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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 全-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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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佳佳这一路上就没出声,眼看着远远地有车来了,她终于咬了咬唇,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个,唐娆,昨天俞云川忽然很着急地走了,他出了什么事,你知道吗?”
 
   唐娆和沈小夕对视一眼,想这小妮子真是春心萌动了,居然对一个只见了一面连句话都没交谈过的男人惦记上了。
 
   “我不知道,我们也不熟,你也知道,我昨天才知道他的名字。”
 
   沈佳佳有些失望,咬了咬唇,不再说话了。
 
   车来了,人流一一上了车,唐娆也上了车,沈小夕一只脚跨在车上,回头对沈佳佳说:“妹妹,看在我们一个姓上的份上,我提醒你一句,别想着那小子了,活受罪。”说完轻盈地跳上了车。
 
   唐娆从在车窗边看着沈佳佳失神的脸,笑道:“希望这小丫头以后不要再遇到俞云川,她这种性子需要的是平静的生活。”
 
   沈小夕耸耸肩:“爱情这个东西可以让人改变许多的,也许她会为了俞云川改变自已,说不定会变得连我们都认不出来。”
 
   两人说着话,看着路边的乡野风景,窗外,蔚蓝的天空,连绵不断的绿色田野,不时地有大片大片的黄色葵花,像是一幅绚烂的油画。清风吹进来,带着闻不出来的清香。唐娆和沈小夕的心情都很好,她们都没有想到,在若干年后,那个被她们谈过的平凡的少女真的会变的连她们都认不出来,那时,她们都想起了这大片大片的黄色葵花,却再也没有了现在愉悦的心情,只有缭绕不去的怅然。
 
   回到了家里,沈小夕把大门锁好,欢跳着把背包扔在沙发里,把里面的钱全倒了出来,看着那一堆的钱眉开眼笑。唐娆也把钱倒出来,两人开始数钱。
 
   这些钱都是一沓一万块,有四百沓,也就是四百万,这些钱都是那个从地下拎上来的袋子中取出来的,当时里面除了钱还有一个黑色的布袋,里面是金条和珠宝,可以想象,当时赵兴国真是把家底都抄出来救赵珊珊。不过也幸好他凑不出那么多钱来只能拿金子珠宝来顶,否则唐娆和沈小夕就是再拿两个包也装不回那么多钱来,就是这四百万都把两个包塞的满满的了。
 
   “发财了发财了阿娆我们发财了”
 
   沈小夕欢呼着,欢快地拿起一沓钱亲了一下,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吐着口水厌恶地说:“讨厌,钱虽然是好东西,可是一想到被烟囱和赵兴国那个肥猪摸过,就好讨厌”
 
   唐娆笑起来,一张脸立刻更加明丽动人。
 
   沈小夕看呆了一下,扑上去蹭着唐娆的脸说:“阿娆阿娆,你怎么会这么好看这么能干呢?我们以后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唐娆被蹭的有些痒,呵呵笑道:“好是好,只怕那个许志伟会不放过我。”
 
   沈小夕一个人坐好,撇着嘴说:“不要理他,那么一根竹竿还想追我?等他能打过我再说吧没事时我倒是可以陪他练练,帮他松松骨头。”
 
   唐娆笑而不语,她看出来了,虽然沈小夕嘴上这么说,但是对那个许少伟并不是那么讨厌,顶多是不喜欢,好像还有那么一点儿咬牙切齿的感觉。
 
   沈小夕被唐娆看的发毛,转移话题道:“阿娆,我们不要说讨厌的人了。还是快把这些钱和金子珠宝藏起来吧否则我还真怕被人家看到,到时丢了自么办?”
 
   唐娆看沈小夕心虚的样子,开始有点对那个许少伟好奇了。不过她也不再纠缠这个问题,说:“行把钱分了吧,我们一人一半。”
 
   沈小夕摇头:“我就是陪你去,怎么能要那么多?给我一些够我上完大学就好了。”
 
   唐娆不理她,把钱划过来一半,又把金条和珠宝分了一半,装进背包里,说:“是多是少就这么样了,不要再说了。”说完就上楼了,到了楼上房间里,她就把背包扔进了空间,她看出来了,这个空间就是个随身储物间,而且比保险箱还安全,什么重要的东西都可以往里放,方便又安全。
 
   没过两分钟,沈小夕在门外喊:“阿娆,你的电话,是你妈妈。”
 
   唐娆皱了皱眉,忽然想起来好像昨天在家宴时林秋菊说过要带她去季家,难道是来催了。她下了楼,接起电话,说:“妈妈,我是阿娆。”
 
   林秋菊温柔的声音响起来:“阿娆,一会儿我让人去接你,你把你的地址给我。”
 
   唐娆想了一下,说:“十点钟我会在云来花园门口等着。”
 
   林秋菊说:“好,我会叫小木去接你,你要穿的漂亮一些,知道吗?今天季家的人大多数都会回来,不要让他们挑剔什么。当然,我的阿娆现在变得又漂亮又会穿衣服,想他们也挑不出来什么了。”
 
   沈小夕站在楼梯上,看着唐娆挂了电话后皱着眉,就说:“要是不想去就不要去。”
 
   唐娆摇摇头,笑道:“为什么不去?那里的风景挺不错的,就当去参观名人故居了。”
 
   沈小夕哈哈笑了,名人故居?亏唐娆想的出来。
 
   唐娆越过沈小夕,向楼上走去,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对季家,她今生都不想再跨进去一步,但是她知道,如果她不去,她今生都会有一个阴影,她必须去征服这个阴影,必须让自已真正意识到自已已经重生了,再也不会是前世的那个唐娆了,那样,她才会成为今生不一样的唐娆。
 
 正文 第七十二章 初到季家的意外
 
   第七十二章 初到季家的意外
 
   唐娆回到自已的房间,打开衣柜,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
 
   这些日子来,唐娆给自已和沈小夕都做了许多漂亮的衣服,都是在市面上没有的款式,穿出去格外的引人注目,没几天的功夫,这一条街的人都知道这里住着两个漂亮的天仙似的小姑娘,当然,没有人敢打她们的主意,因为沈小夕这些年来凶名在外,早把这方圆五里的人打怕了,连这里最为泼辣的女人和最为无赖的男人都不敢招惹她,更不敢招惹唐娆,因为有一次一个小混混趁她不在向唐娆吹口哨,结果让沈小夕看见了,把那个小混混打的鼻青脸肿,连他**都认不出来了。
 
   唐娆挑了一下,找了一件浅黄色的过膝长裙,到肘的泡袖,前襟有波浪一样的皱纹布料,配了一双白色凉鞋,挎了个白色小皮包,一身的打扮干净清爽。
 
   沈小夕骑了自行车载着唐娆到了云来花园门前,此时刚九点四十五分,一辆豪华的黑色轿车已经等在了那里,到了跟前,从车里出来一个年轻的男子,长的端正高挑,穿着白衬衫黑西裤,一脸笑容地看着唐娆,微微弯腰道:“唐小姐,夫人让我来接您,请上车吧”
 
   唐娆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叫木森,是季家的专职司机,季家人都叫他小木,他接送过林秋菊几次,也见过唐娆。
 
   唐娆和沈小夕挥了挥手,上了车。
 
   车子缓缓地开起来,越开越快,但是一直保持着非常平稳的状态。小木时不时地从镜子中观看一下唐娆,这个女孩子和他记忆中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次婚礼时她出现了,他就惊为天人,但是那天他离的很远,并没有看的太清,如今近看了,真的是挑不出一丝瑕疵,那张小巧柔和的脸雪白的几乎透明,在被挡光玻璃遮住了阳光的车里也显得莹光烁烁,那在黑亮的长发间闪耀的金色莲花式的耳坠倒没那么显眼了。
 
   唐娆知道小木在看她,也没在意,只是低垂着纤长的眼睫毛沉思,像是有两只黑色的蝴蝶在一朵白色的牡丹花上安栖跃动。
 
   二十分钟后,车子离开了市区,开上了盘山路。
 
   盘山路,顾名思义,是盘绕着一座山,那座山叫蓝松山,周边依次坐落着许多别墅洋楼。这里地价高昂,风景独特,而这风景中最美的地方在山顶,那里有几座别墅能望见蔚蓝色的大海,所以更是被卖出了天价。
 
   这座蓝松山的房产统称为蓝松山庄,住在这里的全部是家财不菲的名门巨富,季家又是其中的翘楚,住在山顶那几座别墅中风景最好的那一座里,这当然可以说明季家多么有钱,但更说明这一点的是,这整座蓝松山庄的房产全是季家开发的
 
   盘山路的看不到海的一边是林海市非常萫名的玉绦河,从上面望下去真像是一条玉色的丝绦,河的那边就是繁华的林海市,如果是夜里,从这里望下去,可以看见灯火通明的林海市夜景,那一定像是在天上云端看着星海的感觉吧?
 
   沿途两旁种着直冲九重云霄的高大笔直的柏树,绿色的叶子在风中时不时地发出沙沙的声音,伴着清脆的鸟叫声,十分的悦耳。道路是漆黑的柏油路,平整干净,隔不远就有一个造型优美的垃圾筒,木头和石头组合在一起的休息长椅,靠外的一边立着路灯,是很有现代感的蝴蝶造型,可以想象如果在漆黑的夜里亮起来,必定是一番奇异美丽的景象。
 
   唐娆看着这一切,觉得那么的熟悉,她曾经在这里住了三年,可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到这里的美丽。是心情的缘故吧?前世她是寄人篱下,心情忧郁而害怕,根本没有心情感受这里的美好,而现在,她没有想过去靠季家,没想过住在这里,她有她的一切,有自已的生活,只要她想,她可以住在和这里一样好的地方,所以,她心情格外放松。
 
   这就是人要独立坚强的原因吧?唐娆想前世的自已真是太不争气,为什么那时候她不去过自已的生活呢?即使是过的再艰苦,她也不会失去自我吧?也不会因为收了季家的好处就被束缚住了吧?不过,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根本不可能想那么多吧,如果那时候她知道她的母亲林秋菊会抛弃她,她也不会那么依恋她吧?
 
   这一切是肯定的,因为唐娆现在重生了,她独立了,没有住进季家,也不再依赖林秋菊。
 
   就在唐娆沉思的时候,车停了。
 
   唐娆看着前面那座壮丽神秘的宅院,平静的心情渐渐沸腾起来。
 
   宅子旁边有一个造型奇特漂亮的房子,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着蓝色衬衫式制服的青年,他和小木打了个招呼,小木说了唐娆的身份。那个青年快速看了唐娆一眼,顺带着看了车内,然后回到房子里,拿起一个通话机说了几句,两扇古朴的黑色大门向两边打开了。
 
   车又向前开去,面前出现了一个辽阔的庭院,绿草如茵,种了许多半人高的观赏灌木,远远看去像是小小的迷宫一样,仔细一看是两条飞舞的巨龙。中间有一座巨大的喷泉,高高的喷泉从假山里出来,在阳光下如同一棵水晶化成的树,撒下无数莹亮的露珠。圆形的喷水池边种满了翠绿欲滴的花,上面开着许多白色的玫瑰,一朵一朵的格外硕大无朋。
 
   在那些组成巨龙的观赏灌木中,有一条条灰蓝色小石子砌成的小路,它们处于中间,连接着大门和主宅。
 
   而车进了大门之后也有通行的道路,路很宽,也是那种灰蓝色小石子砌成的,还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福字。路两边种了高大的银杏树,树荫浓重。每年的秋天,这条路都会变成金色的海洋,风景幽美,季家的人都爱来这里散步。 
   车子停在主宅大门前,小木下车为唐娆开了车门,然后开了车走了。
 
   林秋菊已经迎了出来,她看见唐娆一身亮眼的打扮,高兴地笑了。
 
   唐娆看着林秋菊,发现她比以前更漂亮了,也许是生活还算顺心吧,至少比前世好,那时候她手上可没有这么大颗的钻戒。
 
   林秋菊今天穿了一身宝蓝色长裙,长发高挽,用一根白玉簪子束着,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蓝水晶。耳朵上是钻石耳钉,脖子上也是钻石项链,让她整个人看起来贵气十足,那张一向呈现江南小女人风情的脸也显得有了威仪。
 
   唐娆看着林秋菊这个样子,心里有些翻江倒海,这个女人是她的母亲,她曾经对她不离不弃。唐娆小时候生了无数回大病,欠了许多钱,林家的人即使没想过把她扔掉,也是不想让林秋菊给治了的,就是让她自生自灭。可是林秋菊都没有放弃,在知道有大医院可以治好她后,她非常努力地赚钱,甚至去拉业务赔酒,最后为了能让她在最佳时间治疗,她做了那个时代、不、是所有时代都让人不齿的情妇,所以,即使所有人都看不起林秋菊,她唐娆不能看不起她,不仅因为她是一个母亲,还因为她是一个恩人。
 
   可是,后来,林秋菊变了,在进放季家后,她虽然没有过上想象中的好日子,但是还是对唐娆非常好,可是不知道哪一天,她忽然变了,她看她的眼神都不再是温和的,那是一种复杂的带着恨意的目光,她是因为觉得她连累了她吧?可是为什么一开始又带着她进季家呢?原来人在困苦之下真的都会变,变到后来,林秋菊为了保住季楚楚,保住她在季家的地位,放弃了唐娆。
 
   唐娆永远都忘不了林秋菊对她以死相逼的场面,她说她欠她的,说让她还。她还了,用一生的自由和幸福。
 
   今生,林秋菊还是那个疼爱她的母亲,她还没有变,唐娆不会成为她的负担,而会成为她的荣耀,她还会不会那样对自已呢?唐娆不知道,但是,她可以肯定一点,如果林秋菊还是抛弃了自已,她不会再像前世那样顺从,因为,她今生不欠她的。
 
   林秋菊过来拉住唐娆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说:“我的阿娆真是变漂亮了,这个样子将来一定可以像季家的这些小姐们一样嫁的好,那样妈妈就安心了。”
 
   唐娆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一眼站在大门前的台阶上的老人,这个老人很慈祥,即使没笑也像在笑着。唐娆记得他,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老人,他是季家的老管家,一辈子为季家服务,季家的人都把他当成家人一样看待。前世,他对唐娆很好,所以唐娆看到他才觉得自从进了季家大宅之后就冷漠下来的心有了一丝暖意。
 
   林秋菊见唐娆看着那个老人,连忙介绍道:“阿娆,这是季家的管家,姓蒋。”
 
   唐娆微微点了个头,真心地笑道:“蒋管家,您好,我叫唐娆。”
 
   蒋管家笑着点了点头,说:“欢迎光临,唐小姐,这也算是你的家了,不要客气。老爷子和老夫人正在客厅里,请进。”
 
   林秋菊笑着拉着唐娆的手向里走,唐娆一步一步走进那扇雕花大门,心情翻涌,正在她紧张之时,从门里走出一个人来,一下子撞到了她的身上,她一个不稳,身子向后倒去,而后面,是高高的九级台阶
 
 正文 第七十三章 二少爷的计谋
 
   第七十三章 二少爷的计谋
 
   季家的主客大门是两扇红木雕花大门,两边放着大盆地开着红色花朵的植物,下面是九级台阶,让这两扇大门更显得威仪十足,每一个走进这个大门的人都会从心底产生一种敬畏激动的情绪。前世,唐娆走进之扇大门时心情就格外的害怕激动,那时她对未来能生活在这种豪华的好像是宫殿中的地方有种做梦的感觉,对那九级台阶走一级就害怕一分,当进了那个门时就已经完全没有了自已的气势。
 
   今生,唐娆再次走上这九级台阶,心里一片淡然,想起前世自已战战兢兢的样子,就有些走神了,从大门里忽然闯出一个人来她自然没有注意到,所以一下子撞在一起,而她显然是没准备的那一方,身子一下子向后倒去
 
   身子向后倒在半空中的时候,唐娆还在想:‘这个季家果然对她而言是龙潭虎穴,进个门都这么危险。下面这个台阶这么高,摔下去肯定要疼个半死了,说不定要头碰血流了。’
 
   就在林秋菊发出惊呼时的同时,唐娆只觉得腰间一紧,天旋地转间,已经落到了一个温暖的怀里。虽然没有看见这个人的长相,但是唐娆知道这是个男人,因为她的鼻子撞到了一个坚硬平坦的胸,有些微微的发酸,眼睛里自然地泛起了一层泪光。鼻息间闻到了一股青草香味的男式古龙水味道。
 
   “唐小姐,二少爷,你们没事吧?”
 
   蒋管家看着面前抱在一起的美丽的少年少女,虽然觉得这一幕十分的养眼,但还是适时地出声了。
 
   那只手臂松开了,唐娆向后退了一步,抬起头来看向那个撞了她又救了她的人。其实在蒋管家叫出二少爷这个词时她就知道了这个人是谁,在看到他时,她更加确定了。
 
   那个男人还只能称之为少年,但是身量却已经十分高挑,宽肩细腰,用玉树临风这个词来形容他恰如其分。穿了一件印着抽象的画面的大红色T恤,是非常流行的鸡心领,露出性感的锁骨,戴了一条黑色皮绳编成的项链,坠了一块红色的水晶。穿了一件白色仔裤,膝盖上领导潮流地弄破了两个大洞,显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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