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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民的哲学(连载)-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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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旁。在意识活动过程中,属于前意识的观念有时可以“溜”出来,参与人的现实生活。例如,我正在有意识地看书,突然,我的妻子闯进来问我一个电话号码。这号码曾经留在我的意识中,但后来被储藏在“前意识”的系统中。电话号码是在看书这个有意识的活动时被挤到“前意识”领域中去的。现在,妻子突然问起时,呆在前意识中的号码,经一种毫不费力的记忆行为被召唤出来。所以,前意识是意识附近的心理,它可以较快地、较易地闯到意识领域中。在完成一定的使命后,它又很快地退到它所属的前意识领域中。在意识和前意识的下面是“潜意识”。这是人类精神心理之最原始的因素。潜意识压在最深处、最低层,但它又是最活泼、最不安分守己的分子。它们千方百计地想冒出来,每每想冲出前意识和意识的层面而直接地、*裸地表现出来。但是,在正常人那里,意识和前意识的领域及其关系是稳固的。意识,作为最高统治者,发挥了它的威力,控制着潜意识继续留在最低层。这样,才能保证人的意识的正常活动。弗洛伊德指出,人的记忆行为并不能把原动的潜意识的内容送到意识中来。潜意识同前意识相比,远不是可以轻易地闯到意识生活中来的。弗洛伊德说,人的心理活动中,有一种保护意识生活不受干扰、不受潜意识侵犯的“压制作用”,强迫那些潜意识的冲动留在原处,并一次又一次地打回或顶回企图来闯的潜意识。关于这种压制力,在弗洛伊德早期研究歇斯底里症时曾称之为“抑制作用”,并形象地把它比作一个“检查员”。为便于了解这个概念起见,我们可以把心理比作一个三层楼的住宅,在最高的一层住着心理家庭中最高尚的分子。在它们下面是前意识——它们是比较安静而守礼的人们,可以随便地访问他们上面的那些“意识先生”。诚然,有一位警察站在楼梯上,但他是一个和善的人,一般是很少禁止前意识分子通行的。住在最低层的“潜意识先生们”却是一群未受教化的、爱骚动的分子。他们经常吵吵闹闹,要通过那个楼梯,想躲过那位警察的监视;这警察的主要职责就是制止潜意识不要扰乱楼上的“意识先生”。那些不老实的潜意识,有时为了溜上去,就千方百计地伪装自己,把自己打扮成前意识的形态,或者,乘着夜深人静警察先生因操劳过度而麻痹大意的时候,闯了过去。上面所说的“警察”就是压制或抑制作用的形象化表现。而所说的潜意识装扮成前意识,指的是弗洛伊德的这样一种观点,即潜意识一般是无法进入意识层的,前意识则可以在符合一定规定、经过审查制度的考核之后进入意识层;所以,潜意识为了达到意识领域,往往借着某种与前意识相类似或有密切关连的观念形式,把自己的强度转移过去,掩盖着自己。这种伪装与前面提到的“转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弗洛伊德为了进一步说*理过程的原动性质,认为有必要用新的概念说明人身上所表现的潜意识和前意识及意识之间的能动的、复杂的、变动的关系。他说,用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作为分析心理活动的概念是必要的,但还不充分。这些概念容易给人一种心理之静止性的印象。因此,弗洛伊德又发明了三个新概念与上述三种形式的心理状态

  相对应:原我、自我和超自我。

  “原我”,是指那些包含着不合理的、荒谬的内容的心理,它与意识的人格无关。“原我”的原字“id”是弗洛伊德从尼采(1844—1900)那里借来的。从字面上讲,它是从拉丁文的非人称的代名词生发出来的。它的原意相当于英文的“it”,即“它”。因此,它可以很恰当地表明它与意识生活的矛盾性。这种矛盾就是上面所说的那种潜意识与意识的关系——它本身不属于意识,却又时时处处想表现为意识。

  说得更确切一点,“原我”就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它不问时机、不看条件、不顾后果地一味要求自我满足。因此,在正常人的心理活动中,它很自然地要被压抑、受阻止。事情很明显,如果不对它们压制,任其表现或泛滥,就会使人变为疯狂,不可收拾,以致最后牺牲自己的一切。现实生活是不容许“原我”为所欲为的。

  在人类的现实生活中,“原我”的一部分由于在与外界的实际接触中不断遭到打击而失败,它就得到了修改。这部分得到修改的“原我”便成为“自我”。“自我”限制和驾驭着“原我”,以便寻求适当的时机,在现实的原则的基础上使“原我”的一部分要求得到满足。“自我”好象成了“原我”的侦察兵和调度员。所以,弗洛伊德说:“就全体说,自我必须满足原我的意向。假如它能制造实现这些意向的条件,它便尽了它的责任。”弗洛伊德把自我与原我比作骑马人与他的马的关系。马供给运动的力量,但骑马者具有决定方向和向着该方向前进的指导权。然而,在原我与自我的关系中,有时也出现一些不合情理的情形,即骑马者必须在为自己所要去的方向上来指导他的马。

  在人的一生中,“自我”往往是在幼年时期慢慢形成的。而在儿童时期,人与其父母之间还保持着强固的感情联系。那时,儿童的“自我”刚刚形成,还没有强固到足以完全驾驭“原我”的程度。因此,儿童还要借助父母的威信压制“原我”的冲动。父母的权威在儿童看来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由于儿童经常受到父母权威的压制,在他的内心中也同样形成了一种反映父母绝对权威的精神因素,这就是“超自我”的雏型。“超自我”从儿童时代起,就比“自我”更高一等,可以监视着“原我”的冲动,并强迫“自我”去压制那些它所不容许的冲动。所以,“超自我”的胚胎是父母权威在儿童心理的“内部化”。到了成人以后,“超自我”随着人的生活经验的丰富和知识的完善而不断得到充实和巩固,最后,甚至自然而然地作为一种所谓的“良心”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所说的“某人没有良心”,指的就是他没有巩固的“超自我”心理,因而不以理智和意识作指导,以致使他胡作非为。

  “自我”,在与现实接触的过程中,要在满足“原我”要求与严峻的和不讲情面的“超自我”之间保持平衡。在《梦的解析》中,弗洛伊德曾把前意识比作“一道筛子”,立于潜意识与意识之间,它不但阻隔着潜意识与意识的交通,而且控制着随意运动的力量,负责那能变动的潜能的分布——其中一部分所谓的“注意力”乃是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

  “超自我”对于意识的严格控制,使意识引起紧张的忧虑。为了免除这种忧虑,“自我”必须有计划、有节制地采取行动,一方面慰抚“超自我”,一方面给“原我”的要求以部分的或间接的实现,有时则给以适当的修改或改装。“自我”所起的调节作用,有时表现为对现实的退让,有时则表现为适当地缓和“超自我”的苛刻要求。这样,经过“自我”调节而得到修改、调整的“原我”的要求就可以适当地表现出来。

  为了描述“自我”的这种处境,弗洛伊德说:“有一句成语告诉我们,人不能同时侍候两个主人。但可怜的‘自我’比这里所说的还要困难,它必须侍候三个严厉的主人,并且必须得尽力和解这三个人的主张和要求……这三个暴君便是外部世界、‘超自我’和‘原我’……‘自我’觉得它受到了三面包围和威胁,当它被压迫得太厉害的时候,它的忧虑便越来越厉害。因为它起源于知觉体系的经验,它命定要代表外部世界的要求;但它也愿意作‘原我’的忠仆……在另一方面,它的每个动作都为严厉的‘超自我’所监视。这种‘超自我’坚持一定的行为标准,根本不关心‘原我’和外部世界的任何困难。假如这些标准未被遵守,它就用紧张的感情来责罚‘自我’,使‘自我’产生一种劣等的和犯罪的感觉。正是这样,为‘原我’所激动、为‘超自我’所包围、又为现实所阻挠的‘自我’努力负起了调剂这种内外夹攻的势力的任务。我们大可以明白为什么我们时常抑制不住地喊出这种呼声:‘人生不是容易的’。”

  弗洛伊德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之上创造了精神分析来治疗精神病的方法,在心理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至今仍然有许多治疗方法来自弗洛伊德。

  但是对心理学的研究始终未能成为象物理学、化学甚至生物学那样的严谨有序的学科,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处于初级阶段,因为我们对人的大脑和意识的研究始终未能有重大突破,至今也是如此。所以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衔接的地方有一个大的鸿沟,以人类意识行为为基础的社会科学在这里无法同自然科学完美的连接。下面的文章就介绍一下这一时期的社会科学。。 最好的txt下载网

工业革命的扩散(十一)
人类的社会科学自古就有,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为了找到一个理想的社会形态许多人为之努力,在谈到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科学之前,我们先回顾下以前提到的社会科学。最早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在神学的支配之下。但在古代希腊的哲学家们曾经探讨过一些理想社会,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对人性的理解也有很多争论。古代中国也一样,支持人性善的孟子与支持人性恶的荀子势不两立。在社会实践上,雅典的*制度与斯巴达的原始共产主义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中国,法家、儒家、墨家和道家各有各的社会哲学和理想社会。(详见古希腊罗马世界的哲学与科学和中国哲学的百家争鸣春秋战国)中世纪的欧洲的社会科学处于基督教会的控制之下,社会实质是封建君主制度。(见中世纪的欧洲与穆斯林世界的哲学与科学)而中国的皇权社会的社会科学处于明儒暗法的统治之下,社会实质是以中央集权为中心的维护皇权利益的社会。(见皇权时代中国的哲学与科学)文艺复兴以后的欧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在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影响之下逐渐复兴,这一时期的哲学家们都思考过社会科学,从斯宾络莎到洛克、休谟,从伏尔泰、卢梭到康德、黑格尔都有不同的见解,经济学方面国富论的发表无疑是开启经济学独立的开端。(见欧洲的文艺复兴与大航海时代)

  进入工业革命时期以后,社会科学出现分科的迹象,在之前,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起包含在哲学领域,与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样属于哲学领域。亚当。斯密在这个领域成就非凡,他的首先撰写了道德情操论,在这本书中详细的描述了人性与社会现象。在这本书的基础之上,以他对人性和社会的常年细致的观察,写出了经济学的开篇之作国富论。从这个现象来看,社会学和人类学是经济学的基础,首先是人性是什么样的问题,如何准确的描述人类行为是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基础。由于关于大脑和意识的研究停滞不前,所以人类行为采用了另外的方法来研究与描述:既不从原理上来描述和研究,而是通过观察与统计的方法来提炼大多数人的行为,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社会学与经济学。我们先来看看道德情操论。斯密在这本著作中详细论述了人性,比如:同情、同情的感染、快乐、理智、旁观者与当事者对事物的不同情感、原始冲动、爱情、友好与不友好的行为、自私、悲伤、对财富和地位的追求等。为了加深印象,我抄写一段:标题:嫌贫爱富的风气

  人们总是喜欢仰慕富翁和权贵,对贫民百姓却看不上眼,这种风气对于建立和维护等级差别和社会次序虽然必不可少,但同时也造成了普遍的道德败坏。本应给予智者和君子的敬佩常常给了那些阔老和高官,而穷人和弱者却常常不公平的遭受只有恶棍和傻瓜才应该得到的蔑视。古往今来,论理学家们一直对此痛心疾首。

  我们都希望美名远扬、赢得尊重,害怕落到名声扫地、不为人齿的下场。可是一旦我们进入社会,很快就会发现人们尊敬的不仅是智慧和美德,蔑视的也不仅是罪恶和愚昧。随处可见,有钱有势的人受万众景仰,德才兼备之士却无人问津。强者即使做恶多端、愚昧无知也不会被人看不起,而贫弱者虽然清白无辜却总是遭人耻笑。人们之所以一心向上爬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尊敬和钦佩,要达到这个梦寐以求的目标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勤学苦读、洁身自好,一是升官发财、飞黄腾达。争强好胜的心理表现有两种表现:一种是野心勃勃、贪得无厌。一种是谦虚谨慎、公正无私。这两种不同是我们可以效法的典型:前者披着耀眼的光环、引人注目,其实华而不实;而后者则显得大方得体,但除了少数目光敏锐的人以外,很少有人注意到。后者虽然凤毛麟角,但却是真正的德才兼备之士,是社会的栋梁。而大多数人总是毫无私心的(这一点很奇怪)顶礼膜拜着财富和地位。

  我们尊敬智慧和美德当然不同于尊敬财富和地位。这两种感情并不难以区分。但是它们之间的相试还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虽然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是二者的表现一般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不细心观察很容易混为一谈。

  贫民百姓可能拥有和富豪权贵相同的优点,但是绝大多数人对后者的尊敬远胜于前者,他们甚至赞扬后者的骄傲自大,更甚于敬佩前者的诚恳朴实。如果说应该得到我们尊敬的仅仅是财富和地位,而不是优点和美德,这简直是冒犯了这些高贵的品质和美妙的词语。但是事实上,财富和地位始终是人们崇仰的对象,因此很多时候它们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尊敬。只有罪大恶极和愚蠢透顶的傻瓜才会配不上那高高在上的宝座。小民们整日循规蹈矩,偶尔一次行为有失检点就会招来轻蔑和嫌恶的眼光,而那些大人物经常放纵无礼却能够得到宽容。

  还好,对于中下层民众来说,追求美德和追求财富(如果不是不本分的痴心妄想)的途径在多数情况下几乎是一致的。只要他们踏实肯干,行得正、做得直,多数都能在本职工作中有所成就,甚至偶尔有点出格也会带来好处。但是,如果一贯寡廉鲜耻、背信弃义、胆小怕事、生活放纵,再有才华的人也会一事无成。而且中下层民众从来不会以势压法,他们总是对法律心存敬畏,尊重这种维护正义的规则。他们的成功通常离不开邻里、同行和朋友的帮助和赞扬,品行不端的人很难得到这些。所以,“老实人不吃亏“这句话应验在他们身上几乎是一点不错的。因此,在一般社会公德的层面上,绝大多数人的行为还是令人欣慰的,我们可以指望他们能达到相当的道德水平。

  可是上流社会的情况却大相径庭。在宫廷生活和社交场合中,想要飞黄腾达不能指望那些见多识广的同僚的敬重,而是要迎合骄横愚昧的上司们那希奇古怪的偏爱,在这里德才兼备之士还不如溜须拍马、坑蒙拐骗之徒更吃香。在和平年代,大乱未至之时,帝王将相整日沉迷于纸醉金迷的生活,丝毫不想承担为民造福的责任,以为有那些娼优弄臣们就足够。在上流社会中,人们将那些故做姿态的仪表风度和小聪明,看的比战士、政治家、哲人或者议员的男子气概还要高。那些粗俗卑鄙溜须拍马之徒肆意的污蔑和践踏一切令人肃然起敬的美德,这些美德无论是在朝堂之上还是在乡野之间都十分重要。而在道德沦丧的上流社会中这种马屁精随处可见。

  这段话是亚当斯密在300年前工业革命还没有发生的那个时代写的,拿到今天的社会中依然适用,经济学之父以他特有的洞察力和细致的观察阐述了人性,他在《道德情操论》这本著作中所花的精力远远大于著名的《国富论》,以至于《国富论》发表的时候上面著明该书的作者是撰写《道德情操论》的作者,他本人也把《道德情操论》看得远比《国富论》重得多,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心血都倾注在《道德情操论》的修订与完善上,其宗旨就是向世人强调:道德和正义对于社会乃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重要的。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把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指出,支配人类行为的动机有自爱、同情心、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倾向等;人们自爱的本性是与同情心相伴随的,然而,人在本能上又是自私的,总是在自爱心的引导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妨碍同情心的充分发挥。他还肯定了利己心的社会作用。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决不能跟“自私”相混淆。他把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爱”看成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就从这种“经济人”活动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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