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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进京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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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影一闪而至,扶住雷丰瑜,“陛下。”是护卫长齐燕。
雷丰瑜平常不喜欢身边很多人跟着,再说他自己也是个中高手,也不惧刺客什么的,所以以前也总是偷偷一个人出宫溜达,但自从当年闹过一次危险后,宫中就加派了暗庄,只要雷丰瑜再一个人出来,就会有高手侍卫暗中尾随。
“陛下,回吧。”齐燕劝道。
雷丰瑜摆了摆手,“朕再待会。”
“那我去给陛下找件厚些的衣服。”雷丰瑜一开始出来本是练剑的,身上就只一件单薄的劲装短打。
齐燕开始满院子转悠想找个什么给雷丰瑜遮遮寒。可转过一道假山后,齐燕却突然转回头来,对雷丰瑜道:“那边有灯光。”
这里是龙大将军、龙大丞相、龙皇后的俯宅,就算现在空置着,可又有哪个敢上这里住?除非……
雷丰瑜先是一愣,接着是心头一阵狂跳,迈步向那边疾奔了过去。
确是有灯光!只是窗纸上透出的灯光很昏暗,刚才雷丰瑜站着的地方又刚好有个假山挡住了这个方向,因此没看到。
雷丰瑜将手按在紧闭的门扉上,止不住的发抖,想着这一推开,看到的或许就是那无比熟悉的暖如朝阳的笑,可更怕的是,门推开里面的却不是他要等的那人。
最后还是齐燕替雷丰瑜把门推开了。
屋中一盏长明灯点着,照亮一张供桌,供桌上摆着果品和糕点,贡品后面供着三个黑漆牌位。牌位下的蒲团上跪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月儿!”雷丰瑜的手不抖了,心也不跳了。






第9章 一个关键人物
月儿长的跟雷丰瑜差不多高了,身板也壮实了,只是皮肤却黝黑黝黑的带着些风霜的颜色。上次见时还嫌稚气的脸,也已经棱角分明了。活脱脱的已经是雷丰瑜的黑漆翻版了。
听到雷丰瑜来,月儿也不意外,不过也没有起身搭理他的意思,依旧跪在那里,眼睛看着供桌上的牌位。
三个牌位,旁边的两个,一个写着陈锦堂的名字,一个写着管仁华的名字,而最中间的一个牌位上金漆书写的赫然就是‘龙跃’。
“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进宫去?”雷丰瑜走到月儿身边,问他这个由龙跃一手带大的儿子。
“我回来是祭拜我父亲的。新春佳节,怕他冷清,他可是最喜欢热闹的人呐。”月儿眼睛依旧没离开牌位。
“龙跃他没有死。”雷丰瑜伸手拿起龙跃的牌位。
“你不要再惦记着他了。”月儿说道:“曾听老人说,如果一个灵魂不得安宁就不能投胎转世,你放他安宁,让他转世投胎,也许他快点投胎,我就还来得及再……”
“龙跃没有死。”雷丰瑜再说一遍。
“这一年多我一直在草原找他。”怪不得月儿黑成了这样。
“我找到了这些。”月儿取出一些金属碎片,“这就是他已死的证明。”
那些碎片边缘很不整齐,好像被什么硬生生撕扯下来的一般,再有就是这碎片很光亮,没有一点锈迹。
雷丰瑜仔细看了半晌,看不出更多的,只道了一句:“好钢。”
“好大的一个精钢打造的东西,却炸开成了这些碎片。”月儿说道。
“炸药吗?”雷丰瑜疑惑的问。
月儿给了雷丰瑜一个很鄙夷的眼神,“炸药真要有这威力,戎狄铁骑还有何惧?”
“那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名字,只知道这是我爹造的,他在为你运马的时候造过一个,后来我问过工匠,那条铁木大船上的累累伤痕就是那一个爆炸时候造成的,残存在船身上的铁片挖出来就跟这些草原捡回来的一模一样。”月儿说道,“我反复的比对了无数遍。”
“这些铁片从草原的什么地方捡到的?”雷丰瑜紧张了起来。
“就散落在陈锦堂和管仁华被杀地方的附近。”月儿哼了一声,“你派的人根本不够仔细。”
“也就是……”雷丰瑜的眼前有点恍惚了。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被杀的时候,我爹就在那。”月儿说道:“我们都知道我爹那人,他虽然心里头只装着你,可陈锦堂和管仁华对他有恩,那两个人对他又那么有情有义,他如何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除非他也死了,绝不可能还活在这世上。”
“咳咳咳……”雷丰瑜又开始咳嗽了,咳得不可抑止,咳得直趴到供桌上。
月儿叹了口气,斟了一杯水递过去。
雷丰瑜伸手接水,手指却与月儿的手指在碗边上碰在了一起。
雷丰瑜抬起头,看着按在碗上的两只手,“你不恨我了?”
“恨。”月儿一把抢过雷丰瑜手里还握着的牌位,“我只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生几年,这样我就能抢在你前面遇到他,那样我就能让他成为这世上最幸福最快乐的人,不要那么多的操劳,不要那么多的伤痛,更不要这么早,这么早就……”月儿的泪从眼眶里涌出,顺着脸颊吧嗒吧嗒落在灵位上。
雷丰瑜举起衣袖给月儿擦了擦脸上的泪,“他没死。”
他用笃定的语气说道:“他没死。我将你祖父留下的那把宝刀‘魔焰’,送给了他的贴身死士。那把宝刀是陨铁锻造的,再怎么样的爆炸也震不碎它。而那些死士的尸骨中,也没有哪一个能证明是那个死士的。”
“浅野十一郎叔叔!”月儿瞪大了眼睛,大眼睛里也燃起了希望,“以浅野叔叔的武功,以他对我父亲的忠心,他活着我父亲就活着,若我父亲死了,他也一定会以死相殉。”
“是,只要宝刀‘魔焰’不出,我就绝不相信龙跃死了。”雷丰瑜坚定的说道。
……
睡到半夜我突然惊醒,一身的冷汗。
出来的太匆忙,我忘了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绝不能忘,不该忘,就算忘了我自己,也不可以忘记的事情。
一个咕噜爬起来,冲出帐子,翻身上马,向来路催马狂奔而去。
幸好因为拉家带口负累太多,我们一行走的缓慢,所以走了一日也没走出多远,我快马加鞭在天亮前终于赶回了我和嘉措日常放牛的那片溪水边。
翻身下马,抹了把头上的汗,拔出腰间的短刀,拨开溪边的积雪,从雪下挖出一块卵石。
用衣袖仔细的擦干净石头上的泥土,用刀尖在石头上刻下了我昨天刚刚学会的字,也就是我的名字央金,然后捧起这块石头,将它贴在我的额头,心中默默叨念:“我要走了,去逻些,大概要去很久,不过我答应你,一定会回来的。”叨念完毕,我将这块已带上我体温的石头,郑而重之的摆上玛尼堆。
再上马,天已经亮了,好像就那么突然一下子,天就亮了起来。漆黑的夜空,一下子透出滴水般的湛蓝,湛蓝的天空中,卡瓦博格峰如同顶天立地的白衣巨人。两只大鹰披着一身的霞光,从卡瓦博格山顶俯冲而下,鸣叫着掠过我的头顶,又掉头箭一般的直冲向蓝天。
这片高原其实不贫瘠,它如此的美丽和如此的生动,如果这世间真有神,那么他一定就在这片高天厚土之上。
我痴痴的想。
这个时候,远远的正跑来一人一骑。
“央金!”嘉措发现央金跑出来,不放心,也随后一路紧追过来。
好不容易追上,看见了人,他却愣愣的住了声也勒住了马,只见央金骑在马上,皑皑白雪上,天高地阔中只他一个人,他仰头看着天空出神,慢慢的脸上如雪山融水般的荡漾开了一个笑。
出升的朝阳红彤彤的映着那个笑脸,嘉措突然心里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今年的春天,会不会也提早到来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两更。关于龙跃和雷丰瑜的事,那是《龙跃升官记》和《君王选后记》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第10章 到首府了
从大雪山下走到逻些,我们一行足足走了好几个月。
不止因为我们这一行有女人、孩子和牛车,最主要的是,我们这一行根本不是直奔逻些的,而是不停的绕圈子。
那些捆成捆的牧草,不是一下子发放完的,后来从逻些又陆续运出来好几批,巴桑接应了这些牧草,然后押运到牧人聚居的村落发放,一边发一边统计,哪里牛多,哪里草少。就算是没有草可送的时候,他也不闲着,到处去转悠,但不大去头人家,尽往些差巴和堆穷家里钻,问问他们牲畜的情况,孩子的情况什么的。
这么转悠着倒也让我走过了吐蕃不少地方,知道了原来除了我生活的卡瓦博格雪山外,吐蕃原来还有那么多的山,那么多的河,那么多丰美的草甸,以及那么多贫困的差巴。
如果不是因为这样行走我家的牛损失不少,我还是很愿意走走的。
说起损失,我家的牦牛虽然可以从巴桑大人那里多领到些草料喂它们,但是由于长途跋涉,再加上暴风雪的侵袭,还有狼群的袭击,我家的小牛几乎全死光了,只剩下些强壮的成年牛。
其实这些牛就算留在家里,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多少。牧草放赈下去再多,也是不够的。行走间,路边随处可见冻饿而死的牛羊的尸体,有时候还有人的尸体。这些尸体多到秃鹫都吃不完了。
一直到天气转暖,格桑花从雪下冒出花苞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逻些。
这个时候的我,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已经能够简单的读写,巴桑大人的书,也能看个大概意思了。
巴桑夸我很聪明,有一次在教我算账的时候,甚至赞我是天才。我把这份夸奖向几个哥哥和丹珠他们一说,他们也很高兴,他们认为天才的意思就是天上的柴火,就算是柴火,可既然是天上的,那也就很珍贵了。
逻些的繁华是非常的繁华。我所学的词汇还不多,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繁华,只能用非常这个词来强调。
这里有很多的房子,不是我们居住的毡房那样的房子,而是很高很大,很壮观,嗯,很非常的房子,除了寺庙我从没见过这样壮观的房子。这里有很宽的路,不是人走得多了就踩出来的那种路,而是很平整,很整洁,很那个非常的路。有很多的人,不是我们家这种一年到头穿一件袍子的人,是那种身上穿着像蝴蝶翅膀般鲜艳颜色袍子的,头发梳得像奶皮子一样光滑的,嗯,很非常的……姑娘。
非常漂亮的姑娘,穿着非常漂亮的衣服,出入在非常高大壮观的房子间,行走在非常宽阔整洁的街道上,让人非常的错不开眼睛。
“真希望嘉措也来看看,他肯定嘴都要乐歪了。”因为我家是赶着牦牛来的,那些牛虽然死了不少,也还有一两百头,巴桑不允许我们把那么多的牛赶进城来,所以就将它们安置在了巴桑在城外的庄子里,强巴、嘉措他们也被要求留在庄子上。只带着我和他的那些随从兵甲进了城。
当时巴桑大人下这个命令的时候,我还很不情愿,不过现在看来他是对的,要不然我家的牛在这整洁非常的路上拉上一地的牛粪,我们都会被打死的。
“牛不能进城,你的兄弟和妻子、孩子们还是可以的,等你拿了这个月的工钱,就可以带他们进城,做新衣服,买好吃的东西。”巴桑安慰我道。巴桑人很好,几个月相处下来,对我和我的家人也一直很好,是难得的心肠好的老爷。
“工钱是?”所以我大着胆子问。
“接下来你要开始为我工作了,如果做的好,一个月下来,我给你三两银子。”巴桑说。
“哦!”我想起了有一次头人让次仁帮他去猎豹子,然后赏他一壶酒,不知道三两银子比那一壶酒怎样。
看我垂头丧气的表情,巴桑无奈的解释道:“一两银子,可以至少买十头牦牛。”
“十头牦牛?!”我一下子跳了起来,高兴得原地转了两圈,跳起了锅庄。
“快走开,别挡路。”怪声怪调的一声吼,接着几杆□□劈头盖脸的向我打过来。
“你们干什么?”巴桑的兵甲和随从都拔出了刀。
两边眼看着就要干起架来,巴桑却在看清对方服色后,神色一变,连忙阻住了自己的随从,把我推到他身后,并拱着手,一再的对那些持枪打人的人弯腰行礼,嘴里说着:“对不住,对不住,阻了中原来的各位老爷的路,我们这就离开。”
“快滚,耽误了大爷们的时辰,小心剁了你。”那些人骂骂咧咧的从我们面前走过,一路走着一路用枪驱赶抽打着两旁的路人。
这些人走过后,很快杂沓的马蹄声响起,一队骑手驾马呼啦啦奔了过来,这一队骑手一时看不清有多少,少说几百骑,骑的马异常高大,在吐蕃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的马,人在其下,都够不到马头,马上的骑手更是威风凛凛,一个个血红色的战袍,亮银色的盔甲,熠熠生辉威武非常。
如果在别的地方见到这队骑手,我一定会大声鼓掌喝彩,但此时此刻我却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他们在这人来人往的街市上横冲直撞的奔过,虽然前面有人开路,不至于撞到了行人,可是马蹄踩踏冲撞,还是将路边经营的摊子踩烂不少,搭起来的棚子撞翻无数,更不要说这番声势吓坏了多少行人、孩子。
等这队人马过去,我看着被他们踩踏过后原本平坦整洁的街道变得一片狼藉、坑坑洼洼,更落下满地的马粪,只觉得非常的气闷,胸口赌的难受。
“中原来的这些老爷们,总算快走了,且再忍他们两日吧。”我听见巴桑喘着粗气,这样说。
后来我才从巴桑口中得知,这些中原的兵马是护送白玛公主回吐蕃省亲,并押运草料来帮助我们的。可是我没有从他们身上看到一点善意。






第11章 舍命不舍财
一个月三两银子,不是巴桑给我的赏钱,而的的确确是我的工钱。巴桑将我安排在了他的衙门里工作。
吐蕃王朝的官员制度我一直没搞明白,不过我觉得巴桑的官职也许不小。
因为在他这里往来的都是银钱,如果以一两银子十头牦牛计算,有时候进出的一笔银子,换成牦牛就数以万计。
为巴桑做事的也有很多人,分工各不相同。我在巴桑的手下做的是一些抄录和计算的事情。
事情不算重,但刚开始时做的不是很顺利。因为在巴桑手下做事的其他人,他们的衣着都比较光鲜,如果在家乡那会儿我看到这样的人,是要磕头口称老爷的。
那些人都看不起我,他们从来不跟我说话,吃饭的时候也不允许我跟他们坐在一起吃。
第一个月的时候,差不多每天吃饭的时候,我都抱着饭碗蹲在屋外的墙角自己吃,这待遇让我想到了我家的格桑花。我现在很能体会它的感受了。
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我如约拿到了三两银子。小小的三颗闪着月光般颜色的‘石头’躺在我的手心里,我看着有点想哭。这就是三十头牦牛啊,如果在这里干满一年,我就能赚到比给我看病几乎多一倍的牦牛。
突然我又想笑,三十头牦牛就在我的手心里,稳稳当当,我是个大力士啊!
怀着哭笑不得的心情,我去找巴桑大人告假回家一趟,不过巴桑大人刚好不在,另一个管事准了我。这个管事虽然也不屑于跟我说话,不过他是随巴桑大人送牧草的那些随从中的一个,还算是有些情分。他对我随意摆了摆手,算是答应了。
我用手紧攥着我的三十头牦牛,出了我做工的衙门,很快我就知道,其实这三十头牦牛不稳当。
我攥着它们刚走出去没多远,两个汉子就冲了过来,把我推倒在地,压在我的身上,用力掰我的手,想要抢走我的银子。
我大声的呼救,明明衙门就在我身后没十步远,可没有人出来帮我。
那两个人力气比我大,我被他们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但我死不撒手,手都几乎被掰断了也不撒开。
这两个人开始对我拳打脚踢。
我还是不撒手。
“一两银子我要买牦牛,十头牦牛都要母牛,给强巴,强巴就不用为了贡品那么头疼。”
“第二两银子我要给次仁买一张好弓,他有好弓打猎就能更趁手,不会再受伤。”
“第三两银子我要带丹珠和达瓦、梅朵进城,给丹珠买块花布,她一辈子也没穿过花布衣服。给梅朵买个嘎乌,女孩子要戴嘎乌,梅朵五岁了还没戴上嘎乌。给达瓦买一柄刀,要刀柄上带花纹的……”
我声嘶力竭的喊着,不知何时身上没了动静,我睁开眼,眼前已经都是金星,看不清楚,只依稀看到刚才要抢我钱的那两个人,其中一个用力的冲地上吐了口口水,对另一个招了招手,两人掉头走了。
用袍子捂住头上淌血的伤口,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虽说一身的疼,总算我的银子还在,一转头,我看到衙门里探出几张熟悉的脸,见我看过去又很快缩了回去。
我不去管他们,只抱紧我的银子,踉踉跄跄的往城外走,嘴里继续低低的念叨着,“一两银子买牦牛,二两银子买弓,三两银子给丹珠……”
……
第一次的工钱我没能买什么,也没能带丹珠和孩子们进城,我在床上躺了好几天。衙门里的事也只能让强巴替我找巴桑大人去说。
巴桑倒是没怪我,还来看了我一次,并且还给梅朵带来了一只镶着玛瑙石的漂亮嘎乌,给达瓦带了一柄刀柄和刀鞘上都带花纹的短刀。我想那天的事他也听说了。
等伤好了些能重新回去上工了之后,衙门里的人对我的态度似乎不太一样了,他们虽然还是不大搭理我,不过也不大赶我去墙角了。大概对我这种要钱不要命的人,也心有戚戚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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