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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生活助理神-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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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然后,恍惚间,那亿亿万万光点,成为了一体。
如山,如树。
不,就是山,就是树。山势巍峨,绵延了亘古,大树参天,挺立了千年。
其下,是厚重广袤的大地,其上,是辽阔浩瀚的天空。
而这一刻,生命,便如那大地般厚重广袤,便如那天空般辽阔浩瀚。元素从遥远处流过,如水如风。
方天彻底地迷失了,或者说,沉醉了。
沉醉之中,就一个感觉,那就是大、大、大,他的身体,他的生命,在无限放大。
肢体如同大地,血脉如同河道。
周身气血,便如那河水滔滔,在千千万万条大小不等的河道中奔流。
方天的意念便如一个人驾着小舟,在这些河道中随水飘流,前前后后,经历着不同的感受。或如进入波澜壮阔的大海,或如进入静静流淌的小溪,甚至于,几度进入了让意念也感到冥冥杳杳的幽深所在。
然后不知何时,突然之间,舟行疾速,只一下子,就将方天的意念带入了一个极大的漩涡之中。
感觉中,整个天地都在翻滚。
而在这翻滚止息之际,方天突然变得愕然起来。被那漩涡带着,他竟然莫名其妙地又一次来到了那个让他一直不明所以的识海之中。
识海天地,惟有二物,一是大树,一是湖泊。
之前,就在那大树的金sè叶片上,他得到了“我道”的开示,而现在,他依照那个传承修炼之后,竟然不知不觉地,又来到了这个地方。
为什么意念随着身体气血的周流,会突然来到这个“识海”?
是否,它们本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又或者,这个识海,是周身气血的源头?是起始,也是归宿?
方天想起了那个《黄帝说养身聚神攒簇七宝飞升经》:“夫养身者,必先求食之丰,然后求体之畅。务累务积,务使体之沸盈。然后随坐随卧,则身自为调,体自为养。是者,十rì二十rì,一月两月,殆及一年两年,则身为养矣,可以聚神。”
务累务积,务使体之沸盈。
身为养矣,可以聚神。
这个描述,竟和他现在的情景非常之像,有着某种极深的契合。
气血如现在这般的在周身涌动,不就是“体之沸盈”吗?而他现在又来到了这个识海,莫非是为了,“聚神”?或者说,他在不名所以中,打开了那条由身体向jīng神转化的通道?
此时,方天又想起了他以前在井中传授给莫里希的那句话:“这大地,就是我们的身体,这坑,就是我们的意识空间,这水,就是我们的jīng神力。”
那个时候,他只是模糊地觉得,一个好的身体,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有利有冥想,然后,有利于jīng神力的修炼。
方天又想起了,这一路走来,在魔法修行的道路上,他的每一次的晋升。
小的晋升,是靠着冥想,靠着jīng神力的累积,而大的晋升,全都是靠着“心”的调整。
而在“心”的调整之后,获得极大提升的,不止是jīng神力,更还有身体。
这之中,是实实在在的,由意识而及身体。
没有一点含糊,没有一点不实。
他现在的身体,是一个四级武者的胚子,远远超越了普通人,更远远超越了其他同级别的魔法师,比如安迪埃里克等人。方天确定,如果不动用魔法感应及法术,只通过身体来斗殴的话,他完全可以一人单挑目前协会内其他所有的法师魔法师。
并且,把他们打得找不着北。
造成这种巨大差距的,不止是竹林狂奔的功劳,不止是梅花桩的功劳,不止是山涧悬飞的功劳,不止是游泳训练的功劳……
这种种训练,可能确实对他身体的提升起了那么一点作用。
但是方天更清楚,单以他那种三脚猫的锻炼,决不可能让他的身体素质提升到现在这样的一种程度。别的不说了,他的那些身体锻炼,可以与欧文安德森等人几十年的朝夕锻练相比吗?他们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经历过多少身心上的熬炼?
但是他们的身体素质,比不上他。
远远比不上。
强壮或过之,而“生机”,则远远不及,根本不能相比。
一路走来,他走的既不是武者的道路,也不是这个世界通行的普通魔法师的道路。
念及此处,方天忽然恍悟!
原来,从一开始,他的道路,就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修炼者都不一样,不管是武者,还是魔法师。
他的晋升,依靠着三个方面的累积:
一是冥想,这一点,和这个世界普通魔法师的修炼是一样的。
二是身体的锻炼。这一点,对于这个世界的普通魔法师来说,是莫名其妙的,是“旁门左道”,甚至于,是“歪门邪道”。
三是“心”的调整,或者说意识的改变。而这一项,对他每一次的晋升帮助最大,或者也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个,才让他将一二两个方面的累积效果,发挥到了最大!
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
那个梅花,就是他的“心”!
思虑至此,一切都明白起来。
原来,早早的,在还未得到识海中那六个境界传承的时候,他就已经走上了“以心转身”的道路!(未完待续。)
第二卷 安居乐业 第五百零一章 桑蚕
() 天天这样吃,还真有难度。
别看方天做这二十四道菜只花了几个小时,但不论是烹饪的过程,还是取材的过程,都是以他现在的这个法师身份为基础的。
还是那句话,厨师会法术,神都挡不住。
这二十四道菜里,涉及的材料,让普通人来办的话,恐怕二十四天都办不好,而让这么多人一顿吃上二十四道菜,大院里的罗琳大婶等人就是齐齐上阵,估计也是办不到的。
所以,平平静静的,就这一顿饭中,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法师的莫大威能。
法师,国之柱石。
这是方天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从这具身体前小主人的意识中得到的概念。但是那个时候,概念还只是概念,方天对此,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 ;。。
而现在,当他自己成为法师之后,方天才知道,其中种种,是普通人连想象都难以想象的。
小琪琪的要求虽然难以办到,但是小小地改善一下大院的伙食,还是可以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方天教会了罗琳大婶等人,做土豆粉丝。
排骨,熬得烂熟,泥鳅,熬到连骨头都化了,这两种汤,配上土豆粉丝,其味绝妙。
就算让方天来评价,也觉得,这些原生态的材料,配上了比较合理的组合,哪怕是在罗琳大婶等这些寻常妇人手中,也极具风味。这种寻常饮食,甚至已经可以归入“美食”的范畴了。
说到底,饮食之道,材料才是根本。
七分材料三分工,这是方天向来的认识。
野猪的肉。方天刚来此世的时候,就已经领会过,那叫一个腥得不可思议,至于野猪的骨,就更不用说了,这里的土著,基本是不吃的,就以红石镇来说,会购买骨头的,多数是一些混得很差很差的零散佣兵。
或许。如果没有他们存在的话,摊贩也根本就不会把骨头拿出来出售。
弃之荒野,才是最常规的处理办法。
现在,枫林大院中,有了茶叶去腥。前前后后,方天又捣鼓出了其它的一些去腥作料。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这些土著在做野猪肉的时候,也就是把火烧到“熟了”、“能吃”为止。
倒不是他们珍惜柴火,而是,没有那种“死命死命煮”的概念,至于煮啊煮的一连煮上几天什么的,那就更是完全不可思议。
现在。枫林大院的做法就不一样了,熬骨熬肉的锅,几乎从来就是不熄火的,以至于让整个大偏院中都是浓郁的香味。大院里的小家伙就算不是饭时。也经常往那里凑,以期讨上那么一根半根骨头,一块两块肉。
野猪的肉与骨头,就这样,被方天“点石成金”地化作了一道鲜香至极的美味。
而现在,当土豆粉丝诞生后,排骨粉丝、鳅汤粉丝,就成为了大院早上的饮食,让大院里的一众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吃得是淋漓酣畅。
一连好几个早上全都是这个的时候,方天再次无奈地发现,如果他不弄出什么更好的东西出来,大院以后早上的伙食,恐怕就一直是这样了。
不过说句真心话,肉+土豆,本来就是最佳搭配,只需这两样,就基本满足了人体全部所需。
弄出更好的可以取代大院当下饮食的东西,哪怕就是方天,估计也是有心无力了。
这几天,因为时常闲着,方天又较多地和大院里的小家伙混在一起,尤其是被小琪琪缠得厉害。其间,方天更是被拉着,到后院的那个“乐园”中看一群小家伙们玩耍。
这里,方天为大院里的小家伙建下的乐园,早已经不止是大院里的小家伙所独享,而是成了周边好些大院小家伙的集会之地了,热闹得很。
而至于建在此处的那几张台球桌,许多时候,更是成了大家伙与小家伙的争抢之地。
让方天看得,摇头失笑。
在小琪琪的缠磨下,方天又在这里添加了一样东西小房子,当然不是普通的房子,而是一个个外形各异,或如兔子,或如猪头,或如老鹰等的小房间。
这些不像房子的房子,又让一群小家伙们爱死了。
尤其是大院里的那些小女娃,一个个穿着方天以前捣鼓出来的虎头鞋、蝴蝶鞋、星星鞋什么的,钻进钻出爬上爬下这些小房子,快乐得意的不行。
你们的童年,比我的童年,可要丰富多彩得多啦。
方天心中暗道。
不过整天这样玩,也不怎么是个办法。
恰当方天用那些山楂树上的山楂,弄出了糖葫芦,一个个小家伙吃得嘴都歪了。见此情形,方天便突然生起了一个想法。不如,让这些小家伙们,开一个,专门对应小孩子的糖葫芦店?
和欧文等人简单商量了一下之后,于是,镇中离枫林大院最近的一处街道上,枫林旅馆附近,很快地,就出现了一家很独特的店铺。
之所以说这个店铺独特,除了它卖的东西糖葫芦,独特之外,还在于,这家店铺,做东西的,是小家伙,卖东西的,是小家伙,而招徕的顾客,也全是小家伙。
这样的一个店铺,不热门,不可能,尤其是在镇上的那群小家伙之中。
不几天,几乎镇上所有的小家伙,就都知道了这样的一个地方,然后蜂拥而来。也不全是为了吃糖葫芦,而是,而是怎么说呢?
这是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地方?
不过好些小家伙是没有钱的,而又想吃糖葫芦,那怎么办呢?除了在店铺里“打工”之外,就是用其它各种东西来换了,比如说鸟蛋,比如说漂亮的羽毛,又比如他们自己的小玩具什么的。
对于这些东西,店铺的小主人们照收不误,甚至于,这种形式的交易,反而成了主流。
小店主与小顾客,在这种交易中,全都快乐嘻嘻。
没多长时间,这个店铺,就成了这条街道上最热闹的地方,或许,也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谁能有这些小家伙们闹呢?
这些天里,方天的“美食园”也在进一步完善着。
不夸张地说,方童鞋方法师方会长方城主已经差不多成了一个物产搜集狂,凡是与饮食沾边的东西,几乎每样都被他搜罗了一些,扩充到了他的“美食园”中,让安迪等人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而在物产搜集的过程中,有一天,方天却是意外地发现了桑树,更意外地,是发现那些桑树上,竟然有着不少的蚕。
当然,是野生蚕。
不过这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奇怪的事情,不管是以前的那个世界,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只要随便朝哪个山野丛林中走一走,就都能发现一类特殊的虫子。
这些虫子有大有小,以富含纤维的树叶为食,然后吐出洁白或者透明的丝或茧,当然,五颜六sè的丝茧也不是没有,不过比较少见。
而桑树和蚕,不过只是其中的一种罢了,很普通的一种。普通到被这个世界的土著们看了,都不会带多搭理一眼的。
不过就是这普通的一种,当进入方天的视线之后,让方天一瞬间,心襟摇动。
桑蚕啊!
前世,华夏古代,人们于家前宅后,遍植桑梓,并且曾经一度以“桑梓”这两个字来代指家乡。
到了方天的那个年代,大多数人对于梓树已经没什么概念了,但是对于桑树,许许多多的人,仍然还是比较熟悉的。当然,那个时候人们眼中的桑树,和古人眼中的桑树,形象肯定是不一样的。
“rì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汉代一首叫做《陌上桑》的乐府诗,如此说着。
“chūn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晚唐大情种李商隐在其《无题》诗中,如此说着。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与陌上桑同列汉乐府中的一首古诗,如此说着。
桑,蚕,茧,丝,这四个字,贯穿着华夏古代南方许多少女以至妇人的一生。
然后,一种叫做“丝绸”的东西,就从这里飘啊飘荡啊荡地流转而出。
再然后,一个叫做“丝绸之路”的名词,伴着那悠悠荡荡的驼铃声,唱响千年。
来到这个世界,方天目前所见的,人们的衣饰材料,除了革,就是麻。
没有丝。
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从炎黄城中,向外开辟出一条丝绸之路呢?
当然,这只是在发现桑蚕后,突然浮现于方天脑海中的一个念想。至于这个念想能否实施,以及是否实施,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方天的念头,在此之中,一转即回。
然后就是发现,那些桑树上,挂着紫黑紫黑的桑椹。
这是一个桑椹正当劲的季节。
和那些漫山遍野地分布也没有任何小动物去吃的辣椒不同,微酸甜甚的桑椹,早就被各种各样的鸟儿以及那攀缘于树间的猴子松鼠等预定了。
桑椹,可以酿酒啊。
桑椹酒,从中医学角度来讲,滋补及养生的效果远胜葡萄酒,可以甩其十八条街。
当然,这是前世时家里老头子说的。以老头子那土得掉渣的土医生身份,方天很怀疑,他的“从中医学角度来讲”这个话,到底有多少可信度。(未完待续。)
第二卷 安居乐业 第五百章 大小土着的梦幻美食之宴
() 什么是青梅煮酒?
同为吃货的苏东坡有一首名为《赠岭上梅》的诗道:“梅花开尽百花开,过尽行人君不来。不趁青梅尝煮酒,要看细雨熟黄梅。”
梅花开尽,一般是指二三月时分,青梅如豆,是三月,而青梅可食,则到了四月。至于“细雨熟黄梅”,已是五月时分了。
因此,所谓的青梅时节,大抵就是人间四月天。
农历四月,chūn虽近暮,寒未销尽,尤其是清明前后,若是再下点小雨,此时,百无聊赖之下,喝点小酒,那是最惬意不过的事情了。
古代的酒是低度酒,微酸,而且杂质比较多,口感一般来说,并不是太好。不过,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隔水薰蒸,当然,说是“煮”也行。
煮到七八十度,那些影响口感的杂质随风而去,同时,酒也变得更香更醇厚。 ;。 ;。
至于佐酒之物,正当时令的青梅,自然是第一选择,也是最佳选择。嚼一枚青梅,啜一口酒,酸有之,甜有之,脆有之,醇厚亦有之,缠缠绵绵齐入腹,酒不醉人,人已经先醉了。
据可靠分析,李清照女士是个酒鬼,如此这般喝酒的时候,应该不会少,少女时候的“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若干年后,当是变成了“对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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