”常太忠跳起来反驳,口水太多了。他忙吸溜嘴,“啧啧,想当初我和阿鹏师弟,还有唐家的小子,三人一顿吃掉二十斤鳕鱼片都觉不够,那个香,那个脆……”
    胡甘子一拍巴掌,“好!明天就出海捕鱼!”
    想到再与师兄重逢时,可以给他做他最爱的海鲜。可以看他饕足的笑容,凌秀清发自内心的笑出了声。
    “呵呵。甘子弟弟,你不会失望的。对了。姐身上的储物法宝都装满了,街上哪里有卖,姐得添一个。”
    没等常太忠有所动作,胡甘子已经顺手从身上摸出一枚黑色的储物戒指递向凌秀清,她犹豫不决不想接,胡甘子当即拉长了脸,将戒指往她怀里一扔。
    “本公子送出去的东西,从没要回来的道理,不想要你就把它扔了,当这事从没发生过就是。”
    凌秀清捧了这枚古朴的素面戒指,立刻被里面宽阔的面积所吸引,比苏浅传承的手镯空间还大呐,要了不是,不要也不是,真是纠结!
    “你懂什么呀,在阿清师妹的老家,戒指具有特殊意义,男女之间是不可以随便赠送的。”常太忠不忍看凌秀清为难,又跳出来替她解释,“阿清师妹如果接了你的戒指,恐怕阿鹏师弟会不好想,你这做人弟弟的,应该不想看到人家小两口反目成仇吧。”
    龙君鹏在胡甘子心里,那是救命恩人,是比亲兄弟还亲的人,常太忠这么一说,胡甘子不好意思了,耳朵尖红红的,伸手一晃把戒指收了回去,另外扔了个米白色的皮制储物袋给凌秀清。
    “什么鬼地方,什么烂规矩,真是!”
    小狐狸小声嘟囔着,闪身进了寝殿,大门重重一关,留下凌秀清和常太忠两只面面相觑。
    “还是个孩子呢。”凌秀清笑道,与常太忠道了晚安,径直去偏殿选了一间空屋子,放出镶嵌万年玄冰片的垫子,认真修炼了一晚上,白泽也得以出来放个风吃点东西。
    在离开截灵星之前,可怜的白泽都得过这种不见天日的日子,谁叫它从前太出名,太容易暴露目标了,不过它老有经验,上万年的牢都坐过了,在袋子里困几天它表示洒洒水啦。
    天亮后,吃过丰盛的早饭,胡甘子摸摸满足的胃,伸手一招,又将两个临时跟班卷了,唤出黑雾直飞城门。
    这回守城的侍卫都认得四公子了,点头哈腰将三人恭送出城,又派了人将这一消息报告给了银狐宫的大总管。
    五月的阳光,分外柔和,北地乍暖还寒,只是对于修士来说,寒暑不侵,更没有雪盲的隐忧,三人寻了方向便各自驾驭法宝直奔那片耀眼夺目的蓝色。
    仙人们大都放。荡不羁,喜欢随心所欲,但真正爱吃又会吃的美食家是极少数,就胡甘子所知,黑狱城里客栈酒楼不少,但能把鱼虾做出美味的,一个都没有。
    潜台词多明显呀,不会吃,是因为没吃过。
    凌秀清站在一块巨大的浮冰之上,一边用神识搜索海面下的鱼群,一边掏出手机,翻到和师兄在极地出任务时的留影,回忆起那时的恩爱甜蜜,不由怔怔出神。
    冷不丁,手机被一只白皙细嫩的手抢去,胡甘子咋呼起来:“哎?这是什么,好奇怪的映像石,要怎么玩?”
    凌秀清心肝一颤,急忙追过去,“甘子弟弟别乱动,姐教你。”
    胡甘子得了手机,就像小孩得了心爱的玩具,爱不释手,到处咔嚓,拍得最多的是凌秀清和常太忠捕捞鱼虾的画面,三人的合影也不少,直到手机没电了他才消停。
    时至中午,鱼虾也快装满袋子了。这里的生物种类繁多,个头也大,虾子普遍都是半尺长,一尺多长的也不老少,鱼类更是大得吓人,动辙上百斤,上千斤的金枪鱼都抓了几百,这些东西在老家都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
    到了金丹期,凌秀清又学了个凝冰的法术,鱼虾抓上来,分类堆放,便立即做成冻品,一块一块叠放在储物袋子里,即节约空间,也方便今后取用。
    常太忠的收获比凌秀清还大,他吃香了嘴,自然要大量储备这类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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