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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鉴宝灵眸-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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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边的反光镜被撞偏,后面传来石头砸在车身上的声音。
两辆车速度不减,哪怕里面的人被颠得都要吐出来,依旧快速的行驶着。
一旦被这些人围堵,就意味着可能发生危险。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这种劫车抢钱的,没想到被他们遇到。
一口气冲出去三公里,确定四周再无人烟,两辆车才停下来。
霍严第一时间下车,却没有熄火。
季函煜被留在车上,郭安则跟霍严一同下车。
“锁上车门。”霍严回头对留在车里的小骗子道。
季函煜马上用遥控器把车锁好,出门在外,果真要注意安全。
凌天奇也把车停了下来,前挡风上的蛋液已经风干,好在还能透视,若是用雨刷一刮,保准狗屁都看不见。
拿了两瓶清水,用毛巾把上面的蛋液蛋壳擦去,凌天奇甩了甩手,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当时不觉得什么,现在想想,若是再晚一点儿,或许就被那些人堵住了。
郭安将被撞偏的反光镜掰正,“我们这是幸运的,有些人到了西藏,车子的机器盖上都是凹陷下去的脚印。”
并非夸大其词,这些人可能不会劫车,但想要过道必须留下一些东西,或钱或食物。
即便是给了东西,若是不和他们的心意,他们就会用石头子、钉子鞋砸车。
车里都是男人还好,若是有女人和小孩,绝对会被吓哭。
这也是为何,自驾去西藏的人越来越少。
把前挡风玻璃上的蛋液清理干净后,两辆车再次出发。
有了这次的教训,若是再遇到有人堵车,只要不撞死人,他们就会冲过去。
渡过了这片区域后,前方的自然风景顿时迷煞人眼。
马上进入大草原,附近已是了无人烟,没有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堪称最美的风景。
把车停在湖边,五人下车暂作休息。
湖边还有一些动物的粪便,想来是一些过来喝水的藏羚羊等动物留下的。
提到藏羚羊,季函煜真的很想一赌风采。
除了那些被誉为裹尸布的羊毛围巾,他都没有接触过这类动物。
或许是热爱自然的关系,他对那些动物的毛皮制品很排斥。
就像东北人喜欢穿的貂皮大衣,看上去保暖又美丽,但是大家忽略了它的原料。
想想那些被活生生剥了皮的狐狸,再去摸貂皮大衣的感觉,或许就没有那么好了。
即便是再有钱,季函煜也不会去穿那种东西,羽绒服的保暖效果同样很好,为何要去残杀狐狸?
有一句广告说的很好,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能做到的又有几人,若是真的不买不卖,相信我们的后代会看到更多的小动物,学会自爱和珍爱他人。
“想什么呢?”见小骗子蹲着发呆,霍严冲他扬了一捧水。
季函煜顿时立起眼睛,开始反击。
天气很热,又是中午,即便弄得一身是水,很快也会晒干。
“接下来的路,我们就要自食其力了,不可能再有旅店或者饭店。”郭安洗了一把脸,看向前方高耸的山脉,广阔的草原。
“嘿嘿,我们早有准备。”唐风从车里拿出两袋扒鸡,还有香辣金针蘑和干脆面。
季函煜一把抢过来一袋金针蘑,这是他最爱吃的东西。
大家席地而坐,铺了一个垫子在中间,开始野餐。
吃饱喝足,季函煜躺在石头上,打了一个哈欠,昏昏欲睡。
这里的环境很好,他提议道:“不如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吧?”
霍严揉了揉小骗子的脑袋,看向郭安,对于野外生存,小骗子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休息两个小时,等进入草原我们再扎营,虽然草原里可以有狼,不过比起这个地方还是安全很多。”郭安分析道,这里位于湖边,很多动物都会来此喝水,遇到藏羚羊还好,若是遇到狮子,他们就等死吧。
狮子乃是群居的捕猎者,一旦被这种动物盯上,即便跑的掉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听完郭安的话,季函煜现在都不想待了。
不过郭安告诉他,白天还好,大部分的凶兽都是夜晚出来觅食的。
有了郭叔的保证,季函煜在地上铺了一层防潮垫,大家并排躺在一起,休息休息。
霍严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吹风,伸到衣兜里的手又缩了回来。
已经进入西藏,高原反应也随之而来,走两步路都会感觉比往常吃力,抽烟相当于找死。
霍严刚想到这里,就听到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闻声看去,唐风蜷缩在地,咳得死去活来。
“操,你还是医生呢,不知道在高原不能吸烟嘛!”唐风的反应,吓坏了凌天奇。
一眼没有照顾到,唐风就开始闹幺蛾子。
“咳咳,咳咳,不行了,氧气枕!”唐风指着车子的后备箱,好在他有准备,不过没想到最终用到了自己的身上。
凌天奇马上把氧气枕拿出来给他,缓了五分钟,唐风青紫色的脸才恢复红润。
“高原不能吸烟。”郭安沉着声音道,这种常识难道唐风不知道吗?
“我知道。”唐风缓和过来后,把氧气枕封好,“我就是想试一试,没想到这么难受。”
不作不死。
对于唐风这种人,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季函煜翻了一个身,继续睡。
霍严离开湖边,来到小骗子的身边,拥他入眠。
唐风一时半会儿睡不着,坐在这里给大家放风。
休息了大约两个小时,五人再次启程,进入草原范围。
车子行驶在绿色的草原上,开车的人随时注意导航。
别看这里连个路障都没有,却极易迷路,一不小心就会永远困在这里。
绿色的大草原让人放松警惕的同时,也伴随着来自各方面的危险。
夕阳西下,在天黑之前他们必须扎营。
去附近拾捡干柴,燃起火堆后,把车停在附近,今晚大家不准备支帐篷,比起睡在帐篷里,车内更加的安全。
“晚上郭叔睡在后排,我和小煜把座椅放倒,躺在前面。”霍严从后备箱里拿出三条毛毯。
“不用,我下去守夜,即便是睡在车里也不安全,若是遇到狼群袭击,一但我们没有及时发现,轮胎一坏就危险了。”郭安摇摇头,晚上必须有人守夜。
凌天奇拿着食物走过来,“不能让你一个人守夜,我们轮番守。”
霍严认同,“安排四个人,小煜身体不好,让他休息。”
对于这一点,即便是唐风也没有意见,除了郭安以外,在场的人都知道季函煜才手术不久。
为了照顾唐风,由他第一个守夜,之后的时间就可以放松休息了。
再就是霍严跟郭安,最后是凌天奇。
五人围在火堆前取暖,野外的草原凉飕飕的。
把车里的食物放在火上加热,因为带了炊具,不愁没有热饭热汤。
吃完晚餐,季函煜便回车里休息,知道自己的身体不好,就不给大家添麻烦了,把副驾驶的座椅放倒,盖上毛毯,很快进入睡眠。
没一会儿,霍严跟郭字也回来了。
临上车前,郭安嘱咐唐风,让他靠近车门守夜,这样发现危险后,可以第一时间上车。
这一次唐风很听话,披着外套,直接坐到轮胎前,只要站起来就能开门上车。
月圆星稀,唐风不时往火堆里添加一些干柴,很好动物都怕火,必须保证火堆不灭。
两个小时很快过去,期间并没有发现任何危险,接下来轮到霍严守夜。
前一个小时还好,眼看临近半夜,霍严突然听到了一声狼叫!
第一百三十二章 狼群
狼叫声虽然很小,不过在这寂静的夜晚十分明显。
第一时间踹响凌天奇的车门,管他这脚会不会留下一个深坑,然后快速返回自己的车里。
“怎么了!”凌天奇吓得一激灵,好在反应够快,启动车子并打开车窗询问。
“有狼叫,都起来!”霍严喊了一嗓子。
季函煜脑袋一震,快速清醒过来,转头看向窗外。
郭安已经把座椅底下的猎枪拿出来,对后面的车喊道:“你们有枪吗?”
“有!”既然来西藏,他们自然做了成全的准备。
霍严接过郭安递来的猎枪,看向身边的小骗子,“车窗关好。”
季函煜吓得手抖,狼这种动物,他只在动物园里看见过,这种草原儿狼绝对是第一次目睹。
“嗷!”
一声狼嚎,传入众人耳中。
季函煜抓住霍严的衣摆,十多双绿油油的眼睛围着他们,说不害怕那是装逼。
感觉到小骗子的害怕,霍严将枪管架在升降玻璃上,握着他的手,安抚道:“别怕,有我在。”
季函煜的心慢慢的回落,抓着霍严的手微微松开,“注意那些狼。”他不想因为自己的问题,影响霍严的判断。
要不是时间不对,霍严早就亲上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明明怕的要死,还在故作镇定。
可惜,现在的他只能关注那些伺机而动的狼群。
“一共十三只。”郭安把手机打开,拨通了凌天奇的手机号,直接免提。
“我和唐风的角度,能干掉四只。”凌天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郭安看了霍严一眼,“左边的三只没问题吧?”
“没问题。”霍严虚眯着一只眼睛,对准了其中的一头狼。
“射杀后,你们开车围着火堆绕圈,我下去对付其他几只。”郭安端起猎枪,浑身的肌肉变得紧绷起来。
“右边还有六只。”季函煜不得不提醒道,只有郭叔一个人下去,不会喂狼吧?
郭安深吸一口气,真正要对付的,绝对不会超过三只。
做好开枪的准备,郭安把手机放到座椅上,“五秒钟后,同时开枪。”
狼群已经变得暴躁起来,他们再不出手,就会转为被动。
人类身为食物链的顶端,不是因为强壮,而是因为脑子灵活。
随着五秒钟一到,枪声接踵而来。
季函煜捂住耳朵,枪声,是他前世死亡前听到的最后声音。
“嗷!嗷!”
或愤怒,或悲鸣的狼叫声传来。
郭安直打中那只躲在后面的头狼,除了头狼身边的五只草原狼,其他的狼已经被霍严等人解决,就算枪法差一些的唐风,也打中了狼腿,绝不可能再有反击之力。
在大草原上,受伤就相当于死亡,重伤的狼发出绝望的悲鸣。
季函煜却没有胡乱释放同情心,郭叔已经下车,霍严和凌天奇正驱车围着火堆绕圈。
剩下的五只狼分布很散,其中三只围着郭安攻击,另外的两只狼则在追车。
“它们要咬轮胎!”从后视镜里,看到扑过来的草原狼,季函煜立即发现它的意图。
霍严一打方向盘,用车尾狠狠的扫向狼头。
“嗷。”草原狼敏捷的跳开,从侧面发动攻击。
面临着同样危险的还有凌天奇这辆车,比起霍严的车技,凌天奇的技术要差一些。
“砰!”
“嗷!”
一声爆炸伴随着一声狼叫传来,凌天奇那辆车的后胎被草原狼咬破,同时,因为轮胎爆炸,那只可怜的草原狼也被炸飞。
车子顿时失去了方向,凌天奇一脚刹车,就见轮胎在草地上画了半圈。
“啪啪啪!”
凌天奇这辆车才停下来,之前追逐霍严那辆车的草原狼立即转移目标,直接扑到了前挡风玻璃上。
“靠!”唐风吓得险些从副驾驶翻到后排,这种近距离的欣赏,可不是什么人都有承受能力的。
玻璃已经被狼爪子撕出划痕,凌天奇拿起手枪,对准狼头。
发现凌天奇停车后,霍严立即调头,就见那只草原狼已经扑到了凌天奇的车头上,而凌天奇此时正举着手枪。
“操!”霍严咒骂一声,划痕还好,若是玻璃上出现弹孔,就只能弃车了。
霍严把座椅往后一挪,抬手将小骗子拉到自己的腿上,“扶好方向盘。”
说完,也不管小骗子能不能胜任,把枪口对准了草原狼的耳朵。
就在凌天奇准备勾动扳机的瞬间,先一声枪响传来,接着在玻璃上绽放出一个大血花。
霍严这一枪打得极准,直接从狼头的左耳贯穿到右耳,一击毙命。
凌天奇往后一靠,不过没有放松警惕,转头去看郭安。
已经有两只狼被郭安射杀,最后那只狼已经力不从心,节节败退,直至郭安从后腰内取出一把匕首,直接刺入狼眼。
比起一身是血的郭安,其他人要好得太多。
郭安马上把染血的衣服脱掉,直接丢在火堆里燃烧。
“这里的血腥味太重,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郭安看着地上这些草原狼的尸体,很快就会吸引其他的猛兽。
凌天奇拎开机器盖上的狼尸,用水把挡风玻璃上的狼血冲掉,这一天,挡风玻璃遭受了两次无妄之灾。
“有备用轮胎吗?”霍严来到了凌天奇身边。
“有。”凌天奇丢开矿泉水瓶,去后面把备用轮胎卸下来。
几人一起帮忙,很快把被草原狼咬坏的轮胎换上。
这个地方不能再待,灭了火堆后,两辆车先后出发。
夜晚的草原异常寂静,坐在车里的人,只能听到发动机的声音。
季函煜困得不行,一闭眼睛看到的就是那些狼类的尸体,导致他根本不敢休息。
他们才开走不远,隐约听到了几声狗吠。
车里的人立即打起精神,有狗就意味着附近有人!
果然,就在不远处,他们看到了一丝光亮。
同一时间,光亮区的人也注意到了他们。
“汪汪汪汪!”比起之前的几声狗吠,随着他们靠近,变成了一群狗吠。
看到前面的大型营地,霍严知道他们遇到了游牧民族。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两辆车并没有停靠太近。
郭安让他们先在车里等一会作,对于藏语他了解一些,等沟通完再下车不迟。
霍严没有意见,哪怕他精通五国语言,其中也不包括藏语。
看着郭安走过去,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些牧民好像很激动。
然后有十多人牵着藏獒,离开了营区,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就在季函煜在车里纳闷的时候,郭安跟一位黑胡子大汉走了过来。
郭安对两辆车里的人点点头,几人这才从车里下来。
“霍老板,酒带了吗?”郭安问向霍严。
霍严想到车里的两箱白酒,“后备箱里。”
郭安亲自去拿,抬出一箱白酒递给这位牧区的老在。
黑胡子叽哩咕噜说了一大堆,可惜除了郭安以外,其他人都听不懂。
郭安倒是明白了,回了一大吕莫名其妙的话。
只见黑胡子对里面吼了两声,五名中年人手捧洁白的哈达上前。
季函煜知道,这是藏民表示友好的意思。
五人低头接下哈达,学着郭安的样子,对这些人拥抱了一下。
黑胡子哈哈大笑,伸手指向营区。
“这位戈木族长请我们进去,我们现在是这里的客人。”郭安翻译着黑胡子的话。
进入牧民们的营区,他们不用再担心有狼群袭击。
来到主帐内,马上有藏族的妇女为他们送上香浓的奶茶和马奶酒,这是牧民们对客人的招待。
季函煜端起马奶酒,对于这种带着腥膻味的酒不是很喜欢,不过他还是喝了一口。
再看郭安,直接一杯见底。
戈木族长拍着大腿叫好,藏民们喜欢豪爽的勇士。
看到郭叔的样子,季函煜将还没放下的酒杯又端了起来,一口干掉。
戈木族长再次拍手叫好,季函煜却呛得小脸通红。
一旁倒酒的藏族妇女掩嘴偷笑,看得出来,她们很喜欢这位小客人的豪爽。
没一会儿,那些带着藏獒出去的牧民相继回来,其中一位进入主帐内,报告他们的发现和收获。
原来这些人刚才去了他们被草原狼袭击的地方,因为藏獒们的凶猛,除了有两只狼的尸体被母狮拖走,剩下的十一只都被他们带了回来。
“勇敢的朋友,谢谢你们的礼物,你们是戈木的朋友。”这位手沾狼血的牧民,说着不算流利的汉语。
季函煜没想到这里还有人会说汉语,对此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那人注意到季函煜的视线,咧开嘴笑了起来,“我的父亲是位汉人,母亲是藏民,我从小就会说汉语。”
原来是混血,虽然是汉藏的混血。
多了一个翻译,他们说话就更轻松了。
郭安给霍严等人递眼色,先不要提及藏獒的事儿,藏獒被这些牧民视为亲人朋友,一旦提出交易,那么就会引起这些藏民的反感。
这里不是拉萨市,对于交易藏獒,游牧民族是很排斥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牧区狂欢
时间已经很晚,看出这些客人们的疲惫,戈木族长让朱宇带他们去休息。
这位朱宇,正是那位会说汉语的汉藏混血。
“这一排帐篷都没有居住,你们可以随意,要是有什么事儿,可以叫任何一位牧民们通知我。”朱宇将他们带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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