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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唯狐-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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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是个要面子的人,就连如此需要帮助的时候亦然。
我没有听他的话,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天知道,他后背上的伤,有多吓人。血把衣服都浸透了。阿忠是很效忠母亲的,虽然是他疼爱的儿子,但是他也不会怜惜。
这就是祖训里面的家规。
一如烈待我比待他的父亲还好。
我叫丫鬟备了些温热的水和剪刀、纱布之类的东西。
烈的脸红了,由于脸色本是惨白的,这会儿子倒是好了许多。
我便是用温水一点点地将他的衣服和伤口分开。
烈是有些瘦的男孩子,可是身上的线条倒是不错。这时候我可不是有意去看的,但是的确不错。
肌肉的组合得分明,看着倒是挺健康有力的。
我一边拨开他背上的衣服,一边擦拭干涸的血渍。“烈,恩……咳咳,身材不错。”
烈白了我一眼说:“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懂什么叫身材不错啊!~快点上药。”
说完撇过头笑了笑。
看他这么说,我直接扯了一下衣服,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你……”
“我怎么了啊我,你什么啊你?”我得意的说。
谁叫我好心好意夸他,他还那么凶。
他的背当真是很有型的。虽然现在满是伤痕,但是也还是给人那种感觉。
本是那么好看的皮肤,如今被打成这样。
我暗自发誓,等我好了,一定要找机会打断那个狗奴才的腿。
我的指尖接触他皮肤的时候,他有些颤抖。
也许是因为太冷了吧。
这药涂抹的时候是很痛的,所以我希望快点涂完。
也许是痛得没有力气了,烈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昏睡了过去。
他的许多上还是在屁股上,我还真的不好意思弄。
于是我把阿忠叫来了。
“小主子呦!~你看这要是你母亲知道你在这儿给他上药,肯定还是要责罚的。”阿忠惊呼状,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儿。
也是,在他眼里,如果有什么事情违背了母亲的吩咐,那就是不得了的事儿了。
“没事儿,我担着。你把这个药给你儿子涂上吧。就用那热水先把衣服和血渍拨开。”
说罢,我装作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回去。
回到房里,我还特别不好意思地想了想烈的身材,很不错。
养伤的日子,母亲每天都来看过我一次。但是时间已经把我曾经对母亲的喜爱弄得变了质。我依然很想像原来一般唤她娘亲,依然很想像原来一样在她的膝前绕来绕去。依然很想做那个快乐的诺冉裳。可是我知道了太多这表面背后的故事。
是不是每一个浮华的家里都有这样的故事呢?
朱户门前,有多少人羡慕着。
他们是羡慕朱户,还是羡慕这样的故事?
时间带着我们走了很远,比远还有遥远。
唯独想到烈的时候,我能笑出来。这是我的童年唯一能够让我笑的事情了。
我的话开始变得很少。
有很多话不必说,有很多话说了又能怎样。
朝朝暮暮,日落日出。
几日后,母亲说父亲让我去一同用膳。
我坚持说伤势还重,便没有去。
听说那日吃完饭,父亲便带着诺然回到六娘那里去了。
母亲因此还颇为伤心地对我说:“就连这点事情你都不肯为我做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
说得透彻些,如此而已。
我想父亲如果想留下,是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的。既然他走了,那么便让他走吧。
有些东西注定了的,留下,或者遗忘。
父亲走后,母亲很伤心地哭了。
我知道她的伤心,但这才是事实。她也许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原来都是烈去寻我,现在变成每天我去探望他了。
可是他每次看到我总是会脸红些。
伤口处理完之后,他的伤好的也快。总算是没有伤到骨骼,皮肉伤。
烈渐渐地能够下床了,我们说的话也变多了。
我总是担心他会留疤。
可是烈说:“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留疤了,也是因为你留下的啊。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不以为然。
云曦国里面,很少有我们家买不到的东西。
我吩咐了下人到处搜罗那些治疗伤势的药。连同那些护肤品一并地买了回来。
这些我都塞给了烈,也不知道他用没用。
作为主子,我的心意罢了。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为他做的也就这么多。
烈的笑容很好看,好像整个屋子里都是春天似的。
如果说我是杏花树下长大的,那么他就是一直在杏花树旁边。我们称之为——童年。
第六十二章 你若安好
更新时间2012…11…18 16:20:44 字数:2019
虽然我转生了,已经到了人世间,忘记了过去的事情,忘记了青丘,甚至忘记了为何我要转生,但是命运的齿轮从不曾停下脚步。一切都将我推向那个结局。
魔界里的时日是和天界同步的。而妖界的时日却是和人界同步的。
白荀曾经造访地府查找生死簿,可上面却没有了白唯的名字。那天白荀慌了。若不是判官拦着,生死簿就让他给撕了。
“不,一定是有白唯的,你们再查查。一定是哪里出错了。”白荀几近疯狂。
最终是跪在地上喊的。
“为什么,为什么?”
桓飞一直立在旁边像是丢了魂。
白荀平日里是不用刀的,但是那天却是带了天界赐给桓飞的利刃——蛟蚩。
那剑是防身用的,并不长,只三尺又七。
虽然不长却是见血封喉。
虽不可用于打斗,但是行刺是绝好的。
白荀说:“他何欢要了我妹妹的性命,我定要他血债血偿。若是我没能回来,至少我也算是对得起白唯了。我们白家与他不共戴天。”
最后还好桓飞拉住了白荀,说:“他一个人能够还得清吗?要让他魔界陪葬。”
白荀的头发零散着看着桓飞。
而桓飞郑重地点了点头。
天下众生,有生有死,有死有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何苦执着。
小时候,我还是一只青丘狐,我蹦跶蹦跶着问白荀:“哥哥,哥哥,要是我不是狐狸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说:“笨蛋,我是你哥!~”
我又问:“那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一面弄着仙药,一面说:“对你好。”
我接着问:“那我要是一只猪呢?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把仙药筛选,一边晾晒一边回答:“恩,好。”
我又问:“那我要是个鸟呢,你对我好吗?”
白荀说:“恩,好。”
我刚要开口,白荀忍无可忍地跟我喊了句:“笨蛋,我是你哥,你是什么都是我妹妹,我都得对你好。”
我欣然欢喜地跳走了,白荀无奈地摇摇头。
没想到在我经历生死劫的时候,白荀帮我渡过去了,今日倒是应景了。
白荀深呼吸,仰面向上看了看,呼出了一口气。眼泪倒流回了眼眶。
他冷静下来点了点头,问判官说:“这世间可否有白唯转世之人?”
判官查了一下,回答:“是有的。”
白荀问:“那么姓甚名谁,年芳几何,家住何方?”
(这个问题怎么和当日书院里他们烈的同学想问的一样呢?但是当时白荀的确是这样说的。)
判官在那簿子里看了看,略感奇怪。
白荀看出了些端倪,便跑过去看了看生死簿上的记录。
“年二十六,诺冉裳取苏玉人心一颗。”
人心?那是妖才会要的。若是只为了取心,以白唯的功力取一颗凡人心绰绰有余。还是说白唯是因为这个人……?难道这一世这个名叫苏玉的欠了白唯一颗心吗?难道苏玉这前一世是妖?
本以为一切都清楚的白荀,这一刻却想不通了。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诺冉裳、苏玉。
判官处理案件太多,也实在是不记得这究竟是何时何日写的,甚至是不是自己写的都记不清了。但是这生死簿只能由他管理,不是他是谁呢?所以白荀相信是他自己写上去的,就连他自己也相信。
不管怎样,能够找到转世的白唯也好。只要知道她平安就好。
这个世界里,总有那么个你在乎的人,知道她还好好地,就好欣然欢喜。
当天的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木槿花盛开的时节,整个世界都是白色装点的。我额头依旧有朵莲花。身后却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三条狐狸尾巴,还有长出了狐狸的耳朵。
我很害怕,大叫了一声。那尾巴,毛茸茸地倒是很可爱。我用尾巴裹紧身子,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地方从这里出去。
街道上没有行人,只有不见尽头的木槿。很好看,很柔软。
在一处院落的门口坐着一个男子。
美丽不应该是形容一个男子的。可是那个男子除了这个词,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他。虽然家丁就经常说我是个不接地气的人,但是他似乎更加的不接地气。飘渺似仙人。
他的周身都泛着光华,脚底如同有云雾一般。
我走了过去,他对我笑了。
梦里他看一直看着我额头上的那朵莲花。
他还笑着说:“这可是凡间唯一一个上下来额头上就带着莲花的女子了吧。这莲花真好看,好像是画上去的,还泛着光呢。”
“你不害怕吗?”我问。
他笑着说:“怕什么?”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尾巴。
他笑了笑,“多漂亮啊。”
听他这么说,我也觉得那尾巴漂亮了。
那个梦好梦幻,梦里他问我:“你还记得我吗,白唯?”
这个人看着很熟悉,他的声音都很熟悉。可是我想不起来是否认识,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所以我摇了摇头。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
女孩子的头发总是梳着发髻,弄得像是一束花似的。被他这样一揉,都乱了。我撅起嘴。
他倒是跟没事儿人似的,好像刚才根本不怪他。
“你喜欢吃糖吗?这个给你。”
他放在了我手上一颗糖果。
我把那颗糖果吃了下去。“很甜”。
他说:“这个是送给你的礼物哦。至少可以保证你无病无灾。平平安安。”
我不是很信,“就这么一颗糖果?别骗人了。”
他笑着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恩,是啊,就这么一颗糖果。”
我从梦里醒来,枕边真的有一粒糖。
我便放进了嘴里,想着刚才梦里面的事情。
那个人好像是从天上来的呢。
我打开窗子,往天空看了看。夜晚星星特别亮,有一颗,对着我的窗子,特别亮。
“谢谢你的糖果。”我对天空说。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他是从天空上来的。所以我想把心里的话对天空说。
“小的时候就很喜欢对着星星说话。不知道你是不是就是那颗一直听我唠叨的星星呢?”
第六十三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更新时间2012…11…19 23:55:13 字数:2029
魔界里,我、何欢和染云的肉身并排的放着。在那通天塔的密室里面,几位护法守着阵。大长老无时无刻不盼望我快一点完成任务。只要苏玉一颗心就好。
一颗心,人心,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是苏玉是几世修来的仙家转世,他们魔近不了身。当然除了何欢和染云以外。
长老们在人世间布局,引着我走向那一条路。
他们连烈都没有放过。
对于他们来说,似乎这只是一场棋局。他们之间的对弈,而我们只是棋子。
我置身其中,而不自知。
我如此用心地过活,原来都是安排好的。
至少这一世,除了他,我没有亏欠过谁。
可我来这里我就是为了那颗心吗?何欢在等着。这颗心能够救他。可是那颗心是那个人的……生死簿上,白纸黑字。
父亲没有来云曦国已经三年余了。我之所以用这个“来”,是因为我还盼着他回来,那是母亲的心愿。
到底父亲要的感情是什么?
母亲这样是否也算是痴情?
又是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和烈都长大了。我十六岁的时候,恰逢他二十六。
那一年,成双窗前影月下,恰正是暖阁西厢。
烈成为了一个很出色的男子。
钱不换老师举孝廉希望烈入朝为官。
烈却拒绝了。
我实在是想不通,入朝为官有什么理由好拒绝呢?
烈对我说:“我只是个家丁啊,以后是你的管家。我一直就是这样想的。”
说实话,即使是当官中举也不一定会赚的比我们的管家多。
巨富就是有这点好,富可敌国。
而做官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脱离家奴的命运,可以与诺家划清关系。那样烈就会有一个新的生活了。
我当真有些恼火。“这么好的机会,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为何如此枉费先生心意呢?”
烈说:“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一些对他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入朝为官会怎样,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离开你了,我一定是会痛苦的。我不希望自己那么痛苦。”
我坐在椅子上翻看着家里的账簿,而烈在茶几上摆满了纸墨笔砚。
半晌举起了一张画,里面画的是我,而背景是一片满是桃花的林子。桃花美得娇艳欲滴,而人更胜芳菲。
“可好看?”烈略带骄傲地一笑。
我眨了眨眼睛,“好看,可是还缺一幅字。”
烈想了想,在花开花落旁写道:“朱户芳菲前门开,艳阳冉裳西窗前。”
我看着画里的我,笑了。
几年的时光,我早就从那样一个年少的孩童出落成了一个芳华少女。眉间依旧是那白色雪莲花。柔弱中多了丝坚毅,快乐中多了抹忧伤。我喜欢伏在窗棂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烈经常出现在我的床口。
他对我说:“我就是你的风景,好看吗?”
烈长大了,倒是蛮骄傲的一个人。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那种。而他也的确是有这个资本的。
在我们云曦国,诺家有位名唤烈的男子,早已红遍了南北东西。七夕、十五写诗会友,烈都是头筹。
大家说,若是烈参加科举,定能拿到名次的。
我也这样认为。
三年前,云曦大旱,部分农民颗粒不收,正是苍黄不接的时候。
烈问过了母亲,去了临近的几个国家,用盐和他们换了粮食。回家后,我们开仓放粮。
我也去帮那些饥民,哪怕是发放一些米粥,一个馒头。母亲说这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情。
烈在我身旁,我们从白日到入夜,累得手都提不起空桶,可是却那么开心。
烈说:“能做这些事情,能帮助这些人们,就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儿。”
我也这样认为。
平日里,我都是蒙着面纱的。
一身丝锦,面纱遮脸。
一日,风掀起了面纱。众人惊呼,说我像是尘世间的仙子。我赶紧戴好面纱,万分小心。
那天恰巧有一队人马经过,是我们家的人,可是我却不认得。
高头大马,两名少年。身后便是载着粮食的车队。
一名蓝衣男子跃下马,作了作揖,“妹妹,好久不见。”
我愣了一下,他是诺然?
我愣了愣,看向烈。
烈让就干着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人流很大,难民很多都等着我们的粮食。
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过门是客,虽然我不那么待见他,但是也得让他进门。毕竟有个兄妹的名分在。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子,神态炯炯有神,却多是斯文气息。有些儒雅的感觉。他看着我点了点头,我回了个礼。
我跟烈说:“家丑不可外扬,把他们带进去再说。”
那些食物都是父亲让诺然带回来的。
佛说这是个婆娑的世界,婆娑!~也许真的有人会在那个平行的世界爱我们。
虽然父亲并没有回来,可是在我们云曦国最缺少粮草的时候,在我们需要衣食温饱的时候,父亲就把这些从南国送来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让烈带他们先进去,而我接过烈手中的活计。
让我想不通的是,怎得诺然又来了云曦国。
说实话,我是不太想见到他的。从小到大,他来了就意味着我的一切都成了他的了,并且好像理所当然。
母亲得知他们来了,欣喜若狂。
多年为点朱唇的母亲,竟然是盛装出席的当天的晚宴。
烈敲了敲我的门,说:“冉裳,晚宴快好了。听说这是你母亲特意为远道客人准备的。你可有准备好?”
我懒得听那些人的那些事儿,便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见客。听到是烈的声音,我才开了个门缝,塞了个字条给他:“你替我去吧,就和母亲说我白天太过劳累,已经睡下了。”
烈说:“好。”
我知道只要是我说的合理的话,他都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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