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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抑郁宣战,与昼夜为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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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别鸣都没醒透,就在他们稀里糊涂的撺掇和各种目光的暗示下,稍稍犹豫了一会儿,从中抽了一个红包出来。
茂十一端着一杯豆浆,没错,是不含各种奶成分的豆浆,是一杯十分做作地专门倒在玻璃杯里的豆浆。他倚在门框上,用一种“我是你们大家长”的眼神看着在床前闹腾的三位,忽然对上了别鸣的目光,冲着别鸣一笑。别鸣的脸立刻红透了,赶紧转移视线,把目光放在了手中的红包上。
姜尔歌问:“谁下一个抽?”
祁歌立刻举手:“我抽我抽我抽!”
茂十一把玻璃杯往床头柜上一磕,推着祁歌胖乎乎、圆悠悠的肚子往外走:“要抽你们出去抽。”
“也有你一份,你也抽一个。”
茂十一从姜尔歌手里拿了一个出来,随手就把他们都锁在了门外。
新年第一天是要去各个长辈家拜年的,通常是一大早五六点的时候就有一群小辈们慢慢凑在一起,男生、女生分成两队,等人差不多了,就顺着忘年的顺序挨家挨户去拜年。
这么热闹的过年氛围,别鸣没有经历过。从自己开始记事,就没跟着父母正儿八经过一个年。对别鸣来说,过年最大的好处,就是听不见爸爸妈妈吵架的声音了,因为外面彻夜响起的鞭炮声会盖住一切。他的新年,没有新衣服,没有压岁钱,也没有与亲人一起吃团圆饭的记忆。
所以当姜尔歌他们闯进门来,冲着他喊“新年快乐”,举着红包让他抽的时候,别鸣整个人都是懵的。像昨天晚上一样,这一切的一切,都像是个一戳即破的美梦。
别鸣呆呆地看着手里的红包,二十岁了,这是他收到的第一份红包。
茂十一坐在床边,缓缓伸手,五指插进他杂乱的头发里,慢慢给他梳理着,一直梳到脑后,用力让他靠向自己,来了一个再次让别鸣面红耳赤的吻。一手扶住别鸣的后腰,茂十一推着别鸣让他慢慢躺下,十分绅士地给他盖上了被子。
“记得你睡衣在哪儿吗?”茂十一挑眉问道,“光着身子就敢坐起来,都被他们看光了,节操不想要了?”
别鸣在被子里的手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身上,难以置信地看着茂十一。
茂十一大笑:“我是很喜欢看你不穿衣服,但是你为了取悦我,顺带着给这里其他人也看了,就没考虑过我的感受?是不是太得不偿失了?说不定现在他们在外面啊,都在说你昨天跟我怎么怎么样了。”
“茂十一!”别鸣有生之年,终于学会了一个成语,叫做恼羞成怒。
“不跟你闹了。说正经儿的,身上有没有感觉特别不舒服的地方?”
别鸣摇头,看着手里的红包,忽然想起了那个昨晚没有问出口的疑问:“十一,我有件事想问你,你可以如实回答我吗?只要你跟我说的是真话,什么结果、什么答案,我都能接受。”
茂十一用手背蹭着别鸣的脸,说:“怎么严肃起来了?有什么事就问。”
其实昨晚在做的时候,别鸣的脑子里就想了很多。
在茂十一还没进到他独处的城堡里时,支撑着别鸣活下去的动力,是写小说,是自己创造一个与众不同的奇异世界,然后创造无数个性鲜明的人,或“非人”。为了写小说,别鸣当然也要看。在他看过的小说中,人与神、人与妖、人与魔相爱的例子数不胜数,可好结局,却没有几个。
为什么人与非人之间的爱情得到的尽是周围人的反对,别鸣不用他人提醒,自己心里明白得很。
而又是为什么,心里明知道其中原因,却还是要跟茂十一在一起。
“十一,你是妖怪吗?还是神仙?”
茂十一亲了亲别鸣的额头:“很可惜,让你失望了,我就是浮春山上的一只九尾猫。祁歌是我亲哥,也是只猫妖。”
别鸣点头,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想要的,只是茂十一亲自的确认。
其实说起来,也没有很失望。就相处来看,人与妖怪在生活中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他和茂十一生活在一起,说起来还是茂十一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回到生活最日常的轨道上来的。别鸣失望的不是眼前这只妖怪,他对这只入乡随俗的妖怪只有爱和崇拜。别鸣失望的是自己。他原来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和与自己一样的人和平共处了,最后谜底揭晓,与他关系最近的几个,除了姜尔歌以外,全都是妖怪。
“怎么了?”茂十一看出别鸣不对劲,干脆脱了鞋上床,盘腿坐在别鸣身边,“知道我是妖怪了,在想什么?是不是在盘算找个什么借口跟我分手?我说,你这种人挺棒啊,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叫仙人跳?你这是白嫖啊。”
听茂十一的口气,像是在开玩笑,又像是认真,别鸣一时分辨不出,赶紧坐起来向茂十一解释:“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我何德何能,遇上了你。我不管你是妖怪还是神仙,不管你是弼马温还是齐天大圣,我都跟定你了。”
先不管别鸣这番话说的是真是假,茂十一只是听他说这番话时的语气,便觉得不一样。
该怎么形容呢,仿佛突然硬气了起来。
别鸣“硬气”的脸上忽地抚上一层薄红,又瞬间回到了茂十一熟悉的那个柔柔软软的模样,他扭过头,故意不去与茂十一的目光对视,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稍显尴尬地问道:“十一,你能活几千年吧?”
茂十一不明白别鸣的心思,只当自己的命长是炫耀的资本,一抬下巴道:“昂。”
别鸣主动握住了茂十一的手,拉着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胸膛上,皱着眉头,严肃又认真地说:“如果你能一直爱我,就爱我十年,就陪我十年。十年之后,我三十岁,你爱去哪儿去哪儿,爱做什么做什么,不用管我,也不用想我。”
“嗯?”茂十一显然是没有跟上别鸣的思路,“为什么?”
“我在最好的年岁遇上了你,你把我从黑暗里拉了出来,我很感激,我也爱上了你。但人妖毕竟殊途,十年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可能一条皱纹都不会长,但是对我来说,二十岁到三十岁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间。在这十年里,我一定好好活着,快快乐乐地活着,争取跟你一起看遍全世界的美好。我三十之后可能就老了,你别管我,走就行,我肯定不回去寻死。所以,哪怕是你变了心或怎么着,就当施舍给我十年。反正十年对你们要来说,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
茂十一脸上青白交替了好一阵:“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对你的感情不真实,还是意有所指吗?”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的!”别鸣又急得想哭,他要怎么说,才能让茂十一明白自己的心呢?
他只是不想束缚他而已。
他只是不想因为区区一个连百年都活不到的人类,耽误了茂十一千岁万岁的妖生而已。自己何德何能啊,遇见了一个姜尔歌,遇见了一个夏目狸舟,最后爱上了眼前这个人。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一遍,他仍然愿意用承受所有的抑郁和痛苦,以等待茂十一的到来。
别鸣缓缓地低下头,看着两人相握的手。
不,不是的,自己并不是不想束缚他,相反,可以说,自己是太想把他锁在身边了。
可自己只是区区一个连百年都活不到的人类啊。。。
无论如何都不能跟九尾猫妖相比较吧。。。
☆、第四十六章 发第二遍会火
与别鸣一样,郝恩玄也是辛苦码字,在网络上连载自己构思和心血的小说家。
虽然没几个人看他们两个的作品,但是对于别鸣来说,只是将自己心中的世界建构出来,将其中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写下来,就能让他满足了。码字这件事,曾经是活下去的一种手段,现在是别鸣发自内心想要完成的一个梦想,也是他用来记录与茂十一点滴故事的小手段。
只要不是那些乱写乱编,不是某些总裁买□□、国土面积送给爱妻的无脑文,大部分的小说家,暂且不管他们的文笔或知名度,都还是真心实意地对待小说里发生的剧情,爱意满满地对待小说中出现的人物。
每一部小说,都是他们的一个孩子。甚至小说中的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都是他们关注爱着的孩子。
从无到有,从粗糙到精致,从须臾片刻到地久天长,从轻描淡写到刻骨铭心。
别鸣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或多或少中都带有他的影子,不论是在性格上面,脾气方面,还是在面对一件事的决策方面。
庄周梦蝶,不知蝴蝶是我,亦或我是蝴蝶。
真正喜欢写小说,而不是只关注稿费和名气的小说家,大概都会有这样分不清里里外外的时刻吧。都说写小说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塑造个性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而不是千篇一律的“经典”模板。小说家不能将自己的情感强加到人物身上,每个小说里的人物从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是完全独立于小说家之外的人了。
这就像是生孩子一样。
父亲和母亲,怀了十月胎,这时候他们的孩子完全依赖于母亲为其提供的温床。但当其呱呱坠地之时,便是完全独立于父母两人意志之外的个体了。按理说,接下来人生中的所有选择,都得交到孩子手上,让其自己去思考、权衡,再与父母两人的意志无关。
但对于像别鸣这般的小说家来说,故事里面对选择的人物,都会带上他自己的想法。
可以说,别鸣在做决定的时候,几乎没有设身处地地感受过小说人物中的身世和处境及性格,他笔下人物所做的选择,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如果别鸣做了父亲的话,一定是个很顽固的父亲,一定是个在孩子眼里完全不通情理的父亲。
该说是好呢,还是不好呢?
也许这就是没人愿意读别鸣小说的原因之一吧。
每个小说家在写小说的时候都有自己的癖好。
有俗语不是说了吗?没有经历过别人的人生,就不要去随意评判他的生活方式,之类的。
无脑文、总裁文、种田文、脑洞文、玄幻文、权谋文之类的也好,原创文、纯爱文、同人文、言情文之类的也罢,只要有人愿意去读,不管是抱着只涂一笑的想法,还是想要认真体味的心愿,只要有人想要去读这篇小说,那么它就有存在的价值。
是存在的价值,而不完全是文学上的价值。
郝恩玄开始写小说,是在初中的某节课上。因为不喜欢物理这门课,在听老师讲的时候如听天书似的也不懂,干脆拿出练习本来开始在上面涂涂画画。但郝恩玄的画技实在不能恭维,画一个物理老师的大圆脸,都能画成没有一条对称轴的多边形。
他把班上同学对物理老师的“爱称”写下来,假装认真听课地观察站在讲台上口水横飞的“秃驴”老师,然后把他的性格特点、口头禅等全都记了下来,最后想象“秃驴”老师如果生活在侏罗纪时代会发生怎样的囧事。
就是这样,郝恩玄开始了他的小说创作生涯。
郝恩玄喜欢写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修仙玄幻、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等等,创作了很多小说人物,也码出了很多深情的、感人的情节。郝恩玄文笔不好,又不会设置悬念,所以常常有人读了他的前一、二章,下文则没有了浏览量。
一开始,写小说不是郝恩玄的梦想,而是他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方法。
但所谓感情,都是慢慢培养出来的。
后来,郝恩玄开始称呼它们为,孩子。
我的孩子们。
同时,郝恩玄也开始希望他的孩子们能够给他争气,希望他的孩子们能够成龙成凤、出人头地。他知道养孩子需要时间,孩子在外打拼也需要时间,所以无人问津的局面,他并不担心。
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
总有一天。
很美好的相处,对吧?
但现实总是难料,幸福似乎也总是不如苦难在一个人身上来得长久。
忽然有部玄幻小说一夜爆红,几乎所有的平台上都有关于这部小说的推送信息,郝恩玄不可避免地看到了。
郝恩玄不是特别喜欢去看别人的小说,因为他觉得,看多了会影响自己在创作中的表达。但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主角跟郝恩玄很喜欢的一个自家孩子重名,出于好奇,郝恩玄点进去看了。越往下看越能够确定,这部小说几乎全篇抄袭了自己的小说,《鹦鹉与肋骨》!
郝恩玄赶紧找出自己的小说来进行比对,发现这位笔名为“某啊”的小说家居然整段整段地抄了自己的小说,全篇看下来,不过是改了几个人名,在句子里面加了几个文绉绉的形容词,前后的情节交换了一下出场顺序而已。。。
这也太胆大妄为了吧?
自己的小说就挂在这个网站上,小于等于十个人看过,而这个人“目光毒辣”地选中了自己这部小说不说,几乎原封不动地码下来,居然还能让它一夜爆红,订阅不断?!自己这个原作者怎么没有这种运气?难道这就跟传说中视频发第二遍会火是一样的道理?!
郝恩玄不懂他为什么不去做珠宝鉴定师。
有人掳走了自己的孩子,做父母的自然是最着急的那个。郝恩玄将赶了一整夜的调色盘放到网上,没人鸟他。。。
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他在网络上大喊大叫,没人搭理他,没人知道他的存在,甚至连专门怼人的无脑喷子都没有关注到他。“某啊”继续更新着他的小说,每更新一章,第二天就会冒出来更多的同人图、同人条漫。
一个没有任何流量的网络小民,在百万甚至上亿的流量面前,算什么?
像是一头大象面前的蚂蚁。
一只小小的蚂蚁哪怕是爬到它最柔软的象鼻里,也无法给大象造成哪怕一丁点儿的困扰。不过蚂蚁虽然无法拿大象怎么样,但是反过来想,大象也无法把蚂蚁怎么样,不是吗?没办法踩中,也没办法杀死,甚至根本就看不到自己脚下的那只蚂蚁。
郝恩玄放弃了。
根本就没办法,面对现在这样的状况,自己根本一点办法都没有。
郝恩玄锁定了自己专栏里的这部小说,自己也将电脑上码出来的稿子移到了U盘的某个不常用文件夹里。
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掳去,换了一件件华丽光彩的衣裳。原本闪闪发亮、满是星辰的双眼,变得浑浊、老练又世故。他们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又不是自己创造出来的。郝恩玄想,他们已经不是自己的孩子了,他们正在一点点变成“坏人”,为一个陌生人赚取金钱与流量。
郝恩玄有时会缅怀一下已逝孩子的墓碑。
反正自己又不止这一个作品,反正自己也没有想过榨取自己的孩子来谋求某种利益,反正自己的初心便只是把他们带来到这个世界上。。。至于孩子们怎么选择,怎么发展,怎么弄姿搔首,都与自己无关了吧?
都与自己无关了吧?
他们应该有自己的意识。
既然知道在这样无所求的自己身边无法发展,无法变成众人眼里的纸片人男神或女神,就让他们自己选择能够让自己成长起来的“主人”,似乎。。。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社畜还会跳槽呢。。。
郝恩玄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一边舔舐伤口,一边继续创作。
也许只有看着自己的孩子一点一点长大,郝恩玄才能暂且忘记自己那些被强行改变外貌的孩子。
世界上还是有很多逍遥法外,并且无视律法的人贩子,从小被拐卖到偏远农村去的孩子,最后能回到亲身父母身边的只有很少很少的一部分。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怎么办呢?其中已经失去找寻希望的一部分,会听从旁人的劝谏,再生一个孩子。
“再生一个吧。”
“听你大婶儿的,再生一个,啊?你们这么年轻,一旦有了新的小孩儿,也就忘了原来那个了。”
“对啊对啊,那俗话怎么说来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哈。”
“不就是个小孩吗,丢了七八年了,找不回来了!再生一个,要是还想啊,生两个。这人啊,都有个毛病,闲了啥事儿也想,胡思乱想。俩孩养着,你们就累上四年五年,再难的事都能忘得一干二净了。”
。。。。。。
那天晚上,凌晨两三点了,电脑屏幕的亮度满格,没有开灯,在漆黑的房间里格外刺眼。郝恩玄一边码着自己的第三部小说,一边流泪。视线模糊了,用手背好歹地抹一下眼泪,继续码字,将所听音乐的音量调得很高很高。实在忍不住了,就喝着加了冰的可乐哭一哭,然后悲伤地打嗝。
快到早晨的时候,郝恩玄累了,关了码字软件,不想睡觉。
于是在网上找电影看,说是找电影,其实郝恩玄是有目标的,他在搜索框上打下了几个字,“亲爱的”。
他想看的这部电影,叫《亲爱的》,电影主要讲述了一群失去孩子的父母寻找孩子以及养育被拐孩子的农村妇女为夺取孩子做抗争的故事。
郝恩玄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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