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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门-海无涯-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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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性感的嘴唇,我微侧过头,俯下身体去,想亲吻他。对于同志的身份,我并不介意;对于别人异样的目光,我也并不在意。这一生,我最大的希望就是:我的爱情能在别人面前光明正大的存在!
“滚回去!再靠过来小心我阉了你!”离他还那么远,可他却似乎已经发现,虽然他依个微闭着眼。可能是感受到了我呼吸的气息。他如此气定神闲,慢条斯理。
我只好正襟危坐:“你不是睡着了么?”
“开着天眼呢!和色狼同座,能不长个心眼么!这年头,要防盗防火防张鸿!”
“原来我这么可怕呀!”这小家伙,真可爱!
他好似真的累了,打了个哈欠,稍微调整了下姿势,又沉沉睡去。
送走李翔,走出肯德基店的时候,发现大门口,他们挂着招兼职的海报,略作思索,记上心头,我便离去了。
晚安,翔宇!晚安,这躁动不安的城市!晚安,那些当局者迷的人们!
自那日后,梁燕看我的眼神有些变了,和陆子梅走得更近,好似在向我挑衅!见鬼,这关我什么事!
那日,在校门口看见陆子梅,她居然主动拦住我:“听说你在梁燕面前说我的不是了?我说张鸿呀,都三年了,你还记恨我?多大点事呀,你还想念我一辈子不成?你知道的,我对你一直心怀善意,不然,学校不可能这么风平浪静!”
他这是赤裸裸地威胁!是的,我有把柄在她手里,所以这三年我才躲着她,不去招惹她!在别人看来,三年前的那件事只是一件小事,可在我看来,那却是一件令我一辈子心惊的大事!
“听说你最近和李翔宇走得挺近,你……他知道么?”
我浑身颤抖,如砧上鱼肉!
如同三年前一样,她又开始拿我的性取向做文章了!在她眼中,同性恋就好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名,是无法敞开面向世人的。
陆子梅和我一样,也是羊城人。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可有些人却似乎注定了要相遇一样——虽然我们小学、初中,甚至高中均不同校,可命运却总会因某个人或某件事而纠缠,我们就是这样。
大学伊始,感觉一切都那么新鲜,但我却依然寡淡。都说上大学最重要的事有两件:混兄弟和谈恋爱,可我却无心于此。我的爱情注定了与众不同,而兄弟两个字于我也十分沉重。有了齐飞的“先例”,我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于是,我的日子便变成了画画、弹吉它和打球。
陆子梅是一个眼力极好,相人极准的人。她只是偶然在广玉兰下看我画了一回素描,便相中了我,想拉我入文学社,就好像她相中其他人才一样。比如秦辉,她只在一次诗歌会上听他现场作了一首诗,便肯定了他的才华。尔后的数年,秦辉也果真不负她所望,在诗歌方面独劈天地。
陆子梅是一个惜才的人,这一点不可否认。如同梁燕纠缠李翔宇一样,她向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我偏偏就是一个硬骨头,软硬不吃。她一直幻想我能像《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一样感“知遇”之恩,可是我却偏偏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倘若一直是这样,倒也无伤大雅,不至于让我与她反目成仇。转机就出现在齐飞身上。我原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与齐飞见面,倘若我不去主动找他的话。可是上苍却又把他送到了我身边。
那天,陆子梅照例来劝说我,就在那个时候,她的高中同学张源来找她了。而张源的身边就跟着张源的大学同学齐飞——我的初中同学。
齐飞愣了,瞠目结舌,一脸骇色,不知说什么。
我瞬间凌乱,用数年时间平复的伤口瞬间又绷裂。我努力镇静,挤出一丝笑容,告诉自己不要哭,伸出手:“好久不见,齐飞!”
他木然地与我握手,但在碰触到我手的那一刻,我却发现他手抖得厉害:“好久不见,张鸿!”
“你这是怎么了?多年不见,应该开心才对!我们读书那会儿,还天天一起打篮球哩!我现在的篮球打得可棒呢!”
“是么?”他有些尴尬。
曾经无数个夜晚,我设想过与他重逢的场景,却没想到是这般不期而遇,没想到见面会如此尴尬。是的,再也回不来了!我找了个借口逃离——往事就让它随风吧!
可这件事并不是以这样的尴尬结局。有一天,陆子梅带着酒气找到了我,声色俱厉:“张鸿,你有把柄在我手里,你还是乖乖地来文学社帮我吧!文学社刚刚创刊,很需要像你这样的人手!”
“没兴趣!”我转身欲走。
她挡在我面前,骚首弄姿,香肩半裸:“这样……这样……你也不感兴趣?是不是如果社长……社长是一个帅哥…… 你……你就有兴趣了?”
我浑身一颤,有股深深的背叛感!我没想到齐飞会这样背叛我,向别人讲述我的故事,只是作为一场笑料。我并不在意别人知道我的性取向——我是同志,我很坦然!但是,却不想被别人拿来利用。
“如果你不答应,信不信,明天我就在校园里散布‘你是同性恋’的消息!”她撅着嘴,笑得那么怪异。
“随你!你爱散布就散布!”
那晚,想着自己被人恐吓,我无法成眠,心中那口恶气憋得慌。
第二天,我便跑到文学社,把陆子梅大骂了一顿。当时,众多文学社成员均在场,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我像“疯狗”一样咬着陆子梅不放。是的,那天的我“疯”了。陆子梅倒是回应了几句,但并未再提及同性恋这一话题——在往后的三年,她都不曾提过。
无论如何,能守住别人的秘密,这一点还是令我颇为赞叹,为她加分不少。直到我听到她和杨姐的那番谈话前,我一直都认为她基本还算是个好人!
第二十一章 想做的与该做的
“这是在威胁吗?”
“不是,是警告!”陆子梅的回答简短而有力。
“将心比心——”我没再说什么,只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四字词语。如果她还有良知的话,如果她还有那么一丝人情味的话,我想,她应该知道怎么做。
日子依旧平淡,梁燕还是会在我面前津津乐道地谈论着陆子梅,把她吹捧得好似天上有, 人间无一般。我只是讪讪而笑,不再解释,不再纠正,也不在为此而叹息。是的,李翔宇说得没错,人一旦深迷其中,任凭谁都无法唤醒——这个世界上的人,有几个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张兰依旧时不时地找我聊天,听我弹吉它,看我打球。偶尔,她也会递一瓶水给我,抑或是一块毛巾。我知道,她其实是喜欢我的,但我却从不给她希望。每次我都会叫她“好妹妹”,并催促她快点找男朋友。她只是淡淡一笑——我知道,其实她很难过。
情,是一张网,一张铺开了就再也无法收拢的网。情,更是一个茧,一个把自己裹在其中的茧。张兰坠入了我的情网,自己作了一个“自我催眠”的茧;我坠入了李翔的情网,织了一个“梦幻”的茧。而李翔宇,他又是否会坠入我的情网,织一个茧呢?
虽然我们确立了身份,虽然他已经是我名义上的男朋友,虽然我们几乎每天都见面,虽然我们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可是……我依然无法肯定这一段感情。在这段感情中,他总是遮遮掩掩,恍恍惚惚,从来不给一个确定的眼神。
“翔宇,今天下午我要去面试,可能回来很晚。你晚上兼职,我就不送你去公司了!”我有些难过,每天都是我送他去公司,而他总会在车上靠着我的肩膀一路小憩。这种感觉,十分美妙,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
他所无谓地耸耸肩:“没关系呀,反正公交车上的帅哥多得是,到时借个肩膀靠就行!”
“你敢,小心我阄了你!”嘴上说着,手上却已经得手。
他脸蓦地红了,一把推开:“文明点,别像个流氓一样!”
“我是合法的流氓!”我还想接着逗他,可看他脸色晴转多云,忙收了手,“好了,那就这样说定!路上可不许勾搭帅哥哟,到了公司记得给我回短信,报平安!”
其实,我今天并没有面试,我只是想给他一个惊喜。当他来到公司,看见我就在那里等着他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一个爱他爱到发狂,为了和他多一些相处时间,愿意陪他一起打工的人,他应该会十分喜欢吧?这,或许可以称之为浪漫吧,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我早早地来到肯德基店,换好工作服,开启了我的兼职生涯。主管姓刘,是一个年纪轻轻地小伙子,三十不到。店里大多都是大学兼职生,少数几个固定的职员。他带领着我们守着这一方天地。
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就是负责送外卖!之所以选择这个,是因为我对这一带的路比较熟悉,也擅长骑电动车,而且这个工作时薪高,还没有人监督你。有道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这我在外面做啥,主管基本上也很难掌控。当然,自己也不能玩得太离谱。
好吧,我还是实话实说吧!我原本是想和李翔宇一起呆在室内的,可是这里只缺送外卖的,于是只好隐忍。一想到这,我就觉得十分抑郁。原以为招进来就可以和李翔宇一起工作,一起谈笑风生,没想到结果却是这样。
李翔宇还没来,我却不得不出去送我的第一单外卖!
等我回到餐厅的时候,李翔宇已经开始工作。远远地望着彬彬有礼地为别人服务的他,突然一股暖意涌上心头。这么温柔,这么可爱,还有几分稳重的男孩,他没有拒绝我。
“我回来了!”我从后门进来,把箱子搁在一旁,故意提高嗓门,想引起李翔宇的注意。
李翔宇在前台,听到我的声音,朝后望了眼,我忙闪在一旁。他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又转过身去,开始认真地为别人点餐。这家伙,一定以为幻听了吧。
我正欲走出去,给他一个惊喜,主管又叫住了我:“这里还有几单,你去送一下!小伙子不错哟,送得挺快的!咱们要的就是这个速度,不过路上要注意安全!别为了赚钱,不要命!”
“我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哪儿不熟?交给我肯定没问题!”说罢,我只好接过外卖箱,再次准备出发。送外卖靠的是提成,送得多就赚得多,所以很多人都很尽心尽力!不过,我在乎的并不是这些。
送外卖时路过烧烤摊,那羊肉在炭火的烧烤下发出“滋滋滋”的声响,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李翔宇最喜欢吃这种烤羊肉串,最好是肉质有点肥,一口咬下去,满嘴是油,可吃到嘴里却并不怎么油腻,若再抹上点孜然,味道更加美妙。
我停下脚步,买了十几串,放进外卖箱,准备带回去给李翔宇吃。
送完外卖回到餐厅,时间有点晚,客人已经越来越少,李翔宇也终于可以歇会儿了。他倚靠在前台,望着厅内的灯火出神。那嘴角泛着笑意,这可爱的家伙,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我给在场的同事每人两根烤羊肉串,最后还余下四根。我把羊肉串塞到李翔宇的鼻前,浓浓的香味把他唤醒。他回头一望是我,问道:“你不是说今天有面试么,怎么过来了?”
他打量了我一番,落在我的工作服上,脸色蓦地沉了:“你说的面试就是这里?你为什么不和我说?”
“想给你个惊喜呗!怎么样,有没有惊喜的感觉?”
“您好,请问您要点些什么?”哪个不开眼的家伙,偏偏这个时候前来点餐。李翔宇既没有接我的烤羊肉串,也没有回话,恭恭敬敬地招呼着客人。
见他忙,我只好讪讪地退回后厨。
下班的时候,他仍有点生气,一个人走在前头。我追了上来,把早已凉了的烤羊肉递给他。他接了过去,走到公交站台,寻了一条长凳坐下,慢慢吃着。脸上的神情也终于慢慢化开,渐渐有了笑意。
他说,在月色之下,身边坐着自己最爱的人,品尝着自己最喜欢的小吃,这样的感觉最棒,真想一辈子都这样过。
我笑话他“这样的愿望何其简单,只要你愿意,我可以许你一个一辈子的诺言”。
他突然敛声屏气,望着我,半晌才说:“轻诺必寡信!世事变幻,谁又能预料得到未来?既然无法预知未来,又怎么敢向未来许诺?张鸿,我知道你很爱我,我也十分感激你能这样爱我!可是,当一个人能牵动你所有神经的时候,这时候的你就不是正常的你。你有你的人生,你的未来,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放弃了这些。‘玩物丧志’,‘沉迷男色’,我不希望把这些词语用在你的身上。”
“傻瓜!”我怜爱地摸着他的脑袋,“爱你就是我想做的!我想用我对你的爱填满我的人生!”
“这才是我生气的地方!”他起身慢行。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地行走在冷清的街上,昏黄的灯光将他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显得那么寂寥。他叹了口气:“这才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有时候,想做的并非是你该做的。想做的与该做的,孩子会选择想做的,而大人会选择该做的。你的人生应该更加有意义,不要把全部的法码都加在我身上——我并不是说我不爱你,而是希望你不要把爱情当成唯一!你应该有你的追求,你的事业!比如你的画,你的吉它!”
“怎么,这是在为我的前途担心么?”
“是呀,”他苦笑一声,“怕你赚的钱太少,养不活我!”
“可是,我们的时间还很多!现在主要任务是学习,顺便谈个恋爱。我今天这样突然出现在你身边,你不觉得开心么?”
他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既然开心,那又为何闷闷不乐呢?有时,我觉得他很单纯,有时却又觉得他像一本晦涩难懂的书。
也许他说得对,我心性单纯,原本就只是个孩子!我愿意把我的喜怒哀乐写在脸上,我愿意向别人表达我的喜爱,也会毫不犹豫地向别人传达我的厌恶。爱恨分明,这似乎就是个性鲜明的我。
那天的话,我一直没懂。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原来他是在说我不够沉熟稳重,只是我反应得太慢。如果他当初直接告诉我,我马上改,那该多好呀!
第二十二章 抢劫
李翔宇被“高柴”敲诈了,这事是张兰说给我听的。我问李翔宇是否真有这么回事,他却矢口否认,大抵是怕我为他出头,惹出祸端吧。
我们学校是那种三流院校,录取分数线极低,汇聚在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才”,可想而知。“高柴”就是这群人才中的一员。“高柴”原名高勇,只因个子高达一米八五,可人却偏偏是个瘦子,因此而得名。他十分喜欢打篮球,即使今年大四,面临毕业,他对篮球的热情也不曾减过丝毫。在篮球场上,我们见过很多次面,只是并未深交而已。
“高柴”的成绩很差,每个学期都有好几门被“当”,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总喜欢把气撒在别人身上,好像折磨别人能把自己心中的那口恶气吐出来一样。因此,他在学校的名声并不很好。什么调戏女生,敲诈弱小同学的传闻,从不断绝于耳。只是,我不曾想到他居然会把手伸向李翔宇。
“翔宇,‘高柴’是不是真的欺负你了?”在去兼职的路上,我依然不死心,再三追问,“你放心,我决不找他打架。我和他是球友,只要我和他说一声,凭我们的交情,他应该不会再为难你的。”
他靠在我的肩膀上,闭目养神:“不要听风就是雨,压根就没这回事!”
他矢口否认,我也只好作罢,可没想到后来却让我亲眼目睹了他被高勇敲诈的那一幕,更令我心寒的却是,他居然向着高勇,对我大声叱责。
说实话,那几日我有些郁闷,心里十分不快。看着梁燕被陆子梅耍得团团转,我却有心无力,好言相劝她又不听,只能看着她往火坑里跳,爱莫能助,心痛不已。而对于李翔宇不愿向我承认实情一事,我颇有怨言。在我面前,他总保持着那份自信,什么事情都想自己搞定,而我只能看着干着急。他这种态度明显是把我当外人!
烦闷至极,我突然有点想抽烟。其实,自初三离开齐飞之后,我大概沉沦了一年,那时烟酒不断,为此没少挨我爸的揍。但自那之后,我甚少碰烟,想来有两三年了吧。而那天,我居然又怀念起烟的味道来,可见我心情之差。
我出了校门,往烟酒副食批发店走去,远远地望见“高柴”和一个染着红发的男孩子拦住了李翔宇。“高柴”漫不经心地说着什么,那“红毛”却是极不耐烦,一巴掌直拍向李翔宇的后脑勺。
李翔宇站立不稳,踉踉跄跄退了好几步。那“红毛”紧追不放,又上前几步,揪住李翔宇的领口,大声呵斥着什么。
我怕李翔宇吃亏,忙跑过去。此时,李翔宇却已经转身,朝烟酒副食店走去,没过几分钟,他从里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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