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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汉朝-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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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真的就要告别了,张良几乎要落下眼泪。这是第二次别离,从此天涯海角,天下将没有第二个人能听懂他的太公兵法了。

刘邦也深深地被感动了,这个曾从无数的刀光血影中冲杀出来的铁男人,终于懂得一个人间真理:乱世见真情。然而,当张良最后不得不离开刘邦时,又给他出了一招黄金计,他对刘邦说:请记住,您回到汉中后,务必把蜀中栈道烧掉。

栈道不仅是巴蜀之地的产物,也是所有穷山恶水之地的伟大杰作。因为巴蜀之地到处都是横山绝岭,无路与外界交通,于是巴蜀人便发明了一种真正的天路,即在悬崖绝壁上,凿出一排石孔,插入长约二三米木棍一端,然后在那一排木棍上铺接木板,就成了空中走道。

如此空中走道,宽度仅仅通过一匹马,你想走双行线或者是四车道,除非赶快发明钢筋水泥架桥。于是,为了防止两匹马迎面难以挤过,每隔一段距离,人们便会设置一个可容两匹马交会的类似马袋状的较宽处所,这样只要过路双方互相谦让一下,大可放心地走过栈道。

某些地方的栈道,就像今天那些穿山越岭的公路一样,两旁还有栏杆。但是请注意,如此天路,一旦烧掉,没有个三年五年,是无法修起一条像样的原道的。既然如此,张良为何要教刘邦烧掉栈道?

道理很简单,一则是防止项羽等诸侯哪天心情不爽衔枚奔袭巴蜀;二则是以此可以麻痹项羽。烧绝栈道,正等于刘邦对项羽无声的宣言发誓:霸王您就尽请放心吧,我这辈子将不再准备挪窝了。我会将您的霸王之思想认真地贯彻到每一座山川,每一条河流,每一座山城,每一个遥远的村落。我也将证明给您,我,汉王刘邦,将是您最忠职的扶贫队队长!

这注定是一场忽悠与反忽悠的战争。刘邦回到汉中后,果然依张良之计,烧了汉中的主要栈道,然后像一条龙似地潜伏下来。

项羽老弟,你等着吧。潜伏不是退却,而是为了更好地进攻。飞龙冲天的伟大时刻永远属于敢于梦想的人,我相信,这一天离我刘三将不太遥远!

田荣和陈馀

就在刘邦对项羽妥协退让时,另外一个人却在大声叫嚣着要跟项羽干架,他就是齐国国相田荣同志。田荣知道,他跟项羽本就不是一个队伍的,当然不能封王,然而让他极度不满的是,齐国是我田家三兄弟打下来的,你项羽凭什么分我们的土地?

于是,田荣对诸侯放出话来,我的地盘我作主,谁敢前来齐国蹲点,恕我不砍他全家不罢休!

然而与此同时,项羽也放出话来对诸侯说,王我都封好了,如果谁敢不前往封地,恕我不砍掉他脑袋不罢休。

这下真是麻烦大了,去是死,不去也是死,这怎么办呢?

前面说过了,项羽把齐地割成三块,封了三个王。其中一个是胶东王田福先生,另外一个是田荣的叛将、齐王田都先生,最后一个是济北王田安先生。田福是田荣的侄子,他原先的齐王是田荣立的,现在连齐王之名及土地都落到田都手里,田都是不会害怕田荣的,如果害怕当初也不敢背叛田荣,响应项羽北上救赵。

于是,不怕死的田都第一个出马直奔临淄,准备就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田都原先不过是田氏家族的一条狗,如今却想摇身一变成了主人。田荣只好大开杀戒了,不杀田都,田氏家族还有脸在世上混吗,田都,你就等着受死吧。

五月的夏天,艳阳高照,大地死寂,脑热的田荣出兵拦击田都。这是一场家乡保卫战,坚决不能让敌人抢走一寸土地,田荣带着必胜的信心挥师杀向田都,可怜的田都不敢恋战,没打几个回合就逃奔出走往楚国去了。

田荣总算还是保住了临淄,接着,他把田福召回齐国,命令他不准乱跑,并且告诉他要一万个放心,只要叔叔在,没人敢抢你的齐王。

但是,田荣的话刚说完,田福就坐不住了。在田福看来,项羽比田荣更可怕,如果不回封地,万一项羽打到齐国,灭族之灾将不可避免。于是,田福这个胆小先生,思前想后,决定悄悄溜出临淄,奔向他的即墨城(今山东省平度市)。

即墨,即胶东王的首府。当田荣闻听田福逃跑,肺都要气炸了。不就是一个西楚霸王吗?当初项梁牛得不得了时,他还要让我三分,你田福竟被吓成这样一副丧魂落魄的德性,这不但是对我的污辱,更是对你那不惧强权的先父田儋的辱没。

这么一个烂得扶不上墙壁的孩子,留着还有个屁用?杀无赦!

在火热的太阳底下,田荣挥着闪亮的宝剑又发起了一场雪耻战,他一路狂追田福,终于在即墨城一剑把他砍下马来,并且自立为齐王。

干掉了两个王,田荣下一个目标,就是要砍掉济北王田安。

田安是什么人,我们不必做过多的考查,他不过如戏台上的小丑,蹦跳几下就下台,再也不会复出了。田安之所以能当上济北王,是因为当初抗秦有功,拿下了济北的几个城市,项羽借机封他为王,以此制约不听话的田荣。

然而,就在田荣准备打田安时,突然捡到了一个宝贝。这个宝贝不是一块黄金,而是一个人——彭越。当时,彭越带着一万多人在巨野(今山东省巨野县)游荡,不归属于任何诸侯,田荣一眼就瞄上了彭越。

这就奇怪了,彭越不是投了刘邦吗,怎么又跑到山东来混了?

前面讲过,当初刘邦和彭越联手攻打昌邑城时,昌邑城没有拿下。当时刘邦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把彭越一行人丢下后,就继续向西挺进,于是彭越就像有娘生没父养的孩子,只好带着兄弟们转战巨野混饭吃。没想到的是,他带着一千多兄弟到处没有头绪的征伐,最后竟然发展成一个有着一万多人马的孤军。

现在,在田荣看来,如果得到彭越这支没主之师,以此干掉济北王田安,那他可就省事多了。主意已定,田荣决定前往,和彭越谈判。

田荣:我给你将军印,还管你们吃住,你替我杀个人干不干?

彭越:杀的是甚么人?

田荣:一个鸟人。

彭越:鸟人?没听说过。

田荣:反正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人,他就是济北王田安。

彭越:哦,是他呀,好买卖,接了!

田荣: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成交!

于是,田荣立即刻了一个所谓将军印赐给彭越,彭越果然挂着齐国的旗帜征讨田安。七月,初秋,彭越成功地将田安斩首,并且拿下了济北。

这下田荣总算放下一颗心来,三齐之地全被握在手中,这是何等骄傲的成绩。项羽,你看到了没有,我,田荣,才是齐国真正的大佬,你说的话只要到我的地盘,统统都是不算数的,干掉田安,下一个就是你!

然而,就在田荣乘胜攻击项羽时,陈馀也在北方拔剑而起叫着要杀人。陈馀要杀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曾经的刎颈之交:张耳同志。忍了好久,终于情不自禁要爆发,陈馀的怒气不全在张耳,而是出在项羽那张该死的封王清单上。

按项羽所言,要想封王,不管你是何方神圣,首先得有战功。论战功,陈馀当然不会比张耳少,巨鹿之战,他至少是踩过王离一脚才弃印离开战场的。同时,他流浪在野外之时,曾经给章邯也写过一封劝降书,这都是可圈可点之事。

然而,如此功劳苦劳一点不少的陈馀,捞到的好处,和张耳对比起来,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项羽把赵王歇从赵国迁到代县(今河北省蔚县),封了一个小小的代王,而把张耳封为常山王,赵国以前所有的土地全归他一人管辖。陈馀得到的,也不过是南皮县(今河北省南皮县)等周边的三个县罢了。

更让人郁闷的还有,这小小的南皮三县,项羽本来还不打算给陈馀的,但是楚军那些门客好心提醒项羽,说陈馀和张耳的功劳都差不多,如果不封陈馀一块地是说不过去的。于是,项羽听说陈馀当时正在南皮县流浪,才把南皮划在陈馀名下。

项羽之所以如此排济陈馀,理由只有一个:陈馀没有随军入关,这就叫见者有份,避之无捞,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好一个见者有份,避之无捞。如果当初不是张耳收回我的将军印,我会不随军入关吗?退一万步来说,你项羽不是说以功论赏的吗,为什么只因为我不在现场就把好处全给了张耳,事实证明,你这就叫偏心!

项羽偏心,张耳无义,陈馀真是把他们都恨到脖子上了。实践证明,光恨是没有益处的,只有采取实际行动反抗才是有用的,于是陈馀决定发兵攻打张耳,发誓要把他赶出赵国。

但是陈馀却碰到一个难题,那就是手中无兵。还是那句老话,没有兵,可以向别人借。如今的天下,不是过去互不听使唤的时代了,放眼中原,诸侯唯项羽马首是瞻,连刘邦都服服帖帖地退守汉中,所以要想造事,只有把目光投向千里之外的齐王田荣身上。

说起这个田荣,之前陈馀和他都是同病相怜,如今田荣要找出一个与项羽站相反方向的人,唯陈馀一人是也,田荣发迹了,向他借点兵马粮草总是可以的吧?

陈馀想来想去,觉得向田劳借兵如果行不通,就再也没有行得通的事了。于是他马上派人前往齐国,秘密约见田荣。陈馀天生谋士一个,不欠游说技术,他已经为出使齐国的说客准备了一篇精彩的演讲稿,其内容如下:

齐王啊,项羽真是一个偏心鬼,他把诸侯各国的将领都封到好地方当王,却把原来的王踢到遥远的山沟喂蚊子,我们赵国的赵王歇就是受害者之一。我相信,您这种厚道之人,对项羽这种胡封乱踢的行为一定看不顺眼,如果田先生愿意赞助我几千兵马,让我打败张耳,为赵王歇伸张正义,将来齐赵两国就是天然的盟国,项羽也就不敢对您胡作非为了!

陈馀这招就叫又推又拉,田荣一听,根本就没有拒绝的理由。相对项羽来说,他实在是太孤独了,凡是孤独的人都需要有个伴侣。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田荣干掉田安后,已命令彭越将军攻打项羽,这正是用人之时,帮陈馀其实也是在帮自己。

既然如此,就借给他兵吧,项羽的敌人,永远是我田荣的好朋友。于是,田荣当即和陈馀的使者立下结盟契约,派兵跟随而去!

传奇的韩信

让我们切换镜头,回到汉中看看一场精彩的大戏,这出戏的主角就是我们期待已久的韩信。

韩信,出生年月不详,字重言,淮阴(今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

职业出身:流浪汉。

人生特点:才大志大。

第二十章 韩信的命运

早年的韩信,不过是淮阴市井上一个流浪的落魄户。见过落魄的,但是没见过像韩信这般落魄,还要装出一副绅士模样的人。只要是淮阴人都知道,每当韩信出现在淮阴市井上,其腰间总少不了挂一把长剑,并且大摇大摆地从街市上走过。

千万别小瞧了这把剑,古人对什么人佩带什么样刀剑,那是极其讲究的。贵族佩剑,草民带刀,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在中国古代,如果你祖宗八代属贫民,到你这代突然暴富,也想学贵族赶潮流佩把长剑出门,这决不亚于今天一个暴发户,开着一辆象征着地位和身份的劳斯莱斯招摇过市,那样人家不但不恭维你,还会嘲讽你无知和显摆。

韩信既不是贵族,也不是暴发户,啥本事都没有,要德无德,要经商没本钱,要混黑社会,胆子又不够黑,唯有一个优点就是脸皮足够厚,四处混饭,于是时称他为“四不像男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四不像的男人,母亲死了都没钱下葬,还异想天开地替母亲找了一个又高又宽,四周能安得下上万户人家的坟地。只要有点风水迷信思想的人都知道,韩信这是想借母亲的葬身之地求封万户侯,饭都吃不饱,还想封万户侯,真不愧是穷疯了。

在韩信蹭饭生涯中,下乡南昌亭长就曾被他蹭怕过。我们在前面就介绍过刘邦当亭长的收入和待遇,那个混饭吃的公职相对韩信来说,只是体面一点罢了,也好不到哪里去,然而韩信却把亭长家当成公家饭堂,一赖就是几个月不走。

常言说救急不救贫,亭长老婆见过蹭饭的,但是没见过像韩信这般长达几月蹭饭不挪窝的。俺家老公又不是什么高官贵人,更不是行商坐贾暴富之徒,你韩信也不是我家亲戚,凭什么几个月赖在我家不走?

亭长老婆想出了一招对付韩信的办法。那就是,她每天提前煮好饭,关起大门,全家人躲到被子里,把饭全干得精精光光。于是,韩信每到开饭时到他家,总是扑了一个空。后来,韩信才发现问题所在,气得肚皮都要炸破了,拒绝我就明说嘛,干吗这样把我当瘟人一样躲起来?

韩信掉头而去,发誓从此再也不登亭长大人家门。天地如此之大,难道就没有我韩信的饭碗吗?穷困潦倒的韩信马上想到了一张长期饭票——淮阴城外的那条河。河水就是他的饭碗,河里的鱼就是他的饭菜,韩信决定自食其力到城下钓鱼为生。

可怜的是,不知是因为韩信钓技太差,还是河里根本就没有鱼,搞得他有一顿没一顿的,大白天还常饿得满眼的星光灿烂。

那时候,有一群以漂洗丝絮为生的女人常聚在城河下漂洗,其中一个漂母可怜韩信,便好心赞助了他几团饭。须知,漂母的出现,让饱受世态炎凉的韩信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连几十日,他赖上了漂母这张短期饭票。

最后,韩信大言不惭地对老妇人说道:老人家,非常感谢您的救命之恩,将来我发达了一定会回来好好报答您的!

可是,漂母对韩信的话不但没有感动,反而一脸不客气地讽刺韩信道:我是看你可怜才让你蹭饭的,像你这般好吃懒做之徒,我还能指望你来报答吗?

漂母这席话,实在太打击韩信的自尊心了!然而,漂母只是善意的批评,下面这件事,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淮阴集市上的一个无赖看见韩信,就对他招手叫道,你,那个带剑的,请过来一下。

韩信走上前去,莫名其妙地看着无赖先生,只见对方轻蔑地指着他说道:你就是那个蹭饭大王韩信吧,你饭都吃不饱,还整天佩剑带刀四处游晃,不觉得丢人吗?

韩信一听,默不作声。我本来就是流浪汉,带什么佩什么,那都是我的自由,要丢也是丢我的人,关你什么事?

这时,无赖故意抬高声音叫道:听说佩剑带刀的都是英雄好汉,你有胆今天就把我杀了,没胆就从我胯下钻过去,不然你就永远在我面前消失!

我们有理由相信,无赖先生只是开玩笑,吓唬吓唬韩信,过过嘴瘾罢了,就算韩信拂袖而去,顶多招来一场哄笑,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韩信没有杀人,更没有逃跑,而是真的从无赖的胯下钻了过去。

这就是著名的胯下之辱。这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更不是绅士的作法,韩信人高马大,仪表堂堂,怎么会屈服于一个小小的瘪三呢?

然而,韩信这次的笑话是真的搞大了,一传十,十传百,迅速在乡里村间传开,从此被大人当成反面教材训诫子女。哪家的男孩子调皮捣蛋不听话,哪家的大人就拿韩信说事儿,我叫你烂,到时你烂成了一个韩信,谁还敢嫁给你!

事实上,历史总是充满着变数的,韩信一脚站在历史的B面,一脚站在历史的A面,是A是B完全由他决定。为了洗尽耻辱,韩信决定脱胎换骨,不久,他听说项梁在吴县造反,便带着那把长剑投奔项梁去了。

韩信走向造反之路,是历史必然的选择。在一个混乱的时代里,造反永远是一个暴利的行业,千百年来,造反行业几乎都是冒险家的正业,他们前仆后继,乐此不疲,就像萤火虫扑火,烧了一批又上一批,从未中断。

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在那一场接一场的造反市场竞争中,真正一路笑着走到最后的人寥寥无几,更多的人不是丢掉性命,就是永远活在别人光芒万丈的阴影之下。

很不幸,从军伊始,韩信的命运就属后一种。

项梁死后,项羽主权,韩信的人生稍有起色,他被提拔为宫廷侍卫官(郎中令),职责就是没日没夜地替项羽站岗。站岗是不能满足韩信的,就好像一撮米不能满足一头狮子一样,韩信想用计策向项羽换取更高远的前途,然而又很不幸,狂妄自大的项羽根本就懒得睬他。

韩信又一次感觉到,在这个混乱人世想出人头地还真的不容易。于是,失望透顶的韩信只好决定跳槽。换工作,刘邦当然是个不错的老板,当项羽在戏水宣布罢兵时,韩信果断地投奔刘邦,随军来到了汉中。然而,韩信从刘邦那里却只得到一份滑稽的工作:仓库管理员。

仓库,那可是老鼠们的乐园,韩信对这份工作太眼熟了,这不是李斯年轻时在楚国做过的工作吗?当年李斯还因为粮仓里的一只老鼠刺激了他,才辞掉这份要油水没油水要前途没前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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