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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狗的光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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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他一打岔,余找找也忘了小孩儿的事儿,同时被他刺激的有些抑郁。他讪讪的扁着嘴,挺幽怨的瞪了金酒十一眼。
    “胆儿挺肥啊,还敢瞪我。”
    金酒十搂上他的肩膀往店外走,抬头看了看锅底灰似的天空,“今天是去不了长白山了,我带你在市里逛逛,明天咱们再去长白山。”
    要跟男神哥一起出去玩儿,余找找甭提多期待。这一天俩人净吃喝玩乐,外加金酒十的心情是难得的好,充当导游的过程中频频挤兑余找找,动作却很亲密。
    可能是因为在家乡,他口音里的东北味儿也越来越重,一声接一声的“小崽儿”听得余找找分外窝心。
    但是晚上,金酒十这个男神大哥哥外加导游,秉承着要带小崽儿见世面的高尚情操,把余找找带去了当地最大的酒吧。也幸亏余找找的酒品给金酒十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他没怎么灌他酒,跟万春俩人推杯换盏喝得好不痛快。
    随着午夜的临近酒吧里渐渐人满为患,整个舞池在激光舞台灯的闪烁里晃动着多如牛毛的脑袋,震耳欲聋的音乐绷紧余找找的脑神经,从未体验过的氛围令他既感到新奇又茫然无措。
    金酒十一口闷掉半扎冰啤,拉起余找找往舞池里走,在他耳畔扯着嗓子喊:“跳舞啊!”
    余找找脑袋晃得如同拨浪鼓,“我不会!”
    “他也不会!”万春挤到两人中间,“他就是老年摇,你看了就知道,特丑!”
    余找找不知道老年摇丑到什么地步,只见男神哥在人群里挑了个位置,双脚分开与肩同宽,稳如木桩,双手绷成掌刀,整个人腰腹僵硬,上半身却扭得像条吃饱了撑到的水蛇,挣扎着妄图用身体比划出一个“S”,眉头还紧皱着苦大仇深。扭了好一会儿,估摸着可能扭到腰了,只见他一手扶着腰,另一手攥拳举到半空,随着“杠杠斯达”的鼓点像抽了羊癫风似的点头如捣蒜。
    本来挺帅一人,跳起舞来活像精神病!余找找起初还憋着,到后来干脆被逗得自暴自弃,在震天价响的音乐里望着精神失常的男神哥笑得前仰后合。
    男神哥自己疯了还不算,扳着余找找的小肩膀喊:“跳啊!”
    余找找乐得见牙不见眼,“我不会!”
    “跳还不会吗?”金酒十说着脚尖点地,当着他的面开始表演原地蹦高,“就这么跳,跳!”
    余找找本来是拒绝的,但男神哥在他眼前忽上忽下,越蹦越高,越蹦越起劲,干脆也放开了,跟着大傻子蹦起来。
    越跳他就越开心,越跳他跟男神哥的节奏就越同步。妖冶的灯光在金酒十脸上一晃而过,他那头蓬乱的黑发因为汗水更闪现着光芒,眉眼间也有亮涔涔的水泽。
    他鼓励的看着余找找,又像大傻逼遇到小傻逼般老乡见老乡的激动畅怀,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分外耀眼。
    余找找不知道心里那股难耐的冲动来源于哪儿,他只觉得男神哥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男神,他离自己那么近,笑得那般畅快,凝视着自己的眼睛里满是喜悦,是可以碰触,也乐意被他碰触的。
    他深情的望着金酒十,用力地描摹着他表情里的细枝末节,希望把这张快意的笑脸刻在心里。
    他抓住了金酒十的手臂,金酒十并未觉得不妥,也反手抓住了他的,于是大傻逼于小傻逼在疯癫的人群里大眼瞪小眼的比着赛蹦起来。
    舞台在这时喷出几道刺目的烟火,在这当口,余找找突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人从男神哥身后走过,并扭头朝自己狠狠瞪了眼。
    吴墨!余找找就不蹦了,他看着吴墨穿过人群上了二楼,挑了个墙角的位置坐了下来。余找找慌忙的在二楼的人群里打看着。
    吴墨在这里,要么是有自己人,要么是有敌人。
    他看了一圈,眼睛扫过中间时瞳孔猛地紧收,又马上扫回去,他看到了徐老扒!
    “怎么了?”金酒十抹了抹脖子上的汗。
    余找找盯着徐老扒不错眼地对他说:“徐老扒!”
    金酒十也惊疑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令他震惊的不是徐老扒在延吉,而是昨天那个北朝鲜的男人,正坐在徐老扒身边。
    他迅速拉着余找找走出酒吧,并叫人把万春一起叫出来,一问才知道原来金酒九要从徐老扒手里买东西,似乎是延吉某个大官的把柄。
    “具体什么东西不清楚,反正你姐对这个东西很在意,这几天都是让她的小情儿亲自招待的。你们就是想动他,也得等你姐把事情办完。”万春见他俩表情凝重,又开解了句:“估计用不了几天,你姐什么性格你知道。你去跟她商量一下,说不定她还能帮你们一把。”
    
    第23章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话真是一点儿不假。
    孙冶胜跟贺转辉开战了,罗哥至今下落不明,根柱被捅了十几刀,现在在抢救室能不能活下来都是回事儿。
    “小崽儿,我得回去,你是跟我一起走还是留下来?”
    余找找望着乌漆麻黑的夜色,忧虑地看了眼金酒十,
    “我得留下来,你非走不可么?”
    金酒十没时间忧虑,连话别都很匆忙,
    “嗯。你有任何事情,任何需要的就找万春,你自己一个人千万别去找徐老扒麻烦,万事要多考虑,要多小心。等你回了浙江咱再聚。”
    余找找还要说什么,被他一句神色匆匆的‘我走了’全掖回肚里。
    他看着男神哥高大的身影步入空无一人的大街,只有两旁的路灯和他的影子作陪,而后他上了辆黑色轿车,将影子抛在原地,绝尘而去。
    金酒十的长城牌越野车在萧山机场上了一层灰,不过才闲置两天,汽车里就有股子霉味儿。他从副驾驶的座椅下掏出那把银色手枪,上次抓徐老扒打掉两发,现在还剩四发子弹。
    一般黑道火并,除非是奔着死刑去,否则不用枪。他也不喜欢用枪,尤其在没装消音器的前提下。
    他没想到的是,这把枪让他在日后倒了大霉。
    苏嘉杭高速,有一段四车道并为两车道的路,不长,大略十公里不到。在他从四车道拐向这段两车道的转弯处,他发现路肩上停着辆没挂牌照的黑车。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金酒十路过那辆黑车时放缓速度朝里面看了眼,并没看出什么,但在他提速驶离之后,那辆车迅速跟了上来。
    他怀疑这是个陷阱,旋即把身体尽量压在方向盘上,车速猛地提到二百码。但他这辆便宜的坐骑开始发飘,早知道就不该贪便宜,应该买辆沃尔沃,沃尔沃扛撞!
    仿佛是为了迎合他的吐槽,对面两公里处陡然出现了一辆威风凛凛的大皮卡,两盏大灯像喷火的疯牛,以肉眼可见的疾速笔直朝他撞过来。
    他当机立断,将方向盘迅速打死,汽车的半个车身都随着这个迅猛的掉头向一侧掀起,随即重重落地,整个车身斜着朝那辆小轿车的车头撞过去,跟着是砰的一声巨响,副驾驶连门带座椅被撞了个稀巴烂,无数的碎玻璃渣喷了他一头一脸。
    金酒十顾不得被震裂的五脏六腑,一脚踹开车门滚在地上,抬起胳膊砰砰两枪,打完就朝路边的野地里跑。
    边跑,他边呕了口血出来,可谓是名副其实的“车震”。
    还剩两发子弹,他后悔没在身上藏把刀,关键是谁知道这帮打黑的敢在高速上动手?
    大意了!金酒十暗骂自己不够谨慎,摸黑在地上捡了块石头,躲在一棵大树后静静等着。
    野地里因为他们的惊扰丢失了蛙鸣和蝉叫,黑暗里窸窸窣窣的听到几个人往这边走。
    “二毛,开手电啊!”
    “你他妈疯了,那家伙有枪!开手电就他妈是活靶子!”
    “他会不会已经跑了?咱们回去吧?”
    “回去你个脑袋!”这又是刚刚那个二毛的声音,“你不想要那五十万了!他跑?他跑得了吗?赶紧找,别废话!”
    “那……”又一个声音说:“咱一起找还是分……分……分开找?他有枪,分……分分开死得快……快一点吧?”
    “一起要找到什么时候!分开找,那家伙拿的是沙鹰,打了两枪,还剩四发,咱五个人呢,死不了!”
    金酒十听的想笑,这一伙人着实笨得突破天际,虽然那个二毛貌似是个枪械高手,但即使他不开手电,就凭他们声音这么大,连隐蔽都不会,也跟活靶子没区别。
    什么人这么看得起他?雇了这么一伙大废物来杀他?他金酒十的名声好歹配得上职业杀手吧!
    他不敢发出声音,只静等着某个倒霉蛋上门找死。那伙人果然在野地里散了开,也恰恰有个人朝他这边走过来。
    黑夜里金酒十看那个人猫着腰,如临大敌的左右张望,两手一起握着把匕首,倒不像是来杀人的,活像是被杀的那一方。
    金酒十压低嗓子,声音微哑的轻轻唤了声:“二毛!”
    那人顿时吓了一跳,回头时刚想大叫,金酒十的石头块儿已快准狠地砸到了他的太阳穴,随即把倒下的身体一捞,轻轻放在地上后又心狠手黑的补了两下。
    他捡起地上的匕首,换了个方向重新躲到树后。
    “老四?老四?你躲哪儿去了?二毛跟老五他们去找了,咱俩一起吧!老四?老四?”
    又来了一个窝囊废,金酒十阴狠的笑了下。
    那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寻过来,当看到同伴的尸体后骤然一声惊呼:“老……”
    四字还未出口,金酒十猛地窜到他背后扣住他的脑袋贴在身前,冰寒的刀刃贴住了他的脖子。那人抬起头,只见灰蒙中一个人正灿烂的对他笑着,“嘘……”金酒十柔声问:“谁派你们来的?”
    那傻瓜战战兢兢地摇了摇头,于是下一刻,金酒十一刀割断了他的喉管,傻瓜用双手握住自己突突冒血的脖子,瞪着眼睛茫然了片刻,栽到了地上。
    刀是好刀,可惜没碰对主人。金酒十在这个倒霉蛋身上擦干净刀上的血,重新躲到了树后。这回没等太久,也就一分钟不到,另一个人就闻声匆匆赶来了。
    “老四!三毛!”
    新的倒霉蛋扑到两个同伴的尸体上,在这时他猛地发现地上多了道长长的影子,虽然这道影子在树影和草丛间边缘模糊,吓得他瞬间汗毛倒竖,但他还是立即回身朝金酒十冲过去,同时放声大喊:“二毛!二毛二毛!这里!”
    这个废物的身手不错,斜刺横劈间出刀速度既快又狠,但金酒十比他更狠,他必须赶在其他两个找来前解决掉这个人。
    也就僵持了一分钟不到,金酒十抓住了他持刀的手腕,右手的匕首由上自下扎在了他的心窝里,奔涌的鲜血呛住了他的喉咙,使他每咳嗽一声便有血从他嘴里四散淋漓的往外喷。
    剩下的两个连滚带爬地冲过来,入目便瞧见自己的兄弟被一个个子极高的男人挡在身前,胸口插着把刀,下巴上的血在夜色里污黑一片。
    那人的眼睛在阴暗中闪着说墓饬粒遣桓宜祷埃桓鲞诺妒肿阄薮胫贝制桓龌耪诺乜醋抛约嚎於掀男值埽恢们笕幕故歉猛铣濉�
    “谁派你们来的?”金酒十锁视着二人的动作。
    “不……不不不能说!”
    金酒十不再废话,拔出刀噌噌又在身前的倒霉蛋心窝里捅了两刀。
    二人顿时疯叫一声,一齐朝金酒十扑过去……
    黑暗中的喘息声和闷哼声持续了很久,直到金酒十筋疲力竭地攮死最后一个,野地里才在晨曦渐渐升起的冷光中恢复原始的寂静。
    他环视着地上面目全非的五具尸体,四周和他身上到处都是狼藉的血迹,车祸和“夺命之战”使他异常疲累。整个后背遍布刀伤和青紫,肩膀也被咬下一块肉,总之是险象环生的一场争斗。以命搏命,金酒十知道自己一定是活到最后的那个,这跟对方多少人、是否强大都没关系。决胜的关键在于他想活下去的信念。
    他比任何人都更想要活下去,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活着能干什么,但他就是不想死,尤其不想以这种方式死。
    到底是什么人要杀他?孙冶胜?他不会雇这些蠢货来。江西帮的?也不会雇这些蠢货!谁要是想杀他,都不会蠢到去请这些非专业人士。
    难不成只是找这些人来给他难堪、给他个教训的?可看看这规模、这拼命的劲头,又仿佛是认真的。
    蠢货,死了比活着还让他头痛!
    他从高速公路的野地里跋山涉水,靠着腰下两条十一路一直走了三个小时,才敢给手下的马仔打电话要人来接。
    “闹得厉害吗?有没有罗哥的消息?”
    小弟先是前后左右看了一圈儿,然后才压低声音回:“孙冶胜和贺转辉刚一打起来,罗哥就失踪了,有人说是贺转辉把罗哥给带走了,也有人说罗哥现在就在医院,快不行了,贺转辉和孙冶胜为了争老大才打起来的。小金哥,你看现在这情况,咱帮不帮啊?”
    “帮贺转辉?”
    “是啊,”小弟愤懑地一拍方向盘,“柱哥被姓孙的人捅了十几刀,到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咱不能不给柱哥报仇呀!”
    金酒十不以为然地笑了下,“你有心了,要报仇,咱们自己报得了,不用帮别人,也不用别人帮。”
    他正要靠着椅背闭目养神,突然想起来一事儿,在身上来来回回摸了好几遍——妈的,枪没了!
    “咋了小金哥,丢什么东西啦?”
    金酒十浑身直冒冷汗,那枪上可还挂着好几条人命,万一落到警察手里,又或者是哪个死对头手里……
    “倒回去!快点儿!”
    没有所谓的案发现场,车祸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野地里的尸体也都被处理干净了,找不到一丁点儿的血迹,更找不到他的手枪。对方这是大有来头啊!
    金酒十懊悔的恨不得扇自己俩耳光,枪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丢!脑子呢?他妈的被狗吃了吗?
    “小金哥,咱接下来去哪儿啊?”
    去哪儿?金酒十站在野地里看着高速上车如流水,天空碧蓝澄澈,夏风吹来的全是泥土青草的腥气。天苍苍野茫茫,他觉得自己就像条被主人抛弃的狗,迷茫而没有方向。
    “去医院。”
    根柱插了满身的管子,他半残疾的身材陷在宽大的病床里,瘦瘦小小,满身绷带。重症监护室在正午的烈阳下密不透风,金酒十隔着玻璃望着昔日尖嘴猴腮现今鼻青脸肿的兄弟,再次对这行萌生一种了无生趣的感慨。
    有时生老病死也是人生中的大幸,因为生老病死总还有预料,可以准备。像他们这种人,拿根柱来说,如果今天医生悲痛地告诉他:你兄弟没治了,玩儿完了。
    这种戛然而止的死法,多令人惊诧。活着的时候为了口吃的奔波劳碌,死了的时候又措手不及,这一生不是为了活命,就是赶着去投胎。
    卧槽,干这行儿的初衷不是为了吃喝享乐吗?乐在哪儿啦?
    金酒十赶忙摇摇头,不能再想了,再想他都不想活了。
    他打算去找贺转辉商量个对付孙冶胜的办法,天见他可怜,让他在杀虫帮会议室的洗手间里听到了这行残酷的真相——
    “你是打算跟我死磕到底吗?”贺转辉和孙冶胜面对面分坐在长桌两边,记不清从何时开始,反正他俩一直都是帮里并列的二把手。
    孙冶胜用他惯常欠揍的拽不拉几的姿态叼着烟,“你是打算投降了?”
    贺转辉把手里的文件甩到孙冶胜面前,“罗瘸子根本就没病,他就是想看咱俩斗个两败俱伤,好继续坐稳他老大的位子。你要不是真傻,就该保存实力,先除掉罗瘸子,再跟我单独较高下。”
    孙冶胜的死鱼眼轻飘飘地斜视着贺转辉,“我知道罗瘸子没病,我也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盘。没关系,我明着告诉你,不管拼人还是拼钱,我孙冶胜就是以一对二,照样能干掉你们当老大。你也犯不着再跟我拖延时间,大家几斤几两,各自都有数。扛不下去,趁早说,把地盘交出来,让我省点儿功夫,我说不定还能留你个全尸。”
    金酒十听到贺转辉沉默了半晌,接着颇为无奈的喟叹道:“好吧,既然你四五六不分,那咱们手底下见真章吧!”
    说完便起身向门口走去,路过孙冶胜时,又听他讲:“你以为你自己很聪明吗?你的那点儿心思,罗瘸子会看不出来?他真会如你的意,和你联手对付我吗?”
    贺转辉略侧过头,眼梢里透出抹嘲笑,“枪打出头鸟,你现在一枝独大,就算罗瘸子知道我怎么想的,他照样还是会跟我一起先除掉你。这场争斗,你是想第一个死,还是想活得久一点儿,你自己考虑。”
    所以为什么大家都想做老大?为什么人家的志向那般远大,自己则得过且过的混日子?金酒十坐在马桶上百思不得其解。费劲地转动着他四十八小时没休息过的大脑:现在是三国争斗,贺孙大于罗,贺罗大于孙,孙又大于贺小于罗。贺转辉无疑是三派中最弱的那派,但他恰恰聪明的利用其他两人的间隙,成功搅混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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