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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古墓重影-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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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风徐徐吹来,带来一阵清凉,冯楚天走在宽阔的马路上,一手被姜刑牵着,一手不断抚摸过那些茂盛的路旁树,生命亦是如此,一朝一夕,一年一岁,就像这阵风一样,带来了许多,也带走了许多,如今他能从黑暗中苏醒,重新感受到世界的美好,也是件幸福的事,最幸福的,就是他多了个守护者,他愿意陪着自己呆在暗无天日的地下,也愿意陪着自己每天欣赏天上的月亮,也许自己曾经遭遇的那一切,都是许久之前的过往,如今的幸福,才是实实在在唾手可得的。
“怎么了?想什么呢?”姜刑看着阿天眼睛发直,就知道他又在发呆了。这刚刚要不是自己拉着,估计能撞树上。
“没事儿,就是随便想想。”冯楚天摇摇头,其实没那么多值得他去回忆的,历史的车轮碾过,一切都会成为过去,而他很幸运,从过去中来,向着明天而去。
曾经的战场,早就不知所踪,曾经的故人,早就化成尘埃,曾经雕栏玉砌,被泥沙掩埋,而自己和他,还在……
番外三·阴天
第36章 番外三·阴天 第一章
这几天赶上阴雨连绵,金煦正在放暑假,王秋南出远门儿去了,说是看望一个早年的朋友,不得不说,金煦也是挺放心的,因为这回王秋南去看的,是他的初恋,那女孩儿结婚了,给王秋南送来了请帖。
地方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坐火车也要六七个小时,金煦看到了那份请柬,不过看王秋南偷偷摸摸瞒着自己的样子,看来是不想让自己知道的。既然不想让自己知道,那金煦也不好多问,说实在的,他对王秋南还是挺放心的,只是还是会忍不住担心吃醋,这不,电话几乎两三个小时一个,短信半个小时一发,无论如何,都想知道他在哪儿,安不安全的。
王秋南自知理亏,参加完婚礼立马跑人,不过走之前,还是记得要给金煦挑件礼物,顺路去了当地的古玩市场,他俩都是这方面的专家,只不过一个走了野路子,一个正经八百搞科研。挑来挑去,王秋南看中了一对儿玉佩和一个玉扳指,都是明末清初的老货,看着品相也不错,一问,价格当然也不会低,不过为了哄他家的老古董大叔,王秋南也是下功夫了,扳指的大小他试过了,金煦戴着刚刚好,玉佩他俩一人一个,正好是一对儿双鱼的造型,合起来是一个圆,看着圆圆满满的,也十分喜庆。
买完了东西,王秋南也不敢耽搁,直接上了火车,打道回府。北京的雨断断续续地下了好几天,等他到了火车站,就见金煦撑着黑色的雨伞在等着他了。
“你怎么来了?在家等我就行,我又不是不认识路。”王秋南噘着嘴,看金煦的肩头湿了一片,从口袋里掏出纸巾给他擦擦。
“怕你跑了呗!”金煦一把握着王秋南的手,把伞倾向他的那边,“走吧,咱回家吧。”
“我就是去看看……毕竟相识一场的……你知道了是不是?”王秋南听他这酸溜溜的语气,就知道大叔在家把自己泡成了醋坛子,看周围人不多,赶紧把雨伞放低一些,在他唇上轻轻啄了两下。“你别气,我就是怕你气才没告诉你的。”
“我不气……我不气……”金煦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上的力度加大一些,小朋友太懂得自己的弱点了,这样笨拙又可爱的讨好,让他心里的郁结顿时烟消云散。“秋南,以后这种事不用瞒着我,你有你的过去,我也有我的过去,既然都是过去了……嗯……你明白是过去就行!”
“还说不气?!行了行了,回家再说吧。”王秋南看他那纠结的表情,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给你带了礼物,回去拿给你。”
“嗯……亏你还记得我……”金煦一副□□脸,哀怨地看着他家小朋友,“你都不知道,我在家吃不好睡不好的,我想你。”
“我也想你。”王秋南使劲揉揉他家帅大叔的脸颊,“乖啊,不难受了,我不走了,再走我也要带着你。”在外面住了两天晚上,失眠了两天晚上,没这家伙在身边,还真是少了点安全感。
“嗯,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金煦弯着嘴角,看着伞外细雨连绵,多少年都不曾有过这样的天气了,这让他不禁开始回忆过往,多少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天气……
两人都没吃饭,回家金煦就直奔厨房,下了两碗热汤面,放上高汤和胡椒粉,热乎乎的,带着些微微的辛辣,驱寒最好了。吃饱饭,人也有了精神,旅途的疲惫一扫而空,王秋南从包里拿出两样东西塞给金煦,“给,你的礼物,我特意挑的,你看看喜不喜欢。”他记得金煦是那个时代的人,也许这两样东西,说不定他用过呢?
金煦接过锦盒,包装简约又复古,湖蓝色的锦盒看着优雅贵气。打开一看,金煦愣了一下,拿出玉佩和扳指,对着灯光仔细看了两眼,“你怎么把这个买回来了?”
王秋南看他的表情,也说不上是高兴还是不高兴的,总之不是惊喜,而是惊讶。“怎——怎么了吗?东西不对?”他跟这些东西打交道少说也有十年了,绝对不会认错。“不可能,我看了好几遍,东西亲自放进来的,不能有问题。”
“不是……这个……”金煦怕他生气,一时间嘴巴也笨了,“东西没事儿……就是……就是……这个真是我的……”他越说声音越小。
“啊?!真是你的啊!!!我当时买的时候就在想,会不会是你用过的,没想到还真是。”王秋南捂着嘴开始笑,越笑越大声,直接倒在沙发上,捶着沙发垫子,“哈哈哈哈哈哈!!!你还真的把自己的东西卖了啊!!!!”
“当年也是迫不得已的……”金煦看着这两件东西,忍不住回忆起当初的往事,“这玉佩是我额娘留的,本来就是要给我和我的福晋,既然被你买回来的,你就留着吧。”说着把玉佩的一半塞到王秋南的手里,“拿着,你是我媳妇儿,好好保管,知道么?”
“什么呀……什么我就是你媳妇儿了……咱俩又没扯证儿……”王秋南红着脸,死鸭子嘴硬。
“得了吧,有这个就算扯证儿了成么?小祖宗,我可是把家当都给你了,咱家房产证上,可是你的名字!”金煦恨不得回书房把所有文件证件拿出来给他家小朋友表忠心。
“这不跟你说着玩儿呢……你什么时候把房产证儿改了的?!我怎么不知道!”王秋南突然反应过来,这下他可真发了……
“早就改了,托人办得,忘了跟你说了。”金煦一早就把这些都办齐了,自己名下的房产,添了王秋南的名字的,改了王秋南名字的,绝对不只这一个地方儿的,还有屋子里那些有来路的,没来路的收藏古玩,也都做了公证,以后归王秋南所有了……只能说,大叔绝对是有备而来的。
“天呐……”王秋南跟着他回书房看了那一堆的证件和文件证书,“你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他跟着金煦坐在舒服的软椅上,面前一叠盖着红印的纸张。
“嗯……太多了。其实我不姓金,后来改的汉姓,我原本的姓氏……早就忘了。”金煦笑笑,然后的手掌抚摸着王秋南的手腕,感受着他的脉搏跳动,自己曾经也是鲜活的,他的家人,也是鲜活的……“就是这样一个雨天,我醒过来了,从坟里爬了出来……”
王秋南看他开始回忆,自己坐到他身边,轻轻靠着他,他知道,这段记忆一定不那么美好,因为金煦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哀伤。
第37章 第二章
雨还在不断下着,金煦睁开眼睛,眼前明明漆黑一片,但他完全能看清楚,他记得自己明明死了,死在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之中,阿玛请来了御医也没瞧出个好歹,还请了萨满法师来请神祈福,也没将自己挽救回来,而如今,这又是个什么情况?!他尝试着推开自己身上的被子,一股子霉味儿,难闻极了,他感觉自己的感官似乎敏锐了许多,能听到上面传来淅淅沥沥的声音,下雨了吗?似乎自己走的那天,也是雨天呢……
棺材并没有被封死,金煦尝试着推了几下,发现已经活动了,他赶紧推开上面的棺材板,泥沙混着雨水砸了下来,将他瞬间掩埋。拼命挖开身边的泥土,这里的土似乎和别处有些不同,颜色发黑,带着阵阵臭味,金煦终于把自己从污泥中挖了出来,雨还在下,他抹了把脸,一步一步往外面走着。
这里的位置很偏僻,似乎并不是王府的祖坟,在一片幽深的树林之中,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坟墓的位置,寸草不生,真是奇怪了……雨水淅淅沥沥地拍在脸上,感觉十分不爽,走了没多远,金煦只觉得喉咙一阵干渴,他想喝点什么。仔细听了一下,不远处应该有条溪流,顺着声音走了过去,溪水清澈见底,取了叶子盛水,喝了许多,但始终觉得解不了渴,心里一阵烦躁。
金煦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不远处一只白兔来到溪边饮水,他一个箭步冲上去,拎住白兔的耳朵,看着怀中瑟瑟发抖的白兔,金煦抚摸了两下,然后突然一个念头闪过,这白兔就到了嘴边,锋利的牙齿刺破血管,温热的鲜血顺着嘴边流进喉咙,终于,那种躁动得到了抚慰,只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要做这种事?!
放下奄奄一息的白兔,那双如同红宝石的眼睛里仍旧透着对人世的留恋,金煦用树枝挖开了一个坑,将已经僵硬变冷的白兔放进去,又重新把土埋好,插上树枝,为它做了个坟墓。摸摸自己的口腔,不知道什么时候,犬齿已经变得十分锋利,在摸摸胸口,心跳早就已经停止,自己似乎变成了一个以鲜血为食的怪物。金煦有些难以接受,他躲到一棵树下,抱着自己的手臂,静静思考着这一切的来龙去脉。
他父亲是当朝三王爷,自己二十岁那年被封为贝勒,上面有两个哥哥,自己是阿玛最小的那个儿子,从小备受宠爱,以至于当自己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一家人都在围着他哭泣……对,哭泣,他们一家人感情十分和睦,哥哥对他很好,两位嫂子也都是和善的人,自己年过三十了,前些年福晋也刚刚过世,他们孩子也跟着夭折,一家人都劝他不要太难过,可金煦始终觉得,似乎有一片乌云笼罩在他的头顶,让他无法逃离厄运的垂怜。
紧接着,自己的身体开始不对劲儿,白日里总也使不上力气,饭吃的不多,始终觉得自己十分虚弱,也经常发低烧,过了不出半月,又开始吐血,鼻子也总是出血,每天一遍一遍的,身边的帕子总没干净过。又过了不到一个月,自己已经不行了,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药吃了不少,圣上听说了,也赐了不少灵丹妙药,可惜没有管用的。阿玛额娘日日在他床边垂泪兴叹,哥哥嫂子也是长吁短叹的,可惜,都没办法挽救自己。
直到那日,阿玛请来了一位萨满法师,在自己的屋中乱跳一通,自己听得到那种烦扰的响动,只是无论如何,自己都不知晓是不是真的能活下去了……那萨满法师离开的时候,看了金煦一眼,在他眉间轻轻点了一下,“贝勒爷,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啊……”
金煦突然想起那位萨满法师悲天悯人的表情,也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啊……雨势小了许多,渐渐地,也停了下来,只是天空并未放晴,阴云一片,似乎随时都会再下雨。金煦看看身旁那座小小的坟茔,伸手拍拍上面的土,似乎还在怀念着白兔柔软温热的躯体。
雨后的泥土十分松软,金煦离开树下,回到自己坟冢边,他记得阿玛往里面放了许多东西,其中就有一样,是自家的传家宝,据说是一块神奇的石头,他记得花纹十分好看,在自己咽气之前,额娘把他塞进了自己的手里。趁着这会儿不下雨了,金煦把自己棺材里所有的东西都挖了出来,他随身的玉扳指、额娘给的玉佩、兄长们放进去的金银器物,还有嫂嫂们亲手绣制的小物件儿……金煦解下身上的衣服,把东西全部包在了里面。现在他只想回家,回去问个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无缘无故地醒了过来,为什么自己身上个没了心跳呼吸,为什么自己如今还能活动……他明明已经死了啊。
凭借着过人的感官能力,金煦顺利地走出树林,外面是条小路,因为阴雨连绵,根本辨不清方向。金煦蹲下身看着树叶生长的方向,以此来辨别位置。大致明白了方向,他背着东西慢慢往家的方向走去,他感觉不到疲倦,原本虚弱无力的身体里此时充盈着力量,走了大约一天一夜,他回到了京城,此时正是华灯初上,他能闻到王府中飘来的饭菜香,不知现在是哪月哪日了,也不知道自己死了多久。
考虑了一会儿,金煦上去敲了敲门,王府门童一见着是自己,吓得险些晕了过去,“贝勒爷——您——您……”
“还不快去通报?!我回来了。”金煦抹去头上的泥水,拍拍门童的肩,跟着进了门,这是自己家,有何进不得的?
“啊——”“天呐——”“贝——贝勒爷!!!”听着此起彼伏的尖叫声,金煦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像以前一样,微笑着点点头。
不多时,三王爷就出来了,一看到金煦,立马拉住他的手,“儿啊!你可终于醒了!让我们等了好久了啊!”
“阿玛,如今……我……去了几时?”金煦看着阿玛老泪纵痕的模样,心里有些不忍。
“算是今天,都五十天了。”三王爷抹去眼泪,招呼下人,“快!准备酒菜,今日是个好日子,一起热闹热闹!!!”
金煦心里这么一盘算,自己昨日醒来,原来自己已经在棺材中躺了整整七七四十九日。他放下身上的那包东西,“阿玛,我找了许久,也不见咱们家那块祖传的奇石,我是不是给弄丢了?”
“不不不,儿啊,那东西不过是死物,你能回来,才是最重要的,行了,快去洗洗,一会儿咱们好好喝两杯。”三王爷抚掌大笑,看着失而复得的小儿子,心里满是喜悦,那萨满法师说的不错,儿子命不该绝,终归是要回来的,只是他说的那份代价,不知何时才会到来……
第38章 第三章
金煦洗净了身子,安心待在家中,这几日天气放晴,但他一点都不想出去看看,晒太阳只会让他头晕目眩不说,时间久了,身上还会有种灼热感,似乎自己会在这骄阳烈日下化成一堆灰烬。闲来无事,他便躲在书房里读书,这段日子,他越发感觉自己身上不对劲儿,食物变得难以下咽,只有鲜血才能入口,每到夜里,总会感觉喉咙一阵一阵燥渴,没办法,他只好偷偷跑出来,去厨房寻些鸡鸭一类的牲畜填填肚子。
书看得多了,金煦也明白,自己这是生了尸变,只是情况有些特殊罢了。他终于记起家中祖传的那块奇石去了哪里,竟然在自己醒来之际,化成了一团烟粉,闪着光芒,顺着自己身上的七窍进了自己的身体,只是为何会出这种事,他也不太清楚,只知道那奇石似乎是在保护他,他没有因为变成僵尸失了神智,也没有日日都需饮鲜血为生,每隔上三五日,饮一餐即可,不过都是夜里避着人的时候,免得让家人看到了伤心。
时间就这么一点一点地过去,家中除了偶尔少了几只鸡鸭,并无大碍,本来下人之中有人传说是黄鼠狼作祟,也都被压了下来,只是平日里多买些鸡鸭一类的养着就是了。只是这些牲畜死状有些恐怖,全身血液被抽干,金煦没办法,只好找地方掩埋了。还好他平日里都是夜间活动,找些地方扔了就是。
过的日子长了,总会有人发现不对,金煦早就过了三十几岁的年纪,可始终容颜不老,夜里时常起身,喜欢独来独往,就连本与他亲近的小侄子也发现,他叔叔的眼睛起了变化,白天的时候看着眼睛发白发灰,到了夜里,就会闪出淡淡的红色,看着十分骇人。金煦也发现了身上的异变,从朋友那里淘换来一副墨镜戴上,对外只说自己患了目疾,不能见光。
血喝的越来越多,起初只是一两只鸡鸭即可,不知不觉,金煦一次能饮下三五只的鸭子血了,他感觉这样下去似乎有些不妙,便主动告知了父母。
“阿玛……孩儿早就不是人了,如今只能靠着鲜血过活,不过是具行尸走肉而已……”金煦跪在地上,父母兄长坐在一边,他只想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呆着,他有种预感,如果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他会伤人的。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不是好好的吗?起来说话。”三王爷说着要将小儿子扶起来,他年纪也大了,没那么大力气,拉了几下也没把金煦拉起来。“你这是做什么?!好好活着不成么!”
“阿玛,额娘,哥哥,我早就不是以前的我了,近些日子,血越喝越多,我怕……我怕终究伤了人啊……”金煦捂着脸,想哭却没办法哭,眼泪已经没了,他只有悲伤。
“儿啊……不怕,你要喝就喝额娘的血,你是额娘身上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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