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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岛之恋(gl)   作者:藏在面包里の爱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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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完后,我耳旁恍惚仍有阵阵回音。“真是的,既然一定要我去,你又何必问我要不要去呢?多此一举,脱裤放屁!”
  “I lovin’it!”
  “那明天中午几点去逛啊?”
  “待定。”
  “What?”
  “我们都住得这么近,明天中午我跟圆圆去找你就是了。”
  ……
  十一点半回到家,老姐居然还没睡。她安静的坐在沙发椅上,待我把门轻轻关上后,才叫唤道:“婕啊?”
  我没有立即应她,走近她身旁并四处搜视迷你龟小婕,我才不想又像今天早上那样,把她叫小婕错听为叫我呢!没发现小婕的踪影,我问:“你在叫我啊?”
  “废话。”她转头看着我,又问:“婕,从六七层楼高空坠落会不会死啊?”
  “当然,即使大难不死也会成为终身残废或植物人。”说完,又瞄了下老姐,见她一脸严肃,她该不是想自杀吧?“老姐,你不要想不开,正所谓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什么又是这些老掉牙的安慰话嘛,我早就说过我不太会安慰别人的啦!
  “是小婕啦!”
  “小婕想不开?”
  “隔壁欧太太的儿子拿了小婕回家。他好奇,想知道小婕的龟壳是不是很硬,于是把它从自家窗口扔下去……至今下落不明。”欧太太家好像住八楼哦,这么高掉下去,不要说龟壳了,脑壳都会摔碎哎!
  “那要不要登寻龟启事啊?”
  老姐面有愠色,“我只是问你,小婕会不会死而已,你这么多废话干嘛?”
  “应该不会死吧,掉下去顶多是脑震荡。”
  “可惜,我本来还想用药材将它熬一盅汤给经理喝呢!”
  “……”小婕从高婕坠落尚且能有一线生机,倘若落在老姐手里,必定魂归天堂。“熬给经理喝?干嘛对经理这么好?想晋升吗?”
  “你错了,我超讨厌他!那个王八蛋经理叫我明天回公司整理旧文档,明天还是个假日嘛,居然叫我回公司,也不知道他安什么心!要不是……”
  我闪入房间,懒得听她念念碎的。
  窝进被窝里,发现雷思茗发来了一条短信:“我二月三十号要订婚了!原因很复杂,事情来得太突然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好。不管如何,请相信我会幸福的,祝福我一下吧!还有,我准备下星期五回来。”
  订婚?跟谁订婚?跟少君吗?我脑子霎时空白一片,思绪开始混乱。我拍了拍脑袋,暗笑起来,算了吧,有什么好混乱的,不过是地球上又少了一位单身帅哥罢!
  我回复她:“我现在在默哀,为这个地球上一位将要步入婚姻坟墓的单身帅哥默哀。如有需要,我会写信给‘人大’,要求全国下半旗哀悼的。”
  “呵呵。”她只回了我一句话,两个字。
  哼,订婚有什么了不起?祝福她?祝福个屁!没人能保证订婚最后一定能成功结婚的。
  我立即关掉手机,随手一甩,把它甩到床尾那去了。

  第十五章

  忘了这是第几次光着脚丫走出客厅。
  我将抱枕抱在怀里,坐在客厅的沙发椅上发呆。我发现我什么都没能发现,这也算是一种发现吗?倒了半杯开水,捧在双手中,看着雾珠布满杯上部份的内壁……怎么整晚都无法入睡啊?
  半杯开水一滴不漏地流入喉咙后,我又钻回被子。脚底触到一个冰冷的物体,不用怀疑,那是我的手机。反正又睡不着,看看手机还有没有雷思茗新发来的短信吧!双脚将手机钳住,才慢慢往后弯曲,弯到我伸手就能碰到的位置。
  她居然一条短信都没再发来。我将她刚才发来的那条说要订婚的短信再看了一遍——
  我傻傻的望着手机屏——二月三十号要订婚?二月有三十号吗?刚才一看到这条短信,视线只被“订婚”二字吸引住,没有仔细看那日期。我知道了,我被她骗了!可恶可恶可恶!等她回来,我一定要修理她。
  “啊啊啊——雷思茗,你这个混蛋——”我高声叫喊。
  高分贝叫喊声在这条蕾华路萦回,原本漆黑一团的街道忽然万家灯火,恍如白天。随之,窗外邻居的责骂声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责骂声把爸妈跟老姐从睡梦中惊醒,他们纷纷狼狈状地跑出客厅,慌张的喊道:“是不是着火了?是不是着火了?”
  我把被子盖过头,装睡。装着装着就真的睡过去了……
  翌日,我很早醒来。
  坐在餐桌旁,吃着妈咪煮的爱心早餐,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我妈很少给我们煮早餐,因为她不是全职家庭煮妇,今天却出奇给我们全家煮早餐。
  “妈,要是每天都能吃到你煮的爱心早餐就好了!”我拍了拍涨鼓鼓的肚皮说。
  “就是啊。”老姐坐在一旁,早餐仍未动过,只顾着给脸部化妆。依稀中看到那些微细的粉末飘到她的早餐上,挺特别的调味料!
  “唉,我和你们的爸昨晚被吵醒后就没怎么睡了,大清早见闲着没事干就煮早餐啰!”
  “我也是被吵醒后没怎么睡,所以今天一大早就发现黑眼圈都跑出来了。”老姐合上化妆盒,问:“对哦,昨晚这么吵,到底是发生什么事了?”
  “听隔壁邻居说,三更半夜,人人都在熟睡中时,有个女人突然疯子似的尖叫!”
  “妈的,要是我知道那女人是谁,我就把她尸解,然后将她的肉作叉烧包的馅,正宗人肉叉烧包!到那个时候,我就将人肉叉烧包派给整条蕾华路的邻居吃,实行听者有其包!”
  我下意识的吞了下口水,怯怯的问:“老姐,这样做会不会太残忍了些?”
  “残忍?最残忍的死法我还没说呢!”
  还有最残忍的?汗。
  “咳咳!”埋头吃早餐的老爸故意咳嗽了两声。
  老姐耸了耸肩,安静的吃起早餐。
  我老爸并不可怕。老姐什么都不怕,只怕老爸经济制裁。我第六章不是有说过她的三大“优点”吗?最后一个“优点”:克勤克俭,喜欢李克勤,不喜欢节俭。她的薪水远不够她开销,因此要靠老爸老妈不定期支援,而老爸就是最大的资金来源处。
  “婕啊,你生日快到了,你想要什么礼物?”老爸问我。
  哪有这么快,距离我的生日还有二十五天呢。“我想要Kinder出奇蛋。”
  “什、什么蛋?”爸妈异口同声问道。
  “是Kinder出奇蛋啦,以前曾风靡一时集食物与玩具于一身的鸡蛋形状的东西。”我解释。
  老爸的筷子一支掉落在餐桌上,一支滚落到地板上。“玩具?你还小么?这次可是你二十岁生日,你居然说想要玩具?”
  “爸,你以为婕会这么天真这么傻吗?你不知道当时那出奇蛋风靡一时的广告词吧?那我就告诉你——”老姐竖起三支手指,接着说:“Kinder出奇蛋一次过满足你三个愿望!”
  “哈哈,亏你想到出来!那好吧,到时候再买个什么什么蛋给你。我和你妈,你姐一共给你三个祝愿,会寄在里面的了。一只蛋就能满足你,倒是挺划算……”
  “我才不要!”
  “那你要什么就直说吧。”
  我托着下巴,犹豫了下,才说:“我想要一个钱包,不需要名牌。”里面有十来张百元钞票就够了。
  话一出,老爸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
  “婕是说,想要一个钱包,是不是名牌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钱包里面要有现金!”知我者,老姐也!感动。
  “你这个丫头,去G城读书回来就走入拜金主义这个误区了。我当时就极力反对你考去那里——G城治安乱,又是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的滋生地。你啊,不要学那些人染头发、奇装异服、打鼻环什么的,否则你不要再读U了!我宁愿你回来复读,再考去别的地方读U。”
  “爸!婕真的是说想要个钱包而已。说要钱包里面要有现金,这话只是我说的罢,我开玩笑的啦!”
  “你真的想要个钱包?”老爸质问我。
  “嗯嗯!”我猛点头!我不敢说不是,因为只要我说个“不”字,老爸就必定对我念紧箍咒的。
  “噢,很抱歉,是爸爸错怪你了!”老爸摸了摸我的头。
  “……”我无语。
  十点半时,丽烨和圆圆来找我。不是说好中午去吗?她们说,今天是星期天,逛街的人特多,还是早点出门好!
  “婕,你好慢哦,都快十一点钟了。”丽烨站在楼下等得很不耐烦。
  “去换了衣服而已,你总不希望我穿着睡衣陪你们俩逛街吧?”我撩了撩头发。
  “好啦好啦,别说了,我们出发吧!”圆圆右手挽我,左手挽丽烨。
  圆圆挽着我们从树下走过,她太靠近树干走了,也许她忘了右手还挽着我……躲避不及,导致树干与我撞肩而过。
  “啊,婕,你没事吧?”
  我抽回左手,揉了揉右肩膀发痛地方,果然是三人行必有一伤!“没——”
  话未完,一个硬硬的东西掉到我脑袋上。把它拿下一瞧,原来是老姐的迷你龟小婕。哦,它还活着?!
  “哇塞,树上掉下一只龟耶。”丽烨喜之不胜的样子盯着小婕看。
  它昨天一逃出老姐的魔掌就沦为隔壁一小孩子的实验品,没想到它大难不死。嗯,绝对不能让老姐知道它幸存于今的,否则——血腥画面!“你喜欢?那就拿去吧!”
  “给我?真的?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丽烨如获至宝,把小婕托在手掌心上。
  “给它取个名字吧!”我实在不愿意将自己的名字与它的挂勾。
  “嗯嗯……取什么名字呢?”丽烨微微仰起头。叫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不是叫小婕。“那就叫小婕吧!”
  我靠!我用颤抖的声音问道:“你……为什么……”
  “哎呀,它是你捡到的嘛。叫它小婕,好让它知道你是它的捡命恩人嘛!”
  圆圆掩嘴偷笑。
  “哼,随便你!”莫非这是夙命?我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
  逛了一个多小时街,我和圆圆都很不高兴,根源在于小婕——丽烨的心思都聚集在小婕身上,说什么想给它买个小筑,买些龟吃的食物。她一路喃喃自言,说想要给小婕买个伴侣,只是不知道它是雌还是雄罢。
  我生气是因为丽烨左一句小婕,右一句小婕。而圆圆生气是因为丽烨把小婕看重过她!
  “曾丽烨!”圆圆冷不丁地叫嚷。
  小婕顿时把头缩进龟壳里。
  “你看,吓着小婕了。”
  圆圆拿过小婕,随手一抛——小婕不知去向了!
  “喂!你这是干嘛?”丽烨眼睛像探测器,四处探寻小婕的下落。“你扔去哪了?”
  “我、不、知、道!”
  “你——”
  “好啦好啦,只不过是一只龟吧!你们何必为它大伤和气呢?”随后我又说了一大堆类似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意思的话来。丽烨终于被我折服了,是折腾服了!
  三人又并肩而走,只是中间的人换成了我。
  “请问,这只龟是你们的吗?”才走了几步,一男孩的声音在我们身后传来。
  圆圆头也不回地说:“不是!”
  我扳住丽烨的头,不让她再瞧小婕一眼。
  “可是……刚才有位路人说,是你们扔的啊。”
  圆圆气愤地回头——
  接着一阵沉默。
  怎么啦?我和丽烨都好奇的转身瞧个究竟——
  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右手捏着小婕,左手提着两个饭盒,站在我们眼前。一身古铜色的肤色,恍惚会放电的深遂双眼,我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一位阳刚型帅哥,难怪圆圆看到他会说不上话来了!
  “是你们啊?”男孩一脸惊喜。喜从何来?
  他认识我们的吗?我怎么不知道身旁有这么帅的男孩?!
  圆圆朝他走过去,拿过小婕,再塞入他的衣服口袋里,说:“你收下吧,当作是丽烨送给你的定情信物啊!龟嘛,长寿之物,喻意爱情长长久久。”
  有这么一种喻意的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唉,孤陋寡闻!
  男孩抬头看着丽烨,“黑”了脸——古铜色的肤色脸红起来居然会变黑!
  “树,你别听她胡说。”丽烨怪不好意思的样子。
  阿树?那个高三跟丽烨告白的阿树?不会吧,他比前高多了、帅多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小婕,“还给你——”
  丽烨走过去,伸手于半空,却没拿起小婕。她搔了搔头,说:“你留着吧。”
  “好。”
  “丽烨,快走吧,婕已经等得不耐烦啦!”圆圆拉着丽烨走。
  我什么时候等得不耐烦了?
  丽烨回头看了阿树一眼,幽怨的眼神。我当然知道她还喜欢阿树!
  “丽烨,昨天早上,你看到的那个女人真的只是我的邻居而已。我、我……”阿树想告白吗?
  说啊,快说下去啊。他的告白说不定可以拯救丽烨!拯救?对!因为我觉得圆圆太危险了,而没有恋爱经验的丽烨很难捅破她们俩之间那层朦胧的暧昧薄膜,我怕她在性取向上会迷失方向。
  “你饭盒里的饭都快凉了,应该有人在焦急等待你的饭盒救命吧?”圆圆打断了阿树的话,她瞄着他手里揪着的两个饭盒说。
  “啊,糟糕了。”阿树揪着饭盒转身走,走了没几步,又回头对丽烨说:“丽烨,我先走了!”
  这趟逛街,果真如我所料: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其缘由不是因为她们俩吵架,而是阿树的出现!平时我们逛街虽不是满载而归,但是亦有所购获。然而,这次我们谁也没买到什么!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唉,好无聊哦。
  嘴巴都很久没磨过了,想起雷思茗,就拨打她的手机号。不料,她挂掉了。什么嘛,她竟然挂我线!可恶,要不是我闲着没事干,无聊想找人伴嘴,我才不会拨打她手机号呢!
  “工作中,请稍后再拨!”她发来短信一条。
  工作中?突然灵机一触,我痴痴地笑了,一个邪念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第十六章

  我将雷思茗的手机号设置为按键“1”的单键拨号。每隔十五秒按“1”键,响一两声就立即挂线,我就是要听听她抓狂后歇斯底里地叫喊声!如此按了四五次……没想到她居然不关掉手机。想想,要不要给她发条短信:有种你就关机。
  恰在此时,她给我发来一条短信:“有种你就再拨打二十遍来!”
  哼,我就再拨打二十遍,看你能把我怎样?反正本小姐闲着没事干!再次按“1”键,才响了一声立即被接通了。她动作这么快?好吧,谁怕谁,看我的厉害吧!如此一来,变成了每隔十秒按一次,可是每次都还没来得及挂线,她就被接通了。我不服气,最后演变为无间断拨打。
  “对不起,您卡上的余额不足,请尽快充值!”
  什么?余额不足?我本来预算还可以多用一个星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用完了。我明白了——雷思茗将手机设置为自动接听,难怪每次这么快就接通。可恶,算你狠!
  “啷哐!”粗鲁地打开房门,直走出客厅。
  一出大门,就撞上老姐。
  “你去哪?”老姐把车开到我前面来。
  “去买充值卡啊。”我扬了扬手中的手机。
  “那顺便帮我买个饭盒回来。”她掏出十块钱。
  “饭盒?爸妈又不回来么?”
  “是啊,妈刚打电话给我,说他们今晚又不回来吃晚饭了。那我们的晚饭自办啰。”
  “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啦,妈打了很多遍给你,可是你的电话一直在接话中!难怪你卡这么快就余额不足了。”
  我拿过她手中的十块钱,说:“好啦,别啰啰嗦嗦的。”
  “你别等我饿死了才把饭盒拿回来哦,否则我用拳头好好侍候你!”
  这是哪门子求人的语气啊?仿佛给她买饭盒是我的义务似的。
  走出家门大约五十米,一个三十年左右的男人匆匆从我身旁走过,撞了下我。切,连个道歉都没有!我侧头望了望他的背影,只见他半垂着头,像作贼似的。
  收回视线之际,发现地上掉有一包东西,只有拇指般长度。“先生,这东西是不是你掉的?”
  他没回应,步速加快。
  “喂?!先生,我是叫你啊!”我朝他大声叫喊。
  妈的,他怎么越叫越走,越走越快啊?比快?我“百米飞人”之称绝不是徒有虚名的。我捡起那包东西,火速朝他飞奔——他没命似的一路狂奔。干要逃?他是不是做亏心事了?我追着他跑出蕾华路。
  追出了蕾华路,在古歌越街跟丢了他。没办法,谁叫古歌越街是服装店的集中地,人一进去了,要找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他干嘛要逃?我又干嘛要追他呢?唉,我跑不动了,因为从蕾华路到古歌越街已超出了百米了,将近千米。丽烨曾经说过:用全速长跑是一种慢性自杀!那我死定了。
  双脚累得发软,每走一脚都很吃力。望了望手中的东西,拇指般长度,长方形的,上面还印有草莓图案。不知道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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