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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笑容怪怪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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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
  这样的歌名,突然是那么应景,那么残酷。
  梦醒的时候,一定会很难受吧!
  屏幕上的沈冬宁站在角落一角,维持着微笑,白色的t恤套在他纤细的身躯上,更显单薄,似乎一阵风,就可以吹倒。
  但他站得很笔直,腰脊挺拔,全然不像个失败者的模样。
  这样逞强的沈冬宁,让沈风第一次动了恻隐之心……

  ☆、第30章 叶琛

  “我现在很忙,有什么事下次说好吗?”叶容昱翻着文件,对着来人道。
  “没关系啊,我可以等。”
  那抹灰色在面前落座,接着很是悠闲地翘起二郎腿来,一副祖宗的样子。
  叶容昱面色一寒,冷声道:“你在这里会很妨碍我工作,我是你上司,让你出去,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
  “那么请问工作狂的上司,现在都快十二点了,你什么时候肯放下你的工作,去吃个饭,顺便再和我聊聊。”
  “裴奕,我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
  “挺好。”裴奕点头等待下文。
  看来不和他谈的话,这人摆明是要赖着不走了。
  叶容昱合上文件,叹了口气道,“好,走吧走吧!要你请我吃饭的机会,可不多。”
  十五分钟后,西装革履的两人在某街角快餐店入座。
  “……真是让人期待的‘大餐’。”
  裴奕镜片冷光一闪,“您要嫌不够豪华丰盛,请先把我的工资涨成和叶总您一个水准,我才好带你去更高级的地方享受啊!”
  叶容昱嘴角抽搐,要求还挺高,搞的amc在虐待员工一样。。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百万的年薪还在跟他哭穷?明明小气才是关键吧!
  两人一个拨着豆腐里的青菜,一个拨着青菜里的豆腐,沉默了好一会。
  裴奕开口打破沉默:“既然叶总都猜到,我想跟你说什么了,那么是不是该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真不知道,你怎么就那么关心那个17号,难不成你真换了口味……”
  见裴奕面色发黑,叶容昱赶紧收住,接着说道:“amc只是作为比赛的主办方,并不代表可以主导一切。有人暗中收买了评委和工作人员,这也是我没有想到的,我也很想还选手的公正,可这事情牵扯有点多,我也很是头疼。”
  “楚七悒,对吗?”
  叶容昱故作惊讶:“你怎么知道是谁,连我都没查清楚!”
  捏紧筷子插入白饭中,恍然大悟状:“啊,那人原来是七少啊!难怪、难怪……”
  “别装了,叶总,就你这演技,给人跑龙套都不收。如果不是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能在你眼皮子底下动手脚?”
  呀,这么快就被看穿了?不应该啊!
  裴奕翻白眼。
  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他真想知道这么浮夸的演技,到底是师承何派?
  叶容昱不再掩饰,拔出筷子继续拨着豆腐:“我只是不想惹麻烦……你也知道,楚七悒本身就是个麻烦人物,被他惦记上的人就更是个麻烦。所以……沈冬宁的事,我们不能管,也管不了。”
  裴奕挑眉:“说的好听,不想惹麻烦?还是……为了讨好那个麻烦?对了,决赛那天,故意放假消息骗我出去的人,就是你对吧?”
  调虎离山,真是好计谋。怕他留在现场破环他的计划吗?姓叶的果然都很阴险。
  “我不过是和你开个玩笑。”叶容昱轻飘飘地带过,低头扒饭。
  “捉弄我,很好玩吗?”
  裴奕嘴角翘起,笑容苦涩,“你明知道……我有多期待……”
  那天早上,他突然接到叶家管家的电话,告诉他那人回国的消息,约他在老地方见面,他是多高兴,又多忐忑。
  结果……都是一场空而已。
  看着店里的挂钟一点点扫过钟面,所有的期待都消耗殆尽,唯一把他留在座位上的,也就是那点执意而已。等到夜幕降临,等到华灯初上,那个人都没有出现……
  叶容昱将对方的失落尽收眼底。那个人真有这么好,值得眼前人这么对他念念不忘?从很久之前起,就是这个样子。
  “裴奕,怎么别的事情上你都精明得很,唯独在我哥身上,就失去了理智?只要稍微地思考下,就会察觉到这是个谎言,可你却这样容易地相信了。如果他回来,打电话给你的人该是他本人不是吗?你怎么就这么傻呢?”
  “叶、容、昱!”裴奕斯文白皙的面上,浮现出一抹羞恼,“你不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吗?你明知道我会相信,因为我期待,我等这一天等到快要疯掉了!可你该死的却骗我!”
  你在他的面前,也可以这么说出来吗?你只会在我面前发火罢了。叶容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笑是多难看,他的心里忽然有股失落感,不,是久违的失落感又回来了……
  从第一次见到裴奕起,他就像是他哥哥的影子,两人形影不离。
  “叶琛,叶琛,叶琛……”他嘴里最多的就是这个词汇,他的眼中也只有那个人。在当时高一的叶容昱眼中,那个戴眼镜的大哥哥,似乎整天都在跟他抢大哥,害得大哥都冷落了他这个弟弟,因此他常常气恼不已。
  叶容昱以为自己生气的是自家的大哥被抢走了,后来才发现,他真正生气的,是那个叫裴奕的男子一直把他当作空气般对待。他是叶琛的弟弟,再没有别的名字。
  裴奕,你的眼中可曾看到过我?
  叶容昱勾勾唇角,从往事中抽出思绪,视线落到那张气愤的脸上,“好,这件事是我不对。为了补偿你,我决定……”
  裴奕冷着脸哼道:“决定把首席宝座让出来?”
  “哦,不不不……你这笑话太冷了。”叶容昱笑笑,“为了补偿你,我决定告诉你一个确切消息。”
  “什么消息?”
  “下个礼拜一,我哥回国。”
  裴奕压抑住内心的波动,冷笑:“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的鬼话?”
  “信不信,当然由你。还有……七少的事,少管为妙。至于那个叫沈冬宁的选手,只能说各有各有的路,显然他不适合这个圈子,你别操心了。”
  “叶容昱,你回来都不到一年,别说的像很了解这个圈子似的。”裴奕起身,面带嫌弃:“我怎么会请你这么讨厌的人吃饭!”
  “……”叶容昱正戳着一块豆腐,愣住。
  “我先走了,你慢慢吃。”
  裴奕说走就就走,留下叶容昱一个人在快餐店,傻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凄惨兮兮的青菜豆腐和二两白饭。
  为什么他觉得裴奕临走丢给他的眼神是在说,他根本配不上面前这份市价不超过十块的快餐?
  叶容昱哑然失笑,笑着笑着却又笑不出来,裴奕这家伙,告诉他大哥回来的消息,现在一定高兴死了吧。
  xxxxxx
  走出快餐店的裴奕扶住路边的墙壁,手却是根本扶不稳,身体软软地快要倾倒。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在发抖,他分不清心中这是喜悦还是恐慌……
  叶琛,要回来了。
  他真的,要回来了。
  那个叶琛……
  “大学毕业后,小奕你要去哪里工作呢,来amc怎么样?那样,我就能天天看到你了啊!”
  和他一起夹着课本走在大学树荫小道上,神采飞扬的,那个叶琛。
  “小奕,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的对吗?你会帮我的对吗?我不能相信那些人,我能相信的人只有你了。”
  在叶家因为乱作一团的时候,将双手撑在他肩上的,一脸恳求和期盼的,那个叶琛。
  “随便我说什么你都信吗?这可不像你的性子,裴奕,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只是在利用你而已,现在已经结束了,你也不用跟着我。”
  走出amc大门时,冷眼看他的,那个叶琛。
  “对不起,小奕。原谅我……”
  那个晚上,不告而别的叶琛,在地球的另一端的机场打来电话。
  ……
  原谅他吗,他恨过他吗。
  叶琛向来对人残忍,他其实都知道啊,知道那些好听的话只是为了敷衍他而已。
  可他就是想要听。
  听那个人说,“我需要你。”
  只为了这一句,他愿意为他去做任何事。
  “我需要有什么感受。”他忽然想起,那天晚上沈冬宁的回答。
  在听到李南沉为他百般维护的时候,他的答案,只是这样一句,需要什么感受。
  他对于叶琛来说也是这样吧,无论付出多少,无论怎么为他好,在他眼中,可曾有过不一样的感受?只因为他爱他,所以……就没有公平可言。
  即使只做他一个有用的工具又如何,没有回应的付出也好,只是被他需要着,他就感到幸福。
  “小奕,我喜欢你摘下眼镜的样子。”这样温柔的话语,让他怎么去拒绝。
  叶琛,你为什么把我逼到了这种地步,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未这么狼狈过。那个时候,为什么要拥抱我呢?
  带着烟草味的手指,柔软的唇,让人怀念的怀抱……
  叶琛,叶琛……
  先爱的人,会先受伤。
  不爱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第31章 与他的初见

  “rday!”“rday!!”
  是夜。
  欢呼和尖叫声一如既往,渐寒的夜风吹不散粉丝们的狂热。
  “rday!”“rday!!!”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尾调远去,台下的观众纷纷挤上前来……
  “安可!安可!安可!!”
  穿着黑色外套的帅气主唱一脚踩起麦克风,伏在麦前,笑容痞痞坏坏,“安可是谁啊?我可是陈昨啊!”
  “陈昨!陈昨!陈昨!!”“再来一曲,再来,再来!!”“我们不要再见!不许再见!不许!!”
  陈昨修长的手指握起麦克风,略微无奈的沙哑语调,“我可真拿你们没办法啊……”
  “那么,今晚的最后一曲,《咒语》。”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非你不可意乱神迷,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把满世界的美好,都看成是你……
  你是纯粹,你是温暖,你是高贵,你是……
  我的爱人。
  ……
  演出结束,疲惫的四人在休息室内东倒西歪,懒洋洋地拉着家常,活像一群瘟鸡,全然没了刚才的台上的风光闪亮。
  “不知道小宁现在怎么样了?”闲聊间,不知谁提了一句。
  陈昨撇嘴:“应该心情不好吧!没想到小宁宁居然垫底,有意思有意思,就算他唱得再难听,也不能这样连我们rday的面子都不卖一个,多丢我们的脸啊!”
  “队长,现在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话说你根本没上场啊!”率先吐槽的照旧是组合里的真相帝,吉他手偏蓝。
  松垮的花衬衫露出大片胸脯,锁骨上垂着银色的十字架,是他一直戴的那条。照他的意思是,有个信仰,会比较容易把到妹子。
  天知道信仰和泡妞有什么联系。
  “队长,刀子嘴,豆腐心,不好。”随后加入吐槽的是组合里的冷面鼓手十夜。
  他吐槽的特点,便是用几个简单的词汇,组成意义非凡的句子。黑发乌瞳,穿衣偏好黑色,这次的穿着也不例外。黑色的暗纹衬衫配上黑色长裤,一低头就可以融进黑暗。照他说,黑色是夜的颜色,神秘动人,可以吸引一大票妹子。
  天知道黑色和泡妞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两个整天想着泡妞,这才不好,不好。”陈昨翻白眼,作为乐队的主唱,除了歌喉动人,他酷帅有型的外表也是加分点。
  陈昨在台上可以让一大票妹子为他尖叫,在台下却只能惹来队友们的各种嫌弃。
  懒散就算了,还自恋,自恋就算了,还邋遢,邋遢就算了,还智硬……智硬能忍吗?
  “不行,我要去节目组那里投诉,这名次排得,让我陈昨的脸往哪里搁?”瞧瞧这智硬的程度,十夜和偏蓝已经吐槽无能。还杀到节目组去投诉,要丢人你自己丢去吧,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小宁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怕是这圈子太不干净了,不适合小宁,他不进这个圈子,也好。”开口的是队里的键盘手,沉珂,由于较为年长,队里都尊称他一声沉叔。
  说是年长,也不过三十七岁,比不得其他队友二十出头的年轻帅气,他的五官只能算作端正,明明是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却自有一股成熟男子内敛稳重的味道,叫人难忘。他社会经验丰富,头脑精明,脾气温和,很受其他队友的尊敬。
  “就是,非要去那啥老子圈子,来哥哥身边唱唱歌不是挺好,大不了我退位让他做主唱嘛!”说着陈昨来劲了,拍着大腿,“赶紧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带着包袱过来投奔!”
  “小宁没有手机。”沉珂说。
  陈昨的气焰顿时消了下去,恹恹地,“我倒忘了这茬了。”
  “你们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宁的时候吗?”沉珂点起烟,开了回忆的话头。
  “记得啊,怎么可能不记得,他这家伙突然跑上台来,可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偏蓝撑起头,回忆道,“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去年?”陈昨纳闷。
  “三年前,队长,你,不是队长。”十夜道破。
  “嗯,是三年前。那时我们的乐队刚刚起步,还没什么名气,陈昨你当时还没有加入,我们当时的主唱还是阿申。偶尔会有几个酒吧邀请我们过去演出,那次,我们去了a市……”沉珂吐出一口烟,脑子里浮现出当日的情景。
  那个少年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营业前的酒吧里练习,为几个小时后的演出而做准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身影。
  “逃离安静。”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练习。
  “你这小鬼哪里来的?怎么会知道我们乐队曲子的名字?”偏蓝正疑惑着,突然少年跳上台站到了他面前,目标是他手中的那把吉他。
  “这把吉他还在啊!”“不要乱摸好不好,搞的你认识这把吉他似的,这是我的东西唉!”偏蓝极力挣扎,还是被扑个正着。后方的十夜瞥过来,那是看热闹的目光。
  少年抚摸着那把白色的吉他,开口请求道,“能不能让我弹一下?”
  “不行!”当然是拒绝。偏蓝伸手夺回吉他,少年的眼里明显地闪过一丝失落。
  偏蓝没好气地,“我说,你这小鬼到底想干什么啊?”
  “阿蓝,把吉他给他。”高瘦的男子叼着烟上台,是刚刚到后面去接电话的主唱阿申,他挑着英气的眉毛,笑容意味不明。
  “队长,你干嘛?”嘴里抱怨着,偏蓝还是乖乖松开手。
  彼时的沈冬宁,十三岁,骨架纤细,套着一件过大的蓝色的t恤,还未长开的稚气的面容,已经可以用秀色可餐来形容。至少,当他抱着白色的吉他,挺拔地站在灯光下拨动手指的时候,真是美如画……
  他的指法很是生涩,但那首《逃离安静》的谱子却弹得很准。不知为何,让人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越弹越熟练,这种熟练并不是长期练习造就的手感,更像是慢慢摸清了自己的轨道,找到了那被遗忘被荒废的手感……
  “我说一二三四,就可以开始奔跑。这世界那么乱套,要怎样的安静才好,安静下来就会烦恼,可我要把烦恼全都扔掉,逃离安静就好……”一字不差的歌词,从他口中同步唱出,纤细张扬的少年音,故意拖着长长的尾音,赋予这首歌别样的恣意,似乎这首歌,生来就该如此演绎。
  他抱着吉他,唱着《逃离安静》。他在喧嚣,却带给了众人别样的安静,没有人想到,这类似砸场的少年,竟然可以把他们的歌这样演绎。
  那天,他们的队长说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你很像他。”
  那个少年也回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因为我是他。”
  ……
  自始至终,沉珂只是站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
  看着站在场中的那两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们早就认识。他看到,一向待人疏远的队长,将那个稚气的少年拥入怀中,阿申当时的眼神,他现在依旧猜不透。欣喜和惋惜交织在一起,似乎还有悲伤……
  后来,那少年经常来。他和他们越来越熟稔,众人也开始称他为小宁,一开始看他很不顺眼的偏蓝,也别别扭扭地接受了他的存在。
  小宁的技术越来越纯青,对乐器的手法极其熟练,并且不止限于吉他,贝斯、击鼓、钢琴都很擅长,似乎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
  “你小子是天才吗?”每次被人这么又爱又恨地问,他就笑着说,是他师傅教得好。
  “你师傅是谁啊?这么厉害。”而问起这个时,沈冬宁就笑而不语。
  而站在一边的阿申,不知为何,就勾起笑容来,他忽然快乐的理由,无人知晓。
  “记得阿申跟我说过,‘rday’乐队的前身叫做‘today’,真是奇怪的逻辑,覆灭了今天,却换了个叫昨天的名字。据说,建队的是个有创作鬼才之称的男人,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而那首《逃离安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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