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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不用花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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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给程巡打了个电话,大概过了20分钟,程巡开车过来了。丁一诺醉得跟一滩泥似的,林晓把他扶上车,让程巡先送丁一诺回家,正好也顺路。
一路上丁一诺一直挂在林晓身上,形象碎了一地,口水都差点流出来:“晓哥,你家司机好帅啊……”
林晓只能“嗯嗯”两声回应,同时扶着丁一诺的脑袋让他靠在自己肩上别乱动。
丁一诺老实了一会又不安分起来:“晓哥,你司机太特么帅了,我能加个微信吗?我……”
林晓立刻捂住他的嘴,幸好丁一诺只是对着他胡言乱语,没有失态地去扒程巡的衣服。
他本来从后视镜里有意无意地看程巡,偶尔对视两眼程巡也没闪躲。但丁一诺这么一闹,林晓反而怯场,眼睛看向窗外的一片灯光闪烁,脖子扭的都有点酸。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他看了眼程巡,但你却让我有点眼熟。
程巡一声没吭,给足了林晓面子,直到丁一诺下了车,林晓换到副驾座上才开口问:“小朋友,你也把我当司机?”
“怎么会,有帅成这样的司机吗?他喝多了说话不过脑子,你别介意。”林晓拍马屁否认,又赶紧替丁一诺道歉。
“你这算是对司机有歧视啊,司机怎么就不能帅了?”程巡随意调侃,被夸长相早就习以为常,林晓这马屁拍的实在不怎么样。
“不会吧?”林晓半信半疑,“你不是个……记者吗?”
“记者”是好几年前的称呼了,现在的称呼是“程主编”“程总”,程巡不知道林枫晚有没有给林晓透露什么,但这么听起来还怪亲切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个记者?”程巡问。
“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林晓说,“飞机上,杂志里翻到一篇采访。”
程巡快速回忆了一下,不禁吐槽:“我们是给航空公司办过杂志,但都是一年以前的事儿了,他们也太不注重时效性了吧,下次换别的航班。”
林晓从小数理化称霸,英语也不错,语文历史政治都是短腿,不禁对旁边这位玩文字的大记者又多了几分敬仰之情,也不禁想,要是关系能再进一步就好了。
林晓喝了不少酒,虽然行为举止都没受什么影响,但味道还是挺重的,幸好程巡白天撒的柚子皮还没撤,无论是烟味还是酒味,都混着柚子皮的淡淡清香不至于让人厌烦。
但林晓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心急而把这次见面搞得不太美好而稍稍后悔,也因为发现自己对程巡萌生了许久未曾涌动的情绪,并且忍不住频频看向左边而微微扭捏。
右转,程巡看右后视镜的时候跟林晓确认了下眼神,大概只有0。5秒的时间,林晓飞快地躲开了,做贼心虚一样低下头,突然看到手背上那一串让人犯恶心的电话号码,于是顺利地转移话题:“你有湿纸巾吗?”
“你前面的抽屉里就有。”程巡说。
林晓拿出一张湿巾把手背上的号码擦了,前后左右看了看都没找到扔垃圾的地方,只好把用过的纸巾攥在手里。
程巡没有询问这个号码的来历,只是不动声色地伸手过去:“给我吧。”
林晓递了过去,心想难道垃圾桶在你屁股下面?
只见程巡打开车窗,减速,伸手一个抛射,纸团落进了路边的垃圾箱,整个过程几乎目不斜视。
林晓没喝醉,但是有点微醺,不知道程巡是百发百中还是就能中一发,反正在他的注视下,这一发中了,纸巾不是石头,这波帅耍到了他心砍里。
“哥。”林晓突然叫了一声,声音有点抖,“你别叫我小朋友。”
这声哥带着点醉意,程巡握着方向盘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问道:“你多大?”
“属龙的,你呢?”林晓一向不算自己的年纪,虚岁周岁傻傻分不清楚。
前方迎面驶过来一辆大货车,程巡一个急转弯避开了,避开之后空出一只手向后拢了下头发,说:“巧了,我也属龙。”
从林晓这个角度看过去,程巡这个动作十分撩人,他本就是侧颜杀,头发被撩起又在额前落下,说不出的性感。加上酒精的作用,下面突如其来的一阵悸动。
林晓抓起一块柚子皮放到腿上,把窗户拉开让夜风吹进来,然后用半首歌的时间恢复了正常状态,故作吃惊地说:“四十八吗?”
“滚,那岁数都能当你爸了,”程巡单手开车,另一只手拍了拍林晓的脑袋,“你这反射弧有点长啊。”
确定裤子下面已经风平浪静,林晓把柚子皮拿开,卖乖地说:“那我以后就叫你哥”。
刚好是红灯,程巡抛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似乎是比较满意这个称呼:“你要是敢叫我叔,我踹死你。”
“你跟我爸,是朋友?”林晓问。
“嗯,朋友。”程巡说。
“就只是普通朋友吗?”
“嗯。普通朋友。”
车子驶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向前直行的红灯有一分半。这个话题后两个人都沉默着,程巡不太想提起林枫晚,事实上他跟林枫晚已经半年多没有什么联系,这次林枫晚委以重任,大概也是因为信得过他。
程巡有点不自在,打开车上自带的音乐软件放了首歌。
他想纠正林晓的称呼,叫哥也得带上姓,但再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反正过了今天,无论是林枫晚还是林晓,应该都不会再联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晓:哥,你为什么撩我?
程巡摊手:我没有o(╯□╰)o,只是在撩头发。
林晓:还说没有??
程巡:那你为什么撩我?
林晓无辜:我哪有O__O”…
程巡:你叫我哥,还声音软软~~
第3章 第 3 章
车的音响效果很一般,一首摇滚歌曲放出来再进到林晓的耳朵里只觉得嘈杂刺耳。林晓献宝一般拿出自己的耳机插上去,将两只耳机分别放到自己和程巡的耳朵上,说:“这样效果比较好。”
程巡开着车,余光中两只耳机像两颗蓝宝石一样精致地闪着光,先是目光被吸引,接着耳朵也被俘获了。
“这耳机什么牌子的?刚好我耳机出了点问题,正要换。”程巡问,他写东西的时候非得听着音乐才写得下去,否则就灵感失灵,效率慢得像蜗牛。现在用的耳机接线出了点问题,隔三差五就掉链子。
“ULTIMATE EARS的定制款,喜欢?”林晓说,他对于程巡对他的耳机感兴趣这件事非常感兴趣。
程巡表示肯定地点点头:“挺好的。”
林晓把程巡的耳机摘下来,抬手搭上去,先是碰到了柔软的耳垂,接着手指伸进耳孔,贴着皮肤轻轻转了一圈,从指尖传来的过电感迅速涌遍全身。
耳朵是极其敏感的部位,这个举动让程巡有些不适,耳边好似响起滋滋啦啦的声音,稍微把脑袋往另一边侧了侧。
林晓收回手,为了推销耳机胡言乱语:“耳孔跟这款耳机挺匹配的,我回国前刚收到货,只用过两次,而且每次用完都会仔细擦,要是你不嫌弃,就送你了,我家里还有很多别的。”说着摘了自己的这一只戴在程巡的另一只耳朵上。
遇到喜欢的人就想拼命砸钱这个毛病,林晓随他爸。可能他们家族对于追人的含义有误解,也不能清醒地看待自己识人的品味,但凡他们看得上的,一般都不屑于金钱物质,甚至反感,但父子俩依然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但林晓比他爸强,就是他砸钱的时候没有那种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的态度,而且看面相就是人畜无害没有企图,配上无辜的表情,同样的行为就传达出了不同的情绪。
林晓随之把耳机盒也一并交了出来。程巡双手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他就算再外行,也知道什么手指转一圈就能判断耳孔跟耳机是否匹配的狗屁理论纯属瞎扯,但他不但没有戳穿,反而顺着接了一句:“挺贵的吧,多少钱?我转给你。”
这就等于是准备收下了,林晓十分开心,开了个好头,以后就能顺其自然的保持联系了,但钱是坚决不能要,傻吗?收了钱那不就两清了吗。
“真不用,你就拿着吧。”林晓态度坚定。
“多少钱?”程巡坚持。
“三千。”林晓信口胡说。
“不可能,这耳机不是定制的吗?”程巡用头发丝想也知道肯定不便宜。
“嘿,还真不好骗你,但你就收着吧,刚好我是个发烧友,刚好你喜欢你需要,挺有缘的不是吗?就当感谢你今天两次来接我。”林晓捏着柚子皮真诚地说。
程巡没再说话了。
丁一诺的家离林晓家的距离不是很远,夜里不堵车就是十几分钟的车程。两三首歌听完,林晓也到家了,他一直在等的那句“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始终没等到。
算了,没等到就自己开口呗。
林晓下车后又折了回来,在程巡把车窗拉下之后,他弯着腰探进半个脑袋,柔声细语地问:“要不哪天,你请我吃个饭?”
“要不我请你吃个饭”或者“一起吃个饭”是比较常见的说法,这种只见了两次面就张口问“要不你请我吃个饭”的,程巡还是第一次见。
前一晚没睡好,硬喝了三杯咖啡撑着,跟设计发飙,重新核对校样,这一天下来程巡已是身心俱疲。
他本就不清楚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在这种情况下还答应来接林晓,现在更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个邀约。
看程巡发愣,林晓心里有点没底,程巡不是校园里那些青涩的男孩女孩,自己擅长的那一套在这儿可能起不到什么效果。
程巡熄了火,放松地靠在椅背上,把耳机摘下来收好,像是好不容易下了什么决定一般说道:“我明天要出差,一周后才回来,能等吗?”
“那必然没问题啊。”林晓的笑容溢出了嘴角。
几乎是在林晓转身的瞬间,程巡掏出烟,点火,吸燃,整个过程只用了三秒。憋了一路,现在吸上一口,终于神经舒爽,待林晓进了家门方才叼着烟缓缓驶出。
第二天程巡一早的飞机飞云南,要去那边取景给杂志拍个宣传片,再回来是一周后。飞机上一群熊孩子无法无天,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家长也没有要管的意思,程巡在心里骂了几句,掏出耳机来听歌。
他先是习惯性地拿出自己原来的耳机带上,听了会又摘下,换上了林晓送给他的。
收工后有一天的自由活动时间,这个季节,洱海的水是清凉的,坐在洱海边的白色木长椅上,向苍山望去,徐徐的风以及视野所及,都给人一种悠闲惬意的感觉。
程巡端起腿边放着的咖啡喝了一口,翻开了一本书,手机里跳出一条提醒打破了这片刻的宁静,程巡看完这一页拿起来看,是一条好友申请。
备注信息:小朋友。
程巡盯着屏幕开始晃神,那对“蓝宝石”耳机,他本来以为撑死也就七八千块钱,耳机无论是外形还是质感都很对胃口,他不懂也嫌麻烦,干脆就收了想着回头查一下价钱再把钱转过去。
但是,这个价钱有点惊人,小两万。看来林晓说的三千是没错的,三千美金。
林晓说他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但程巡一直没加,加了就直接转2万块过去吗?太傻逼了。他这个工作,一个月基本工资也不到两万,要是按照稿费来算,得写够20万字。
要不就是把耳机再还回去,那更傻逼。
程巡思考了一个星期,还是觉得前者稍微不那么傻逼一些,于是点开对话界面转账,就不打肿脸充胖子了,转了1万8。
过了很久林晓都没收也没回什么,于是程巡又补了一句:
——你不收,就不请你吃饭了
果然奏效,几乎是同时,页面显示“转账已被领取”。
一直盯着手机看坐立不安的林晓终于松了一口气。
从云南回来后的周一,程巡忙的差点飞起。自早上开了办公室的门,屁股还没占上椅子,就有一大堆人过来排队签字,程巡一边签字一边跟下属闲扯:“回头我让Lisa给我做个签名章,跟老大那个一样,以后签字直接找她,手动签字太浪费劳动力了。”
这一波人走后,会议部门的领导又过来“聊天”,问能不能借个编辑带出去用一下。
要是别人程巡就答应了,但这个人是陆音,写稿小能手,亲和力沟通力都在线,程巡很喜欢。
借人?还不如直接说要挖墙脚呢。
程巡直接就两字:“不行。”
不高兴就不高兴吧,不行就是不行。反正有老大撑腰,谁都不敢真正惹他。
新一期的稿件任务还等着分配,程巡快速做了个分工表发到部门群里,这之后才喝上一口咖啡。又把出差需要报销的单据简单整理了一下交给助理Lisa,然后打开邮箱开始回复邮件。
直到午饭时间到,乱七八糟的琐事总算处理了大概,但还是心绪烦乱。
他心里一直在想一件事情——请林晓吃饭。
与其说想着吃饭这件事还不如说他因为耳机那件事有点耿耿于怀。要不就今天吧,赶紧的,钱已经转了,再吃个饭,就离这些有钱人远点。
下午的时候程巡给林晓发了一个定位图,是单位所在的位置。办公大楼对面刚好是一家环境优美,味佳色美的餐厅,程巡图方便决定就去那吃。
隔壁部门的主编尹冰找程巡去楼下一起抽烟,再上来后被老大直接叫到了会议室紧急开会,手机锁在办公室里没来得及拿,程巡迅速投入到会议内容中,很快把跟林晓约饭的事抛在了脑后。
直到夜幕低垂,下班时间过了许久这个会才开完,程巡回到办公室,看到手机上两个林晓的未接来电和一条信息,才猛地一拍大腿,记忆瞬间回潮。
程巡点开信息,也是一个定位图,与他之前发给林晓的几乎一样。
程巡为自己带有“放鸽子”嫌疑的行为而略感歉意,于是匆匆关电源锁门下楼,果然在楼下的花坛边见到了抱着胳膊等他的林晓。
这孩子一件单薄的西装被风吹得直打哆嗦,直到程巡走近才缓缓站了起来,然后立刻挺直了身子说:“你终于出来了哥,我腿都快麻了。”
一瞬间程巡有点受不了这个画面,用一种略带责备的语气问道:“你就不能找个咖啡厅坐会儿?”
林晓发现他自己也不太能解释这种大风天非要在外面灌风挨冻吃灰的愚蠢行为。
程巡想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林晓披上,但是他的动作进行到一半就停住了。
有些人的身材天生就是穿西装的料,相比前两次见面穿着运动休闲装的林晓,程巡觉得今天穿着褐色条纹西装的他,就好像校园偶像剧里从天而降的学霸男神,在风里,在一片叠翠流金中,对着你笑。
接着有一个声音响起——但你不是偶像剧的女猪脚,是个老大叔啊!
程巡停止不切实际的联想,把扣子解开又扣上,拉着人直冲冲地往对面走:“走吧,去吃饭。”
走到门口两人又站住了。
名为“青叶”的餐厅店内依然灯火通明,但大门紧闭,玻璃门上贴着一张纸,写着因店内装修,暂停营业,日期是今天。
程巡不可置信地从玻璃门向里望去,确实看到了工人忙碌的身影,耳边也传来机器运作的嗡嗡声。
但是这家餐厅是这方圆几里唯一有档次可以请这位富家公子的了。
程巡看着近在眼前的麻辣烫和包子铺,还是忍住了,做人不能差劲到这个份上。好像还有一家西餐厅也还可以,程巡问林晓:“吃西餐行吗?”
林晓拨浪鼓一样摇头:“你就饶了我吧哥,在国外都快吃吐了,现在闻味儿都不行。”
“那你想吃什么?”程巡问。
林晓转了转眼珠,点了个中华传统美食:“蛋炒饭。”
程巡有点气结,秋天夜晚的风还在刮,两个人傻站在公司楼下说着没营养的对话讨论吃什么实在是有点画风奇特,关键是一会八点半他还有个视频会议。
这个时候,林晓打了一个喷嚏,冻得发红的耳朵一下子刺痛了程巡的眼睛,犹豫被消灭了大半,立刻把人拉近车里,开车回家。
程巡的家没什么烟味,因为他把阳台改装成了一个抽烟室,专属空间。林晓带着私心大概参观了下,得出似乎、应该是一个人生活的结论。
蛋炒饭,程巡闭着眼睛都能做出来,单身到现在,就练就了这么一个拿得出手的菜。
颜色金黄,质地鲜嫩,香味勾人。饿了一天的林晓早就不知矜持为何物,在程巡的注视下,以饿狼捕食的方式吞掉了一整盘蛋炒饭,就差舔盘子。
吃完饭林晓由衷评论道:“哥,你这手艺绝了,这真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炒饭。”
看着吃了一盘蛋炒饭就如此满足的林晓,程巡露出了一个父亲般的笑容:“这也是我听到过最好的夸奖。”
“那我以后想吃的时候你还能给我做吗?”林晓问。
程巡叹了口气:“那可不一定。”
林晓对食物不太挑,对蛋炒饭也没什么执念,但是程巡这个回答却让他有些情绪低落,话说出口也没管合不合适:“为什么啊,你就那么忙?”
作者有话要说:
程巡:我是不是傻,为了一个破耳机又掏钱又请你吃饭╮(╯▽╰)╭
林晓:耳机是我硬塞给你的,你只是舍不得拒绝我O(∩_∩)O~~
程巡:好像还真是~(@^_^@)~
第4章 第 4 章
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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