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懊悔_重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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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起现在念书的班主任恰也做过有光一年的班主任,这位老师恒久的段子就是我以前带过一个学生景有光,他聪明又帅气,他就是传奇。
    这天班主任批评大家一塌糊涂的月考,又提到了景有光。“我跟你们说过的景有光,他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课堂自己看微积分,写的作文几乎满分。但人家还是好好学习,你们就在这瞎混吧!”
    云起冷哼一声,改着默写的《伤仲永》的错,年少有为有什么了不起的,长大还不是要泯然众人矣?
    他再一次去邓家吃饭的时候说了这个典故,有光十分淡然,“徐云起,仲永之伤归根结底在于他是一个文科生。拜托你在想讽刺我之前好好理解下课文的时代背景。还有泯然众人有什么不好?你的政治课不应该已经学到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伟大缔造者和实践者?请同时加强下自身的语文修养和思想道德建设。”
    云起无言以对。
    明朗幸灾乐祸,“幸好我当时忍住了,我当年也差点跟有光背伤仲永了,但幸好我忍住了,哈哈哈哈哈哈。”
    邓迟给沮丧的云起夹了一个鸡腿。云起愤愤地啃起来。逗得景蓝笑得不行,见自从有光办下签证就不大精神的妻子开怀,邓迟看云起更温柔了几分。
    “云起今晚就住在这里吧,反正你的房间什么东西都没动。”
    邓迟和景蓝原本计划再生一个小女儿便买了现在这个更大的房子。哪里知道家里的两个儿子对妹妹毫无兴趣,邓迟跟他们沟通,诚恳地表达了自己希望有一个女儿的愿望并阐述了有一个妹妹的奇妙性。
    明朗拒绝的理由简单粗暴,“我是家里最小的,才不要变得又不是最大又不是最小,爹不疼娘不爱,老二是家里的小白菜!”
    有光的理由比较有说服力,“第一,妈妈不年轻了,生孩子很辛苦又很危险。第二,我和明朗都不太能做一个好哥哥。第三,如果真的生一个女孩子,她太聪明不好,太笨也不好,总归养一个女孩子是很棘手的事情,爸爸妈妈不能因为一时心血来潮就生一个妹妹,太不负责任。最重要的是,爸爸,你不能保证一定能生一个女儿,万一是个弟弟,又不能把他塞回去或者直接司马迁了。”
    最后连云起也加入进来了,“干妈干妈,你千万别生妹妹啊,要不然她长得跟李明明的妹妹一样丑的像一颗葱头怎么办呢?”
    最后孩子没有生。装好的房间留给了云起,方便他随时过来小住,云起性子豁达明快,住在贴粉红色小猪壁纸的房间也很欢喜。徐沛和徐太太苏熙每次来这个房间都在心里同情邓迟,他是多么想要一个小女孩子啊。又默默吐槽儿子,一个男孩子怎么这么喜欢粉红色啊。
    云起喜欢粉红色是因为景蓝给他讲的一个故事,小王子饲养住在另一个星球的玫瑰花。他问景蓝玫瑰花是什么颜色的,景蓝想了想,告诉他应该是粉红色的。他喜欢粉红色!但因为自己男生,所以一直只敢偷偷喜欢粉红色。
    比起云起和景蓝的投缘,徐太太苏熙就是有光的脑残粉了。只要在一起吃饭聚会,她的主题永远都是,“有光说的好。”“有光说的对。”“有光的见解很深刻。”
    女性和老师本来就是有光粉丝的重灾区,苏熙又是女老师,在有光小的时候教过他一年的钢琴。有光学琴一年有余就已经可以弹门德尔松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比起云起一坐在钢琴前就打瞌睡苏熙恨不能每次送到邓家的是云起,送回来的是有光。
    后来有光不愿再学钢琴了。
    苏熙很遗憾,“有光,你为什么不坚持呢?你弹钢琴这么有天赋,比我当年做得还要好许多,为什么不坚持学下去呢?”
    有光端坐在琴凳上,看着苏熙为他准备下一阶段的琴谱,“阿姨,钢琴从来都不属于有天分的人,它属于爱它的人。我只有飞快的手指,却从来都没有看到曲子里应该有的更广阔的世界。我不想再学下去了,我至多能做一个琴匠,不想再耗费您想要培养一个钢琴家的心血。”
    苏熙默,她确实想培养出一个有朝一日拿到肖邦奖的学生,但她害怕有光有压力从来没有给他说起过。
    有光打开琴盖,“苏小姐,这首致爱丽丝献给你,你永远是我的老师,是我见过最美的弹钢琴的爱丽丝。”
    浪漫到极致,苏熙又恨不得晚生十年了。
    苏熙后来无数次缅怀起这个画面,“徐沛,真的好难以置信啊,有光说弹曲子送给我的时候我感觉跟做梦一样!为什么邓迟和景蓝他们都挺正常,就能生出有光这么一个超凡脱俗,卓尔不群的孩子呢?”
    超凡脱俗……
    卓尔不群……
    徐沛借此教儿子,“让你好好学钢琴,看,女孩子对弹琴的男生毫无抵抗力吧?”
    云起最厌烦弹钢琴,撇嘴,“我觉得不是女孩子,是妇女才对弹琴的男生毫无抵抗力。”
    “什么妇女!你妈妈还是苏小姐呢!”
    “是的,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苏小姐。”
    “徐沛,管管云起!平时语文作文永远不及格,跟妈妈吵架的时候都会飙成语了!”
    徐沛闭着眼睛装死……
    云起和明朗是好朋友,跟有光不大合得来,可能是因为小时候一直缠着有光哥哥玩,有光总是冷漠又不耐,每次自己扑上去要跟他亲亲抱抱的时候他总是推开他,被推开的次数多了,他也就不再缠着他了,专心致志地跟明朗做朋友。
    谁知他不再缠着他以后,却隐约觉得有光比以前对他更不友好……
    后来他们一起练琴,他从小就弹琴,弹了很久才会弹小星星,有光要学钢琴时他还洋洋得意地要教有光,哪里知道有光弹了两个月妈妈就已经让他跟着有光练习了……他记得有光弹琴时妈妈眼里的光,和妈妈看他的失望。妈妈已经非常注意收敛情绪不伤害他,他还是读到了失望。
    越发不喜欢钢琴和…有光。
    男孩子往往把不喜欢表现成一种叛逆和不服气…什么苏小姐景小姐的,就会哄人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发现发文审核需要时间,好像没办法保证一定会在九点到九点半之间被人看到啊23333……
    
    第3章 第三章
    
    送景有光上飞机的那天景蓝和苏熙都哭到泪崩,有光一边搂一个轻轻安慰。剩下明朗云起邓迟徐沛作为这出飙泪大戏的背景板。邓迟看妻子哭得厉害,怕她眼睛再出什么问题,赶紧上前跟着哄,“没事啊,茗莘家离MIT开车就十分钟,那是你最好的朋友,还怕她照顾不好你儿子?更何况,有光这么厉害,一定没问题的,等他一放假我们就去看他好吗?”
    “他再厉害也还是个孩子啊!”
    有光眼眶一热,把头埋进景蓝的肩窝,“Mom;trust me,please。〃
    景蓝轻拍他的背,一直不停地说好。
    我从来都是相信你的,只是还是难过。倒不全是因为出去念书不能一直见面,而是对有光而言,这或许就是他独立生活的开始。送了线的风筝,以后只能自己乘风,父母只能昂着首看它越飞越高直到再看不见。
    成长的结局就是目送。
    在景蓝眼里,有光一直是神的恩典,是她这平生的最得意。明朗不喜欢念书,景蓝倾进自己全部心血和精力用在有光的教育上,有光除了天生自带的理工天才的光环外,现在的满腹诗书一身气度都离不开景蓝的悉心栽培。在明朗还在学习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的时候,有光已经在研究强核力所赋予物质的质量和由希格斯场阐释部分的独立性,这是天赋。在明朗看到风景只会说一句江南真是太美了的时候,有光已经能够念出,“三十六陂春水,白首想见江南。”,这是教育。
    他不仅是她的儿子,还是她的知己和朋友。
    现在这个儿子要离开家很长时间……家里就剩景蓝一个文青了真寂寞啊真寂寞。
    飞机总是快要起飞的,有光跟大家一一道别。他搂弟弟进怀里,“以后没人帮你写作业和混进考场考试了,你要自己加油……不喜欢念书也没什么关系,不要因为你做不好的事情不开心,要一直像现在一样开心……哥哥很快回来,你只需要这样一直明朗下去就好。”
    “爸爸,照顾好妈妈。”
    “谢谢叔叔阿姨的照顾。”
    “那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再见。明朗再见。”
    有光拉起行李箱,最后走到戴帽子低着头的少年面前,“徐云起,我好像一直都没有告诉过你,你弹得小星星可真好听啊。再见。”
    徐云起愣住了,“噢…再见。”
    少年拉着箱子的清瘦背影渐渐远去,云起整个人都还有些晕晕乎乎,难以置信这个人就要离开他们日复一日的生活,到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他或许一年只能见他一两面,再或者连一两面也见不到。
    邓家少了一个人之后气压低了一段时间,但时间的力量总是强大,明朗已经兴高采烈地要搬回有光霸占的自己的房间了!
    他也没忘了自己的好兄弟,“云起,有光走了,你要不要离开那个粉红色的房间,住我那里!”
    明朗这么酷的男孩子一定是要喜欢黑颜色和白颜色的,粉红色什么的最讨厌了,他一直很同情云起要住在粉红色的房间里。
    “唔,我已经习惯了…而且有光哥还是要回来的吧,他回来发现你抢了他的房间一定很可怕。”
    “哼!明明是他抢走了我的房间,当初挑房间的时候他选了个大的好放他的书,后来发现我的房间朝阳就跟妈妈申请,有光要住在有光的地方,妈妈就让我们换了!好像明朗就不需要住在明朗的地方了一样,偏心眼。读书人就是这样阴险狡诈欺负老实人。冬天就要住在这样有太阳的地方才幸福~”
    分明是你自己也嫌夏天住在阳面太热了忘记考虑冬天问题才换的吧……明朗脾气暴躁又不耐热,才换了房间,刚好有光不再练琴,就把琴房改成了有光自己的书房。
    明朗一直都是一个小白眼狼。
    帮明朗收拾好房间,他会自己房里睡午觉。虽然有光并不怎么爱说话,但他一走,好像家里是安静了许多。云起又想起了有光走之前跟他说的话,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来。他弹小星星弹得很好听吗?其实他也一直这么觉得…
    他很喜欢小星星,就像他很喜欢粉红色一样,他不好意思给别人说。他哼起歌来,“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When the blazing sun is gone…”
    他记不起下面的一句歌词来。
    在他还小的时候,景蓝让有光哄他睡觉,他对有光还是满满的想亲近。有光给他唱《Little Star》,他问有光是什么意思。
    有光会唱这歌的时候就学的英文版,竟然不知道这首歌的中文儿歌唱词,云起问他意思的时候,他只能现翻,“天上一闪一闪的小星星啊,你们到底是什么?你们离这个世界如此之遥远,好像在天空中一颗又一颗钻石。天上一闪一闪的小星星,你们是什么呀?当照耀着的阳光离开…”
    “有光哥哥,什么是钻石啊?”云起忍不住打断了翻译。
    “钻石是一种非常坚固的金属。古希腊人认为它们是陨落到地球上的星星碎片,是神的眼泪。”
    “哦,神也会流眼泪吗,可他们是神啊?”
    “神也会有非常非常难过的时候,所以他们也会哭。”
    “那神为什么要非常非常难过呢?”
    “这个我不知道,等我知道了就回答你好吗?我们先睡觉好吗?睡着了,或许神在梦里就告诉你他为什么哭?”
    小胖子赶紧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着了。
    云起关于幼年的记忆都模糊,连有光给他唱过这首歌都记不大清,但他唱歌永远只能记得到when the blazing sun is gone的歌词。
    当照耀着的阳光离开,小星星也会闪烁光明。
    阳光似乎在美帝生活得很好。周末在李家视频的时候,他看起来人都胖了不少。
    果然他又俘获了两颗少女心。
    李茗莘是景蓝的至交,后来嫁给了一个理科博士,因先生工作原因暂时定居美国。
    “有光在这里生活的很好,有光非常帅,我们全家都非常爱他。”
    “爸爸妈妈,我在这里很好,你们放心。”
    明朗有点想哥哥了,一张脸挤在屏幕前,“哥,我都想你了。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啊。”
    有光温柔地笑,“等你做完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哥哥就回来了。”
    Oh;No!!!
    那本书比城墙拐角还厚,他偷偷撕了中间的许多页,还是好厚!那是根本做不完的啊!
    屏幕里出现个粉嫩嫩的小姑娘,对大洋彼岸这边的少年投以一个好幼稚啊的眼神,彻底激怒了这个幼稚少年。
    “你是谁啊!”
    他的恶声恶气换来了亲妈的一巴掌,“起来,哇噢,是小透吗?干妈好久都没见你了,我们小透长大了一点哦~”
    小女孩腼腆一笑,茗莘把她抱起来,“Dear; send your respects to mommy;tell her your English name。〃
    “Hello;mommy;I am Sophia。〃
    Sophia,索菲亚,是景蓝的英文名。她们认识三十年,前二十年几乎形影不离,直到她远嫁。谁能想到当年彼此约好一生都做对方的手足,弥补自己没有兄弟姐妹的遗憾,长大了连见面的机会都很寥寥。她以前还嘲笑自己英文名字土来着,最后让女儿也叫了这个英文名,为纪念她。
    明朗果然是欠揍体质的,“哼,好土的英文名!”
    小女孩十分淡定,“哼,好土的人。”良久还补一句,“土包子!”
    明朗气得恨不能从屏幕里抓她过来揍一顿,“干妈,你能不能帮我揍她!”
    李茗莘乐不可支,“不行哦,明朗,她是干妈的女儿,是干妈最珍贵的宝贝。”
    Oh;No!!!
    妈妈说干妈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他还一直做着长大后拔剑杀入城堡吻醒公主的美梦,眼前这位居然就是有光嘲笑了他多年的……未婚妻。小姑娘比他小很多岁,这些年一直在国外,每次视频聊天他又总是羞涩,今天居然才是第一次清清楚楚地见识他的未婚妻,他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
    李茗莘去美国前,两人戏言要结娃娃亲。景蓝让他在双胞胎里随便挑一个,那时候两个家伙儿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她就随手指个胖点的,就明朗了。这一对双胞胎除了脸,什么都太不一样了好吗……自己选的女婿,含着泪也要坚持到底,不能中途叛变使得兄弟不和,但有光真是太完美了好吗,人绅士又体贴,聪明又能干,此处省略一万字……
    愉快的聊天结束以后…景蓝搂过儿子,“Sophia 这个名字真的很土吗?”
    少年拼命忽视爸爸给他挤眉弄眼的暗示,“就是特别土!妈妈你骗我,她根本就不是美丽的公主,她才是一个土包子!!!Sophia 是我听过比 Peter 还要蠢的英文名!!!”
    呵呵……
    “阿迟,现在马上开车去新华书店给他重新买数学和语文的五三,今天每科必须做够二十页!小样,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撕书啊,你怎么不撕得只剩书皮啊。”公报私仇,景蓝做得得心应手。
    晚上某人一边做题一边磨牙,一边做题一边磨牙。
    景有光是没想到能在波士顿遇到熟人,宋自稼。宋自稼比他大两岁,最后两个人却一起成为中科大的同学。当年的世界数学锦标赛他们两个人均以满分拿到金牌,一个去了麻省理工,另一个去了普林斯顿。
    或者说应该去普林斯顿。
    “我们又要做同学了,还请多指教。”
    “我也只比你早报道一个星期而已。”
    宋自稼笑,“你一点儿都不好奇我为什么要来自费读MIT,而不是去Princeton”
    有光也笑,“一点也不。”
    一万匹草泥马从宋自稼的心头飞过…但他还是正色,“有光,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我有事情想跟你说。”
    醉琼楼,波士顿久负盛名的中餐馆之一。
    宋自稼穿了件白衬衫,很有两分青年才俊的意思。两个人一起探讨了下理论物理学前沿学科的最新发展,又稍稍争辩了两句费马大定理的证明,气氛大好。
    宋自稼端起酒杯,“敬我们要开始的新生活。有光,对今天这一顿还满意?”
    “非常满意,多谢款待。”
    “猜我为什么要请你在这里吃饭?”
    “这个比猜你为什么来MIT读书要有趣多了。你喜欢这家餐厅的名字,对吧?”
    宋词人贺铸有词,长记合欢东管夜,与解香罗掩绣屏,琼枝半醉醒。
    宋自稼低头片刻,似乎是做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决定。抬头问景有光,“有光,我听说有这样一首诗,为了看看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世上。”
    “嗯,是巴尔蒙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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