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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唯狐-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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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染云就这般出现在了她们面前,醉饮席地而卧的故事霎时间传播开去。这世上便是没有什么比小道消息更加迅猛了。
  无数魔界少女都认定了她们的大护法染云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称得上是魔界的第一才子。才子配佳人,则定是一个千古佳话。当然大多数少女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佳人。于是,大家都开始幻想和染云双宿双栖的生活。次日,江湖上流传了众多YY的版本。
  这故事还得从那天开始说起。屋子里的帷帐锦瑟迷人眼,油灯红烛照玉颜。一个头上盘着灵蛇发髻的女子正在给染云擦拭着脸上的汗珠。那般纤细的腰围,曼妙的身姿,更在屋子里添了几分暧昧的气息。她几乎是羞红了脸,用指尖勾勒着染云的眉骨俊颜。微风不语,更似柔情几度。
  另一方面,染云大醉不醒。染云绝对猜不到他屋子里面多了个女的;就像这位叫做紫灵的少女绝对不知道她喜欢的人梦中梦到的是个男的。
  在染云的梦里,那是他们小时候的模样。染云抚琴,何欢舞剑。琴声,声声夺魂;剑气,招招致命。那是染云的父王教给他们的绝技,只有在他们一起配合的时候才能够发生毁天灭地的威力。因为这裂天琴音太过刚烈,威力太大,故而他的父亲把这个玉石俱焚的绝招分给他们两个人。如果万不得已,也只能实属无奈了。
  那时候,他们日日都在一起练习。长老们说他们是自己见过的配合的最好的。何欢这时候都会搂着染云的脖子说:“那当然,我们是兄弟。”
  说起何欢,他真的是魔界的奇才。魔界的人千千万,可是天生具有魔角的却只有何欢一人。魔角是魔尊的象徵,可通天力,可接地气,可达人界。世世代代的魔尊都是因为已经成为魔尊之后,经过苦修才从骨骼中长出这通天本领的角的。何欢六岁的时候,曾经得了一场病,病好之后,他的头上便是慢慢地长出了这样的魔角。有的长老说他是上天选定的人。所以染云的父王就收养了他,然后让染云和他一同长大。果然一切就像是上天安排的,经过时间证明,染云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像魔的魔王后裔,而何欢似乎是承接天命来继任的。既然如此,便是依了天命好了。这老头儿倒是聪明的很,他把那些最厉害的招式都分成了两个部分,让染云和何欢一同修行。这样既保证了自己儿子的安全,也留下了一半江山给自己的儿子。故而说“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
  通天塔高千仞,很接近月亮。塔上的月亮分外地明亮。而我正坐在这塔的顶端,看着身边的美男。以前虽然我是喜欢看着他的,但是总感觉自己和他有着很大的距离。这距离并不是妖和魔之间的距离,更多的是来自于心里的。他经历的有太多是我根本不懂的事情。那些岁月,弥补不上。他的心里有太多的心事和岁月相关。可就连他让我读不懂的神秘也吸引着我,有时候我有点感到害怕,又有点神往。
  有时候我也想回家,但是想想,白荀定不会轻易放我出来玩的,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一定要够本才行。
  想起回去之后的事儿,我不禁地打了个寒噤。
  何欢大约是以为我冷,怕我受风寒,便是把我裹紧了他的怀里。我明明是可以挣脱的,可是却没有。天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从我看到他的那一秒开始。也许是上天注定的,我和他要有些牵绊。
  何欢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对我说:“小唯,我想守着你。你愿意跟着我吗?”
  在我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吻已经落在了我的额头。那一晚,幸福像是花儿般开放着。那是我梦里都没有的开心,那就是凡间所谓的幸福。大约是乐过了头,我忘记了回答,可是却满心欢喜。在他的身边应该会遇到很大的危险,因为他是魔界魔尊,很多人都觊觎这个位置;在他的身边应该会是六界最安全的地方,也正是,因为他是魔界魔尊,他爱上的人一定会被他保护周全。在我眼里,何欢是个敢爱敢恨的男子。
  我平静地躺在何欢的怀里,靠近他心口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不规律的律动。是他的心跳加速,还是他受伤了呢?
  可是马上我又改变了我的想法。他是魔尊,这世上谁能伤得了他呢?一定是我想多了。于是我认定他是因为喜欢我才会紧张得心跳都比以往快了。这样想着,心里甜甜地都是幸福的滋味。
  我想他是爱上我了吧。我想这就是她们口中跳着叫着想要得到的爱情吧。我们狐族多少个狐妖都曾为情所困。“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为了这个,她们甚至可以放弃生命,甚至可以放弃千年道行。用千年的时间换取短短的几年甚至几天。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这是爱吧。她们说过:“如果这一生能够得到一个真心人,那么即使是放弃做妖,放弃成仙,放弃千万年的道行也是值得的,就连挫骨扬灰也都无所谓了。”
  暮然间,我又想起了那被冰封在寒冰炼狱中的小唯。她说过一句让人冷到骨头的话:“曾经有一个人说他爱我,我信了。”
  我问何欢:“什么是爱情?”
  何欢微笑着对我说:“爱情就是一个家,一个属于你的人,一个柔软的不需要坚强的港湾。你看这芸芸众生,一个人活着很累,很辛苦。可是如果他是为了另一个人的幸福而活着,那么一切都有了一个解释,一切都不再那么累了。小唯,你想要一个家吗?”
  那天他一直叫我小唯。我喜欢他那么叫我。他说话的样子有时候很认真,有时候有正当好处的温柔。
  何欢说他爱我,我可以相信吗?
  

第二十三章 备战南海
更新时间2012…9…30 19:16:58  字数:2055

 九月凉秋,北地草色暗淡地,衰草连天。一场战事即将开始。南海有蛟,常作恶人间。强抢民女,以童男童女为祭品,做食。天庭得知此事,颇为震怒。于此同时,白荀伤势在桓飞的照料下已然痊愈,回到天庭复命。
  玉帝念在他曾经拯救过青丘苍生的份儿上,没有怪罪,但责令他归心养性,于九重天静心思过。毕竟这青丘算是毁在他的手里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白荀主动请缨要去剿灭蛟龙。
  东华以为白荀摔坏了脑子,玉帝亦然。只是白荀当众请缨,那么这个事情也便是交付给他了。于是派了3000精兵给白荀,便草草了事。
  那南海龙王敖广一向与天界众多神仙交好。正所谓龙有九子,就这样出来了这样一个危害人间的蛟龙。怕是也多是个叛逆的年轻人。哪路神仙不得给敖广一份薄面呢?本来为了这件事情,天庭也着实头疼。说是他龙族家务事,可是的确是涉及到了六界苍生;说是一件公事,又不得不顾虑老龙王的面子。这回有人主动请缨,哪有不应的道理。
  玉帝的想法倒是也周全,这狐族的战斗力一向并不居高,让白荀去一是给了这南海恶蛟一个教训,又不会将其置于死地。二来,也顾全了众仙家的顾虑。这三来,也给了白荀一个将功折罪的台阶。如此甚好。
  于是,这一行人,便开始踏上了南海一战的正途。只是这去向却是绕了远路,并没有直接去南海,反倒是先拐到了蓬山。
  蓬山陡峭而奇险拔,幸好这都是九重天的战士,个个腾云驾雾而来。
  一切都按照他们的计划行事。
  一个多月以前……
  自从白唯被抓到了魔界,白荀就一直颓废,不眠不休。唯独桓飞越发地勤练法术。一日桓飞站在白荀的床边对他说:“别在这躺着了,占我蓬山的地方,我知道你早就好了。”
  白荀没有动弹,也没有什么反应。
  桓飞又说:“我想到办法救小唯回来了!~”
  白荀听到这句话,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可是由于太久没有活动筋骨,一下子又掉到了地上,咚的一声。
  白荀一边揉着磕得很痛的腿,一边问:“要怎么做,快点说啊!~”
  桓飞说:“能够与魔界匹敌的只有一界做得到。”
  白荀若有所思地点头,“的确,只有天界。那么我现在就收拾收拾,马上回去。”
  眼下便是也只能够这样,先回去,然后伺机而动。
  早在白荀躺在床上感怀伤痛的时候,桓飞就已经去了南海。
  多年前,他曾经在南海认识一个龙子。其形为蛟,名唤敖寵。知道他好色,喜食肉。那时候,桓飞曾经告诫过他,可是敖寵说:“我父王早已经有意将王位传于大哥,就算我做的再好,也不会是龙王。嫡出,庶出,难道还能僭越了不成?既然如此,我还不如做我的逍遥男儿郎。”
  这敖寵也的确是说到做到了。
  桓飞在民间散步了消息,说只要他们每年按照敖寵的要求进献贡品,那么便可以风调匀顺。
  这务农的,种地的,不都是靠天吃饭。
  打渔的,出海的便更是如此。
  自从他们开始进贡,果真就没有洪水,没有山洪了。于是这变成了村子里面的一条习俗。只是这老百姓家里,谁家的女儿,谁家的孩童不是自己的心头肉啊。时间一长,便民生载道。大家纷纷都想除去这蛟龙。每逢初一十五,进庙里上香的善男信女都纷纷祷告,希望这个蛟龙从此离开这片水域。
  每年献祭的日子,老百姓哭喊的声音都会传到天上去。天庭曾告诫过老龙王,严管子嗣,可是这龙生九子,龙王的龙子龙孙便更多了,哪里管得过来呢?
  再加上桓飞在暗中推波助澜,此事便越来越声势浩大。
  他要立一个战功,只要有了功劳便可以减少修炼的时间。而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哪怕一分一秒也行。他要去救人。
  白荀临行前,桓飞给他留了句话:“回到天庭,想办法请缨带兵。不管多危险,我们都要为小唯搏一搏。”
  的确,最危险的战役也会得到最大的奖赏。
  没想到这么快的,白荀就带着兵马来到了蓬山。
  桓飞看到这一场景的时候,大喜。
  他想要战功,想不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
  白荀一向是与世无争的人,可是今次,为了小唯,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能够让人甘愿如此的便是只有因为爱或者亲情。
  “小唯,你要挺住,要等着,哥哥会去救你,很快,很快了!~”每天,白荀都会这样对自己说一遍才能安寝。
  白唯是他唯一的亲人,她若安好,便是晴天。
  天是透明的,是因为海的泪蓝的。
  这一生多少事情能够让人如此执着?有时候除了生命,还有什么如此值得?
  那日,白荀依然是一袭白衣。桓飞身披麒麟铠甲,五行战衣,半掩了面,背后双刀擦得锃亮。今日去便是破釜沉舟了,那是一场拼死相抵的战争。因为没有退路,不能认输,所以他们只能前进。
  蓉华也是换上了铠甲,她说她要陪着桓飞出征。
  那是个执着的女子,临行前是签了军令状的,生死有命,与人无尤。
  在这蓬山,鲜少有战争。热血的男子一听这是为天庭请命的,便纷纷自保奋勇地冲了上来。哪个男儿年轻时,没想去一展才华,精忠报国?一个个的架势,就差在身上纹【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了。
  家人且行且送,都盼着儿子驾着战马,荣耀而归。母亲将缝补好的衣服放到儿子手中,父亲嘱咐又嘱咐,将心诀的要点重复又重复。妻子和丈夫相拥而别,桃花巷口等人归。孩童手中拿着木剑,比划着要学父兄的样子,保卫六界。
  天庭的兵马都惊讶于这副场景,他们不是妖,不懂得妖也有情。
  短暂的时间之内,这一个队伍由三千人扩展到了六万人。其声势浩大,规模空前。大鹏鸟开道,精卫鸣笛。像这样的战役,古今少有。
  

第二十四章 敖宠
更新时间2012…10…1 23:20:26  字数:2105

 洪荒之始,有神兽曰龙。龙能兴雨,水利万物。为众鳞虫之长,四灵(龙、凤、麒麟、龟)之首。春分登天,秋分潜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蛟,龙之属也。其似蛇,似龙,四足也。蛟龙是蛟和龙交而成。虽然都有强大的力量,却一正一邪,有本质不同。
  敖寵的母亲便是一只蛟。而他的父亲是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许是一个混血儿。他也的确是继承了混血儿的特点,天生便是一幅英俊相貌。只是他是一只蛟龙,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他无法继承大统。不仅仅是嫡庶之分,就单单是蛟龙这一个名字就已经将他的雄心壮志都扼杀了。
  敖寵年满千岁,带兵平定内乱。当要封地称侯的时候,他的大哥得到了最好的封地,而他得到的只是一隅。整场战争都是他打下来的,可是他是庶出。
  他的母后深得父王的喜爱,可他在前朝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支持。正因为他的父王深爱他的母后,就更怕他因为恃宠成娇而谋权篡位。他的大哥又担心他的功劳过高,处处倾轧。
  敖寵多次出征,却只是得了个将军的席位。纵使他有惊世之才,又有何用。
  从那以后,敖寵便不再去争夺那些就算拼尽全力也无法触及的东西。他放浪形骸,骄奢淫逸,食色成性,酒池肉林。只有这样才能麻痹自己,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觉得自己还活着。
  有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背后总是有着我们看不到的原因。
  世人都说他敖寵是妖佞之徒,祸害苍生。谁知道,他曾经福泽南海?千年后,又有谁能够记得,南海曾经出过这样一个常胜将军“敖寵”。如今他的名号早就已经被史官抹去,早就已经被他的父兄掩盖,早就已经如同尘埃一般落入海底。在那史书中,他从未征战过。只有这样,他的父兄才终于对他放心了。
  敖寵空有一身的壮志,空有一身的才能。他却只能看着时间像是一个巨大的洞一般,一点点吸食掉他的生命。
  这就是为什么即使天庭曾经责令南海龙王回去整治海域,他仍然放任敖寵去骄奢淫逸。他也知道他这个小儿子的痛苦,可是别无他法。总有一天他要让位于大皇子,而那时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敖寵的命。
  如果不能给敖寵江山社稷,那么他就在能力范围内,给敖寵一世荣华吧。
  有些话不说是个坎,说了就变成了结。
  那一日,浩浩汤汤的队伍从天边驾着云彩向南海的一个边缘水域压来。云彩显得越发的沉重而浓厚。太阳的光线都透不过来,也没有什么空隙。大片的数不清个数的云彩上方便是天界来的兵马。
  敖寵是眼见着那一片云飘过来的。他知道即将发生的一切,可是他并没有去向他的父王求救。天知道,他究竟多渴望建功立业,他多渴望酣畅淋漓地打一场胜仗。如果让他在这千万年不见天日的水域里沉默,他宁愿选择轰轰烈烈地打一场。
  日头被云彩挡得死死的。
  “该来的终于来了。”敖寵放下了手中的杯盏说。
  日子过的昨天像是前天,又像是很多天以前。多少年了,他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十恶不赦,为的就是有一天,终于能够用这种方法结束这种浑浑噩噩的生活。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有很多方法。这是敖寵的最后的选择。要么给他自由让他一展抱负,要么给他理由让他自我消亡。
  敖寵那一天分外地俊俏,像是身披战甲的英雄。风雷意气峥嵘,狂风席卷着水浪,惊涛拍打着岸边的礁石。他从水域中央升了起来,脚底踏着的是千尺深的海水。
  那海水是咸的,里面不知道有过多少的眼泪。
  当他浮出水面的时候,他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很小,听得不是很分明。
  敖寵是对自己的影子说的:“这么多年,我待自己不好,让你跟着我,受委屈了。今天都要结束了不是吗?我们该开心的,都该结束了。”
  能够在战场上结束,是他的光荣。
  可冷静的终究是他一个人而已。海底王宫的虾兵蟹将早已慌不择路。他们此时大部分向南海王宫跑去,剩下的人早已四散地躲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只剩下那些曾经和敖寵共生死的兄弟们站在敖寵的身后。他们是眼见着敖寵以一敌百地在战场上战斗的。他们的命,有很多都是敖寵当年就下来的。即使后来,天下都说他十恶不赦,但是这群兄弟知道,他们的大哥不是那样的人,他们的大哥是一个盖世英雄。
  敖寵说:“兄弟们,这么多年,跟着我,让你们成了恶人,对不住了。”
  他举起眼前的一杯践行酒说:“这碗酒,我敬大家。喝了这碗酒,大家便是回去找自己的亲人去吧。这里没什么好的。战争不该发生在和平的年代。”
  这支人数不多的队伍面对千军万马却无惧无畏。他们个个雄纠纠气昂昂地饮尽碗中的陈酿,将碗尽数摔在地上,掷地有声。一如他们的决心。
  一个剑眉虎目的大汉上前道:“寵皇子,是我们的皇子。这辈子能和您称一声兄弟是我们的荣幸,生是南海人,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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