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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个死活要献身的-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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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讲清楚些。”
  “你也知道我把我上司弄到手了。”她慢吞吞地,头一次提到这个话题,“他公司做起来不很靠着家里,也就是人脉好些,大家给点儿面子,算是年轻有为的——但是远远比不上郑哲。你知道郑哲是新生最主要的控股方吧?这家公司在他投资以前什么都不是,连最核心的技术人员都是他带过去的,只用了不到十年,就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我没说话。
  “——全凭他自己,还是在他和家里人闹翻的情况下。”我姐沉默了一会儿,“就三年前。他和家里闹翻了。这事儿传得满城风雨,据说郑哲出柜了,把家里老爷子气得不行,不过郑哲有本事,他们也管不着,而且郑哲还有个弟弟,所以就这么一直僵着。”
  三年。
  三年前,我遇到了郑哲。
  郑哲遇到了我。
  “知道了。”我说,“你打算和现任结婚吗?”
  “大概不会。觊觎他的人太多了,要是结婚,以后指不定日子有多糟心。”
  “嗯好。”我说挂断了电话。
  家里多了一个人是怎样的体验?
  生活没什么大的不同,但是完全和以前不一样了。
  郑哲很少出门,一天里的多数时间都安静地坐在书房处理他自己的事情,而我的作息没有任何改变,日常还是打游戏为主,锻炼为辅。
  只是每当我在游戏的间隙站起身活动身体,或是在等待的时候不经意地抬头,都能看到他笔直的脊背和在灯光下无比柔和的侧脸。
  他沉思的时候没什么小动作,只是静坐着仿佛发呆,但短暂凝滞后飞速移动的指尖却能证明他的思绪始终清晰。他不常使用鼠标,相比起来更偏爱触控板,用大拇指的指侧滑动和点击。他工作的时候爱喝水,喝很多次,每次一小口。他空闲的时候会翻看我的书架,而且看着看着就会露出微笑。
  屋子里多了一个人之后,到处都沾染了他的习惯和气息。
  早晨醒来能感受到身边的凹陷,有时候我们会有一块皮肤贴在一起,有时候他直接窝在我的怀里;我掀开被子的角度不能太大,因为冷风会让郑哲发出不满的呢喃;洗漱台上放着他的牙刷和杯子,他的毛巾搭在我的毛巾旁边,有时候我能一边刷牙一边盯着他的东西出神;我煮早餐的时候要多加一个人的分量,在阳台拉开身体的时候郑哲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路过我去卫生间,而我总是不自觉地注意他漱口的声音。
  他用的牙膏是薄荷味的。
  那上面印着我看不懂的文字,但我知道它是薄荷味的,可能还有些苦。
  因为郑哲出来的时候我通常都跑完了步,会做一些简单的活动平复身体,而郑哲会站在一边看一会儿,在我结束时候给我一个吻。
  他住进来之后我的生活几乎没有多少改变。
  但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每一天,在早餐和游戏之前,我知道我在等待他的吻。
  那当然不是说别的事情就不重要了,我是说早餐和游戏。他不是一个更有趣的事物,他也没有成为我的重心,实际上我们其实甚少交流,因为——这很奇怪——我们总是及时注意到对方所发出的任何无声的讯息。
  但我偶尔会觉得……如果我的人生是个游戏,那郑哲就是我的补丁。
  他严丝合缝地补足了某些部分,没有完美到“另一个半圆”的地步,要那么完美的话还是挺可怕的,所以现在就很完美。
  以至于我们住在一起半个月之后,我才意识到已经过了半个月。
  没有摩擦。没有争吵。没有足以引起不悦的意见相左。我们在这半个月里做了五次,前四次是他主动的,最后一次是我主动的。三次没有戴套,两次有。在客厅,在厨房,在卧室,在我狭窄的浴室,在深夜的阳台。
  没开灯,没拉窗帘,贴着落地窗。
  两次他哭了,三次他没有。
  一次我在他身上喝了红酒。
  五次我觉得我们已经深爱了多年。
  剩下的每分每秒,我都觉得强烈心动。
  我确定我爱上了他。
  但我开始不确定他是否爱我。


第22章 
  我从前玩攻略游戏的时候,总觉得游戏角色的一些行为和心情又矫情又可悲,可真的轮到我的时候,才发觉游戏确实是取材于现实的,尽管有夸大的成分。
  爱带来很多正面愉悦的情绪,但爱的过于私人,同样也催生出嫉妒、怀疑和冷酷。
  好在目前为止,我心里还只有很淡的一点怀疑。
  大抵是所有人看着和自己差异巨大的爱人的时候都会浮现出的想法,即使你在心里万分笃定你们的情谊,还是会忍不住去想:他真的爱我吗?他爱我哪一点?
  郑哲真的爱我吗?他究竟爱我什么?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他准备我们的午餐。他炖了猪脚汤,蒸了杂粮饭,手边还摆着一盘卤菜,现下正翻炒着青椒土豆丝——和我习惯只弄一道菜不同,他更喜欢做很多道菜,为了及时吃完,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多。
  他系着浅蓝色的围裙,棉布的室内衣并不贴身,但围裙的系带仍旧勾勒出他细细的腰身。这家伙最近半个月里已经长了不少肉,可还是瘦得厉害,简直我一只手就能抱起来。
  我一边看着他做饭,一边考虑着要不要让他多吃一些高热量的食物,然后再让他每天锻炼,争取能恢复我头一次触摸到他身体时的体型。那时候他也偏瘦,但好歹肌肉流畅,非常健康。
  吃饭的时候郑哲忽然说:“我朋友送了两张健身卡,下午一起去?”
  我看看他,不相信这么巧的事件没有他的手笔。
  不过无所谓。
  他就是这样的人。
  “好吧。”我答应下来。
  他紧接着又问:“你会不会开车?”
  ……我会不会开车……这个问题……咳,我不信你不知道。再说我这么遵纪守法的人,不可能无证驾驶的。
  “会。”我还是说。
  郑哲便很轻地微笑了一下:“那下午你开车吧,好认认路。”
  我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
  停在车库的是一辆崭新的银白色奥迪,自动挡,后视镜上悬挂着红色的中国结。我坐上车,疑心这不是郑哲的布置——无论怎么想,他都不像是喜欢中国结的样子。我认为他的审美会偏向于挂上一块玉饰,或者直接不放任何装饰。
  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就什么都没问,只是按照他的指示开车。
  对我来说出门是一件令人厌烦但又必须去做的事情,而且从本心来讲,我也很难说自己的的确确一点儿也不喜欢出门。我其实还挺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上一会儿的,如果我要去的地方足够安静,人迹罕至,或者人多但是没几个人会关注我,那么适当地出门于我而言也是一件乐事。
  郑哲应该是知道的。他一贯擅长满足我的心意。所以我也就不觉得和他一起出去是一件需要仔细思索的事情。
  谁说得清楚?又或者我只是不介意和他一起出去。
  我在他的指引下把车开进停车场,里面的车辆停得满满当当,不少都是顶尖的豪车——我认识很多跑车,尤其是非常优秀的跑车,当然,不是出于本身的爱好,而是因为赛车游戏——这大概是个有钱人聚集的、传说中会费无比高昂的健身俱乐部。
  郑哲还坐在我身边,非常安静的样子。我停下车却没有急着出门,摩挲着方向盘,忽然问他:“你想做什么?”
  “我太久没有露面了。”他坦荡地说,“出来见见人。”
  隐含的话没有说,但我们都心知肚明:顺便让我也见见人。
  天知道我讨厌这样的场合。我不喜欢过多的注视和刺探的提问。某种程度上说我对社交兴致缺缺是出于一种喜爱独处的天性,甚至与过去的悲剧无关,充其量悲剧只是加重了这种倾向而已。
  我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郑哲这么急躁,因为他是那种从容不迫而又擅长布局的人,我以为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能走到这一步,他也会小心设计、仔细安排,并且会不动声色地做好铺垫,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而不是像今天一样,突然告诉我,要带着我去他日常所在的圈子里。
  我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可对上郑哲的眼神,又觉得有什么不对。
  天知道。他可从来不敢在我面前这么坚定地表述自己的意愿。多数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妥妥当当地把所有会让我不愉快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保证不会在我面前泄露分毫。
  也包括他自己的心情。
  我真是看不懂他,虽然多数时候,我也从来都没有试过这么做。
  “走吧。”我说。
  姑且一试好了。


第23章 
  我下定了决心,可郑哲反而伸出手,阻止了我开门的动作。
  他的手因为过于用力而微微发抖,青筋毕露,但放在我身上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无所适从地消散了,轻柔得像一件绸缎的内衫。
  我停住,转过头看着他。
  “……回去吧。”郑哲低声说。
  他没有闪躲地和我对视,温柔的眼睛透出一股怎么也掩盖不住的暴戾。这种怪异的情绪就像燃烧后残留的灰烬,灰白,滚烫,易于引起森林火灾。
  我说:“我不下车,你把话说清楚。”
  “……是我错了,你不想去就不去。”
  “我没有不想去。”
  他抖得更厉害了,看我的眼神有一瞬间让我觉得他已经目眦欲裂。但他说话的语气还是轻轻的,很温柔地哄我的样子。
  “我们不去了。”他只是翻来覆去地这么说。
  这家伙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表情。
  焦躁,惶恐,愤怒,各种情绪在他的脸上交替闪现,他完全无法自控。那张完美无缺的面具终于破裂了,豁口里是一个不那么温和有礼的、隐约有些疯癫的郑哲。
  可我看到却不觉得开心。
  像是某一天雨后捡到一个泥水狼狈的蜗牛壳,破损的豁口暴露出柔软脆弱的内里。你不由地要忧心它该怎么活下去,因为即使在它的壳完好无损的时候,摧毁它也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
  脆弱得让人心痛。
  这一瞬间里我终于明白郑哲一直以来给我的违和感了。他是个强者,毋庸置疑,可他对我的态度和姿态里总是透露出处于生命边缘的惶然,像是生于乱世的平头百姓,夜夜都因为不知是否会到来的匪徒不得安眠。
  我从来没有设想过这家伙是个好人,像他这样成功的商人是不能用“好坏”来定义的。
  但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他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一个人能在恐惧面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何况这个被恐惧折磨的人还有钱有权。
  不能说在一刹那中我没有生出对此的惊异和恐惧——我掩饰得很好,但我自己心里知道——可很快的,心痛和爱就将这份恐惧掩盖了,转化为一种莫名的悲哀。
  我忽然想吻他,我也这么做了。
  他尝起来十分僵硬,可舌头在僵硬中依然温顺地向我展示他的顺服和柔软。他颤抖的手渐渐安静下来,我离开他的嘴唇,又吻了吻他的额头,说:“走吧。”
  既然是因为你想来我们才来,你想走,我们当然也可以马上就走。
  我系上安全带,发车,准备离开。如果不是一辆亮黄色的法拉利一气呵成地停进我左手边的空车位的话,我和郑哲大概真的回去了。
  可能真的存在某种“预感”一类的东西,那辆车一停下来,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看了郑哲一眼,他很勉强地微笑了一下。“算了,”他说,“来都来了,刚好认识一下我的朋友。”
  “追你的?”我说。这辆车没贴膜,驾驶座上的明显是个长发飘飘的女人。
  “是。”郑哲说。
  ……这点小事不至于让他失控成这样吧。我想着,下了车,正撞上亮黄色跑车了上下来的女人。
  运动套装,高马尾,红色发带和红色运动鞋,走路的姿势有一点轻巧的弹跳感,乍一眼望过去,扑面而来的全是年轻元气神采奕奕。这份明亮让人估摸不准她的年龄,说是二十多岁也行,说是三十出头也没什么不对。
  她见下车的不是预想中的人,不由得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还来不及收起,脚上就不由自主地停了半分。
  “你是……?”她眨眨眼,还笑着,眼眶突然就红了。
  “王经亘。”郑哲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后,在我之前回答了,“我……朋友。”
  她没有理会郑哲,停在原地,细细地看了我一会儿,说:“这个朋友真是帅呆了。”
  我在她盈盈欲坠的眼泪中保持最为可贵的沉默。
  “真讨厌。”她幽幽地说,“真的喜欢男人就早点拉出来溜溜嘛,出柜这么让人猝不及防的,又说自己是gay又不带男人出门,害我们都以为你是为了不结婚才撒这个谎……不过也是,这么好看,换成我也舍不得带出来让那群烂人调侃。”
  然后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她把头一拧,踩着她来时那种带着弹跳感的步伐,马尾一甩一甩地离开了。
  我心说这个妹子真是讨人喜欢啊……可惜这么一出之后恐怕没办法好好说话了。
  就在我身边,郑哲轻轻笑了一声,又恢复了一贯的不紧不慢。
  “她叫林辛怡。”他说。“抱歉。”
  “没什么可抱歉的。”
  “我不是为这件事道歉。”他低声说。
  “还有什么事?”
  “啊……”他笑,“还有一些没发生的事。”
  我心说你真是想太多,这事儿之后我和她还有相处——都不说友好相处——的可能?
  但郑哲只是微笑。
  如果我的好奇会让他受伤害,那么不知道这个笑有什么含义也无所谓。


第24章 
  我的确不打算深究郑哲的秘密。
  但就算在此之前只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验,我也知道情侣之间不应该有太多的隐瞒。
  这是我决定跟着郑哲出门的真正原因,我也确实更了解郑哲了——关于他对女人的吸引力我有所想象,但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显得直观。
  我并没有感到嫉妒。此刻充斥在我心里的,是有点微妙的惊奇。我发觉我不太能把郑哲和这个女人联系起来,在我眼中他们没有一丁点儿搭调的地方,尽管我知道在大部分人的眼里真正和郑哲不搭调的人应该是我。
  但愿在别人眼里我的形象不会是“把郑哲迷得神魂颠倒的野男人”,如果是,希望他们不要在我面前表现出来。
  我实在不擅长应对尴尬的场面。
  一路无言,我的平静和沉默让郑哲很不自在,在我们一起走进电梯和等待电梯停下的过程中,他一直悄悄地观察我的反应。
  有些可爱。他一直这么可爱。
  然后我控制不住地想——既然我一直在猜测和揣摩他对我的感情,是不是他也一样?一边对自己的判断确信无疑,一边为得不到回应忐忑不安。
  我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跟着郑哲走出了电梯。
  他领着我走进一个摆满了健身器材的空房间。
  这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还以为我会看到一个大家可以聊天交际的健身房,会发生一些比方说一排跑步机摆在一起,然后二世祖们一边跑步一边聊天的场景……好吧是我犯蠢了。
  他们可能会一边打高尔夫一边聊天,但绝不会一边跑步一边聊天。
  虽然我真心觉得那个场面挺萌的。大家都气喘吁吁,或许还脸色通红,交谈在急促的呼吸阻隔下断断续续。
  这里看上去是个正儿八经健身的地方,所以应该另有交际的场所。
  比如一个高尔夫球场。
  但是我不会打高尔夫球,所以郑哲一定不会让我和他的朋友们在高尔夫球场上相见。
  我就这么怀着隐约的好奇和期待开始慢跑,一边跑一边琢磨郑哲会想出什么招数让我认识他的朋友。待会儿累了一起吃饭聊天?不不不,我不喜欢过热的气氛,尤其是在陌生的人群里,但是人多的时候过于安静也会让我感到不适,所以聚会从来都是我避之不及的场合。郑哲不会出这种昏招。
  但除此之外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合适的情境了。毕竟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认识新朋友,同班同学不算的话,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陌生人迈进我的生活。
  自从我爸妈过世之后。
  除了郑哲。
  因为所有人中只有他采取了激烈的手段。
  而且还死缠烂打。还臭不要脸。
  最糟的是我真的觉得他很讨人喜欢。
  慢跑了二十来分钟后,有人敲了敲门,然后不等我和郑哲做出反应,就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个年轻男人,看上去和我同龄,穿着白T恤和黑色运动裤,留着清爽的短发,一边走一边冲我们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下了跑步机,而他用一种恭顺而不谄媚的态度冲郑哲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然后走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自我介绍说:“我姓李,李晔。郑总说你不爱说话,多的事情也不说了,以后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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