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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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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庄秋白 
  
“他叫庄生。”

向俨买了一对藤椅,放在阳台上,天气转暖,他们有时会在阳台上聊天。

向俨趴在栏杆上,手上的酒杯悬在夜空里,红酒被城市的光映得剔透。

向兴学说得没头没脑,但向俨也听明白了,向兴学看到他笑了一下,接着抿了一口酒。

“他不是我的学生。我想了一下,他是你的学弟,能看到你在主席台上演讲,所以只比你小一两岁,我带的都是大一的学生——但庄生,他现在应该在读研究生,或者读大四,他肯定知道我是你叔叔才给我发的作业。

“他可能也不叫庄生,这个名字太迷幻了。”

向俨坐到藤椅上,一边喝酒,一边静静地听他说。

“很重要吗?”向俨开口了。

“什么?”

“他是谁很重要吗?”

“你不想知道他是谁吗?”

“一开始不是你不让我去找他的吗?”

是了。

向兴学答不上来,沉默了许久。

“我承认他那篇文章很动人,可我不想知道他是谁,一开始是有一点想,可是那一点想法不足以让我去找他。你知道我想找一个人我会怎么做吗?我可能会对比华安毕业生和桐大学生的档案,这个范围不大,三四十个人,我愿意的话我会一个一个地接触,我肯定能知道他是谁。这样很麻烦,也有简单的方法,直接查他的IP。但我不想这样,他爱我的话,他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我身边来,他不应该躲在一个化名的后面,不应该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他不敢。这样的喜欢算是喜欢吗?他什么都不做,我只能尊重他的懦弱。”

向兴学笑了笑,“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把爱说出来。”

向俨撩起眼帘,轻飘飘地扫了一眼向兴学,又垂眸看酒杯里的酒。

随意得如同飘絮一般的目光,挠得向兴学心痒。

“你也是胆小的人吗?”向俨问。

向兴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胆小的人,可他最近总处在一种混沌当中。

有许多为什么他都答不上来,他甚至不敢想问题的答案。

“我是。”他说。

向俨用酒杯去碰向兴学手里的茶杯,玻璃与陶瓷撞在一块儿,发出清脆的一声,“我也是。”

他饮尽了杯中的酒,托着酒杯就要回客厅里,向兴学把他叫住了:“庄生……那篇文章我看了好几遍才看出来写的是你,如果我没看出来,你就不会知道……这样做很冒险,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说,他愿意勇敢一点,你会接受他吗?会和他在一起吗?”

“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

向兴学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去窥探庄生的生活,庄生和他其实没有什么关系,知道了庄生是谁对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可向俨的话又给了向兴学新的思路。

想找到一个人其实很容易。

向兴学是老师,他有进入学生档案库的权限。

“我就查一次,查不出来就算了。”他对着办公室的计算机默念,“就一次。”

向兴学查了所有“庄”姓的在校学生,他不想让自己寻根究底的意图暴露得太明显,只能顺着很不可靠的线索调查——庄生是梦到蝴蝶的庄生,他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可能只是在求一个寓意,他不一定姓庄。

但是向兴学真的查到了一个庄姓的华安中学毕业生,比向俨小一岁,在读研二。

他叫庄秋白,档案上的照片是本科入学时统一照的,那时候他还很青涩,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衬得脸很白。

向兴学的直觉告诉他庄秋白就是庄生。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他又去校园论坛上搜了庄秋白这个名字。

庄秋白读的是金融,本科的时候做过蒹葭文学社的社长,论坛上有几张照片,他的样貌很招女孩儿喜欢,有热情的女孩儿开帖抱怨庄秋白不食人间烟火,他身边从来没有女伴。

向兴学理智上觉得庄秋白是能配得上向俨的,长得不错,能力也强,只喜欢向俨一个。但他又很恶俗地认定庄秋白是一个输家,因为向俨说“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向俨从一开始就没想给他机会。

向兴学酸得很。

他又在论坛上搜自己的名字,学生开帖说“新来的向老师长得很帅”,楼里有人说“他就是之前举报赵长云的人”,楼中楼里的学生对此表示“好感度爆炸”,紧接着有人回复说“这个老师年纪轻轻就离了婚,虽然不知道为啥,但是感觉人品挺好的。”,这一层下面跟了许多意味深长的“他竟然单身啊~~~”,有S大的学生来楼里捣乱,被桐大的学生骂得狗血淋头。

向兴学看笑了,心情陡然好转。

他顺手搜了搜“向俨”,向俨因为过分好看的外表在论坛里有很高的讨论度,后来向俨被扒出喜欢男人,热度只增不减。

向兴学觉得庄秋白不会不知道向俨喜欢男人,知道却不正大光明地争取,活该没有机会。

他不想告诉向俨庄生的身份,可又按捺不住那一份破解出谜题的雀跃,也像幸灾乐祸的观众。

“我知道庄生是谁了。”他忍不住和向俨说。

向俨怔了一下,随即配合地问:“是谁?”

向兴学扬起嘴角,“一个不怎么样的人。”

“是吗?”

向俨露出了一个近乎于纵容的笑——无奈中透着一些宠溺,向兴学从来没见他这样笑过,一下子头晕目眩。

向兴学还没来得及沉醉,向俨就收起了笑容,“向兴学,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庄生是谁?我说过他是谁并不重要。”

他懒散地靠在沙发扶手上,抬起手缓缓地按太阳穴,“如果说你不是直男,我会以为你喜欢我……你像是在吃醋。之前看电影的时候也是,台词说的跟真的一样……但你应该是喜欢女人的吧?是吧?”

向兴学被话击懵了。

然而向俨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根本不需要向兴学回答什么,“这样很不好,会让我误会,下次别这样了。”

他闭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柔和,语气里也没有责怪的意思,仿佛只是在说“今天这道菜有点淡下次多放点盐”。

向兴学本来应该好好地反思,但向俨那个过于包容的态度让他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他一开口就说成了,“那你会心动吗?”

向俨猛地睁开眼,直直地盯住向兴学的眼睛,他的眼神很复杂,嘴里却说:“不会,段位不够高。”

  第三十章 求婚 
  
向俨那种轻蔑的语气让向兴学一直懊丧到学期末。

有学生来找向兴学做暑期支教的带队老师,他不知道学校里会不会有别的安排,就说明了原因让学生们先等一等他的回复。

六月,蝉声如骄阳下的叶片一般蓊郁。火热的季节里,向俨的学生生涯也要结束了。

他会代表所有的医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宣誓。

“会紧张吗?”向兴学给向俨要了一份朗姆冰糕。

“不会。”

向俨把冰糕切成九块,用叉子叉起了离向兴学最近的一块儿,放到向兴学盘子里。

冰激凌化得很缠绵,向俨手上动作快,快不过奶油融化,桌面上落了一个甜腻的斑点。

向俨一看到滴落的液体就皱起了眉头,向兴学不想让他情绪变得更糟,用勺子挖起了冰激凌含到嘴里,牙齿被冷得发酸。他把冰糕囫囵吞下,没尝出什么味道,酒香倒是顽强地滞留在口腔里。

“好吃吗?”向俨问。

“挺好吃的。”

向俨笑了笑,把白瓷碟拉到自己面前,小口小口地吃剩下的八块儿。

“明天我会去看你的毕业典礼。”向兴学看着向俨吃,刚刚没分辨出来的甜全回到了嘴里。

“哦。”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们小俨马上就要成为正式的医生了。”

城市中心的晚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暗,桌边的小灯亮了起来。

“我送你个什么东西吧。”

向兴学在向俨小学毕业的时候送了他一块卡西欧的运动手表,不是贵的款式,却够他攒了好一阵子。

向俨初中毕业的时候,向兴学给他求了一块石头,寓意是平安顺遂。

后来向兴学就再没送过向俨什么东西了,他们突然变得疏远。

现在向俨一下子念完了本科、硕士和博士,向兴学又想送他毕业礼物,还想补上缺失的成年礼物。

“送什么?”向俨把最后一口成块的冰激凌含进了嘴里,碟子里剩了一大滩融化的奶油。

“应该是我问你。”向兴学打开了手机银行,递到向俨跟前,“我总共只有这么些钱,太贵的买不起。”

“都给我吗?”向俨微微地勾了勾嘴角,“太寒碜了,加起来连我账户里零头都没有。”

“小朋友,我们这种工薪阶层啊,挣钱很不容易的。你马上就要明白了。”

向俨没说话,用纸擦了擦嘴,眼睛亮亮的。

“等你钱多一点再送吧,这点钱不够看的。”

向兴学去结了账,这一顿晚饭吃了五百多,他卡里的余额又变少了,“你看,现在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了,够给你买一身西装吗?”

“不够。”向俨极力忍笑,声音都变了调,最后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你好穷啊。”

餐厅外的广场上有不少人,四周商场的大屏幕忽然一齐开始调试。

向俨停下了脚步,抬头看屏幕。

广场上的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停了下来。

屏幕上出现了“Marry me; Vivian。”

向兴学不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在向俨毕业典礼前一天,一个Vivian被当众求婚。

“这个Vivian,可别是沈云梦吧。”他喃喃道。

最大的一块屏幕上切进了直播画面,一个男人单膝跪地,手里举着戒指盒,被求婚的女人没有露脸,双手惊喜地合在一起。

红色的指甲油很抢眼,向兴学能认得那是沈云梦的手。

“操。”

他还没感叹完,他曾经的枕边人就出现在画面里。

向兴学不知道沈云梦是演技高超还是情真意切,她明明知道自己会被求婚,还是惊讶地用涂了红指甲的手捂住了嘴。

广场上的人都在喊:“答应他,答应他。”

一致的声音震得向兴学脑壳疼。

沈云梦伸出了手,男人给她套上光彩夺目的钻戒。

他们在一家餐厅里,那个富二代作家应该是包了场,屏幕上都是打着领结的服务生,他们礼貌且有序地起哄道:“亲一个,亲一个!”

广场上的路人也被浪漫的情绪感染着,高声喊:“亲一个,亲一个。”

那对爱侣吻在了一起,镜头没有给得很近,气氛却被欢呼声渲染得热烈异常。

向兴学用只能让向俨听见的声音解说道:“竟然还伸舌头了。”

求婚仪式结束,商场的大屏幕上却还放着“Marrry me; Vivian。”

向兴学魔怔了,人群散开,他还一直盯着屏幕看。

不再爱自己的前妻与内心毫无波澜地见证前妻被出轨对象求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向兴学不后悔当时拒绝沈云梦的求和,可是忽然见证了一个仪式的完成依然让他感到难过。他和沈云梦结婚五年,其中貌合神离的时间可能有两年,沈云梦遇见了她现在的未婚夫,然后要和向兴学离婚,离婚半年之后,沈云梦说她依然爱自己,向兴学劝她好好地和现任在一块儿,在那之后仅仅过去了两个月,她就答应了作家的求婚。

向兴学觉得整个过程有点儿太快了,可是仔细想来沈云梦已经纠结了许久。

一直没说话的向俨忽然说:“她怀孕有四十多天了。”

向兴学终于低下了头,他慢慢地呼吸夏日的晚风,闻到向俨身上的草木香气,闻到走过的女士身上的花果甜香,还闻到商场里散出来的女用化妆品的味道。向俨身上的味道很淡,在向兴学闻起来却是浓郁的安慰,虽然小朋友的话足够伤人。

“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不够让她给我生个孩子。”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是太穷了。

“那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也不是你的,是我的。”向俨凉凉地开口道。

“嗯,是你的。”向兴学摸了摸向俨的头,他又想起沈云梦,想到她的红指甲,“下次她去你们医院检查,你要是遇上了,就跟她说,都怀上宝宝了,就别再涂指甲油,对身体不好,也别喷香水,那个也不好。”

向俨没吱声,然后小声地说:“对不起。”

屏幕里又开始直播涵洲上的烟花。

“我们去江边走走吧,看看他给你前任小婶放的烟花。”

浩瀚江水吸收了烟火的怒号,墨色的水面偶尔有光。

这一次向兴学不是放烟花的人,难过的心情也不一样,但还是难过。

“喝酒吗?”向俨问。

向兴学摇摇头,“我会醉,明天要去看你。”

“抽烟吗?”

他又摇头。

向俨买了半打雪花和两瓶橘子汽水,他拧开瓶盖把汽水交到向兴学手上:“陪我喝点吧。”,他拉开啤酒的拉环,泡沫从开口处涌了出来。向俨喝啤酒的时候很安静,不像中年男人那样畅快地叹息。

向兴学看他喝酒像灌水一样,不禁皱起眉头:“你怎么老是喝酒?”

“因为我心里苦啊,借酒消愁。”向俨笑着回答。

“严肃点儿。”

向俨正色道:“我喝酒泡吧,但我是好男孩儿。”

向兴学笑了,“你能不能让我好好地难过一下?”

“能。”向俨闭嘴了。

天地间只剩下烟花盛放的声音,没有向俨的玩笑,向兴学又觉得孤单。

“沈云梦在四月的时候来找过我,要和我复合。我没答应。”

向俨看起来很惊讶,但他没说话。

“她说那个人要和她求婚了,问我还爱不爱她,我对她已经没有感情了,我还跟她说她要学会分辨什么是爱什么是习惯。”

向俨说:“那你不是自己作的吗?”

向兴学喝汽水喝大了,他像看傻子一样看向俨:“你以为我在难过什么?”

“心爱的女人要跟别人结婚了。”

“错错错!”向兴学用吹啤酒的动作吹了半瓶汽水,“我在难过我账户里头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

“是我的。”向俨纠正他。

“行,我的错,我难过的是我账户里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而这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还是我们小俨的礼物基金。而我,我一毛钱都没有。”

“向兴学,你要明白。”向俨压低了嗓子,声音忽然温柔了下来。向兴学以为他会说什么安慰的话,转头直视向俨的瞳孔。

“你不仅一毛钱都没有,你还欠我六块钱,两瓶汽水也是要钱的。”

“妈的,你一个富二代你怎么这么抠门。”

向俨抿了抿嘴,“你敢不还吗?”

“不敢。”

向俨笑了,躺在了江岸边的斜坡上。

向俨个子挺高的,躺下去却只有小小的一只,被柔软的细草簇拥着,像绒布包裹的宝物。向兴学慢慢地蹲了下去,随着视角的下降,小小的向俨慢慢地变大,脸还是那张脸,一点变化也没有,向兴学却以为自己见证了他的成长——明明是长大了,却依然可爱如初。

一束巨大的礼花如游龙吟啸升天,向兴学被不寻常的爆炸声惊了一个趔趄。

玫红的心在夜空中跃动。

向兴学之前一直不屑于这场烟火,浪漫则浪漫矣,却是向俨用过的把戏。看到这一株烟花,他终于看到了作家的用心,情深的时候谁不用心呢?想把天上的星子都献给爱人,捉不到星星就送她夜幕里的花,向兴学也用心过,十年前,或是十几年前,他还愿意为沈云梦捞游走的云。可他不是十几二十几岁的人了,他的爱情被岁月消磨成一缕青烟——是烟火燃烧的余孽,可是那烟啊,经不起风吹——

轻柔如初夏的夜风,也能把最后的形状吹散。

向兴学终于镇定了下来,他把手插进向俨的发间,感受向俨头皮的温度,感受他的脉搏。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两句,于是向兴学说:“小俨,我不再爱她了。”


第三十一章 有点甜 
  
第三十一章 吻

“嗯。”

向兴学又说:“我很早之前就不再爱她了。

“我刚刚只是为自己难过,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挺惨的吧?”

向俨抬了抬眼帘,拽着向兴学的衣角把他拉坐在草地上,“你不是扳倒了赵长云?现在也是讲师了,穷是穷了点,不至于一事无成。”

向兴学坐下来才觉得草地上有点潮,“你起来吧,草地上是潮的。”

向俨没动。

向兴学有点无奈,跟他一起躺了下去。

他不用抬头,就看到十几颗心在半空跳动,烟火响一声,向兴学的心就跟着跳一下,他在混沌中跟上了烟花的频率。

他似乎从未经历过如此美丽的夜晚——身下是湿润呼吸的青草,目光所及是一半绚烂一半深远的夜空,脚下大江奔流,身侧的少年说他并非一事无成。

向兴学侧过身对着向俨,用手支起脑袋,他看着向俨,忽然想起了晚冬的吻。

那一天家里灯光明亮,他喝了一口酒,酒里有催情的药,他知道他眼前的人是他的侄子,可他还是吻了上去。

心动的时候更早——好像是向俨放烟花那一天。

或者更久之前。

他记不清了。

沈云梦说的没错,向兴学爱上别人了。

一个叔叔,爱上了自己的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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