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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_惊鸿无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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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没有看到,周寻卿敲了敲车窗,问道:“没事吧。”
温与怜缓了两秒,说:“没事。”他下车给周寻卿开了门,后者却说他来开车。
中午吃饭的时间到了,由于温与怜早上见到了不该见的人,一时没有胃口,没吃的下饭,早早站在门外等周寻卿。
周寻卿没有察觉出异常,每天例行各种公事,谈着价值不菲的合作。
温与怜则坐在车里等着他。
这是个极其难熬的过程,因为他不止一次看到了沈天。他西装革履,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轻佻着调戏身边的女伴,嘴角上扬恶心的微笑。
终于有天晚上,温与怜藏好了在衣袖里的刀打开车门走了下去,一路尾随着沈天进入了那家私人会所。
会所装修的金碧辉煌,水晶吊灯一个比一个豪华,里面来往的人也都穿金戴银的,珠光宝气闪的眼睛都快瞎了。
沈天插着裤兜上了二楼的酒会,温与怜则不远不近地跟在其身后。
酒会的人大都不认识,但因气味集在一起,谈天说地,个个嘴边都挂着看似和善的微笑。
那个斯文败类上了二楼,换上了一副截然不同的笑,拿起一杯香槟,颇有目标地朝美女靠近。
温与怜躲站在花瓶的身后,掩饰自己的行踪,他盯着沈天的每一个动作,眼神似刀子在他脸上横竖割拉,手颤抖的不行。
他想起壮壮那时差点被他糟蹋,心头火更甚,一心孤掷决然要送他去见西天如来佛。
——
他正盯着那人西裤,见他移动到别处,和别人聊天。
温与怜将目光移到他的脸上,恨意不减。
这时,他瞥见了离沈天不到五米的地方,站着的周寻卿。
周寻卿也在笑,如和煦温暖的风,刮起心头无端的美梦。
握在袖子里的刀忽然偏转了刀锋,温与怜割伤了自己的手,他低眸看了下不小心滴在地上的血迹,轻喘了几口气,愣了一会,离开了二楼。
他离开的时候被周寻卿瞧见了,不过没有追上去。
周寻卿看了眼温与怜刚才站着的地方,回头朝朋友告了别,走了过去。
花瓶盆景这地方是酒会上比较偏的位置,但却可以看到整个酒会的景象。
他想象刚才温与怜站在这里的情景,猜想了很多个可能性——前几天,他发现温与怜有些不对劲,好像在极度害怕某一件事。
当他准备离开时,无意中发现了地上一点红色的液体。
他蹲下身抹了一下,放于鼻尖闻了闻,忽然变了脸色。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种粗长的作者更文不配得到评论嘛
话说我好久没看到评论区活跃的大大们了
☆、纹身
温与怜坐在车里,一遍遍抹去手指上冒出的血珠,安静的空间像被抽光了空气,但如果仔细听的话,还是能听见强忍着、压抑的抽气声。
他本来没有考虑到任何后果,只为宰了沈天这个人渣;可神机妙算却少了一算了一卦;在看到周寻卿的那一刻,他忽然退缩了——
倘若自己坐了牢,那他就不能和周寻卿在一起了;自己这么费心费力追求他是为了什么,是追求到头来的一场空,还是牢房高墙下无边无尽的悔恨?
不值得,为了沈天一点也不值得。
但是那些残忍的回忆……温与怜使劲摇了摇头,想把那些恶心的画面驱除脑海。
“叩叩。”
车窗忽然响了,温与怜抬头看见了周寻卿,他不着痕迹地收回手,去给他开门。
“这么快就结束了?”他边下车,边调整自己的情绪,音调平稳。
周寻卿扫了眼他藏于袖间的手,道:“怎么了,你很紧张。”
温与怜一脸平静:“没有,在车里有些闷。”
现天五月初,香港的天气是有些热,只不过周寻卿没有信他的鬼话,亦没有深究。
“回去吧。”周寻卿上了车,温与怜应了声,也上了车。
途径一家药店,周寻卿停了车,进店买了消炎药、必要的药品和伤病处理物品。
他光明正大地买了这些东西,温与怜也有些察觉,但没有自作多情的问为什么。
然而回了住处,周寻卿放下东西,注视着他:“把手伸出来。”
“啊?”
“把手伸出来。”周寻卿又重复了一遍。
温与怜才慢吞吞的伸出两只手,他把手背给周寻卿看,但姓周的直接将他手背翻了过来,看见了他还在渗血丝的食指和中指。
周寻卿动作轻柔地给他消毒,抹药,再贴创可贴,弄好后静静看了他一会,而后扛麻袋似的把人扛起扔到卧室的大床上。
小心避过他手指的伤,周寻卿盯着他的眼睛问:“你是不是上去过?拿着刀?”
温与怜抿着嘴,看着他的眼睛率先败下阵来,避开他的目光。
周寻卿强硬掰过他的脸颊,“你跟我说句话有这么难吗!”
半晌,温与怜开口:“你想听什么?”
周寻卿心中早有不堪的猜想,他很希望这些都不是真的,但或许联系在一起才是真正能说的通的。
“你是要杀人么,那个酒会上是不是有你恨的人?他对你做了什么……”他从温与怜上衣下摆伸进去,一点点撸上去,摸着他身上硌手的伤。
“你身上的这些伤根本不是做保镖时受的伤对不对!”
话音砸地,温与怜猛地推开他,往后退了一点靠在床头。翻身下床,往外冲。
周寻卿眼快拉住了他,温与怜犯了轴,没有回头。
他这样让周寻卿更加坚信自己的猜测是对的,而且那一定是相当不好的回忆。
温与怜的手在抖,他在无意识的惧怕。
周寻卿忽然放开了他,换上了极度催眠的语气:“对不起,是我有病,我酒喝多了。”
温与怜过了小会噎出点声音:“不用说对不起,你没错。”
房间的温度有点高,温与怜心里堵的难受,说了句抱歉就出去了。
披着破旧的回忆是皮肤老旧的死皮,可无论怎么搓,都搓不掉这层丑陋的东西,他们就像影子一样要跟随他一辈子了。
——
周寻卿在香港的任务快完了,临走前,他邀请温与怜去餐厅吃饭,也是为了那天晚上的一时冲动赔不是。
两个人的心结都没有放下,随意从哪个点切入都会深深伤害到彼此。
——
中午,他们这边正吃着饭,沈天扬着招牌微笑走了过来,声音里透着贼气的尖声。
“哟,周老板啊,正巧,在这也能碰见你。”
周寻卿礼节性回应了一下,对面的温与怜手握的刀叉快把盘子戳烂了。
偏偏这个二百五还没意识到事情的危险性,扭着身子想要看看这位和周老板共进午餐的佳人是谁。
当接触到温与怜寒冰的眼眸时,沈天吓了一跳,一丝慌乱之后仗着有人在场,量温与怜也不敢怎样嚣张,他说话特别欠。
“是你啊,好像很久都没有见到过你了,最近混的不错啊,攀上周老板了。”
温与怜已然无话可说,鼓动的心叫嚣着嗜血的渴望。
“校友一场,晚上我那有一场脱衣舞表演,邀请你一起去,让那些人欣赏你健美的身体。”
话说这沈天也不知道害怕似的,说着说着话里就掺杂了别的意味在里面,眼睛也不怀好意地探进温与怜的衣领,似在提醒他当年在他身上发生过的事。
温与怜当即起身,用脚别倒沈天,右手举起餐具刀划破了他的脸颊,与此同时,沈天眼疾手快打掉了他还想用来行凶的刀,温与怜立刻还手,转着刀叉抵在他喉间。
他用嘴型无声说了两个字,然后手起刀落……
没有血溅当场,好好吃饭的地方也没有变成凶案现场——周寻卿及时扣住了温与怜举着叉子的手,摇头:“不要。”
温与怜从来没有那样狠戾的表情,如若周寻卿不拦着的话,他真的就要杀了沈天。
沈天趁他愣神之际,狼狈从他手下逃开,顺手摸了摸脸,敢怒却不敢说,只得离他五米远瞪着他。
温与怜扔了叉子,头也不回地出了餐厅,这回,他没有在车子里等周寻卿,而是一个人招了辆出租车走了。
车窗外的景象飞速向后撤离,他有一瞬的想法想躲过司机手里的方向盘,死了算了。
奈何想法无法付诸于现实,他的生命里还有别人在为他续命。
——
温与怜走后,周寻卿也行动迅速地扣住了沈天。
他安排手下把人关在郊外的某间仓库,刑具折磨,终于从他口中得到了温与怜缺失的十年。
这十年里,有一年是断离一切的源头。
沈天什么都说了,他不过是仗着他老舅的身份,勉强混进上层社会的可怜虫,事实上,他老舅是周寻卿的客户之一,没了周寻卿不过一滩黄水下的一颗水草,而他什么都不是。利益面前,血缘根本不值得一提。
沈天在得知把他老舅搬出来也无法镇场时,痛哭流涕全说了。
周寻卿要他详细说每一个细节,捡最痛的部分说,说完,他加之于温与怜身上的,会十倍奉还给他。
“我,我知道错了啊……啊,别,别用刀划我……我,我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放了我吧,放过我吧……”
不过他每叫一句,周寻卿便示意下属加重力道,只要没把人弄死,就往残废里弄。
仓库外的月色不如往日明亮皎洁,沾染了点血色,像古巷里空落枯草的哀哀之色。
周寻卿握紧手掌心,希望能透过那残月找到温与怜。
——
几乎是同一时间,温与怜又一次被周嘉逮住了,同他一起策划这个绑架案的还有纪淮。
周嘉和纪淮商量好,周嘉负责上半场,纪淮则负责下半场,结局怎样,掌握在纪淮手里。
昏迷的温与怜被五花大绑放置在一个只有一个电视屏幕的房间里。
门外,两个主事者在抽烟。
“我要他,你做完你的事后,我会带他走。”
周嘉:“你怎么保证这次不把他放出来,上一次你就没有守信用。”
旧账很好翻,两个人一直都有交易。
纪淮吸了口烟,道:“上一次赌了一把,没赢,这一次,算我栽了,只要把他带走,打断他的腿也可以。”
“好,我只需要三十分钟。”周嘉掐灭了烟,说:“毁灭掉一个人很简单,灯下黑,再把他的光灭掉就行了。”
他笑了下,走了。
不到两分钟,温与怜在一阵戳心的刺痛中醒来,他迷糊挣扎了下,身上又传来那种刺痛,电流从脚底往上攀爬,荡的他下巴的胡子都长出来了。
不多会,他面前的电视屏幕亮了,里面出现了周嘉的面孔。
“你好,很高兴,我们又一次见面了,我是周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十年前的某天你应该见过我,我是周寻卿的堂哥,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告诉你了。”
温与怜不自在地挣扎了下,被电视里的周嘉尽收眼底。
“你不用挣扎,凳子上接着电流,我一按开关,你就会浑身发软,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我也只是同你说几句话,不会伤害你。”
温与怜慢慢不再试着挣脱,眼睛一直盯着电视屏幕。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又在阿卿的身边看见了你,所以我的目标很明确,我是想让离开他,他是周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人生道路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这是家族重任,我希望你能理解。”
周嘉顿了顿,说:“十年前,你消失的时候,周寻卿去找过你,顽抗老爷子的命令不顾一切的,但是他没找到你,所以不甘心,因为你,他那么混账地不听他父亲的话,也是因为你,他父亲起过不止一次杀了他的念头。”
温与怜不可置信。
“阿卿身体很好,但是体质特殊,他接受他父亲的一系列考核,在地下室受了两个多星期的折磨,差点没爬出来,送到医院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活了,可最后他还是醒了过来,可刚一睁开眼他就要出院,去找你,周老爷子表面不说,却也气出了病,一年后,撒手人寰,那时候,阿卿寻你未果,亲人也已逝。”
“整整九年,都是他为你背负的,他过的一点也不好,你的再次出现打乱了他的生活,换句话说,是你毁了他,你不应该再回来他身边,世人一旦遇到困苦,都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惨的,可世上惨的人千千万万,你,又算老几?”
周嘉清了清喉咙,说:“最后,我只希望你离开阿卿,我也不为难你,若是你早点有觉悟,你就该把自己藏起来,而不是出来祸害别人。”
最后一句话说完,电视屏幕就暗了。
温与怜感受到一阵比先前更强劲的电流穿过全身,没过一会,他就晕了过去。
——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在一辆车的后座,开车的是纪淮,见他醒了,说了句:“跟我回家吧。”
“去哪里?”温与怜哑着嗓子问。
“机场。”
出国?!
温与怜坐起了身,想拉开车门,可车门早被纪淮锁住了,怎么拉都拉不开。
“别费力气了,我说了要带你走,你就必须跟我走。”
“我不跟你走!”温与怜吼道。
他要回去,他要找周寻卿问清楚,他要……
“你和他没有结果的,你毁了他,他也毁了你,你真的什么都能放下,和他从头开始?回不去了,你知道吗。”
温与怜出了神,没有回话。
“我也喜欢你的,温与怜,从前是我错了,但从现在开始,我会对你好,比那个人对你还好,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纪淮也变了许多,他也花了将近九年的时间看清了自己的内心,他欺负温与怜,压榨温与怜就是因为自己得不到,而却喜欢着,所以他偏执的认为,只有伤害才能让温与怜记住他。
“我不跟你走!我要下车!”
纪淮见他说不通,脚踩油门,快速向前开去。
温与怜恍然回忆十年前的某一天他问周寻卿的话。
“怎样才能记住一个人的味道?”
他吸了一口烟,对着周寻卿的嘴渡了过去。
“记住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将自己的舌头放进他的嘴里。”
而周寻卿掰着他的脸,看着他说:“我觉得是把我放你心上。”
温与怜笑开了,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红痕未退,刻在连接心跳脉上的纹身。
那是一个艺术版的周寻卿字体,温与怜特意去纹的。
回忆渐消,温与怜抚上自己左手腕脉搏上被划的乱起八糟的纹身,苦笑了一下。
“你坏了我的纹身……”他喃喃道。
纹身坏了之后,温与怜又去纹了一次,叠加在伤痕之上,却没有先前那么好看了。
他用心爱的人,被这些人毁成什么样了。
车子转弯,温与怜稍稍歪了身子,他缓神静心的一口气都没呼出来,就冲过去夺纪淮的方向盘。
“你不放我走,那就一起死!”
死亡的声音在耳边炸裂,纪淮猛地转了好几下方向盘,眼睛顾不及两方,吼道:“你疯了!”
温与怜地狱般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杀你我才会疯!”
“纪淮,别指望我会喜欢你,永远不可能!”
长风呼啸,临江大桥突然一辆失控的车在连撞好几个路障之后,刹车失灵冲下了大桥。
过往车辆惊魂未定,待回过神,才掏出手机报警。
消防队来的及时,从江里捞出了两个半死不活的人,送到医院抢救后,索性无人死亡。
——
温与怜出事后的半个小时内,周寻卿就找到了那家医院。
他进病房的时候,温与怜在装睡。
因为不知道,周寻卿哭的像个死了老婆的傻子。温与怜的手被泪沾湿一夜没干过,心肿痛的感觉也一夜未消。
——
阳光明媚,风景重好。
温与怜悄悄离开了医院,回了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地方,他打算悼念一下过去,然后带着壮壮重新找一个城市,活下去。
……
故乡月明,羊肠小道还是那个样子,路边的枯树高高瘦瘦的,那条湖依旧每天有不少人去钓鱼。
温与怜顺着小路下去,先伫立了良久,而后蹲下身,挽起自己的袖口,露出丑陋一次可以辨认的艺术字体纹身。
他摩挲了一会,然后把整只手放进水里,不断掬水搓洗,企图擦掉那个纹身。
一遍一遍,月亮从这头照到那头,手臂都搓红了,他还在洗。
心底有一把刀子,慢慢朝他伸出了刀尖。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不配拥有评论,桑心…………
☆、接吻
又一晚,温与怜再次来到湖边,脱光了衣服钻到了水里面。
水漫过头顶,在粼粼月光下,吞噬了他的身体。
湖水柔软的拂过他的脸颊,水面下的颜色把他捧成了透着碧色的水晶;气泡在他睫毛出凝结,想遥远大海中的女儿吐出的泡沫。
——
温与怜在水下睁开了眼睛,猛地站了起来,正好撞上了扑过来救他的周寻卿。
周寻卿因为刹车不及,又没应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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