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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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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
沈平格眼前的牛排一点都没动,连燕又迟钝的看向他,沈平格的黑色格子外套搭在椅背上,这让连燕发现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色,而是稍浅的颜色,这本该柔软些,可他的眼神是柔软的悖论,看向沈逸明。
“如果让连燕去国外,只是为了让我们分开,那大可不必,”沈平格一字一顿,语气决断而冷静,“他不会去。”
“我要求你们分手了吗?我只是为了给连燕更好一点的教育,既然你放弃了这个机会,凭什么不允许这个机会给别人?”沈逸明被他的态度激怒,声音高起来,刀具摔在桌面上,声音沉闷却又尖锐,“还是你觉得,离得远了点就会分手,那不如趁早分手,省得糟践时间!”
每次都是这样,他们在吵架,但连燕一句话也不能说,比划手语也不会有人看他,理所当然的看戏,连燕想让沈平格抱着自己,但沈平格只是和沈逸明对峙,说:“他适合去国外吗?他不会说话,怎么和别人交流,就算他成绩再好,他能有那种适应能力吗?”
“那就学着适应!”沈逸明沉下声,“他要学着长大,总不能一直躲在你后面,那像什么样子,你就比他大七个月,你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沈平格几乎要气笑了,“你能不能冷静一点。”
“是你不够冷静,”沈逸明斥道,“沈平格,你不觉得你太脑子发热了吗,我给你说,我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两个男的谈恋爱,你现在还为了这个和我吵架,我养你这么多年,你身上哪一件不是我买的,你扪心自问,你有什么立场和我在这儿吵!”
“你能不能别偏离主题,我们在吵什么,和我身上穿的衣服谁买的,半点关系都没有,”沈平格看向连燕,但仅仅是很短暂的一眼,确保连燕还在那儿,没有离开,“他不能出国。”
沈逸明揉了揉眉心,深呼吸了几下,低声说:“那你们分开,我就不让他出国。”
沈平格忽然意识到这个年纪的局限,十七岁的恋爱是赤’裸而洁白的,做什么都要轰轰烈烈,为了爱人笑的眼角就要私奔,但财政能力的局限,独立能力的局限,都让他没法儿义正言辞的反抗,他也不想吵了,余光里,他有察觉连燕低着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刀叉了,手指没动,像隔离了他们。
沈逸明没有听到回答,忽的感受到衣角的拽动,下意识看过去,对上了连燕的眼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连燕很少对着他有愁眉苦脸的时候,何况是红着眼眶,沈逸明看到他泛红的眼睛,喉结动了动,一时无言,又慢慢说:“小燕啊。”
连燕慢慢比划:我去。
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连燕理所应当成为舞台主角,目光都锁在他身上,沈平格看到了他的动作,但连燕不看他,继续比划。
…能给一年时间吗?我准备一下。
…明年。
他好像比划不下去了一样,攥了攥手,深呼吸了下,才继续比划。
…明年就走。
沈逸明突然意识到连燕是十七岁了,刚过了生日,头发有些长了,不是当初那个剪头发都要躲在他身后的小男孩了,他说不出话来,想,他和连燕的生母大概没什么区别,徐梅扔掉连燕的时候,留下了一千零二十二块钱,十张红色的纸币,钢镚摔在地上,他把连燕送到国外,给他钱,剩下什么也不留给他。
“小燕……”沈逸明声音沙哑,“我没有要扔下你的意思。”
连燕点点头,推开椅子站起来,他好像想要找个借口出门,但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无礼又莽撞的冲出了包间,与此同时,沈平格也推开了椅子,沈逸明看着沈平格追出去,却连阻拦的话都说不出,手肘撑在桌子上,深深低了头。
作者有话说:
标题是歌《垃圾》里的歌词,下一句是“长留恋于你家”。之后几天没意外的话都有更新。谢谢大家看。
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比如现在,他心情很差,冲出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还是没有云,看不出来。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
该去哪儿?别墅他不想回去,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他无处可去。
这让他想起了被徐梅丢掉的那天,他站在路边,手机里躺着短信,沈逸明说,我来接你,你在那儿等着。于是他站在那儿等着,可很怕沈逸明不来,所以当车灯照亮他的时候,他再次觉得他是被需要的,甚至喜欢那天晚上一切车尾气。
可现在沈逸明说,他不要自己了。
连燕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怎么改掉啊。
不知道该躲哪儿,但连燕还是义无反顾出了西餐店,他发誓自己跑的很快,耳边都是呼啸的风,天气又放晴了,晒在身上发烫,连燕不想见到阳光,他跑到路边的巷子,险些被脚下的青苔滑倒,里面有臭脏的垃圾桶,空气中都是酸臭味儿,可连燕不排斥这种味道了,他缩在墙角,想被忽略。
可沈平格还是找到了他,在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他把他从垃圾里拉出来,连燕跌进他的怀里,听到了他的心跳声,他搂住了沈平格的腰,搂的很紧,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只是不想放开他,沈平格抚摸他的背脊,低声说:“别怕。”
天气又阴了,周围天昏地暗,还有垃圾的臭味。
连燕想要继续搂着他,脚后跟碰到了易拉罐,那点细微的动静惊到了他,他好像一下子受不了了,咬住沈平格的衣襟,使劲抽了抽鼻子,他觉得他疯了,他甚至想和沈平格在这儿做’爱——只要别让他们分开。
连燕又和他说,和他比划:我是个很贪婪的人,我哪个都不想丢掉。
也最后呢,沈逸明不想要他,他和沈平格似乎也难以长久。两个他无法都得到。
连燕觉得自己好笑,又笑不出来,只是低着头,轻轻碰他的脚尖。
“带你走,”沈平格这么和他说,在他耳边,如亲吻一般的耳语,“好不好?”
他第一次趴在沈平格的背上,那点新奇冲散了他的难过,沈平格没说去哪儿,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会跟着他,他们没有再路过那家西餐店,连燕不想看到英文,他搂着沈平格的脖颈,知道有人在打量他们,但他没有管。
他看到了花店橱窗里,看到上面悬挂的木牌子,写着沉闷无趣的情诗。
…正如你所看,我对你是六月份。
…或许我可以找到你。
连燕又要去买花,可他们没有钱,所以只是沾染了一身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呛鼻,连燕揉的鼻子红,沈平格说:“下次我该带点硬币出来。”
又问他:“想在这儿接吻吗?”
连燕说“想”,于是沈平格真的在这里吻他,尽管四周还有看花人。连燕害羞起来,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花店老板送了他们一支玫瑰花。
“你们很勇敢,”老板笑着说,“祝你们长远。”
玫瑰花不是新鲜的,毕竟都下午了,花瓣周边是枯黄的颜色,但里面鲜艳,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沈平格把花别在他的耳边,笑起来,连燕觉得自己完全不难过了,那支玫瑰又别在他的衣领上,低头就能闻到香气。
“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沈平格看着黄昏,轻声说,他不需要连燕回答,只是和他攥着手,“我想一下子长大,这种理想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想买switch,我妈不同意,说耽误学习,我就想,要是我长大了,我要买三个switch,一个放在客厅,一个放在房间里。”
连燕问他,那第三个呢。
“放在卫生间,”沈平格低头笑起来,“上厕所玩。”
连燕也跟着笑,笑意很快又败了。
“如果我能更独立一些,或许你和我就不用做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继续这样,没人会阻拦我们,”沈平格偏头看他,“可我现在做不到。”
“不过,不是还有一年嘛,”沈平格碰了碰他的玫瑰花,声音被风吹散,模糊的在耳边响起,“还有一年,相信我吗?”
连燕使劲点头,好像承诺的实现程度来自于他点头的力气。
“我会保护你,”沈平格说,“不会丢下你。”
连燕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平格在作承诺,他不爱作承诺的,连燕私心把作承诺的动机理解为“爱”,他们一直坐到黄昏退潮,艳红的霞光死在黑暗里,好像就这么过了一辈子,连燕将那种难以理解的疼痛理解为灵魂的震颤,可他的灵魂寄存在沈平格那里。
他这么催眠自己,也觉得没那么难过了。
一直到八点,他们才回了别墅,别墅里是黑色的,但连燕总怕沈逸明躲在黑暗里,像上次那样,说一句“舍得回来了”,可沈逸明不在,他没有回家,不像之前那样待在家里守着他们。
他们像以前那样洗漱,躺在一个被窝里,现在是夏天了,难免热,可他们不怕热,外面是蝉鸣,他们在床上抱在一起,浑身都是汗,还要笑,傻里傻气的。
沈平格的暑假来了,为时三个月,可连燕还要准备考试,期末考试完的那一天,沈平格带了他去杜成周表哥的酒吧,这里有他们好多回忆,沈平格和杨志他们选择在这里办散伙饭。
连燕问:带他去是不是不太好?
“都带你来这么多次了,”沈平格笑着说,“现在才担心这个问题啊,没关系。”
的确,杨志他们也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示介意,杨志给他点了甜筒,可连燕执意要冰酒,要银色子弹。酒要来了,他不喝,只是端着,闻着酒味儿,看着他们聊天。
忽然沈平格看向他,招呼他过来,连燕茫然的走过去,而沈平格站起来,轻轻揽着他的肩膀,底下坐着的人是杨志、谈云,还有趁假期回来的杜成周,没有陈幼,这一幕连燕几年后也记得清楚,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杨志说:“平格,你要干嘛?”
沈平格的声音很清晰,在笑:“介绍一下,这是连燕,我男朋友。”
连燕仍处于茫然里,心跳却一下快起来,紧张的快要站不住,沈平格吻住了他,触感是真实的,连燕从梦中醒过来,又强烈的想哭,哽咽的声音被吞下去,他听见了鼓掌声,这次不是以前那种看热闹的起哄声,是真的在鼓掌,谈云说:“行啊,真有你的。”
连燕晕晕乎乎坐回去,脑袋里稀里糊涂,把那一杯银色子弹里的冰块吃掉了,又喝掉了酒,更晕乎了。
“**妈啊,”杜成周还没回过神,他一年没回来了,对这儿的一切也不熟悉,也没人和他说,又骂了句脏话,“真你妈的,我操啊。”
杨志说:“我之前一直觉得你们闹着玩的——你是整真的啊!”
“真的啊,”沈平格说,“感情还有假冒伪劣?”
“操,”杜成周还没回过神,“操,你妈的,靠。”
过了很久,杜成周才说:“我不太能理解。”顿了顿,又说,“不过,尊重你们。”
杨志在旁边吆喝,“Peace&love,respect!”
这时候天还是黑的,在包间里看不到外面,但连燕确定月亮一定是圆的,无风,还确定而且他们会在一起很久,并且永远相爱。
作者有话说:
第105章
连燕发烧了,温度计从腋下取出的时候,是下午六点,夏天天黑的晚,连燕看到了外面黄昏天色,在视野里烧开,沈平格在他耳边说:“三十八度三。”
他们按照既定计划那样,高考完就去北京了,没坐高铁和飞机,坐的是火车,沈平格很少坐火车,联想到了连燕来找他的那次,问:“那次坐的是靠窗的位置吗?”
连燕点头,于是沈平格和他换了位置,让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从他们那儿到北京费的时间是十二小时,早上坐的火车,火车上嘈杂,沈平格似乎有些晕车,靠在连燕肩膀上睡觉,又皱眉觉得不舒服。
“下次还是坐高铁吧,”沈平格低声,“这儿吵死了。”
首先去逛的肯定是大学,尽管成绩还没下来,但连燕确信沈平格会有个好成绩和光明的未来,他们这次出来旅游没带多少钱,沈逸明没有同他们和解,只是互相僵持着,钱财带多了,难免像私奔,于是去学校的时候是坐的公交车,路过了中关村。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是挨在一起的,连燕看到了北京大学门口的参观队伍,浩浩荡荡,戴着顶红帽子,拿着同色旗子,小喇叭喊着集合,特别热闹。先去了清华,连燕记忆力不好,他记不住具体的地点名称,只记得在校园里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小孩子,掉了颗牙,漏风,还朝他笑,沈平格帮他取下了挂在树上的风筝。
还有个池子!连燕记得这个,记得很清楚,池子旁边有铺张开的字画,用石头压着,正在风干,连燕蹲在字画旁,碰了碰上面的字,力气很轻,怕把纸张碰碎了,那张纸上写了“格物致知”四个字。
他们坐着地铁回宾馆,地铁票不是他买的,一切都是沈平格的安排,他只需要跟在沈平格的身后,确保自己安全。在地铁上,沈平格问他,更喜欢北大还是清华。
这个问题徐梅小时候都没问过他,连燕认真的思索起来,想到一半觉得好笑,和他说:是哥哥上大学,又不是我。
最后思索出了结果,他说:清华。
“为什么?”沈平格的手撑着下巴,静静的看着他。
连燕脸红起来,这么久了,他扔不习惯沈平格这么一直看着他,他捂住沈平格的眼,在他手心写:格物致知。
有点幼稚,不上台面的小心思,沈平格笑个不停,说:“嗯,好。”
住的宾馆和他们之前呆的不一样,环境很好,他们在那张床上接吻,晕晕乎乎的,衣服都掉了,像原始人一样赤裸抱在一起。
他是在那天晚上发烧的。
大抵是水土不服?穿的太少?或者晚上冷气开的太足。什么似乎都能成为诱因。
三十八度三。
沈平格抚摸他的头发,说:“我们该回家了。”
发烧的病人有理由发脾气,连燕抽抽搭搭的哭,哭的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的,就是摇头,不肯回去,也不肯听沈平格说话,捂着耳朵,还要腾出空来擦眼泪,平白带了几分好笑。
“为什么不想走,”沈平格轻声说,像在聊天,“因为我会在这里吗?”
连燕睁开眼,眼里都是蓄积的泪水,透明的,又顺着眼角朝下流,委屈的点头。
“可你想想啊,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所以无论我在哪里,都是一个样子的,”沈平格替他擦眼泪,语气像是在哄幼儿园不肯吃饭的小孩,“你不会弄丢我,在哪里都一样。”
明明是很简单的逻辑,连燕却有些听不懂,只是茫然的听他说话,哭也忘了,半晌点点头,一边打哭嗝一边抱着他,如果他嗓子是好的,一定得黏黏腻腻的喊,哥哥哥哥。
第二天他们坐了高铁回去,连燕一直在睡觉,躺在沈平格怀里,这次倒是乖了,只是睡了也不安稳。但一回家,没几天,他的发烧就好了,活蹦乱跳的,连燕怀疑身体在和他作对,气得在床上翻了好几下,沈平格说这个叫犯冲。
“你和那个地方犯冲,”沈平格说的很慢,“怎么办呢?”
连燕眨眨眼,从床上跪坐起来,搂住他的脖颈,亲他的耳朵,然后想,那就多去几次,总归能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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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沈平格并没有在查成绩,他坐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旁边坐着连燕,而符丹坐在他们面前。
“之前和你爸爸还没离婚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有资助小孩子的习惯,”符丹穿着黑色的连衣长裙,腿向左倾,露出半截小腿来,连燕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道,坐姿端庄,“我当时不太支持他这个行为。不过有钱了大概都这样?物质上富裕了,就得用钱来资助一下精神层面。”
来因不明,是连燕开的门,他茫然无措的对上了“丈母娘”,这个人他仅在照片里见过一次,若不是沈平格的称呼,他估计也反应不过来,但也不得不陪在一边,局促地坐在那儿,听她谈论自己。
“是嗓子有问题吗?”符丹忽然说,带点好奇。
她看不懂手语,连燕于是用手机打字,尽量用少的字说出多的信息量,可他太紧张了,额头都冒汗了,字打错了好多,又修改,幸好没人催他,他写:小时候发烧了,送得晚,嗓子就烧坏掉了。
“啊……”符丹叹了口气,“很可惜啊。长的这么好看,要是嗓子没坏掉,声音肯定很好听。”
“高考成绩是不是快出来了,”符丹问。
已经三点半了,成绩按理已经出来,但沈平格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大概快了。”
“我知道你成绩好,肯定能有个好成绩,想好去哪儿了吗?”她话说了半截,想起来了什么,“哦……对,这件事也不用我操心,你和爸爸多讨论,他虽然整天忙着工作,但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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