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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是个高危职业-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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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什么玩笑,他跟那个小朋友下去?就他们两个就去救人?力气再大也抵不过子弹啊!
  周围的雇佣兵面面相觑,都觉得十分荒唐。
  冯沅见宋知命听懂了自己的暗示,便朝许慕招招手,“我们下去看看。”
  许慕赶紧扒开那堆雇佣兵,紧抓着冯沅的手臂一起进入通道。白色的小猫在最后一刻高高跃起,跳到许慕的背包上。
  那段通道就像水上乐园的封闭滑梯似的,带着他们飞快的一路向下。几分钟后,带着腥味的气流从许慕脸畔划过,他皱皱鼻子,心头涌起股不太好的预感,“哥,是不是有血腥味?”
  冯沅眉间微折,“是人血。”
  底下已经能听见隐隐的枪声,许慕的心立刻沉了下去。
  噗通!
  两人掉进了一个深潭样的地方。
  冯沅单手捏决,两人脚下的水波便层层拱起,将他们托出了水面。
  四周的寒气让许慕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这是一处极其宽广的地下宫殿,足有上面那个石室的数十倍大小,四壁绘着金色底的壁画,宽大的朱漆红柱上用金粉描绘着勾连的云气纹,原本悬灯的位置挂着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将整片宫殿照亮。
  空气中的血腥味十分浓重,左前方传来连绵不绝的枪声。
  许慕跟冯沅对视一眼,两人跃出水池,朝传来枪声的地方跑去。
  地上鲜血淋漓,不断有大片的血迹和人体的残肢,看衣着就知道是那些雇佣兵。许慕的心不禁紧揪起来,有枪弹在手的雇佣兵都死得这么惨,王乐天这种普通人岂不更是凶多吉少?
  不远处,两个浑身是血的雇佣兵正端枪对着个怪物疯狂扫射,那怪物乍看有点鳄鱼,犬牙交错,浑身布满青黑色凸起状的硬甲,只是它的身形比普通鳄鱼大了三四倍,尾巴分成四根,蝎子般的长着倒钩。子弹打在它身上,半点用处都没有。
  许慕定睛再看,那两个雇佣兵居然是寸头和维克,维克身后背着的,正是昏倒的王乐天。
  就在这时,寸头的子弹已经打光了。
  “靠!”寸头吐了口带血的吐沫,从靴子里抽出匕首,对着旁边的维克道,“你背他走!老子跟它拼了!”
  说完,他便将匕首叼在嘴里,摸出腰间的最后两颗手榴弹握在手里迎着怪物冲上去。
  维克迟疑一秒钟,抹了把额头的血迹,便迅速背着王乐天往前跑。这人是他们的第一保护目标,就算他们全都死光,也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
  怪物对着寸头张开血盆大口,寸头拽开两颗手榴弹,对着那张嘴甩过去。
  啪!怪物伸出猩红色的舌头,灵活的将手榴弹打出去,随后卷住寸头送往嘴里。
  寸头望着头顶的越来越近的利齿,感觉死神近在咫尺。
  突然,四周像是被人轻轻按了暂停键,怪物的牙齿居然僵在半空不动了!
  寸头诧异的环顾四周,只见自己之前嘲笑的那位小朋友出现在旁边,对着他大喊,“快跑!”
  寸头张了张嘴巴,半天没有发出声音,幻觉吧,这是幻觉吧?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可能会救自己?
  许慕叹口气,边跑边挥手甩出张五雷符,雷光轰然而下,劈焦了怪物的舌头。
  寸头:…………………………
  卧靠!
  许慕拽着寸头的手臂道,“快跑!”
  寸头挣脱身上那截舌头,机械的跟着许慕跑起来。
  他们离开怪物嘴巴的时候,冯沅的身影高高跃起在怪物头顶,并指如刀。
  整个大殿响起呼啦啦的风声,整池的水浪疯狂飞向空中,汇聚在那人指尖,形成一把寒光闪闪的巨刃。
  维克护着王乐天,气喘吁吁的站在柱子边,惊愕的看着远处的立在怪物头顶的冯沅,不,怎么可能!
  寸头也感觉到身后不同寻常的气息,回头看到冯沅的时候,他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这人难道是超能力者?
  时间仿佛凝结在天地之间,冯沅挥手斩下,蓝色水刃带着毁天灭地般的气势朝怪物身形劈下去,一刀将它劈为两半。
  “轰隆”!鲜血喷泉似的涌向空中,怪物的身体倒向两边。
  维克跟寸头被那一刀的气势震慑得僵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那简直是神与人之间的差距,根本不可跨越。
  别说维克跟寸头,就是许慕也第一次见到冯沅如此拉风的大招,若不是时机不合适,他真想为自家男神鼓掌喝彩。
  冯沅足尖在怪兽尸体上一点,利落的落到地上,他淡淡的扫了维克和寸头一眼,“作为救你们一命的交换,请不要透露刚才你们看到的事情。”
  旁边的小白猫也凶狠的对着他们龇了龇牙。
  “这大殿到底是做什么的?”确定王乐天只是昏迷没有大碍后,许慕好奇的打量着四周,这座大殿虽然金碧辉煌,其实却十分空荡。
  冯沅扫了那怪物的尸体和四周画着壁画几眼,“西晋有个巨富叫做石崇,传说他建了一座金谷园,我猜的没错的话,这壁画上画的,应该就是金谷园内的情形。”
  传说他富可敌国,死前曾将自己的大部分财产都转移走了,难道是真的?所以那怪兽是守财宝的?
  “金谷园?”许慕冷得抱着胳膊,瞪眼看着靠得最近的那幅壁画,这才发现,那些画不是金色打底,而是奢侈的直接绘制在金箔上的,上面的楼台亭阁的高低错落,愈发显得华贵非凡。
  快递小哥不禁深吸了口气,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座最漂亮的亭子。
  突然,他脸色微微一变,朝着冯沅招手,“哥,你快过来,这底下好像有东西。”
  冯沅大步走过来,按照许慕说的地方伸手摸了摸,探手撕开金箔,墙上嵌着一朵小小的石雕莲花。
  冯沅握着那朵莲花轻轻一拧,墙壁猛然发出声响,四道暗门轰然而开,整个大殿立刻充斥着珠光宝气,华光璀璨,绚烂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四道墙壁后面的石室里堆满了金银珠宝,翡翠玉树、珍珠玛瑙、犀角象牙、金钗玉佩各色珍玩数不胜数,令人目不暇接。
  这是石崇留下的宝藏?
  许慕像被雷劈了似的,傻愣在当场,足足十几秒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冲进离自己最近那处石室。
  快递小哥的目光在周围珍宝中流连忘返,得意的举起一柄如意对着冯沅道,“哥,这回我可以包养你了!”
  冯沅走过去,将自己的外套披在他身上,淡淡的勾起嘴角,从旁边那堆东西里摸出一枚金币,“这里的东西都要上交,你只能留一样。”
  许慕:………………
  咱好歹能换一样不?
  

第139章 乐天知命
  宋知命被带入人界的时候,刚刚修炼出第五条尾巴。
  他家父亲大人为了报恩,给宋老先生一个完整的家庭安度晚年,便带着妻儿化作人形,以宋家子孙的名义踏入人界。
  宋知命在青丘山修炼五百年,连化形都极少,更别说踏入人界了,完全不懂做人的规矩。母亲大人叮嘱它,在人界的第一要务,就是藏好自己的尾巴。
  “宋知命”这个名字是宋老爷子给起的。宋老爷子和王老爷子是年青时一起熬过来的兄弟,相识四十年,比对方伴侣陪伴在对方生命里的时间还长,感情自然不用说。王家的儿媳怀孕后,宋家的儿媳也立刻“怀孕”了。
  都说王家怀的是个女孩,宋老爷子跟王老爷子乐呵呵的一商量,给自家孙子订了门娃娃亲,顺便给他们起了天生一对的名字,“乐天知命”。
  宋老爷子不但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的给娃娃们准备,还特意找人寻到块上好的羊脂玉,打了对金镶玉的云头如意长命锁,刻上两人的名字。
  宋老爷子恨不得将聘礼都准好了,万万没想到,王乐天居然是个带把的!
  宋知命那会儿还没“出生”,化作只小白狗的模样在宋家“做宠物”熟悉环境。
  宋老爷子看这王家白白嫩嫩的小团子照片哭笑不得的时候,趴在地毯上的宋知命无所谓的甩了甩尾巴,公的也没关系啊,它又不在意。
  王乐天长到两岁便已经显露出极强的“好色”天赋,不但小尾巴似的整日粘着的长相粉琢玉砌的宋知命不放,还会找机会偷亲,三岁时便当众宣布,他长大了要跟宋知命成亲!
  王老爷子乐呵呵的捋了捋胡子,“小子,你可别后悔。”
  当然不后悔,整个幼儿园里的小孩儿,不,连电视上的都算上,谁都没有宋知命长得好看!她是天下第一美人!三岁的小奶娃拽过旁边的宋知命对着脸颊“吧嗒”亲了一口,笃定的道,“他这辈子都是我的人。”
  宋知命皱着小脸嫌弃的用手背擦了擦脸,人类的小孩哪来这么多口水?
  王家的房子是座旧式的官员宅院改建的,后院的大花园里有口古井,早就弃置,平常只用来引水浇灌花园。
  然而,王家人做梦也想不到,井底困着一个官员小妾的冤魂,她投井溺亡,只有找到替代品才能离开。
  水鬼诱惑着三岁的王乐天,将他拽进井底试图淹死他,让自己逃出生天。
  带着儿子来做客的宋妈妈一进门就察觉到了整座宅子内异常弥漫的阴气,她刚皱起眉头,自家的小包子已经一溜烟儿的跑了出去,直奔后花园。
  它解决掉那个水鬼的时候,井底的王乐天已经手脚冰冷,没了气息。
  人类未免也太脆弱了!宋知命抱着王乐天软绵绵的身子,精致的眉眼紧皱起来。
  好不容易才熬过这个人类两年的口水,难道要换个人重新再受一回罪?
  除了口水,他对这个未来要做自己媳妇的人类还是挺满意的。
  考虑三秒钟之后,井底的小狐狸化作原形,用五条尾巴拢住面前浑身冰冷的家伙,将粉嫩的爪子按在他胸口,我将寿元分你一半,这样总行了吧!
  王乐天烧了三天三夜,醒过来的时候依旧是懵懵懂懂的。
  他说自己在井底遇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后来被一只白狐狸给救了,那只狐狸不但长得特别漂亮,还有好多条尾巴。
  王家的大人只当他是烧糊涂了。
  但宋知命救了王乐天一命是毋庸置疑的,王乐天也愈发的粘着宋知命。宋知命不但眼睛好看,眉毛好看,连手指都特别漂亮。因为立志要娶美人为妻,颜控的王大少对宋知命不但殷勤,简直达到惟命是从的程度。
  王妈妈给他买个新玩具,巴巴的送过来给宋知命玩。过年收到的压岁钱,也一分不剩的全都塞给宋知命。幼儿园的小朋友别说欺负宋知命,敢对他大声说话,王乐天就撸着袖子扑上去了。
  王乐天喜欢吃甜食,奶糖、巧克力、棉花糖、冰淇淋,只要是甜的都喜欢,谁也甭想跟他抢,唯一能虎口夺食的就是宋知命。他只要挑挑眉毛,王乐天就忙不迭的把东西送过去了。
  长到八岁的时候,两人一起学游泳,王乐天望着跟自己同样穿男式泳裤的宋知命一脸崩溃,“你,你,你,你是个男的?”
  王大少的玻璃心碎了一地,站在在自家泳池边上眼泪吧茬儿的抱着宋知命,反反复复的问,“你怎么能是男的呢,你怎么会是个男的呢?”
  傻瓜,你的反应还能更迟钝点么?
  宋知命皱眉把他推开, “我为什么不能是男人?”
  再说,我还没嫌弃你是个人类呢!
  “可是,你是男的我就不能娶你了啊!”八岁的王乐天伤心欲绝。
  “是我娶你!”宋知命挑挑眉毛,“当初你爷爷和我爷爷就是这么订的。”
  王乐天:………………
  得知宋知命是个男人后,王乐天着实消沉了好一阵子,然而,他还是习惯性的护着宋知命,尤其是那些觊觎宋知命“美色”的,全都领教过王大少的拳头。
  直到升入初中,遇到漂亮得跟小公主似的林璐,王乐天觉得自己才重新看到人生的希望。
  他开始疯狂的追求林璐。
  就在他追求林璐的同时,学霸型的宋知命也已经成为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每天收到的情书比王乐天吃掉的巧克力还多。
  王乐天写给林璐的第一封情书,甚至就是从宋知命收到的情书里挑了一封抄的。
  然而,林璐告诉他,自己喜欢的是宋知命,而且,王乐天抄的那封情书,是她写的。
  王乐天的惨绿少男心就这么再次夭折了。
  升入高中之后,再次点燃王乐天春心的,是让他惊为天人的冰雪美人周曼。
  周曼的好朋友陆兰则对宋知命一见钟情。
  经过长达一年半轰轰烈烈的追求,周曼终于有了松动,并约他和宋知命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王乐天拽着宋知命跑了十几家珠宝店,才挑中一条红宝石项链给周曼做生日礼物。
  泳池边的角落里,明月如霜,好风如水,王大少觉得周曼的微笑能让春风都沉溺。他正要俯身吻上去,却越过周曼的头顶,看到宋知命一脸微醺的半趴在沙发扶手上,绯色的嘴唇水光潋滟,而旁边的陆兰,正想要偷亲他的嘴唇。
  她怎么敢!
  王乐天立刻推开周曼,怒气冲冲的奔了过去。
  结果,陆兰没吻到宋知命,王乐天自己的初吻也告吹了。
  王乐天第三次喜欢上的女孩,是一个拍洗发水广告的新晋模特。英俊多金又体贴的王大少,这次没费多少力气就追到了人。
  长到十八岁还是处男,他自己都觉得羞愧。王大少特意在酒店包下个豪华包间,安排浪漫的烛光晚餐,铺满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预订了午夜十二点的烟火,打算在气氛上佳的时候,直接从一垒上到三垒。
  烟火绽开在空中的那一刻,美人在怀的蠢蠢欲动的王乐天接到宋知命的电话。
  “你在哪儿?”宋知命的声音听起来比泡在冰桶里的香槟还要冷。
  “在家。”王乐天看看怀里的美女,莫名的有些心虚。
  “开门。”宋知命的语调半点没变。
  王乐天汗如雨下,磕磕绊绊的道,“那个,我跟你开玩笑的,我,我跟朋友在外面。”
  “砰!”
  酒店房间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门口的宋知命冷着脸挂上电话,脸色阴沉的像是要杀人。
  王乐天怀里的模特惊叫一声,王乐天也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往后缩了缩,宋知命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生气?
  宋知命冷冰冰的对着那个模特挑起眉梢,“我给你十秒钟离开。”
  广告模特惊慌失措的看着门口的宋知命又看看身边的王乐天,抓起包包飞快的逃走了。
  “喂,我跟女朋友上床不管你事吧!”反应过来的王乐天恼怒的看着宋知命,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上床?”宋知命关上门,一步一步的走过去,声音冷得像是要把整个房间里的空气扯到绝对零度。
  “你,你想干嘛?”王乐天退无可退,只得把后背紧紧的贴在酒店的落地玻璃窗上。宋知命这个样子有点可怕。
  “干你!”宋知命压住王乐天的双手,下巴到颈线扯出性感的弧度,笑得勾魂摄魄。王大少顿时呆住了,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宋知命好看。
  宋知命压着王大少疾风暴雨般的吻了一通,又把人压到那张洒满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用漂亮的手指恶狠狠的折磨了四回,直接将王乐天折腾到一滴不剩,眼角飙泪,才挑着眉梢道,“你记住,以后敢碰别人一下,我就阉了你。”
  还处在余韵中的王大少稀里糊涂的点了点头,窝在宋知命怀里睡着了。
  宋知命的老爸生意天赋极强,接手宋家不到十年便已经将生意规模扩大了七八倍。但他生性散漫懒惰,因此,在宋知命人形还是个小豆丁的时候,便经常不耐烦的看着自己的儿子,“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接管公司啊,我都快累死了。”
  好不容易挨到宋知命十八岁,他赶紧把人送出国去深造,然后一股脑儿的把生意丢给了儿子,自己跟老婆环游世界去了。
  宋知命出国,最开心的人就是王乐天。这下再没有人能管着自己了。
  他没想到的是,宋知命的电话简直如影随形。但凡他跟女生约会,宋知命跟开了天眼似的,电话准到。
  尽管对方远在天边,但积威犹在,听到对方的警告,王乐天的蠢蠢欲动的小兄弟瞬间就蔫了。
  他因此对宋知命产生了极为逆反和厌恶的心里,拼命的想跟对方逆着来。
  王乐天关掉手机,把人带到酒店,刚把对方压到床上,便想起了宋知命当初用手帮自己解决的情形。
  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他的手指在皮肤上滑动的滚烫的感觉,王乐天绝望的发现,自己竟然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眼前的女人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王大少不信邪的找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宋知命的影子却挥之不去,无论对方长得多漂亮,他都进行不下去,简直跟中了蛊似的。
  王乐天怀疑自己弯了,可奇怪的是,冯沅明明也帅得一塌糊涂,他对冯沅却半点绮念都没有。
  从黄山顶上摔下去的那刻,王乐天以为自己会死,那时候,他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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