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针尖压麦芒-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周末那天决定出门放松放松,不知不觉又路过凌霄打工的酒吧外,我现在不喝酒了,刚要走,有人从背后喊住我。
  那人从一辆保时捷上下来,我认出那张一起玩过真心话大冒险,逗比谢氏兄弟的脸:“哥哥弟弟?”
  “我是老二啦,”谢远走上来,笑着说,“和你一样追过冰山的那个,一起进去喝一杯?”
  我婉言谢绝,说不了施主,贫僧现在滴酒不沾。
  谢远笑得像个妖怪:“那我喝酒,你看我喝总行吧,走啦!”
  我被谢远不由分说拐了进去,心里其实也不是特别抗拒的,因为我早就想问他一个问题:“……我们追的其实是一个人吧。”
  谢远爽快地喝了一口酒:“都跟你说了我没认错人,你们也太笨了,校草一句话就把你俩耍得团团转!”
  我心想那能怪我们吗?你这么聪明你怎么不直接喊他名字啊。
  “能跟我说说他大学时的事吗?”我问。
  弟弟便慷慨地说起来,偶尔夹一些他大学读书时的趣(蠢)事,也让我回忆起自己的大学时代,毕业两年不到,记忆已是泛善可陈。我的大部分记忆都伴随着击剑,大学时就是训练、比赛、训练、比赛、抽空读个书、抽空考个试(作个弊)、考完求个情,又继续训练比赛训练比赛的节奏。我想凌霄应该也一样……呃,差不多一样吧。
  听弟弟说,凌霄上大学那会儿因为颜值逆天,又是学击剑的,很多女生都为他疯过,连他们学校的校花都放下架子倒追过凌霄。
  有人看见校花在自习室外哭,她的好友在安慰她,于是校花倒追校草不成的事一夜间就火了。
  “我其实是个双,男女都行,”谢远说,“本来我也想追校花,见她这么伤心,就抱着给她解气的念头去追凌霄,一方面讨校花开心,一方面也想挫挫这校草的锐气。”
  后来的经过不用他说我也猜到了。
  一开始是恶作剧,后来就不是了,为了追凌霄谢远还报名参见了学校的击剑社团,因为社团的活动场地和校击剑队的训练场地在一块儿。凌霄每次出现在校击剑队,谢远同学都必须跟过去刷存在感。
  “最后他估计是被我缠烦了,终于答应和我谈谈,说自己眼下只想打比赛,没工夫谈恋爱。”谢公子一脸的不屑一顾,“老子是情圣,这种话我都是当饭吃的,我就说没关系,我可以等。其实别看凌霄很高冷,但在谈恋爱这方面还嫩得很,他哪里知道,这种时候让对方退却的方法不是说自己不想谈恋爱,而是找个幌子呢?对了,这烂招他现在还用吗?他都怎么拒绝你的啊?”
  我一五一十地说:“先是说明自己是单身主义者,后来又阐明自己破碎的爱情观。”
  谢远哈哈大笑:“那他这两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长进的。”
  “后来呢?”我问。
  “后来我就开始拟定进一步的作战计划了嘛,凌霄是学法律的,法学院的专业课我是听不了,但是我打听到了他的选修课,他选了心理学,我就跟着选了,然后在教室里装作偶遇……我想想,我开始追他是大二,那个时候我们都大三了吧,”他突然拍拍我的肩,“你还是有点可惜的,大家都说大三时的校草才是颜值巅峰!”
  我问他你有那时的照片吗?
  谢远给我炫耀了他在击剑社团的照片,和校击剑队一起拍的,我一眼就看见凌霄,穿着击剑服,蹲在第一排。
  “怎么样?巅峰吧!要我发给你吗?”
  谢远怎么这么懂我?我露出相见恨晚的表情点点头。
  “那这酒你请?”
  “……”尼玛你到底是不是有钱人?!
  发完照片我又催他讲下面的。
  “哦,那天下了选修课,我没想到他主动走上来,约我晚上出去,我那个兴奋,以为终于水到渠成了!”谢远越说越嗨,又喝了一口,“到晚上我开着自己的保时捷到法学院门口接他,他让我把车开到海湾,那时候是大冬天,因为他一句话,老子穿那么有风度没温度的都毅然跟他去海边吹冷风了,这家伙像是从西伯利亚出来的,一点不怕冷,可怜老子冻得都快不举了!他很淡定地问我为什么选修心理学,我自然不能说是为了追他,以前追女孩子的时候常这么说,但凌霄你不能这么撩,我就说我对心理学感兴趣。然后……”
  “然后怎么?”我咕隆喝完了最后一滴橙汁,好奇地问。
  谢远眼神都茫然了,仿佛飘向了远方:“然后事情就往着不可思议的方向奔去了……”
  因为凌霄和他讲了一个心理学案例。
  听起来是挺匪夷所思,但是想想凌霄在KTV都能唱儿童歌曲,给人家在海边上心理学案例课也没什么好奇怪了。
  “别说心理学案例,就是他给老子讲八荣八耻我都洗耳恭听啊!”谢远肯定以为自己正在和校草摩擦出爱的小火花,“于是就这样,在我冷得牙齿打战,根本没法打岔的情况下,他和我说了那个所谓的案例。”说到这里他突然不说了,瞅着我,“你想听吗,反正不是啥特别美好的故事。”
  “说吧。”我说。男神经病讲的故事能有多美好,老子早有准备。
  酒吧里觥筹交错,我就这么恍恍惚惚地听喝高了的谢远以说鬼故事的调调和我讲起了这个案例。
  案例里讲了一个从小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的男生L酱,后来哥哥也去世了,L酱独自去了别的城市的寄宿学校,因为从小个性孤僻,在陌生的新城市又听不懂当地的方言,L酱越发变得孤僻冷漠,L酱喜欢跑步,而且很有天赋,大部分时间他都一个人跑着。
  寄宿学校很大,有一次L酱在一处废弃的教舍后发现了一只流浪小狗,随便喂了一点吃的,第二天竟然又在老地方看见那只小狗,第一次第二次是偶然,到第三次他自然知道,那是因为小狗总在那里等他,而且每次见到他都很开心。
  因为那时是冬天了,流浪狗很容易被抓去杀掉卖狗肉,L酱便在那个废弃的教舍里找了个地方给小狗搭了个窝。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后L酱都来找它,同它玩耍,等小狗在铺满旧衣服的狗窝里睡着了,才在一旁写作业,他从来不会在小狗睡着后离开,而是会等它醒来,和它打了招呼后才走。
  “L酱还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A……A……”
  “A基列夫。”我说。
  谢远一拍手:“对,这么奇葩的名字,你都能猜到啊!”
  后来有一天,L酱去省里参加马拉松大赛回来,忽然听见废教舍后面传来狗吠声,他循声跑去,果然看见了草坪上的A基列夫,还有班上的两个男生,L酱以为两个男生在欺负A基列夫,但细看却不是,A基列夫和他们玩得很开心,男生们把网球抛出去,喊“纳豆!GO!”狗狗很开心地跑过去咬回了网球。
  L酱很难过,他以为狗是世界上最忠诚的动物,只会对一个人好,可原来在他以外,它还有别的朋友。可是L酱却没有别的朋友,他只有A基列夫。
  虽然A基列夫·纳豆看见L酱还是会又激动又开心地摇尾巴,但是L酱已经完全无法用以前的眼光来看待它。后来L酱锁上了废教舍的大门,他依然每天给A基列夫带去食物和水,每天定时去陪它,但是再也无法和它开心地玩耍。
  这天L酱又要去省里参加比赛,他给A基列夫备足了饮用水和食物,心想自己也就离开三天,应该没有问题。然而等L酱回来的时候,学校推倒了废教舍,A基列夫没能跑出来,被压死在了瓦砾里。
  谢远看着酒杯说:“完了。”
  我盯着桌面回不过神。
  “哦对了,还有一句,”谢远说,“那时的L酱已经十七岁了。”说完他长吁一口气,“麦子,凌霄没有跟你说这些,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和你说,但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也算对得起我们喝的那回小酒了。他其实是个内心挺扭曲的人,但我觉得他是喜欢你的,正因为不喜欢我,才会对我说这些,可谁会愿意对喜欢的人暴露自己的扭曲阴暗的一面呢?”
  我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总算这顿酒钱我付得还是物有所值。
  现在我终于把名为凌霄的拼图全部拼齐了。
  回基地后我上网买了几本心理学入门的书,每天睡觉前读两页,多多少少也懂了一些,知道了童年对一个人的影响往往比我们以为的还更深远。我回忆自己的童年,每天嘻嘻哈哈,就算被老爸揍,也揍得格外痛快,毕竟我知道他们是爱我的,虽然爱的拳头也挺疼的。
  凌霄呢?他的童年想想就差劲透了,从小在森严的门规下长大,我在外面和小伙伴们摸爬滚打建立木叶村的时候,他可能在写字帖,写了一堆又一堆又没人看。生日就是老妈的忌日,大概都没吃过生日蛋糕,我吹蜡烛许愿的时候,他应该在母亲的牌位前上香吧。从小缺母爱,偏偏父亲也不爱他,可能还对他带着点儿怨意,我不知道凌霄小时候有没有捣过蛋,像我,被老爸揍过后就悄悄把他的账本烧掉两页,然后被他发现打得满屋子跑,凌霄要捣蛋,顶多是在他老爸的某本书上写几个字帖吧,可是捣完蛋也没人会生气,会骂他。
  呼喊的声音是哑的,写过的都是隐形的,做过的都是透明的,那种感觉真的太差劲了……
  从小在负疚感和冷情中长大,内心会有一点那啥不能怪他。更难能可贵的是他竟然没有长得面冷心冷,从第一天见到他,我就知道这是个面冷心热的假冰山。多亏了贺鸣,那一份热度,是那个哥哥花了五年时间为弟弟捂热的。
  然而贺鸣也离开了,可能他正走在变得温暖的路上,忽然就又逢大雪封山,这种得到又失去的感觉比从未得到更难受,他一定觉得自己孤立无援,一定很后悔让贺鸣离开,所以但凡寻找到一点慰藉与温暖,就要紧紧攥在手里,再不和任何人分享。
  我想象某一天,他对着头上的三尺神明发誓,既然不相信别人的爱,又害怕自己的爱,就决定做个单身主义者,造福社会。
  那么倒霉又遇到了我Q酱。
  L酱的故事后来应该是这样的……
  长大后的L酱遇到了Q酱,Q酱和他一样热爱跑步,这下好了,他再也不用一个人瞎跑了,可是问题又来了,他看见Q酱和别人玩就不开心,又害怕自己把Q酱锁起来,又害怕Q酱知道自己的秘密,所以干脆和Q酱保持距离,但是有时候太孤单,看见Q酱就想,我就跟他玩一会会儿,于是就玩了一会会儿,又一会会儿,再一会会儿,突然有一天Q酱说要和他一直玩下去!L酱,作为一个会把人锁起来的单身主义狗,拒绝了Q酱一次,两次,三次……没完没了,似乎永远都完不了了。
  因为Q酱不是A基列夫,Q酱是只打不死的小强。                        
  ☆、第 55 章
  三个月的封训极尽鬼畜之能事,有时候训练结束,老胡会一副慈父的样子过来关怀一下我们,问我们训练强度是不是有点大啊?高大胖大义凛然道,没事,教练!为了奥运,为了国家,我们扛得住!老胡拍拍他的肩点点头走了,结果尼玛第二天训练强度给你增加了一倍!高大胖被我和老七狂揍一顿,躺在床上呜呼哀哉。
  老七气急败坏地插着腰,在宿舍嚷嚷:“我不干了!我现在就要揭露一个可耻的真相!”
  我和高大胖愿闻其详。
  老七:“麦子,你知道‘贱绝天下’是谁吗?”
  我脑海里浮现出那贱出汁的四个字,一撸袖子:“谁!”
  ***
  于是这般,在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下,我也只有在睡觉前两分钟的时间短短地想念一下我的队长了。
  七月,奥运如火如荼地来了,终于到了验收成绩的时刻,老胡带着佩剑组的我们和花剑重剑的队友们,轰隆隆飞去了巴黎。
  我也是要上奥运赛场的人了,迫不及待在微博全程直播,连奥运村的马桶我都想拍给大伙儿瞧瞧。“贱绝天下”还是天天在我微博下蹦跶,如今和他斗嘴已经成为我和老七每日的减压方式。
  因为剑决天下就是老胡。
  这事儿是凌霄临走前告诉老七的,说的是如果老胡把我们虐得受不了了,才能这么干。
  队长都这么说了,我们自然要听队长的,立马就受不了了。看见老胡偷偷玩手机,我和老七刷开微博,果不其然剑决天下又来找茬了,我拍马桶他问我是不是准备吃^屎了,还预言我们预赛就要打道回府,我直接把他的评论转了出来:
  ——剑诀天下,你看不起我可以,但你不可以看不起国家队,看不起国家队就是看不起@胡炳耀,我吃^屎没关系但我绝不允许谁让胡指导吃^屎,在我心中剑决天下四个字只有胡指导担得上!
  老胡盯着手机脑门都冒汗了,我转完老七转,老七转完大胖转,全队都转了,最后老胡不得不一头汗地转了微博,就发了个微笑的表情。
  笑死我了!
  巴黎是浪漫之都,一到这里,好像空气中都是恋爱的芬芳,从奥运村出来,老七忽然撞我:“看!”
  是一对同性情侣在树下轻吻,我认出他们是某国的两名跳水运动员,此次来奥运是参加男子双人跳的。
  我拉着老七掉头就走。
  那晚,在奥运村的阳台上我仰天长啸!真是,虐死我这条单身狗算了!
  开幕式很梦幻,那天我穿上了番茄鸡蛋套装,主持人念到“CHINA”时,我们好几百人意气飞扬地进了场,大家都很随意,虽然是在巴黎,虽然灯光不明亮,我还是看到了看台上舞动的五星红旗。
  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纷乱和战争,但是今天这里美好得就像天堂,黄种人、白种人、黑人,大家热热闹闹济济一堂,只为纯竞技的比拼,每个运动员都有自己的故事,支撑他们走到这里的伤痛、迷茫、汗水,终于在这一刻有了意义。而在电视那头,无论富人、穷人、政客、百姓,甚至是监狱里的犯人,也会为运动员们拼搏的瞬间喝彩,想想就觉得“奥林匹克”四个字真是非凡伟大。
  我参加过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但这是第一次走进奥运会的体育馆,它最隆重,最顶级,也最美丽。场上人头攒动,看台上闪光灯起伏,天空中星华璀璨,我好像被星星包围了,然而属于我的那颗最亮的星,却不在这里。
  ***
  佩剑组别的比赛在奥运开赛三天后,预选赛我和老七大胖都打得不错,顺利晋级,花剑组别和重剑组别也分别有两人杀入后半程。不过我国毕竟不是击剑强国,比赛进入后半程,对技战术的要求更高,最终只有我一人杀进了四强。半决赛我要面对的是主场作战的法国名将贝瑟夫。
  贝瑟夫实力强劲,且剑风与我类似,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双灯互中,每一分我都搏得很艰难,就像是要比镜子里的自己还更快地打中镜子。
  终于我们战到了14平,进入到双方的赛末点,我察觉自己握剑的手都在抖,我答应过凌霄要带着金牌去见他,如果输在这里,我连奖牌都不一定能拿到。
  毕竟是最后一分,贝瑟夫和我都不敢贸然出剑,我们在剑道中央来回试探了很久,他最终还是先我一步发起了进攻,我快速后退,判断他的进攻路线,跳动的剑尖令人眼花缭乱,然而不过都是镜中月水中花,我要的明枪暗箭,就在……这一秒!
  被我一剑挡开时他有一个本能的停顿,这就是我要的时间差!我展开手臂,一剑偷手,灯亮了!我仿佛是在一粒沙中完成了进攻,兴奋地大喊一声摘下面罩,然而裁判却判定得分无效。
  原因是我双脚出了底线。
  现场一片失望和哗然,台下的老胡捂着脸十分遗憾。这一剑若是我的我就赢了,若不是我的,下一剑,我不一定能再赢他。
  我低头看脚下,我的双脚无疑是出线了,可是这次我比谁都更确信,我是在完成攻击以后才双脚出线的。
  我向裁判要求看录像。
  现场再次哗然。老胡坐在下面,弓着背,双手紧扣,全副注意力都在大屏幕上。
  鹰眼录像在大屏幕上回放,在我甩出那一剑的十分之一秒,我的左脚是在线内的!
  全场雷动,我有一次激动地扔了面罩,连台下的老七高大胖都激动得抱在一起恨不能亲上一嘴。
  裁判判我取得胜利,我向对手和裁判握手,在半决赛以前我不敢去想,害怕想得越多,越适得其反,现在却控制不住要去想,想那块金牌,想戴着它站上领奖台,因为我知道凌霄一定会看见。
  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仗了。
  ***
  决赛的对手科尼尔来自俄罗斯,师从我的偶像亚基列夫。科尼尔比我还小一岁,今年二十一,是击剑界最耀眼的新星。当我们还在国内参加比赛的时候,亚基列夫已经带着他经受了很多国际大赛的洗礼,他的进步异常神速,这一次也被外界普遍看好。没人看好我也不是坏事,这样我的压力也会比较小。
  老七很不喜欢科尼尔,说是在预赛时他们在一个休息室里,高大胖去找科尼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