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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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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去呀。”程祝诺催他。
  “真的要去里面剪头?”
  “你别怕,我妈有消费卡,他们都认识的。不花你钱。”
  他这下脸皮更薄,一下子觉得自己是吃软饭的了:“我会还你。”
  程祝诺笑笑,不响。朱进束手束脚进去,心里竟然有种惧怕感,他害怕被里头的人看出阶级不同来,又是要被他们用眼神口气剥得个精光,光屁股站在人群中央,好似个猴。服务员热情招呼他们,似乎是认识的,一口一个小程少爷好。小程少爷怕生不去看他们,就推推朱进,讲:“今天给他剪。”
  “好的好的。系桑先洗个头好吧?”来人毕恭毕敬将朱进送到后头洗头区域。
  朱进听从指挥木愣愣躺下,触到沙发躺椅的时候忍不住呻吟了一声。这也太他娘的软了!舒服啊!细密温暖的水流洒出,洗头妹妹一双嫩手插进他的黑发温柔抚摸揉搓……妈了个逼的,朱进闭紧双眼握紧双拳,宛如经历一次阶级斗争:不想!不动!不看!“系桑,水温热正好伐?”妹妹低下头柔柔说话,香气扑鼻。朱进要哭了:“好好好。”原来这就是资产阶级的迷魂汤了,不得不心生警惕!这一个头洗下来,他就已经憋得大汗淋漓,后背脊全部湿掉。
  “系桑这里走。”妹妹带他坐去理发区域。
  朱进坐定,从镜子里看到程祝诺坐在一旁乖乖等自己,脸一贯红扑扑的,心里欢喜。程祝诺突发奇想要带他去理发,讲:“哥,你把头发弄一弄会挺好看的。”“是、是吗?”“你晚上上班吗?”“今晚上不上,阿平去上。我弄弄铺子。”“那吃过晚饭我去你家找你。我带你去吹头发。”
  为了诺诺一句“会挺好看的”,朱进破天荒开始注意形象,拿丁予涵那镜子照半天,摸摸脸,寻思着:如果我长得好,不如也出道当明星得了。楼上小赤佬立刻放一曲梦醒时分,非常到位。
  追梦人朱进此时全副武装,看高级理发师专业捣鼓,双手迅速,不一会儿他面庞棱角凸显了出来,再一会儿,镜中的人哪还有什么瘪三的影子?活脱脱一个大户。朱进从镜子里朝程祝诺笑笑,程祝诺盯着他镜子里的眼睛,两人就这么互相看着,看得程祝诺脸血血红,赶紧移开目光。他以前陪妈妈剪头发,就是坐在这个位置,一坐要做两三小时。新月初上,良宵送风,吹满街道一层晶莹月光,程祝诺此刻陪着朱进再也没觉得有多尴尬,他脱下金衣银裤,心里有了种别样的安全感。他抬起头回看起朱进。
  “系桑还满意伐?”
  “嗯嗯,好的。谢谢啊。”
  “客气了,我再帮你吹一下吧?你要吹成什么式样的?”
  “吹干就好。”这下轮到朱进羞了,垂下眼帘再也不吭声。娘的,诺诺眼睛真漂亮。等师傅帮他剪完吹完,弄干净碎发站起来的时候,旁边的小姑娘都朝他看。到也不是说卖相有多好看,只能讲换个发型人气质变化很大了,一下子精神起来。
  “不错伐?”理发师也挺满意,“我剪头发三十年了,晓得你这种脸型头型最适合这种,五官一下子立体了。”
  “嘿嘿……”朱进臊得直傻乐,跟师傅握了手,“谢谢谢谢。”一分价钱一分货,他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有钱人都漂漂亮亮的,人家有那个本钱把自己弄体面。嘿嘿。他又傻笑了两下,有个错觉好像自己也是小开了,走在程祝诺身边都有底气了。
  “哥帅吧?”
  程祝诺不响。
  两人在派克路吹夜风。这里现在改名叫黄河路,要是有人说去黄河路,对方一定要讲,哟,去国际饭店啊?此地饭店夜市交关闹猛,从路口国际饭店开始永远人来人往五光十色。朱进摸摸口袋,心里没底。他是想请诺诺吃吃夜宵,无奈人家是小公子,便宜小吃肯定吃不惯。不过他在程祝诺面前一向不自卑,直接讲:“等哥小生意起色了就去想其他路子,赚大钱,到时候夜夜请你。”
  “吹牛皮。”
  “真的。我的心愿。”朱进被凉风吹得惬意,忍不住从兜里掏出烟来。
  程祝诺问:“哥,你能教我抽烟吗?”
  “嗯?”朱进以为自己没听清,“让我教你抽烟?”
  “可以吗?”诺诺乖乖扬起头恳求朱进,眨眨眼,人畜无害,令人难以抗拒。心机!这就是心机!别说烟,肺都能一起给你了!朱进受不了,赶紧抽了一根给他心头肉,随后把他拉进一个较为偏僻的角落,讲:“你拿手指夹好啊。”
  “嗯。”程祝诺点点头。
  朱进另抽出一根叼嘴里,开始点火。角落里风卷得厉害,他一连打好几次没打着,漆黑的一角只听得见打火机噼啪的声音,幽蓝火花四溅,煞是好看。他甚至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终于,一簇火光亮起,朱进点燃了烟。
  “你凑过来点。”
  程祝诺有样学样把烟叼起,努力将头仰起,凑近朱进。
  朱进笑了声,朝他走近一步,险些将他逼至墙边,鼻尖挨着鼻尖。脸微侧,被街头跌撞的彩色霓虹照亮,程祝诺有那么一刻觉得朱进要吻上自己。
  “滴滴滴滴滴滴!”一辆轿车亮着大灯飞速行驶,白光划过,程祝诺吓得把烟掉地上。“对不起对不起……”朱进先他一步捡起,讲:“你不嫌弃抽我这根吧,我们换换。”说罢把嘴里的烟塞进程祝诺嘴里,“叼好了。”
  程祝诺乖乖咬住。
  唉,吸烟都那么乖,没救了。朱进直接蹲在那里,边抽烟边看街道来往车辆人群。这似乎是他来上海之后养成的习惯,每日呆呆地观察这个城市,毫无目的。程祝诺陪他一起蹲下,他学会了朱进教他的蹲法,现已经熟门熟路。通过这个视角,城市于他而言顿时新鲜了起来,他能看到更多肮脏的角落,湿漉漉的阴沟,暗处的垃圾。
  “咳咳咳咳咳……”真辣。
  “慢点。”朱进轻拍他背,“别把烟咽肚子里,先吐出来。”他慢慢做着示范,如何夹烟,如何吸,如何吐。
  程祝诺又吸了一口,觉得好多了。
  “你为什么被学校里人欺负?”
  “我……因为我穿得差,他们觉得我家没钱了,就看不起我了。”
  “就为这个?”朱进有点意外。
  “嗯。”
  “那你还跟我混在一起,不怕他们更瞧不起你?”
  程祝诺低头不响,只是继续抽烟。“咳咳咳咳!”他眼泪差点呛出来。
  “慢点。”身边人赶紧给他拍背伺候着。
  半晌,他终于讲:“我要写一个报告,关于农民工的。希望近距离接触一下你们。”
  朱进看他。程祝诺眼帘垂下,路上灯光将他的睫毛照得又长又漂亮。朱进想问:所以这就是你一直跟我出来的原因了?不过他看着这微微抖动的睫毛忍住了。两人不响,只有人流声和饭店飘来的隐约歌声。香港歌曲,有点像周旋那种细细的嗓子,唱良宵美景,春花绽放。无言的烟与歌声一道缭绕,飘渺,织出一场细密的雨。
  哥也不知道为啥喜欢你。
  朱进在心里说。
  哥也永远配不上你。
  劣质香烟越抽越觉得心里发苦,程祝诺吐了烟,微微皱眉看向朱进。他为什么喜欢抽?朱进的侧脸在白烟里被投下一道孤寂的光圈。突然,程祝诺掐了烟,抿了抿嘴唇,朝他讲:“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你去了就晓得了。”
  大概也就十年不到的时间,上海市场经济活起来了,“夜上海”出现了,上海夜场之丰富,你随便走进一个歌厅就会发现“流行音乐排榜”榜单上的歌曲你几乎能一首不落听个遍。这些歌厅已有国外酒吧雏形,中间舞台,外围客人观看、喝酒、捧场,设有卡座包厢,交关闹猛。
  朱进随着程祝诺开了洋荤,一下子看呆。台上一个男的深情款款唱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惟妙惟肖,台上灯光色彩多变,后头有伴舞若干,穿着时髦,好似看电视台的晚会。朱进呆呆地盯着表演穷看,浑然忘我。
  程祝诺跑去跟谁不知道说了两句什么,不一会儿,里头出来个老板派头的人直接走向他们俩,亲热招呼:“哟,诺诺怎么来啦?”
  “曹叔叔。”
  “唉,你外公还好吧?”
  “外公蛮好的,今年年底会回国住几个月。”
  “好好好,你外公回来了一定要告诉曹叔叔啊,曹叔叔给外公接风洗尘好伐啦?”
  程祝诺笑笑:“那我等歇回去问问妈妈。”
  “好,一定一定。”程老板眉开眼笑,随后看清旁边那个有点瘪三味道的人好像是跟着程祝诺的,“这位是……”
  “哦,我朋友,朱老板。”
  朱进傻了。曹老板倒是微微欠身,讲“来来,都里面坐。”随后两人被簇拥至一个私密性绝佳的卡座,能观察到几乎整个客厅的一举一动。三人落座,上了一瓶酒,一杯果汁,朱进一看:琥珀色洋酒,酒瓶跟工艺品一样,他反正是叫不出名字的。程祝诺见怪不怪了,捧起果汁就喝,跟曹老板讲:“朱老板是我朋友,最近也在搞音响制品的小生意。”曹老板老油条,一下子接翎子了,手差点伸到朱进裆前:“你好你好,个么我们是同志了。”朱进赶紧握住,上下摇动:“同志,同志。”“阿拉可以找个时间谈一谈,看有什么合作机会没有。”朱进听了不敢动,眼珠瞟向程祝诺,没有底气。程祝诺果汁下肚,咋咋嘴,一派天真无邪:“陈叔叔你带带他呀,他一个乡下人,不懂的。”
  “有数了。”曹老板搞懂诺诺路数,就是看在他们家面子上让他搞一个希望工程。可以,没啥大问题!带带散户,不用很撒度。曹老板大手一挥:“来,朱老板喝酒,不行兑一下可口可乐。”
  此时台上换了个非常年轻小伙子,低下一群人喊开了:“美术鸡!美术鸡!”可能是那歌手的花名。小歌手看着也不过刚成年,面相娇憨,让朱进一下子想起小丁。不知道二傻子丁予涵现在在做什么,以后会不会也像这样到处串场演出?
  小歌手身手的演出乐队缓缓奏起新乐章,曹老板朝他们俩说:“侬以为此地歌手是明星,是主角吧?其实主角……”他用酒杯顺道指了指台下那一群人,“诺,这些老板才是主角。不要看伊白天搞五金卖水产,好像端不上台面,一到晚上,全部是超级明星。”
  “怎么说?”程祝诺好奇心上来了。
  “阿拉此地,侬来寻寻开心,进场茶水费18块算是还可以的,是伐?点歌不一样了,一百块起板,你一个老板,就点一首,人家叫价了,对着你喜欢的歌星连点三首歌,侬心里窝涩伐?是不是要捧回来?就这样有来有回,歌才唱得下去,阿拉歌厅才能开得下去。”
  朱进听了在心里咋舌:一百块点一首歌?半个月工资没了。他举着酒杯,看着花花绿绿的舞台灯光,满脑子都只有“享受”这两个字。往沙发上一坐,酒一倒,这个世界马上就简单了,钞票最大,钞票来说话,管你是阿猫阿狗还是反动分子或者弄堂瘪三,你只要有钱,衣服换下大哥大腰里别好,你就是爷。朱进又给自己斟了小半杯洋酒。别说,这种水晶杯子拿在手里,气氛马上尊贵了。
  这才叫大染缸呀,有谁不喜欢呢?首先你他妈要有本事爬进这个染缸。
  陈老板给程家打了电话,程父程母放心点,所以程祝诺大晚上才回家家长也没多大反应,倒是把方妈急坏了。
  “诺诺呀,搞到后半夜才回来,不可以的呀。”他赶紧上去迎接小少爷,左看右看,还好人没事。
  “曹叔叔送我的。”
  “有人送姆妈也担心的。”
  程母在客厅里喊:“诺诺,那么晚作业做了没有啊?”
  “我在学校就做好了。”程祝诺脱下外套,换了鞋,突然觉得自己满身的酒肉臭味,“妈我去洗个澡。”
  “等会儿。”程母放下书走到程祝诺跟前,问他,“刚刚曹亚荣在电话里跟我说你喊他去给你外公摆接风宴啊?”
  “没有,我没答应他,我说回来问问你。”
  程母微微蹙眉:“没事你去找他做什么?”
  “我……我……我朋友喊我去黄河路吃夜宵,我想正好在他歌厅那里,就去看看了。”
  “啧。”程母显然很不高兴,“以后不要去找这些人,爸妈的事体很多你不晓得。”
  “哦。”程祝诺心想他也不要晓得里面的事情,那么复杂,“那我去洗澡啦。”
  “去去去,你妈睡觉了,你洗好也早点睡啊。”
  “嗯。”
  万籁俱寂,福源里睡熟了,程祝诺带着一身水汽悄悄推开方妈的小卧室。方妈在给自己补衣服,看到诺诺摸进来立刻把针线活放在一边,意外地讲:“哪能不去睡觉?”
  “姆妈。”诺诺朝方妈喊一声,随后躲到她怀里,跟以前小囡的时候一模一样。
  “诺诺哪能啦?”方妈摸摸他,又觉得欢喜又是担心。
  程祝诺脸红扑扑的,不响,就是紧紧抱着方妈。他觉得方妈才像是自己的亲妈,抱紧她就很有安全感。
  “诺诺讲呀。”方妈急煞。
  “姆妈。”他害羞抬起头,总算开口讲话,“我想要对一个人好。”
  “哦……”方妈了然,原来是为了这个事体。她不禁要笑,诺诺总算长大了呀,脑子开窍了,“是哪家小姑娘那么倒霉?”
  “啊?”程祝诺眨眨眼,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说。
  方妈只以为他害羞,絮絮叨叨地讲:“不说也可以的,改天喊她来家里玩。诺诺,你告诉姆妈,今夜弄那么晚是不是跟她去玩了?”
  “嗯。”
  “不可以的。”方妈难得一下子板起脸,“既然欢喜人家,不可以把人家在外面拖那么晚。”
  程祝诺一听,马上又把头埋在方妈怀里了:“我没有欢喜。”
  “没有欢喜你要对人家好?”
  “我也不知道……他对我好,我也要对他好。但我不知道怎么做才是个好法……”
  方妈习惯性有一搭没一搭地拍她宝贝囡囡的背,讲:“对她好,就是体恤人家,看人家需要点什么,难过点什么,你就像男子汉一样上去。关键是人家想要点啥,不是你想要给人家点啥。”
  “嗯。”程祝诺迷惘了,他讲:“我永远也不像一个男子汉。”
  方妈笑笑:“你晓得为啥伐?”
  “为啥?”
  “因为诺诺还没有真正欢喜过谁。欢喜了,你就会为了她自动变成男子汉了。”
  程祝诺不响。他突然觉得很悲伤。他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真空世界,没有脚踏实地的真实的感,他原来连真正欢喜的滋味都没有尝过。他一直试着龟缩在自己的壳里不与这个真空世界妥协,而他的壳里又有些什么呢?爷爷的日记,成堆的书籍,夜晚的眼泪……他一直那么小心翼翼是因为他能看见人类为了适应社会规则强行戴上人皮面具的样子。面具只遮盖了巴掌大一块的面部,其余露出的部分,情态各异,有老虎狮子豺狼虎豹,有魑魅魍魉妖精鬼怪,成年的,幼年的,大的小的,温顺的狡诈的……甚至连食物链都一层层非常清晰,越站在顶端的,越像一个人。
  朱进不同,他见到朱进蹲在饭店外面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他本来的面貌。他有一种奇怪的魔力,他也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然而他身上有“亡命之徒”的决绝敢,做任何事情都没有犹豫,自己辗转反侧的忧愁落在朱进身上似乎都成了可笑的笑料,他饿了去找东西吃,冷了去骗房子住,怒了去找架打,他站在食物链的底层,却从不遵守那一套行为规则。对程祝诺来说,朱进的存在是对资产阶级、或者说这个社会形态的天然的嘲讽。
  尤其他爱的时候,程祝诺能在第一时间感受到他的爱意。他都用不着去猜。
  程祝诺想:那我呢?我该怎么回报这份感情呢?他对天然的爱无所适从。爱的滋味是不是如同眼泪那样咸涩,如同独孤那样清冽,是不是宛如覆水难收,是不是人类没有进化掉的魔咒?他做了千百次猜测。
  “姆妈,欢喜是什么?”
  姆妈一下子语塞。她想了半天,讲:“这个问题太难了,没有标准答案的。”
  “你说爸爸妈妈相爱吗?”
  “瞎想什么呢?方妈拍拍他,“不相爱能有你啊?去睡吧,姆妈也要睡觉了。”
  “我跟你睡。”
  “哪能还跟姆妈睡?妈妈发现又要生气了。”
  “嗯,那你先睡。我看爷爷日记。”程祝诺把爷爷的日记本藏在了方妈房间里,谁都不会发现。方妈给他留了盏小灯,收拾了一下床铺便睡下了。程祝诺斜靠在姆妈身边翻阅厚厚的日记,他倔强地觉得此日记是他的百科全书,什么答案都能在里头找到。爷爷曾经有个欢喜的人,但最终因为命运安排没有走到最后。他对她几乎没有多少描写,只在日记里提了一笔:
  最近我又去了香港,她已经六十岁了。我仍然和她在魔星岭上喝咖啡,我仍叫她方小姐。
  我连着两天没有上班,哪怕走去了公司,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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