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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攻有人查水表-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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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安不喜欢随轩这个私生子弟弟,你说虽然你妈干下的那肮脏的事情你没的选择吧,但是随轩这个弟弟不一样。他总是认不清自己的地位,还傻傻的以为自己的妈妈才是他爸爸的真爱,而随轩的妈妈是拆散他爸妈的坏人。而随轩也是抢他东西还欺负他的坏蛋。这不是智障吗?所以在听说他丢了,绥安的第一反应就是幸灾乐祸。
  “这……”随妈妈到底逆来顺受这么多年,居然下意识的开始担心。
  “好了,先吃早饭,一会儿出去找。”
  作者有话要说:  我……大概是个傻子,写完以后直接关了小黑屋以为自己已经发文了~哈哈哈哈,今天想看看评论,结果才发现的~我错了!


第108章 你的无敌小嘴炮上线了
  吴晓雨从床上起来的时候; 已经是中午了。他愣愣的看着放在腿上的手机,感觉这个场景和自己以前幻想的不太一样。
  他曾经啊,想的是,他和随轩的初、夜,第二天早上; 他起床了,可随轩还安静的像个孩子一般窝在被子里面,自己给了随轩一个亲吻; 然后洗漱; 穿衣服下去给随轩做了一锅并不是很好喝的粥。随后他带着自己的心意,回到了房间,温柔的唤醒了还在睡梦中的爱人,然后伺候他洗漱,吃早饭。明明自己的手艺不好,可随轩还是微笑着把粥都喝的干干净净; 并且乖顺的说:“你做的都好吃。”说完自己就能赏随轩一个温柔的吻。
  “这都什么操蛋的玩意!”吴晓雨烦躁的抓了把自己的头发,他莫名其妙就一下子从上位者成为了下面的都不说了。可这还没来的及发脾气呢,刚从洗手间出来的他就遇到了端着早饭上来的随轩。说什么,随轩那个私生子弟弟丢了; 要去帮忙找什么的; 叫他自己吃早饭再休息一会儿。
  这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好歹也是一个大活人丢了,吴晓雨也不好纠缠什么,他还没这么不懂事。表示随轩他们去找人就是了; 他一个人在家没问题。然后收获了随轩满含歉意的一个深吻。
  随妈妈做的早饭很好吃,虽然不是事先就知道吴晓雨的身体状况,但是居然都是清淡口的。吴晓雨吃饱喝足了之后,因为昨晚体力透支就睡着了,结果醒过来迷迷瞪瞪的,因为腰部的酸痛他下意识的哼唧了两下叫随轩的名字,可半天没回应。这才想起来,偌大的一个家,他们都出门找人了,只剩他一个人。这种滋味也是,酸辣到扎心。
  “你们人找到了吗?现在在哪儿啊?”吴晓雨到底是坐不住的人,这么一个家空荡荡的,他左右觉得都不自在。再加上好像对于昨天晚上做的那事,他有些不想承认的天赋异禀,虽说早上的时候还觉得全身散架一样的酸痛,可睡了这么一个回笼觉,居然缓过来大半:“哎呀,我没事了没事了,你等我过去找你。”
  挂了电话的吴晓雨琢磨着自己好像没什么要带的了,就准备出门。
  “个熊孩子,都多大的人了?我记得好像是中考吧?小爷初中都已经自己赚钱发家致富了,居然还会走丢?果然不像随轩!”吴晓雨开车的时候就一直一个人嘀嘀咕咕的在说。他没见过随轩的这个弟弟,但是也听随轩说过,他这人简单,就是别人所说的爱屋及乌,那说道底了,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的,他也不会喜欢。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先入为主的对这个小屁孩没好感,现在还出这种事,更加觉得他没用。
  换了别人或许还不敢说,可吴晓雨是谁啊?他初一就自己决定要去拍戏,不读书的人,自主方面没有人能比他有发言权。用吴晓雨的话来说,这十几岁的大男孩了,还走丢,报警都会被警察觉得是玩笑话的。
  这天气不算冷,但是想着要为了一个关系甚至可以说是恶劣的人在外奔波换了谁都心情不会好。随轩和那个弟弟不熟,也不知道他失踪前到底在干什么,只能去警局先问了消息,然后一边打他爸之前给他的手机号码,一边以高铁站为中心,和随妈妈还有绥安分散着找,问有没有人见过这么一个小孩,可都没有消息。吴晓雨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正皱着眉和一个不认识的人打听消息的随轩。大概是因为运动感到热了,他的外套拉链是敞开的。
  “你怎么拉链也不拉的!”吴晓雨跑过去一个顺手就拉住随轩,把他的拉链给拉了起来。这有汗的时候耐不住热,到时候风一吹感冒了那亏本就亏大了。
  随轩刚才走了不少地方,动作也有些急出了汗这会儿有些热,不太想拉拉链可吴晓雨不开心的样子让他把到嘴的拒绝咽了下去,摸了摸吴晓雨的头问:“午饭吃了吗?”
  “没。”吴晓雨吃了早饭就睡了,再醒过来已经下午过了午饭点了又跑出来找随轩,当然没时间吃午饭了。这会儿看随轩的样子,铁定又是一个没吃的,就拉过随轩的手说:“打个电话叫阿姨还有绥安都过来吧,先吃午饭去。”随轩都没吃午饭了,他想着像随妈妈那个性格,一定也急着找人不会去吃的。
  可这有些人啊,偏偏就是上杆子找人讨厌的。随妈妈她们都离得比较远,吴晓雨和随轩先打了电话给随妈妈,然后把随妈妈的位置跟绥安说,大家一起去随妈妈那儿集合吃午饭。这人都才刚刚到了饭店菜单都没来得及看呢,随爸爸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随轩啊,找到你弟弟了吗?我,我和你阿姨已经到了,你现在在哪儿呢?”
  “这人怎么这么烦人啊?”吴晓雨嘟着嘴,把点好的菜单递给了一边的服务员。他们是饿了好久了,没打算因为他一个电话就巴拉拉的跑出去迎接,该吃吃该喝喝,能做的都已经做了,还能怎么啊?
  随轩抬手给四个人都倒上了热茶,对于吴晓雨的话,没说赞同,但看表情就知道是不反对的。
  等随爸爸他们风尘仆仆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四个人正围着一大锅麻辣鱼吃的开心。特别是那个一直被称为阿姨的女人,气的脸都白了。嗯……好吧,本身她脸上的粉就白的挺吓人的。只见她涂着大红指甲的手伸出,指着随妈妈一副气结的样子说不出话来。倒是随爸爸黑着脸开口:“随轩,你也太不像样了,你弟弟都丢了,你们,你们怎么还吃的下去!”他给大儿子打了电话之后就匆匆忙忙赶去了高铁站坐车过来了,说来从昨晚开始,因为担心他连口水都没喝到,这乍一看到随轩这么不上心的样子,简直气的想要打人。
  随轩夹鱼片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抬头看了眼气的脸都涨红的父亲,刚想说话,就被吴晓雨给抢了个先。吴晓雨觉得自己好歹也是得到随轩妈妈认同,还得到随轩身体的人了,那就是自己人,家里的事情也有地位说话了。如今见到随轩他爸这么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就觉得生气:“该做的我们都做了,现在下午快四点了,我们才吃中饭,伯父你不说声幸苦了,还来指责我们,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他就是看不惯随轩他爸那个样子,虽说是找私生子,可到底是来见老婆孩子的人,带着个小三,小三还画着和墙面一样又白又厚的浓妆一副花枝招展就怕别人不知道她不是一个正经人一样的来,那不是恶心人吗:“还有啊,你的老婆在这儿,儿子在这,你谁的手也不拉拉一个和丧失片里爬出来的女人干嘛啊?”他最讨厌的就是小三,说到底,他爸妈当初就是因为双方都有了第三者才会闹翻他才会被扔下的,虽然他对爸妈要不要他这回事不在意,可这不妨碍他看这样的人不顺眼啊。
  “你是谁啊?这么没教养!”老鼠被踩了尾巴为什么会惨叫会跳脚?就是因为戳到它痛处了,所以早一秒还被气的快晕过去的那个女人,如今指着吴晓雨的鼻子骂。
  吴晓雨吵架还真没怕过谁,特别是在自己还占着理的时候,他连站都懒得站起来一筷子红糖糍粑塞到嘴里,咬了几口咽下去觉得自己的轻视提现的很明显了,这才开口:“真想不到,我有生之年还能被这么一个人说没教养啊,这够我笑十年的。”说完,还故意把手中的筷子给放在了边上,擦了嘴巴,冲着那个女人说:“大妈,你真倒人胃口。”
  吴晓雨对随妈妈的时候,那是个乖巧有礼貌的小绵羊,随妈妈啊看着怎么都觉得喜欢。没想到这孩子看着乖巧,说起话来这么噎人。随轩这人,和许多的大男人很像,狠话,动手,哪个都不怂,可真叫他去和一个女人动手什么的,他还是做不到的。下意识会觉得没风度。但这人啊,大多数都是好的,但总有那么几个不要脸的,你让她一步,她就能更加得寸进尺两步,这会儿见吴晓雨能把那小三儿气的脸都青了,随妈妈更是喜欢吴晓雨了。
  绥安早就领教过吴晓雨的功夫,怎么说呢?只要这枪口子不是对着自己的,那谁不乐意有这么个大佬顶在前头啊?再次和吴晓雨处于同一战壕的绥安感觉美滋滋。
  气氛好像僵持住了,话说不过吴晓雨,动手吧,对面四个人,他们两个人,怎么看也打不过。偏偏还没一个人给个台阶让他们下,随爸爸他们是要多尴尬又多尴尬。不过反正不干吴晓雨她们啥事,吃完买单,走人,连点菜汤也不打算留给那两个厚脸皮的。气死他们!哼!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完结倒计时完结倒计时~


第109章 中二病等于危险人物
  与SB分道扬镳; 可人还是要继续找的。
  “那个小兔崽子到底在哪儿呀?”吴晓雨昨天被随轩折腾的厉害,虽说大半天过去了,恢复了不少。可走了这么多路之后还是觉得有些受不了。用脚拖沓的踢着路面上的石头开口抱怨:“唉,你说他都几岁了,居然还会走丢?说女孩子吧我也就信了; 因为还有可能被人拐走当媳妇,可这小男孩的,带回去当儿子吗?”
  随轩没说话; 伸手拉了吴晓雨一把; 以自己的手臂为发力点,让吴晓雨省力些。
  “你这话说的,男孩子怎么就不能当媳妇了?”绥安才不惯着吴晓雨,该怼就怼,这年头的受谁还没点小骄纵呢?这么一想,小胸膛更加高耸的挺了挺顺带着还意味深长的看了吴晓雨一眼:“不过就那随昊天小子; 打肚子里就阉坏阉坏的,我觉得这次一定也是他搞出来的把戏!”然后像是想到什么一样,很是不削的嗤了一声,他打小和随轩一起; 再加上他聪明的不要不要的;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早就看的清清楚楚。
  吴晓雨见绥安别有深意的看了自己一眼,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老脸一红。也是,这年头媳妇不分男女。他拽着绥安的胳膊问:“什么也?他之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吗?”
  绥安和随轩的关系好; 自然而然的也被那个中二病晚期的小王子手动加入到了敌人的阵营。
  那小子,在人前可会装了。都说最高的伪装境界不是成为一个完美的人,而是缺陷的让人觉得你很真实,但是又不会让人对你失望。就这一点而言,绥安只服随昊天。他觉得就随昊天这种情商和演技,说他是影帝都有点贬低了。他以前就曾经看着在随爸他们面前装成一个挑食,但是因为是爸爸给夹的菜,所以强迫自己也要吃下去的孩子的时候就问过随轩,既然要演,为什么不装成一个不挑食,学习好,还乖的那种呢?时不时出个什么幺蛾子也不怕翻车?
  结果随轩用一种看智障的眼神问:“不喜欢吃却强迫自己吃下去和什么都吃,那种感动?”
  绥安瞪大了眼睛,倒吸一口凉气。就因为随轩的这一句话,仿佛一下子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之后越看越觉得随昊天的道行深,一个才这么丁点大的孩子,却深知什么叫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可能一开始的时候,随爸爸还是很喜欢随轩的,到现在,这个争气的大儿子都让他觉得脸上有光。但也许就是因为随轩太不需要操心了,所以渐渐的,随爸爸失去了做父亲的乐趣。这个时候充满了一个孩子该有的“童真”的随昊天恰到好处的出现在了随爸爸的面前,之后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理所当然。
  大儿子对于他来说,那是光耀门楣的存在,但是小儿子却更让他心疼。那种时不时的犯错和小任性“需要”他这个父亲去教导指引,他大儿子已经够优秀了,所以心思大多都交给了小儿子。以至于时间越长,他和随轩越是疏远,渐渐的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要说起随昊天的罪行,绥安都不用回想就能轻松列举。实在是因为太多了,都是那种大人看着就只是觉得小孩子心性,调皮但不无药可救的那种。吴晓雨都和随轩确定关系了,他当然也乐意和吴晓雨说说,这样也好让吴晓雨提前做个防备。要知道,一开始的时候,随昊天还尝试过离间自己和随轩,好在他无敌聪明小霹雳的脑袋转的快,否则就中枪了。吴晓雨一看就没有自己聪明。
  就在吴晓雨因为绥安的科普觉得咋舌的时候,陈默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说什么有个看着十几岁的孩子正在店里闹事。一定要见吴晓雨,否则就是不走了。
  “什么孩子?”吴晓雨一脸莫名其妙,当自己是国家邻导人啊?谁没事每天呆在店里等待接见的?
  陈默看着坐在一旁座位喝咖啡的小鬼也是一脸无语:“这我真不知道啊,刚才有个电话打过来说要订甜点,就是上次我们帮忙做过甜品台的一家酒店。说是有位客人问咱们这儿额最好吃的甜品店是哪家,他们给推荐的。但是店里只有我一个人啊,而且我们的外面都是前一天就预定的,我就给拒绝了。哪知道没过多久就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跑到店里,摔了一叠钱,然后还说什么我的服务态度差,要见师傅你,说是要投诉我。”说起来陈默真的觉得欲哭无泪。这怎么就服务差了?这人别是个神经病吧?
  “妈的,智障。”吴晓雨更是直接,把陈默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
  陈默见那个小鬼把头朝他这边看过来,就有些委屈的问:“师傅,那你回来吗?我该怎么办啊?”
  “你等着。”店里出了这种事情,他当然还是要去看看的,刚收起手机还没来得及和随轩他们说,随轩就把手伸过来,摸了摸吴晓雨的头,说:“这边也没什么事,你先过去,一会儿忙完了直接回家也别来了。”
  说句实话,这种大海捞针一般的寻人本来就不是人越多越好的。如果不是还是得意思意思,他都叫绥安和他妈都可以回家了。吴晓雨有事要先走正好。
  “行,那我先去店里。”吴晓雨告别随轩他们之后就往店里跑,陈默这人老实,听刚才陈默的话,这貌似不是个会讲理的主,万一闹起事情来,把他店给砸了,那找谁负责去?特别是听了刚才绥安给他讲的随昊天的事情,他现在觉得,所有的那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是中二病晚期患者,不关精神病医院就容易造成社会危害的那种危险人物。
  “师傅,你终于来了QAQ”陈默不是那种师傅宝的类型,可这会儿遇到这么个智障,看到随轩居然激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大概他现在才发现,他最崇拜他师傅的地方不是师傅超高的甜品手艺,而是那无敌小嘴泡怼人的能力。总觉得,看着师傅的嘴就特别有安全感。
  当然了,如果这种危险的想法被吴晓雨知道的话,不知道陈默能不能活过今天。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你的中二弟弟上线了,相信我,这是真智障,和他妈妈一个德行,没救的那种。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相信小三的孩子也是个好的,毕竟,家庭教育是占最大比例的,你一个这样的母亲榜样放在那里,我也不排除有特例能是个好孩子的,但是,这几率绝对小。我已经见过好多世袭小三的事情了,别问我为什么= =


第110章 傻子哟
  熊孩子都有一个特征; 那就是无与伦比的觉得自己就是天下第一的那种过度自信的眼神。
  坐在他们店里的这个人,此时臭着一张脸,在得知吴晓雨就是老板之后,明明是他自己说的一定要见到老板可真人到了他的面前,却一句话没有; 只是仰着下巴逼空对着吴晓雨。那表情就差直接在脸上写几个字了“我脑残我中二我是天下第一小公举”。
  “请问,叫我过来是有什么不满意我能帮你解决的吗?”吴晓雨面带微笑但是说话的声却是从牙槽根部发出来的。如果不是打从入行开始就被灌输了顾客上帝论的话,这时候怕是他早就一个托盘砸在小屁孩的脸上; 并且跟他说; 你鼻孔真的很大,劳烦别这么张扬对着我了。这不是有病吗?没事把人叫过来看你鼻孔?也不问问别人想不想看。
  说这人是熊孩子其实都有点勉强了,毕竟看着脸虽然中二,可怎么着也是个目测一米七几的大小伙了。估摸着会叫这么一米七几大高个男孩子叫孩子的,也就只有家里的长辈了。这人啊,长的都已经看不出是个啥样子了; 明明是正常的黑色头发长度一定要到了眼睛。身上一身的名牌,选得不是大红色,就是宝蓝色,特别是那个外套; 巨大的品牌字母就这么显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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